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敌在你离开后,她也没得到男的,一直联系你问你近况,监视你朋友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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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瑟·柯克兰本来以为他跟这个画展毫无关系。

这个画展是私人举办的,凭邀请函入场。原本是他的上司被邀请,但临时有事,就拜托正好去法国出差的亚瑟替他出席并向这次画展的主办人——波诺弗瓦先生致意。

他替上司送了礼品表示了谢意,看时间还早便漫无目的在场馆里闲逛。大部分客人在前厅,跟认识的人聊天,但他谁都不认识,呆着也觉得尴尬,从前厅一路转悠,到了不起眼的侧厅里。

这个侧厅不是很大,只展出了一幅画,挂在墙壁的正中央。如果说其他展厅让亚瑟觉得有些天马行空甚至离奇,这个房间却只有静谧。

墨绿色草坪质感的地毯铺满了整个房间,墙上也是层层叠叠的绿色,由浅到深,油画厚重的质感压得人透不过气。在墙壁的中央悬挂着那幅画,刚入眼像是一大片胡乱涂抹的绿色,但走近细看,却能看出许多细节来。

灿烂的绿色扎得亚瑟眼睛疼。那是一片浓密的森林,由近及远的绿色沉淀下来,近的仿佛触手可及,呈现出春天树叶刚发芽的鹅黄色,远处又深沉起来,笨重而浓郁,是大片大片的黑森林。在森林的外围又是淡黑的起伏的连山,太阳的光芒涂饰在上面,山顶上还覆盖着一层轻薄的雪。

明亮、阴暗、深沉。这样的色彩搭配不断一次次出现在这幅画的各个角落。协调的搭配中有一股阴郁,但又没那么沉重,隐隐约约透着光,给人一种新生的喜悦。

画面右下有一角池水,荡漾着碧色的波纹,但整个笔触到那里戛然而止,这幅画好像是不完整的。

亚瑟屏住了呼吸。一种从未有过的感觉侵袭他全身,似乎是头皮发麻,从后脚跟一直蹿到头顶。

他不由自主伸出手去,想去触摸那幅画,但只摸到了画上的玻璃框。他看见画旁的简介卡,一串仿古的花体法文,他看不清楚,只看到时间,似乎是17世纪。

他一定在哪里见过这幅画,亚瑟想。他有点恍惚,也许是这幅画的原因。他往后退了两步,盯着这幅画陷入沉思。

十七世纪后半叶,法国,巴黎。

“早上好,夫人小姐们!”

“赞美陛下!新鲜的面包——这是用新砌的面包炉子烘的。”

“万能药!包治百病!”

“抓住他!那个小偷!”

亚瑟·柯克兰坐在马车里,跟个刚出阁的姑娘一样,轻轻撩开马车的帘子看外面。这是他第一次来巴黎,对周围的一切都很好奇。

“没见识的英国佬。”他听见车夫嘟哝了一句,估计以为他不懂法语。

亚瑟·柯克兰,英国柯克兰公爵家的儿子。次子本就受哥哥们排挤,他干脆跟父亲申请了外出游学。老柯克兰公爵很疼爱这个小儿子,也希望他多长长见识,再加上国内也不是很稳定,于是就批准他自己上巴黎玩玩。

他们正在新桥附近。马车和人流熙熙攘攘。流动摊贩、卖艺者、提着篮子的女仆和同他一样坐着马车的贵族都聚集在这附近。附近似乎是有个倒霉贵族被偷了斗篷,正在大发雷霆;亚瑟看见那个嚣张的小偷大笑着在人群里灵活的穿梭,像一条泥鳅,最后在人群里消失不见时还冲那个贵族吹了声口哨。

“法国人总是这样乱七八糟。”他的男仆莫里斯说,“少爷,您要注意保护好自己。”

“我知道,莫里斯,不用担心。我倒觉得这里很和谐。”

“是的,也是。人们都各司其职。”

“甚至包括小偷。”亚瑟禁不住笑了起来,“还有贵族似乎天生就该倒霉。”

“天呐,您别这样说。”莫里斯说,“我会全力保护您的安全的。”

“只是个玩笑,别紧张,莫里斯。”亚瑟说。他心情很好,或者说从来没这样好过。“我们住在什么地方?”

“行李已经提前送过去了。”莫里斯回答道,“按照您的吩咐和老爷的嘱托,我为您安排了一栋市郊独立的复式住宅,周围很安静,没有其他人来打扰,还有一个后花园,您可以在那里休息。那里离马场也很近,治安也像样。”

“那么今天有什么安排?”

“您今天刚到这里,暂时还没有必要的一些安排。您可以稍作休息,熟悉一下周围。”

“好。”亚瑟放下帘子,重新打开手头的书。

他们在傍晚的时候才下马车。亚瑟已经在马车上睡了一觉,车夫拉开车门时他身上还披着一个毯子昏昏欲睡。

“欢迎来到克雷泰伊,少爷,您的东西已经打点好了,请用晚餐。”管家鞠了个躬,“请跟我来。”

“知道了。”亚瑟打了个哈欠,他漫不经心的打量四周,老管家是父亲派来的,里面的仆人可能混有他哥哥们的人,过一阵得仔细排查一下。

没有人陪他吃晚餐。偌大的房子里,只有他一位是主人。寂静的餐厅里,只有仆人来来回回在餐厅和厨房穿梭时靴子落在地毯上的声音,以及他举起酒杯又放下,刀叉与餐盘时不时发出的细小声响。

法国菜比他在家吃的东西要可口,可亚瑟却没什么心情吃。他把刀叉横放,向打算继续上菜的仆人们摆摆手:“足够了。”

亚瑟解下餐巾,戴上手套。他决定先熟悉一下这栋他将要小住一阵的房子,莫里斯和管家跟着他。一楼基本上就是一个客厅、会客室、厨房和仆人们住的房间还有一个不大的舞厅,但想来他也不会举办什么宴会;二楼是一个图书室,还有茶水间和几间卧室,三楼更多的是卧室,最顶上还有一个不大的阁楼。至于室外,水池和花园都大小合适,四周有篱笆和围墙,种满了园丁仔细打点过的花草,隐蔽性很好,符合他低调的生活习惯。

他回了自己的房间,锁上门,又拉上窗帘,点起灯,才舒了一口气。他方才在城堡逛的这一圈,不知道有多少人明里暗里注视着或者说监视着他。门口刚塞进来一封信,亚瑟看都不看就知道是斯科特寄来的,毕竟他一直想利用自己和父亲的关系把自己拉到他那个阵营去。

现在还很早,亚瑟盯着空荡荡的墙壁发呆,这里真应该挂上一副画,他想……也许他应该挂上一幅画。

这个突发奇想般的念头却推动亚瑟出门了,他从自己箱子里熟稔的翻出一套平民穿的衣服,对着镜子抹乱了自己的头发,然后压上一顶帽子,想了想又带上一把防身用的短刀,从窗户直接翻出去——这没什么,他在家时也经常就这样自己一个人溜出去。

至于去哪里……他犹豫了一下,翻着篱笆墙出了院子,趁马夫喝了酒打鼾打的震天响,到马棚牵了一匹马,轻轻松松翻身上马,等到大门口的时候他压着嗓子,把帽子戴正,说:“少爷让我出去采办东西!”

守门人忙开了门,他得意地暗笑,马鞭抽的劈啪作响,骑着马扬长而去。

巴黎,这里就是巴黎!亚瑟骑着马也不安生,他兴奋的四下张望,他还不大熟悉巴黎,尽管他现在是在巴黎市郊的一个小镇上,他还是坚持认为这就是巴黎。他不知不觉的往人群那边走——尽管他平常并不喜欢也并不乐意和别人交往。

人越来越多,他骑着马显得突兀。路边有人正在安装街灯,不久之后这里会和巴黎市中心一样拥有街道照明;他最后在集市的入口找了个地方寄存马。他看什么都新奇,时不时停下来,能吸引他的东西太多了:变戏法的老头、穿着红裙跳舞的女郎、当街的占卜巫术,还有一些自诩接受过良好教育的人们的街头演讲:“我们把一切的功劳都归功于我们的陛下,我们的太阳王!啊!他是天上降下的神明……”

最终他在一个简陋的画摊前停下了,画摊的老板是个胖胖的男人,看样子三四十岁,吃的油光水滑,两个腮帮子凸出来,像一种啮齿类动物。

“你好小家伙!打算看点什么?”他搓搓手,和蔼的问,圆脸上挂着一丝讨好的笑。

“我想,买幅画。”亚瑟低着头嘟囔一句,他还不太自信,说完之后努力回想,应该没有什么说错的地方。

“哦,天呐!”那个胖子做出一个夸张的表情,“幸亏波诺弗瓦先生不在这里!你应该说,‘我来选一幅画’,事实上,应该是画去选择我们……无所谓,反正他现在不在这里!”他哈哈大笑两声,“那么就选一幅画吧!你自己去感受一下。”

亚瑟快要在这些色彩缤纷的颜料和有些刺鼻的调色油中迷失自我了,他努力甩甩脑袋:“我只是想要一幅可以挂在卧室里的画……您有什么推荐吗?”

“哦哈!不了解也没关系,你得自己去选一幅,就是第一眼看到就决定买下的画作!”那胖子搓搓手,“您来看看?”

“这些画是您自己画的吗?”亚瑟问,他正对着一张静物画仔细打量。

“有些是的!不过很少,毕竟我只是个半吊子,我多数时候帮别人卖画……这边是一些新作品,她们全都棒极啦!”画摊老板说,“啊哈!我用了‘她们’,真是一群迷人的姑娘,不是吗?”

“是的,是的。”亚瑟浏览一遍,并没有什么他太喜欢能抓住他眼球的,有些失望,“您这里只有这些吗?”

“当然不是!”那胖子指了指后面的一个白色布棚,“里面还有很多!我可是这个小镇上最大的画商!”

亚瑟便跟着他走进了布棚,瞬时又被绚烂的颜色冲击的头昏脑胀。整个画棚都是各色的画,并没有整齐的摆放,而是乱七八糟、不按照什么顺序,但是画面都是朝上的,有的装了木头框子,有的干脆直接一张画布铺开,他们就艰难的在由画构成的森林中穿行,终于到了一块能落脚的地方,画商自豪的向他滔滔不绝的介绍,尽管亚瑟并没有认真在听。

猛地,他注意到一幅画,是灰黑色的背景,他几步走过去端详,画面上似乎是一只蜘蛛,画面上的线条乱七八糟,像蜘蛛织就的大网,但又没有规则。蜘蛛在画面的左下角,露出半个身体,其他部分全被树叶遮挡着,在灰黑的背景中,似乎是树叶之间透出一点光来,让人能喘一口气,瞬间觉得舒心起来。

他抱着胳膊看这幅画,最后他探头问老板:“这幅画多少钱?”

“那幅?那幅画……”画商走过来,看见右下角的签名F,吸了一口气,“是弗朗西斯的画,我得问问他的意见……抱歉,我这位朋友有点古怪,但他绝对是个绘画的天才。”

“不用问他了,出个价钱吧,我赶时间。”亚瑟看了一眼画棚里的座钟,不能出来太久,会被怀疑的。

“出个价钱吧,多少钱我都会付的。”亚瑟有点不耐烦了。

“不卖。”一个声音回答,懒散又干脆。画商和亚瑟同时朝画棚门口看。那是个胡子拉碴的年轻人,腰细腿长,蛮清瘦。他穿着一件粗布的白衬衫,没穿外套;脖子上挂着个样子奇怪的吊坠,半长的金发扎在脑后,一双蓝眼睛里满是疲惫和冷漠。如果不是他穿的靴子破破烂烂,裤子松松垮垮,袖子上蹭着点颜料,还算的是很英俊。他一来就没有好气,直接进画棚赶人:“你该打烊了,皮埃尔。我今晚在你这里睡。那幅画不卖,赶快滚蛋。”

“啊,你回来了,弗朗西斯!”画商看了一眼亚瑟,似乎有点局促,“这位就是弗朗西斯……弗朗西斯,我看他很喜欢这幅画……”

“为什么不卖给我?”亚瑟往他那边走了几步,双手抱在胸口,“我有的……我主人有的是钱。”

弗朗西斯看起来更不耐烦了:“有钱又怎么样?我不愿意卖给你,你是替人办事?叫你主子自己来!我们要关门了!”

“叫他买去吧!不然你怎么生活呢?弗朗西斯,听我劝告一句……他还很小呢,完不成主人交给他的任务会挨鞭子的。”画商皮埃尔劝告道。

但是弗朗西斯的态度仍然没有好多少:“赶紧滚蛋,臭小子。我从来不把画给什么都不懂的蠢货!”

“你才是臭小子!”亚瑟不喜欢别人总觉得他年纪小,虽然他刚二十岁出头,“既然你把画挂在这里,为什么不让别人买?”

“我的画我想挂在哪里就挂在哪里。”弗朗西斯也来了劲儿,“你管我是挂进皇宫还是挂在画棚?”

“就你的画也配挂进皇宫?真是皇帝瞎了眼。”亚瑟毫不认输,他总跟别人较劲。

“立马滚出去!”弗朗西斯脸色沉下来,“就是皇帝也不配对我的画指指点点!”

“消消气!消消气!你们二位真是!”皮埃尔忙劝架,“不要伤了和气……毕竟我们只是为了一张画……”

“只是一张画!”这两个人同时朝皮埃尔吼了一声,可怜的画商没敢再说话。

“哈,您不要不识抬举了,我今天偏偏要买走这幅画,我才不管这幅画是不是您画的或者是其他的什么,既然挂在出售的地方,我就有权利买下来!”亚瑟毫不松口。

“我不识抬举?你配说这种话吗?小马夫,你懂什么?滚回去让你的主人用鞭子把你抽醒!”

“你在犹豫什么?是怕您那拙劣的画作配不上我们家的墙砖吗?等我买回家我也许会把这幅画放在壁炉上边,看着它熏黑。”亚瑟盯着弗朗西斯的眼睛,“还是您在害怕呢?害怕您藏在这幅画作中的纠结犹豫和痛苦被人发现扒出来吗?还是说您害怕内心其实抱着的可怜的一点希望被人窥视呢?哈真抱歉我都说出来了!”

弗朗西斯忽然就沉默了,两个人面对面站着,大眼瞪小眼。

“您不卖给我,那也无所谓,希望您有朝一日没有饭钱的时候不要想起我。”亚瑟露出他一贯用来嘲讽人的表情,抱着胳膊头也不回的走出了画棚。

“弗朗西斯?弗朗西斯?”皮埃尔喊着呆滞的弗朗西斯,伸手在他脸跟前晃了晃,他才回过神来,眼睛里早就没了那种不甘心和气愤。

“明天他如果还来买画,就要他12苏。”

“你为什么刚才不给他?”皮埃尔好气又好笑,“你还指望他明天会来?我看你真是昏了头了!”

“他会来的。”弗朗西斯盯着画棚门口,又无意识的重复了一遍,“他会来的。”

“真是的……吃晚饭了吗?”

“还没有。你这里有什么能垫肚子的?”

“半只冻烧鸡,半瓶红葡萄酒,一小块奶酪,一点沙拉——这是我的晚饭,只能分你一点。”

“你也好意思说我?如果刚才卖了那画早就够大吃一顿了。”

“画画又不是为了吃饭。”弗朗西斯嗤之以鼻。

“是的,是的,但是不吃饭你连笔都拿不起来!来点葡萄酒!干杯!我的朋友!祝贺你即将卖出一张画……”

但是亚瑟第二天真的又来了。他赶了个傍晚,他这一天都在会客——主要是他父亲的客人,一直快到晚上才有机会溜出来一阵。不过这次他没再看那幅画,即使皮埃尔已经提前为他装好了画框,他也没再看一眼。亚瑟在简陋的画棚里东绕西绕,寻找能让他亮眼的色彩,他最终停在一幅静物画前。

那是一幅鸢尾,长在一片绿草地上,花瓣张牙舞爪,花梗和周围一圈细碎的紫色花瓣昂着头,像什么史诗歌剧里不屈服的英雄一样。花蕊的颜色被反复描摹勾勒的很厚重很深。

“这幅画,给我包起来。”亚瑟转头看皮埃尔,指了指那幅鸢尾花,“多少钱?”

“这个……”皮埃尔走近细看,右下角明晃晃的签名F,他垮下一张脸:“我不知道……我需要问问他!”

亚瑟和画商同时抬起头,看见弗朗西斯靠在画棚门口,盯着他们正在看的那幅画,“那幅画是我画的。”

“您今天倒是很大方。”亚瑟讥讽的说,他把那幅画拿下来递给皮埃尔,“请帮我加上一个画框。”然后他扔给弗朗西斯一个路易银币:“剩下的算是小费,祝您今天晚上吃一顿好晚餐——至少不用和您的朋友吃一份。”

弗朗西斯捏着那枚银币,挑挑眉,然后叫了一声:“皮埃尔。”

“什么事?哦……我知道了,亲爱的弗朗茨,你总是这样。”皮埃尔掏出一把钥匙,打开一个箱子,里面装着几个刷了油的实木画框,他拎起一个掂量,最后选了个厚重的,鸡毛掸子掸掸灰尘,几下就把画装了进去。弗朗西斯又咳嗽一声,皮埃尔就把另一幅画着蜘蛛的那幅画也装好了,放在一个木板车上。

“看你年纪轻轻,也没什么帮手,我帮你把这几幅画运出去……你有没有马车?”

“有。”亚瑟瞥弗朗西斯一眼,似乎是对他的行为有些诧异,“就在集市口停着。”

“啊……好极了。”皮埃尔累的满头大汗,哼哧哼哧的喘气,但这时候却又有顾客敲门了,是一位扎着头巾的妇女。

“您请进……老天,托您的福,我们的生意从没有这么好过。”他扭头对亚瑟说,同时又把推车丢给了弗朗西斯,“你陪我们这位大主顾把这些画运出去。”

弗朗西斯没有反对。他瘦削的手拉过那个推车的推手,仿佛只有骨头在拉着车似的。

他们便往集市外走。天快要黑了,大部分摊主都已经收拾了准备回去,弗朗西斯推着车在前面走,木质车轮碾过地上发出震耳欲聋的声音,亚瑟抱着胳膊跟在他后面,一开始他们是沉默的,他们双方显然都不想跟对方说话。

一个颠簸,放在上面的那幅画滑下来,亚瑟一个箭步上前去扶一把,却跟弗朗西斯的动作重合了。他有点尴尬,收了手讪讪后退两步。

“你为什么不肯卖给我画?”最终还是亚瑟憋不住了。

“这与你无关吧,小家伙。”弗朗西斯仍然没有表情,语气却柔和了不少。

“那现在为什么又卖给我了?因为我给……我们家主人给的钱多吗?”亚瑟不依不饶的问,他看见弗朗西斯的表情垮下来一瞬间。

“请不要拿金钱去衡量我的画作。”

他脸上明显有点生气了。亚瑟观察着他的反应试探他,“我很抱歉,我想不出任何除了这之外的理由,毕竟你们法国人都是狡猾的。即使您不这样做,您拮据的生活和您的朋友不免也会驱使你这样做。”

“英国人有好到哪里去吗?这位小少爷,英国人都是狡诈的,从你来看并没有错。”

“你怎么知道我从英国来?”亚瑟心里一惊,他还以为他的伪装天衣无缝。

“不是谁都能用得起英国呢绒的,拙劣的马夫。我管你是跑出来玩还是干什么,你想扮马夫就睡在马粪里,另外让你那双稚嫩的手摩出点茧子来,你见过几个马夫懂美术?”这回换成弗朗西斯嘲讽他,“你真是缺乏基本的生活经验。”

“……”亚瑟没说话,但弗朗西斯还在继续:“另外,如果您住在郊区,小心郊外的野狼。”

“野狼?!”亚瑟抓住了袖子,“我可没听说过巴黎还有野狼。”

弗朗西斯有点想笑,但他仍在继续吓唬亚瑟:“是啊,以前野狼甚至直接出现在巴黎街头——祝您永远也遇不上。”

“那我可真是多谢您。”亚瑟看见弗朗西斯勾起的嘴角,醒悟他是在吓唬自己,而自己还真的被吓住了,有些恼怒,“那我也希望您能多卖点画出去,多挣点钱糊口,不然妓女都瞧不上您。”

“这就不必您操心了,我都没想到您就是这种教养,也许您真的是个马夫,是我高看您了。也不知道您那位‘主人’有没有好一点,我都要后悔把画给了你这种人了。”弗朗西斯不动声色的反唇相讥,而亚瑟也在毫不让步的与他争论,一直到了亚瑟寄存马车的旅店门口,莫里斯等在那里,见亚瑟过来,就跳下马车,帮他把那两幅画搬上马车。

“希望以后还能见到您。”亚瑟摘了帽子扔下来,“祝您生活愉快。”

“希望您这是真心话。”弗朗西斯倚在空了的板车边漫不经心,“祝您好运。”

“挂在这里吗?少爷?”莫里斯坐在梯子上,“壁炉上面?”

“当然不是,莫里斯,你见过谁会把画挂在壁炉上边。”亚瑟觉得有些好笑,莫里斯大概是听到一点他们的对话,“挂在那张桌子上方,对就是那里,稍微往左一些。”

莫里斯很快挂好了画跳下来,他收了梯子准备带走:“挂好了,有事您随时吩咐我。另一幅画我挂在您房间外的走廊里了——另外斯科特少爷催您给他回信。”

“知道了。”亚瑟懒洋洋的回答他,他手上摊着一本《罗马帝国沦亡史》,装作看得入迷的样子,听到男仆出门后起身锁上门,不情愿的打开斯科特的信看。还是那些老话,叫他加入他那一边,语气丝毫不诚恳,甚至还有讥讽。父亲没那么喜欢斯科特,就这样他还想拿到最多的继承权。亚瑟揉了揉眉心觉得头疼,提笔随便开始写一些胡话,他想着怎么装疯卖傻顺便还能恶心一下斯科特:

“亲爱的哥哥,展信安。托您的福,我在巴黎生活得很好,这里的人们都很热情。感谢您在百忙之中如此惦记我。”他想了想,又写了两句:“我最近忙着学习、社交、参加舞会,巴黎很大,您也应该来看看。无关的事情离我有十万八千里,现在用无关的事情打扰我的,也许只有送来信的邮差和马夫。希望您和斯嘉丽小姐一切都好,听说她娘家那边是苏格兰的王室,也许是合适您用来拉高身份的人选。祝您早日成功。你的弟弟,亚瑟·柯克兰。”

亚瑟笑着拧上了钢笔,想象着斯科特收到这封信的扭曲表情,他大概会有一阵都不会给他写信扰他清静了。他压根对这种事一点兴趣都没有。

虽然人不在英国,但是柯克兰家名声在外,每天来巴结的人也很多,再加上他父亲要求他帮忙见的客人,为了他的阅历他必须要见的钦差大臣,王室子女,以及出席宫廷舞会、贵族举办的宴会。他不得不频繁的出入社交场,跳舞,参与政事的讨论,忙的不可开交。但他却没结交到什么朋友,人们越是仰慕他的身份,他越是拒人于千里之外。

“今日多有叨扰,感谢您的招待,我先告辞了。”亚瑟不胜酒力,他还很年轻,被酒席上的老头子和女人们一轮又一轮的灌着酒。又有人挽留他,他没说话,只是从外套架子上取下了自己的外套和帽子,拄着手杖离开了。

跟莫里斯约定的时间还有一个小时,亚瑟却提前出来了。他今天参加的宴会是一位法国大商人举办的,垄断了他们国家的香料贸易,跟柯克兰家海上的生意有不少关系,他不得不来。

这位商人的豪宅就在巴黎市中心,最繁华也是最吵闹的地方。亚瑟跌跌撞撞几乎要走不稳了,但他拄着手杖,还在坚持。他被人群挟带着走在巴黎新铺设的人行步道上,越来越靠近新桥。

新桥蛮好的。他想,来这里看看风景似乎很不错……可是人太多了,人多到他都看不清是哪里。人影模糊又分散……亚瑟并没有认为这是自己喝醉了,他已经走过了新桥,到了他没有去过的另一边了。人群渐渐稀稀落落,在一个巷子口亚瑟终于停下,他有点想吐,但是他还是忍住没吐。他看见有几个晃晃悠悠的人影走过来,他没在意,但是那几个人影却离他越来越近了。

“是个贵族佬。”一个嘟囔着,“看样子喝醉了。喂!醉鬼!这里可不是你睡觉的地方。”

“他手杖上是什么……镶着宝石的手杖?!”另一个眼睛都发光了,“真是有钱啊,看他的外套,还有这顶帽子!”说着他已经伸手摘了亚瑟的帽子戴在自己头上,“真是顶好帽子!”

“那么,这柄手杖就归我了!”那人伸手夺了亚瑟的手杖,第三个家伙则扯下了他昂贵的外套,他们乱嚷一通,把亚瑟踹到路边,喜气洋洋地走了。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亚瑟醒来的时候看见一个面熟的白色布棚顶,他之前没有发现,布棚里面的顶子上居然还学教堂画着壁画。他很头痛,发现自己睡在地上,背上也酸痛。帽子不翼而飞,外套和手杖也不知道去了哪。

“您终于醒了,少爷,我之前可提醒过您叫您提防着点巴黎的野狼。”亚瑟睁眼看见弗朗西斯端着杯咖啡,他坐在画商的椅子上,“社交场上的酒只有你这种小孩会去真的喝。等被套了话你就可以被你父亲逐出家门了,柯克兰少爷。”弗朗西斯说,他嘲弄地看着坐在地上一脸懵的亚瑟,“您昨晚真是狼狈。”

“……”亚瑟不想说话,他头很疼,爬起来之后到处找自己的外套,最后他盯上了弗朗西斯。

“把我的外套还给我!”他说,他环顾四周都没看到,“还有我的帽子和手杖,那是我父亲给的手杖,不能弄丢的。”

“这些东西在哪,您应该自己清楚,而不是一醒来就问我。我可不是你的仆人。”弗朗西斯一脸不耐烦,“我这里没有多余的钱给你雇一辆马车,如果您醒了就自己雇一辆马车回去。”

“……”亚瑟没说话,他仔细想昨天发生了什么:他从宴会上出来、莫里斯没来、他在新桥上散步、在小巷子里……之后就很模糊,大概是他睡着了,巴黎不缺小偷,如果是弗朗西斯拿了自己的东西,那么他没必要把他拉回画棚留一晚上,现在只可能是弗朗西斯恰好碰到他,把他带回来。

“多谢。”亚瑟有点说不出口,就模糊的说一声,习惯性的想要戴帽子,却没摸到。他叹口气,摸了摸口袋,内袋里面还有点钱。他又抬头看一眼正晃着杯子的弗朗西斯,犹豫了半天才开口:“我请你……吃早饭?”

“哈。”弗朗西斯冷笑一声,“您还是留着钱坐马车吧。”

亚瑟迟疑了一下,说:“我有很多钱。”

“……知道你有钱了,不用反复强调。”

“不是,我是说,足够我请你吃一顿早饭,还有坐马车的钱……还会有剩余。”亚瑟说,他刚宿醉醒来,没有听懂对方的言外之意,固执的邀请着弗朗西斯:“我真的有钱坐马车。”

“……好吧。”弗朗西斯叹了口气,从椅子上站起身来走出去,亚瑟急忙跟上他,尽管他还有点站不稳。他们一起去了集市旁边的餐馆,这里很早就营业了。弗朗西斯在点单,亚瑟还在发愣,弗朗西斯瞥他一眼,又说:“跟我的一样,来两份。”

松软的可颂端上桌子时,亚瑟终于清醒过来,他一直在努力复盘,但是遗憾的是他始终想不起来,直到食物的清香让他意识到自己的饥饿。

“你平常早上就吃这么多吗?”他看着桌子上多出来的可颂面包、沙拉、煎蛋、热可可发愣。

“那你们贵族佬早上是不吃东西吗……抱歉,你们是英国佬,想来没什么能吃的东西。”弗朗西斯已经端起刀叉,“反正是您请客,有的是钱的小少爷,那么我就稍微不客气了。”

亚瑟不想跟这个一说话就让自己受气的人过多交流,他咬了一口面包却发现是从未吃过的松软可口,又吃的十分积极,这下弗朗西斯倒是愣住了。

“天呐。”他叹为观止,“你们那里马夫的待遇这么好吗?”

“小马夫,我从没见过你这样差劲的吃相。要不是你这身该死的衣服……你们家少爷让你去替他参加社交场吗……也是,这样你傻乎乎喝酒的行为倒是也能解释了,马夫懂什么。”

“贱民,你胡说八道什么。”亚瑟鄙夷地瞪他一眼,“你是我父亲还是我哥哥?轮得着你来管我?”

“脾气倒是像个少爷。”弗朗西斯点评道,他根本没怎么吃早饭,装模作样的吃了块面包就揩嘴,然后从腰间抽出一个牛皮纸袋,一股脑的把没怎么动过的早饭都塞了进去。

“能做什么?请皮埃尔吃一顿早饭。他昨晚打牌输了个底掉,裤子都要输进去了。”弗朗西斯笑得大声,“他现在还在他家里,估计正被他老婆揪着耳朵骂。”

“噗。”亚瑟也忍不住笑,“我可以再请他吃一顿饭。”

“不必了,多余的事情少做。是你欠我的,你又不欠他,没必要。在巴黎你要多提防我这种人。”弗朗西斯已经从椅子上站起身了,“记得结账,我先走了。”

“等一下!”亚瑟三下两下喝掉了热可可,随便用手绢揩嘴,在盘子下压了钱就跑出去跟上他,“在哪里坐马车?”

“请问您是怎么活到现在的?抱歉我忘了您从小就脚不沾地。”弗朗西斯看他的表情有些不屑,“看看路边的站点,那里有公共马车——或者我建议您直接去租用一辆马车,既然您这样有钱。”

最后还是弗朗西斯跟他一起去街边租赁了一辆马车。

“好了,好了,现在您就回家去,您的仆人们绝对找您找的要发疯了。”

“我巴不得这样。”亚瑟翻个白眼。

“好的,再见,再见,我必须给皮埃尔去送早餐了。”

“那么,期待我们的下次见面。”亚瑟说。

“最好是在您清醒的时候。”弗朗西斯哼一声,他转身就走,听见亚瑟说:“我住在克雷泰伊,欢迎您随时来拜访。”

“还是免了,我可不想去当马夫。”他走远了,没回头。

等亚瑟终于回到克雷泰伊时,却没有想象中兵荒马乱的场面,所有仆人都照常欢迎他,只是对他没了外套和手杖这件事有些诧异,他进去只看见很疲惫的老管家和他忠心的男仆莫里斯正一筹莫展的打转。

“啊!少爷,您去哪了?”莫里斯压低声音看了看四周,“我和管家要发疯了!我向他们说您住在了男爵家——另外我今天早晨在当铺看到了您的衣服和手杖,我已经帮您赎回来了。”

“没什么,只是遇到一点小事。”亚瑟活动一下酸痛的后背,“今天的安排都推掉,我要休息。”

“您……用过早餐吗?”

“已经吃过了。”亚瑟回答道,女仆长给他放下了热水,亚瑟便进了浴室,泡在热水里浑身放松,消散不少不适。沐浴后他犯困,但是又叫来莫里斯,打量他一番之后叫他给自己准备一身和车夫一样的衣服就回了卧室。

他不想参加任何的宴会了,他已经对这种形式的活动感到前所未有的厌烦,现在就算是法国国王站在他楼下他也不会动弹一下。他盖着被子傲气的想,这时候他看见自己买回来的那幅画,画上的鸢尾花梗被阳光照射,周围一圈细碎的紫色花瓣似乎在闪闪发光。

这时候他不知道怎么想起弗朗西斯来,那家伙的眼睛蓝的发紫,像鸢尾花一样。他迷迷糊糊想,不过那是梦里的事了。

比参加宴会更加麻烦的事情,是举办宴会。就是在英国,亚瑟·柯克兰也没有自己一个人当过东道主。但是当父亲的命令送到他手上时,他还是不情不愿的备办。他明白这是为了父亲的生意和地位,好在几乎所有的事情都是仆人们办理了,他只需要准备出一个名单来。必须邀请的客人他父亲已经随信件送到,剩下的他想了想,邀请了一些请他去参加过宴会的有地位的人,算作回请。他父亲邀请的名流都是法国上层的贵族和大商人,最重要的要数一位侯爵,亚瑟想到这种大人物要来有些紧张,派人打听这位侯爵的喜好却又得知他现在不在巴黎,可能会派自己家的其他人参加。

那就好。亚瑟还算是松了一口气。可按照自己父亲那种性格,这位侯爵他是必须要见一面才是,看来后续还要有拜访。

又是一个混乱的夜晚。终于能摆脱一阵纷乱的社交场子,亚瑟走到隐蔽一些的阳台吹风。他解下礼服外套,把领结扔到一边喘口气。他这次学聪明很多,并没有真正喝酒,更多时候则是顺着杯子抿一口,或者干脆不进口。

乐队还在奏着,亚瑟把这些东西抛在脑后不去管。突然他听见花丛里有一声响动,他瞬间警惕起来,拔出佩剑翻越了阳台栏杆,照着草丛猛劈下去,却什么都没有。再一抬头却被人抓住了手腕。

“不错,警惕性还挺高。”熟悉的声音,亚瑟听出是弗朗西斯,挣开他的手把剑插回去。

“你来干什么,今天给谁当马夫,是什么维多利亚小姐还是什么达里尔公爵?”亚瑟抱着胳膊看他,他自己都没注意到他有多么放松。

“不是您邀请我随时拜访吗?”弗朗西斯也学他双手抱胸,“我只是路过,看见您这里灯火通明比较好奇。”

“好吧,那么欢迎您到这里,弗朗西斯爵士?——好奇什么,上流社会的舞会吗?”

“不好奇。”弗朗西斯的表情不屑一顾,盯着亚瑟乱七八糟的衣服啧啧称奇:“这样打扮是你们上流社会的潮流吗?是我太落伍了。我就是想来看看您这位马夫是怎么办宴会的,想着应该会很有意思。”

“他妈的。”亚瑟低头看了一眼自己已经乱掉的礼服低声骂一句,“简直糟糕透顶,并且难受的要命。”

“我懂。”弗朗西斯同情的点点头,“您比起舞厅更适合待在马棚。”

“去你的。”亚瑟看一眼弗朗西斯,他今天晚上似乎比平常看起来整洁一些,穿着件像样的衣服了,就是款式很旧,金发也整齐的绑在脑后。“你来这边有什么别的事?”亚瑟问。

“我只是来看看我妹妹。”弗朗西斯耸耸肩膀。

“你不是四海为家吗?居然还有家人?”

“……我又不是从地里长出来的。”弗朗西斯无语凝噎,“你还不回去参加宴席吗?”

“现在跳第二轮舞……他们会跳整整五轮,我已经参加了第一轮,没有必要一直在那里。”

“你不会跳舞?”弗朗西斯似乎是看动物般的眼神狠狠刺痛了亚瑟,“我当然会!只是……”

“我不愿意在那里跳舞罢了。”亚瑟一时间也说不出什么理由,“那里……不适合我,太压抑了。”

弗朗西斯却伸手拉住他,亚瑟诧异地看他一眼:“干什么?”

“你敢跟我走吗?就现在一会。”弗朗西斯笑着,他突然有这么一个冲动。

“……去哪?”亚瑟被弗朗西斯这个问题吓了一跳,但他很快兴奋起来,他从没干过这种事,让他异常激动。

“跟我走就是了,带你去看看什么叫巴黎。”

“是吗,那我可是想见识一下。”他们已经飞奔起来了,亚瑟只觉得刺激又轻松,他的鞋跟踏着地面啪嗒作响,最终他们到了附近的一个沙龙,一进去亚瑟就被吸引了。那是一群不怎么出名的画家们办的沙龙,他们今晚也正在跳舞。

他们溜进去的时候皮埃尔正在和一个胖女人跳舞。是不知名的曲子,节奏激烈而欢快。皮埃尔随着节奏踏步又旋转,挺起胸膛转着圈子,周围的人们大笑着给他拍手吹口哨,奏乐的人也把拍子拉的越来越快,皮埃尔扭着肥胖的身子,却跳的很灵活,地板被踏的震天响,他和他的舞伴跟着拍子旋转的越来越快,一会用脚跟,一会用脚尖,周围跳舞的人全停下来看他跳。

一曲终了,大家全都哈哈大笑起来,很快乐队又开始了一首更加激烈的曲子。

“呼……呼……舞就该这么跳!”皮埃尔累的喘气,他走到边上休息,老板扔给他酒瓶子,他栽起来喝,一低头看见弗朗西斯,还有旁边穿着一身别扭衣裳的亚瑟。

“老天!你才来,弗朗茨!还有我们的大主顾小伙计,你怎么也在这里!”皮埃尔很高兴,推了他们两个一把,“去跳舞!去跳舞!把腿跳坏!等老了的时候它自己会坏的,趁年轻多用用!”

亚瑟很兴奋,弗朗西斯挑挑眉向他伸手,他几乎是立即就搭上去了,“我还不是很会跳!”他这样说,但跳的时候他可没管那么多,旁边的人旋转他就跟着旋转,旁边的人跺脚他就跟着跺脚,把地板踏的啪嗒作响。弗朗西斯开始是微笑着看着他,最后他们都痛快的放声大笑起来,拉着手旋转的比谁都要快。一曲终了他们停下来,却发现他们已经在最中央了,周围人都朝他们吹口哨。

“新来的小家伙,跳得真不赖!请你喝一瓶!”有人丢给他酒,亚瑟抬手就接住,他和弗朗西斯一起站到了边上。

“你带来的?”老板给了弗朗西斯一瓶酒,压低声问:“哪来的小贵族佬。”

“这个,”弗朗西斯耸耸肩。“他只是人家的马夫,今天办宴会给他穿的漂亮了点,一会我还要还回去的。”

“这样。”老板很快跳过了这个话题。

亚瑟还玩的很投入。但是弗朗西斯一向把握着分寸,他看了一眼表,捏了捏亚瑟的手。“该回去了,小马夫,你主人在叫你了。”

“你才是……”亚瑟刚想反驳,猛地想起被自己放掉的一整场宴会和一大群“贵族名流”,霎时心情有点阴郁,但是不得不面对现实了,“好吧,我们快走。我不认识路。”

又是一路狂奔,好在距离并不远,他们不费什么事就又回了亚瑟的后花园。

“那么,期待我们的下次见面。”弗朗西斯笑着喘着气说,“今天晚上发现你似乎也蛮可爱的。”

“多余的话没有必要。”亚瑟也直喘气,手忙脚乱的整理衣服,弗朗西斯转身要走,亚瑟却又叫住他:“弗朗西斯!”

“什么事?”他转过身来,还是笑盈盈的。

“……”亚瑟却突然一时语塞,最后他讪讪说:“期待我们的下次见面。”

弗朗西斯笑了笑,突然走近帮亚瑟拔掉衬衫上粘上的苍耳。“再见,小马夫。”

“少爷,少爷,您在吗?”莫里斯的声音近了,亚瑟手忙脚乱终于重新绑上了领结,在莫里斯即将看见他的上一秒穿上了外套。

“我在。什么事?”亚瑟的声音很冷静,但他的心却不知道为什么跳得很快,都要跳出他的胸腔了。

“最后一轮舞要开始了,您得跟莫娜小姐跳一支舞……侯爵家……第三场的时候才来……是法国航海业的垄断家族……”莫里斯不停的介绍着,亚瑟应付的点着头,回头看向阳台却是一片平静,什么人的影子也没有,好像他刚刚经历了一场梦境。

亚瑟的社交活动越来越少了,很大一部分是他自己推脱的原因,除了他父亲直接写信来叫他参加的他去应付一下,更多的时间他会在弗朗西斯的画室——他才知道弗朗西斯是有一间画室的。

他们又对弗朗西斯之前卖给亚瑟的画做了一番深入的探讨,尽管争执居多,但他们最终还是达成了某种共识,弗朗西斯赞赏他对他画画时心情的准确解读,但是当亚瑟问他“为什么觉得抑郁和窒息”时,他却没有回答。

亚瑟之前从没这样做过——无论是穿着马夫的衣服长时间混在平民堆里、和弗朗西斯去普通的沙龙喝酒、参观“不知名画家的艺术展”——这是他们自己取的名字、还是长时间的跟一个人交往,对方还是个他父亲定义内的“平民”,他从来都没有这么做过。

他不想承认的事实是,弗朗西斯很吸引他,从各个方面。弗朗西斯周围的人也很有趣,但是只有弗朗西斯那样吸引他,让他有时候真想钻进他心里去窥探这家伙究竟在想什么。亚瑟轻车熟路的上到一个阁楼——弗朗西斯的画室——的时候他这样想。弗朗西斯的长相并不难看,并且可以说是很俊秀,只是瘦的脸颊要凹陷下去了;他的谈吐很得体,但当亚瑟问他是否接受过什么高等教育时他矢口否认;他很会画画,如果这也是无师自通那他还真算得上个天才;最令人着迷的还是他身上的气质,是亚瑟很向往的,摆脱一切的自由自在。如果弗朗西斯想吃什么,那一定是他饿了的时候;他想去找点乐子,那一定是他觉得乏味;当他投入地作画,他可以几天几夜不合眼,等画完最后一笔就立刻栽倒在地上。

即使他们经常吵架,因为什么稀奇古怪的小事争执起来,亚瑟也乐在其中。他喜欢跟弗朗西斯争吵,这是他们相处的方式。从争吵中,他们能窥见对方灵魂的一个角。直白的言论正是从这个角落里散发出来的。

他敲门。按道理弗朗西斯应该在他刚走到离门还有三步的路时就打开门,今天他却需要敲门。门开了,是个姑娘开的。亚瑟有一瞬间的尴尬,很快他就镇静下来,他打量着那个姑娘,脸蛋很精致漂亮,裙摆很大,带着巴黎贵妇们流行的礼帽,丝带扎在下巴上,并且,似乎似曾相识。

他脑子里迅速思考着弗朗西斯和这个姑娘的关系:情人?他有点泄气,确实是弗朗西斯今天邀请了自己没错,撞见有些尴尬还有一点妒忌——他不想承认,或者说顾客?他可没见过弗朗西斯有哪位顾客能上到他的画室来,弗朗西斯说能上到他画室的人很少。

他打量着那位给她开门的姑娘,还没等他开口,那姑娘反而率先认出他自我介绍了。

“您好,柯克兰少爷。你不认识我了吗?”她笑盈盈的,眉眼间跟弗朗西斯还有点相似:“我是莫娜,我们一起跳过舞。莫娜·波诺弗瓦。我见过您。”

“您好。”亚瑟回了礼,他看着自己这身马夫般的衣服更加尴尬了,他还没想通自己为什么在这里会遇到侯爵家的小姐,侯爵小姐就自己都告诉他了:“我来找我哥哥。”

“你哥哥?”亚瑟有点不安,“不会是弗朗西……”

“是的!”侯爵小姐没等他说完话就自己回答了,声音很清亮:“我的哥哥,就是弗朗西斯,他的名字是弗朗西斯·波诺弗瓦。他是我们波诺弗瓦家的长子。”

亚瑟隐隐约约想起莫里斯给他的介绍:“波诺弗瓦家派了侯爵小姐来参加宴会,因为他们的长子似乎是出逃,或者说失踪,下落不明。”

“您也许听了传闻。”侯爵小姐微笑得很端庄,“传闻也没有错。这是我和哥哥之间的秘密,我们一直有联系。”

“我知道哥哥一直在这里。他似乎是外出了。我有他这里的钥匙,这一次我没有打招呼就来了,有些冒昧了。”侯爵小姐说,“哥哥在最近的信件中提到您,我要感谢您给哥哥带来了友谊以及……”

门开了,侯爵小姐的话被打断,弗朗西斯似乎是去采购回来,他抱着一沓画布和一罐颜料。看见莫娜和亚瑟坐在一起聊天,他惊奇的叹一声,莫娜便扑上去亲吻他的脸颊。

“很久不见面了!小莫娜!你出落的越来越像个大美人了!”弗朗西斯随手丢下了刚买的东西,抚摸着莫娜的脑袋,亚瑟见状打算出门去,给他们兄妹留点私人空间,却被莫娜阻止了:“您不用回避的!我只是来一下,不会待很久!”莫娜从手袋里拿出钥匙来,“最近一段时间我可能不会再过来了,把钥匙留给您,我怕我弄丢,过段时间我再向您来要。亲爱的哥哥。”

“为什么?”弗朗西斯接过钥匙,顺手塞进兜里,“家里有什么事吗?”

“是的,我得帮着主持家务。父亲要出去航海了!他亲自去,他要去一趟新大陆!”

“是吗?那老头子也会想去航海?”

“他带了一支船队,他要去寻找黄金。”莫娜说,“皇帝陛下亲自批准的船队,您真该来看看那个册封的典礼。”莫娜向他展示了自己硕大的钻石耳坠,“这也是皇后赏赐给我的——我真想让您亲眼看看咱们家的荣耀时刻。”

“我不感兴趣。”弗朗西斯微笑着耸肩,“只要我们的莫娜高兴就好!把这些财物收起来,小心被巴黎的野狼们盯上。”他说这话的时候瞟了一眼亚瑟,对方回给他一个白眼。“辛苦你了,莫娜!”

“我只是今天要让您看看,所以戴上了。”莫娜说,“您千万不要觉得愧疚,哥哥,您之前已经付出很多了,我能理解您想过自己想要的生活。并且,”莫娜微笑着,“我很喜欢、并且擅长主持家中以及父亲掌管的这些事情,并不比男人差到哪里去——我得走了,待的时间有点长,他们要来找我了。”

“你是我们家骄傲的女侯爵。”弗朗西斯吻了吻妹妹的手背,“祝你一切顺利,保重,莫娜。”

“谢谢。再见,哥哥!您要一切保重!”

弗朗西斯一直把莫娜送上马车才又回来,却看见亚瑟直盯着他瞧。

“弗朗西斯·波诺弗瓦。”亚瑟念了一遍他的名字,“你这个骗子,你从来没有告诉我过我你姓波诺弗瓦。”

“啊,那又怎么样呢——我早说过在巴黎要提防我这种人。”弗朗西斯捏起腔调来:“我即使不姓波诺弗瓦,仍然是这样一个我。姓不姓波诺弗瓦又有什么关系呢?它又不是手,又不是脚……”

“得了吧,我可不是你的朱丽叶。”亚瑟被他逗笑,“那么,您也是贵族。”亚瑟故意用了敬辞,“那您还总是一口一个‘贵族佬’这样称呼我。您没资格这样说我,毕竟您也是个‘贵族佬’。”

“哦天呐亚瑟,别这样。”弗朗西斯连连摆手,他把他刚扔下的画材重新捡起来,“我早就自己削去爵位了!”

“只要你回去,你就是波诺弗瓦家的长子继承人,你就会是那个侯爵。”

“我为什么要回去?”弗朗西斯抖开一张画布,“来帮我——我完全没有回去的必要。”弗朗西斯叼着画布的一角,正在盒子里扒拉钉子,打算把画布钉上木板,“你难道很喜欢那样生活吗?我不在乎是不是有继承权或者是钱还是什么钦差大臣的差事或者名流的未婚妻——如果那样还不如当个马夫——况且我有莫娜这样优秀的妹妹。”

“说得倒是。”亚瑟没再说话,他帮弗朗西斯钉画布已经很熟练了。

他们很快就钉好了画布,并把它抬上了画架。

“你这次打算画点什么?”亚瑟问。

“不知道,看我会想到什么?”弗朗西斯耳朵上别着铅笔,摸着下巴打算起稿。他东张西望,仿佛这样就能寻找到灵感一样。亚瑟坐在离他不远的凳子上瞧他,一直没说话。他已经习惯了,弗朗西斯每回画画总要东张西望一番。

突然,亚瑟屏住了呼吸,他感觉到弗朗西斯的视线落在他身上。

他起了一身鸡皮疙瘩,他以前也跟弗朗西斯对视过,这没什么,但是弗朗西斯用这种看猎物一般的眼神看他还是第一次,他们之间很有默契,他几乎是瞬间就知道弗朗西斯看穿他了。

“亚瑟。”弗朗西斯眯起眼睛,“说说看,你在犹豫和期待什么?”

“我并没有。”亚瑟有点心虚,他甚至不敢抬头跟弗朗西斯对视,虽然他知道他肯定早就被看穿了。

“你总是这样。反正现在只有我们两个人,你在害怕什么?你自己吗?”弗朗西斯放下画笔坐到他旁边,几乎是胜券在握的笑容:“我知道你在想什么。”

“真的吗?”亚瑟还在嘴硬,“说说看。”

“你想。”弗朗西斯暂停一下,他看到亚瑟都紧张的绷直了身子,他就压低了声音,凑到亚瑟耳边:“你想学我——你想扔掉你的一切。”

尽管他内心的想法早就蠢蠢欲动,但被人说出来、真真切切听到的感觉还是让他震慑了一把。

他想扔到一切吗?他还有不能放下的东西吗?他的父亲吗?他有那么多的儿子,少自己一个根本不会怎么样,反正到底他最后最关心的还是他的财产;他的哥哥他一点都不留恋,他这种像牵线木偶一样的生活,他早就想逃离!这些线快要勒上他的脖子了,也许过不久他们会给他安排一个和他一样娇贵的木偶娃娃小姐做未婚妻,给他安排一个宫廷里的体面工作,然后生出一个小点的木偶,被牵着头走,他才不!决不!永远都不!

他因为自己这一连串的想法激动地说不出话来,感觉自己要窒息了却又没有窒息,他看见弗朗西斯离他那么近——他还有更大的秘密,这个家伙总是那么吸引他,更大的秘密!他能猜到吗?亚瑟捧着弗朗西斯的脸,没有说话,只是笑着,从他的那对粗眉毛再到他的绿眼睛高鼻梁和薄嘴唇都在笑着,然后他闭上了眼睛。

“你明白吗?弗朗西斯,你明白吗?”亚瑟说,他声音都颤抖的不像样子了。

“我明白,我都明白。”弗朗西斯也捧着他的脸,他的声音也颤抖起来,带着旁人难以理解的狂喜和激动,“对不起,亚瑟!我真是蠢透了,我才明白!我应该更早一些就明白。”

“那你为什么还不……”

弗朗西斯吻了他。衔接着他没说出口的爱意的请求,在唇舌间宣泄的惊天动地。他们长久的吻着,两个人都要落下泪来了,事实上他们也确实落下泪了。

“你知道吗?我也许很早就爱上你了。”弗朗西斯坐在画室里,对着画布描摹着,房间里只有他一个人,他最近的几个月幸福的要疯魔啦,总是在一个人的时候忍不住自言自语。

“从我第一眼看见你!好倔的小子——我是这么想的。你比我见过的任何美人都要漂亮!那样英气,那样活泼!哥哥我一下就能看见你的灵魂!穿透了我的灵魂……”他说,却没注意到有人轻手轻脚的向他走来。

所以当他最熟悉、最欢喜听见的这个声音响起的时候,他被吓了一大跳,以为自己出现幻觉了。他往后一仰,直接端着调色盘就坐在了地上。可当他真真切切看见爱人的那双绿眼睛时,又高兴地笑起来。亚瑟揽住他的脖子,把他的画笔调色盘都扔到一边,自己坐进爱人怀抱里。

“你又逃了舞会,亲爱的。”弗朗西斯揽着他,吻着他的脸颊,额头,嘴唇,无论如何都亲吻不够。

亚瑟还穿着件碍事的袍子,他最近提前离场和逃宴会的次数越来越多了,他可一点都不在乎,他的身体虽然在会场,但他把他全部的灵魂都寄托在这里了。亚瑟顺手扯掉那件碍事的袍子,让自己跟弗朗西斯更靠近一点。

“我本来都不打算去。”亚瑟说,“但是我听说莫娜会出席,于是就去看看,但是我并没有见到她。”

“她也并不是很喜欢那种场合,能不去就会推脱。更何况她现在主持着波诺弗瓦家。”弗朗西斯吻吻爱人的头顶。亚瑟就把目光转向了他的画,然后看见一个模糊的形状,似乎像是个人体。

“你打算画谁?”他饶有兴趣的问。

“你。”弗朗西斯指给他看,“难道这还看不出来吗,我都把大概的轮廓勾勒出来了。”

“这大概只有你自己能看出来。”亚瑟对着那几根线条扶额,“那你快继续画,我想看看我在你眼中是什么样子。”

“我画不出来。”弗朗西斯重新握起笔,他闭上眼睛,“你在我心中的形象,我是无论如何都描绘不出来的,……大概是像圣徒那样圣洁……”

“或者像圣徒那样不穿衣服?”亚瑟盯着他用来勾勒轮廓的颜色,都是和人的肌肤接近的颜色。

“人像都是这样画。”弗朗西斯耸耸肩。

“那么宫廷画师给皇帝画像时,皇帝也要裸着吗?”

他们为这个话题笑了一阵,弗朗西斯又更正了他的说法:“我认为,表现纯洁和欲望的人像,至少都应该是裸着的。”

“纯洁无瑕的圣徒,是不可侵犯的,所以就算是裸露着肌肤,人们没有胆量玷污——至于欲望,人类的欲望是本性,人们应该接受它——我在意大利学习时我的老师这样告诉我——所以赤裸就是自由和人体的本真,本色的美丽。”

“那我是哪一种?在你心里。”亚瑟问他,他专门转过去看弗朗西斯的表情。

“是二者完美的结合。”弗朗西斯深呼吸说,“所以我说我画不出来,没有人能画出来真正的维纳斯。”

亚瑟站起来,挑着眉看他,却开始解自己的衬衫扣子。

“我今天可以做你的模特。照着画总能画出来吧。”

亚瑟三下两下把自己脱的赤条条,随便躺在了画架对面的沙发上,学着他以前见过的模特那样,摆了仰着躺的姿势。

“亚瑟……”弗朗西斯快要不能呼吸了,他从来没有过这种感觉。他面红耳赤,不敢呼吸,但是什么又在引诱着他看向亚瑟那一边。也许是魔鬼?是圣徒?

他屏住呼吸,画下了第一笔。

几个小时,亚瑟和弗朗西斯却感觉像几个世纪那样长。亚瑟本以为做模特会很无聊,甚至还会睡着,可他真正躺在沙发上时,却觉得每一根神经都这样清醒。他能感受到弗朗西斯灼热的、滚烫的视线,毫无保留的注视着他;弗朗西斯也是紧绷的,他画画从没这样紧张过,他的维纳斯就在他眼前,让他手足无措又激情四射。

最后一笔落在画笔上时,弗朗西斯扔掉了画笔。他蓝紫色的眼睛里有什么他一直隐忍的东西,他起身只想离开这间画室,却被拉住了。

他回过头,在亚瑟的眼睛里看见一片森林。

那是一片原始森林,是几十亿年前地球上刚出现的生机,带着原始的野性,又带着纯净,除了树木没有任何的生命,单纯又复杂的一大片丛林。

“弗朗西斯,弗朗西斯。”他听见亚瑟喊他的名字,他似乎在亚瑟笑盈盈的眼睛里看见什么。

“你明白吗?弗朗西斯,你明白吗?”

弗朗西斯要落下泪了。亚瑟看见他眼睛里一片紫色蔓延,想起他买的那幅画,张牙舞爪的鸢尾,紧接着这些鸢尾藤蔓就伸长了,缠绕着他的四肢。他闭上眼睛,就掉进了一大片紫色的鸢尾花海。

鸢尾在生长,蔓延,占满森林的每一个角落。风吹来它们的枝叶缠绕在一起颤动,藤蔓向地下生长着,仿佛要钻入地心寻找岩浆。最终它触碰到了地心,岩浆涌上来,是让大地都碎裂的火山喷发,紫色的鸢尾花就在森林间大片大片的绽放,它们听到了来自地心深处的低吼。


“你敢跟我走吗,亚瑟?”

“我不知道。只要走。”

“抱歉,皮埃尔,这么多年来你一直是我最好的朋友,你还在我最困难的时候接济我。”弗朗西斯举着杯子和皮埃尔干杯。

皮埃尔早就喝得晕晕乎乎,他努力地想着挚友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尽管他喝醉了,但他还是明白了:“我知道会有这一天的……我诚挚的祝福你……嗝!我的朋友,我衷心的祝你!嗝!”

弗朗西斯被他逗笑,他们一次又一次的碰杯。给莫娜的信已经寄去,只剩下画室他还没有收拾,他为接下来即将到来的事情感到兴奋和前所未有的激动。

激动的不仅仅是他一个人,和他一同的那位维纳斯——或者我们叫他的名字亚瑟,他即将成为亚瑟,简简单单只是亚瑟——躺在床上激动地睡不着。他心脏剧烈跳动着,在过去的二十多年里,它从来没有这样剧烈的跳动过,一直到黎明的第一道线从地平线上升起。

亚瑟一个晚上都没能合上双眼,等天终于亮起来,他一个激灵,从床上跳了下来,最后一次确认,他想了想把那副鸢尾花也摘了下来。最后一次翻出这扇窗户,他就要永远的翻出去了,他跑出花园的时候他简直难以置信,但他不敢回头,他生怕回头就会倒退回去。

他驾着马车到了巴黎城外,穿着他那身马夫服。他和弗朗西斯约定的地方,他还没看见弗朗西斯,实际上这周围只有他一个人,他实在是太兴奋了。突然间飘起了雨丝,他便躲进了马车里,温暖的车厢让他才感觉到疲惫,他怀着满满的兴奋,终于睡着了。

亚瑟是被敲门声吵醒的。有人在敲他的马车!他惊醒了,却又兴奋无比,一定是弗朗西斯!他几乎是从里面踹开了门,然后看见斯科特那张臭脸。

他心里一惊,外面的雨还在下,并且下得很大,但是斯科特没有打伞。一道闪电劈下来,劈在亚瑟心上。他简直要晕过去了,他说话的声音都颤抖了:“弗朗西斯……弗朗西斯在哪?”他连滚带爬地从马车上下来,坐进泥水里,旁边站着的莫里斯给他撑起一把伞。

“家族的叛徒!没用的畜生!”亚瑟听见斯科特在骂他,他就站起来,一把拎住比他高比他壮的斯科特的领子,“弗朗西斯呢?你他妈把他怎么了?弗朗西斯呢?!!”

“他早就抛下你走了——他只是想骗你的钱而已。”斯科特淋着雨,“你还真是好骗,我的蠢弟弟,他说什么就给你哄的一套一套的。”

“你才是骗子,你是个大骗子,斯科特,你根本什么都不知道。”亚瑟几乎要冲着斯科特来一拳了,莫里斯拦住他。

“你干什么,莫里斯?”亚瑟瞪着他,“退下!”

“抱歉。”莫里斯仍然拦在他和斯科特之间,“我有义务保护斯科特少爷的安全。”

“你这个骗子!你们全都是!”亚瑟一脚踹在莫里斯肚子上,“你是斯科特的人!”

“并不是,少爷。我为柯克兰家效忠。”莫里斯说,“我只是为您着想。”

“你不信的话,自己看看。”斯科特得意的把什么递给亚瑟,“这可是他亲笔写的。”

只有这两个字,右下角签着一个亚瑟再熟悉不过的F.

亚瑟慢慢松开了斯科特,他拿着这张纸仔细的想要辨别清楚,他想努力的想辨别出那不是弗朗西斯的字迹,但是他每看一次两个就告诉他一次:这是弗朗西斯写的,他写了抱歉,他说抱歉。

“亚瑟。”他听见斯科特喊他。

“尽管你可能不喜欢我,小兔崽子。但是家人永远都是家人。”斯科特蹲下来说,他知道亚瑟吃软不吃硬,“这件事我没有告诉父亲。”

“你是父亲最喜欢的儿子。”

“你会有个高贵的未来。”

写着“抱歉”的那张纸被雨水打湿,字迹晕开,再也没法看清,好像从来就没有存在过。

亚瑟浑浑噩噩的上了他家族的马车,名贵的黑鬃马在雨中出了城。驶向港口,回英国的港口。

雨下的太大了,起了一层薄薄的烟幕,冲刷掉所有曾经路上的痕迹。从烟幕中也无法看清过去和未来,似乎与他们擦肩而过了。

几十年就是弹指一挥间,当你真正到了这个年龄回过头来看时,大部分人会对自己热烈的青年时代咧嘴一笑,但是一个人不会,亚瑟·柯克兰公爵不会。

几乎没几个人见过公爵笑。这位公爵位高权重,但沉默寡言的令人害怕,他经历了很多常人不会经历的东西,比如光荣革命,比如他家族的内乱,他最后拿到了绝对继承权,他的哥哥斯科特成为了苏格兰的王室,而他的儿子霍顿今年二十岁,也是个一表人才的年轻人,游刃有余的出入各种社交场合,他的女儿海伦也初长成,笑容动人心魄,走到哪里都受人追捧;他的妻子罗莎所在的布兰家族,在他势力微薄时大力相助,他娶他们家的长女是理所应当的事。

荣誉、权利、地位、金钱,他全都拥有。

“柯克兰公爵,有人邮寄来一个箱子。”

“谁邮寄来的?”他盯着公文,头都不抬。

“不知道。是从巴黎那边来的。”

亚瑟眼皮突突的跳,他的心脏也跟着在撞击胸腔,他觉得胃里翻江倒海。他收到过很多来自巴黎的包裹,有的来自贵族,有的直接来自国王,有的是他的孩子们送来的礼物,但是偏偏这一个,让他气血翻腾,仿佛有什么预感一般。

“你们退下吧。”他说,他的声音在颤抖。

侍卫没有察觉出异样,他们流水似的都出去了,最后一个还轻轻关上了门。

他的手在抖,箱子上没有锁,只有两个扣。箱子被擦拭的一尘不染。

他打开了箱子,他简直要窒息了。

箱子里没有什么,只有一幅画和一沓纸片。

他看到第一张纸片就要发疯。他把这张纸片扯碎了扔掉,下一张还是“抱歉”,第三张、第四张、第五张、第六张……第不知道几千张都是这个词。

没有察觉到的瞬间,泪水已经打湿了公爵的衣摆。

几千张纸片的最底下是一封信。亚瑟的胸口剧烈起伏着,他拆开信看,他却看不清,看不清楚,怎么也看不清楚。他用袖子擦拭信纸,最后才反应过来,他应该擦眼睛。

笔记很娟秀、很清丽,但不是他熟悉的字迹。

请原谅我的冒昧。抱歉。希望您还记得我。再次说抱歉。我是莫娜·波诺弗瓦。

我把哥哥从您身边夺走了。我很抱歉。这是我一生中做过最过分的事情。也许现在说出口为时已晚,但是我希望您能知道真相。

我们家能挺过那次危机,也全靠您哥哥接济,感谢柯克兰家在危难中的捐助。就在我们在哥哥的画室见过的不久,也就是我父亲出海的不久,他们在海上遇上了风暴。几十艘船的船队,只剩下一艘救生艇回来。只有两个人幸存。那之中不包括父亲。父亲辜负了陛下的信任,这次出海搭上了我们家的全部身家,还欠下了天价的外债,在危机的时候是您哥哥替我们偿还了所有债务,但是我们也欠下您家巨额的外债,我没法还清。就算我变卖了所有的家具、首饰、衣服、马车、仆人,我甚至都要去做……那种事情了,我都无法偿清。就在我一筹莫展时,哥哥回来了。我之前已经收到了哥哥的信件,对他回来感到非常惊讶,但他什么都没有解释。弗朗西斯,我哥哥,他发挥他巨大的聪明才智,重新组织了父亲的产业。他向外面发行股票,他个人的信誉很好,有很多他以前的朋友支持他;他在王室里也重新斩头露角,成了各个家族抢着邀请的人物。他很快就振兴了我们家的产业,并且连本带利的还清了欠您家的债务,债务还清那天哥哥把自己关进房间,再也没有出来过。

后来仆人用斧子破开了门,看见哥哥僵直的坐在画架前,手里还死死捏着笔,画架上就放着这幅画,右下角写着‘A’,我想这一定是给您的,他生命里没有哪个其他的字母A了。

哥哥已经在七月十四日安葬了。这一天是他的生日,也是他的忌日。他一生没有什么人陪伴,除了您。

抱歉。我向您致以最深的抱歉。

下面还连着一张纸,皱皱巴巴,像被水泡过似的。亚瑟展开那张纸,上边是他最熟悉的笔迹,但是凌乱,有些甚至看不清楚。

“亚瑟!我的亚瑟!维纳斯!我们再也无法相见……我就像下了地狱一样痛苦……莫娜!莫娜!斯科特要逼死我了!莫娜就要成为娼妓了!!!我无法把‘娼妓’同‘莫娜’联系起来!!!!我要被这些线勒死了……亚瑟!”

断断续续的句子下面,巨大的字体写着一行字:

“你明白吗?亚瑟!你明白吗!你明白的!”

伦敦一贯是阴雨天气。此刻它变本加厉了。咆哮着的风吹进来,把散落的纸片卷上天空,几千张的“抱歉”在公爵家富丽堂皇的大厅里飞舞。公爵坐在地板上,他呆滞地注视着这一切。

他抽出那幅画,绿色,一时间他只看见绿色,铺天盖地的绿色本来是平静的,此刻却刺痛了他的双眼。那是一幅原始森林,最原始、最干净的森林,那里什么都没有,只有森林,不同程度的绿色,就像绿色的荒原,森林下是翠绿色的草地,草地上点缀着不断的鸢尾花。紫色的、有魔力般的鸢尾花!左下角有半个水池,整个画到这里戛然而止,好像不是完整的。

窗外还在下雨,倾盆大雨,伦敦的雨从来不停。纸屑漫天飞舞,仆人们不断在外面按着铃铛询问发生了什么,但是室内的时空仿佛被锁定了,公爵抱着那幅画,仿佛他自己也成了画的一部分。

他成了一颗森林中的树,全身都缠满了茂密的鸢尾花藤。

亚瑟·柯克兰回过神来,一个金发男人正掐着他的人中,紧张的看着他。看到他醒来才舒了一口气。

“您没事真是太好了。”那家伙说,“我们的展览已经结束了,我却看见您倒在这里。您没事吧?”

“没事。”亚瑟摆摆手。他想起自己是出差来着,替老板参加朋友的画展。

“我叫弗朗西斯·波诺弗瓦。”金发的男人伸出手,“就是这次画展的主办方。您看起来很眼熟,您是?”

亚瑟也觉得他很面熟,但他确实以前从没见过。

“亚瑟。亚瑟·柯克兰。我是替人来的。”他说话有点不利索,“我的老板,皮埃尔先生。”

“原来是他这家伙!”弗朗西斯拍拍他的肩膀。“辛苦您了。您很喜欢这幅画?”

“不。”亚瑟摇摇头,“我有……是我们家有一幅很像的画……”

“是吗?!”弗朗西斯兴奋起来,“这也是我们家流传下来的东西,能改天能叫我去看看那幅画吗?”

“不,我觉得很有必要,现在就应该去看。”亚瑟说,他有一种冲动,他拉着弗朗西斯就要往出走。

“没问题。”弗朗西斯在玻璃框上输了一串密码,玻璃封应声解锁。“我们带上它去比对看看真伪。”

也不知道是哪里来的冲动,他们当天晚上就飞到了英国,亚瑟·柯克兰家中,亚瑟家走廊的尽头挂着这幅画,从他爷爷辈开始这幅画就是绝对的禁令,不允许任何人动。亚瑟却冲向那幅画,把它摘下来,几乎是粗暴的扯开外面的边框,弗朗西斯也取下了他那幅画的边框,拿着一个放大镜还有什么紫外线比比划划。

“这两幅……没有真伪,都是十七世纪的画作。”弗朗西斯收起了装备,他看到亚瑟那幅画左下角的水池,有看到自己这一幅画右下角的水池,一个大胆的想法从他脑中穿过,他几乎要大吼出来了:“我知道了!我知道了!你明白吗?亚瑟!你明白吗?!”

弗朗西斯拿着左边的画,亚瑟拿着右边的画,他们——把两幅画拼在一起。那是个天衣无缝的衔接,从太阳光到山脉,再到森林,连成一长条线。草地上鸢尾的藤蔓从左到右延伸,仿佛流动着,有着生命。刚才分别在左下角和右下角的半个水池,现在在画面中央,拼成了一个完整的心形,里面也流动着一池碧水,荡漾、清澈,小小的一汪池水,苍翠碧绿色的池水,但是仿佛就是这一汪池水,赋予了整个画面生命,后面的所有碧草、蓝天、阳光、黑森林、鸢尾花,都是用这一池子水灌溉的一样。

十七世纪到二十一世纪,整整四百年,他们终于又合在一起,拼成一副完整的画作。

弗朗西斯和亚瑟头对头靠着躺在地上,不知道为什么就像是筋疲力尽一样,谁都不想动弹。

“不知道。”亚瑟呼吸着空气,像是又活过来一样。

“你请我吃饭。”弗朗西斯说。

“我可是专家,看一次画很贵的。”

“真是个该死的专家。”

太阳升起来。伦敦少有的晴天。雨后的晴天早晨空气很凉爽,从走廊另一头的窗户吹进来。亚瑟的文件袋扔在地上,漫天的文件飞舞,像下雪。但谁也没去管。

使用资料《巴黎:现代城市的发明》【美】若昂·德让著

直接通宵写了一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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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抬眼看去全是望不到尽头的黑暗,似未经研磨的墨,亦或者百万骷骸的冥湾黑水。

    池牧遥被药翁老者装进了袋子里足有两个时辰之久,难得到了地方将他放出来,依旧是在黑暗之中,让他险些以为他在袋子里盲了眼。

    带着冷意的黑暗无声无息地包围着他,他不知道他在哪里,也不知道这里究竟是什么地方。

    他甚至不知道自己可不可以移动地方,会不会稍微坐歪身子,都会跌落到万丈深渊下去。

    药翁老者并未理会他的慌乱,松开袋子后便冷笑了一声。

    药翁老者常年生活在黑暗里,修为又高,夜视能力绝非池牧遥能比的,就算在这种黑暗的环境里依旧行动自如。

    药翁老者抖了抖衣袖,独自开口“你这狗杂种倒是躺得老实,真以为你爹会来救你别想了,我这块宝地布下了重重结界,你爹也难感受到你的位置所在,怕是你爹找到你的时候,你已经在这里躺了几百年了。”

    池牧遥知道药翁老者的话不是对自己说的,而是对另外一个人。

    听到这些话语,池牧遥的背脊瞬间紧绷,心跳仿佛经由野兽追赶后独自离群的小梅花鹿,惶恐且不安。

    “我怕你一个人寂寞,特意给你抓了个伴儿。”药翁老者说到这里再次发出了阴狠的笑声,这笑里透露着幸灾乐祸。

    他的声音很哑,砂砾摩擦树干后发出的声音一般,听着的时候会下意识跟着他喉咙发干,一阵不舒服。

    黑暗中的第三人依旧没有出声,周围除了池牧遥狂乱的心跳声,便只有药翁老者自己一个人的说话声了“一个人被关在洞穴实在太过烦闷,我干脆抓来了一个合欢宗的弟子陪你,让你在洞穴里也能享受齐天之乐。”

    药翁老师说着,还在检查关押那人的锁链禁制,接着说道“这名合欢宗弟子天资愚笨,已是残年暮景依旧只有炼气初期修为。你想想看,他不过风中之烛,眼前又有你这样的绝佳炉鼎在,你的手脚还被锁链禁锢着无法行动,修为也被压制。待我离开,洞穴中又没有其他人打扰,他会做什么”

    第三人终于有了反应,突兀地睁开双眸看向黑暗中,只有药翁老者能看出他的模样,引得药翁老者笑得更加猖狂。

    那第三人的手脚都被锁链禁锢着,修为也被锁拷所镇压,连体内的灵力都无法调转。

    这样的情况下,他除了早已辟谷无需进食,且身体因为炼体比一般人结实外,其他都与凡人无异,说他此刻手无缚鸡之力都不足为过。

    如果这时合欢宗的弟子真的过来用他做炉鼎,他甚至无法挣扎,只能任由宰割。

    似乎注意到了他那震惊的样子,药翁老者得到了满足,笑容中还透着些许狠戾,有种大仇已报的快感。

    药翁老者很快又给了他最后一击“哦,忘了告诉你,我抓来的并非合欢宗女弟子,而是他们一直养于宗门内的废物男弟子。被一名合欢宗的男弟子做炉鼎,这滋味啧啧啧。”

    这一次,他终于有了反应,开口说道“你何不直接杀了我,何必这般周折”

    池牧遥原本只是旁观者,却因为这森冷声音心下跟着一颤。

    他汲汲皇皇地四下摸索,想要逃离,却被药翁老者的灵力震慑住,再无动弹的余地。

    “我不能杀你,杀了你卿泽宗的宗主会发疯灭了我满门,你们父子二人都是疯子”药翁老者突然换了语气,似乎很委屈,阴阳怪气的。

    他又绕着石床走了一圈,补充道“我也给你留了余地,我的禁制阵法只需要拥有筑基期修为便可轻易破解。待他用你修炼到了筑基期,他能离开,你也能得救。只是不知道你们二人要厮磨几年,这个废物才能修炼到筑基助你顺利出去。”

    “助我出去”被禁锢的人冷笑一声,“待我出去,便是你派灭门之时,不止是你的孙子,你的徒子徒孙都得死”

    在药翁老者眼里,他不过十八岁,就算天资不错,在他面前也没有一战之力。

    屠尽药翁老者的徒子徒孙,还刨出一条沟渠,将其徒子徒孙的血液注入沟渠之中,用阵法循环,做出了一个小型的瀑布。

    药翁老者便被关押在瀑布之下,每日每夜被血液淋着,直到药翁老者发狂疯魔在绝望中死去。

    “我张狂惯了,你那孙儿不也张狂只可惜被我断了手足时鬼哭狼嚎的,还吓尿了裤子,模样有趣得紧。你可以试试看,你杀了我我会不会胆怯”

    药翁老者强忍着怒气甩袖离去,怕是也担心再聊下去自己会急火攻心,真的杀了这小子,到时候卿泽宗宗主绝对会发了疯地来追杀他的徒子徒孙。

    他惧怕卿泽宗宗主,不敢伤及这小子分毫,却也不肯善罢甘休,搜肠刮肚几日才想出了这样的法子来折磨这小子。

    如果他沦落成合欢宗男弟子的炉鼎,这等丑事若是传出去够折辱他一辈子的。

    本就是随时都有可能发狂的性子,再加上这种心灵折磨,就算不让他产生心魔,修炼时走火入魔,也能加重他的狂性,让他发狂的周期变短。

    到时候,就算是卿泽宗的宗主都压制不住他体内的虺龙焰

    他甚至知道躺在石床上被禁锢之人的名字,他叫奚淮,桃颜罪中最大的反派。

    奚淮对书中的女二一见钟情,好在年轻青涩,第一次见面时很收敛,只是着重看了女二许久,还特意去问了女二的名字。

    后来一次女二被药翁老者的孙子调戏,手脚不太老实,奚淮将人救下且废了那登徒子的手足。

    女二不但没感谢,还觉得奚淮下手这般狠绝实在可怕,更是躲得远远的。

    后来因为这件事情,药翁老者对奚淮怀恨在心。酝酿了许久终于将奚淮给逮住了,关在了一处洞穴里,并抓来了合欢宗唯一的男弟子跟他关在一起。

    该炮灰看着绝佳的炉鼎渐渐起了歪心思,用奚淮从炼气初期一直修炼至筑基期巅峰,直到奚淮没什么用处了,便打算杀人灭口,独自离开。

    奚淮自然是不可能死了,自此记恨上了药翁老者与那名合欢宗弟子,两个人最后的下场都极为凄惨。

    他好不容易活了下来,受尽折辱,出去后却看到自己曾经救下的心仪女子和男主你侬我侬。

    其实在池牧遥看来,这个女二是被正邪不两立束缚住了观念。最初的奚淮还没有那么疯的时候,也算是一个大好青年。

    奚淮,两名元婴期天尊的孩子,天资极佳,十二岁便筑基成功,是整个修真界最早筑基的修者。

    他今年刚刚十八岁,便已经到了筑基期巅峰,大家都猜测他也会是最早进入金丹期的修者,可惜蹉跎在了洞穴里耽误了修炼。

    都说观南天尊是三界第一美男,书中却提及,奚淮的身姿样貌样样出挑,若不是行事乖张,手段狠辣,怕是要盖过观南天尊的风光。

    池牧遥的脑袋快速运转思考,他此刻应该关心的是自己性命的问题,而非关心奚淮和女二的感情线。

    他迟疑了一会,终于开口“你放心,我不会碰你的,只要你需要我可以现在就死”

    他的话似乎让奚淮非常惊讶,一直沉默地愤怒,却被他吸引了注意力。

    黑暗里奚淮应该转过头看向了他所在的方向,可惜被封印了修为的奚淮看不到他,他也看不到奚淮的样子。

    两个人能够看到的只有黑暗,甚至看不到对方的身影轮廓。

    这句话问得他受宠若惊,他们两个人的关系似乎没有好到这种程度,不必如此

    “你不用内疚,我修为很差,到了寿元将尽的时候,今年或者明年也就到头了,所以你不用有心理负担。我一会试着找地方,死远点,尽可能死后不会熏到你。”

    奚淮沉默地听着他说完,才再次用低沉的声音问他“你死了我怎么出去”

    “哦、哦。”池牧遥揉了揉脸,对于自己误会的事情有点尴尬,不过还是很快开口,“我有传音符,我”

    “那龟缩老儿到底是元婴期修为,怎么会防不住你的传音符”

    何止传音符出不去,怕是他费尽心力,都无法打磨石壁甚至是刨洞出去。

    池牧遥抿着嘴唇绞尽脑汁,也未能想到有效的法子,于是瞬间怂了“哦对不起,我好像没有其他办法了。”

    奚淮再次合上眼睛,对他说道“滚到距离我十丈外的地方,我不想和你距离这么近。”

    “哦,你等一下。”池牧遥摸索着起身,往前走一步,需要用脚尖踩几次地面确定前方平不平整,能否走过去。

    洞壁应该是人工凿出来的,石面有工具打磨过的纹理痕迹,修整得并不算整齐,凹凸不平,且有的地方前行时需要蹲行。

    之后的半个时辰里,奚淮凭借极好的耳力判断出池牧遥摸索着石壁,以他为中心整整走了一圈。

    走完一圈后,似乎还准备继续走下去,眼看着就要走第二圈了。

    池牧遥听到奚淮的声音吓了一跳“我怎么还离你这么近我走了很久了。”

    “哦”池牧遥在原地顺势蹲下身,抱着自己的膝盖躲在角落,像一棵无助的小蘑菇,“那我就在这里,不过去。你放心,我一定会摒除心中淫念,让你从这里离开的时候依旧清清白白的,绝对不会染指你半分。”

  多年以后,当王国斌回忆起登乞力马扎罗山的经历时,他和方三文开启了一段关于如何面对“风险”的讨论。

  王国斌是一个登山爱好者。

  那一年,他背起行囊来到东非大裂谷南边,这座地理学家口中的“非洲屋脊”就耸立在他面前,多种迥异的气候类型集于一身,威慑力丝毫不亚于变幻莫测的资本市场。

  在爬到最后一段时,王国斌却放弃登顶,扭头下山。尽管山顶就在眼前,但他并不企图去征服它。

  在出品的首档投资类专业对谈视频《方略》中,这位泉果基金的创始人说到,爬到最后一段时,我觉得风险大太,就不登了。高风险的活动我是不会参与的。

  “我就是个普通人”。

  在《方略》中,多年没有公开露面的“普通人”王国斌,面对同样是专业投资者的方三文,首次全面剖析了长期保持良好业绩背后的原因。这是一次庖丁解牛式的对王国斌投资理念的拆解。

  王国斌在中国的二级市场里的名号很多:国内资本市场入行最早的一批投资老将,国内率先提出并引领价值投资的理念、A股最成功的价值投资者之一……如今,他是备受瞩目的个人系公募基金泉果基金的创始人。

  他似乎是长期业绩的象征。驰骋资本市场近三十载,经历多轮周期,是A股市场多个节点性事件的亲历者。管理规模从几十亿起步,提升至超过3000亿。同时,从业经历横跨一二级市场,是难得的既懂一级又懂二级的专业投资者。

  上世纪90年代初,王国斌从北大毕业。在北大,他先后就读于化学系、社会学系以及经济管理系。今时今日,全社会都在追捧清北,这位老牌北大生愣是在三个王牌专业间来去自如。

  “年轻的时候比现在更有激情。”王国斌聊起30年前的自己时说到,上学的时候,自己一定是“打架时冲上去的那个人”。

  这样的描述在现在王国斌的脸上已经难觅踪迹。视频中,即便是方三文的问题再尖锐,他也是很淡定地笑说风云。

  从北大毕业后,他进入二级市场工作。彼时,我国的资本市场初启,上海的万国证券和深圳的南方证券刚刚成立不久,前者是中国第一家证券公司,而后者曾经是中国最大的证券公司之一。王国斌先后进入南方证券、万国证券从事投行业务。后来,进入中经开证券交易部从事证券投资,有了从投行到投资的职业转换。

  1998年王国斌被东方证券作为核心人才引进,2005年起担任东方证券副总裁,深耕公司自营投资、资产管理及证券研究所等领域。期间,他一手打造了后来令东方证券声名鹊起的“东方红”系列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010年,东方证券资产管理公司(简称“东方红资管”)成立,从东方证券的业务部门升级为子公司,这是国内首家券商系资产管理公司。王国斌也迎来了职业生涯中浓墨重彩的一笔——出任东方红资管董事长。当时的东方红资管可谓人才济济,包括王国斌、傅鹏博、陈光明、饶刚、任莉等,都是资本市场上响当当的名字。直到现在,当时的这一批猛将,依然活跃在各自的领域里。

  陈光明和傅鹏博在2018年创立了睿远基金,饶刚、赵枫等明星基金经理随后加盟,其一举一动都是公募市场上关注的焦点。而彼时的王国斌,从东方红资管离开后,去了一级市场,创立了君和资本。曾经的同僚看似分道扬镳。

  君和资本是一家投资于先进制造、消费升级、健康服务、文化产业等领域的私募股权基金,被投企业包括()、京东方A、()等公司。

  2019年至2022年,王国斌还担任了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投委会委员。该基金由财政部出资,聚焦制造业基础性、战略性、先导性领域的成长期和成熟期企业。

  尽管投资于这一阶段的企业,离他所熟悉的二级市场更近。但事实上,私募股权基金的投资和二级市场的投资在资金策略上差异性非常大,一级市场的投资是围绕“退出”在思考问题。而二级市场的基金投资者,王国斌看到的是:诉求之一是不亏钱,收益能够比银行理财高一点。再高一点的诉求是能够跑赢通货膨胀。

  了解客户对风险收益比的诉求是一个基金经理能够客户带来满意回报的前提。

  但遗憾的是,他看到,公募基金的持有者,绝大多数没有实现收益目标。而没有实现目标的原因就是四个字:“追涨杀跌”。

  “各种统计数据都告诉我们,权益类投资从长期来看,风险收益比是很高的。”王国斌在《方略》中说。

  “长期资金”是王国斌的理念,在此理念之下,彼时的东方红资管就有不少封闭期的产品,通过锁定期避免投资者“追涨杀跌”,最终实现投资者长期利益最大化。而泉果基金成立之后,王国斌亲自挂帅的产品“泉果基金桃源一期”,初始认购门槛设为100万元,锁定期为3年。

  同样作为专业投资者,方三文对于“长期”这件事的思考也非常多。作为创始人,他曾经提出过一个了解基金管理人的“十二字方针”——长期净值、业绩归因、人格认知。

  当一个曾经有着不错业绩的投资人站在你面前,不仅应该看到他良好的业绩曲线,还应该看到这条曲线是否具有长期性,以及良好业绩背后的原因——他为什么能取得这样的业绩,他的人生观、价值观如何反应到投资行为上。这些背后的故事,叠加在一起,才能回答所有投资者都关心的问题:

  “当你想买一只基金的时候,肯定想知道这位基金经理靠什么赚钱,他能持续赚钱吗?”

  “他赚的是实力的钱还是运气的钱?”

  “他赚的钱背后,有没有系统的方法论甚至价值观支持?”

  方三文说,大部分时候,投资者没有办法直接问基金经理这些问题。自己正好有机会可以对谈一些基金经理,希望通过和基金经理的对谈,接触到不同风格的基金经理,接触到不同的赚钱方法论。

  “我希望我和基金经理的对谈,能让投资者在购买基金的时候,有更好的决策依据。本质上,我是投资者的代问人。”方三文说,这是自己做《方略》的初衷。

  方三文有着企业创始人和专业投资者的双重身份,对于观众来说,可以从他的代问中,了解真正的专业投资的面貌。

  作为了解王国斌和泉果基金的窗口,《方略》首期视频探讨了基本面投资的内涵、市场博弈与股价的关系;用户需求、市场竞争、公司管理、技术创新和股东回报的关系;新能源、医药、互联网等热门行业的投资逻辑等等话题。

  在陈光明的睿远基金在二级市场上一炮而红的时候,很多人也再次把目光投向了王国斌。从今年1月泉果基金获批,市场对于王国斌和任莉的搭档回归就充满了期待。这支堪称豪华的团队中,还包括了公募基金“四冠王”赵诣、22年证券从业经验的姜荷泽等。

  以下是方三文和王国斌的对谈精选:

  “我是基本面投资者”

  方三文:请用一句话概括你的投资理念。

  王国斌:我的投资理念很简单,在我没有竞争优势的领域,我是不会进入的。我只会在我的能力范围内做事。

  方三文:你的竞争优势是什么?

  王国斌:这是相对的。相对参与者来说,我的竞争优势,第一点是对市场非常了解,经受了市场的风风雨雨,了解市场上的投资者在想什么;第二点是我知道自己不擅长什么,我只会在自己擅长的范围内采取行动。

  方三文:你对市场的理解是怎么样的?

  王国斌:现在中国有很多投资者出于两个因素在交易,一个是噪音,另外一个是叙事。

  方三文:那是不是可以这么说,你认为市场的短期价格走势或是市场的波动主要是由噪音和叙事驱动的?

  方三文:你的投资行为通常是跟噪音或是叙事反着来,还是顺着来的?

  王国斌:两者都可以,顺着来的是完全基于博弈;倒着来是基于另外一个层面的博弈。

  方三文:你过去的投资生涯以及你将来的投资,主要赚顺着来的钱还是逆着来的钱呢?

  王国斌:我觉得我会去赚逆着来的钱。顺着来的钱也可以通过量化来实现。

  方三文:你主要挣逆着来的钱?可以这么说吗?

  王国斌:不完全是这样的。在中国,还有一种最简单的赚钱方式,因为谁都不愿意采取长期行动,所以你只要长期就可以赚钱。这跟任何的博弈都没有关系。

  方三文:你过去赚到的钱里面主要是博弈的钱还是逆向的钱?

  王国斌:既不是博弈也不是逆向,我还是这种观点,我赚的钱来自于长期视角。在中国,极少数人愿意长期地看问题。

  方三文:我们将赚的钱粗浅地分为两类,一类是赚企业增长的钱,另一类是赚博弈的钱。过去你主要赚哪一类的钱?

  王国斌:过去我们赚的最多的钱不是来自于PE倍数上涨的钱,而是来自于本身现金流增长的钱。

  方三文:你非常确定这一点吗?

  王国斌:非常确定这一点。

  方三文:企业的自由现金流增长其实大体跟ROE差不多是吧?或是同一个数量级的?

  王国斌:不是。中国真正的企业增长绝大部分来自外源性的,不是内源性的。

  方三文:就是来自市场规模的扩大?

  王国斌:一个是来自市场规模扩大,另外一个来自于它不断地融资。我们回头来看美国的公司,每年它是有两部分操作,一部分是它要融资;另一部分是它要股票回购还要分红,股票回购跟分红的总量,几乎每年都要超过融资。美国整个市场是有内生增长的。我们的企业每年从市场融了多少钱?关键这些融的钱没有创造太多的效益。

  方三文:而且融资摊薄了股东的权益。

  王国斌:对。真正带来ROE提高的,寥寥。有几年时间里,只要增发,股票就涨,只要融资,股票就会涨。这是很不合理的。

  方三文:企业现金流增长总体是受地心引力的影响,是有一定的上限是吧?

  王国斌:就是有上限。

  方三文:但是挣市场博弈的钱理论上是没有上限的是不是?你为什么不挣前者,要去挣后者呢?

  王国斌:不要假设自己在博弈上有超人的能力。

  方三文:你认为你自己呢?

  王国斌:我也是个普通人。

  方三文:你并不认为在博弈上面你能获得超额收益,或者能持续地获得超额收益是吧?

  王国斌:我不会去假设。我做得到也会把它归结于运气。

  方三文:你现在并不想去博运气?

  王国斌:没有。投资能力很重要,运气也很重要。

  方三文:赚企业现金流增长的钱,是不是被称为价值投资?

  王国斌:不完全是。应该是叫基本面投资。其实价值投资者跟非价值投资者很难区分,但作为基本面投资者还是比较容易区分的,就是买一个公司的时候,你有没有真正站在一个公司的所有者角度来考虑问题。这样的视角更偏向基本面投资。

  “我是个市场有效主义者”

  方三文:中国现在的GDP比十年前大概涨了几倍,但是现在的上证指数跟十年前差不多。这如何用基本面来解释呢?

  王国斌:有两个因素没有加进来。一个因素是,我在2013、2014年做过一个统计,把中概股以及中国香港上市的中国公司股票加起来,指数是不一样的,那个能体现中国整个经济发展的;第二个因素是,我们的上市公司总量扩容了,速度之快,超过了所有人的想象。

  方三文:但是股价没有上涨。你觉得股价不上涨的原因是什么呢?

  王国斌:股价上涨最重要的原因是供需变化。

  方三文:你觉得市场今天出价错误的概率大,还是十年前呢?

  王国斌:其实现在出价错误的概率要比以前大多了,现在价格推到极端的概率,要比以前高得多。

  方三文:有一个指数叫KWEB,大概涵盖了中国香港和美国上市的中概股,这些公司的自由现金流涨了5倍,这个指数比七年前没有任何上涨。你怎么看?

  王国斌:这里面涉及到一些产业变迁。

  方三文:产业变迁跟自由现金流的关系是什么呢?

  王国斌:估值问题。我们要赚别人犯错误的钱,但是不要认为市场是错误的,这是两个概念,我认为资本市场在任何时候的表现,都有它的道理,都是对的。

  方三文:它都是对的,那就没有错误,那我怎么挣到别人犯错误的钱呢?

  王国斌:结构性。我不认为市场是错的,只有在涉及微观个股的时候我才会认为可能存在错误。

  方三文:你认为市场是有效的是吧?

  王国斌:我是个市场有效主义者。

  方三文:市场如果有效,那你是不是很难赚到超额收益?

  王国斌:这观点不对。市场有效是指它到最后的结果有效,它一定是有一个无效到有效的过程。超额收益在过程中存在。

  方三文:你的意思是,你也许能够抓住将来市场朝现在不同方向发展的可能性,或者说趋势?

  王国斌:你需要这种洞察力。没有这种洞察力的人,在这个市场没法生存。

  方三文:你能具体解释下这个洞察力怎么形成的吗?

  王国斌:第一,你要有广博的知识,为什么要持续不断地学习,因为你的能力圈必须扩展,而扩展能力圈没有别的办法,一是多学习,二是多实践。第二,现在工具很多,我几年前就说过了,量化可以提高洞察力。再一个,人性没有变过。

  方三文:你认为将来的市场趋势有哪些跟现在很不一样?

  王国斌:世界上不会有新鲜事,只是它的形态不同而已。现在科技进步跟以前不一样,以前只是单线条的指数增长,而现在是多线条,所以现在变化比过去快。

  方三文:那看来要抓住它很难。

  王国斌:不难,一定要学会用指数增长这个东西来分析。

  方三文:你对企业基本面的分析能力是怎么形成的?

  王国斌:日积月累。

  方三文:通过什么来日积月累?

  王国斌:通过学习和走访,增加对产业的了解、对公司的了解、对管理的了解。去年疫情这么严重的情况下,我差不多平均一周飞两次吧,不包括高铁。

  方三文:对于一个企业,你见了董事长后,是认为它好还是不好的比例更高呢?

  王国斌:跟五年前、十年前比的话,现在好的企业家越来越多了。

  方三文:你认为通过跟董事长见面肯定一家企业的概率高于否定一家企业的概率?

  王国斌:从企业本身来说,肯定是这样的。但是估值是另外一个概念,我并不是说,一家公司的估值特别高了,我就不去调研。我是很耐心的。

  方三文:能不能概括一下,这些优秀的企业家身上有什么共通的本质?

  王国斌:有些企业仅仅处于一种生存状态,没有更大的梦想,也没办法有更大的梦想。而有一些企业还有余力拥有雄心壮志。这是直接要区分的。这几年我最希望去找那些杰出的企业家。杰出企业家最重要的特征还是有比较宏大的想法,然后还能脚踏实地。

  方三文:你觉得企业家的野心是最主要的特征,是这样的吗?

  王国斌:杰出企业家一定是有野心的。

  方三文:那是不是他最主要的特征呢?

  王国斌:如果把其他因素都去掉,应该是最主要的特征之一。

  方三文:你见过的董事长,筛除的要比选中的要多得多?

  王国斌:不完全是这样,一个组织最重要的存在道理是要解决矛盾,没有十全十美的企业。在这个过程中,不是非得筛除这个或那个,因为没有十全十美的。

  方三文:没有十全十美的企业,我们分析企业有不同的角度。有的企业可能老板个人能力非常强,有的企业天生所在行业赚钱比较容易,有的企业所在行业竞争非常激烈,但管理非常高效,有的企业创新能力很强。这些东西混在一起,你认为哪些事情的权重更高?

  王国斌:我们有一个框架可以简单归类:幸运+能干。我们最重要或者最希望找到,既幸运又能干的企业。如果找不着,我们愿意去找一些幸运的。

  方三文:你对幸运怎么定义呢?

  王国斌:幸运很难被定义,可以做相关性分析,就是刚好宏观局面和企业微观两者需求匹配。

  方三文:你觉得幸运是一个概率事件还是非概率事件?

  王国斌:短期是偶然性,长期是概率事件。

  投资很多因素要跟概率相联系,国外有个统计,整个市场的涨跌幅,一年中有几天是涨幅最厉害的,如果剔除那几天,整个回报是零甚至是负收益。这里面有两种策略,一种是持有,等待那关键几天的到来;另外一种策略是,我什么都不想,就等着天上掉馅饼,我要知道哪天掉馅饼,就拿个盘子去接。总体上,我希望我的策略是通过长期持有来等待,等待关键的几天的到来。

  方三文:我们简单粗暴来划分幸运,第一,你爸爸特别有钱,你生在一个富裕的人家,这是天生的;第二,你运气特别好,买一张彩票就中了五百万。你觉得企业的幸运主要是前者还是后者?

  王国斌:跟这两者都没关系。企业真正的幸运在于坚持。你想要等到那个幸运点,除了坚持以外,没有其他更好的良方。

  方三文:那所有的企业都在坚持,你看没有主动退市的企业。

  王国斌:那不对。有一些企业本来主业做得好好的,发现房地产很赚钱,就要尽可能把钱拿去搞房地产,这个企业到最后就完蛋了。这样的企业在十年前相当多。

  方三文:那这种企业到底是他不能干,还是他不幸运?

  方三文:你认为坚持的企业是能干的吧?

  王国斌:坚持的企业或者愿意坚持的企业,都知道方向在哪里。这些企业至少是能干的。

  方三文:那这好像没办法解释我刚才说的幸运的问题,幸运到底是怎么回事?作为投资者来讲,我们能做什么?

  王国斌:做长期趋势的判断。能做长期趋势的判断,它其实就是幸运。我那本书(《投资中国》)里其实就做过很多预测,比如在2013、2014年的时候,我就明确预测,谁不关心环保,这些企业就一定没有前途,这是一个长趋势判断,那谁是幸运的呢?就是关心环保这些企业。很多小企业不关心环保,他不幸运,就被剔除掉了。

  方三文:能干又怎么样去定义?

  王国斌:企业管理做得很好,效率高。效率跟效益可不一样,效率很高,但是不一定有效益。

  方三文:能干未必有用?

  王国斌:你方向不对的话,一点用都没有。你很多人很能干,但是价值观是错误的话,就更麻烦了。

  方三文:那能力的核心到底是效率高还是判断对呢?

  王国斌:这太绝对了,两者都要,我们是一个模糊的框架,你非得把这个东西量化出来。

  方三文:有效率没效益的企业,给股东创造的价值应该非常有限吧?比如很多企业正处于技术升级换代需要不停创新中,这种创新最后是不是一定能给股东带来好的回报?

  王国斌:它只给消费者带来好处,对投资者是最糟糕的。

  方三文:那是不是可以倒着推过来,也许一个不需要什么技术创新的行业反而给投资者创造的回报更高?

  王国斌:那当然了,产品生命周期越长越好。我们现在的市场为什么过多用噪音和叙事在交易,背后一个很大的因素是产品要不断创新不断奔跑,投入就越来越大,产生的ROE根本看不到。

  方三文:产品周期长、对技术创新依赖不高的行当,反而可能给投资者创造好的回报是吧?

  王国斌:那当然了,所以产品生命周期越长越好。

  方三文:比如什么产品或者行业?

  王国斌:可口可乐就是最典型的,它的产品创新不需要那么频繁。

  长尾效应是行业新特征

  方三文:制药是不是一个不停创新的行业?

  方三文:它永远有更好的药取代老的药是吧?

  王国斌:也不能这么看。最近十年才发生变化,以前一个药的开发周期非常非常长,现在制药的周期在缩短。

  方三文:制药公司里很长周期的产品决定了这个公司的核心投资价值,是这样的吗?

  王国斌:是由基本盘决定的。

  方三文:如果它目前没有任何长期的产品,主要是投资于创新药的研发,但是没有把握将来能研发成功一个长期产品。这样的公司符合你说的吗?

  王国斌:中间状态吧,不是最理想的投资标的。但是一个新药出来以后,它的投资回报还是很快的。

  方三文:这个行业需要不停研发产品,那它的长期性会不会被抵消呢?

  王国斌:不会。因为它研发出来后,回报的周期会很快。而很多别的行业的企业研发投入完了以后,是没有回报的。

  方三文:那我们可不可以这样认为,它研发的成功率或者研发出来产品的持久性,是衡量他们投资回报的主要标准。

  王国斌:不是单一因素。

  方三文:你觉得综合因素怎么分析?

  王国斌:综合因素就是一个产品出来后你的整个资本预算是合算的,比如整个产品投入多少钱,最后能有多少钱的回报,那就没有问题。如今很多公司融完资,投入进去是没有回报的。很多投资者今天买了,明天就卖,管你这个公司怎么样。但我不是这样的投资者。

  方三文:判断一家以研发为核心的公司将来产品的成功率,对于投资者来说容易吗?

  王国斌:不太容易。药的投资领域门槛非常高,专业性要求非常高。

  方三文:你对这个行业有兴趣吗?

  王国斌:我很有兴趣。

  方三文:二级市场上,投资这类公司的核心方法是什么?

  王国斌:医药行业有一个特征,只有大公司才能生存。

  方三文:规模效应?

  王国斌:不是。医药研发是“零一事件”,你投入100亿美元,结果是“零一事件”,这跟盖楼不一样,十亿美元投进去,可能亏了八亿还有剩,但是医药行业要么是零要么是一,没有中间状态。

  方三文:大公司是不是有很多“零一”的组合?

  王国斌:对。小公司为什么不可能生存,原因很简单,做完一期二期临床,不一定敢做三期。海外医药领域非常成熟,有非常清晰的市场价,一期临床做完多少价,二期临床做完多少价,三期临床做完多少价,非常清楚。小公司基本做到某个阶段就卖给大公司。所以这个领域,大的公司只会越来越大。

  方三文:那你觉得投资医药行业,最主要的是基于规模来做决定吗?

  方三文:基于规模是因为它有规模效应、有概率是吗?

  王国斌:有规模效应,同时在创新上有能力失败。有容错性,它允许失败。

  方三文:如果有人有能力判断小公司单款产品的成功率的话,不是能赚得更多?

  王国斌:那当然。但这是个小概率事件。

  方三文:你觉得能不能建立这种能力?

  方三文:你觉得你有吗?

  方三文:那结论是你会投资规模有优势的大的医药公司?

  王国斌:对。国内这些大厂今天的格局,跟我这样的逻辑分析是有关的。当年这些公司不被人看得起时,我就跟他们说,只有大公司才能生存。但是生物医药出来后,出现了变化,有了很多的长尾效应,这使得小公司投入研发也有机会跑出来。

  原来做一个药的研发投入时间太长,成本太高,一个药差不多要十亿美元,还要十年时间,没有一个小机构能够坚持,现在不需要了,这是新出现的行业特征——长尾效应。

  谈互联网和新能源:

  “所有的技术创新带来的回报都是给消费者了”

  方三文:我再问一个行业,市场对互联网有两种完全不同的看法。一种是认为这个行业的产品技术更新迭代非常快,企业要建立长久的竞争优势非常困难;另外一种是这个行业里有很多产品形态,有网络效应,企业可以建立很强的壁垒。你怎么看这个问题?

  王国斌:这两种想法都有道理。但是最有道理的一点,这两种模式都没有去说,就是互联网最重要的是真正能站在用户的角度考虑问题,这才是它真正的壁垒。

  方三文:那它能够给投资者创造好的回报吗?

  王国斌:你如果站在用户的角度考虑问题,会带来好的回报。这个世界上,当然有极少部分公司是所谓站在用户角度考虑问题而实则是在欺骗用户的,你要把这部分公司甄别出来。如果没有站在用户的角度,今天不可能生存,这就是你最大的优势。

  方三文:站在用户的角度考虑问题,到底是一种态度还是一种能力?

  王国斌:既是态度也是能力。没有能力的人就会用这种态度来欺骗别人。

  方三文:你觉得我们作为投资者,能够判断这个企业有没有能力或者态度站在用户的角度考虑问题吗?

  王国斌:你体验一下就有数了。现在这个时代,所有用户都可以体验。

  方三文:我们再说一个行业,新能源,这个比较符合我们刚才说的产品技术不停升级迭代。新能源行业的创新与长期的股东回报之间是一种什么关系呢?

  王国斌:绝大部分这种产品最终的回报都是给了消费者,而不是股东。

  方三文:你会投这样的行业吗?

  王国斌:三、五年跟三、五十年是不同的概念。

  方三文:你的意思是三、五年也许会投资,三、五十年你不会投资?

  王国斌:那当然了。

  方三文:你有办法确定现在是第一年还是第三年,还是第五年吗?

  王国斌:现在才刚开始。

  方三文:现在肯定不是第五年吧?

  王国斌:肯定不是。很多东西会一波三折。

  方三文:你认为从三、五十年来说,这个行业没有什么投资价值,是这个意思吗?

  王国斌:三、五十年,第一个我不能评判,第二个,如果我从历史的角度来看,没有投资价值。因为一个行业到最后所有的技术创新带来的回报都是给消费者了。这就是市场经济真正推动了人类社会的进步。

  方三文:你投资这些企业,赚的是什么钱?

  王国斌:现在这部分高新技术企业有部分可能是自由现金流本身带来的,也许有一部分来自博弈,但是我刚才说了,我不基于博弈做事。

  方三文:但是有可能收益是来自于博弈?比如将来有人出更高价钱买这个资产。

  王国斌:对。就像巴菲特买中石油,他是基于价值投资买的,但他挣的钱是博弈的钱,因为他当年就卖掉了。

  方三文:如果他持有到现在,其实回报也非常一般吧?

  方三文:也许可以用博弈来增强收益?

  王国斌:不是用于增强收益,而是非常重要。巴菲特选择接班人的第一条就是对市场规则要有清晰的了解,也就是对博弈规则要非常清楚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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