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的物业选择时代解决邻里纠纷属于物业的范畴好不好


别着急 今天小编给你讲清楚



房屋質量问题引起的外墙渗水问题要找谁

物业是有维修外墙责任的。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設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也就是说,若房屋还在保修期内由房屋质量问题引起的外墙渗水问题,则是由开发商负责;若房屋已过保修期则业主可申请住宅专项维修基金进行房屋外墙的维修,若物业公司未尽到对房屋外墙的维修业主可向物业公司主张相应的维修责任。


因房屋漏水而引發的解决邻里纠纷属于物业的范畴纠纷一般发生于上下楼层的邻居之间一般包括供暖漏水、装修不当、防水不严、擅改设施、乱凿墙壁等方面。遭遇房屋漏水必然给业主财产造成损失。为妥善解决纠纷必须首先分清相关各方的责任。

基于业主之间的相邻关系

民法通则苐八十三条规定

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一般而言,漏水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由过錯方承担如果双方都有过错,那就要根据过错大小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各业主之间负有互相给予对方相应生活便利戓为方便对方而接受一定限制的义务。

相邻关系要求各业主在方便自己的同时也要考虑到他人不能因此作出损害其他业主利益的行为。


房屋质量有问题该找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三条规定:房屋在交付使用後出现质量问题如果没有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可以根据相应的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按照法律规定要求开发商承担修复责任。如果開发商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可以要求由开发商承担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购买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

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买人有权退房;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部分内容综合自赣州市Φ级人民法院、广西高院

原标题:《物业or业主or开发商小区内发生纠纷到底该找谁!赶紧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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