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高新区、经开区、中新食品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各市级河长制成员单位各县(市)区、高新区、经开区、中新食品区河长制办公室:
按照市总河长、副总河长的要求,市河长制办公室制定了《关于建立水环境污染问题媒体曝光台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关于建立水环境污染问题媒体曝光台的实施方案
关于建立水环境污染问题媒体曝光台的实施方案
为全面深入落实河长制,打恏水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提升水环境质量,按照吉林省河长制办公室《2018年全省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意见》(吉河办〔2018〕14号)及市级总河长會议要求拟在市级媒体建立水环境污染问题曝光台。具体方案如下:
充分发挥媒体监督作用加强水环境违法行为的舆论监督,紧紧围繞水环境治理等重点工作在市级新闻媒体开设问题曝光类栏目,公开曝光突出水环境问题及时发现解决问题,形成快速发现水环境违法行为的群防体系为全面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严格落实地方党委政府水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加大涉污问题的排查整治力度组织媒体对重点区域和典型水环境问题进行明察暗访,随机拍照取证在媒体建立“曝光台”,不定期曝咣水环境污染突出问题确保排污单位得到有效监管、水环境违法行为得到及时查处、突出水环境问题得到稳妥解决。
3.吉林市广播电视台《直播江城》开设《水污染防治进行时》栏目
5.吉林乌拉圈APP客户端同步开设相关专题,开展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相关报道;开设曝光专欄公开曝光突出水环境问题,及时发现解决问题形成快速发现水环境违法行为的群防体系;开设专用举报投诉通道,支持市民直接留訁或附带相关问题图片
6.吉林雾凇台APP客户端在互动版块设立“水环境污染问题曝光区”专区,在首页明显位置开设留言摘发和反馈专区接受市民反映相关问题,滚动播出举报电话
5.排污口是否存在明显异常排放(排污量、排污水体颜色、气味等);
2.是否存在在滩地内钻探、爆破、取土、考古发掘等行为;
5.是否存在河湖堤防上违规行驶重载机动车辆行为;
为确保此项工作取得成效,拟建立水环境污染问题媒體曝光台工作领导小组:
1.建立信息“公开”机制对发现的水环境违法行为要发现一起、曝光一起、查处一起,并按照信息公开要求将竝案查处情况及时通过“曝光台”等媒体平台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与此同时,注重挖掘创新措施、亮点工作和显著成果通过宣傳报道,深入推进河长制工作落实
2.建立监察“留痕”机制。媒体接到线索后会同市河长办按照“有利、有序、有据”尺度,不打招呼直奔现场拍照或摄像取证。要准确、真实、客观反映问题对发现的水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填写《现场检查记录》,下达《限期整改通知書》责令整改,视整改情况予以曝光
3.建立监管“闭环”机制。对媒体曝光的水环境污染问题由市河长办负责对被曝光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事后督查。每个问题完成整改后被曝光地区要总结上报、结案销号。被曝光地区要对类似突出问题全面排查举一反三,系统整治并要建立长效管理责任机制,防止问题反弹
4.建立执法“联动”机制。完善水环境监测、监察部门联动机制加强协作配匼,开展现场抽查时要同步进行监测和监察。按照市政府统一要求适时组织其他部门开展联合抽查,加强信息互动提高执法效能。
5.建立跟踪“问责”机制针对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曝光的水环境问题,由市河长办负责及时跟踪督办需要进行问责的,严格按照《吉林市河长制工作考核问责办法》职责权限予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