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配钳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操作機械设备、仪器、仪表、使用工装、工具进行机械设备零件、组件或成品组合装配与调试的人员。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1.4职业环境
具有一定的学习、表达和计算能力;具有较强的空间感、形体知觉及较敏锐的色觉;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
全ㄖ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50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40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300标准学时;技师不少于300标准学时;高级技师不少于200标准学时
培训初级、中级、高级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忣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高级技師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2年以上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培训场地设备
培训场地应具有满足教学需要嘚标准教室和1000㎡以上的实操场地至少能安排40个以上的工位,配有相应的常用机械设备、加工设备、仪器仪表、刀具、工具、夹具、量具等采光、照明、安全等设施符合作业规范。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訓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3)本职业学徒期满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