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潭镇白树村尖岭一村民小组 |
龙潭镇白树村油甘根村民小组 |
龙潭镇长岭村山猪冲村民小组 |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玉林市人囻政府关于公布玉林市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2018年更新调整)的通知》(玉政发〔2019〕1号)等有关规定拟订的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标准如下:
(一)农用地66.5820元/平方米青苗补偿费3.5元/平方米。
(二)建设用地46.6074元/平方米地上附着物另按有关规定补偿。
(三)未利用地26.6328元/平方米
征收土地公告发布后新种植和交付使用土地前能收获的作物不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