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做信用贷款(普惠金融),求个组名和口号。 我是做信用贷款(普惠金融),求个组名和口号。

  农村金融时报-农金网湖南讯(通讯员周彪林)株洲农商银行深耕本土,做实普惠金融,服务地方经济,在不折不扣落实“党建共创,金融普惠”行动中彰显农信本色,在农信系统与地方经济共生共荣新格局新业态的构建中显示责任担当,积极作为,自身实力不断增强,服务质效不断提升,服务范围、服务对象不断扩大。截止2020年12月末,该行各项存款余额共计170.55亿元,较年初净增13.02亿元;各项贷款余额100.28亿元,较年初净增15.42亿元;信贷客户数18368户,较年初净增6410户,其中:个人客户17864户,较年初净增6275户;企业客户504户,较年初净增135户,有力支持了地方经济发展。

  暖企惠企有准度。2020年疫情发生以来,株洲农商银行积极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进一步优化信贷投放安排,加大对民营、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

  为及时响应企业信贷需求,疫情期间,该行深入推进“暖春行动”,开展“百名行长进千企”“百家企业签约活动”,全行下沉工作重心,逐一走访27个产业园区、52个专业市场、43个商会协会,上门对接企业2850家,其中走访芦淞区产业园区3个、专业市场21个、商会协会9个、企业762家,加强惠企政策宣传,实行“一对一”主办行服务,为企业量身制定融资方案,同时结合走访情况,组织了2期“暖春行动”助力复工复产金融服务签约仪式,现场与50家中小微企业签约,贷款意向金额7.72亿元;与株洲市工商联、市女企业家联合会联合召开了1期女企业家对接座谈会。

  共享共建有温度。株洲农商银行深化四级共建。行党委与荷塘区、芦淞区、天元区等政府洽谈“党建共创 金融普惠”事宜,与市公交公司签订“党建共创、金融普惠”协议,结合党建共创,共推普惠金融;党支部与市国资委、市女企业家联合会、乡镇(街道)党委签订协议29份(其中芦淞区8份),与行政村(社区)签订协议253份(其中芦淞区80份),覆盖率100%;建成村级助农金融服务站104个、党员服务站35个;与社区联合开展党建共创活动427余场,参与人员达到6.7万人次;授信客户1.1万户,金额36亿元。为抗击疫情,该行还第一时间向市红十字会捐赠106万元,全部用于支持全市疫情防控工作,开业以来累计向社会扶贫、爱心助学捐助善款450万元,传递了农商银行的温度和情怀。

  同时,该行推进网格化管理,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网格化管理工作方案》,初步构建了“分级管理、层层履责、责任到人、横向到表、纵向到底、纵横交错、全面覆盖”的网格化管理体系,逐步融入政府基层治理体系;成立了普惠金融工作办公室,以政府划定1010个网格为基础,按照“定格、定员、定岗、定责”四定原则,落实了网格管理员、网格协管员、网格监督员和联点党员。截至12月末,该行组织网格营销2160次,走访客户51832户,采集信息23407余户。

  金融支持有速度。株洲农商银行全力支持小微企业复工复产,满足企业多元化融资需求。

  一是立足特色金融供给,为受困企业量身打造“防疫贷”“开工复产贷”“消费战疫贷”等利率优惠贷款产品,为行业协会会员定制“商会会员贷”“巾帼贷”等专属信贷产品,加快投放“电商贷”“税易贷”“订单贷”等产品。

  二是竭力满足居民金融需求,提升城市烟火气。该行创新了“地摊闪贷”、个体工商户@贷等,活跃市场氛围;研发了“电梯贷”、“社保贷”、公积金组合贷等产品,满足民生需求。

  三是引入线上系统,加快融资速度。3月份,该行开通上线“福祥e贷”,引导客户线上自助申贷、审批及放款;10月29日,推出纯线上贷款产品——“株洲快贷”,以全线上秒批、秒贷为优势,帮助普惠群体降低融资成本,提升融资效率。截至12月31日,该行累计发起申请16070笔,签约客户3259户,累计用信客户2622户,累计用信金额14743.20万元。

  纾困减负有力度。株洲农商银行针对受困客户,专门制定《株洲农村商业银行关于疫情期间全力支持复工复产提供金融服务信贷支持操作指引》,进一步简化业务流程,放宽续贷期限和利率,对满足条件的贷款应贷尽贷,对存量客户申请延期的应延尽延。在合理下调企业贷款利率的同时,进一步规范信贷融资各环节收费与管理,推进融资成本不断下行。全年新放贷款利率基本定价较去年同期减少0.74个百分点。全年累计办理延期还款、展期、无还本续贷139户,金额15.19亿元(其中芦淞区32户,金额2亿元);为1317户贷款客户减费让945万元。

  特色服务有深度。株洲农商银行在辖内7家支行试点服饰产业、小微企业、个体商户等特色支行建设,推行具有产业特色、群体特色、产品特色的一站式综合金融服务,流程更加优化,服务更加便捷,开通了小微企业绿色服务通道,高效启动企业开户及信贷业务调查、审批、放款等相关环节,做到全流程上门服务和限时办贷服务,贷款审批放款最短至2个工作日完成,建立节假日业务应急机制,对贷款业务各节点实施并行作业,保障不间断审贷、放款审核等金融服务,增强了小微企业体验感和获得感。

  株洲农商银行正坚定的走在普惠金融发展道路上,始终坚持把普惠金融作为战略转型的重点方向,扎实、深入、持久地开展“党建共创、金融普惠”行动,推动普惠金融成为全体员工的信仰和自觉行动,不断增强主动性、创造性,构建普惠金融工作格局,弘扬普惠金融文化价值,努力建设有温度的百姓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课题组/文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完善金融市场体系,发展普惠金融。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在《全面深化金融业改革开放 加快完善金融市场体制》一文中强调,要构建更具竞争性和包容性的金融服务业。近年来,金融改革取得积极成效,多层次、竞争性金融组织体系基本形成,金融服务覆盖面和渗透率不断扩大。同时也应该看到,金融发展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金融需求还存在一定差异,农村地区,特别是贫困地区金融需求尚未充分满足;小微企业融资环境尚未根本改善。今后一段时期,发展普惠金融,让金融改革与发展的成果更多更好惠及所有人群、所有地区,是我国金融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

一、普惠金融的含义和特点

普惠金融或包容性金融(Inclusive Financial System)概念最早由联合国提出。联合国在将2005年确定为“国际小额信贷年”时,呼吁建立“普惠经济部门”(Inclusive Economic Sector),意指“将所有人,无论国籍、城乡、地区,都纳入经济增长轨道,公平分享经济增长成果”。在普惠性经济部门概念下,联合国又提出了“普惠金融”概念,即让所有人都享受金融服务的实惠。

普惠金融的基本目标,是在健全的政策、法律和监管框架支持下,建立一整套关联的金融机构,共同为所有阶层人群提供合适的产品和服务。一般来说,普惠金融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特征:一是每一个家庭和企业都能以合理价格获得储蓄、信贷、支付、租赁等内容广泛的金融服务。二是拥有健全的机构、合理的内控系统、行业执行标准、市场监督机制,以及在需要时合理的审慎监管。三是以财务和机构的可持续发展作为长期提供金融服务的手段。四是多样化的金融服务提供者,并在任何可行情况下,为客户提供价格合理且种类多样的金融服务。

二、金融改革和发展的不断推进为普惠金融发展奠定了基础

尽管发展普惠金融在中央文件中被首次正式提出,但实际上多年的金融改革和发展,我国发展普惠金融已具备了较好基础。

(一)金融机构改革与发展成效显著,多层次、竞争性金融组织体系基本形成

推动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等金融机构改革,其健康状况、经营规模和支农支小能力大幅提升。降低金融市场准入门槛,发展新型、微型金融机构。截至2012年末,全国共有250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起设立了新型农村金融机构939家,其中村镇银行876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累计吸引各类资本571亿元,存款余额3066亿元,各项贷款余额2347亿元;累计设立小额贷款公司6080家,实收资本5146.97亿元,贷款余额5921亿元。通过不断丰富基层金融组织体系,对缓解农村、中小企业融资难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加快,金融服务覆盖面和渗透率不断扩大

面向“三农”和中小微企业的金融产品及服务日益丰富。针对普惠金融的需求特点,各地金融机构积极探索扩大抵押担保范围,运用微小贷款管理技术,扩大小额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的覆盖范围,涌现出一批较有影响、可复制的支农支小金融产品和服务。如针对地方特色产业,开发的产业链信贷产品;针对农村抵押担保品不足开展的集体林权抵押贷款、大型农机具抵押贷款;一些地方和金融机构结合农村土地流转探索开展农民承包土地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贷款试点,并取得积极进展;针对农业产业的弱质性,创新“信贷+保险”产品;针对农村合作组织特点,探索“合作社+农户”、“公司+农户”、“公司+专业组织+农户”等多种信用支持方式。

涉农企业、小微企业融资渠道日益多元化。通过发挥股票市场、债券市场的融资功能,优化直接融资环境,有效拓展涉农企业多元化融资渠道。截至2012年末,共有180家涉农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了449只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共募集资金3973.2亿元,余额1970.7亿元,股票市场农业板块也不断扩大,中小企业板、创业板市场相继推出,风险资本对农村领域的投资也持续扩大。

(三)金融基础设施逐步完善,基础性金融服务便利性不断增强

农村支付结算覆盖范围不断扩大,服务空白乡镇基本消除。通过组织推广适应农村需求的非现金支付工具和终端,开展支付结算特色服务,有效延伸了支付覆盖面,极大便利了农村支付活动。农民工银行卡有效满足了资金汇兑、存储等金融需求;截至2012年末,助农取款服务点合计超过66万个,覆盖行政村超过40万个,消灭金融服务空白乡镇70%以上,全国有3万多家农村金融网点接入农信银支付系统,实现了全国联网通存通兑。

信用体系建设和金融生态环境显著改善。动产融资登记系统有效扩大了中小企业融资的抵押品范围;集中统一,覆盖农村企业、个人和中小企业的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基本建立,截至2012年末,全国共有1.48亿多农户建立了信用档案,其中8524万农户得到贷款。各类“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不断涌现,“守信受益、失信惩戒”的信用激励机制初步形成。

(四)政策扶持方式日益优化,以正向激励为核心的扶持政策体系初步建立

2003年以后,政府积极转变政策扶持方式,把对“三农”和小微企业的直接补贴转变为引导涉农金融机构服务“三农”小微企业,逐步形成了以正向激励为核心的扶持政策体系。

在财税政策方面,通过实施农村和小微企业金融奖励补贴、呆账核销、税收优惠和减免监管费用等扶持政策,提高金融机构服务“三农”和小微企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2003年,推动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过程中,对试点地区农村信用社给予税收减免的优惠政策;对农村金融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按3%征收营业税。对农户小额贷款业务直接进行税收减免,对所有农村合作金融机构5万元以下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并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收入。

在金融政策方面,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三农”和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明确提出银行业金融机构“三农”、小微企业信贷增速高于全部贷款增速,增量高于上年同期的要求,并对达到要求的中小金融机构继续执行较低的存款准备金率,目前,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存款准备金率比大型商业银行低6个百分点,其中资产规模小、涉农贷款比例高的机构比大型商业银行低7个百分点,新增存贷比超过70%的县域法人金融机构准备金率可再低于同类金融机构1个百分点。对“三农”和小企业信贷实施差异化监管,鼓励大型银行设立专门的“三农”事业部和小企业融资部门,对涉农贷款和小企业贷款风险实行单独计量和考核,并将其和央行再贷款等政策挂钩。

三、普惠金融发展面临的新挑战和新机遇

尽管多年的金融改革为发展普惠金融奠定了基础,但毋庸讳言,由于天生的弱质性和体制机制障碍等多种因素,目前农村、小微企业等基层金融服务体系仍较为薄弱,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普惠金融发展仍是今后一个时期我国金融改革的重要任务。

(一)农村金融仍是我国金融服务的薄弱环节

农村金融业务效益低、风险高,金融机构服务农村的内生动力不足。农业比较效益较低导致农村金融资本回报率低,同时在农村地区提供金融服务的成本较高,一些地区仍不同程度地存在资金外流现象。与农村金融相关的配套政策措施还不完善,投资环境、司法环境、信用环境、公共基础设施等建设尚未完全到位,担保公司、资产评估公司、信用评级公司等中介服务型机构仍较为缺乏,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村金融改革和创新。

农村抵押担保品缺乏,农村地区“贷款难”和“难贷款”的问题并存。发达国家或地区经验表明,农地金融在农村金融市场中占较大市场份额,完整的土地产权是支撑农业生产经营者资信的关键因素之一。在我国当前的土地管理制度下,金融机构只能将法律法规不禁止、产权归属清晰的资产作为贷款抵押物。农村产权改革、农村资源信息登记、资产评估以及市场流转等相关配套条件还不完善,总体上制约着农村金融发展的规模和速度。

农村金融市场竞争还不充分,贷款难、贷款贵的问题仍然存在。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准入还不够合理,村镇银行设立一方面面临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起动机不足,另一方面其他投资者发起设立又面临一定限制,部分地区农村信用社等少数金融机构仍处于市场垄断地位,农民贷款的议价能力较弱,利率普遍较高。

农村基础金融服务广度和深度不够,与农村居民的需求还存在较大差距。农村地区金融机构网点布局还不够合理,支付结算品种和渠道还比较单一,农村居民仍难以享受与城市居民同等便利的存取款和支付结算等基础金融服务。

(二)小微企业融资仍面临诸多困境和约束

小微企业融资面临信息不透明、交易不经济和风险不确定因素的制约。我国经济体制仍处于转轨阶段,经济结构也在不断变化,小企业自身也面临更大的结构转型压力,银行对大企业、大项目的偏好,更容易产生信贷市场上对小企业资金供给的挤出效应。尤其是在宏观环境变化和政策偏紧时期,小企业信贷供求矛盾也会变得更为突出,资金可得性进一步下降,融资上会更加依赖高风险的非正规金融,利率也会进一步提高。

面向小微企业的金融机构仍较为缺乏,资本市场、风险投资等直接融资渠道不畅。银行对小微企业服务的压力仍然不足,同时资本市场中直接服务于小企业的场外市场建设滞缓,直接债务融资渠道也有待进一步拓宽。

政策配套措施还需进一步完善。相关法规体系、财税扶持政策、风险分担机制、信用体系建设等配套政策方面仍存在一些不足。仍缺乏和中小企业促进法相对应的高层次协调机制,财税扶持政策和风险分担机制有待进一步落实,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分散难以全面归集。抵押担保手续繁琐、费用较高。

四、进一步深化金融改革,促进金融包容性发展的政策思考

未来一个时期,进一步深化金融改革,需要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通过公平准入和监管、鼓励创新、完善配套政策支持等途径,健全金融市场体系,努力构建一个充分竞争、包容性强的普惠金融体系,为改善“三农”、小微企业等薄弱环节的金融服务创造更好的金融环境。

(一)构建多层次、多样性、适度竞争的金融服务体系

鼓励大、中型金融机构加大对经济社会发展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大、中型金融机构从国家发展战略和自身长远发展的角度考虑,承担更多社会责任,做好“三农”金融服务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不断扩大金融服务的覆盖面和渗透率,满足“三农”和小微企业日益增长的金融需求。

统一市场准入规则,支持民间资本进入金融服务业,发展微型金融机构。金融业作为竞争性的服务行业,应该按照三中全会确定的“负面清单”的准入制度和扩大服务业开放的要求,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废除对非公有制经济各种形式的不合理规定,消除各种隐性壁垒,为各类投资主体准入提供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充分发挥小微金融机构在从事微型金融服务中贴近基层、链条短、信息对称的优势,降低对抵押、担保的要求,从而缓解农村金融抵押、担保不足的问题。

有序发展合作金融,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供销社规范开展信用合作。力争为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村规模化经营主体提供专业化的金融服务。

(二)加快面向“三农”和小微企业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

创新符合现代农业发展需要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结合传统农户与现代农业中农业产业化企业、现代农业科技、农田水利建设等对金融需求的差异性,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满足不同主体对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差异化需求。

充分运用风险缓释机制,创新符合农村特点的抵押担保方式和融资工具,灵活多样地开展多种形式的抵押担保贷款。大力推广林权抵押贷款、大型农机具抵押贷款、订单农业与供应链融资、涉农直补资金担保贷款、信贷+保险(如订单+保单+信贷、订单+保单+期货+信贷)等成本低、可复制和可持续的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业务试点。

继续发挥股票市场、债券市场的融资功能,优化直接融资环境,规范发展民间金融,有效拓展小微企业多元化融资渠道。进一步扩大小微企业发行股票及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的规模。

(三)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支付体系建设,提升农村地区和贫困地区金融服务现代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基础性金融服务的可得性和便利性。在存、取、结算、政府直接支付等方面,使农村和城市一样享受多渠道、低成本、广覆盖的基本金融服务。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完善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应加快整合小企业信用信息,大力发展电子化的高效动产质押登记系统,修订会计审计标准,完善破产法规等市场退出制度,全面优化小企业金融生态,推动小企业融资便利化。

(四)完善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的政策体系

继续以正向激励为主,完善以财政、税收、货币、监管和产业政策有机结合的长期化、制度化的农村金融和小微金融政策扶持体系,形成稳定的政策预期。将税费优惠、财政资金支持、风险拨备、呆坏账核销等支持政策真正嵌入差异化监管制度,鼓励银行将基层机构的薪酬与小企业贷款利润挂钩,扩大基层机构贷款审批权,鼓励银行单独设立小企业贷款风险和利润考核体系,或小微企业贷款专营机构。

(五)注重完善普惠金融的风险防范和化解机制

进一步健全金融监管体系。研究建立中央、地方两个层面权责对等、分工合理的金融管理体制。落实地方政府“谁审批、谁监管”和风险处置责任,明确监管目标和手段。探索差异化的监管技术和制度,坚持农村金融创新与监管的协调发展。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完善金融机构市场化退出机制。通过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一方面起到对小微金融机构增信和保护存款人的作用,一方面能够强化对小微金融机构风险约束,防范系统性风险。关注企业的互联互保、高杠杆率,涉足民间借贷投资等金融活动,推动民间金融的阳光化和规范化发展。

2020年9月国务院授权人民银行等七部委下发了《江西省赣州市、吉安市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赣州正式获批创建国家级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随后,赣州市制定《赣州市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并确定上犹县为普惠金融“信用赣州”创建试点县。恰逢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发展农村数字普惠金融”并支持市县构建域内共享的涉农信用信息数据库,为县域普惠金融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依据。上犹县坚持“做示范、勇争先”的目标定位,紧密围绕全市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积极抢抓普惠金融发展机遇,应势而动、顺势而为,突出党建示范引领,依托数字信息技术,着重围绕金融信用体系和支付体系建设开展探索,初步形成了一套可复制和推广的“党建+信用体系”普惠金融发展模式。

一是突出党建引领,全方位增强组织保障。党的领导是我们最大优势所在。突出党建引领,是上犹县普惠金融改革取得较好成效的“关键密钥”。上犹县将普惠金融改革工作纳入县委全面深化改革重点改革事项,主要领导牵头成立领导小组,分管领导牵头组建工作专班,各乡(镇)、成员单位和驻县金融机构建立对接服务小组,村、社区明确工作联络员,在全县编制了一张政府部门、金融机构、乡镇村居三向联动的工作推进网络。充分依托党建引领作用,将普惠金融改革与基层治理相结合,融入乡村夜话、乡风文明建设等基层治理活动,发挥党员干部在群众中的示范带动,有力推动了全县普惠金融改革建设向基层末梢延伸拓展,较好破解了金融机构“单打独斗”“不易得到群众信任”的尴尬局面。

二是夯实信用基础,立体式提升服务体验。加强信用体系建设,是实现普惠金融持续发展的重要支撑。上犹县通过不断加强信用数据的归集,全面夯实信用体系建设基础。先后建立了企业、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有效破解了信用信息分散、银企信息不对称两大症结难题。采取政府牵头的组织方式,在依法依规、确保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发挥大数据中心平台作用,按照共建共享原则,将行政部门和金融机构各自掌握的信用信息归集整合,探索建立了信用信息分类管理机制。如上犹县在全省率先开展的个人政务信用信息(如林地、田地、税务、不动产等)归集工作,已累计完成10个大类、56个数据种类、584个数据项共计30余万条政务信用信息归集。同时,运用人民银行农村经营户信用信息联网核查机制,搭建了线上信息查询通道,金融部门与银行机构在取得个人授权的前提下,即可组合生成企业或个人信用信息专项报告,成功实现将滞留在政府部门(单位)的信用信息转化为企业或个人可用的信用资产。

三是坚持支付赋能,系统性破解症结难题。结合全省移动支付便民工程引领县创建工作,借助中国银联优势,首创性在国家级支付平台“云闪付”上开发打造了“上犹智慧金融”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目前已升级成为“赣州智慧金融”服务平台。该平台依托企业和个人两个基础信用信息库,通过嵌入信息查询、融资对接、数据填报和信用评价等主要功能,搭建起了政府、银行、企业(个人)三方信息对接共享的“线上桥梁”,实现金融信贷业务线上无缝对接。该平台的运用,既有效推动了全县移动便民支付系统建设,也能够实现企业和个人提供信贷需求发布、银行接单授信等融资撮合服务,同时,更为银行机构提供了金融风控、信用评估、信贷挖潜、资质培育等数据支持,进一步提高了企业和个人融资可得性、便利性和满意度。

经过一年来上犹县“党建+信用体系”普惠金融发展模式的试点和全市的推广运用实践,助推了赣州市普惠金融改革工作走深走实,主要体现在“三个全覆盖”和“四个大提升”。

“三个全覆盖”一是打造了普惠金融服务“两中心(普惠金融服务中心和普惠金融企业服务中心)、三站点(乡镇金融便民服务点、行政村普惠金融服务站、社区普惠金融服务站)”,“线上+线下”金融服务渠道实现城乡所有村(居)全覆盖。二是采取“政府推介、银行主导、银联补贴”三方合作模式,大力推动移动便民支付场景建设,农村移动便民支付场景实现了城乡所有村(居)全覆盖。三是通过自编教材和专题培训等,开展常态化的金融知识宣传教育,实现了国民金融教育工作城乡所有村(居)全覆盖。

“四个提升”:一是促进提升资金回流能力,2022年5月,全市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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