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和组织维护国家的义务有哪些

  本课包括引言和“公民基本义务”“依法履行义务”两框内容。

  引言主要阐述了公民依法履行义务的意义,旨在引发学生思考权利与义务的关系,激发学生了解自身应履行的法定义务的兴趣,引导学生增强义务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观念。

  本课共设计两框。第一框围绕公民基本义务的具体内容展开,第二框围绕权利与义务的关系以及履行义务的要求展开。两框分别从认识和实践两个层面对公民义务问题进行阐述。本课较为完整地介绍了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义务,旨在帮助学生了解自身应履行的法定义务,感受履行义务的重要意义,明确违反法定义务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引导学生辩证地看待权利与义务的关系,自觉履行法定义务。本课重在培养学生的义务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本课承接第三课,与第三课内容相辅相成,共同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权利义务观。

  第一框 公民基本义务

  本框主要阐述了公民基本义务的具体内容,较为全面地介绍了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义务及其具体要求,阐明了这些义务对于国家和社会的重要意义。第一目“遵守宪法和法律”主要引导学生了解遵守宪法和法律这一基本义务在社会生活中是如何体现的,帮助学生增强对宪法和法律的认同感,帮助学生明白实际生活中怎样做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第二目“维护国家利益”主要引导学生明确公民有维护国家利益的义务,旨在帮助学生了解这项基本义务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增强国家意识、民族意识和维护国家安全的意识。第三目“依法服兵役”主要引导学生了解公民有依法服兵役的义务,帮助学生明确保卫祖国是公民的神圣职责,增强对这一义务的认同感和履行这一义务的自豪感。第四目“依法纳税”主要引导学生理解税收的意义,树立纳税光荣的意识,帮助学生了解公民应履行的其他义务,增强义务意识。

  “运用你的经验”呈现了四个不同的生活场景,引导学生感知公民在不同领域应尽的义务。

  第一目 遵守宪法和法律

  这一目主要围绕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展开。通过解读法律规定、辨析事例和正文阐释等方式,引导学生了解遵守宪法和法律这一公民基本义务在生活中的具体表现,懂得要自觉维护宪法尊严,自觉做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本目主要表达了两层意思。

  第一,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是公民对国家和社会应尽的职责。这是对履行遵守宪法和法律这一义务的观念要求。教材通过呈现法律规定和生活事例,使学生明白遵守宪法和法律这一义务在生活中与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物、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等有着紧密联系,引导学生增强对这一法定义务的认同感,自觉将履行这项义务落实在日常学习生活中。

  第二,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这是对履行遵守宪法和法律这一义务的行为要求。教材通过正文阐述,对学生如何遵守宪法和法律提出了明确的行为要求。通过案例分析,引导学生尊重、学习、遵守宪法和法律,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帮助学生更好地了解履行这一公民基本义务的要求,培养依法办事的能力,为营造良好的法治社会氛围作贡献。

  第二目 维护国家利益

  这一目主要围绕维护国家利益这一基本义务展开,主要从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这几个方面阐释了这项义务的内涵,帮助学生增强国家意识,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明确维护国家利益的行为要求,明确中学生应该怎样在生活中落实这项义务。本目主要表达了两层意思。

  第一,公民要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教材采用正文和探究活动等方式,介绍了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重要意义以及履行这项义务的总体要求。维护国家统一,要具有家国情怀、民族意识,热爱我们的祖国;努力学习,将来更好地建设祖国;关心国家大事,爱护国家的公共设施;具有社会公德,努力提高自身素质。维护民族团结,要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与文化习惯;参与、帮助不发达地区少数民族进行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建设与发展;同一切危害民族团结的言论与行为作斗争;做促进民族文化交流的事情;等等。教材还引导学生理解个人安危荣辱与国家、民族兴衰之间的联系,帮助学生以史为鉴,增强国家意识和民族团结意识;激发学生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责任感、使命感。

  第二,公民要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教材正文阐释了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具体内容,明确指出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是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学生可以通过查阅、对照国家安全法,了解维护国家安全的具体要求,树立维护国家安全的意识,尽己所能地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教材引导学生增强法律意识,关心国家安全,树立民族自信心与自豪感,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为祖国增光添彩;增强民族自尊心,同一切损害国家尊严的行为作斗争。

  第三目 依法服兵役

  这一目主要围绕公民依法服兵役这一基本义务展开,主要阐释了这项义务的意义以及兵役制度的内容。本目表达了两层意思。

  第一,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公民的光荣义务。教材以某大学生积极参军的典型案例,给学生以积极的价值观引导,增强学生参军光荣的意识,引导学生从保卫祖国、建设祖国等角度探索依法服兵役这项义务的重要意义,对“最可爱的人”抱有尊重、崇敬之心。教师在讲授这部分内容时可以联系第二目“维护国家利益”的相关内容,使学生明白依法服兵役不仅是公民的神圣职责和光荣义务,而且是维护国家利益的体现。

  第二,我国兵役制度的内容。教材通过评析一起逃避服兵役案例,引导学生了解这项义务的强制性,帮助学生明白逃避服兵役行为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给学生以警示,同时通过对不同观点的探究,引导学生明白积极履行服兵役义务对自己、对社会的意义。正文部分介绍了我国的兵役制度,阐述了军人和预备役人员的职责。在这一部分,教师可以结合生活实例,介绍军人救灾抢险、建设家园等的责任与贡献。

  这一目主要围绕公民依法纳税这一基本义务展开,通过案例探究、观点辨析、正文列举,介绍了税收的意义和强制性。本目最后还介绍了公民的其他义务,帮助学生形成对公民应履行的基本义务的完整认识。本目主要表达了两层意思。

  第一,依法纳税是公民的基本义务。教材通过拒不申报纳税受到处罚的案例警示学生这一义务的强制性,帮助学生分析不纳税在各个层面(餐馆老板所受的处罚、国家所受的损失以及老板作为普通公民在生活中可能会受到的影响)造成的的严重后果;通过对中学生与税收关系的两个不同观点的辨析,引导学生深入思考税收与自己的日常生活、国家建设等方方面面的密切关系,从而理解税收的重要意义;明确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引导学生树立依法纳税的意识。

  第二,法律规定公民应履行的其他义务。这一内容是对本框内容的补充,在正文中举例介绍了公民的其他义务,如劳动、受教育、计划生育、抚养、赡养扶助等,帮助学生拓宽认知范围,对公民义务的广度有更全面的了解,从而更好地把握公民基本义务的内容。

  “拓展空间”通过对义务名称、具体内容的再现,引导学生加深对义务的理解,更全面地了解义务的内容,增强学生的义务意识。

  第二框 依法履行义务

  本框主要回答了“权利与义务是什么关系”“怎样履行法定义务”的问题。本课辩证地阐明了权利义务相统一,明确了履行法定义务的必要性,明确了违反义务的行为及其法律责任。第一目“权利义务相统一”主要引导学生感知、理解、认同权利和义务的关系,帮助学生明确权利与义务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引发学生思考怎样正确对待权利和义务。第二目“法定义务须履行”主要引导学生理解履行法定义务的必要性,了解履行法定义务的要求,帮助学生增强义务观念。第三目“违反义务须担责”主要引导学生知晓违反法定义务的法律责任,帮助学生认识生活中的违反法定义务的行为,明白行为与责任的关系,增强依法履行法定义务的自觉性,增强责任意识。

  “运用你的经验”通过分析案例,聚焦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引导学生感知权利与义务的统一性。

  第一目 权利义务相统一

  这一目主要围绕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展开。通过经验分享、观点辨析和漫画评论等方式,帮助学生明确权利与义务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引导学生正确处理权利与义务的关系,树立正确的权利义务观。本目主要阐释了两层意思。

  第一,公民的权利与义务相互依存、相互促进。教材通过正文阐述和生活经验对照,引导学生理解权利与义务是密不可分的,知晓权利和义务二者不可能孤立存在和发展,它们的存在和发展都必须以另一方的存在和发展为条件。教材还帮助学生明确宪法的重要原则之一: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教材还指出,在一定情况下,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具有合一性,也就是某些权利同时也是义务,如劳动和受教育。

  第二,坚持权利义务相统一,公民既要依法行使权利,又要自觉履行义务。这一点围绕公民怎样认识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展开。教材通过漫画评论、观点辨析和正文介绍,向学生呈现人们对待权利和义务的不同态度及相应后果,引发学生思考应该如何对待权利和义务,如何处理二者之间的关系,引导学生认识到不可只重视自己的权利、忽视自己应履行的义务,而要增强权利意识,依法行使权利,同时要增强义务观念,自觉履行公民应尽的义务。

  第二目 法定义务须履行

  这一目主要围绕履行法定义务的原因和做法展开,在学生理解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基础上,通过创设活动情境引导学生探究履行法定义务的必要性,了解怎样履行法定义务,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义务观,引导学生承担社会责任。本目主要阐释了三层意思。

  第一,自觉履行法定义务,是公民不可推卸的责任。履行法定义务具有强制性的特点。教材通过对拾金索酬这一案例的探究,帮助学生澄清关于履行义务的错误认识,引导学生在复杂的社会生活中学会依据法律和道德要求来判断是非对错,并做出恰当选择,从而培养学生的批判思维能力,加深学生对一些社会事件的理解。

  第二,法律要求做的必须去做。教材以一组照片呈现了公民在日常生活中履行法定义务的情境,通过经验分享活动,帮助学生了解法律规定的公民必须积极履行的义务的内容,知晓履行法定义务的要求,明确法律规定的这些义务必须认真履行。教材引导学生认识到:法律要求做的,公民必须认真按照法律要求去做,否则,就可能构成违法甚至犯罪,会受到法律的追究。

  第三,法律禁止做的坚决不做。教材通过案例分析和正文,引导学生在典型案例中得到警示和启迪。我国法律规定了公民的消极义务,也就是不作为的义务,如不得妨碍财产所有人行使所有权、不得侵犯他人人身权等,如果妨碍了或者侵犯了,就会受到法律的惩罚。通俗来说,法律明确规定禁止公民实施某些行为,公民一旦实施了这些行为,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第三目 违反义务须担责

  这一目主要介绍了公民违反法定义务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公民违反法定义务,必须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目主要表达了两层意思。

  第一,公民要具有违反法定义务必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意识。教材正文对这一内容予以介绍和解读。法律责任与法律义务二者为因果关系,公民不履行或违反了法定义务,就会产生相应的法律责任;公民能够正确履行义务,就不产生自身的法律责任。换句话说,法律责任就是公民违反法定义务应承担的法律后果。教材通过赡养纠纷的案例,从法定义务角度对人物行为进行分析,帮助学生认识其违法性,引导学生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增强法治观念和义务意识;从价值观方面,引导学生明确道德与法律相辅相成的关系,增强价值认同和履行法定义务的自觉性。第二,公民违反法定义务应承担的具体的法律责任。教材通过案例分析,引导学生了解违反义务的不同行为所对应的法律责任。民事责任是指民事主体违反民事法律规范依法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停止侵害、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行政责任是指违反行政法律规范依法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罚款、行政拘留等。刑事责任是指违反刑事法律规范依法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等。教材通过探究案例,引导学生理解违法行为与法律责任的关系,帮助学生形成正确的义务意识,增强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拓展空间”通过模拟法庭活动,帮助学生在案情分析中更好地了解法律法规的要求,加深对权利和义务的理解,培养程序意识,提升法治宣传和实践能力。

  第一框“公民基本义务”教学设计

  1.了解公民基本义务的具体内容和要求,明确公民基本义务由宪法规定。

  2.理解公民履行基本义务对个人、社会和国家的重要意义,体验履行基本义务的光荣感。

  3.树立积极履行法定义务的观念,自觉履行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国家利益、服兵役、纳税、劳动和受教育等法定义务。

  履行公民义务对社会进步和国家发展的重要意义。教师可以通过组织情景体验、评析案例等活动帮助学生认识到履行法定义务对他人、社会和国家的价值;还可以通过故事分享、观点辨析等方式引导学生在感悟和思考中增强对履行义务的认同感和自豪感,树立义务观念,增强法治观念和责任意识。

  本框建议安排一课时。

  作为公民,我们依法享有权利,也应当依法履行义务。如果忽视自己的义务,缺乏对他人、社会与国家的担当,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从今天开始,我们一起探讨“公民义务”这一主题。

  教师引导学生阅读教材第47页引言,思考如下问题,并组织学生讨论交流。

  1.你知道自己应该履行哪些义务吗?(提示:教师可以让学生举例,帮助学生概括义务名称。)

  2.作为公民,如果没有义务观念,会有什么后果?(提示:教师可以从对个人的影响、对社会的影响两个层面引导学生思考。)

  根据学生回答,教师总结:

  我们依法行使权利,享有合法的权利和自由,与之相伴随的,我们也应该履行自己的法定义务。那么,我国公民必须履行哪些基本义务?权利与义务之间是什么关系?如果拒绝履行法定义务,要承担怎样的后果?带着这些问题,我们开始新课学习。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一)“公民义务面面观”分享活动

  教师向学生展示教材第47页“运用你的经验”中的图文,请学生归纳每幅图对应的领域,组织学生补充事例并进行交流。

  1.图片中公民的行为体现了哪些公民应尽的义务?(提示:教师可以引导学生对材料进行归纳,帮助学生提取文化教育、政治、军事、经济等关键词。)

  2.请你列举体现公民义务的其他行为。(提示:教师让学生列举事例即可,不必要求学生归纳分析事例属于哪个领域。)

  3.你自己履行过哪些义务?(提示:教师帮助学生辨别自己的行为是否属于履行义务,如果学生回答不出来,可以提醒学生从受教育、扶助父母等方面举例。)

  学生分组交流后,教师总结:

  图片中的场景和大家列举的事例,展现了公民在社会生活各个领域的行为,这些行为都是公民在不同领域应尽的义务。我们不难发现,公民的义务体现在政治、经济、文化、军事、教育等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如果不履行这些义务,我们的生活可能会陷入难以想象的境地。我们在依法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应依法履行义务。法律赋予我们生存和发展的权利与自由,同样也规定了我们必须履行的义务。

  (二)保护文物古迹

  教师以图文形式呈现教材第48页“相关链接”的内容,组织学生阅读文字材料,评析图片中人物的做法,请学生分组归纳保护文物古迹的意义,以及怎样规范自己的言行、成为合格的游客。

  1.请你点评图片中人物在古迹上刻字的行为。(提示:教师可以引导学生从道德和法律两个角度来分析图片中人物的做法。)

  2.为什么不能在古迹上留痕?(提示:教师可以引导学生从文物古迹的价值、破坏文物的后果两个方面思考、讨论。)

  3.在旅行或游玩时,我们如何成为一名合格的游客?(提示:教师可以引导学生从自觉遵守公德、爱护公物、举止文明、遵守法律等角度提出建议。)

  学生小组交流后,教师总结:

  我国的文物和名胜古迹是公共财产,更是中华民族的文明象征。爱护这些文物和名胜古迹,不仅能够展现我们良好的精神风貌,从法律角度来看,更是遵守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除了宪法,文物保护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刑法,都规定了破坏文物和名胜古迹的行为须承担的法律责任。我们在生活中也要常常反思自己的行为是否符合道德规范的要求,是否遵守了宪法和法律的规定。

  (一)分享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故事

  学生阅读教材第49页第一个“探究与分享”的材料内容,教师组织学生分组交流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故事,并进行评价。(提示:教师可在课前布置搜集故事的任务,也可以自己提前准备好故事供学生学习。)

  1.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对我们的生活有什么意义?

  2.故事中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的行动给我们带来什么启示?

  3.在生活中,我们可以怎样履行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的义务?(提示:教师可以引导学生从日常生活场景着眼讨论,如与不同民族的同学和睦相处、严肃地参加升国旗仪式等。)

  根据小组分享情况,教师予以点评,之后总结:

  我国幅员辽阔,民族众多。事实证明,国家的统一和民族的团结是我们安居乐业的前提和基础。作为我国公民,我们必须履行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的义务,因为我们每个人的前途命运都与国家盛衰、民族兴亡紧密相关。国家和民族兴盛,我们个人才能得到更好的发展。虽然我们是中学生,年纪小,但是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可以认真参加每一次升国旗仪式,唱响国歌,与不同民族的朋友和睦相处,对破坏国家领土完整和主权统一的言行坚决说“不”。这些行为都是我们力所能及地履行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义务的体现。

  (二)查阅国家安全法,维护国家安全

  教师组织学生阅读教材第49—50页“探究与分享”的材料内容,介绍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的设立,展示有关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的活动图文,组织学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的规定,分组探讨怎样用实际行动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提示:教师可在课前搜集国家安全教育日的相关活动内容制作图文展示,或转述给学生;教师可下载国家安全法文本供学生课堂使用,也可以和学生一起在课堂上使用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查询国家安全法的相关内容。)

  1.我国为什么要设立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2.国家安全包括什么?

  3.请查阅国家安全法,写出履行维护国家安全这一义务的做法。(提示:教师可以帮助学生补充维护国家安全的做法。)

  学生交流后,教师总结:

  每年4月15日,是我国的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国家安全和我们的生活密切相关。我们作为公民,有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通过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的规定,我们明确了履行维护国家安全这一义务的具体做法,在今后的生活中,我们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自觉维护国家安全,履行好公民的基本义务。

  (一)光荣的战士梦

  教师组织学生观看征兵宣传片,阅读教材第50页“探究与分享”的材料内容,引导学生围

  绕依法服兵役的意义展开探讨。(提示:教师可以使用教材提到的2016年《战斗宣言》宣传片,也可以使用2021年的《参军报国不负韶华》《逐梦青春》宣传片。)

  1.王凯为什么觉得参军光荣?(提示:教师可以从材料中的宣传语和法律规定引导学生进行思考。)

  2.从王凯的故事中,你体悟到公民依法服兵役有何重要意义?(提示:教师可以引导学生结合所学的维护国家利益的知识和宣传语,从正反两方面进行讨论。)

  3.在和平时期,依法服兵役对我们的生活有什么意义?(提示:教师可以引导学生从解放军参与抢险救灾、抗击疫情、参与国家建设等角度思考交流。)

  4.你能列举解放军战士在和平时期的具体事迹吗?

  根据学生回答,教师总结:

  保卫祖国、抵抗侵略,积极投入国家建设、抢险救灾、抗击疫情等行动,在祖国和人民需要的地方,我们都能看到人民子弟兵的身影。他们是保障我们安居乐业的强大防线。人民解放军、人民子弟兵的名字是光荣而神圣的。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既是他们的职责,也是我们每一位公民的神圣职责。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不仅是光荣的使命,而且是我们作为公民的义务。大家成年后,如果有这样的机会,希望积极响应祖国号召,履行服兵役的义务,保卫祖国,建设家园。

  (二)逃避服兵役的案例分析

  教师组织学生认真阅读教材第51页“探究与分享”的案例,学生分组分析案例,围绕材料中对话的内容发表看法。

  1.怎样评价案例中三个人的行为?

  2.你对逃避服兵役的看法是什么?(提示:教师可以结合材料中三位同学的看法、法律规定等,引导学生畅谈。)

  3.兵役机关和当地政府的做法是否合理?为什么?(提示:教师可以引导学生从逃避服兵役行为带来的危害这一角度,思考三人行为的严重性,探讨兵役机关和当地政府作出相应处理的必要性。)

  学生回答之后,教师总结:

  这三位青年逃避了属于自己的服兵役义务,根据法律法规和政策,受到了相应的处罚。我们知道,依法服兵役是一项光荣的义务,同时这项义务具有强制性。通过刚才大家的讨论,我们知道,逃避服兵役不但失去了锻炼自己的机会,更严重的是,这种行为很可能为社会、国家、民族带来无法估量的危害。如果在战场、在救灾前线、在祖国和人民最需要的时刻出现这样的行为,它导致的后果是“逃兵”个人根本无法承担的。案例中的兵役机关和当地政府对三位青年作出相应的处罚,恰恰就是这项义务强制性的一种体现。义务是一种责任,属于自己的责任就要敢于承担。希望我们每个人都积极担负起自己的责任,把国家利益放在第一位,在任何时候都绝不做逃兵。

  教师展示教材第52页第一个“探究与分享”中的案例,组织学生分小组交流,分析案例并探讨不依法纳税的危害。

  1.李某的行为错在哪里?

  2.李某不申报纳税的行为有什么危害?(提示:教师可以从李某个人受处罚、国家机关花费人力物力查处、国家税收减少等角度引导学生思考,同时引导学生思考国家税收用于何处。)

  根据学生小组交流结果,教师总结:

  从刚才的交流中,我们认识到,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案例中的李某拒不申报纳税,没有履行公民依法纳税的义务,因而受到了相应的处罚。从这个案例中我们能够看出,依法纳税这一义务具有强制性,一旦违反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另外,我们在交流中也能够感受到税收其实与我们每个人的生活都紧密相连。

  (二)辨析活动:税收与“我”有关吗

  教师组织学生以教材第52页第二个“探究与分享”中的观点为基础,展开主题为“税收与初中生有关吗”的辩论,引导学生探究税收的意义。

  1.税收的用途是什么?

  2.我们初中生生活的哪些方面与税收有关?(提示:教师可以从受教育权的物质保障,医疗卫生保障,图书馆、公园、公路等公共设施的修建等方面引导学生展开讨论交流。)

  3.我们是初中生,不符合纳税条件,对于依法纳税这项义务,我们能做些什么?(提示:教师可以从重视纳税作用、树立纳税意识等角度引导学生发表看法。)

  学生回答后,教师总结:

  税收与我们每个公民的生活息息相关,它是我们接受教育、使用公共设施、享受医疗保健等方面的重要物质条件来源。作为中学生,我们可能没有直接纳税,但这并不意味着纳税、税收与我们毫无关系。我们要从现在开始,树立起依法纳税的意识,重视依法纳税。依法纳税不仅具有法律的强制性,更重要的是它关系到我们所有公民的幸福生活。

  (三)公民基本义务知多少

  教师组织学生分组开展教材第53页“拓展空间”的活动:“公民基本义务知多少”知识竞赛。教师设置“名称接龙”“你说我猜”等活动进行小组竞赛。(提示:教师可以在课前帮助学生准备适当的竞赛题目,指导学生说出更多的公民基本义务。)

  除了我们学过的基本义务,公民还有哪些应履行的基本义务?

  根据学生回答,教师总结:

  通过大家的回答,我们知道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应履行的基本义务,不仅包括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国家利益、依法纳税和依法服兵役,而且包括劳动的义务、受教育的义务、父母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等。这些义务在不同方面保障了我们生活的幸福,促进了社会的发展。

  通过本节课的学习,我们知道了公民的基本义务有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国家利益、依法服兵役、依法纳税等,明白了基本义务是宪法规定的、公民必须履行的行为,是公民须承担的对国家、社会和他人的责任,具有强制性。这些义务无论是对我们自己的人生发展、他人的生活,还是对社会、国家的兴盛都具有重要意义,这些义务是公民安居乐业的保障,是社会进步的坚实基础,是国家稳定发展的铺路石。

  我们要在社会生活中自觉履行公民义务。有些义务,我们可能暂时还无法履行,但是并不意味着与我们无关,我们要正确认识这些义务对人们的影响,树立正确的义务意识,葆有积极的履行义务的态度,为祖国、民族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第二框“依法履行义务”教学设计

  1.懂得权利与义务的关系,理解并坚持权利和义务相统一,提升全面思考问题的能力。

  2.明白法定义务具有强制性,违反法定义务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了解不同类型的法律责任,树立正确的权利义务观。

  3.增强义务观念和法治意识,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增强履行义务的能力,自觉承担对他人、社会和国家的责任。

  权利与义务的关系。权利与义务在法律关系上是相互关联的,权利的实现需要义务的履行,义务的履行确保权利的实现;当负有义务的公民不履行自己的义务时,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教师可以组织学生通过案例分析、观点辩论等活动,引导学生感受履行义务的道德必要性和法律强制性,帮助学生体悟履行法定义务的重要性,明白树立积极履行义务意识的必要性,培养自觉履行义务的观念,增强履行义务的能力。

  本框建议安排一课时。

  通过前面的学习,我们了解了公民基本权利和公民基本义务的内容。那么,权利与义务之间是什么关系?如果拒绝履行法定义务,将会承担什么样的责任?我们要怎样履行法定义务呢?让我们一起思考、探究“依法履行义务”这一话题。

  教师组织学生参考教材第53—54页“运用你的经验”中的提示和要求,分组探讨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之间的联系。

  1.说出一项你所享有的权利。这一权利的实现需要他人付出什么努力?

  2.说出一项你所承担的义务。履行这一义务对自己和他人具有什么意义?(提示:教师在学生回答的时候,帮助学生从“他人付出的努力”中概括出相应的义务,从“对他人的意义”中概括出相应的权利。)

  学生回答后,教师总结:

  从刚才的例子中我们能看出,我们权利的实现要依靠他人义务的履行,我们履行义务有助于实现他人的权利。可见,权利和义务是不可分割的。

  一、权利义务相统一

  (一)“权利义务关系”观点辨析

  教师组织学生围绕教材第54页“探究与分享”中两位同学的观点,分组进行评析。

  1.有没有哪种权利的实现是不需要有义务做后盾的?(提示:教师可以引导学生从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已学过的知识方面举例,如果学生概括权利、义务名称有困难,教师可以帮助学生提取权利和义务的关键词。)

  2.一个人享有的权利和履行的义务一定是完全对等的吗?为什么?(提示:教师可以对比未成年人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引导学生讨论。)

  3.你怎样理解权利和义务的关系?(提示:教师可以从权利与义务本身不可分割、权利和义务的主体等方面引导学生展开讨论。)

  根据学生回答,教师进行简单评价,之后总结:

  通过刚才的分析,我们不难发现,权利和义务并不是完全对立或对等的。我们之所以能享受权利,是因为其他公民履行了相应的义务;我们履行好自己的义务,能够帮助他人实现权利。同时,人在不同阶段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不一定是完全对应或对等的。我们要认识到自己作为国家主人翁的身份,自觉承担对国家和社会的责任,自觉履行义务,为自己和他人权利的实现创造更好的条件。

  (二)享受权利与承担义务都重要

  教师展示教材第55页第一个“探究与分享”中的两幅图,组织学生结合实际生活,分组探讨如何正确对待权利与义务。

  1.图片分别说明了什么?“担子”失衡有什么后果?(提示:教师可以让学生先点评第二幅权利与义务失衡的图片,引导学生找出失衡的原因,帮助学生结合实际讨论只重视权利而缺少义务意识的后果,探讨如何能够使“担子”平衡。)

  2.结合以上两幅图片,联系生活实际分析,应该如何正确对待权利与义务?(提示:教师可以引导学生结合生活中的某一项权利和义务展开讨论,如赡养义务和被抚养的权利、使用公共财产的权利和爱护公共财物的义务等。)

  根据小组回答结果,教师及时予以点评,之后总结:

  两幅漫画呈现的是人们在生活中对待权利和义务的两种不同态度。通过刚才的讨论我们知道,只有找准权利和义务的平衡点,我们才能在成长的道路上走得长远、走得轻松。怎样找到权利和义务的平衡点呢?就是不能顾此失彼,如果只追求自己的权利,而不去好好履行自己的义务,就会为自己的发展之路带来障碍。所以,我们既要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享受权利和自由,也要积极承担属于自己的义务和责任;既要增强权利意识,也要增强义务观念,使权利和义务能够平衡,使人生之路能够平稳。

  二、法定义务须履行

  (一)辩论:归还失物是否该索要报酬

  教师展示教材第55—56页“探究与分享”的材料内容,组织学生分为正反两方,以辩论赛的形式探讨“拾金索酬”是否合理合法。(提示:教师可以组织学生自主选择自己支持的观点,分成正反方。)

  1.拾金不昧是法律还是道德的要求?(提示:教师可以从传统美德的角度引导学生思考,再结合民法典中“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的规定,引导学生认识到拾金不昧也是法律要求。)

  2.你捡到他人财物,归还时会索要报酬吗?为什么?

  3.别人捡到你的财物,你能接受他向你要求报酬吗?为什么?(提示:教师可以引导学生从归还财物耗费的时间、精力或者财力等角度思考,帮助学生澄清对“拾金索酬”的错误认识。)

  4.索要报酬究竟是否合理?我们可以拒绝支付报酬吗?(提示:教师可以结合民法典“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等相关法律法规,帮助学生了解要求报酬的合法性,以及索要多少报酬的合理性;教师可以从双方是否有约定等角度,引导学生了解是否可以拒绝支付报酬。)

  学生讨论回答之后,教师总结:

  公民享有财产权,我国的法律法规对维护公民财产权有具体的规定,如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等。拾到财物归还失主,不但符合我国拾金不昧的道德要求,更是一项法定义务,所以,在本案例中,店员应主动将钥匙还给小颖和妈妈。此外,我们要知道,法律也是支持拾到财物的人向失主要求必要支出费用的,但应以失主自愿为前提。面对店员要求一杯饮料的酬劳,由于没有事先约定,小颖和妈妈有给或不给的自由。

  在我们的生活中,希望大家都做拾金不昧的公民,不仅仅是拾金不昧,在其他方面也要积极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在道德和法律上都规范好自己的言行。

  (二)法律要求做的,必须做

  教师组织学生阅读教材第56—57页“探究与分享”的图文材料,让学生分组列举其他的公民义务,采取小组积分制,看看哪个小组的有效例子最多。

  1.我国法律要求公民必须做出的行为还有哪些?(提示:教师可以在课前布置该问题,为课堂学习做准备。教师可以提示学生除了在宪法中查找,还应该扩大查询范围,如民法典、义务教育法、传染病防治法等。)

  2.如果不按照法律要求去做,对社会有什么影响?对自己有什么影响?(提示:教师可以从不履行法定义务会给社会、他人造成损失,自己要承担法律责任等角度引导学生讨论并回答。)

  学生分小组回答后,教师总结:

  在我们生活的各领域中,法定义务无处不在。我们知道只有履行这些义务才能保障公民权利的实现。义务带有强制性,法定义务中有要求公民必须做的,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适龄儿童和少年有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义务。这就要求每一名适龄儿童和少年都要按时入学,在校期间遵守学校纪律,尊敬师长,努力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这也是公民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的表现之一。此外,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纳税、赡养老人、抚养未成年人、遵守公共秩序、服兵役等义务,公民也必须按照法律规定认真积极履行,否则,就有可能构成违法甚至犯罪。所以,我们要依法履行公民义务,凡是法律要求做的,必须积极去做。

  (三)抢劫财物会被严惩

  教师组织学生阅读教材第57页“探究与分享”中的案例,引导学生探讨做了法律禁止的行为会有什么后果。

  1.案例中小斌等人的行为是什么性质的行为?

  2.小斌等人的行为错在哪些地方?(提示:教师可以指导学生搜集刑法中的相关规定,从侵犯他人财产权、人身权等角度进行思考、回答。)

  3.小斌等人因触犯刑法身陷牢狱,我们从中得到怎样的警示?(提示:教师可以引导学生思考怎样避免做出小斌等人的行为,引导学生明确法律禁止做的行为,一定不能做。)

  根据学生回答,教师总结:

  案例中的小斌等人,使用暴力和语言威胁等手段侵犯了其他未成年人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这些行为是法律禁止做的。我国很多法律规定了公民禁止做的行为,如禁止侵犯他人的人格尊严、禁止非法侵占他人的住宅、禁止猎杀野生保护动物、禁止非法侵占他人财产等。我们每一名中学生都要远离违法犯罪的高压线,绝不做触犯法律的事情,这同时也是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的表现。如果我们做了法律禁止做的事,就会受到法律制裁。总之,履行法定义务,法律要求做的必须去做,法律禁止做的坚决不能做。

  三、违反义务须担责

  (一)赡养义务须履行

  教师组织学生对教材第58页“阅读感悟”中的赡养纠纷案例进行阅读和分析,围绕“违反法定义务必须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分组展开探究。

  1.案例中两个子女的行为错在哪里?(提示:教师可以引导学生从老人抚养儿女的艰辛、儿女没有履行法定义务这两个角度,引导学生认识两个子女不赡养老人的错误。)

  2.对于孝敬、赡养老人,你可以怎么做?(提示:学生虽然还无法从物质上赡养长辈,但教师可以引导学生从具有赡养意识、帮长辈做力所能及的事等孝亲敬长的角度发表建议。)

  学生回答之后,教师总结:

  案例中的两位子女相互推诿,拒不履行赡养义务,这种行为违反了法定义务,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了子女应尽的相关义务。两位子女没有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使老人的权利无法实现,老人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利,子女自然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其实,我们从小就知道,孝亲敬长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父母长辈抚养教育我们长大何其不易,我们理应有反哺之心。现在,我们进一步知道,孝亲敬长不仅是道德要求,也是法定义务,作为公民,我们要自觉履行好这项义务。我们可以从力所能及的事做起,帮助父母和长辈,共建美好家庭。

  (二)不同类型的法律责任

  教师组织学生分析教材第58—59页“探究与分享”中的案例,学生分组探究不同案例中的主人公承担的法律责任类型。(提示:本活动涉及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两个类型,教师也可以将上一个活动中的赡养纠纷案例纳入分析,这样能够将民事责任讲清楚。)

  1.案例中的人物承担了什么责任或受到了什么惩罚?

  2.小成的爸爸承担的是什么性质的法律责任?

  3.金某应依法承担什么性质的法律责任?

  4.在上一个活动中,两位子女承担的是什么性质的法律责任?(提示:如果教师没有承接上一个活动,可以不问这个问题。)

  5.这些法律责任的区别是什么?(提示:教师可以从违法类型、对社会的影响等角度引导学生进行比较和归纳。)

  小组分享后,教师总结:

  案例中违反义务的行为对应着不同的违法类型。在我国,行为人违反民事法律规范,侵害了他人的财产或人身权利,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行为人违反行政法律规范,侵害了行政管理秩序,要依法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由行政机关予以处罚,如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被处以罚款;行为人违反了刑事法律规范,其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应当受到刑罚处罚,要依法承担刑事责任,如案例中金某侵占他人巨额财物被判处有期徒刑。违反什么样的法定义务,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我们所有同学一定要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不要触碰法律底线。

  (三)模拟法庭:承担法律责任

  教师组织学生开展教材第59—60页“拓展空间”中的模拟法庭活动。(提示:教师可以教材中赡养纠纷、侵占巨额财物的案例为蓝本,帮助学生进一步进行案例分析,搜集庭审的程序准备,组织学生安排分工、撰写庭审剧本。如果条件有限,也可以将此项活动作为学生的课后拓展作业,安排学生搜集案例材料、观看庭审直播视频等。)

  1.原告的什么权利受到了侵犯?

  2.原告采用了哪些维权方式?

  3.案例中的被告承担了什么责任?为什么?

  4.被告应履行哪些义务?

  学生回答后,教师总结:

  在“庭审”过程中,我们了解到纠纷的起因是被告缺乏义务意识,只关注自己的权利而忽视了自己应履行的义务,从而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利,给他人造成了损失。在协商沟通无效后,原告采取了诉讼维权。判决结果显示了被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这既是对被告不履行义务行为的制裁,也是对广大公民的警示。作为公民,我们不仅要重视自身的合法权利,而且要积极履行自己的法定义务,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缺少义务意识。

  通过学习本课,我们知道了权利和义务的关系,二者相互依存,不可分割,权利的实现需要义务的履行,义务的履行确保权利的实现。

  公民是权利的享有者,也是义务的承担者,既要依法行使权利,也要自觉履行义务。我国宪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我国公民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既要求公民增强权利观念,依法行使权利;又要求公民增强义务观念,依法履行义务。那种只想享受权利、不愿履行义务的观点和行为是错误的;想多享受权利、少履行义务的观点和行为也是错误的。公民的某些权利,如依法得到的赔偿、继承所得的份额等,公民可以放弃,但公民的义务则是不能推卸的,是公民必须履行的。

  坚持权利和义务相统一,人生之路才能平稳;只注重享有权利,忽视履行义务,必然难以前行。权利、义务的关系体现在生活的方方面面。例如,在学校轮流打扫教室卫生是我们的义务,我们履行这一义务为其他同学创造了良好的学习环境,其他同学打扫卫生也为我们创造了良好的学习环境。

  坚持权利和义务相统一,法律要求做的必须去做,法律禁止做的坚决不做,违反法定义务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虽然有些义务,如纳税、服兵役等,我们现阶段还没有条件履行,但要树立积极履行义务的意识,长大后自觉承担自己应尽的义务,担负起社会责任。总之,我们要增强权利意识和义务意识,依法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这也是公民意识的重要体现。我们要让法律常驻心中,学法、知法、懂法,依法办事、依法律己,把法律作为自己行为选择的首要标准;守法、用法、护法,树立牢固的依法治国观念和正确的权利义务观念,做一个具有法治观念的社会主义合格公民。

1.为什么要制定《国家安全法》?

答:根据《国家安全法》第1条规定,为了维护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保护人民的根本利益,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制定《国家安全法》。

答:根据《国家安全法》第2条规定,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3.维护国家安全的核心是什么?

答:根据《国家安全法》第2条规定,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维护国家安全的核心是维护国家核心利益和其他重大利益的安全,包括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以及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的安全。

4.《国家安全法》对中央国家安全领导机构的职责有哪些规定?

答:根据《国家安全法》第5条规定,中央国家安全领导机构负责国家安全工作的决策和议事协调,研究制定、指导实施国家安全战略和有关重大方针政策,统筹协调国家安全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推动国家安全法治建设。这里的“中央国家安全领导机构”,就是指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

5.什么是国家安全战略?

答:国家安全战略,是关于国家安全的综合性的指导方略,是运用综合国力维护国家安全利益的总体构想,既包括传统的军事战略,也包括政治、经济、科技、文化、信息、资源、生态等各方面涉及国家安全问题的筹划。根据《国家安全法》第6条规定,国家制定并不断完善国家安全战略,全面评估国际、国内安全形势,明确国家安全战略的指导方针、中长期目标、重点领域的国家安全政策、工作任务和措施。同时,《国家安全法》第47条规定,各部门、各地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贯彻实施国家安全战略。2015年1月2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国家安全战略纲要》,这是有效维护国家安全的迫切需要,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6.为什么说维护国家安全是全社会的共同义务?

答:我国宪法第54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国家安全法》第1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人民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都有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和义务。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侵犯和分割。维护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是包括港澳同胞和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共同义务。

7.国家安全工作中的哪些个人和组织予以表彰和奖励?

答:根据《国家安全法》第12条规定,国家对在维护国家安全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组织给予表彰和奖励。据此,表彰和奖励的对象是“在维护国家安全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组织”。维护国家安全,是一国公民、组织的光荣使命,也是义不容辞的法定义务。维护国家安全工作,指的不仅仅是国家安全机关所从事的特定工作,每个个人、组织都会不同程度上涉及与国家安全相关的事务,因此,维护国家安全要坚持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充分发挥专门机关和其他有关机关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能作用,广泛动员公民和组织,防范、制止和依法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从个人、组织的角度来说,应当积极主动地参与维护国家安全的工作,作出自己的贡献。所谓“突出贡献”,是指做出了明显高于常人的、超越一般的成就,其行为可以作为正面榜样予以树立以激励他人,能够产生较大的社会影响。国家根据其贡献的大小给予不同的荣誉或者财物方面表彰、奖励,以示鼓励。

8.在国家安全工作中,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哪些行为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答:根据《国家安全法》第13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国家安全工作和涉及国家安全活动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滥用职权,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出法定职权,决定或者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在行使职权时,以权谋私、假公济私,不正确地履行职责,或者违背法定程序、目的随意或过度地行使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的行为。玩忽职守,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负责任,怠于履行法定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的行为。简单说就是,对于自己应当履行的,而且也有条件履行的职责,不尽到自己应尽的职责义务,马马虎虎,草率从事,敷衍塞责,甚至违令抗命。徇私舞弊,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出于私情、私利的考虑,违背事实和法律,采用欺骗等手段,该为不为,或者不该为而为之,或者枉法作出处理决定,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的行为。

9.《国家安全法》关于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是如何规定的?

答:根据《国家安全法》第14条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2014年4月15日,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召开,在这次会议上,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国安委主席习近平同志提出了“总体国家安全观”重大战略思想,为新形势下维护国家安全工作确立了重要遵循。这是我国国家安全工作中的一件大事,也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中的一件大事。4月15日,是一个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的日子,因此将其确立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今后每年这个时间都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社会营造时刻不忘国家安全的良好氛围。

10.维护国家安全的任务有哪些?

答:《国家安全法》基于国家安全外延和内涵大大拓展的实际,突出国家安全的总体性特点,规定了各领域维护国家安全的重点任务,以体现构建国家安全体系的要求。在立法中明确国家安全各领域重点任务,有助于调动国家各种力量和资源,形成维护国家安全的整体合力。因此,《国家安全法》第2章依次明确了政治安全、人民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金融安全、资源能源安全、粮食安全、文化安全、科技安全、网络与信息安全、社会安全、生态安全、核安全、外层空间及国际海底区域和极地安全、海外利益安全等领域的重点任务,基本覆盖了涉及国家安全的领域;同时,提出“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发展利益的需要,不断完善维护国家安全的任务”,为将来可能变化的维护国家安全的任务留出了必要空间,体现了动态性、开放性。

11.什么是间谍行为?

答:根据《反间谍法》第三十八条规定,间谍行为是指下列行为:

(1)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或者境内外机构、组织、个人与其相勾结实施的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活动;

(2)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

(3)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以外的其他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或者境内机构、组织、个人与其相勾结实施的窃取、刺探、收买或者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或者策动、引诱、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活动;

(4)为敌人指示攻击目标的;

(5)进行其他间谍活动的。

12.国家安全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反间谍工作中有哪些职权?

答:根据《反间谍法》规定,国家安全机关在反间谍工作中行使以下职权:

(1)依法行使侦查、拘留、预审和执行逮捕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2)因侦察间谍行为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察措施。

(3)依照规定查验有关组织和个人的电子通信工具、器材等设备、设施。发现存在危害国家安全情形的,应当责令其整改;拒绝整改或者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可以予以查封、扣押。

(4)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提请海关、边防等检查机关对有关人员和资料、器材免检。

(5)对用于间谍行为的工具和其他财物,以及用于资助间谍行为的资金、场所、物资,依法查封、扣押、冻结。

(6)根据反间谍工作需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反间谍技术防范标准,指导有关部门落实反间谍技术防范措施,对存在隐患的部门,可以进行反间谍技术防范检查和检测。

(7)依照规定出示相应证件,查验中国公民或者境外人员的身份证明,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询问有关情况。

(8)依照规定出示相应证件,可以进入有关场所、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过批准,出示相应证件,可以进入限制进入的有关地区、场所、单位,查阅或者调取有关的档案、资料、物品。

(9)依法执行紧急任务的情况下,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优先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遇交通阻碍时,优先通行。可以优先使用或者依法征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人的交通工具、通信工具、场地和建筑物。

(10)国家安全机关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受法律保护

13.公民和组织在反间谍工作中享有哪些权利?

答:《反间谍法》规定,公民和组织在反间谍工作中享有以下权利:

(1)因协助反间谍工作,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可以向国家安全机关请求予以保护。

(2)对协助反间谍工作有重大贡献的个人,有权要求国家安全机关给予奖励。

(3)对国家安全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超越职权、滥用职权和其他违法行为,有权向上级国家安全机关或者有关部门检举、控告,并有权要求国家安全机关及有关部门及时告知处理结果。

14.公民和组织在反间谍工作中应当承担哪些义务?

答:根据《反间谍法》规定,公民和组织在反间谍工作中应当承担以下义务:

(1)机关、团体和其他组织应当对本单位的人员进行维护国家安全的教育,动员、组织本单位的人员防范、制止间谍行为。

(2)应当为反间谍工作提供便利或者其他协助。

(3)发现间谍行为,应当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报告;向公安机关等其他国家机关、组织报告的,相关国家机关、组织应当立即移送国家安全机关处理。

(4)在国家安全机关调查了解有关间谍行为的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时,有关组织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不得拒绝。

(5)任何公民和组织都应当保守所知悉的有关反间谍工作的国家秘密。

(6)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得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

(7)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得非法持有、使用间谍活动特殊需要的专用间谍器材。

15.根据《反间谍法》规定,哪些行为应当负刑事责任?

答:(1)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或者境内机构、组织、个人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间谍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明知他人有间谍犯罪行为,在国家安全机关向其调查有关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时,拒绝提供,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安全机关依法执行任务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依法执行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泄露有关反间谍工作的国家秘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 隐藏、转移、变卖、损毁国家安全机关依法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或者明知是间谍活动的涉案财物而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6.大学生如何增强反间防谍意识?

答:(1)牢固树立国家安全利益高于一切的观念,牢记“没有永久不变的国家友谊,只有永久不变的国家利益”,克服麻痹思想,提高识别能力,特别是在与境外人员接触时更加需要严守国家秘密。

(2)善于识别各种伪装,发现境外人员从事与其身份不符的行为,有从事间谍活动的嫌疑时,应当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或高校保卫部门报告。

(3)出国学习、旅游前,应了解、掌握维护国家安全有关知识,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自觉维护国家安全,坚决抵制境外间谍组织、敌对势力的策反、拉拢、威胁、利诱等行为。

17.公民如何在日常交往中增强保密防范意识?

答:(1)学习保密常识,接受保密教育,正确认识保密与窃密的斗争,增强保密意识,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2)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在对外交往中坚持内外有别,在现实生活和网络交往中不要随便涉及我重要涉密单位的内部人事组织、科研进展、技术成果和经济建设中各种未公开的数据资料。凡可能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应当回避或按上级的对外口径回答。

(3)在与境外人员接触时不要携带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和记有秘密事项的记录本。对方向我索取科技成果、资料、样品或公开询问我内部秘密时,要区别情况,灵活予以拒绝。

(4)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不要带境外人员参观或进入非开放区域、场所;不准境外人员利用学术交流、讲课的机会进行系统的社会调查;不要填写境外人员发放的各种调查表,或替他们撰写社会调查方面的文章。

(5)在新闻出版工作中,要注意保密原则,不要随意刊载有关国防、科研等事关国家秘密的事项。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或在国外刊物上发表文章,要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不要为境外人员提供或代购内部读物和资料。

18.公民发现失密、泄密和窃密情况时应当如何处理?

答:公民发现有可能失密、泄密和窃密的情况时,应当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或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1)拾获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

(2)发现有人买卖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

(3)发现有人盗窃、抢夺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

(4)发现泄露或可能泄露国家秘密的线索的。

19.中国公民在境内外受胁迫或受诱骗参加敌对组织、间谍组织,从事危害中国国家安全的活动,应该怎么办?

答:中国公民在境内受胁迫或受诱骗实施了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一定要悬崖勒马立即停止,并主动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报告。实施间谍行为,有自首或者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给予奖励。

在境外受胁迫或者受诱骗参加敌对组织、间谍组织,从事危害我国家安全的活动,应当及时向我国驻外机构如实说明情况,或者入境后直接或者通过所在单位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如实说明情况,争取宽大处理。有悔改表现的,可以不予追究。

20.公民和组织发现间谍行为时应该怎么办?

答:公民和组织发现有人涉嫌从事间谍行为时,应当立即拨打举报电话:12339,向国家安全机关报告,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告。

1 、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2 、宪法对我国的国家性质是如何规定的?

我国宪法第一条第一款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第二条第一款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3 、人权的实质内容和目标是什么?

人权的实质内容和目标是人的自由、平等地生存和发展。

4 、尊重和保障人权成为我国的宪法原则对各级国家机关有什么要求?

它要求各级国家机关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理念,加强人权法治保障,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

5 、我国享有人权的主体有哪些?受宪法保护的人权内容有哪些?

(1)在我国,人权的主体非常广泛,既包括我国公民,也包括外国人等。不仅保护个人,也保护群体。

(2)宪法保护的人权的内容也很广泛,既包括平等权和人身权利、政治权利,也包括财产权、劳动权、受教育权等经济、社会、文化方面的权利。

6 、国家应如何做到尊重和保障人权?

(1)尊重和保障人权是现代法治国家立法活动的基本要求。我国宪法规定了公民享有的广泛的基本权利,法律进一步明确了公民享有的各项具体权利,规定了侵害权利的法律责任。

(2)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应当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意识,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持依宪施政、依法行政、简政放权。

(3)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要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保护公民的各项合法权益。

(4)国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形成全民守法的氛围和习惯,努力将人权理想变成现实。

7 、人民代表大会与人民的关系是怎样的?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人民通过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8 、除人大这样的权力机关外,我国还有哪些国家机关?它们与权力机关的关系是怎样的?

(1)我国还有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

(2)这些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9 、宪法是如何组织国家机构的?(宪法是如何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权力实现的)

(1)在我国,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是宪法的基本原则。人民通过民主选举的方式产生人大代表,由人大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这样的国家权力机关,由它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2)宪法通过组织国家机构,授予国家机构特定职权,明确国家机构的组成、任期、工作方式等内容,使得国家权力的运行稳定有序,国家机构依据宪法行使权力,守护人民的根本利益,从而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权力的实现。

10 、我国国家机构组织和工作的原则是什么?这一原则又是如何贯彻执行的?

(1)我国宪法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2)我国国家机构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主要体现为:在国家机构与人民的关系方面,国家权力来自人民,由人民选举产生国家权力机关,国家权力机关在国家机构中居于主导地位;在中央与地方国家机构的关系方面,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在国家机关内部作出决策、决定时,实行民主集中制。

11 、我国宪法是如何规范权力运行的?

(1)宪法不仅组织国家机构,授予国家机构相应的职权,而且严格规范职权的行使。任何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超越宪法的权力。我国宪法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2)国家权力必须在宪法和法律限定的范围内行使。国家机关行使权力应当有法律依据,不能超越权限行使权力,也不能滥用权力。任何超越权限、滥用职权的行为均应承担法律责任。

(3)人民通过宪法和法律将国家权力授予国家机关。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来说,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必须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不得懈怠、推诿。

(4)宪法和法律还规定了国家权力行使的程序,要求国家权力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的途径和方式行使。凡不按法定程序行使权力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

(5)国家权力的行使不能任性,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12 、我国宪法的组成和基本内容分别是什么?

(1)组成:我国现行宪法除序言外,设有第一章总纲,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第三章国家机构,第四章国旗、国歌、国微、首都,共四章一百三十八条。

(2)基本内容:宪法规定了我国的国家性质、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的组织及其职权等国家生活中的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各个方面。

13 、为什么宪法是一切组织和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

宪法集中体现人民的共同意志,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宪法的权威关系国家的命运,社会的安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如果宪法没有权威,法治的权威就树立不起来;如果宪法受到漠视,人民权利和自由就无法保证。一切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都必须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能凌驾于宪法之上,一切违反宪法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14 、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是如何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的?

中国共产党坚持把依法治国作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把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党自身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党既领导人民制定宪法法律,也领导人民执行宪法法律,做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带头守法。

15 、宪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是怎样的?

(1)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

(2)从内容上看,宪法所规定的内容是国家生活中带有全局性、根本性的问题,而其他法律所规定的内容通常只是国家生活中的一般性问题,是对刑事、民事、行政等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中某一方面的规定,是对宪法的具体化。

(3)从法律效力上看,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宪法是其他法律的立法基础和立法依据,其他法律是根据宪法制定的,不得与宪法的原则和精神相违背,否则就会因违宪而无效。

(4)从制定和修改程序上看,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比其他法律更加严格。严格的制定和修改程序,一方面使得宪法的内容具有更广泛的民意基础,另一方面保障了宪法的长期稳定性,使国家长治久安,社会健康发展。

(5)宪法是国家法制统一的基础。全面依法治国,保障宪法实施,必须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宪法的规定具有原则性的特点,各种法律制度是对宪法规定的具体落实。宪法是对公民基本权利的根本确认和保障,其他法律也对公民基本权利的实现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16 、为什么权力行使需要接受监督?

监督是权力正确行使的根本保证,不受监督的权力将导致腐败。

17 、如何保证国家机关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力?

为了保证国家机关严格按照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力,需要建立健全完备的监督公权力行使的制度体系,在这一监督体系中,宪法监督制度具有基础性意义。

18 、人大如何监督宪法和法律的实施?

宪法规定,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监督宪法实施的职权,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解释宪法和法律;地方各级人大在本行政区内负有保证宪法和法律实施的职责。

19 、如何全面依法治国?

全面依法治国需要我们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不断加强宪法监督工作。

(1)要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监督机制和程序,使其更好担负起宪法监督职责。

(2)要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加强对宪法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维护宪法权威。

(3)对于各种违反宪法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

20 、如何增强宪法意识?

(1)增强宪法意识,对国家公职人员来说尤为重要。设立国家宪法日、建立宪法宣誓制度等,就是为了强化国家公职人员的宪法意识,让他们珍惜宪法授予的权力,自觉规范自己的行为。

(2)宪法与我们每个人息息相关,我们的一生都离不开宪法的保护。我们要增强宪法意识,热爱宪法,捍卫宪法,具体要做到以下几点:

①学习宪法。我们不仅要了解我国宪法产生和发展的历程,还要在理解我国宪法主要内容的基础上,着重领会宪法原则和精神。同时,还应积极参与宪法宣传活动,让宪法走近群众,深入人心,为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贡献自己的力量。

②认同宪法。我国宪法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符合时代发展要求,充分体现人民共同意志,充分保障人民民主权利,充分维护人民根本利益。我们要理解并认同宪法的价值,增强对宪法的信服和尊崇,自觉接受宪法的指引与要求,让宪法真正铭刻于心,让宪法精神在心中生根发芽,开花结果。

③践行宪法。我们要将宪法原则转化为自觉的行为准则,落实在实际行动上。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要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规定,学会运用宪法精神来分析和解决学习和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坚决维护宪法的权威,自觉抵制各种妨碍宪法实施、损害宪法尊严的行为。

④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需要我们坚持宪法至上,自觉践行宪法精神,积极推动宪法实施。

第二单元 理解权利义务

1 、我国公民享有的政治权利和自由是由谁规定的?政治权利和自由主要有哪些?依法行使这些政治权利和自由有什么意义?

(2)公民享有的政治权利和自由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政治自由和监督权等。

(3)意义:我国公民依法行使这些政治权利和自由,有利于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是人民行使当家作去权力的重要形式。

2 、公民的监督权表现在哪些方面?行使这项政治权利的重要性或意义是什么?

(1)表现:我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2)重要性或意义:公民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行使监督权,有助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权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3 、什么是公民的人身自由?人身自由的内容和意义分别是什么?

(1)含义:人身自由是指公民的人身不受非法侵犯的自由。

(2)内容: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3)意义:人身自由是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只有在人身自由得到保障的前提下,公民才能独立、自由、有尊严地生活。

4 、除三项政治权利和自由外,我国公民还享有哪些基本权利?这些权利的共同特点是什么?

(1)公民基本权利:①社会经济权利:主要有财产权、劳动权、物质帮助权。②文化教育权利:主要有受教育权、文化权利。③我国公民还享有平等权、宗教信仰自由等权利,妇女、儿童和残疾人等特定人群的权利。

(2)权利的共同特点:由宪法规定,并受到宪法和法律保障。

5 、教育的地位(或作用)是什么?我国为保障公民受教育权利制定的政策是什么?

(1)地位(或作用):教育为个人人生幸福奠定基础,为人类文明传递薪火,成就民族和国家的未来。

(2)保障政策:国家实行义务教育制度,保障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国家制定资助政策,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6 、我国公民应该如何行使基本权利?

(1)公民行使权利不能超越它本身的界限,不能滥用权利。我国宪法规定,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2)公民行使权利应依照法定程序,按照规定的活动方式、步骤和过程进行。每个公民都应该树立按照法定程序办事的意识,通过正确的途径和方式,维护自身权益,公民权利如果受到损害,要依照法定程序维护权利。维护权利要用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方式进行。

7 、为什么公民行使权利要遵守正当的程序?

遵守正当的程序,有利于公民实际享受权利,有效避免和化解纠纷,有利于维护自身权益。

8 、公民的基本义务有哪些?

基本义务有:①遵守宪法法律。②维护国家利益。③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④依法纳税。⑤我国宪法还规定了公民应履行的其他义务,包括劳动的义务、受教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父母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和成年子女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等。

9 、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是怎样的关系?我们应该如何坚持二者的统一?

(1)二者关系:①公民的权利与义务相互依存、相互促进。权利的实现需要义务的履行,义务的履行促进权利的实现,公民权利的充分实现,可以激发公民的主人翁意识,调动其履行义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自觉承担对国家和社会的责任。反过来,公民自觉履行义务,促进国家发展和社会进步,又为其权利的实现提供和创造了更好的条件。②公民既是合法权利的享有者,又是法定义务的承担者,我国宪法规定,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③公民的某些权利同时也是义务。

(2)坚持二者统一做法:任何公民既不能只享受权利而不承担义务,也不应只承担义务而不享受权利。我们不仅要增强权利意识,依法行使权利,而且要增强义务观念,自觉履行法定的义务。

10 、什么是公民的法定义务?我们应该如何履行法定义务?

(1)含义:法定义务是由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具有强刺性。

(2)要求或做法:①法律要求做的,我们必须去做,如履行受教育义务、依法纳税、遵守公共秩序、保护野生动物、遵守交通规则、依法服兵役,爱护公共财产等。②法律禁止做的坚决不做。

11 、什么是违反法定义务的行为?其后果是什么?

(1)含义:在社会生活中,公民实施了法律所禁止的行为,或者没有实施法律要求做的行为,都是违反法定义务的行为。

(2)后果:违反法定义务,必须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公民违反民事法律,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违反行政法律,应当依法承担行政责任;违反刑事法律,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第三单元 人民当家作主

1 、现阶段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什么?它是由什么决定的?

(1)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2)由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和初级阶段国情决定。

2 、公有制经济的地位、形式和作用分别是什么?

(1)地位:我国生产资料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

(2)形式:公有制经济包括国有经济、集体经济以及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

(3)作用:在多种所有制经济中发挥主体作用。

3 、我国国有经济的含义,地位和作用分别是什么?

(1)含义:国有经济是生产资料属于全体人民共同所有的一种经济形式。

(2)地位:是我国国民经济的主导力量。

(3)作用:发展、壮大国有经济,对于提供公共服务、发展重要前瞻性战略性产业、保护生态环境,支特科技进步和保障国家安全等,具有关键作用。

4 、我国集体经济的含义、地位和作用分别是什么?

(1)含义:是生产资料属于一部分劳动者共同所有的一种经济形式。

(2)地位:是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3)作用: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对于广泛吸纳社会资金、缓解就业压力、增加公共积累和实现共同富裕等具有重要作用。

5 、我国非公有制经济的形式和作用分别是什么?

(1)形式: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

(2)作用:在支撑经济增长、增加税收、扩大就业、促进大众创业和万众创新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6 、国家对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的政策或态度是怎样的?这两种经济的地位如何?

(1)公有制经济:①对于国有经济,国家保障国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②对于集体经济,国家保护城乡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鼓励、指导和帮助集体经济的发展。

(2)非公有制经济: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

(3)地位:在我国,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

7 、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什么?这一制度的基本内容是什么?

(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2)基本内容: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通过民主选举选出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这些国家机关依法行使各自的职权,并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受人民代表大会监督;实行民主集中制,重大问题经人民代表大会充分讨论,遵循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民主决定。

8 、我国人大和人大代表各自的权利或职责是什么?

(1)人民代表大会有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

(2)人大代表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职权,参加行使国家权力,有权依法审议各项议案和报告、表决各项决定、提出议案和质询案。

9 、我国人大代表与人民的关系是怎样的?

人大代表是由人民选举产生,必须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并接受人民监督。

10 、我国为什么要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如何坚持和完善这一制度?

(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以来,不断得到巩固和发展,展现出蓬勃生机活力。实践充分证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和实际、体现社会主义国家性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保障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好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

(2)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必须毫不动摇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必须保证和发展人民当家作主,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扩大人民民主,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国家机关既有合理分工又有相互协调,保证国家统一高效组织推进各项事业。

11 、我国的政党制度是什么?它的内容是什么?

(1)政党制度:我国形成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2)内容: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坚持中国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

12 、我国的政党制度为什么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是由国家性质和党的性质决定的,是历史和人民的选择。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实现了从站起来到富起来、强起来的伟大飞跃。要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须坚定不移地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13 、我国的民主党派的地位或作用是什么?

这些民主党派,是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爱国者的政治联盟。各民主党派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参政党。

14 、我国多党合作的基本方针是什么?

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

15 、中国人民政协的地位、工作主题和职能分别是什么?

(1)地位: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简称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机构,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组织。

(2)工作主题:团结和民主。

(3)职能: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的职能。

16 、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义是什么?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它有利于反映民意,集中民智,促进科学民主决策;有利于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和谐;有利于凝聚人心,反对分裂,推进祖国和平统一大业。

17 、我国有多少个民族?我国形成的民族关系是怎样的?民族分布特点又是怎样的?

五十六个民族。形成了相互依存的民族关系。民族分布呈现出大杂居、小聚居、交错杂居的特点。

18 、我国的民族制度是什么?实行这一制度的原因是什么?

(1)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这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2)实行这一制度是尊重历史、合乎国情,顺应民心的必然选择。

19 、我国的民族区城自治制度是如何实施的?

(1)我国民族自治地方分为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三级。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是自治机关,在行使一般地方国家机关职权的同时,依法行使自治权,即根据本地方、本民族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的特点,自主管理本地方、本民族的内部事务。

(2)我国民族区域自治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的自治,各民族自治地方是国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民族自治机关必须服从中央的领导。

20 、什么是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是什么?

(1)含义:我国实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由居民或村民分别选举产生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这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2)组织:城市的居民委员会和农村的村民委员会。

21 、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产生及与居民(村民)的关系是怎样的?

(1)居民委员会成员由居民直接投票选举产生;凡涉及居民切身利益的重要事务,要提请居民会议讨论决定;居民委员会实行办事公开制度,定期向居民会议汇报工作,接受居民监督。

(2)村民委员会成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村民可以通过村民会议等形式,参与本村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决策与管理;村民制定自治章程或村规民约,规范村委会和村民的行为。

22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什么?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23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地位是怎样的?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代表全国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在整个国家机关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

24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地位是怎样的?它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是怎样的?

(1)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它是本行政区域内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

(2)地方国家行政机关、市判机关和检察机关都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也受它监督。

25 、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有哪些?

(1)立法权。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大及其常委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根据宪法和法律行使地方立法权。

(2)决定权。各级人大和县级以上各级人大常委会依据宪法和法律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

(3)任免权。各级人大和县级以上各级人大常委会依据宪法和法律享有对相关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及其他组成人员进行选举、决定、罢免的权力。

(4)监督权。各级人大和县级以上各级人大常委会有权监督宪法和法律的实施,县级以上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权监督本级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工作。

26 、什么是行政机关?我国的行政机关是如何组成的?

(1)含义:行政机关是依据宪法设立的,依法行使国家行政职权,组织和管理国家行政事务的国家机关。

(2)组成:我国行政机关由国务院及其领导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成。

27 、国家行政机关与国家权力机关的关系是怎样的?

国家行政机关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权力机关通过的有关法律、决议和决定。各级人民政府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本级人大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28 、行政机关与人民的关系是怎样的?

人民是国家的主人,行政机关的权力来自人民的授予。行政机关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29 、如何理解行政机关的职权?

(1)根据宪法,我国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主要管理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城乡建设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监察,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2)行政机关层级不同,职权也不同。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我国最高行政机关,统一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30 、如何使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1)从行政机关自身来讲,行政机关享有哪些职权,具体如何行使职权,都必须严格遵照宪法和法律。行政机关要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勇于负责、敢于担当,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怠政。

(2)从外部来讲,为了防止工作人员出现履职不力、监管缺失,失职渎职、徇私枉法等问题,必须加强对行政权的监督和制约,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权责要对等,失责要追究,侵权要赔偿。

31.比较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第四单元 崇尚法治精神

1 、什么叫自由?自由的意义有哪些?

(1)含义:自由主要指人们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依照自己意志活动的权利。自由在法律上的体现,就是我们享有的和正当行使的各项权利。

(2)意义:拥有自由,不仅能增强个人的幸福感,而且能激发每个人的活力,从而推动社会的进步与繁荣。

2 、如何理解自由的限度?

自由不是为所欲为,它是有限制的、相对的。必要的限制是对自由的保护。正如火车有了轨道的限制,才能顺利地行驶;车辆有了红绿灯的限制,才能安全地通行。无限制的自由只会走向自由的反面,导致混乱与伤害。无论现实世界还是网络空间,自由都是法律之内的自由。

3 、法治与自由二者间的关系是怎样的?

二者相互联系,不可分割。一方面,法治标定了自由的界限,自由的实现不能触碰法律的红线,违反法律可能付出失去自由的代价;另一方面,法治是自由的保障,人们合法的自由和权利不受非法干涉和损害。法治既规范自由又保障自由。社会生活中,有边界才有秩序,守底线才能享自由。

4 、从法律意义上理解平等的含义。

在法律意义上,平等具有两层含义:一是同等情况同等对待,比如男女同工同酬、一次选举一人一票等;二是不同情况差别对待,比如老人,儿童、孕妇、残疾人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获得优先权和得到特殊关照。

5 、平等的意义是什么?

平等是人类的崇高理想,是社会发展的永恒主题。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也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原则之一。

6 、如何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这一原则?

(1)任何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等,都一律平等地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各项权利,同时必须平等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各项义务。

(2)我国公民的合法权益一律平等地受到法律保护,违法或犯罪行为一律平等地依法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7 、我们应该如何珍视自由?

(1)珍视自由,就要珍惜宪法和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为此,我们要知晓自己的权利,正确认识权利的价值,积极行使和维护自己的正当权利。

(2)珍视自由,必须依法行使权利,作为公民,应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树立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法治意识。

8 、什么是特权?在现实生活中的表现是什么?

(1)含义:所谓特权,就是法律、制度规定之外的特殊权利。

(2)表现:现实生活中,有的人或只享受权利不承担义务,或利用手中的权力以权谋私,或利用社会关系追逐一己之利,并想方设法逃避法律制裁等。

9 、在现实生活中有哪些不平等现象?这些不平等现象的危害是什么?

(1)现象列举:就业歧视、性别歧视等。

(2)危害:损害了公民的人格尊严,违背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10 、我们应该如何践行平等?

(1)反对特权。每个公民都应平等地承担法律规定的义务,不得享有不受法律约束的特权。

(2)平等对待他人的合法权利。我们要以法律为基本的行为准则,平等地对待所有成员,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

(3)敢于抵制不平等的行为。面对一些不平等现象,我们不能听之任之,应据理力争,必要时依法维权。

(4)需要每个公民把平等原则落实到日常的生活、学习和工作中。我们要增强平等意识,努力践行平等,共同建构平等有序的社会制度。

11 、什么叫公平?它的内涵及具体要求是怎样的?

(1)含义:通常指人们基于一定标准或原则,处理事情合情合理,不偏不简的态度或行为方式。

(2)内涵:包括权利公平、规则公平、机会公平等。

(3)具体要求:权利公平,要求每个人依法平等参与社会活动;规则公平,要求每个人受到行为规范的约束;机会公平,要求社会为每个人提供同等的发展机会和条件。

12 、公平的意义或作用是什么?

(1)公平是个人生存和发展的重要保障。公平不仅能保证个人应得的利益,使个人获得生存和发展的物质条件,而且能让人感受到尊严,从而激发自身潜能,提高工作效率。

(2)公平是社会稳定和进步的重要基础。公平有利于协调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缓和社会矛盾,减少社会冲突,维护社会秩序,保证社会的长治久安。公平有利于营造更好的竞争环境,创造更多的社会财富,推动社会持续发展。

13 、怎样的行为是正义的行为?

一般而言,正义行为都是有利于促进社会进步、维护公共利益的行为。

14 、正义在现实生活中有怎样的价值或力量?国家或政府应该怎样维护正义?

(1)价值或力量:①正义是法治追求的基本价值目标之一。②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重要价值。③正义是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它有利于恰当地调整和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充分发挥人们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有利于营造和谐、稳定、安宁的社会环境,为社会发展注入不竭的动力。

(2)国家或政府维护正义要做到:①依法保障人们的正当权利,使受害者得到救济、违法者受到惩罚。②要求人们分辨是非,惩恶扬善,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要求人们对弱者给予必要的扶助,以保证其有尊严地生存。③制定正义的制度,使社会弱势群体,能获得基本的生活保障,得到社会的关爱。④出台体现正义原则的法律法规,使之成为维护正义的有力保障。⑤采取一系列措施,切实维护和实现社会正义。

15 、如何把公平从美好的愿望转化为现实?

(1)公平从美好的愿望转化为现实,离不开我们每个人的积极参与和不懈努力,需要我们在生活中追求公平,捍卫公平。

(2)个人维护公平。面对利益冲突,我们要站在公平的立场,学会担当,以公平之心为人处事。这样才能赢得他人的信赖与尊重,形成有利于我们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遇到不公平的行为时,我们要坚守原则立场,敢于对不公平说“不”,采用合理合法的方式和手段,谋求最大限度的公平,努力营造一个公平的环境。

(3)制度保障公平。对于立法而言,在规定权利义务、分配社会资源时,要公平地对待每个人,保障每个人得到他应得的;对于司法而言,在解决纠纷、,化解矛盾时,要公平地对待当事人,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

16 、如何守护正义?

(1)期盼正义、实现正义、维护正义,是我们的共同心声。我们要做有正义感的人,以实际行动建构正义的大厦。

(2)个人守护正义。守护正义需要勇气和智慧,面对非正义行为,一方面要敢于斗争,相信正义必定战胜邪恶;另一方面要讲究策略,寻找有效的方法,做到见义“智”为。

(3)司法维护正义。司法是捍卫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机关必须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遵循诉讼程序,平等对待当事人,确保司法过程和结果合法、公正。为了实现司法重义,国家积极推进以司法公正为核心的司法改革,要求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司法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4)实现公平正义,是国家、社会和全体公民的共同责任。让我们从点滴事情做起,携手共进,共建共享公平正义的美好社会。

本文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公民履行兵役义务的主要形式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