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好了plc程序,怎样发送到桌面,怎样保存到移动硬盘?

PLC编写好的程序如何传输到设备上呢?本文给大家总结了三种PLC与电脑联机的基础方式,希望有所帮助!

PLC连接电脑的三种方式


PLC编写好的程序如何传输到设备上呢?本文给大家总结了三种PLC与电脑联机的基础方式,希望有所帮助!

串口,是最早,也是最方便的一种方式,它利用计算机自带的串口和PLC的串口建立连接,早期PLC都是采用这种下载方式。例如三菱FX系列,西门子S7-200和S7-300系列。即使进入新世纪,很多电脑取消了串口,但很少有PLC是不带串口的。

PLC的串口一般是和触摸屏建立连接用的。而现在的电脑已经没有串口,一般都用USB转串口线缆来实现,特别是USB转485串口,不但用于PLC,还广泛用于各种变频器,伺服驱动器的连接。

不要认为变频器和伺服驱动器就设几个参数,没有连机的必要,在处理负载疑难问题时,连机监控一下变频器的参数和各种状态,是很有必要的。

USB转RS485是工控人常备工具,比如在做串口通讯时,可以利用串口助手监控数据。早期的西门子PLC的下载线可以用此线缆替代,还用众多的变频器,伺服驱动器以及一切用RS485通讯的下载线,都可以用。一般原装线缆都非常昂贵,使用通用的USB转RS485线缆,可以节省不少费用。

虽然串口优点很多,但也有不少缺点,最大的缺点就是速度慢。随着技术的进步,USB逐渐占据半壁江山,现在PLC都支持USB现在程序,用得最多的就是MICROUSB接口,也就是老式手机和移动硬盘的那种T形口。

不光PLC,大部分触摸屏,文本显示器也是用此接口下载程序。

串口和USB是两种最常用的连接方式,不但适用于PLC,还广泛应用于触摸屏,伺服,变频器等等应用非常广泛。而很多PLC同时支持两种连机方式。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以太网也越来越多的应用于工业自动化行业,因此很多PLC也支持网线连机了,比如西门子最新的博途平台,S7-1200系列。甚至低端的S7-200smart系列也支持网口连机了。


综上便是PLC连接电脑的三种方式的内容介绍。PLC编程不同于其他的计算机软件编程,写好的程序在电脑上不会自动运行,需要结合外部线路和机械设备才能发挥程序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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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LC编程的九个基本步骤


PLC编程的九个基本步骤 第一步:阅读产品说明书。第一步看起来再简单不过了,很多设备工程师会说,这台设备我负责了很多年,维护保养每天都做,没有不熟悉的,看说明书就是浪费时间。哈哈,这就是国内很多工程师的通病,许多人从设备买回来直到报废,没有人真正认真地去阅读过产品说明书,即使阅读也是草草地一看。更多的还是通过供货方的产品培训来了解设备,孰不知,如果简单的培训就可以让你充分了解设备特点的话,那么为什么国际上都要求设备要配备说明书呢?如果阅读过说明书,请问说明书最开始的安全守则是否一字一句的看过?每个元件的说明是否看过?没种元件的调试方法是否看过?… 我们会发现,其实我们日常忽略了产品说明书,很多人甚至将说明书扔掉或者放在自己一时都想不起来的地方。仔细阅读说明书是编程的第一步,首先要阅读安全守则,知道哪些执行机构可能会对人身造成伤害,哪些机构间最容易发生撞击,当发生危险时如何解决,这些最致命的问题都在安全守则中,为什么不去看呢? 此外,关于设备每个元件的特性,使用方法,调试方法也在说明书中,不去阅读,即使程序正确,如果元件没有调试好,设备一样不能工作。再有,所有的电路图、气动液压回路图、装配图也在说明书中,不去阅读它怎么知道没种元件可以做何种改造呢。第二步:根据说明书,检查I/O。确认仔细通读说明书了?如果真的仔细阅读过,那么进行第二步,检查I/O,俗称“打点”。检查I/O的方法很多,但是一定要根据说明书提供的地址依次进行检查。前提是按照说明书的安全守则和元件的说明,在绝对安全的情况下来检查。在检查输入点时,一般输入信号无非是各种传感器,如电容、电感、光电、压阻、超声波、磁感式和行程开关等传感器。检查这些元件比较简单,根据元件说明将工件放在工位上,或是移动执行机构检查传感器是否有信号即可。当然,不同的设备检测的方式可能不同,这要看具体情况而定了。但是在检查输出信号时就要格外小心了。如果是电驱动产品,必须在安全情况下,尤其是保证设备不会发生撞击前提下,让执行机构的驱动器得电,检查执行机构是否能够运动。如果是液压或气动执行机构,同样在安全情况下手动使换向阀得电,从而控制执行机构。在检查输出信号时,不论执行机构的驱动方式是什么,一定要根据元件说明书,首先要保证设备和人身安全,要注意并不是所有设备的执行机构都可以通电测试的,所以有时个别的输出信号可能无法手动测试。无论是输入还是输出装置,当传感器有信号或执行机构的驱动装置得电后,必须同时检查plc上的I/O模块指示灯是否也点亮。很多设备中,输入输出信号是通过接线端子与PLC连接,有时接线端子的指示灯有信号 ,但不能保证由于连接导线内部断路,而PLC上相应的地址没有信号接通。这一点要特别注意。在测量输入输出信号后,要同时将测量的地址记录下来,保证信号地址和说明书中一致。如有不同,再次测量设备地址,多次测量仍然不一致,先联系设备厂家,因为此时不能保证厂家提供的地址没有错误。第三步:打开编程软件,进行硬件配置,并将I/O地址写在符号表中。不同的PLC使用不同的编程软件。但是对于任何一种软件来说,编程前的第一步就是进行硬件组态,根据实际PLC的类型建立硬件配置及相应的通讯配置。硬件组态完成后,将之前在纸上记录下来的I/O地址写在软件的符号表中。由于软件不同,对于符号表的定义可能不同,但一般的软件都有该功能,这一步是至关重要的。在编写符号表时,不仅要把设备输入输出的绝对地址写正确,最好再给每个地址命名并添加注释,这对后面的编程会非常方便。不需要在编程时每次都查询绝对地址,只要填写命名好的名称即可。当然,这也取决于软件是否具备此功能。第四步:写出程序流程图在编程之前,一定要在草稿上写出程序的流程图。一个完整的程序,应该包括主程序、停止程序、急停程序、复位程序等部分,如果软件允许,应该将各个程序按“块”的形式编写,即一个程序是一个块,最终将每个块按需求来调用即可。PLC最擅长的就是处理顺序控制,在顺序控制中主流程是核心,一定要确保制定好的流程是正确的,要在草稿上仔细检查。如果主流程存在问题,当程序被PLC执行后,很可能发生撞击,损坏设备或对人身造成危险。流程图的表示方法多种多样,这里不做具体说明。第五步:在软件中编写程序如果确保主流程没有问题后,便可以在软件中编写程序了。此外,还要注意停止、急停和复位程序的正确性,尤其是停止和急停程序,这是关系到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的最重要的程序,万万不可小视。一定要保证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只要执行停止或急停程序,设备绝对不会对人身造成伤害。再有,任何设备都有自己的初始位置,一般的设备在说明书中都规定了设备的安全的初始位置。如果没有,要仔细研究其初始位置,保证初始位置的合理性。第六步:调试程序在调试程序这一步中,可以分成两个方面。1.如果条件允许,或是你的逻辑能力超强,

简介:写写帮文库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相关的《中国石化仪表联锁保护系统管理规定(试行)》,但愿对你工作学习有帮助,当然你在写写帮文库还可以找到更多《中国石化仪表联锁保护系统管理规定(试行)》。

3.1联锁保护系统日常管理应严格执行《中国石化仪表设备管理规定》。 3. 2企业应制定联锁保护系统管理制度,强化统一管理;细化临时解除联锁和联锁工作票的管理。联锁保护系统根据其重要性及安全完整性等级要求,宜实行分级管理并制定相应的分级管理细则。

3. 3企业安全主管部门组织,工艺主管部门、设备主管部门、生产操作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配合,对已经采用联锁保护系统的工艺过程进行危险及可操作性(HAZOP)分析,同时对现有联锁保护系统进行安全完整性等级(SIL)评估。

3. 4新建、改建、扩建等项目中的联锁保护系统,在买施前宜进行工艺过程的HAZOP分析,以及联锁保护系统的SIL评估. 3. 5企业仪表设备主管部门应对现有联锁保护系统进行隐患与缺陷排查,组织编制整改规划。

3. 6严格按照《石油化工安全仪表系统设计规范》执行,要防止不足设计、过度设计,不得将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用于普通的过程控制、两位式控制或逻辑控制。

3. 7联锁保护系统的选型、购置、安装、投运管理按照《中国石化仪表设备管理规定》执行。

3. 8企业应建立、健全联锁保护系统相关设备故障处理、在线维护检测的操作预案或作业指导书。

3. 9联锁保护系统应建立设备档案,记录联锁保护系统的全寿命运行过程信息。档案应详细记录联锁保护系统发生动作情况、故障情况、原因分析及整改措施。

3. 10联锁保护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至少有两套备份,并异地妥善保管;软件备份要注明软件名称、版本、修改日期、修改人,并将有关修改设计资料存档。

3. 11宜采用连续测量仪表代替开关类仪表。

3. 12联锁保护系统中的相关设备应设立明显的警示标识。 3. 13紧急停车按钮应设可靠的护罩。

3. 14联锁保护系统应配备适量的备品备件。

4联锁保护系统日常维护、故障处理和检修具体要求 4. 1仪表人员应定期检查联锁系统的诊断报警情况,保持系统的完好运行状态;环境条件应满足仪表正常运行要求;按规定周期做好设备的清洁工作;做好相关记录。

4. 2工艺操作人员应随时监控联锁系统的报警信息。 4. 3联锁保护系统运行出现异常或故障时,维护人员应及时处理,并对故障现象、原因、处理方法及结果做好记录。

4. 4联锁保护系统投运后的修改(包括设定值、联锁条件、联锁程序、联锁方式等)、解除或取消、恢复,必须填写《仪表联锁变更审批表》并经主管部门/主管领导分级审批。

4. 5执行联锁保护系统的修改、解除、取消、恢复等作业时,需由申请单位填写《仪表联锁工作票》,经审核批准后进行。作业时,必须实行监护操作,与工艺操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操作人员应密切注意与联锁有关的过程变量,加强监控。作业完毕后,详细记录作业内容、解除及恢复时间等信息。

4. 6因工艺、设备或仪表等原因,需要解除联锁而且解除联锁时间在48小时以内的按临时解除联锁处理,需由申请单位填写《仪表联锁工作票》,经审核批准后进行。

4. 7如果临时解除联锁不能在48小时内恢复则按解除联锁处理,必须及时办理联锁变更审批手续,填写《仪表联锁变更审批表》。

4. 8新装置或设备检修后投运前、解除的联锁保护系统恢复前,企业应组织对联锁回路进行共同确认,并填写联锁回路确认表。 4. 9根据工艺生产操作法要求,在开、停工时需要临时切除的联锁,不属于联锁变更管理范围,但应严格按工艺操作法执行。

4. 10联锁保护系统所用仪表应随装置停工检修进行检修、校准、检定。新更换的仪表必须经过检验、检定之后方可投入使用。联锁保护系统检修后必须进行联校。

4. 11联锁保护系统的维护和检修按《石油化工设备维护检修规程》要求进行。针对部分装置无法停工检修的联锁保护系统应建立定期在线维护和检修的方法与规程,保证联锁保护系统的功能完好。

4. 12联锁保护系统的变更、新增必须做到图纸、资料齐全。

4. 13联锁系统的辅操台/仪表盘前开关及按钮均由操作工操作;盘后/机柜内的开关及按钮均由仪表人员操作。

4. 14仪表联锁回路统计方法

1个工艺条件统计为1个联锁回路。

仪表联锁保护系统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仪表联锁系统的管理,保障生产装置的安全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生产车间、仪表维保应根据本制度,制定相应的仪表联锁保护系统管理细则和考核办法。

仪表联锁保护系统的设备安装参照GB 《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执行。

仪表联锁保护系统的设备检维修参照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石油化工设备维护检修规程》(SHS)执行。

第五条 DCS、ESD、PLC的安装与调试参照SH3521-99《石油化工仪表工程施工技术规程》执行。

仪表联锁保护系统的仪表设备的检定参照《国家计量检定规程汇编》执行。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 工厂仪电科是仪表联锁保护系统职能管理部门,负责工厂内仪表联锁的管理,制定工厂联锁管理制度,监督检查、考核各相关单位及维修公司的联锁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负责新建、扩建、改造等工程中仪表联锁保护系统的方案审核,参与仪表联锁保护系统的设备选型及工程竣工验收。

工厂由仪电科科长负责仪表联锁保护系统的管理工作。协调安全环保科、生产技术科、工艺车间实施仪表联锁保护系统的设备管理、技术管理、使用管理。

第九条 仪表维保单位负责仪表联锁保护系统的日常维护、特护、检修工作。并负责联锁设备管理、技术资料管理、使用维护管理。

联锁保护系统的修改、切除、恢复、取消

关于联锁保护系统的修改。联锁保护系统的方案、联锁设定值、联锁保护系统的设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若确因生产需要修改的由提出修改单位办理《联锁保护系统修改工作票》,说明修改原因、技术方案,经机动部门、生产技术门、安全环保部门审核,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审批后实施。

关于联锁保护系统的停用、恢复。严禁随意停用、恢复联锁保护系统。

(一)因工艺生产或设备维修需要临时停用(8小时内恢复)联锁保护系统。由『申请单位』办理《联锁保护系统临时停用、恢复工作票》。经机动部门、生产车间负责人、仪表维保单位负责人签字后实施。

(二)因工艺原因或设备原因需要长期(8小时以上)或重要机组仪表设备,停用联锁保护系统。由工艺车间办理《联锁保护系统长期停用工作票》,经生产车间负责人、仪表维保单位负责人、机动部门、生产技术部门、安全环保部门审核,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审批后实施。

(三)临时、长期等各类工作票填写内容:应认真详细填写所停用联锁回路名称、仪表位号、停用主要原因、停用时间及恢复时间、操作及监护人、工作内容、应急方案、防范措施。

(四)恢复停用“8小时以内”的联锁保护系统的回路,由工艺车间、仪表维修单位联合确认后方可投用。

(五)恢复停用“8小时以上”的联锁保护系统的回路,经生产车间负责人、仪表维保单位负责人、机动部门、生产技术部门、安全环保部门审批后方可投用。

(六)装置开停工期间,如开停工方案、操作手册中已注明需要临时停用的联锁保护回路,可根据开停工方案、操作手册中的要求临时停用联锁保护回路,不需办理工作票。紧急工况下,在处理临时突变事故时可根据安全生产的需要先临时停用联锁保护回路,但必须做好必要的保护措施,事后立刻补办《联锁保护系统临时停用、恢复工作票》。

(七)在装置周期性停工检修后,机动部门、生产技术部门、工艺车间、维修车间须根据《联锁保护系统定值表》,对联锁保护系统设定值进行联合审核、确认。对须变更相关数据须在《联锁保护系统联锁动作确认单》上共同认可、会签。并备案在《联锁保护系统定值表》上。

(八)关于联锁保护系统的取消。因工艺变更、设备改造等原因而长期不用的联锁保护回路可予以取消,但必须严格取消手续。由生产车间提出申请,说明取消的回路名称、取消原因、采取相关安全措施,办理《联锁保护系统长期停用工作票》,经生产车间负责人、仪表维保单位负责人、生产技术部门、机动部门、安全环保部门审核,总工程师审批后实施。 第十二条

联锁保护系统的修改、停用、恢复、取消工作的实施由生产车间、仪表维保单位负责。实施过程中应遵照下列原则:

(一)工作票原则。严禁无票作业。

(二)离线原则。不得在线(指装置正常运行时联锁投入情况下)进行联锁保护系统的修改、取消工作。

(三)预案原则。在进行联锁保护系统的修改、停用、恢复、取消工作前,实施单位必须做好预案、(生产车间做好生产应急预案),说明工作步骤、可能产生的影响、注意事项和应采取的防范措施。实施过程中,工艺、仪表要密切配合,工作完成后,双方要签字确认。

(四)即时归档原则。联锁保护系统的修改、切除、恢复、取消工作完成后,要将有关资料立即归档。

联锁保护系统的日常管理及维护

第十三条 生产车间、仪表维保单位要建立联锁保护系统特护制度。机动管理部门要定期对特护设备、维修保养进行检查考核。

第十四条 联锁系统动作设定值数据表,必须齐全准确。生产技术部门每年需组织对《联锁保护系统定值表》进行审核。新增和改造的联锁保护系统在验收前由生产技术科组织机动科、安全环保科对《联锁保护系统定值表》进行会签,报总工程师审批后交施工单位实施。维护单位、施工单位要配合技术部门整理汇总《联锁保护系统定值表》。 第十五条 新建装置、大修或改造后的老装置,在开工前必须由机动部门、生产技术部门、生产车间、施工单位、维修单位共同对联锁保护系统进行联锁动作动态、静态的检查、确认。并由维修、施工单位提供《联锁保护系统联锁动作确认单》实际数值由生产车间认真填写。新建、扩建装置的联锁动作检查、确认由工程管理部门组织。大修、改造的装置由工艺生产车间召集相关单位共同对联锁保护系统进行联锁动作动态、静态检查,由生产技术科、机动科共同联合确认合格后签字,竣工资料归档。

第十六条 机动部门、生产技术部门要把好联锁保护系统的技术及质量关和设备选型关。

采用FSC、DCS、PLC等需编程组态的设备实现联锁保护逻辑时,实现联锁保护的程序和逻辑图需经设计部门、机动部门、生产技术部门、生产车间、施工单位、维护单位会签。会签后的《联锁保护系统程序、逻辑图》作为工程竣工资料。联锁保护系统的修改需对《联锁保护系统程序、逻辑图》会签,否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动。

对重要联锁保护设备和联锁保护回路,维修公司需指定专人维护。按一台(或一个回路)一档原则建立专门特护档案,根据每个设备(或回路)的特性逐一制定特护方案。

第十九条 在装置正常运行及开工期间,主要联锁保护系统已投用的情况下,对联锁保护系统相关的设备(包括接线端子)维护时,维护单位必须做好维修预案,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需办理相关仪表检修作业票。

第二十条 用于联锁保护系统的传感器、设定器、执行机构、ESD(紧急停车系统)PLC(可编程序控制器)、电源、继电元件、接线端子等设备需设明显的联锁标记。

第二十一条 用于联锁保护系统的操作开关、按钮要使用性能可靠的硬件开关、按钮,(特别是紧急停车开关)需带有保护罩。无特殊情况不得使用软件开关、按钮,且开关、按钮、指示灯标记要清楚,显示画面要直观。

用于联锁保护系统的旁路开关、按钮原则上要使用性能可靠的硬件开关、按钮。如用DCS、FSC、PLC等软件实现旁路开关,必须组态专门显示画面,直观显示联锁保护回路的投用、切除状态。 第二十三条 联锁保护系统仪表设备的检维修、更新改造、定期(点检)计划要优先安排,确保联锁保护系统仪表的周检率、完好率、投用率达到100%。

第二十四条 不得随意增加或取消报警回路或修改报警设定值,对报警回路的任何改动,工艺车间必须以书面通知维修单位实施。 第二十五条 工艺生产车间交接班时,应将重要联锁报警回路作为交接内容,其方法是按试验按钮观察报警回路灯是否闪烁、警铃是否响,发现不正常,及时通知维修单位进行维修,并将情况填写入交接班日记。

第五章 联锁保护系统资料管理

仪表联锁保护系统的资料、图纸必须准确、齐全。生产车间、仪表维保单位联锁保护系统要健全下列资料:

(一)联锁保护系统设备台账(仪表维保单位、生产车间);

(二)联锁保护系统原理图、接线图、设备安装图(仪表维保单位);

(三)经技术、机动、生产、安全等单位及工厂分管领导会签的《联锁保护系统定值表》(仪表维保单位、生产车间、机动科);

(四)经机动、技术、使用单位、维修仪表车间、(施工单位)会签的《联锁保护系统联锁动作确认单》(仪表维保单位、生产车间、机动科);

(五)经机动、技术、生产、设计部门、使用单位、维护单位、施工单位会签的《联锁保护系统程序、逻辑图》(仪表维保单位);

(六)联锁保护系统修改、停用、恢复、取消工作票(维修仪表车间、工艺车间、机动科);

(七)全套联锁保护系统设备技术资料(包括手册和计算机软件、系统备份)及资料清单(仪表维保单位);

(八)重要联锁保护系统设备(或回路)特护方案(仪表维保单位);

(九)联锁保护系统校验记录、特护记录和检修记录(仪表维保单位);

(十)FSC、DCS、PLC等智能设备的系统图及备份软件(仪表维保单位)。

上一条所列资料由生产车间、仪表维保单位和施工单位负责整理并提供给有关部门。

机动管理部门、生产车间健全第二十六条

(六)项资料。仪表维保单位必须健全第二十六条全部相关资料。

第二十九条 联锁保护系统设备技术资料(包括手册和计算机软件)由机动部门和.产车间、仪表维保单位一起建立统一的资料清单。结合管理的需要,在设备订货时,必须与供应商明确,所有设备提供两份以上资料,由机动部门、仪表维保单位分别存档。仅有一份资料时先由仪表维保单位向机动部门办理领用手续后使用,再组织资料复制。

第三十条 本办法由仪电科负责解释。

1.1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联锁保护系统管理,结合公司生产实际,制定本规定。 1.2联锁保护系统也称为紧急停车系统(ESD:Emergency Shutdown)是指用于监视装置(或独立单元)的操作,如果过程超出安全操作范围、机械设备故障、系统自身故障或能源中断时,能自动(必要时也可以手动)地产生一系列预先定义的动作,使操作人员与工艺装置处于安全状态的系统。

1.3联锁保护系统包括生产过程中保证生产装置安全运行、防止事故发生、避免设备损坏的联锁保护系统(生产工艺联锁保护系统);生产装置中实现设备(尤其是机组)正常启停、安全运转的联锁保护系统(机组联锁保护系统)。

1.4联锁保护系统管理的任务是通过加强专业技术管理,保持联锁保护系统设备的完好状况,保证安全生产,减少非计划停工,避免重大设备及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提高公司整体经济效益。 2 机构与职责

2.1公司设备动力部是联锁保护系统的主管部门,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2.1.1负责制定联锁保护系统的管理规定,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1.2负责A级联锁保护系统的检查考核;

2.1.3负责组织因联锁保护系统故障造成装置停工事故的调查;

2.1.2负责大型机组联锁保护系统的增加、摘除、停用、变更审批; 2.1.5负责建立A 级联锁保护系统档案。

2.2 生产技术岗位负责生产工艺联锁保护系统的增加、摘除、停用、变更审批,参与事故调查;

2.3生产装置要建立工艺联锁保护系统台帐,掌握其运行情况。

2.4 仪表运行装置是联锁保护系统的执行单位,依据联锁保护系统作业票进行作业。负责本厂各装置联锁保护系统设备的日常维护、检修、档案管理,保证其正常运行。

3 联锁保护系统的分级

3.1联锁保护系统实行分级管理,分A级联锁保护系统、B级联锁保护系统。A级联锁保护系统为关键装置要害部位、重点机组用联锁保护系统,A级联锁保护系统以外的为B级。

4 联锁保护系统的前期管理

4.1联锁保护系统的前期管理是指规划、设计、选型、购置、安装、投运阶段的全部管理工作,是全过程管理的重要部分。为使寿命周期费用最经济、综合效率最高,必须重视前期管理工作。

4.2设备动力部应参与新、改、扩建等项目中联锁保护系统的设计审查,依据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原则,对设计选型的可靠性、维修性、适用性、经济性、先进性、安全性提出要求。 联锁保护系统设计应符合《石油化工企业信号报警、联锁系统设计规范》(SH)。

4.3联锁保护系统购置要坚持质量第

一、性能价格比高和寿命周期费用最经济的原则,严格进厂质量验收程序,进口设备应有必备的维修配件。设备动力部应参与联锁保护系统的购置,并负责或参与技术协议的签订工作。

4.4联锁保护系统施工必须按设计要求及《石油化工仪表工程施工技术规范》(SH3521-99)进行。在新、改、扩建工程中负责仪表设备施工的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施工资质,具有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的能力,具有健全的工程质量保证体系。 4.5设备动力部应负责或参与仪表设备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等方面的工作。竣工验收必须按设计要求及《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石油化工仪表工程施工技术规范》(SH3521-99)、《工程建设交工技术文件规定》(SH)进行。要做到竣工资料齐全,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应包括:

1、工程竣工图(包括装置整套仪表自控设计图纸及竣工图)。

2、设计修改文件和材料代用文件。

3、隐蔽工程资料和记录。

4、联锁保护系统安装及质量检查记录。

5、电缆绝缘测试记录。

6、接地电阻测试记录。

7、仪表风和导压管等扫线、试压、试漏记录。

8、联锁保护系统和材料的产品质量合格证明。

9、联锁保护系统校准和试验记录。

10、回路试验和系统试验记录。

11、联锁保护系统交接清单。

12、报警、联锁系统调试记录。

13、联锁保护系统组态记录工作单。

14、未完工程项目明细表等。

15、联锁保护系统说明书。

10、15内容除档案部门外还应交给联锁保护系统维护部门、联锁保护系统管理部门及使用单位。

4.6联锁保护系统投用前,使用单位和/或维护单位应根据设备的特点编制相关规程,开展技术培训、事故预案演练等工作。 5 联锁保护系统管理

5.1对联锁保护系统中联锁程序的变更、联锁设定值的改变、时间整定值的改变等,必须建立各专业会签及技术负责人批准制度,填写《联锁保护系统变更审批单》。由于工艺、设备原因需变更联锁保护系统的由生产装置负责办理,由于仪表原因需变更联锁保护系统的由仪表运行装置负责办理,工艺联锁保护系统,由装置主任负责审核;关键机组等设备的联锁保护系统由设备动力部主管人员负责审核,生产或设备副总经理批准,仪表(电仪)专业负责实施。生产装置、仪表运行装置、设备动力部存档。

5.2在执行联锁保护系统作业前,必须办理《联锁保护系统临时作业票》。由于工艺过程原因需临时停运联锁保护系统,必须由工艺装置负责办理,经生产装置主任同意签字,仪表运行装置负责实施。由于仪表原因需检修,临时停运联锁保护系统,由仪表运行装置办理,经生产装置主任同意签字后方可进行作业。因以上两种原因临时停运的联锁保护系统,必须限期恢复,双方作好备案。

5.3在生产期间,联锁保护系统不允许停用,特殊情况确实需要停用时,必须经主管部门组织相关专业论证,制定相应措施,专业会签,领导审批。然后办理《联锁保护系统停用审批单》,由于工艺过程原因的由工艺装置负责办理,由于仪表原因的由仪表负责办理,仪表运行装置执票作业。生产技术岗位门、工艺装置、仪表负责存档。

5.4新建装置或装置大修后,联锁保护系统的投用;长期停用联锁保护系统的恢复,必须由生产、机动、安环、仪表、电气等相关专业人员逐回路进行检查确认,填写《联锁保护回路试验确认单》后方可投入使用。相关部门、仪表负责存档。 5.5 新增联锁保护系统,需经公司设备动力部向仪表运行下达任务书和图纸、资料,由仪表负责执行。

5.6在摘除联锁保护前,必须由生产装置工艺人员制定预案并采取相应措施,并经两名及以上仪表作业人员确认,然后摘除联锁。摘除联锁后要检查确认。 5.7仪表运行装置处理联锁保护系统中的问题时,事先必须确定联锁解除方案,采取可靠措施,对程序进行修改、增删,还必须保证不影响DCS、PLC、ESD的正常运行。对于处理问题过程中涉及的检测仪表、开关、继电器、联锁程序、执行器及其附件等,必须有两人以上确认核实,并有专人监护,然后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问题处理完毕后,在投入联锁保护前,必须由两人以上仪表作业人员核实确认,对有保持记忆功能的回路必须进行复位,经技术人员确认后,在有监护人的情况下,由工艺人员将该回路联锁保护投用,并及时填写《联锁保护系统临时作业票》。

5.8联锁保护系统的操作开关、按钮均由操作工操作。

5.9联锁保护系统所用检测元件、逻辑单元、执行元件,必须随装置、机组大检修进行检修、校验。

5.10联锁保护系统仪表、设备及附件等,必须有明显的红色联锁标记;紧急停车按钮、开关,应设防护罩。

5.11根据储备标准和备品配件管理规定,联锁保护系统必须储备足够的备品配件,联锁保护系统的供电系统元器件、一次检测元件、逻辑单元、执行单元仪表等必须按规定的使用周期定期更新,联锁保护系统仪表使用年限如下:

1、一次检测元件(探头、液位开关、压力开关、温度开关等)为8年;

2、直流电源装置、联锁接点的继电器为8年;

3、电磁阀、前置放大器为8年;

4、逻辑单元、执行单元、二次仪表为10年;

5、系统电源保险丝原则上二个检修周期应更换一次。 6 联锁保护系统日常维护

6.1仪表运行装置负责本单位联锁保护系统设备的日常维护、检修、档案管理工作。

6.2联锁保护系统的供电、供气按照《石油化工设备维护检修规程》(SHS 07009—2004)第三节、第四节的规定进行日常维护。

6.3联锁保护系统的故障检出器、执行器以及PLC、DCS、ESD《石油化工设备维护检修规程》(SHS 0700

8、07009—2004)的规定进行日常维护。

6.4联锁保护系统的防爆故障检出器、防爆执行器按照《石油化工设备维护检修规程》(SHS 07009—2004)第一节的规定进行日常维护。

6.5每天对控制室内联锁保护系统运行状况进行点检,用试验及消音(确认)按钮检查信号灯及声响工作状态,并向当班操作人员了解联锁保护系统投用情况,查看继电器状态及逻辑卡件的状态等有无异常;联锁保护系统的器件、开关、端子、电缆线、信号灯、仪表等各处标记是否清晰;检查DCS及PLC、ESD的联锁程序运行状态及事故打印机的工作状态。

6.6每天对现场设备进行检查,故障检出器、执行器以及取样连接、接线盒、穿线管必须完好无缺,符合安装规范;冬季保温伴热良好,雨季检查防雷击、防水情况。

6.7对联锁保护系统的(主机)机柜或箱的滤尘、排热设施每月至少进行1次检查清扫。

7.1故障检出器、执行器以及PLC、DCS、ESD按单台仪表、设备自身的检修规程进行检修。检修内容按《石油化工设备维护检修规程》(SHS -2004)要求进行。

7.2联锁保护保护系统回路校验时,必须确认工程值与信号值的对应关系;确认导线绝缘、回路连接线路电压降、负载阻抗、工作电压在允许范围内;确认回路间互不影响,确认屏蔽线单点接地,信号传递的抗干扰能力满足要求;校准动作值的回差、重复性和对输入信号的响应时间,灵敏度保证在规定限内。

7.3检查联锁保护系统执行器时,必须检查动力中断时,执行器能否最终趋向或保持在确保安全的位置上。检查现场保压汽缸的容量是否满足执行器运行到位,保持器的保持能力、快开(或快关)阀的响应时间、动作速度是否满足要求。 7.4按联锁因果图,检查联锁动作是否正确,以及第一事故原因识别能力是否符合要求;检查逻辑单元主副切换、自动/手动切换开关、联锁切除开关、复位按钮等动作是否正常;检查事故打印机功能。

7.5对非仪表运行装置的执行器,除了检查输出给执行器的接点状态、信号、电磁阀励磁状态是否正确外,还要协助有关单位对执行器进行联锁功能联校。 7.6全面检查联锁继电器的性能,不合格者及超过使用寿命的必须更新。

7.7联锁保护系统的检修、更换、调校、联动试验结果都必须有详细的记录,存档并妥善保管,为计划检修提供依据。 8 联锁保护系统档案管理

8.1设备动力部必须定期组织仪表、电气、机械等专业人员会同生产装置认真复查、审定各装置联锁保护系统的相关技术资料,建立健全联锁保护系统的技术档案。

8.2必须具备的技术资料主要包括联锁分布图、联锁原理图、联锁程序图、接线图、联锁设定值一览表、时间整定值一览表、联锁保护系统的有关文字说明,以及与联锁保护系统相关的仪表、电气、机械设备的资料。联锁保护系统用各类仪表的检修校验记录等。

8.3《联锁保护系统变更审批票》、《联锁保护系统临时作业票》、《联锁保护系统停用审批单》、《联锁保护回路试验确认单》等由各有关单位负责存档。 9 检查与考核

9.1公司在每年组织的设备检查中,联锁保护系统作为检查内容之一,组织检查。检查、考核指标是:联锁系统投用率为100%。

自控仪表联锁报警系统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装置生产连续稳定高质量地运行,针对过程控制仪表及DCS、PLC、ITCC、SIS系统的运行特点,加强仪表维护人员管理水平,做到万无一失,确保报警联锁系统动作灵敏,操作站、工程师站、机柜间的设备稳定运行,特制定控制系统管理规定。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自控仪表联锁报警系统管理的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自控仪表联锁报警系统管理。

制造部仪表负责自控仪表联锁报警系统管理工作。

1、新安装的仪表自控系统,在投入运行之前,确认各工序控制点及联锁、报警装置接线端子编号与图纸必须相符,发现有误应及时查明原因,若有变更,保存好变更单和更改记录,变更单必须有相关领导签字。

2、现场安装的各类仪表控制检测点及开关接点输出端子接线要牢固,其端子号码、仪表设备位号必须保证齐全、准确,不得丢失或调换。

3、仪表检修人员,必须定期对现场仪表、联锁报警系统作全面的校验及检查工作,不允许继电器接点有超前或滞后现象。

4、透平压缩机电液执行机构和调速器电液执行机构在每次启车前,通知仪表技术人员、自控系统维护人员和工艺操作人员共同作模拟试验。

5、每月应由系统工程师负责组织系统维护人员进行一次对全厂联锁投入、切除检查,做好检查记录。

6、联锁保护系统正常投运时,操作人员必须随时监控操作画面运行情况并注意观察阀门的调整开度,报警值的动作情况,避免因联锁失灵,而造成不良后果。

7、各工序联锁报警保护系统的极限值是依据整个工艺流程原理来运行,并按时间顺序进行数据组态的,因此工艺操作人员不允许随便改变设定参数,严禁操作人员或与DCS系统操作无关的人员在计算机上玩游戏或进行其它娱乐活动。如被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8、如果遇到特殊原因,某工序的设备需改变运行方式或某种物料操作指标有变化,需改变报警参数时,严禁工艺操作人员私自变更报警值,必须明确原因后,经生产副总经理或生产运行部经理认可后,由工程师操作站方可进入系统修改数据或下装程序。

9、每次大修后开机时,应对现场仪表、联锁开关及调节执行机构进行模拟保护试验。试验时,应有运行操作人员、班组调度长、自控仪表维护人员到现场共同参加试验,试验合格后填写联锁保护试验单并签字确认。

10、利用停机时间,由系统维护人员和仪表检修工负责清除现场仪表和中控室控制柜内外灰尘及表面锈迹。清理完毕,通电试验作好记录。

11、运行中仪表电源突然中断,此时立即报告调度长,联系各工序要求保持稳定运行状态,同时通知仪表工迅速处理,恢复电源。

12、如果没有及时恢复供电,应将各主要调节执行机构和紧急切断阀由自动状态切换为手动状态,遥控切换为就地控制,汽包液位由操作工现场监视,需两人进行并用对讲机告知液位的变化。

13、在电源未恢复前,尽量维持各工序运行状态不变,减少不必要的操作,可维持短时间运行。

14、如在处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应紧急停车。切断主要的控制阀,然后按正常停车顺序进行。

15、被控设备、操作设备、执行器的机械部分、限位装置和联锁报警装置等,未经就地手动操作调整合适并证明工作可靠,不得进行远方操作。进行就地手动操作调整时,应有防止他人远方操作措施;规定在运行当中必须投入自动运行的按钮,不得私自切入手动,经发现或引起事故由生产运行部决定处理。

16、自控仪表进行检修校验时,必须使用公司制定的工作票管理制度,严禁不办理工作票擅自进行各项检修工作,经发现罚款500元。

17、检修调校工作结束后,由仪表工作人员同工作许可人到现场查看工作确实已全部完成,场地清洁,无工具材料遗漏后,方可投入使用。

18、凡不经过系统工程师的同意,不允许任何人把U盘和可移动硬盘插入DCS操作站和工程师站,经发现罚款500元。

19、工艺、仪表、电气、设备、安全等需要取数据,必须通过系统工程师和系统维护人员拷贝。

20、系统维护人员必须保证自己的工作电脑无病毒,用专用U盘在其工作电脑上格式化U盘后拷贝,如因U盘拷贝引发电脑病毒引起控制站和操作站的死机,经发现对其系统维护人员进行严格处理。

21、系统维护人员拷贝完成后,必须对专用U盘杀毒,防止电脑病毒侵入控制系统。

22、对玩忽职守,违章指挥,违反自动化操作规程使用与维护,造成联锁装置误动作,导致局部停车或全部停车事故和经济损失的职工、外来人员,由其所在的工作单位根据情节严重,分别追究经济责任和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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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安全保护报警联锁系统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厂安全保护报警联锁系统(以下简称安全联锁系统)的管理,保持安全联锁系统经常处于良好状态,确保生产装置及辅助设施安全运行,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要求,结合我厂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规定如下:

一、安全联锁系统的设备管理:

1、安全联锁系统的增置、停用、拆除、投用和设定值的修改,由厂总工程师或主管生产技术的负责人审批。仪电维修车间(或相应部门)执行上述工作,并负责安全联锁系统的管理与维修。

2、安全联锁系统必须从严管理,并定期强制检定。

二、安全联锁系统的定期检查试验和运行

1、报警系统投用前要进行全面检查试验,包括:报警是否及时、准确,声光信号是否符合技术要求。

2、报警声:光讯号的检查试验由仪表维修人员和工艺操作人员负责,仪表人员每天检查一次,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工艺操作人员每班接班时检查一次,发现问题要及时通知仪表维修人员处理。

3、生产装置工艺操作人员发现某一参数报警时,应及时检查,经确认原因后,方可复位。若工艺参数超过设定值,工艺操作人员必须及时调整,若怀疑是仪表误报警,工艺操作人员要提出依据,并书面提请仪表维修人员共同检查确认,确属报警系统当班处理不完,应向生产车间和厂领导汇报。同时要认真做好记录。

4、报警系统的声、光信号不得长鸣、长亮,更不允许随意切断音响报警系统。

5、各装置及其它辅助设施开车前(包括停产大检修开车和非正常停车检修开车)仪表维修车间配合生产车间系统地对安全联锁回路进行模拟试验与回路联校。检查各参数设定值是否准确,联锁动作是否灵敏可靠,并认真做好记录。

6、因特殊情况或不具备条件,而不能在开车前对安全联锁回路进行检查和联校时,一般安全联锁回路要根据情况由总工或生产车间负责人审批。

三、安全联锁系统的投用

凡设备大检修后或部分设备停机需重新投用的安全联锁系统,由工艺操作人员操作,仪表、电气人员配合。

四、在设备运行状态下,安全联锁系统的停用,暂时旁路与维修,必须由工艺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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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审批,具体规定如下:

1、由于工艺及设备原因需停用或暂时旁路安全联锁系统,若当班即可恢复者,由工艺人员办理安全联锁工作票,写明停用安全联锁位号、停用时间、工作内容及安全联锁停用时间内的安全措施,经工艺岗位操作人员签字,工艺值班长审批后交仪表维修部门执行。

2、由于仪表原因需停用或暂时旁路安全联锁系统,由仪表维修部门办理安全联锁工作票。写明停用安全联锁位号,停用时间,工作内容及安全措施,若当班即可恢复,由工艺值班长审批,并经工艺岗位操作人员签字后方可进行工作。

3、上述两项需停用或暂时旁路的安全联锁系统当班不能恢复者,需经生产车问副主任(或主任)审批,停用一天以上应向技术部汇报,停用三天以上者需经厂总经理审批。

4、特殊紧急情况处理可由工艺岗位操作人员或值班长与仪表维修工直接联系处理,但应及时上报车间和补办安全联锁工作票。

5、凡停用、暂时旁路、或正在检查、校验,维修中的安全联锁系统要贴(挂)特殊标记,指定人员监护,并及时通知岗位有关人员注意,以避免工作上的失误。

6、安全联锁系统的检查。维修,要严格执行有关规程,必须有两名以上的仪表维修工人参加,在对照安全联锁回路图等有关图纸、资料,经复核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工作,以免造成误动作停车或引起事故。

五、安全联锁系统的停产大检修:生产装置停产大检修期间,安全联锁系统全部仪表、插件、附件及执行机构必须进行检修,各种开关,继电器等元件要进行清扫、检查和试验,对各接点、焊点进行清洗、紧固,从现场一次元件到执行机构都要进行模拟试验和绝缘检查,各种开关、保险丝必须符六有关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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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工艺控制仪表联锁(引起生产线停车的联锁点)的管理,保证工艺控制联锁装置的完好率,减少仪表联锁故障停车率,达到安全生产稳定运行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健全工艺仪表联锁装置的各类仪器、仪表的维护、检修、校验档案,并按照工艺、电气、仪表的分工,明确各自职责。

二、加强联锁装置的巡回检查,同时做好巡检记录,发生异常及时通知维护单位。

2.1联锁仪表日常管理工作

2.1.1 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巡回检查有规定、使用维护有要求、检修调校有周期、有计划,以保证联锁仪表的测量精度,灵敏好用,控制平衡,不断提高联锁仪表的完好率、控制率和信号联锁的投运率。

2.1.2相关人员应对在用联锁仪表运行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并负责保持联锁仪表的清洁、防护(包括防止雨淋、酸碱腐蚀、防晒和防冻等)工作,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2.1.3 所有参与联锁的各类仪表按照检定周期安排定期校验。

2.1.4 有关联锁一次仪表的报废和更新,按照仪表管理的有关规定,由车间提出申请,报公司相关部门批准后,办理报废更新手续。

2.1.5生产技术部应组织工艺、电气、仪表每季度对联锁装置大检查,作好事故防范工作,以保证安全可靠运行。 2.2解投仪表联锁要求

仪表联锁保护的解投实行逐级审批制度,确因工艺、设备或操作维护等原因,需临时退出仪表联锁保护时,必须办理解投联锁工作票(见附表),严格执行解投程序。

2.2.1由于工艺、设备原因需要暂时退出联锁保护运行时,由使用车间负责办理解投联锁工作票,报技术部部长批准后当班值长确认现场具备条件后,操作员执行解除联锁装置,检修完毕由值长检查确认合格并做好投运准备后,由当班操作员投运联锁装置,完成后在解投联锁工作票上记录仪表联锁恢复情况。 2.2.2由于仪表检修原因需暂时退出联锁保护运行的情况,由仪表工办理解投联锁工作票,所在车间负责人签字后,技术部部长批准,由当班操作值长确认现场具备条件后操作员执行解除联锁装置,检修完毕由值长检查确认合格并做好投运准备后,由当班操作员投运联锁装置,完成后在解投联锁工作票上记录联锁恢复情况。

2.2.3夜间或节假日期间需临时退出仪表联锁保护时,由当班值长签字实施。事后应及时补办解投联锁票。

2.2.4解除联锁时间超过3天需要分厂提出申请报告,由生产副总批准后生效。 2.2.5检修完成恢复正常后,此票交由生产技术部统一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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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工艺联锁的修改 2.3 工艺联锁程序的修改

2.3.1提出人写出修改申请,经生产技术部审核同意后,由仪表人员负责实施。 2.3.2修改完成后,由仪表人员调试,使用单位及生产技术部确认合格并签字后投用。

2.3.3报警及联锁设定值的变更,提出人写出修改申请,经生产技术部审核同意后,由仪表人员负责实施,并由生产技术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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