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性的根本 本质是什么样子?

l 心理学本质上是在解释人性是什么。

l 强烈的情感可以置事实于不顾。

我们渴求永生、依恃和有序,但世界是一团乱麻,上帝死了,生活无常。生命是不公平的,痛苦和死亡不可避免,无论与别人多么亲近,我们必须孤独地面对人生。

l 当面临重大事件(死亡、金钱、性)时,我们就会做自己了。当生命剩下最后的时光,当你处在生存的边缘,当你有震撼体验时,你就会开始转向内心寻找意义了。

l 有生存理由的人可以承受任何遭遇,也能充分欣赏生活,享受选择的自由。

l Sartre:人必须始终在自身之外寻求一个解放自己的或者体现特殊理想的目标,才能体现自己真正是人。

l 人们纷纷试图用缓解社会性孤独(alone)的方法来缓解存在性孤独(lonely),而只有思想的充盈才能使我们可能忍受存在性孤独。

死不足惧。怕死恋生是因为对生的未了情结(Unfinished)。

l 人的基本体验(如焦虑、抑郁和快乐)更多地存在于时间(here and now)而非空间中,而现代社会的一大谬误则是常常在空间概念上看待自己,这使我们失去了存在的纯真。

l Nancy:情感如果得到适当的表达和理解有助于成长。这种功能的最好的例证就是哀伤的作用。在正常的哀伤过程中,天性会赋予我们一种能力,对生活中不可避免的失望趋向情感的平和。象征性地告别以前的生活阶段,意识到自己在每一次丧失中的局限性,以及不可能拥有一切的事实,都有利于成长。

德行德性,由此必须深入讨论。

首先,已经讨论了心理学与伦理学的紧密关系。那么

1、群体就像是一个活的生物,它有自己的感情,有自己的思想。

2、在群体中,他(指构成群体的人)的个性消失不见了,这时候他的思想与感情所表达的与群体的思想感情完全一致。

3、当他们成为群体中一员的时候,他们的感情、思维和行为与他们单独一个人的时候迥然不同。

细思极恐,你是否身处这样的群体中?没有了自己的思想,只是行尸走肉般的变成群体的一份子。你还是你吗?

4、如果说,我们的意识是浮在海面上的可见冰山的话,那么,潜意识才是沉陷于暗黑海洋之中的巨大冰体。

5、我们以为自己是理性的,我们以为自己的一举一动都是有其道理的,但事实上,我们绝大多数日常行为,都是一些我们自己根本无法了解的隐蔽动机的结果。

你觉得你特立独行,有自由意志,可以不受外界干扰,但你能摆脱潜意识干扰吗?真正的自由到底如何实现?

6、群体只有很普通的品质。群体只有很普通的智慧。群体也只有最基本的智能。

7、事实的真相是,“人。群体”绝不比任何一个人更聪明,反倒是他们的愚蠢是有目共睹的。

8、数量在人类社会中经常性的产生一种充足的理由。处于群体中的个人会感受到一种强烈的“正义”力量,对他们来说群体就是正义,数量就是道理;即或不然,群体中的人也会有一种“法不责众”的想法,因而他们的行为就表现的理直气壮。

9、当群体中的每一个人处于孤零零的单独个体的时候,后天的教育与内心的良知都在对他起着约束作用,他知道自己必须要对自己的这种本能行为加以控制。

10、但是群体的力量却让人们摆脱了这些约束与羁绊,他没有理由再约束自己,更无法控制内心中的放纵与不羁。

11、单独一个人必须要对他的行为承担责任——法律上和道德上的。但是,群体则不然,群体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群体就是法律,群体就是道德,群体的行为天然就是合理的。

12、单独的一个人是有其名姓的,而群体本身就是他的名字。群体是无名氏。无名氏不需要为它所作的任何事承担责任。

13、于是,曾经牢固的约束于一个人的责任感就会荡然无存,而群体得到的,是最为原始的本能表达与宣泄。

历史上很多惨剧无不证明了上述的观点。群体是冲动的、暴力的、不问后果的

14、人并不是自己的主宰。在你的意识之上存在着另外一种更为强势的力量。

15、就像催眠师在患者面前晃动水晶球,群体中的个人从此陷入了一种极度兴奋的无意识状态。大脑的知性活动被抑制、正常的思维活动被麻痹——这时候的人完全听命于他的脊椎神经所接收到的外部信号。他沦为了受催眠师随意支配的一切无意识活动的奴隶。

16、群体中的人做事时有着明确的目标,但是他们却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这就好像是活动的生物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但构成这些行为本身的生物细胞却肯定不知道自己在做些什么。

明白自己只是一个细胞的事实,你做的每一件事,可能都是被一个大的机体操控的结果,庸庸碌碌的一生就这样度过了,悲哀。

17、对于一个完全不知道自己正在做什么的人来说,这时候他的智力显然是靠不住的,多半是已经下降到了界限的阈值之下。——这就意味着,群体中的个人,单单只是他成为了一个有机体的群体的成员这个事实,就已经构成了他在文明阶梯上的倒退。

18、决定群体中的人的行为的相关要素是原始人的热情和英雄主义,这些东西在一个理性的人身上必然是缺乏的。

19、群体中的人不过是尘沙中的一个微粒,他们只能是任凭无意识的激潮吹拂席卷,把他们带到任何一个地方。无论在哪里,对他们来说都没有任何区别。

20、正是这种无意识的心理背景下的英雄主义创造了历史。假使群体总是表现的像个体那样冷静而功利,那么,世界历史将会表现得乏味很多。

21、现代心理学认为——群体的特点与表现,只有在低级进化形态的生命中才能看到。

22、群体特性之一:冲动、异变和急躁。

23、群体特性之二:易受暗示与轻信。

24、群体无法分辨真实与幻觉,只是因为群体根本没有能力去区别主观与客观。

即便是那些公认的智力卓越者,只要几个人聚合在一起,形成一个群体之后,在他们的专长之外同样会表现出群体的所有特点。他们所看到的事情往往会遭到严重的歪曲,真相也会被与它无关的幻觉所取代。

25、任何人都不要发誓永远不会受到别人的影响,即使是聪明人也不例外。

群体的传染和暗示之强大,即使再聪明的人,也难免怀疑自己而选择与大家保持一致。事后才会发现,自己当初怎么那么愚蠢。

26、群体的想象力会改变一切,不论这件事是真实还是虚构。正因为这样,历史才会最大程度的背离它的本原,呈现出光怪陆离的面貌。

历史是由群众杜撰的。伟大的历史人物往往是人们根据自己心中的想象而创造的,真实人物的样子无迹可寻。人们可以把你描绘成完美无缺的圣人,然而下一秒,可能就成了遗臭万年的罪人。一切都在于群体的想象力。

27、假如这种厌恶的情绪或是反对意见发生在孤立的个人身上,所产生的力量是微乎其微的。但是当这个人处于群体之中的时候,却能立刻变得勃然大怒。

群体的力量非常可怕,它可以几何倍数的放大人们内心中的微小的情绪,从而造成暴力等不可挽回的后果。

28、只有身处群体中,这些傻瓜、低能儿和心怀妒忌的人才能够摆脱自己卑微无能的感觉。只有身处群体之中,他们才能感觉到一种残忍、短暂又巨大的力量。

29、群体最热衷于夸大自己的感情,因此,它只会被极端的感情所打动。

由于智商的下降,群体只能接受简单而极端的东西。只有用夸张、绝对、激情的演讲才能煽动群体的情绪。群体最容易被狂暴而极端的感情所打动。

32、群体只接受简单观念。

群体能接受的观念必须是简洁明了的。

33、群体难于被动摇。

旧的观念很难被消除。新观念即使正确,被群体接受也需要时间。

34、群体只关注一个事件中最离奇、最不同寻常的、最传奇的一面。

这是因为群体自身的极端、不理性、智力低下的特性导致的。群体只会形象思维。

35、第一:采取的形式必须是令人吃惊的鲜明形象;第二:一定不要做任何多余的解释,只需要伴之以几个不同寻常或神奇的事实就足够了。

这就是能够影响群众想像力的两个原则。

36、过去的观念、欲望和感情,就构成了传统。

而传统是比较稳定、难以改变的。

37、教育既不会使人变得更道德,也不会使他更幸福;它既不能改变它的本能,也不能改变他天生的热情。

38、应试教育的结果是,工人不想再做工人,农民不想再当农民,而大多数中产阶级,除了吃国家职员这碗饭以外,不想让他们的儿子从事任何别的职业。

39、群众从来就没有渴望过真理,面对那些不合口味的证据,他们会拂袖而去。假如谬论对他们有诱惑力,他们更愿意崇拜谬论。凡是能向他们供应幻觉的,可以很容易的成为他们的主人;凡是让他们幻想破灭的,最终都将沦为他们的牺牲品。

情绪如何影响道德判断 癔症与经典十大案例20讲

895年,布洛伊尔和弗洛伊德以《安娜稯》案例为证。说明他们成功地使用心得治疗方法来缓解癔症的症状。在治疗过程中,布洛伊尔经过仔细推敲总结出了这种方法,他发现他的病人一旦把癔症症状发生的情形与引发症状的事件联系起来,症状就会马上消失,这种疗法称为“谈话疗法”。

晚年的弗洛伊德曾对他的一个崇拜者说道:“我不是一个伟人,我只是做出了一个伟大的发现。”

这个伟大的发现正是“潜意识”的存在。

潜意识正是人格中的早期部分,也就是在幼儿期间即已被割裂并抛弃的那个部分;这部分人格被埋藏起来,没有随人格的其他部分一同发展,也就是说,它是一直处于压抑状态中的。

弗洛伊德认为,患者过去的创伤经历是一种偶发性的因素,而患者潜意识内在本能的矛盾冲突,才是癔症发病的根本原因。

弗洛伊德接手埃米的病例是在1889年5月1日,距离布罗伊尔治疗第一例病例差不多9年。

埃米·冯·N是一位德国血统的俄国贵妇人,时年40岁,有两个女儿。从小家教严格。丈夫是一位显赫的实业家,年长妻子很多。结婚后不久,在埃米生第二个女儿时,丈夫突然去世。埃米有家族精神病史。在丈夫去世14年间,埃米一直被各种病痛所苦,接受过电疗、水疗等常规疗法,显然不怎么奏效。埃米辗转于各地旅游。几个月前,埃米病情加重,患抑郁和失眠,并受疼痛的折磨。于是被推荐到弗洛伊德处就医。最初三周的治疗被弗洛伊德以笔记的方式记录了下来:

她是个癔症病人,能很容易地进入催眠梦游症中:当我意识到这点时,我决定在催眠中应用布罗伊尔的研究技术。(《癔症研究》P42)

布罗伊尔的技术,就是催眠+谈话疗法。

在随后的治疗中,弗洛伊德大致采用了相似的手法,他一开始用的是催眠暗示:她是实行催眠术很好的被实验者,我只要面对着她,握住她的一个手指,命令她入睡,她就陷于迷茫和糊涂的样子。我暗示她只要睡得着,她的所有症状将会改善等等。她闭着眼但清楚地集中注意听着这些话,她的面部逐渐放松,显得平静的样子。(《癔症研究》,P 44)

显然。埃米有着对动物和陌生人的惊恐障碍。弗洛伊德在催眠中加入谈话疗法,引出了埃米一连串和情感有关的创伤性记忆:

傍晚,在催眠状态下……我问她为何如此容易受惊,她答道:“这与我很年幼时的记忆有关。”我问她什么时候,她又说:“最初是我5岁时,我弟弟和妹妹经常向我扔死的动物,那是我最先有的晕倒和痉挛。但我姑妈说这是不光彩的事,我不应当有那样的发作,因此我不再有那样的发作;当我7岁时,我出乎意料之外地看到了我妹妹躺在灵柩中;8岁时,我弟弟经常披着被单,扮成鬼来吓唬我;9岁时,我看见姑妈在灵柩里,她的下颌突然掉下来,我再一次地受到惊吓。”(《癔症研究》,P45)

在此后的治疗中,弗洛伊德都采用了催眠的方法,然后让埃米讲述每一个症状的起源,询问当事情发生时,是什么引起了她心情的烦乱,呕吐,恐惧等。让她说出这些画面,这是布罗伊尔治疗安娜的“谈话疗法”的继续,弗洛伊德说:“我的治疗旨在扫除这些画面,使其不能再展现在她眼前”。传统疗法中,病人被动接受暗示扫除这些画面,而弗洛伊德是通过催眠与病人对话,让病人谈出这些画面,就是首次使用“宣泄”疗法,这也是自由联想的前身。

随着治疗的进行,埃米逐渐适应了与弗洛伊德的谈话方式,而且在醒觉状态下也能谈出她既往的一些经历。这可以说是自由联想法的萌芽。

在这个案例里,弗洛伊德把处理情感放在了重要的位置上。他认为,创伤性事件必定伴发有相应的创伤性情感,渲泻并不是单纯的记忆再现,而必须要包括与其相伴发的创伤性情感才会有效。例如埃米~冯·N夫人丈夫的突然去世,丈夫亲戚对她的恶意中伤,还有陌生男子几次试图闯入她火车的车厢、处于谵妄中的弟弟狠命抓住她的情景等创伤性记忆,经过催眠加谈话疗法加宣泄而得以修复。

在这个案例里,弗洛伊德阐述了癔症的发病机制:为了简洁起见,如果我们采用术语“转换”来标志精神性兴奋转变成慢性的躯体症状,这是癔症的特点···(《癔症研究》P65)

在这个案例中,弗洛伊德采用了催眠+谈话疗法+宣泄的治疗方式。

传销为什么可怕?因为你遇上了最牛逼的心理学家

些人自认聪明。事实上,只要进入这个群体,可能不用一节课时间就变成了狂热传销分子。

因为,传销组织者都是不自觉的最牛逼的心理学家,最被埋没的营销狂人。

传销值得仔细研究,一来你可以不上当,二来你可以识别最疯狂 " 商业模式 " 的成功之处。

北京 8 环开外,天津河北环京一带,一直都是传销热门。10 年前,老川就领略过了。

" 我开了一家化妆品店,你一起来,给我看看能不能赚钱!" 高中时候的女同学来电说。

我那时在东北读书,就提前先去了北京,绿皮火车从北京傍晚摇到河北昌黎,火车站很小,平房,没走多远就出了城。女同学来接我,坐上三轮车。

店呢?我问。女同学说,不急,先吃饭。

来到城郊,也是平房,带个小天井那种,一间住好几个人,一起吃饭,都是一脸鸡血的样子。第二天一早,同学说带我去听讲座。七拐八拐来到一栋旧学校,坐着几十个人,传销课大同小异,就是介绍层级制,编制发财梦。

一个细节我印象深刻,一个操蹩脚普通话的小伙子上台现身说法,在黑板上写了一个空字,说你们注意看这个字,古人造字早就告诉我们了:下面一个工字,十年打工一场空。

这种穿凿附会就跟算命一样,我没在意。他接着说,穷字也是,你看,穷下面一个力,说的是出力的都不行。你们想想看,自己那么勤劳,结果呢?吃香喝辣赚大钱都没份。

众人听到投入。可是,繁体穷下面并没有力啊。

我那学期正学古代汉语,这种卖弄当然太蹩脚了。但女同学深信不疑,说这种错误不重要,重要的是人家以前打工以前穷,现在赚啊。

那天晚上来了一个串联的,就是到处扫射不安定分子的。这人是个研究生,武汉来的,自带学问光环,大家很服他。

我没敢说这是传销,只是算账说这不可能赚到钱,也没有那么好赚的钱,一番舌战。

这人说我跑了好几个场子了,硕士博士、大学生多了去,都是亲戚朋友骗来的,但人家有的就留下来了,干得好好的,讲课比在大学都要生动有激情。

临走,这人说你再来听几场,你会改变主意。

好在那个团伙大概素质都比较高,我不想干,也没有殴打什么的,顺利脱身了。我那女同学则做着年入百万的梦,年底连回家的路费都没了。

为什么那么多人,其中不乏教师、大学生等?为什么打击和警示多年,依然这么多人上当?

今天回想,聪明人在群体之中丧失自我、产生集体幻象也并非不可能。

你想,一进去你就丧失自我了,行为受到控制,反复上课,喊最简单的口号,不给你思考的时间。每天重复来重复去,都是那些财富故事,而且身边人人都这样,你就习以为常了。

这就是群体的力量。《乌合之众》这本书,能解释这个现象。

个人在群体的影响之下,思想和感觉中道德约束和文明方式,自由思考都突然消失,原始冲动、幼稚幻想和犯罪倾向突然爆发,进入群体的个人,在集体潜意识机制下,心理上会产生一种变化,不由自主的失去自我意识,变成智力水平十分低下的生物。

群体只知道简单而极端的感情,对各种意见想法和信念,要么全盘接受要么一概否决,没有思考空间,所以群体一般都会把复杂问题转化为口号式的简单观念。

在群情激奋的气氛之中,又感觉自己人多势众,我们就觉得一切天经地义了。所以,大家聚集在一起,什么样的白日梦都敢做。

马云演说,像他这样的人都能成功,80% 的人都比他聪明,都能成功。听完是不是内心一阵激动,尤其现场听众,恨不得马上投入创业。

事实上,很多伟大人物,宗教领袖,政治家,企业家,甚至一伙传销人的小头目,只要能成功领导一个群体,都是不自觉的心理学家。

成功人士的成功之处,在于对于群体性格太了解了,这三板斧你要看好。

要影响吃瓜群众空洞的头脑,一般有三种方法,断言法、重复法和传染法。

断言法就是不用推理,直接告诉你你就是最优秀人,这就是最赚钱的事业。重复法就是反复讲,而传染法就是有人现身说法。

" 加油加油加油 ",每天楼下理发店下班前,那些托尼和凯文站在一起,一边喊一边鼓掌,就是这三种方法的运用。不然,他们给你推荐洗发产品会那么投入吗?

勒庞的一个论断我觉得很有趣:在群体的灵魂中占上风的,不是对自由的追求而是对当奴才的渴望。

存在等于被感知。英国心理学家莱因如是说。

这个定义的意思是,我的感受被你感知到,我才发现自己原来是这般存在着。简单说来,一个人的存在感,来自于,他的感受被另一个人看到。

我们说,一些人有清晰的自我,他不在乎别人的评价;另一些人没有清晰的自我,很在意别人的评价。

实际上,我们都很在乎别人如何看自己。区别仅仅在于,有清晰自我的人,是投胎技术好,有好的父母,特别是好的妈妈。你的感受被好的妈妈感知到了,于是就有了存在感,并在这个基础上形成了所谓了自我。没有清晰自我的人,是没有实现这一步,所以他毕生都在用直接或扭曲的方式追求被别人看到。

理咨询的价值,也在于来访者的感受被看到。

不过,评价不是看到。看到,必须是心对心,感受对感受,是心灵的呼应,而不是头脑对心,更不是药物对心。虽然药物会作用于你因渴望感受被看到而不得、而恐惧、而绝望、而愤怒等种种感受,但因它看不到,所以它治标不治本。

存在=被感知。相应的,不存在感,就源自于感受没被感知。这有多种方式,常见有三种:忽视、双重矛盾、僵尸化。

忽视很简单,最初就是妈妈或最关键的抚养者,没有精力或没有兴趣看到,或没有能力看到你。要么你在婴幼儿时总是孤独,要么是那个你在乎的人尽管在你身边,但她只有头脑没有身体没有心,甚至连头脑都没有,所以看见一样没有发生。

极端忽视,会导致极端的不存在感,它集中体现为一种致命的羞耻感——生而为人,对不起。从来没有被爱看见,于是存在本身就是错误。

极度可怕的忽视,会导致一个极度矛盾的状态:我无比渴望被你看到,不被看到等于死,可被看到的那一刹那,我也觉得要死。

对此,通俗的说法是,我不能爱上你或接受你的爱,因那样我就没有自我了。

原始的融合焦虑,是指一个人害怕与他人、他物甚至他自己的联系,因关系意义上的链接会让担心失去他的身份和自主性,这种惧怕所产生的焦虑即原始的融合焦虑。

简而言之,有此焦虑的人,会感觉哪怕轻度的关系,都会吞没掉他的可怜的自我身份。

关键原因是,他的自我太可怜太脆弱了。之所以可怜与脆弱,是他的感受很少被感知,那很少被感知的感受,凑成了一个脆弱的自我身份。这种自我,非常渺小与卑微,与任何其他一个事物相比,其他事物都远比自己要高大。所以,建立关系就意味着,要被那个高达的别人所吞没,而自己的自我,就烟消云散了,就像《西游降魔》中段姑娘被孙悟空击成碎末又化为乌有。

本质上,融合意味着小我的死亡,但一般的过程是,有一个清晰的小我,托着自己与别人建立关系,不断在关系中感受彼此,信任越来越深,突然间感受到彼此,并在那一刻放下防御,小我死亡,而最亲密的关系建立,一个包含着“我与你”的关系性自我建立了。

若没有这个相对健康的自我托着,而直接去建立关系,那种湮灭感就太强了,令人不敢尝试。

原始的融合焦虑会带出很严重的问题,有这种焦虑的人,他感觉只能感觉到极端情形,要么建立关系而失去自我,要么彻底孤立,不存在中间地带。

因这种焦虑,一个人会宁愿被憎恨被攻击,这时他进行反弹,而反弹就意味着一个自我疆界建立了,反弹时的感受——主要是愤怒等负性情绪,也构成了他滋养自我的养料。

相比起被憎恨被攻击,被爱反而是可怕的,因爱会导致被淹没被毁灭。

有此焦虑的人,容易梦见被埋葬、被淹没、被流沙活埋、被火烧成灰烬,或被水淹没。

甚至,被精准的理解也是可怕的,因被理解也意味着被吞没被窒息。

与理解与爱相比,他们宁愿被误解被憎恨,在孤立中,他们的小我反而有一定程度的安全感。

所以,要与有此焦虑的来访者相处,或与有此焦虑的人相处甚至相爱,尺度非常难把握,最好是和风细雨逐渐接近,接近时一直保持某种程度的距离。君子之交,平淡如水。

与他们交往,爱与理解发生时,反弹也会发生,有时反弹会非常激烈乃至可怕。你会觉得,对他们表达爱与理解,好像他们感觉受到了极大冒犯似的。

在我看来,根本上还是那种原始的羞愧。因没有被爱照见过,所以内心是一片黑暗。他们将这种黑暗理解为,真实的自己是坏的,而如此坏的自己竟然还渴望被看到被理解,何等可怕与羞愧。没有人会爱自己会在意自己,可自己还是做此渴求,实在SB!

这是关键一点——让有此焦虑的人意识到,黑暗不等于坏,只要有爱照到你内心一块田地,那一块田地就会变成美好。犹如纯而美的美女的一吻,会让可怕的野兽瞬间变成王子。

 人性,顾名思义,指人的本性。人性有两种含义,一种含义是作为中性词,在中国文化中,对人的本性,有人性本善论的观点,以儒家孟子为代表,也有人性本恶论的观点,以儒家荀子为代表;一种含义是指作为人应有的正面、积极的品性,比如慈爱、善良,类似于英文中的Humanity。
通常所说的人性,以后一种涵义居多。(来源: 人性 南丰公益书院 ) 人性,实在是个古老的话题,也是个答案众多的话题。孔子曰性相近,承认有人性,但未说人性是什么;孟子说人性善,荀子说人性恶,告子说无所谓善恶,又说食色性也,等等。中国的圣哲前贤们大都从社会伦理角度阐发人性。
文艺复兴后的欧洲资产阶级则把人性看作感性欲望、理性、自由、平等、博爱等等,他们大都从人的本质存在、天然权利等角度来阐发人性,起因则在于反对封建制度对个性的束缚。 我对此的心态则是:那么多大学问家对人性都未能给出一个公认的答案,以我等之能当然更是望尘莫及;可既然已经有那么多答案,再来一个尝试又有何妨? 我探讨人性的目的在于:如何更好地解释、激发、引导、组织人类行为,如何更好地实现人类存在。
由此,我便不管别人对人性是怎样理解的,只是按照下面的含义来界定人性: 人性就是从根本上决定并解释着人类行为的那些固定不变的人类天性。 显然,这种人性具有对人类的普遍适用性,并在深层制约着人类行为。此种人性,与其叫做人性,倒不如称作“人类的天然法则”更为确切。
(一)同类是否有其共同的本性?此种本性是否是抽象的、普遍的? 对此,人们可能永远也难达成一致的认识,但我的理解则是:同类的确有其共同的本性,这种本性是普遍的,却不是抽象的。正是这种普遍的本性,制约着它们“选择”其生存的方式。
放眼看来,历史、现实乃至将来的每个具体的个人、团体、阶级、民族、国家等等,无一不表现出它们各自的特点。既然如此,怎么会存在一个制约他们行为的普遍人性呢?看起来好像很荒谬。 可是,如果你只关注参天大树的树叶,你就不会发现树叶长在树枝上;如果你只看到某个树枝,你就不会发现树枝之后的大树枝。
只有顺叶寻枝、顺枝寻干,你才能最终发现:原来都源自树干。再推而广之,原来都来自树根、来自大地、来自银河系、来自宇宙…… 如果用研究宇宙的方法以及由此获得的知识来研究树叶,的确很可笑;然而,如果只看到树叶却否认它们都源自树干,同样可笑。研究哲学的人不可能用他们的哲学知识研制出高性能电脑;但研究电脑的人也不应否定哲学研究的必要。
盖目的、角度使然。 不同的观察角度、研究目的,不但是必须的,也是应该的;但用此种角度、目的来否定另种角度、目的,用此种角度、目的得出的结论来否认另种角度、目的得出的结论,则是荒谬的。 问题的关键在于:针对不同的、必要的目的,选择合适的研究方式和角度。
(二)人类是否存在上述理解的普遍人性呢?是。 马克思主义虽承认人性的存在,但否认存在普遍抽象的人性:只有从人的社会性和阶级性出发,才能得出对人性的正确解释,并由此断言,在阶级社会中没有超阶级的人性。 我则以为,不同的阶级确存在不同的行为特征、价值观、乃至信仰等等,如果我们仅从这个层次考察人性,则人性必然因其阶级性而已,由此,这种层面上的抽象人性的确不会存在。
可是,如果再深究几步,从更原始的地方寻找:难道这些表现为不同阶级性的人性就不存在某些共性吗?一个浅显的道理是:任何存在物,只要作为类而存在,总会具备某种共性的东西。人既然作为类而存在,那么,它必然存在共性,而且,在这些共性中,总有某些或某个主要方面在根本上主要地决定着人类行为,从而构成可被称作人性的东西。
由此我以为,普遍人性的确存在。 千姿百态的世间万物都有它们的原始基础,活脱脱的社会意识都最终受制于社会存在,作为同类的人,难道就不存在一个共同的人性吗? 让我们按以下思路来探讨: 先来考察物(包括除人之外的低级动物)是否有性。
我认为是有的:物虽无灵却有其性,物之性(物性)就在于“求我生存”。一个简单的逻辑是:存在物的本性如果是为了不存在,那么这种存在又是如何“存在”出来的呢?为何鲜花芳草不生长在沙漠?为何苍蝇要长那样的眼睛?为何“兔子不吃窝边草”?为何狐狸要吃鸡、老虎要吃人?为何……穷究而论,全在于它们要求生存。
物的这种“求我生存”的性质就这样内含在万种生物之中了,它是物类固定不变的天性,并从根本上决定、解释着物类“行为”。所以,物性就是求我生存。 人是从物梯次进化而来的,此种简单的事实决定了:人性必然与物性有相通之处,因此,人性应当与“求我生存”相关联。
然而,那个代表着物性全部内容的“求我生存”,对人来讲却远远不够了,因为人与物有着本质的不同。 前面我曾经探讨过,从本质存在意义上看,人就是一种能动之物(此“物”以肉体组织作为表现形式);人与物的最本质区别就在于人的能动(人与生俱来并为其所独有的那种具有明确目的的创造性精神)。
由此决定了:人类固然要追求生存以实现其肉体组织的存在,但它同样要追求精神实现以实现其能动的存在;而且,随着人类的不断进化,与表现为肉体的物质存在相比,实现和占有人类的能动本能将日益重要,甚至会成为“全面占有人在”的主要方面。既然如此,单纯一个 “求我生存” (它只能满足人类肉体需要)非但不足以说明人性的全部,而且,随人类的发展及其生存条件的逐步改善,它在人性中的份量必将日益减小。
举个例子:你让猪吃饱喝足了它就睡觉,人呢?你让人吃饱喝足了他就去“老老实实”地睡觉吗? 那么,“全面占有人类本质存在”的具体要求是什么呢?就是人的能动本能和肉体组织同时得以协调地实现,甚至就是简单的“物质和精神产品极大丰富”。 首先,肉体组织的实现相对简明一些,只要具备足够的生存和延续条件就够了(附议:告子的“食色性也”竟然令孟子也无力反驳,我却可以不自量力地告诉他:食色的确是人性,但不是人性的全部)。
其次,要全面实现表现为精神的能动,则相对复杂些,因为它需要两方面条件:其一,能动首先是一种待满足的精神,需要资其享用的产品。例如,你没有给音乐爱好者提供美妙的音乐,他就不会满足。其二,能动更是一种创造精神,它需要可以施展创造的环境。例如,你给创作者设置很多条条框框,他也不会满足。
上述两个方面以及能动实现的两个方面,都是相互关联的:没有生存及其延续,则没有能动,而能动的发挥又给生存及其延续创造更好的条件;没有良好的能动环境,就不会有丰厚的精神产品,而精神产品的丰厚又可为能动的发挥创造条件。唯有将它们配套协调地创造出来,才能健康地发展人类自身。
如果用“幸福”一词来表达人在所自然产生的这种双重需要,那么,我们就可以说: 人性是什么?答曰:求我幸福。 就这么简单吗?就这么简单。这样一个简单的“求我幸福”,恰恰是人类固定不变的天性,并从根本上决定、解释着人类行为。所以我们说,它就是人性。
甚至可以说,“求我幸福”这条人性法则不但支配着迄今的人类史,将来依然如此。 也许,在很多人看来,这样的解答太过浅显。但细而究之,它实际上蕴含着十分丰富的内容。让我们来看。 人和物的本质性存在(我们分别称之为“人在”和“物在”),与人性、物性之间有着什么关联呢? 存在之物必然会求其存在的持续,这就是物性;同理,存在之人也必然会求其存在更加美好地持续,这就是人性。
所以,人性、物性不过是人在和物在的外在表现和必然要求而已。 从另个角度看,如果没有那种“求我生存”的物性,存在之物如何得以存在呢?又如何保证它们的持续存在?同理,如果没有那种“求我幸福”的人性,人类也无法存在、无法持续存在、无法更好地存在。
因此,人性、物性又是人在、物在的存在基础。 如果非要追究人在和人性、物在和物性谁先谁后,我想是不能得出答案的,因为这样的追究本身就是不成立的;因为性和在,浑然一体地统一存在于每个存在物之中:如果我们从存在角度考察自然万物(包括人类),我们看到的便是“在”;如果我们从自然万物怎能存在、如何存在的角度来考察,我们看到的便是“性”。
出发点不同而已。 如果认为“在”只是一种对存在的体认,那么,“性”就是存在之所以“存在”的法则。 我们知道,除人之外的任何一物,从存在意义上讲,不过是一种物质实在而已。然而,人却在表现为物质实在的同时,更表现为他所独有的能动存在。
所以,从存在意义上讲,能动是人区别于它物的最本质特征。 除人之外的任何物,其性就是“求我生存”。然而,人的能动本能却使得人性不再简单地表现为“求我生存”,而是表现为具有更丰富内容的“求我幸福”。所以,从人性意义上讲,能动还是人性区别于物性的最本质特征。
能动本身是构成“求我幸福”这种人性的重要基础;但是,能动本身又可以使这种人性有着迥然不同的现实表现。 从人在意义上看,“求我幸福”必然要实现它自身。由此: 可将由“人在”所决定的“求我幸福”称作“自在人性”,它是“人在”的必然要求,不但是“合理”的,也是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可将因能动的作用而改变了的“自在人性”(表现为不同的人格)称作“自为人性”,它的根源虽仍在于人在,但其内容却随人的意志(能动)而转移、受其影响而改变。
可将人性在现实中的实际表现称作“现实人性”,它的内容就是自在人性和自为人性综合形成的。 无论是自在人性、自为人性还是现实人性,其根本方面都是相同的,就是“求我幸福”;然而,其外在表现则可能迥然不同,并通过“求”的不同方式和“幸福”的不同内容表现出来。
(二)无论是“求我生存”还是“求我幸福”,其中的“求”字只是说明了存在物的实现要求而已。 有意识、有能动的人类创造出了这个“求”字,同时也赋予它以“意识”的、主观的色彩。在这里,我们给它以更宽泛的意义。 对无灵物而言,“求”就是“选择”,就是某种存在物与大自然之间的相互选择。
沙漠如果选择森林,便毁灭了它自身;反之,森林如果选择沙漠,后果是一样的。结果,它们便互不选择,为了自身的存在而已。什么是造物主的神奇?求我存在而已。显然,这种选择是没有“意识”(这个人类所造名词)的,然而,它又是有“意识”的,这种意识就是自然界生生不息的运动规律,不妨将之称为“自然意识”。
当我们用“求”字来分析有灵物的时候,便开始感觉到“顺理成章”了,因为“求”在这里代表的意思,越来越接近于人类用这个“求”字所想表达的含义:“求”就是“寻找”。天气寒冷之后,大雁便往南飞。仅此一例,足以显现了南飞背后隐藏着的“大雁之性”。
我们的目的,根本就不在于深究人之外的物性。以上的分析,仍在于为了分析人性。人,这种最高级的有灵动物,他们的“性”及其实现,又是怎样的呢?在能动的作用下,自在人性会怎样地演化为自为人性?又演化为怎样的自为人性呢? 自从人类进入文明时代、开始意识到研究自身以后,他们所面临的人类,无一不处在有机的社会组织之中。
很自然地,他们便由此得出结论:人天生就是一种社会性动物。马克思就曾这样认为,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具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 固然,“人天然地是一种社会存在物”这是现实。但是,仅仅描述这种现实好像是不够的,更不应因此就把社会性当作人性。
这是因为,人的社会性只是告诉我们:人只有依靠社会才能生存和发展。而我们关心的却是:人这种存在物为什么是社会的、他们在社会中是用何种行为以及为什么用这种行为来生存发展的。一个“社会性”只是指出了问题本身,而没有告诉我们它的来由。因此,我们应当追究三个问题: 什么目的使人类组织在一起? 什么能力使人类能够组织在一起? 如何才能使他们更好地组织在一起? 我之所以探讨人性,就在于想探讨这三个问题,更在于想探讨最后一个问题。
通过对人性的考察,似乎 “求我幸福”正是那些问题的答案。 (一)先看第一个问题:人类为什么要组织在一起? 如果从存在意义上看,人与世间万物都不过是一种存在而已。存在物必然会求其存在,人是如此,人外万物也是如此。 如果从现实表现来看,“求我幸福”这样的“自在人性”,从根本上制约着人类行为的出发点:为己而非为人。
人如此,人外万物亦如此。 可是,人力不若牛、走不若马、猛不如虎、残不如狼。人类生理条件(表现为物质存在)的天然不足,使他们那种这种本质上为己的人性在实现自身的过程中,必然会首先遇到了一个巨大的天然矛盾:单纯的“为己”总不能圆满地实现为己;如果一味遵循“为己”的动机而发出单纯“为己”的行为,非但不能求幸福,甚至连“求生存”都成为问题。
那么,他们如何解决这一矛盾呢?也即,我们的同类究竟用何种方式,才能使其在万物求我生存的竞争中取得主动、更好地存在、求得幸福呢?群也。 生存的选择、求我幸福的自在人性告诉他们:唯有群、唯有结合成有机的组织,将不同个体的力量有机地集成为一股集体的力量,才能更好地谋求生存、更好地实现人性。
由此可见,正是“求我幸福”这样的自在人性,才是人类结成组织、进而组成社会的根本原因。 从另种角度看,人类也唯有组成社会,才能保证人性的实现:自从人作为类存在以来,甚至在人类存在以前的进化过程中,他们的“群性”(社会性)就一直伴随着他们,并成为他们得以存在的最为重要的条件。
更何况,成千上万年的组织生活、社会生活,使得后人自诞生之日起,便处在有组织的生活之中。这种组织性、社会性又反过来足够强烈地影响、促进着人类本身,以致我们离开社会就无法研究人,离开人的社会性就无法讨论人性。所以马克思说,在其现实性上,人的本质就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
固然,人性必然会引发出人的社会性,人的社会性也自始至终、随时随地在深刻影响着人性,它甚至就是人的现实性意义上的“本质”,是人区别与物的重要标志;但是,如果从人的存在意义上看、从人性的实现上看,社会性总不是根本目的,而只是实现人性的手段。
仅此而已。无论人的社会性对人的诞生、存在和发展产生多么强烈的影响。 固然,如果我们抽掉人的社会关系,人肯定不成其为人;但是,如果人的那种本质存在(能动之物)已经“不存在”,那么,人的社会性、他那种种复杂精妙的社会关系、他的一切一切,又有什么意义呢? 我们曾经分析过,人类的社会出现异化,原因很多,但把手段当作根本目的可能是重要原因之一。
(二)人类怎样才能组织在一起? 前已述及,人类组织在一起的价值目标是人性。可是我们却同样看到,人性实现的目标与手段之间天然就存在着矛盾:单纯用“为我”的行为作手段,总不能有效实现“为我”的目标本身。因此,要想使人类组织得以维持下去,不但需要那个价值目标,还需要一种必要的能力:它使人类能够协调那些相互矛盾着的众多“为我”行为。
从此种意义上讲,这样的能力同样是人类组织得以存在的根本前提。那么,人类有无此能力?这个能力来自哪里呢? 为求我生存而群居、群生的物很多。我虽然没研究过植物、动物,但按照我对物性的理解:如果树木不结成森林(从而进一步造就和强化适合树木生长的条件),也许很难保证单个树木的存活;如果恶狼不成群觅食,可能就会被猛虎灭绝。
(我在这里不得不用很多不可能存在的假设,也许是因为,我试图在已经进化到现在的自然界中寻求它们内在的终极规则)然而,它们的组织却都没能发展到人类组织这样的高级形态。其间的根本原因何在? 全在于它们没有人类那样的求生存能力:无论是独来独往还是结群谋生,万物求生存的手段不外是依靠其存在所带给它们的本能,在自然界中选择、寻找而已。
我不去关注人类这个奇妙的东西是如何进化得如此高级,我只是看到:这类高级动物具备它所独有的能动(那种具有明确目的导向的创造性精神);我不去关注这个能动是怎么来的、由什么决定的,我只是看到: 正是这个能动,使得人类为求其幸福可以向自然界去“要”。
“要”,主要有两种表现:一是通过利用工具、创造工具、发现和利用自然界的客观规律,提高他们的劳动能力。二是它不但可以把人类组织起来,而且可以使他们的组织变得日益完善,以取得更大的组织效果。 正是这个能动,使得人类天然地具备了那种组织能力。能动的本能,不但使得人异于物、人性异于物性,更使得人性的实现异于物性的实现。
试看: 六、自在人性和自为人性 我们必须注意到,人的社会性虽不能当作人性,却会给人性以影响。人类组成社会之后,个体幸福必然与他人、群体幸福并存。既然每个人都是求我幸福,不同个体的幸福存在矛盾就使必然的可能。此时,求我幸福这种不变的、普遍意义上的、颇有抽象色彩和超验味道的自在人性,将有着无限丰富的自然演变,其结果便是自为人性。
(一)当人类面临异类时,求我幸福表现为“求我类幸福”;当一国面临另国时,求我幸福表现为“求我国幸福”;当一族面临另族时,求我幸福表现为“求我族幸福”;当一阶级面临另阶级时,求我幸福表现为“求我阶级幸福”;当一团体面临另团体时,求我幸福表现为“求我团体幸福”;当一家庭面临另家庭时,求我幸福表现为“求我家庭幸福”;……最终,当本人面临他人时,求我幸福才表现为“求己幸福”。
从此意义上讲,抽象意义上的全人类幸福如果存在,其根本基础在于每个人类个体的自我幸福;超阶级的人类之爱如果存在,其根本基础在于人类的自我之爱。 如果我们换个角度看,正是这种存在于每个人类个体的自我幸福和自我之爱,才会产生更广范围、更高层次的人类幸福和人类之爱。
(二)其次,人类组成社会后,由于需求与可能之间存在矛盾,每个“求我幸福”的行为之间,便必然会存在矛盾、冲突。因此,自在人性为了实现自身,便不得不采取不同的实现形式,而能动本能又使人类有能力来完成这种对人性的影响。它在理论上有足够的能力来改变自在人性的表现形式: 其一,它可以使人类认识到,只有付出劳动、创造财富、求得他人幸福和社会的共同幸福,才能更好地实现个人幸福;可以使人类为了实现自我而首先放弃自我、为了“为己”而首先“为人”。
其二,它可以创造出巨大的精神力量和物质财富,从而改变人类的幸福观,可以使同样的人性表现出不同的人格:既可以使“自在人性”得到良性引导,造就出“先人后己、先公后私、杀身成仁、舍生取义”等高尚人格;也可以使“自在人性”肆意张扬到它的极端,造就出“人不为己、天诛地灭,损人利己、见利忘义”等低劣败类。
其三,它可以创造出巨大的社会强制力量,把人性强力约束在人类组织许可的范围之内。 (三)自为人性的上述表现形式告诉我们: 1、尽管求我幸福的自在人性使人类行为动机从根本上定位在个体和局部利益上,但通过人类能动的疏导,却可造就出良性的“自为人性”,从而使人类做出有利于他们整体的合理行为。
2、尽管人类能动可以造就表现为高尚人格的自为人性,而且,从价值意义上讲,这样的自为人性自然最有利于社会运作。但是,人类却不能把它当作社会赖以运作的基础,这是因为:首先,自为人性源于自在人性,而自在人性又定位在“为我”之上;其次,能动固然可以造就出表现为高尚人格的自为人性,但同样也可能造就出相反方向的自为人性。
3、求我幸福是自在人性的自然表现,它无所谓善恶,或曰,它既可造就“善”、亦可造就“恶”,完全在于人的能动本能如何疏导它。这种人性实现的客观逻辑,既为能动提供了无限广阔的活动空间、提供了可以创造辉煌的无限机遇,也给它犯下各种错误准备了形形色色的陷阱。
至此我们足以看到:能动,使人从“自在之物”变为“自为之物”,使人在有别于物在、使人性有别于物性;但它的作用更在于:使人性的实现方式有别于物性的实现方式。 (四)由此,我便常常慨叹大自然的精妙:她使得世间万物按照她的安排自在地运行,总能保持一种精妙的均衡。
我又常常慨叹大自然的吝啬:一方面,她赋予人类以足够的能力,把他们造就成一种“自为之物”,使他们运用自己的能力创造出辉煌的成就;可另一方面,她又没有赋予人类以足够的能力,致使他们总不能处理好他们所创造出来的、“自为”的东西:人类如何才能更好地组织他们的行为呢? 自然的选择总是那样的合理:自然无为而已。
人类的创造却总非那样合理:他们创造了巨大的物质财富,却带来了大自然的报复;他们创制了各色的精神财富,却也设下了形形色色的精神陷阱;他们设置了精致的社会制度,却也带来了社会对个体的压迫;……人类的社会总是在异化,总是那样地处在沉醉状态。 也许,圣经的原罪说,真的包含着深刻的寓意。
(五)但我同样坚信人的能动:既然人类能破坏自然,也应能修复自然;既然人类使他们的组织出现异化,也应能克服这种异化。我们应当为此目标而努力,今代、后代、一代一代、直至人类的毁灭,总应为此而努力。 我之考察人在、我之考察人性、我之思考、我之努力,尽管十分弱力、乃至充满荒谬,根本目标却在于此。
当着自在人性要用具体的方式实现自身的时候,当着自在人性为了实现自身而使人类组成社会以后,存在意义上的“自在人性”则会必然地演化为内容丰富的、现实意义上的“自为人性”: 首先,自在人性在其具体实现过程中,自然会演变出更加丰富的内容。
其次,自在人性在其具体实现过程中,不得不必然地演变为不同的具体形式。这种“不得不”虽然是种“无奈”,但这种“无奈”同样是人性的本然要求,因为唯有用这些不同的具体形式才能实现自在人性本身。 可见,就象人的能动必然会转化为社会能动一样,存在意义上的自在人性也必然转化为现实意义上的自为人性。
自为人性其实包括两个内容:一是自在人性的本然表现,二是能动本能对自在人性现实表现的影响。 (一)人性,是不依人的主观意志而转移的:能动的力量虽然强大,但绝对没有强大到颠覆人性的程度,因为能动正是造成那种人性的力量之一(没有了能动,人则成了物,人性也就成了物性)。
人性,其实就是人在的自然要求:只有通过人性才能最直接、最完满地实现人在;反过来,人性如果得以足够伸张,人在必然会得以顺利占有和实现。 那么,如何更好地实现人性呢? 物性的实现,主要是依靠物自身在自然界的选择和寻找来完成的,这是自然界的规律。
例如,芳草自然不会选择沙漠,老虎饿了就去找食。 人性的实现则复杂化了,根本原因在于,人是一种能动之物:他固然可以通过到自然界去选择和寻找来求得幸福,还可以通过自身能动本能的发挥,创造出自身的幸福来;而且,随着人类的不断发展,人性的实现越来越依靠后者,乃至到了今天,我们几乎都忘记了前种途径的存在。
既然人类更多地依靠创造来求幸福,那么,如何创造?如何组织这种创造才能更有利于求幸福呢?这就是前面所说的第三个问题:如何才能使人类更好地组织在一起。这也是我们做这种探讨的根本目的。 我强烈地认识到,一个社会所推崇的目标(不是统治阶级标榜的、而是全社会成员身体力行的目标)对其运作效果会产生多么巨大的影响。
一个社会的实际奋斗目标与合理目标之间的吻合度,将直接决定着社会要素协调的性质和水平。那么,这个合理目标应当是什么呢?答曰: 求我幸福。因为:人是一种能动之物,人性就是“求我幸福”;人类组织起社会绝不是目的本身,而只是实现 “人性”、进而实现“人在”的手段。
任何一个社会如果不把那个目标当作它的目标,就有悖于人性,就有悖于“人在”的完满占有和实现。任何一个社会都应当以“求我幸福”作为唯一的合理目标,否则,必然带来社会异化。 (二)“求我幸福”,这个唯一的合理目标,必然要通过某种手段来实现;而这个手段,又可能成为下一层次的目标。
例如:迄今为止,人类为“求我幸福”,便要采取“发展物质和精神生产”这样的手段;而为了物质和精神生产,便要采取手段“组织好物质和精神生产活动”这样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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