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共同的婚内房子更名给妻子,丈夫去世,女儿(独生)通过公证放弃继承婚内房子更名给妻子,母亲获得房本后想过户女儿

丈夫去世后留下房产,其父母駭子均放弃继承所以房屋全部由妻子继承,在公证处房屋评估费交了2600元想问交这7100元合理吗

详细描述(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箌怎样的帮助):

丈夫去世后,留下房产其父母孩子均放弃继承,所以房屋全部由妻子继承在公证处房屋评估费交了2600元,到房产局办繼承手续过户到妻子名下怎么还要交房屋评估71万的百分之一7100元,理由是原来的未交土地费想问交这7100元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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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丈夫去世后,妻子孩子还有丈夫的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如果房产是夫妻共同的,妻子先分一半其余的再均分。根据继承法规定处理当然,房产要进行过户登记具体可到当地的房管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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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法律上没有这一硬性规定有遗嘱按遗嘱,没有按法律上的的继承顺序人继承你好,如帮到你,请采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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