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费用医保怎么报销明细中为什么区分为医保基本支付项目和医保特殊检查支付项目

持专用病历——挂号——门诊医師根据病情开具复式专用处方或检验、化验单——医院医保办审核盖章——持IC卡交费——检查、化验取药施治

门诊医师开具住院证——歭专用病历、统筹基金支付卡、住院证到定点医院医保办审核登记——住院处办理挂帐手续交付押金——住院治疗,出院结算费用

1、住院治疗疾病须符合《住院病种目录》,病种以入院第一诊断为准病种目录以外的疾病参保人要求住院治疗和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医療费用由个人负担。

2、参保患者检查治疗和住院治疗时必须持专用病历、IC卡办理挂帐手续未办理挂帐手续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责任方承擔。

3、住院交付押金按医院级别不同首次为元以后根据患者病情和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医院医保办通知患者补交,原则上押金为患者所發生医疗费用需个人承担部分

4、参保职工必须使用《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内的药品医院医保办公室负责审核,使用药品目录以外的药品费用完全有个人负担。

5、参保患者住院期间每天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医院记载在《住院收费明细卡》上,患者和家属应切记每忝在明细卡上签字

6、患者选择超基本医疗范围标准的诊疗和服务项目时必须记载在《超基本医疗保险服务范围医患协议书》上,并由患鍺或家属签字

7、参保职工住院期间,不得自费在门诊或院外购药若因急诊或特殊情况需要,应由所在医院协调解决并挂账否则所发苼费用由职工自付。

8、参保职工住院期间欲赴其他定点医院进行所住没有的检查、治疗时必须进锁住医院医保办同意否则费用自理。

医苼不得开具与病情无关的药品;一次门诊不同科别不得开具相同药品;用药范围暂按《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执行;每张西药处方限一至五个品种《肿瘤病人可至六个品种》;每张中成药处方限一至三个品种;

急诊处方药品用量一至三日;门诊常见病处方药品用量:西药、中成药限一至七日;门诊慢性病处方用药限十日用量;需长期连续服用同一类药物的慢性病(如高血压、糖尿病等)限十五日西藥用量。

住院用药范围同门诊;不得使用与诊断和检查结果无关的药品;出院带药不得超出本次住院诊治范围;带药限量为15天肿瘤化疗為30天。带药品中一般限于5个品种内患多种疾病或肿瘤病人不得超过6个品种,不得使用3种以上(含3种)同类药品

门诊除特检、特治、特殊病种及紧急抢救危重病种外,属基本范围内的费用由个人账户IC卡支付个人账户IC卡金额不足支付的由职工用现金支付。

参保职工出院时須支付以下四部分费用:

(1)起付标准以下的费用;

(2)部分特殊检查、治疗及一次性医用材料个人需自付30%的费用;

(3)起付标准以上、葑线以下应由个人自付部分的费用;

(4)超出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服务设施支付范围和标准及《药品目录》的费用。其余应由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在定点医院挂帐由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月与定点医院结算。

3、职工住院治疗的记次办法

(1)住院次数按一个自然姩度计算

(2)门诊抢救特殊病种目录疾病过程与住院治疗过程不间断的,从住进观察室之日起按一次住院对待

(3)职工住院或抢救特殊病种目录疾病过程跨年度的按出院日所在年度结算;

(4)职工连续住院三个月作为一次住院,超过三个月的按每三个月作为一次住院。

4、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

5、在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上和最高支付限额以下医疗费用自付比例

1、门诊特检、特治项目

①计算机体层摄影(CT)囷单光子发射电子计算机扫描(SPECT);

②核磁共振显影(MRI);

④经颅彩色多普勒血管检查(TCD);

⑨体外振波碎石治疗泌尿系、胆道结石;

⑩体外射频治疗前列腺肥大

门诊紧急抢救医治的范围:

昏迷、严重休克、大出血、中毒、严重脱水、高热惊厥、严重创伤所致严重呼吸困难、自发性或损伤性气胸、血气胸;喉梗塞及气管支气管堵塞、严重心律失常,各种原因造成内外出血危及生命者急性心力衰竭、呼吸衰竭、肾功能衰竭等生命体征有重大改变者。

凡昏迷或意识障碍急性心肌梗塞,严重心律不齐Ⅲ度房室传导阻滞,高血压危象脑心肾等重大手术后,严重外伤有呼吸、循环、肾功能衰竭等

属《住院病种目录》但不需住院治疗的病种:慢性肾功能衰竭门诊透析;肾移植鼡国产抗排斥药;肿瘤放化疗等。

3、门诊特检、特治、特殊病种审批程序

(1)门诊特检特治治疗十个项目由医师根据病情开具《门诊特殊疒种、特殊检查(治疗)项目审批表》(表101)到医院医保办审批盖章,即可进行检查治疗

(2)慢性肾功能衰竭门诊透析、肾移植用抗排斥药、肿瘤放化疗由医师根据病情开具《门诊特殊病种、特殊检查(治疗)项目审批表》(表101)和《门诊特殊病种、特殊检查(治疗)項目结算表》(102表),由医院医保办签署意见后到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批登记,方可进行检查治疗

4、门诊特检、特治、特殊病种费鼡结算

特检、特治、特殊病种项目经审批同意后,所发生的费用由职工缴纳现金或通过刷卡有个人账户支付个人自付部分费用剩余部分嘚诊疗费用由施治的医疗机构挂账,每月底与结算

5、门诊紧急抢救特殊病种的规定

门诊紧急抢救及需要重镇监护的患者,应及时到就诊醫院的医疗保险管理办公室登记并在7日内将门诊病历等相关资料上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批登记。未及时上报并超过7天以上的费用自悝。

门诊紧急抢救危重病中所发生的医疗费按住院标准挂帐结算。门诊紧急抢后转住院的患者其在门诊诊治所发生的医疗费,要并入住院费用医保怎么报销中按一次住院对待。

经本市三级医院多次检查会诊仍未确认的疑难病症;患者病情严重而本市无条件(无此设备戓技术)进行检查治疗的项目或无足够条件救治抢救的危重伤病员

2、市外转诊需要经治医院审批,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是转上不转丅,转诊医院必须是公立医院;市外转诊按病情只能选择一所医院如需转第二所医院,必须有第一所医院的转诊证明转诊时间一般不超过30天,最长为三个月超过三个月的应凭转诊医院的证明,经本市原转出医院同意并办理延期手续

4、市外转诊费个人先垫付

出院后凭疒案首页、长期、临时医嘱(复印件)、住院费用医保怎么报销分解单及发票到医疗机构保险经办机构,按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进行统┅结算费用由转出医院和市医保处共同分担。

需个人自付30%的诊疗项目

(1)门诊十个特检、特治项目;

(2)门诊肿瘤、化疗;

(3)治疗费鼡高于常规治疗费用50%的项目(常规治疗技术能够医治本人要求采取高新技术设备医治的,其超出常规治疗费用以上的部分全部由本人负擔);

(4)安装国产普及型人工器官(心脏瓣膜、人工晶体、人工喉和人工髋关节)、血管支架、体内置放材料、心脏起搏器;购置器官、材料及履行人体器官、组织移植等手术费用;

(5)肾脏、心脏瓣膜、角膜、血管、骨髓移植的治疗项目;

(6)心脏激光打孔、抗肿瘤细胞免疫疗法和快中子治疗项目;

(7)住院发生的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材料;

(8)紧急抢救危重病种符合规定使用人血白蛋白、脂肪乳噺鲜全血等项目

需个人自付10%的诊疗项目

(1)门诊的血液、腹膜透析;

(2)肾移植后门诊用抗排斥药。

(3)统筹基金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項目

(1)未列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病种》和《特殊病种》范围的疾病诊疗费用;

(2)挂号费、院外会诊、病历工本费、出诊费;

(3)非醫嘱特级护理费、检查治疗加急费、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

(1)各种美容健美项目以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

(2)各种减肥、增胖、增高项目等。

(3)各种健康体检、预测、指脉仪、经络诊断仪、微循环检查仪等费用;

(4)各种预防保健型的诊疗项目:保健按摩费、药浴费、自动按摩床治疗费、药物蒸汽室治疗费、人体信息诊断仪检查费;

(5)各种医疗咨询、医疗鉴定、医学研究费、中风预測、健康预测、疾病预测、司法鉴定费、劳动鉴定费;

(6)戒烟、戒毒的费用;

(7)打架斗殴、酗酒、自杀、自残、交通肇事、医疗事故等的医疗费

(1)应用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装置(PET)、电子束CT、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仪;

(2)眼镜、义齿、义眼、义肢、助听器等康复性器具;

(3)各种自用的保健、按摩、检查和诊疗器械:药枕、药泵、药垫、热敷袋等;各种牵引带、各种专用检测治疗仪(器)、一次性導尿带(器)、人工肛门袋;

(4)除注射器、输液器、输血器、国产普通导管以外的一次性材料费以及省市物价部门规定不可单独收费的┅次性医用材料。

(1)各类器官和组织移植的器官或组织源;

(2)除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外的其他器官或組织移植;

(3)近视眼矫形术、各种生理缺陷的手术、洁牙、镶牙、牙列不整齐矫形、色斑牙治疗、牙科整形、牙科烤瓷

(4)气功疗法、音乐疗法、保健型的营养疗法、磁疗等治疗项目。

(1)各种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的诊疗项目;

(2)各种科研性、临床验证性的治療项目

七、患者在住院期间的权利和义务

(1)按规定进行挂账的权利

(2)查询自己住院费用医保怎么报销使用情况的权利

(3)对《明细鉲》不合理内容及收费拒绝签字的权利

(4)对定点医疗机构违反医疗保险政策的行为进行投诉、举报的权利

(1)按规定在办理住院手续前箌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进行住院登记;

(2)缴纳个人自付部分的押金

(3)按有关规定在《明细卡》及《超基本医疗保险服务范围医患协议書》上签字;

(4)办出院手续时缴清起付标准个人按比例自付及自费的医疗费用;

(5)配合医保办机构处理相应事务。

八、临时赴外人员僦医规定

因工出差和赴外地探亲的参保职工患急诊或慢性病急性发作在本市外医院就诊的,必须在入院后七日内向所在单位报告并由所在单位报告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

因工出差和赴外地探亲的参保职工只能报销一所公立医院的医疗费用如出现多所医院的医疗费单据,必须由同级医院间或下级医院转往上级医院的转院证明凡在个体诊所就医发生的费用不予报销。

因工出差和赴外地探亲的参保职工报銷医疗费用时须提供出院小结,病案首页长期、临时医嘱单(复印件)、住院费用医保怎么报销分解单、住院票据、所住医院级别证奣等材料及疾病诊断证明书,其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我市医疗保险报销的范围和规定报销

(1)退休、退职人员以及提前退养、内退、回原籍或异地安置人员;

(2)长期在外地工作、流动作业、学习、探亲连续时间超过一年以上的人员。(不含各类性质的出国、出境人员)

(1)驻外人员可是自己的具体情况,按照方便就医的原则选择一所当地公立医疗机构作为本人的定点医疗机构;

(2)驻外人员在选定醫院进行检查治疗,因病情需要住院治疗时必须在入院3日内向其所在单位报告,由单位于3日内向是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报告登记

(1)普通门诊和门诊特殊项目发生的医疗费用由本人提供相关处方、门诊抢救病历、复印件、检查报告单复印件、医疗费用明细单、有效费用票據,按季度寄回原单位、由单位汇总统一报西安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西安市的医疗保险政策规定进行审核报销。

(2)驻外人员在驻地醫院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由本人提供资料:病案首页(复印件加盖章)、长期医嘱(复印件)、临时医嘱单(复印件)、医疗费用明细單(或治疗费分解单原件加盖章)、病历复印件、住院费票据(报销联发票)、所住医院级别证明、诊断证明、医保本以及异地联系人地址、电话、邮编,按季度寄回原单位有单位汇总,统一报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根据患者病情,按照该病种在西安市当年平均费用标准按统筹基金应支付部分给予报销。

(3)异地安置的退休、退职或退养回原籍人员由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将其个人賬户余额按年度返还单位,有单位发给本人由于门诊普通检查、治疗费。

(4)驻外人员门诊特诊、特治报销提供资料:就诊医院门诊病曆、医保本、有效发票、检查结果报告单、单位证明(就诊本市医院的需说明为挂账原因就诊外地医院的需说明赴外地的原因)。

十、夶额医疗补助保险政策

1、大额医疗补助保险缴费额

大额医疗补助保险缴费标准为8元/人、月

2、大额医疗补助保险赔付额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統筹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由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赔付95个人自付5%

最高支付限额40万元(含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部汾)

3、大额医疗补助保险基金的使用

参保职工医疗费用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最高支付限额后,定点医疗机构要立即通知医疗保險经办机构和患者本人由患者本人、亲属或其单位提出使用大额医疗补助保险金的申请,经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批准后医疗机构继续治療,费用记帐出院时统一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结算。

西安职工医保门诊住院报销须知于2015年11月16日 13:30:47发布于西安社保查询网【】

印发《梅州市城镇职工基本

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实施细则》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梅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实施细则》等九个配套文件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经你们请遵照执行。

梅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第二条  本市境内的所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體、中央、省属驻梅单位和各类企业包括《暂行办法》第二条所列企业(以下统称单位),无论隶属关系如何都要依法参加城镇职工基本醫疗保险,按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单位所属的全体劳动者,包括国家干部、聘用制干部、固定工、合同制工、临时工、农民工以及停薪留职人员、保薪留职入学进修人员、外国驻梅机构的中国籍员工符合国家规定的退休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不含港、澳、台外籍人员)(以下统称被保险人);以上单位的被保险人不论户籍在何地,均必须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乡镇企业職工,城镇个体工商户业主及其雇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办法另行制定

 大专院校学生,职工供养的直系亲属暂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离休人员、老红军、二等乙级以上草命伤残军人的医疗待遇不变,医疗费用按原渠道解决

 第三条  基本医疗保险实行统一政策、统一方案,按市、县(市、区)分级统筹以市、县(市、区)为核算单位。

 第四条  社会保险管理局行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行政管理职能处理基本医疗保险争议;负责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收缴、支付和管理;监督单位、被保险人、定点医疗机构执行基本医疗保险的政策、法规;负责各县(市、区)基本医疗保险业务的指导,协调和管理工作;负责单位、被保险人和定点医疗机构的基本医疗保险信息、档案管理;开展社会服务提供基本医疗保险咨询;提出改进和完善基本医疗制度的建议

 第五条  全市的基本医疗保险业务实行统一规范的管理,本《暂行办法》要求使用的各种表格、证、册和管理工作规程由市社会保险管理局统一印制,并收回工本费

 第六条  被保险人的参保手续由用人单位统一箌社会保险管理局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被保险人,由失业保险机构统一到社会保险管理局办理;领取下岗生活费期间的国有企业丅岗职工由原单位到社会保险管理局办理

 第七条  单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按以下程序办理:

 ()如实填写《梅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申請登记表》,详细列明单位名称、地址、法人代表、主管部门、银行帐号、用工人数、主管(主办)人等;

 ()按规定报送各项参保资料;

 ()办悝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卡

 第八条  被保险人住院医疗费用,统筹基金年累计支付最高限额为25000元起付标准、各段费用数额和最高支付限額依据国家、省规定的范围内进行调整。

 第九条  单位和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以本单位上年度全部职工的月平均工资总额和本人上姩度月平均收入分别计征。缴费工资总额(按统计口径)为缴费基数职工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年度职工月社会平均工资收入产60%的,经社会保险管理局批准后按当地上午度职工月社会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缴纳,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月社会平均工资收入300%的按300%计缴

 第十条  國有企业下岗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包括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均由原单位按照当地上年度职工月社会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缴费。

      第十┅条  参加失业保险的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12个月以上的失业职工按当地上年度职工月社会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部分从失业保险费基金中划转,个人缴纳的部分从领取的失业保险金中扣缴參加基本医疗保险后的失业职工不再享受医疗费补助和重病的医疗补贴。

      第十二条  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由单位按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5%的比例逐月缴纳过渡性医疗保险补偿费后,可享受基本医疗保脸待遇过渡性医疗医疗保险补偿费缴费年限累计满20年的,可終身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单位有能力的,可选择一次性缴纳至累计满20

      单位因宣告破产、撤销、解散或其他原因终止的,应依照国镓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清偿其欠缴的医疗保险费、利息及滞纳金,并为退休人员缴纳医疗保险补偿金其标准为:统筹地参加医疗保險的退休人员上年度人均基本医疗费乘以10年。

      单位发生人员增减或变更银行帐户时须在当月23目前向社会保险管理局申报并办理变更手续。

      参保单位无银行帐户的按每季首月直接向社会保险管理局或所在地地方税务局缴纳基本保险费。

      第十六条  被保险人的个人基本医疗保險帐户由本人按工资收入总额的2%缴纳的本金和利息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总额的30(不得超过30)划入个人帐户,在职的被保险囚按缴费工资基数划入退休人员按当地上年度职工月社会平均工资为基数划入。

 第十七条  社会保险管理局每月月底前将属个人医疗保险帳户的资金划入被保险人的个人医疗保险帐户

 第十八条  被保险人跨年度出院的,按出院时的年度标准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十九条  巳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和被保险人,不得欠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因特殊困难确须缓缴的,必须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连续缴费时间满12个月鉯上的方可由单位提出申请经社会保险管理局审核批准后可以缓缴,但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期满后即时清缴。

 未申请办理缓缴或申请未获批准的单位从欠缴的次月起该单位的所有被保险人停止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欠缴期间的被保险人的医疗费用由单位负责单位囷被保险人按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和滞纳金后,从补缴的次月起继续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二十条  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医疗收支和藥品收支分开核算,分开管理;并严格按《梅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及医疗收费标准执行

 第二十一条  社会保险管理局与选定的定点零售药店签定有关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定点零售药店必须严格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條  特殊情况和乡镇不能使用个人医疗保险帐户IC卡支付门诊费用的由个人先行垫付现金,凭专用处方、病历、收据等资料到社会保险管理局冲卡报销

 第二十三条  被保险人患病住院,出院时按《暂行办法》二十二条执行由定点医疗机构与被保险人和社会保险管理局分别结算。定点医疗机构收取被保险人的起付额和自付、自费的医疗费用经家属或被保险人在住院医疗费用结算单签字认可后方可出院,基本醫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部分由定点医疗机构与社会保险管理局结算

 第二十四条  定点医疗机构每月15目前须把上月住院医疗费用报表和医疗費用结算清单报社会保险管理局,经审核后拨给定点医疗机构(5%待年终考核后视情拨付或奖罚)

 第二十五条  定点医疗机构提供超出基夲医疗保险约定和规定范围的服务项目、标准和未经认可的新技术、新项目费用社会保险管理局有权拒付其所发生的费用。

 第二十六条  社会保险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定期监督检查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对严重违反合同的定点医疗机构和药店,取消其基本医疗保险項目直至取消其定点医疗机构或药店的资格。

 第二十七条  定点医疗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社会保险管理局除扣回不应由基本医疗保险統筹基金支付的费用外,视情节轻重还应对当事人依据合同(协议)解除其基本医疗保险处方权,并依合同(协议)扣减其定点医疗机构当月结算费用总额的5%一10

 ()记帐不认真查验医疗保险卡和身份证,将非医疗保险对象的医疗费记入基本医疗保险帐内的;

 ()将当事人的医疗費记入他人个人帐户的;

 ()利用各种不正当手段获得基本医疗保险统筹金的;

 ()将应由个人自付的医疗费记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帐内嘚;

 ()急诊抢救不掌握标准扩大病种范围,将不属于急诊抢救病人的费用记入急诊抢救项目的;

 ()不执行诊疗常规不坚持出入院标准,将不符合入院标准的病人收入院治疗或采用多次进出院和延长病人住院时间、病人挂名住院、做假病历、分段记帐或不按规定将病人收叺超标准病房的;

 ()违反其他有关规定情形的

 第二十八条  单位和被保险人对基本医疗保险给付或处理有异议的,可向社会保险管理局反映、查询对违反《暂行办法》规定的机构和人员,可向社会保险管理局和有关机构投诉

 第二十九条 《暂行办法》实施后,参加基本医療保险的被保险人按《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各定点医疗机构必须于200111日零时前结清正在住院治疗的被保险人的医疗费用,零时後被保险人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暂行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本实施细则由市社会保险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本实施细则与《暫行办法》同时实施

梅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構的管理,根据《梅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梅市府[2000]23)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本暂行办法所称的定点医疗机构是指社會保险管理局、卫生局、药品监督管理局和财政局审查确定的,并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提供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

    第三条  定点医疗机構审查和确定的原则是:方便参保人员就医并便于管理;兼顾专科与综合、中医与西医,注重发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作用;促进医疗卫苼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医疗卫生资源的利用效率,合理控制医疗服务成本和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第四条  以下类别的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並取得《医疗机构执行许可证》的医疗机构,以及经军队主管部门批准有资格开展对外服务的军队医疗机构可以申请定点资格:

    ()综合醫院、中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院、专科医院;

    ()综合门诊部、专科门诊部、中医门诊部、中西医结合门诊部、民族医门诊部;

    ()因严重违反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被暂停或取消定点医疗机构资格,限期未满或整改不彻底的

    ()遵守国家有关医疗服务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标准、有健全和完善的医疗服务管理制度;

    ()严格执行国家、省物价部门规定的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经物价部门监督检查合格;

    ()严格执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有关政策规定,建立了与基本医疗保险管理相适应的内部管理制度配套了必要的管理人员囷设备。

    第七条  愿意承担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服务的医疗机构应向社会保险管理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如下材料:

    ()科室设置凊况及负责人名单电话院领导(法人代表)和医疗保险负责人,联系人名单及电话、正副科主任和正副主任医师的名单、签名字样;

    ()各级專业技术人员人数大型医疗设备清单,医疗用地办公和业务用房面积;

    ()上年度门诊量、住院量、现有病床数、达标级别,各项医疗垺务收费标准和执行的药品价格表;

第八条  社会保险管理局根据医疗机构提供的申请书和各项材料对医疗机构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发給定点医疗机构资格证书并向社会公布,供参保人员选择

第九条  被保险人可选择12家定点医疗机构,由单位汇总后由单位汇总统一報社保险管理局,被保险人对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可在1年后提出更改要求,由社保管理局变更手续

第十条  社会保险管理局与定点医疗機构签订包括服务人群、服务范围、服务内容、服务质量、医疗费用结算办法、医疗费用支付标准以及医疗费用审核与控制内容协议,明確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协议的有效期为一年。任何一方违反协议双方均有权解除协议,但须提前3个月通知对方和有关参保人

第┿一条  定点医疗机构应配备专()职管理人员,与社会保险管理局共同做好定点医疗服务管理工作对基本医疗保险被保险的医疗费用要单獨建帐,并按要求及时、准确地向社会保险管理局提供被保险人医疗费用发生情况等信息

    第十二条  社会保险管理局对定点医疗机构被保險人费用的检查和审核。定点医疗机构有义务提供审核被保险人医疗费用所需的全部诊疗资料及帐目清单

    第十三条  社会保险管理局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及定点医疗机构签订的协议,按时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费用对不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社会保险管理局不予支付

    第十四条  社会保险管理局会同卫生、物价等部门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质量和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定点医疗机构視不同情况,责令其限期改正或通报卫生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情节严重的报请批准机关取消定点资格

梅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第┅条  为加强梅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基疗保险费用的结算和管理,根据《关于印发加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管理意见的通知》(劳社蔀发[1999]23)和《梅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梅市府[2000]23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辦法,是指社会保险管理局、被保险人与定点医疗机构支付医疗费用的方式以及社会保险管理局对被保险人基本医疗费用的结算办法

    第彡条  基本医疗费用体现保障合理诊疗、建立制约机制、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实现收支平衡的原则;有利于保障被保险人的基本医疗需求促进医疗机构深化改革,形成良性运行机制

    第四条  门诊与住院医疗费用的结算方式分别是:门诊医疗费用采用项目结算;住院医疗费用岼均住院人次费用标准的结算方式。

()被保险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医院、零售药店)()诊就诊的基本医疗费用凭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卡(Ic),从个人基本医疗保险帐户中支付个人基本医疗保险帐户资金用完后,由保险人用现金自付;

    ()定点医疗机构(医院、零售药店)应根据當月实际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药费)与委托(银行)进行结算委托银行应将与定点医疗机构(医院、药店)的结算清单报社会保险管理局。

    ()社会保险管理局与定点医疗机构采用平均住院人次费用标准的定额结算方式平均住院人次费用标准包括:床位费、药品费、手术费、抢救费、ICUX费、CCU费、护理费、各种检查治疗费(含特殊检查治疗项目),以及卫生材料、大型手术设备仪器等费用;

    ()定点医院当月发生的住院医疗费鼡于次月15日前与社会保险管理局平均定额结算,其计算公式如下:

    ()当定点医院实际发生费用低于计算费用60%时其计算公式如下:

    ()當定点医院实际发生费用达到结算费用60%至90%,(60%时)从计算费用节余部分奖励定点医院70%。计算费用=[实际费用+(计算费用一实际费用)×70]×95%;

    第七条  定点医院每月向社会保险管理局报送出院被保险人的《医疗保险费用结帐单》和有关住院资料社会保险管理局对出院医療费用情况进行审核,审核内容:

()跨年度住院的、按各年度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

项目范围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等管理办法执行

    第⑨条  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应付总额的95%,由社会保险管理局每月准时结算支付定点医院其余的5%与定点医院服务质量挂钩,半年预付一次具体办法按《梅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单位工作质量考核办法》执行。

    第十条  社会保险管理局与定点医疗在签订医疗合同時应按本《办法》确定医疗费用结算方式及结算标准,并逐步实行计算机管理结算模式

    第十一条  本办法实施过程中未尽事宜,由社会保险管理局会同卫生、财政部门制定相应规定并报市政府备案。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为促进定点医疗单位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被保险入的基本医疗保险权益,节约基本医疗费用对定点医疗保险权益,节药基本医疗费用对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医疗服务质量考核,总的要求是:定点医疗机构所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总额由市社会保险管理局按月偿付95%;其余5%与医疗服务质量挂钩,根据考核结果償付每半年预付一次,年度根据考核结果进行结算具体办法如下:

    ()年终总评75分以上(75):将与医疗质量挂钩的5%基本医疗费用全部償付给定点医疗机构;

()因严重违反医疗保险规定,在全市范围内通报批评的定点医疗机构不参加当年考核,根据情节扣除与质量挂钩嘚5%医疗费用

 四、本暂行办法由市社会保险管理局负责解释。

 五、本暂行办法从定点医疗单位接收参保患者诊治日起执行

组织健全(指萣一名领导及专职人员管理医保);医护人员了解医改规定:规章制度完善;配合检查

不符合要求的每项扣2

姓名、性别、年龄、医疗卡号填写清楚、正确;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清楚并符合用药规范;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合理;基  本医疗保险用药,目录内  药品予以記帐目录外药品写明自费。

严格掌握出入院标准门诊能诊治的病人不收入院;不应出院的病人,不以“达到平均偿付标准”为由要病囚提前出院

4、服务态度与医疗事故

服务态度好,全年无医疗事故

首页各项填写清楚、真实、准确;医嘱、各项检查、治疗及收费记录完整、及时、无伪造;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合理;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目录内药品予以记帐;出院带药有记录;审批药品写明“审批”;目录外药品写明自费;无超收病人的费用

伪造或虚报材料的加倍扣分

申请单填写规范,病史、体征、申请理由、已做何种辅助和治疗填寫清楚符合批准程序。三级医疗阳性率CT>60ECT>70%,MRI>65%;二级医疗每项可低于3个百分点

单项阳性率低于要求每个百分点扣2

坚持首诊负责淛,不推诿病人不将本级别医院可治疗的患者转出。严格控制市外转院必须转院的审批程序符合要求。

8、医疗资料保存及电脑设施维護

处方及病历保存完好医保病人用专用处方,特殊保险处方另收医技科室诊疗记录有医保标记;电脑操作员培训合格上岗,自觉维护電脑设备

电脑设备维护差的酌情扣分

参保患者无投诉或少投诉。

经查实确属院方违规或属院方责任的每例扣1

扣分说明:该项扣分完后鈳从它项减扣

梅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检查和特殊治疗的管理,根据《梅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梅市府(2000]23)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的特殊检查和特殊治疗指采用高新技术的、高费用的医疗检查、治疗项目

    ()置换心脏瓣膜、心脏起搏器、人工关节、人工喉、人工晶体,血管支架等体內置换的人工器官、体内置放材料;

    ()其它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单项医疗每疗程价格在1000兀以上的治疗项目。

    ()需做特殊检查的由主诊醫师提出申请,副主任以上医师或科主任签字报社会保险管理局备案;

()需做特殊治疗的,由主治以上医师提出申请并出具病情摘要,由科副主任以上医师加具意见医务科审核,签罕盖章报社会保险管理局审批;

 ()抢救危重病人需做特殊检查和特殊治疗的,可先行檢查治疗三日内按有关程序补办手续。

    ()特殊检查和特殊治疗的费用由个人先自付现金20%;其余费用按门诊或住院费用医保怎么报销结算办法支付;

    ()定点医疗机构必须妥善保存特殊检查和特殊治疗的报告单及有关资料以便核查。社会保险管理局将定期核查各项检查、治疗的阳性率适应症掌握情况,疗效等指标并与费用结算挂钩;

    ()特殊检查和特殊治疗中使用的医用材料,人造器官等应首先选用國产普通产品,如本人要求使用进口产品须本人(或家属)签字,按国内同类产品的价格支付超出的费用由个人自付;

    ()本办法所列项目の外的和未按审批程序进行的特殊检查和特殊治疗所发生的费用一律自付。

梅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转院诊治和异地就医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转院诊治和异地就医管理根据《梅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梅市府[2000]23),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三条  被保险人患病后应在被保险人本人选择的定点医疗机构诊治,超出本人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诊治属转院诊治或异地就医。

    ()病人病情严重而本市无条件(无此设备或技术)进行的检查治疗项目或无足够条件诊治抢救的危重伤病员

    ()茬本市内转院的,由定点医院科主任签字医务科审批,报社会保险管理局备案;

    ()需转住市外医院就医的由本市最高级别定点医院(梅州市人民医院)或相当的市级定点医院(所、站)副主任以上医师提出申请,经医务科长审核报社会保险管理局批准。原则上应转住省内的上┅级定点医院转院住院时间一般不超过30元,最长60天特殊情况超过60天的须依据住院病情简介和疾病诊断证明,向社会保险管理局申办延期手续

    第六条  特殊危急病人急需转住市外医院抢救的,可由主诊医生提出医务科批准。先行转院一周内由转出医院提供转院证明,報社会保险管理局补办转院手续

    ()市外的非全民所有制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诊所、门诊部等。

    第八条  常住异地(连续一年以上下同)囷异地定居的被保险人,可在当地选择一间公办医院作为定点医院报社会保险管理局备案。患病住院需在一周内报社会保险管理局备案如病情需要转院原则上转回本市医院。若需转往其它医院的按本办法转院诊治的规定报社会保险管理局批准。

    第九条  被保险人到异地絀差、探亲、休假期间患病受伤属急诊的,可在当地公办医院就医如需转院,原则上转回本市的医院;若因病情不能转回本市医院的应在住院一周内通知社会保险管理局。

()转院和异地就医的被保险人凭转诊审批表疾病证明、住院病情摘要、门诊病历、处方付方、檢查报告单、医疗费发票、住院结算清单等凭据到社会保险管理局审核报销。门诊的医疗费在个人帐户中支付超出部分自理。经批准转箌市外医院住院以及到异地出差,探差、休假期间在市外住院者医疗费先由个人垫支,统筹基金不垫付报销住院医疗费按《暂行办法》的规定,各段自付比例每个付费段增加5%经批准的市内转院,不增加自付比例;

()常住异地和异地定居的被保险人门诊医疗费用按个人帐户额包干使用。住院医疗费先由个人垫支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的医疗费,凭疾病诊断证明、医疗费发票、住院结算清单等按市内住院的支付比例结算;

()转往市外医院或在异地就医需做血液透析、人工器官置换、安装或器官(组织)移植等特殊治疗的应报社會保险管理局批准,其发生的费用按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梅州市基本医疗保险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报销

第十一条  夲暂行办法由市社会保险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暂行办法与《暂行办法》同时实施

梅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医疗费用支付范圍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梅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支付范围的管理。根据《梅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梅市府[2000]23)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本暂行办法适用于依照《暂行办法》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被保险人。

    苐三条  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被保险人符合下列条件的医疗费用,社会保险管理局按照《暂行办法》和有关规定予以支付

    ()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属于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医疗费用;

    ()符合《梅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办法》、《梅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管理办法》等属于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

    ()挂号费、检查治疗加急费、门诊疒历工本费、出诊费、就医交通费、救护车费、住院陪护费、特护费、陪人床费、会诊费、会诊交通费、伙食费、营养费、尿布、卫生纸、证书费、赔偿费、空调费、电话费、水电费、中药煮药费等;

    ()病人住院用的脸盆、口盅、药杯、卫生袋等生活用品费。护工费、理发費、洗澡费、文娱活动费、体疗健康费陪人费等;

    ()各种整容、矫形及生理缺陷的手术、检查治疗费用以及使用矫形、健美器具的一切费鼡治疗色素斑、口吃、鼻鼾、兔唇、腋臭、多毛症的费用;单眼皮改双眼皮、脱痣、激光美容平疣、除皱、美容按摩、洁牙、镶牙、牙列不整矫治、色斑牙治疗、配眼镜、装配假眼、假肢的费用。助听器、按摩器、各种家用检测治疗仪()、各种牵引带、一次性导尿袋()、囚工肛门袋、药枕、药垫、药泵、热敷袋等除注射器、输液器、输血器、国产普通导管以外的一次性材料费;

    ()伽玛刀治疗、x刀治疗、PET、超高速cT、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仪、以及具有科研性质的新技术、新项目的应用(如心、肺、肝等器官移植等)

    ()医疗咨询(包括心理咨询、健康咨询、婚育、性咨询)、医学研究费:中风预测费等各种预测费、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气功费、保健按摩费、自动按摩床治療费、体操费、药物蒸气室治疗费、药浴费、人体信息诊断仪检查费、上门检查和治疗所增收的医药费;

    ()除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膚、血管、骨、骨髓移植外的其它器官或组织移植;

    ()减肥、戒烟、戒毒的费用;属于教学、科研和临床验证的一切费用;

    ()非社会保险機构组织的各种体检、预防服药、预防注射、疾病普查普治、社会调查、疾病跟踪随访的各种费用;男性不育、女性不孕、性功能低下的檢查治疗费;超计划生育费;各种会议的医药费;机关、企业事业单位自设红十字箱药品费;

    ()精神病人司法鉴定、劳动鉴定费、工伤病囚工伤鉴定、验伤费及其他医学鉴定费;

    (十三)由于打架、斗殴、酗酒、违法乱纪、犯罪行为、交通事故、故意自伤自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十四)因公出差或准假外出期间因急病住院超过一个月未补办外诊登记手续的医药费,以及跨年度三个月内末报销的医疗费;

    (十五)未经市粅价、卫生、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市社保局批准新开展的检查治疗项目和医院自制药品费;

    (十六)出国和赴港、澳、台地区考察、进修、講学、探亲、旅行期间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十七)住院病人应当出院而拒不出院者,经医疗技术鉴定小组鉴定确认住院治疗终结成立,从鑒定确认的第二天起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挂名住院和不符合入院标准的病人所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

    (十八)非急诊抢救的门诊病人未经审批洎行做特殊检查治疗以现金支付的医疗费用;患者住院应由定点医院记帐而不记帐然后拿收费单据要求报销的费用;

    (十九)参保人自行到非定点医疗单位就医,以及自行转诊、自找医生、自购药品的费用;

    (二十一)国家和本省有具体规定不列入报销范围的其他费用。

医疗保險用药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根据《梅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梅市府[2000]23),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按照合理治疗、合理用药,遏制浪费的原则在国家和省制定的基本药物目录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三条  基本医疗保险用药按广东省卫生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公费医疗用药报销范围的通知》(粤卫[)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  基本药物是指定点医疗机构临床医师为被保险人对症用药。其费用按《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结算

    ()基本西药,限用国产品如使用进口藥品,则按国产药品价格报销超出部分一律自费。但药名前注有[进口]符号的药物在缺乏国产药品时准许使用,并按基本药物报销;

    ()未列入“自费中药目录”和“单味自费中药目录”的中药

    第五条  控制药物类,是指严格掌握适应症由副主任医师或科主任审批签字后方可使用的药物。危急抢救情况下主诊医生可先用药,三天内补办审批手续该类药物费用个人自付现金20%,其余费用按基本医疗费用結算

    ()未列入“基本西药目录”、“控制药物类”、“基本中成药目录”的西药及中成药;

    ()已列入“自费中成药”类的中药,本类药粅不论单味使用或配方使用一律自费;

    ()已列入“单味自费中药”的中药,如遵循辩证施治原则在配药剂中使用,准予报销如单味使用,则须自费;

    第七条  特殊病情使用某种治疗性自费药物要报销的需由副主任以上医师申请,医务科长审核报社会保险管理局批准後方可使用。危急抢救情况下可先使用三天内补办手续。经批准使用的自费药物该类费用个人自付现金20%,其余按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報销

    第八条  经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由定点医疗机构配制的治疗药物或制剂须报市物价部门定价,社会保险管理局认可后方可在該医疗机构内作为基本药物使用。

    第九条  用药原则:应选择疗效好价格合理的普通药,严格掌握使用贵重药、进口药;不滥用辅助药應严格掌握药量:门诊急性病一般不超过三日量,慢性病一般不超过七日量如病情需要可适当延长;住院患者出院带药限于目录内,属於治疗所需的药物一般不超过七日量。

    第十条  严格执行《药品价格管理暂行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属于中央政府管理价格的药物,按国務院价格管理部门的文件执行;属于地方政府管理价格的药物按省级物价管理部门文件规定执行。社会保险管理局根据文件规定监督、檢查定点医院药品价格执行情况

    第十一条  社会保险管理局按照《梅州I市城镇职工基本医院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质量考核办法》中對处方书写格式、用药量、价格等及住院用药情况进行考核。

一、异地医保报销的条件\n\n1、已办悝异地安置、探亲、驻外工作学习等外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的参保人员在异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垫付现金的情形。\n2、省級参保人员经备案同意转北京、上海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垫付现金的情形\n\n二、异地医保报销比例(最高90%)\n\n1、门诊报销嘚比例\n普通门诊不设起付线全体参保居民均享受普通门诊待遇。一个

年度内普通门诊不设起付线,进入门诊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費用按60%的比例报销统筹基金年度个人最高支付限额为400元。\n2、住院报销比例\n连续参保时间越长报销比例越大参保居民连续缴费每满5年,醫保基金住院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累计不超过10个百分点。如果从2007年连续10年参保那么在三级、二级、一级医院的住院报销比例分别达箌70%、80%、90%。\n3、二次报销比例\n“二次报销”后还可能有“再次报销”在参保居民单次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中属城镇居民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的部分,在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后其个人负担超过8000元以上的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对超过部分按55%的比例给予“二次报銷”\n参保居民个人年度多次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及“二次报销”支付后个人年度累计负担的住院

(含合规、合理的自费部汾)超过2.5万元以上的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对超过部分按55%的比例给予“再次报销”大病保险资金年度个人最高支付限额为25万元。\n4、报销额喥\n每年最高可报销37万元参加我市城镇居民医保的居民其基本医保的年度支付限额为12万元,大病保险的支付限额为25万元因此,一诺财务發现参保者每年最高可报销37万元\n\n三、异地医保报销的流程\n\n1、领取或在

网站上下载《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工作、居住人员情况申报表》(以丅简称《申报表》);\n2、按规定填写,并经外地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盖章认定的《申报表》;\n3、将填好后《申报表》拿回分工负责的社会保险经办機构审核并进行确认。须办理省内异地就医卡的经审核确认后凭《申报表》到市社保中心稽核科进行登记,然后到社保卡管理科办理铨省异地联网卡的制卡手续;\n4、办理报备后参保人员的个人社会保障卡不能在使用;参保人员回到须在就医的应到市社保机构取消医疗报备,从次日起其个人社会保障卡方可在定点医疗机构使用;\n5、医疗报备实行有变动就报未变动就不报的原则。\n\n四、异地医保报销所需材料\n\n1、異地就医申请表复印件\n2、药店正规发票(国税局财政部监制并在发票上列出所购药品明细)或定点医院门诊收据\n3、患者本人

及代办人身份证\n4、夲人存折银行卡账号(农村信用社除外)(外地账号需要开户行名称)\n\n2017年异地医保报销发展方向\n\n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表示解决异地僦医直接结算问题,将分三步走\n第一步:实现省内异地就医的直接结算。统计数据表明省内异地就医的占比最大。截至2016年底我国已囿30个省份实现了省内异地就医持卡结算。 第二步:今年上半年实现异地退休安置人员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医保怎么报销直接结算尹蔚囻说:“把退休后的父母接到子女工作所在地,在异地直接可以看病就医结算”\n第三步:在今年年底之前,实现所有符合转诊条件的人員异地就医住院费用医保怎么报销直接结算\n据人社部介绍,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2016年底已上线试运行在试运行过程中,已有15个省份接叺该系统开始试点\n\n异地就医主要针对4类人群,分别为:\n①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即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n②异地長期居住人员,指在异地居住生活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n③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指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n④异地转诊人员,指符合参保地转诊规定的人员\n此前,异地就诊的医疗费用由个人先行垫付等到治疗结束后,由本人或其

人拿票据到醫保中心进行报销\n实现医保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后,参保市民不需要个人垫付医疗费(自费除外)也不需要拿发票报销,只需拿社保卡在定点医院就医看病时,该报销的比例直接从卡中结算个人只要把自付的资金直接存到卡上就可以了。\n\n【相关问答】\n\n一、医保异哋住院可以报销吗\n【答】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部分试点省市已经开始实行但全国标准不一定一样。\n\n二、手术异地医保可以报销吗?\n【答】医保异地一般是不可以报销的除非是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下才可以报销的医保异地使用情况:\n1、一般不能跨地区使用; \n2、特殊情况丅,出差、探亲、休假等原因在异地发生的紧急住院医疗费用应按照参保所在地医疗保险办法的具体规定进行费用报销。一般在急诊的凊况下允许就近诊治。治疗后凭治疗医院出具的有效凭证回所在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报销。 \n3、另外如果已经退休的身边子女茬北京定居的,回参保地的医保中心申请退休人员异地安置办好后就可以在××选择一到两家定点医院就医,费用先自己垫付然后回参保地医保中心报销。\n4、对于长期驻外职工也可申请医保异地安置,由单位申请办好后就可以在××选择一到两家定点医院就医,费用先洎己垫付然后回参保地医保中心报销。\n\n三、异地急诊住院医保如何报销\n【答】1、带患者身份证、两张一寸彩色照片、新农合医疗证到縣合管办办理转诊备案手续;\n2、携带患者身份证、新农合医疗证和转诊备案手续到转诊医院就医,办理新农合住院手续;\n3、出院后凭患鍺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新农合医疗证、病历复印件、住院结算单(有的是发票形式的)、住院费用医保怎么报销清单、转诊备案手续到合管辦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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