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人类要选择成为群居动物?

1、恐龙在生物史上的地位非旅鸽和渡渡鸟可比,恐龙是地球史上最伟大的物种之一,复活6500万年前灭绝的恐龙比近几百年灭绝的动物意义更大。

2、旅鸽和渡渡鸟灭亡的责任人一直在不敢正视自己在殖民时期对其他地区犯下的罪行,一直在逃避责任,反而以绅士的虚伪嘴脸,指责发展中国家对环境的污染。他们有更多的能力来复活灭绝生物,既然他们不感冒,那其他发展中国家自然也心有余而力不足。

3、普通民众对远古生物恐龙更感兴趣。

4、技术层面肯定有差距,我也不太了解。

我们我们很熟悉了,我们来了解一下旅鸽和渡渡鸟。

旅鸽是一种特别喜欢旅行的,色彩斑斓的鸽子,又称漂泊鸠,原分布于北美洲的东北部,秋季向美国佛罗里达、路易斯安那州和墨西哥的东南方迁徙。是典型的群居性物种,每群可达1亿只以上。当一群旅鸽飞过时,有6公里长,1.6公里多宽,遮天蔽日。主要食用浆果、坚果、种子和无脊椎动物。1900年最后一只野生旅鸽被杀死。1914年9月1日下午,最后一只人工饲养的叫“玛莎”的雌性旅鸽在美国中部的俄亥俄州辛辛那提动物园中死掉,代表着旅鸽从此在地球上销声匿迹了。

旅鸽和普通鸽子外形上并无太大区别,只是毛色更鲜艳一些。而且旅鸽需要的栖息地非常高广大,飞起来遮天蔽日,对现代人的生活影响很大。

渡渡鸟,或作多多鸟,又称毛里求斯多多鸟、愚鸠、孤鸽,是仅产于印度洋毛里求斯岛上一种不会飞的鸟。这种鸟在被人类发现后仅仅200年的时间里,便由于人类的捕杀和人类活动的影响彻底绝灭,堪称是除恐龙之外最著名的已灭绝动物之一。也是毛里求斯唯一被定为国鸟的已灭绝鸟类,渡渡鸟于1681年灭绝。

其实除了渡渡鸟和旅鸽,还有一种非常著名的灭绝鸟类,那就是生活在北极地区的大海雀,1844年灭绝,又被称为北极大企鹅,而且是最早被称为企鹅(penguin)的动物。所以,北极也是有企鹅的,只是它们已经灭绝近两百年了。




恐龙大肉多,一只恐龙够几十个人吃好久




既然旅鸽、渡渡鸟是因为人为灭绝的,那人类肯定是见过研究过的。但是恐龙在智慧人类出现前就已经灭绝了,所以充满神秘感。

正所谓没有的就是最想要的,所以人类才想复活恐龙看看它们的真容。




恐龙存活时期地球含氧比现在高,恐龙无法生存在现在的含氧量的地球。所以不论研究成功或失败,都不会对人类产生不好的影响,自然可以无所顾忌的研究。而因为人类灭绝的动物一旦复活,没有人能确定它们是否会成为澳大利亚的兔子,所以谨慎很多。




恐龙提醒比较大,复活了,可以有肉吃!

彼得·辛格(Peter Singer):澳大利亚著名道德哲学家,现代效用主义代表人物,全球动物解放(保护)运动的倡导者,曾任国际伦理学学会主席、美国普林斯顿大学生物伦理学教授、澳大利亚墨尔本大学应用哲学与公共伦理中心荣誉教授,专事应用伦理学的研究。 2004 年他被澳大利亚人道主义学会评为年度人道主义者。 2006 年他被评为澳大利亚十大公共知识分子之一。

他于 1946 年 6 月 6 日出生于澳大利亚墨尔本。父亲和母亲是奥地利被纳粹攻占后的犹太移民。 1938 年他们从维也纳逃到澳大利亚。彼得 · 辛格的父亲是位成功的茶与咖啡进口商,祖父曾与弗洛伊德共同发表多篇文章。他有三位祖辈死于大屠杀。

他师从英国道德哲学家理查德 · 麦尔文· 黑尔(RichardMervyn Hare)教授,于 1971 年获得了牛津大学博士学位。他先后在牛津大学、纽约大学、莫纳什大学及普林斯顿大学等高校执教,曾在莫纳什大学成立人类生物伦理学中心。

称《饥荒,富裕与道德》是伦理学名篇之一。 1975 年出版的《动物解放》( Animal Liberation )一书标志了动物解放(保护)运动的开端,辛格将物种歧视(speciesism)与种族歧视和性别歧视类比,提出 “人类对非人类动物的支配”。他将人道地对待动物的运动与女性和黑人平权运动相比。本书被誉为 “动物保护运动的圣经”,虽然他本人不承认这个称号,不过他对整个运动影响巨大,提倡以 “非暴力” 作为动物保护运动的方向。

祖述宪():安徽医科大学教授、流行病学与社会医学资深专家、安徽医科大学校临床流行病学发起人。师从中国预防医学创始人苏德隆教授,专注于传染病流行病学、医疗预防评价方法和卫生政策等研究领域。祖述宪教授教学之外还热心于动物关怀及动物福利的各项工作。著有《思想的果实 — 医疗文化反思录》一书。

人对动物的态度形成于幼年时期

我们对动物的态度在很幼小的时候便开始形成,从幼年起就吃肉,对于这种态度的形成起决定性作用。有意思的是,许多儿童起初并不愿意吃动物的肉,父母们错误地认为肉食是健康所必需的,因而极力劝说他们,儿童才养成吃肉的习惯。不过值得强调的是,不论儿童的最初反应怎样,在我们懂得自己吃的是一个动物的尸体之前,早就已经吃肉了。因此,我们吃动物的肉是长期形成的习惯,并由社会的趋同压力造成的偏见所促进的,绝不是我们在知情的情况下有意识地做出的决定。同时,儿童又天然地喜欢动物,我们的社会也鼓励他们喜爱像猫狗一类的动物,他们还会抱着布制的动物玩具嬉戏。这些事实有助于解释,我们这个社会的儿童对动物的态度具有明显的区分性特征,即这种态度不是单一的,而是有两种共存的相互冲突的态度,这两种态度又谨慎地区分开来,使得二者固有的矛盾不会引起麻烦。

过去,孩子们都是听童话长大的。童话里的动物,尤其是狼总是被描绘成人类的狡猾敌人。典型的故事结局是皆大欢喜,足智多谋的英雄趁狼熟睡时,把石头放进狼的肚子里,然后缝上,把它沉入池塘淹死。假如孩子们还不明白这些故事的含意,他们再加上唱这类的儿歌:

三只瞎老鼠,看它们怎么逃?

撞上一农妇,手握一把刀。

一刀剁下去,尾巴斩断了。

这等有趣事,你可曾见到?

对于伴随这类故事和儿歌长大的孩子,他们所学的和吃的是一致的。然而,这类童话和儿歌现在已不再流行,就儿童对动物的态度来说,表面上总是亲切愉快的。因此产生了一个问题:怎么看待我们所吃的动物?

对这个问题的一种反应是回避。把儿童对动物的喜爱转向非食用的动物身上去,如狗、猫和其他宠物,这些都是城市或郊区儿童最常见到的动物。抱着玩的布制玩具动物,通常是熊或狮子,而不会是猪或牛。但是,当图画读物、故事书和儿童电视节目涉及饲养场的动物时,可能用精心策划的方法,使儿童对现代饲养场的本质产生错误的印象,来掩盖我们在第三章(Ⅲ部分)里所揭露的现实。例如,儿童在贺曼出版公司的畅销书《农场动物》中看到的图画,是母鸡、火鸡、奶牛和猪,它们身边围绕着自己的幼崽,见不到一个鸡笼、牛棚和猪圈。文字则告诉我们:猪在“美餐后,在泥潭里打滚,发出高兴的叫声!”而“牛在悠闲自得地摆动着尾巴,吃着草,哞哞地叫”。英国出版的书,像畅销的“瓢虫书系”中的《农庄》,传达着同样静谧的乡间印象:母鸡领着小鸡在果园里自由散步,其他的动物也都跟自己的幼崽住在宽敞的院子里。儿童们看这样的读物,无怪乎他们长大后相信,即使动物“必须”为了给人提供食物去死,可是它们在死以前过得很快活。

由于认识到我们儿时形成的观念非常重要,争取妇女权利运动已成功地培育出一种新的儿童文学,在这类作品里出现了勇敢的公主救出落难王子的故事,让女孩扮演往日留给男孩发挥作用的核心角色。由于残忍不是儿童读物的理想主题,因此要改变我们读给儿童听的动物故事并不那么容易。但是,应当可以避免令人厌恶的情节,让图画读物和故事鼓励儿童把动物当成独立的生命加以尊重,而不是看作专供人们食用和娱乐的好玩的小东西。随着儿童长大,让他们懂得绝大多数动物的境遇很不好。问题是非素食的父母们不愿意让子女了解真相,生怕孩子对动物产生感情,从而破坏家庭的饮食习惯。现在甚至还常听到,某位朋友的孩子知道肉是动物的屠宰产品后便拒绝吃肉了。可惜这种本能的反抗会遇到非素食父母的巨大阻力。面对父母的反对,大多数儿童无法坚持拒不吃肉,因为父母为他们准备饮食,还教育他们要不吃肉身体就不能长得高大、强壮。希望随着营养常识的普及将有更多的家长认识到,在这个问题上他们的孩子可能比他们更聪明。这是显示人们与他们所吃的动物隔离程度的一个指标,从伴随儿童长大的故事书里,他们误以为动物一生在饲养场里悠闲徜徉,过着田园诗般的生活,毫无必要改变这个美好的想象。在人们居住的城市和郊区不会有饲养场,而开车经过乡间,看到许多农场的建筑物和寥寥无几的家畜在田野里时,有几个人能分得出那是粮仓还是鸡舍呢?

人类以外的动物会感知疼痛吗?我们怎么知道的呢?我们怎么知道一个人或非人类的动物能感知疼痛呢?我们知道自己能感知疼痛,这来源于疼痛的直接经验,例如有人把一支点燃的香烟按在我们的手背上。可是,我们怎么知道他者能感知疼痛呢?我们无法直接体验任何他者的疼痛,无论这个“他者”是我们最好的朋友,还是一只流浪狗。疼痛是一种意识状态,一种“脑内发生的事件”,不可能被观察到。痛得打滚、尖叫,或者手在遭到烟头灼痛时立即抽走等行为,并不是疼痛本身,也不是神经生理学家观察疼痛时可能做出的脑内活动记录。疼痛是我们感知到的东西,我们只能根据各种外在的指标推断他人是在感知疼痛。

在理论上,当我们设想他人是在感知疼痛时,总有可能出错。设想在我们的好友当中有一位是由优秀科学家制造和操纵的聪明机器人,可以表现一切感知疼痛的征象,但实际上它与任何机器一样缺乏感知。可是,我们并没有绝对把握说这不是事实。虽然这可能成为哲学家的一个难题,但我们当中没有人会对我们的好友是否有与我们同样的疼痛感这一点产生丝毫的怀疑。这是一个推论,不过这推论是完全合情合理的,因为这是根据观察好友们处在我们自己会感到疼痛的情境下所表现的行为,以及我们完全有理由设想这些朋友是与我们一样的生命,有与我们一样执行相同功能的神经系统,并且在同样环境下会产生相同的感知。

如果设想其他人与我们一样感知疼痛是合情合理的,那有什么理由说对其他动物做相同的推论就不合理呢?

我们推断他人感知疼痛的所有外在征象,几乎都可以见于其他动物,特别是与人最接近的哺乳类和鸟类。疼痛的行为表现包括翻滚、面部肌肉抽动、呻吟、叫喊或号叫、企图逃避导致疼痛的来源,以及对疼痛可能重复出现表现出恐惧等。此外,我们知道这些动物有与我们十分相似的神经系统,当动物处于我们会感知疼痛的情况下,它们也会出现与我们相同的生理反应:起初是血压升高、瞳孔扩散、出汗和心跳加速,如果持续刺激下去则会出现血压下降。虽然人类的大脑皮质比其他动物发达,但大脑皮质与思维功能有关,而与基本冲动、情绪和感知的关系不大。主管基本冲动、情绪和感知的中枢位于间脑,许多其他非人类动物特别是哺乳类和鸟类,间脑都已经很发达。

我们也知道,与机器人不同的是,其他动物的神经系统不是人造出来模拟人类的疼痛行为的。动物的神经系统与人的一样经历过进化过程。实际上,人与动物(特别是哺乳类动物)的进化过程,是在神经系统的主要特征发育以后才开始向不同方向发展的。感知疼痛的能力可使这个物种的成员避开伤害的来源,显然这有助于提高一个物种的生存前景。假定在生理上实际相同的神经系统,具有共同的起源和进化功能,而且在相似的环境下出现的行为模式类似,但在主观感知的层次上所起的实际作用却完全不同,这肯定是不可理喻的。

在我们的印象中,动物世界总是充满血腥,同时我们又无视其他动物所具有的社群生活的复杂性,只把这些动物看作单独存在的个体,彼此间没有关系。当人结婚时,我们把配偶间的亲密关系归于爱情,为丧偶的人感到悲伤。然而,我们把其他动物的配对只看作本能驱使。如果一只动物被猎人或陷阱所杀害或捕获,被用于研究或者送往动物园,我们不会想到这只动物可能也有配偶,这个动物因死亡或被捕的突然离开也会令其配偶痛苦。同样,我们知道母子分离双方都很痛苦,可无论是食用动物的养殖场,还是宠物和实验动物的繁殖场,把母子例行拆散是这些行业买卖的一部分,从不考虑对非人类动物的感情伤害。

奇怪的是,虽然人们经常把动物的复杂行为随便说成“只是本能”,因而不值得与人类显然相似的行为相提并论,但还是这些人们,为了自己便利却无视动物简单的本能行为模式对它们的重要意义。因此人们常说,下蛋的母鸡、小肉牛的牛犊和笼养的实验用狗的那些饲养方法不会使其痛苦,因为它们根本不知道除此之外还有别的生活条件。从第三章(Ⅲ部分)里我们知道这种说法是荒谬的。不论动物是否曾经在自由状况下生活过,它们都能感知自己需要运动、伸腿展翅、理毛梳羽和转身活动。群居性动物即使生下来未经历过群居生活,在单独隔离时都会感到惶恐不安;如果一群动物的数量太多,由于个体间不能相互辨认,同样也会引起骚动不安,动物处于应激状态下会出现互相残杀的“恶癖”。

对非人类动物天性的无知,使不因其天性对待动物的人只能用“它们不是人”来自我辩护。对,它们确实不是人,但同时它们也不是把饲料转化为肉的机器,更不是研究用的器具。与动物学家和动物行为学家携带笔记本和摄影机经年累月地研究动物所获得的新近发现相比,大众对于动物知识的了解相当落后。有鉴于此,对动物感情用事,将动物拟人化的想法没有太大坏处,相反,把动物当成一团泥巴,可以按照人类的需要随心所欲地捏塑,为我们的私利服务的观念,则充满危险性。

作为严格的逻辑问题,既同情动物又要用它们来满足口腹的欲望或许并无矛盾。如果一个人反对使动物遭受痛苦,但不反对在动物无痛苦的情况下被杀死,那么这个人就可能坚持吃那些活着时没有痛苦,又在迅速而无痛苦的条件下被屠宰的动物。可是在实践上和心理上,一个人既对非人类动物关心,又继续在餐桌上吃它们,是不可能调和的。假如我们准备剥夺其他动物的生命,只是为了获得特别的食物来满足我们的口味,那么,这个动物只不过是为了达到我们目的的一种工具。无论我们的同情有何等强烈,总归有一天我们还会把猪、牛和鸡看成是可供我们使用的物品,而且当我们发现要继续用付得起的价格去购买这些动物的身体作为食物,就必须对它们的生活条件做些改变时,我们就不大可能认为那些改变过于苛刻。工厂化养殖只不过是为了实现“动物是为了我们的目的”的手段这个观念在技术上的应用。我们十分珍视自己的饮食习惯,而且积习难改。我们有一个强烈的利益令自己相信,关心其他动物并不要求我们不吃它们。没有一个有吃肉习惯的人,在评价动物的饲养条件是否会造成痛苦上能够完全摆脱偏见。

大规模养殖食用动物而不造成它们的痛苦,实际上是不可能的。即使不用集约化饲养法,传统的养殖也要使动物遭受阉割、母子分离、打乱社群关系、打烙印做记号、往屠宰场运输和最终被屠宰等痛苦,因此,怎样能够养殖食用动物而又不造成痛苦是很难想象的。或许小规模养殖有可能做得到,但用这种方式养殖动物不可能满足今天大量城市人口的肉类需要。要是可能做到的话,这种方式生产的肉要比现在的市场价格高出好多倍,更何况饲养动物已经是代价高而无效率的蛋白质生产方式。平等考虑动物的福利所饲养和屠宰的动物,其肉品只能是富人才能享受的菜肴。

无论如何,所有这些与我们日常饮食直接有关的道德问题还很不相干。不管对养殖动物不造成痛苦在理论上是否可能,从屠户肉案上和超市买的肉,其实都是来自生前饲养时一点也没有得到真正照顾的动物。因此,我们必须问自己的不是“有时吃肉也是对的吗?”而是“吃这个肉是对的吗?”我认为,反对在不必要的条件下屠杀动物的人和只反对使动物遭受痛苦的人必须联合起来,给予相同的回答: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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