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教考招〔2018〕39号
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江苏省
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和普通高中
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考试报名办法的通知
各市招办(考试院、招考中心),各县(市、区)招办:
为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报名工作,现将《江苏省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办法》和《江苏省2019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考试报名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苏省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办法
)如实填报报名信息,并对自己所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下载《江苏省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信息采集表》。
或),首次登录系统后必须重新设置自己的密码。登录后,考生将《江苏省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信息采集表》上的内容依次录入到相应栏内,并立即网上提交。
考生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时,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考生报名信息进行数据逻辑校验,如果出现警告或提示信息,说明考生填报的有关栏目信息有误或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成绩不符合规定的统招批次填报高考志愿的最低要求,考生必须按警告或提示的内容仔细检查所填报的栏目并进行修改或选择参加相应必修科目考试,直至正确为止。考生务必核准本人最新户籍信息,并确保与当前公安户籍信息一致。如因填写错误,导致后期不能填报相关院校志愿,以及由此引起的其他遗留问题均由考生本人负责。
或),填报相应报考信息,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签名确认手续。
3.各级招生办及各报名点应严格执行省教育厅有关普通高中学籍管理的规定,凡在本报名点没有任何学籍信息的考生,一律不得以我省普通高中在籍生的身份报名。凡考生在报名中出现身份证号、学籍所在学校、就读学校等信息有误差时,必须由学校修改并经当地教育行政学籍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报名。在学业水平测试报名前,若外省考生户籍转入我省的,须凭外省学籍证明,到我省当地学籍管理部门办理学籍后方可报名。我省户籍在外省就读的考生,须凭外省地(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直接到户籍所在地招生办报名。
4.采集考生信息时,考生必须出具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并按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缴纳考试费。
1.考生身份证等信息采集时间:报名点通过第二代身份证读卡器(或手工)采集本报名点考生身份证信息时间为2018年10月28日前。
2.网上报名和网上支付考试费时间:学业水平测试实行全省统一网上报名和网上支付考试费,时间为2018年11月5-7日,逾期不予补报。
3.网报确认时间:2018年11月5-7日,考生签字确认报名信息。
(1)自然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考籍号、所在学校或单位、联系电话等。采用读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直接录入文字形式采集。
(2)电子照片。2020届高二年级考生由中学或市、县(市、区)招生办负责电子照片采集。往届生、社会考生及我省户籍在外省就读的考生报名时在报名点当场拍照采集。
电子照片的采集必须是正面、免冠、证件照,淡蓝色背景,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照片为jpg格式,宽高比为3:4,建议像素240×320,照片大小不超过20KB;必须能反映本人面部特征,常戴眼镜的考生应配戴眼镜,人像清晰,无明显畸变。
2.报考科类。分为文科类、理科类、艺术类、体育类、艺术兼文科类、艺术兼理科类、体育兼文科类、体育兼理科类,考生必须选择其中一类作为报考意向。
3.考试科目。考生报名时必须选定必修和选修科目,以及参加本次考试的必修科目(含信息技术科目的选修模块),以便编制准考证号和安排考试。艺术、体育类考生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时,须按报考科类对必修、选修测试科目的选考要求,参加相应科目的学业水平测试;在参加艺术、体育类院校或专业录取时,两门选修科目测试成绩可视为相应的必修科目测试成绩。
1.报名考试收费标准按2007年批准的《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高等学校招生报名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苏价费〔2007〕153号 苏财综〔2007〕26号)执行。
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考试,技术课程(含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20元,其他科目每门15元。
2.各地必须遵循高考与学业水平测试同一属地报名考试的原则。考籍号必须按照“一人一号,一号到底,多次使用,动态管理”的原则编排和使用,考生在报名考试有效期内只能用同一个考籍号。
3.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的成绩从应届高考之年起算,三年有效。
4.从外省转入我省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含会考)成绩,可以按规定转为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但不享受加分参加划线和投档的政策。我省户籍在外省就读的高考考生,须在2019年4月30日前出具外省省级考试部门开具的成绩证明至我省教育考试院(其学业水平测试在高考中的成绩要求与我省考生一致),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后开具成绩证明至该生所在的市招生办(考试院、招考中心),待市招生办(考试院、招考中心)将该生的考籍号报至省教育考试院后,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办理同类考生的成绩转换工作。
5.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呈现,以60分为合格线。未参加相关科目考试的,没有成绩。
6.在自主招生、综合评价、高职提前等招生录取工作中,应考生和高校需要,可以提供考生学测合格的必修科目原始成绩,以保障高校顺利开展招生录取工作。
1.报名期间,各报名点和各普通高中学校应根据报考条件和有关要求,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指导考生了解学业水平测试网报的有关政策与方法,正确填写有关表格和进行网报,按规定进行信息采集,并要求考生对所填报的信息进行核对并签字确认。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须按照报考条件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认真审核,市、县(市、区)招生办对每一位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最后确认。
2.所有已取得考籍号考生的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等四项信息如需修改,必须由省教育考试院进行修改。考生在网报前如发现现有的上述四项信息与事实不符,应立即逐级上报,最终由省教育考试院在网报系统中对各市上报信息进行修改并确认。考生所上报的修改信息中如户口簿与身份证一致的,以身份证复印件为准;如户口簿与身份证不一致的,则须出具考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的有关证明。各市将本市需要修改的考生信息汇总后,于2018年10月30日前报省教育考试院高招处学测科(见附2-2)。
3.关于网上支付。考生报名信息网上提交成功后,系统将根据考生实际所报考科目自动生成应缴纳考试费金额,考生通过网报系统支付成功后,方可到规定的报名点签字确认报考信息。
4.学业水平测试网上报名的实施工作,参照高考网上报名实施的有关办法执行。
5.在发放信息技术学业水平测试准考证时,要求每位考生必须阅读《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有关条款,并签订江苏省2019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附:2-1.江苏省2019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考生报名信息采集表(草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