退休职工死亡后也会有一定的丧葬费丧葬补助费和直系亲属的一次性救济费,分别按本市上一年度3个月和10个月社会平均工资一次性发给还要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
退休人员丧葬费领取流程:
1、带上户口本死者身份证,医保两证一卡(卡要全部消费掉卡交上去,就不发回来了)火化大厅开据的三张收據到死者单位调档。
2、如死者档案不在原单位原单位会根据你所提供的单据给你办理一个绿色调档证,同时将留下三张收据中的一张收据。你可持绿色调档证到所在地区的劳动就业局(部门)的档案室调个人档案
3、如子女办理调档,得先让死者配偶写出委托书才能办理,其中档案部门的工作人员会让你将死者的户身份证、火化收据复印交予档案室
4、调出死者档案后,此时你的手中还剩下两张收据。其中一张自己保存拿着最后一张收据(火化收据)到死者所在的社区,让社区主任在收据背面盖上所在社区的圆印章你可以拿着死者的火囮证、盖有印单的收据、个人档案、身份证到社会保险公司专门的办理丧葬的办公室结算一次性的丧葬补助。
5、工作人员会根据你提供的個人档案里的工资数据与电脑里的数据进行核对核对后打出四张表,表的内容为丧葬费400元(地区略有不同)加上10个月的工资
6、办理该事的囚会在四张表上盖上个人名章,后到社保大厅结算处进行复核后再盖上复核的工作人员的个人名章,尔后再回到先盖章的地方让部门主管领导再盖上个人名章
7、工作人员会告之你在办理完后的一个月后,全部丧葬费打到死者的工资卡中(注:当月工资正常发放)
丧葬费是指用于职工因工死亡或因工残废退职后死亡时丧葬事宜的一次性费用。由原工作单位支付国家有关劳动保险条例规定,其数额一般是该企业全部职工3个月的平均工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死亡时,所办理丧事的有关费用支出不论职工级别,按规定的数额一次发给由家属掌握包干使用。
国务院1991年颁布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注:已被《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废止)第36条规定对丧葬费进行赔偿并在第37条规定“丧葬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这也使得各地对丧葬费的实际赔偿标准上差异很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7条对丧葬费的计算标准做出了明确规定,即“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这一标准既考虑到了地域差异又兼顾了公平,是一种比较科学、合理的標准还简单易行、标准明确、便于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