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散外跨楼梯下是否可以建配电线路三跨隐患治理间室?

4.1.1各分期间关系

1-1分期在地面上相对独立,与其他分期脱开。但地下设施应与其他分期合理连接。

1-1地下车库与1-2商区地下车库,应在负二层通过6~7米宽涵洞相连接,以便小轿车在两个车库间通行。该涵洞应注意与上部市政道路的关系。

1-1地下车库与1-3住区车库,应在负二楼直接连通,合为一个大的车库。应注意人防设施、设备管线、消防疏散的合理连接。

1)在方案总平面布置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和完善,尤其要根据场地高差、朝

向、景观等方面的情况仔细进行设计;

2)设计深化需保证建筑间距和空间的舒适度;

3)车行道和消防扑救场的设置需综合考虑景观的布置,做到对景观影响最小;

4)地块西侧布置临时垃圾收集点,详见附件1 ;

1)在方案的基础上结合原有地形地貌,进一步分析各个局部的高差,减少挡土

墙的设置,减少挖方量;

2)合理控制正负零零与车库顶板高差。该高差需满足无台阶入户,无障碍设计,

场地排水顺畅,尽多的绿地,和足够的面层铺装厚度,共四方面的需求;

3)车库顶板的设计要结合景观的处理,其绿化区的覆土厚度按平均1.5米设计。

1.5米的厚度可以通过堆坡或花池的方式来实现。

1)雨、污水管网与市政雨污管网接驳口,按提供的市政规划控制管网图就近接

驳;对地表雨水有可能直接流向建筑时应考虑截水措施,所有雨水管路按回


湖建发〔20203

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

湖州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通病防治规定》的通知

各区(县)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我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规范房屋建筑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我局研究制定了《湖州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通病防治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湖州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通病防治规定

第一条  为提高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控制并减少房屋建筑工程质量通病,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以下简称通病防治)工作,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的房屋建筑工程。

第三条  本规定是结合本地区房屋建筑工程实际情况,对质量通病进行有效控制的技术措施,本规定相关技术措施(附件1)涉及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建筑给排水、建筑电气、通风与空调、建筑节能等分部工程以及钢结构、装配式建筑、燃气管道、防渗漏等通病防治专篇。

第四条  工程在设计、施工和监理等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本规定;若存在更高标准规定时,应按照更高标准执行。

第二章  相关责任主体职责

第五条  建设单位应牵头通病防治的组织实施,参建各方质量责任主体应按各自职责履行本通病防治规定。

建设单位不得随意压缩工程建设的合理工期,通病防治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应列入工程造价。

建设单位应在勘察设计和开工前分别向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下达《工程质量通病防治设计任务书》(附件2)、《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施工任务书》(附3)。

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应组织论证由施工单位编制的《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施工方案》,批准根据论证意见修改并经监理单位审查的《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施工方案》后报送至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并在施工过程中督促落实。

在保修期内发生工程质量投诉的,建设单位应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查明原因并负责妥善解决质量问题或纠纷。

第六条  设计单位应根据《工程质量通病防治设计任务书》,优化设计深度和可靠度,对易发生质量通病的部位应进行细化设计,用节点构造详图予以明确。

施工图设计文件完成后,设计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质量通病防治设计总结报告》(附件4),在施工图设计文件会审时将通病防治的设计措施和技术要求向相关单位进行设计交底。

设计单位应参与由建设单位组织的《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施工方案》的论证。

第七条  施工图审查单位应结合《工程质量通病防治设计总结报告》,加强对与通病防治有关的设计措施和技术要求的审查,深度、可靠度不够或构造详图不明确的不予通过施工图审查。

第八条  施工单位应在项目开工前根据《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施工任务书》认真编制《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施工方案》,方案应根据工程实际覆盖本规定相关分部及专篇。

施工单位应参与由建设单位组织的《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施工方案》论证,根据论证意见及时修改完善方案并报监理单位审查和建设单位批准。

施工单位应根据批准后的《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施工方案》对分包单位、作业班组进行技术交底,实施中严格执行样板先行和举牌验收制度,即样板未经验收通过不得展开大面积施工;方案涉及的样板验收、隐蔽工程和工序检验应留存验收人员现场举牌验收的影像资料,举牌内容应包括工程部位、工序名称、验收人员姓名、检查结论等。

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总结质量通病防治实施情况并完成《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施工总结报告》(附件5),由监理单位签署评估意见并经建设单位确认后,报送至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第九条  监理单位应参与论证并审查根据论证意见修改完善的《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施工方案》,对通病防治提出具体要求和监控措施,并列入《监理实施细则》。

对方案涉及的部位或工序,监理单位须加强旁站和巡视,并认真做好样板、隐蔽工程和工序检验的质量验收工作。

工程完工后,监理单位应在施工单位的《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施工总结报告》签署评估意见。

第十条  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资质、管理体系应满足相关要求。

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检测合同、委托单、原始记录、检测报告应按年度统一编号并具有唯一性标识。

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应加强对见证取样、送检程序、规范检测、样品处置等的管理。

第三章  主管部门职责

第十一条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将通病防治列入重点监督内容,对施工图设计文件会审和《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施工方案》论证进行监督并做好书面记录。

第十二条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在日常监督和竣工验收等环节,对相关责任主体是否严格落实《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施工方案》,是否按规定留存举牌验收影像资料,是否严格完成《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施工总结报告》等进行监督。

第十三条  各区县建设主管部门应根据本规定编制完善相关技术措施的图集、图例,有效提升本规定的实际应用。

第十四条  各区县建设主管部门严格督促建设各方主体落实本规定要求,对落实不认真或违反本规定要求的,应责令及时整改,情节严重的,应给予停工、通报、不良信息认定等严肃处理。

第十五条  各区县建设主管部门应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严格规范监督执法行为,对在通病防治工作中履职不到位的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本规定202031日起施行。《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湖州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规定〉的通知》(湖建发〔2011228号)同时废止。

附件:1房屋建筑工程通病防治技术措施

2工程质量通病防治设计任务书

3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施工任务书

4工程质量通病防治设计总结报告

5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施工总结报告

房屋建筑工程通病防治技术措施

1.1 止水帷幕漏水防治

1.1.1 高压旋喷止水帷幕施工过程中应根据不同地层严格控制提升速度,砂层提升速度一般不大于10cm/min;对承压水头过大的地层,减小水泥浆的水灰比,施工时应将喷头降到孔底,待孔口返浆后再开始提升喷射注浆。

1.1.2 水泥搅拌桩止水帷幕施工前应平整硬化施工场地,过程中严格控制桩基垂直度,放慢提升速度并及时进行复喷复搅。

1.1.3 地下连续墙止水帷幕槽幅工字钢接头处设置塑料泡沫或回填砂袋,用刷槽器刷槽,成槽后应严格清渣,应采用优质泥浆置换和悬浮槽底泥渣。

1.2 桩身断裂及损坏防治

1.2.1 高强预应力混凝土管桩施工前应将地下障碍物清理干净,尤其是桩位下的障碍物,必要时用钎探检查;桩身弯曲超过规定(L/1000)或桩尖不在桩纵轴线上的不得使用。

1.2.2 在打桩过程中如发现桩不垂直应及时纠正,桩锤击或压入一定深度发生严重倾斜时,不得采用移架方法来校正;接桩时,要保证上下两节桩在同一轴线上,接头焊接必须严格按设计和规范要求执行;土方开挖时严禁机械对桩身的碰撞,桩头有明显机械碰撞痕迹的应详细记录,并进行桩身完整性检测验证。

高强预应力混凝土管桩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控制布桩密度,对桩距较密部分的管桩可采用预钻孔沉桩方法(钻孔孔径约比桩径小50100mm,深度宜为桩长的1/31/2,先引孔后再施打管桩)以减少挤土效应。

1.3.2 压桩施工时应设置观测点,定时检测桩的上浮量及桩顶偏位值,设置一定比例的观测点对已完成的管桩进行桩顶标高监测并做好记录。

1.3.3 发现有桩身上浮现象时,应采用复打或复压措施。

1.4.1 高强预应力混凝土管桩施工场地应平整并硬化,在较软的场地中应适当铺设道渣或采取其他必要的措施提高地基承载力,防止桩机在打桩过程中产生不均匀沉降。

1.4.2 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控制好桩身垂直度,重点应放在第一节桩上,垂直度偏差不得超过桩长的0.5%,沉桩时宜设置经纬仪或线坠在两个方向上进行校准。

1.4.3 制定合理的施工顺序,桩基施工后的孔洞应及时回填。

1.4.4 桩基施工后应在停歇期后再进行基坑开挖施工,基坑开挖应分层均匀进行,必须加强基坑支护措施,防止因土体对桩的侧压力而引起管桩倾斜或折断。

1.5 桩承载力(岩土)达不到设计要求防治

1.5.1 高强预应力混凝土管桩正式施打前,可在正式桩位上进行工艺试桩,以了解管桩施工情况,验证桩锤或压桩设备选择合理性,确定收锤标准或终压标准;设计有要求时,施工前应根据设计要求进行承载力试验。

1.5.2 当桩端持力层为遇水易软化的风化岩(土)层时,桩尖应采用封口型,桩尖焊接应连续饱满不渗水,并对管桩进行封底混凝土施工。

1.6 钢筋笼上浮防治

1.6.1 钻孔灌注桩(包括旋挖桩、冲孔桩等)混凝土灌注过程中严控导管居中,在提升时防止导管挂带钢筋笼。

1.6.2 控制混凝土的初凝时间,混凝土的初凝时间应考虑气温、运距及灌注时间长短的影响,一般混凝土的初凝时间应控制在不小于正常运输和灌注时间之和的两倍。

1.6.3 控制混凝土灌注时的导管埋深和混凝土的上返速度。为防止钢筋笼上浮,混凝土浇灌面上升至钢筋笼底以上3m后不宜继续浇灌,待拆管至钢筋笼底以上1m后继续浇灌。

1.7 桩底沉渣过厚防治

钻孔灌注桩(包括旋挖桩、冲孔桩等)开始灌注混凝土时,导管底部至孔底距离控制在30-40cm,应有足够的混凝土储备量,使导管一次埋入混凝土内1m以上。混凝土灌注过程中,导管埋入混凝土深度宜为2-5m,严禁将导管提出混凝土灌注面,并应控制提拔导管速度;灌注过程中应不断测定混凝土面上升高度,并根据混凝土的供应情况来确定拆卸导管的时间及长度。

1.7.2 混凝土灌注必须连续施工,并严格控制每车混凝土的坍落度,每根桩的灌注时间应按混凝土的初凝时间控制。

1.8 钢筋笼保护层厚度不足或露筋防治

1.8.1 钻孔灌注桩(包括旋挖桩、冲孔桩等)钢筋笼箍筋或加强筋上应设置混凝土保护层垫块。

1.8.2 钢筋笼宜分段孔口安装,长钢筋笼一次安装时,应采取措施避免钢筋笼变形。

1.8.3 钢筋笼应对孔中心安放,并确保最小保护层厚度,安放完成后宜与钢护筒焊接固定。

2.1 降板吊模移位、胀模防治

2.1.1 模板工程卫生间等降板处,采40×40mm 角钢或槽钢焊接成型模板,在板筋绑扎完成后安装固定。

2.1.2 高低跨吊模处,严禁使用砖块、木方穿底做临时支撑,应用混凝土垫块,以减小沉箱渗漏隐患。

2.2 门窗洞口模板变形、移位防治

2.2.1 模板工程应采用定型钢制门窗洞口模板,保证门、窗洞口的位置及尺寸准确。

2.2.2 注意洞口模板下要设排气孔,洞口模板两侧均利用双面胶粘贴海绵条,以防止漏浆;浇筑混凝土时从窗两侧同时浇筑,避免窗模偏位。

2.3 楼板厚度尺寸偏差超限防治

2.3.1 模板工程非厨房、卫生间、阳台现浇板板厚,采用圆形预制混凝土块,间距1.8m,呈梅花形布置,混凝土浇筑平仓时作为混凝土上板厚的控制标志;中心应预留Ф10 圆孔,然后用扎丝与板筋固定,并在模板上用油漆标记。

2.4 墙、柱阴阳角形成下脚烂根、漏浆防治

2.4.1 模板工程严格按照施工方案安装穿墙螺杆,离地200mm 设置第一道螺杆,离梁底200mm设置一道螺杆,下面三排要用双螺帽。

2.4.2 模板拼缝处应贴海绵条并用木方压实,木方间距为200mm 并符合方案要求。

2.4.3 阳角部位采用端面硬拼,用钢管扣紧,再用木楔挤紧,从而保证阳角方正。

2.4.4 为防止根部漏浆形成烂根,采用砂浆将模板底部进行封闭。

2.4.5 墙柱钢筋绑扎完成后,用钢钉沿墙、柱定位线固定,或靠在模板定位筋外侧,墙板模板坐落在角铁外侧(铁皮板)或放置在角钢上进行加固。

2.5.1 钢筋工程测量定位放线偏差控制;混凝土浇筑前,应设置定位筋;钢筋定位筋、垫块规范安装。

2.5.2 浇筑混凝土前在板面或梁上用油漆标出柱、墙的插筋位置,然后电焊定位箍或水平引筋(针对板墙插筋)固定。

2.6 地下室底板混凝土浇筑产生裂缝防治

2.6.1 混凝土工程应优化混凝土配合比,降低混凝土原料温度,采取混凝土运输车及泵送管道降温等措施。

2.6.2 选用水化热低和凝结时间长的水泥(如矿渣硅酸盐水泥等)。

2.6.3 采用分层浇筑的方法施工,斜向流动,层层推移,保证第一层混凝土初凝前进行第二层混凝土浇筑,严格控制施工冷缝。

混凝土振捣采用振动棒振捣,要做到“快插慢拔”,上下抽动,均匀振捣,插点要均匀排列,插点采用并列式和交错式均可;插点间距为300-400mm,插入到下层尚未初凝的混凝土中约50-100mm,振捣时应依次进行,不要跳跃式振捣,以防发生漏振。

2.7 钢筋混凝土现浇板裂缝防治

2.7.1 住宅工程中厨房、浴厕、阳台钢筋混凝土现浇板的设计厚度不应小于90mm,其他部位现浇板的设计厚度一般不应小于100mm

2.7.2 上部结构现浇板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大于C30且不应大于C35,否则必须采取防止混凝土产生收缩裂缝的设计措施。

现浇板配筋应当按照“强筋密布”的原则进行设计,Ⅰ、Ⅱ、Ⅲ级钢最小配筋率应分别不小于0.28%0.26%0.24%,且板面受力钢筋的直径不宜小于10mm,间距不应大于200mm

2.7.4 预埋管线不应集中通过现浇楼板,应分散布置,设计中各专业应相互配合,在同一位置管线重叠不得超过两层,交叉布线处应采用线盒,线管的直径应小于楼板厚度的三分之一,且不应超过50mm

2.7.5 后浇带应独立支模,后浇带两侧混凝土的模板及支撑的拆除时间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设计文件无明确要求时,应待后浇带施工完毕且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强度时方可拆除。

2.7.6 混凝土浇筑应按施工组织设计留置施工缝,不得随意留置。

2.8 蜂窝、麻面、气孔、孔洞、表面不平整、错台、裂缝等防治

2.8.1 混凝土工程浇筑时混凝土的自由倾落高度不宜超过2m当超过2m,应采用滑槽、串筒、溜管等辅助器具进行浇筑,若不采取任何措施,则将造成混凝土下落后石子明显分离,导致混凝土离析,出现蜂窝麻面。

2.8.2 混凝土承重结构的底模及支架拆除时,混凝土强度应达到设计强度的100%

2.8.3 拆模前应进行一组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试验,并由监理单位见证试验。

2.8.4 混凝土浇筑完成应及时进行保湿养护。对普通混凝土的养护不应少于7d,对采用缓凝外加剂、大掺量矿物掺合料配制的混凝土、抗渗混凝土、后浇带混凝土的养护不应少于14d

2.9 反坎渗漏、开裂、成型质量差防治

2.9.1 混凝土工程反坎部位设置Ф8@200构造钢筋。

2.9.2 应采用可调式三角定位支撑架及设置预制止水混凝土垫块对模板进行固定,避免模板偏位。

2.9.3 应确保反坎导墙上口和阴、阳角顺直无拆模留痕缺陷存在。

2.9.4 卫生间反坎应随楼板结构一次浇筑成型,提高混凝土自防水性能,避免卫生间渗漏隐患。

2.10 砌体工程裂缝防治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等轻质填充墙,当墙长大于5m时,应设置间距不大于3m的构造柱,且墙顶与梁应有拉结;当墙高超过4m时,应于墙体半高处设置高度不小于120mm与墙等厚的钢筋混凝土腰梁;砌体无约束端应设置钢筋混凝土构造柱。

2.10.2 砌体的转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严禁无可靠措施的内外墙分砌施工;砌体灰缝应厚度一致,砂浆饱满,竖向灰缝不得出现透明缝、瞎缝和假缝。

2.10.3 砌体填充墙与钢筋混凝土梁、柱、剪力墙墙肢等两种不同基体交接处,墙面两侧均应采用耐碱网布或热镀锌电焊网(丝径≥1.0mm)加强带进行抗裂处理,交接处的总宽度不应小于500mm

外墙砌体工程的顶层和阁楼层及标准一层和架空层应当设置通长现浇钢筋混凝土窗台梁,窗台梁高度不应小于180mm,纵筋不少于4Ф10箍筋不少于Ф6200;其它层在窗台标高处应当设置通长现浇钢筋混凝土板带,板带厚度不应小于90mm纵筋不少于3Ф8“∽”筋不少于Ф6@200。窗台梁和板带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小于C20,沿墙全长贯通设置,与柱或混凝土墙连接,宽度应当与墙厚相同。顶层及以上部位砌筑砂浆强度等级不应小于M10。砌体无约束的端部必须增设构造柱、顶部必须设置钢筋混凝土压顶。

3.1 墙面砖等湿贴空鼓、脱落防治

3.1.1 饰面板(砖)防水层宜采用聚合物水泥砂浆,严禁采用柔性防水材料作为饰面砖的基层。

3.1.2 饰面砖基层必须严格验收,确保基层平整、干净,无空鼓、无裂缝。

3.1.3 饰面砖应采用专用粘结剂镶贴,粘接剂材质应与基层同质相容。

3.1.4 厕浴间等墙面有防水要求时,应在其基层墙面挂钢丝网,抹两道13 防水水泥砂浆,再进行防水层施工,然后用11水泥砂浆做防水保护层。

3.1.5 对易造成脱落的文化石,EPSGRC线条等构件,不得在外墙采用。

3.1.6 高层建筑的外墙外保温系统不应采用面砖饰面;多层建筑的外墙外保温系统饰面层采用面砖饰面时,应有可靠的加强及粘结质量保证措施。

3.2 涂料发霉起皮污染防治

3.2.1 易遭风雨侵袭的走道、外廊、阳台、避难层、楼梯间应采用外墙腻子和涂料。

3.2.2 地下室应采用防霉腻子和涂料,地下室涂料施工完成后,应保证地下室的通风和干燥,避免地下室涂料发霉。

3.2.3 门窗、管道等部位应避免涂料污染;水电管道安装工序穿插施工、工期较紧的部位,饰面涂料应提前施工。

3.3 石膏板吊顶表面裂缝防治

3.3.1 吊杆距主龙骨端部距离不得大于300mm,当大于300mm时,应增加吊杆。当吊杆长度大于1500mm时,应设置反支撑;当吊杆与设备相遇时,应调整并增设吊杆或采用型钢支架。

3.3.2 吊顶面板宜采用双层上下层板,并错开接缝,不得在同一根龙骨上接缝。转角部位应采用定制整板。

3.3.3 吊顶板接缝应按设计要求进行板缝处理;狭长吊顶面板宜在沿长度方向间隔约10 m设置一道变形缝。

3.4 室内消火栓箱石材门开启角度不符合要求防治

根据《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消火栓箱门的开启不应小于120°”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石材墙面外侧与消火栓箱正面的最小距离和石材门的总厚度,设计确定石材门上下转轴的位置;转动门框架至最大开启角度时,经测量或调整,确保消火栓箱门最小开启角度不小于120°

3.5 外开窗扇脱落防治

3.5.1 金属门窗平开窗窗扇宽度不应大于650mm,高度不应超过1500mm;推拉窗窗扇宽度不应大于900mm,高度不应超过1800mm

3.5.2 金属门窗型材壁厚、五金件连接处的型材壁厚应满足设计要求。

3.5.3 检查窗扇五金件是否生锈严重,五金件应有效固定。

3.5.4 紧固螺丝应采用不锈钢材质。

3.6 防火层封堵不密实防治

3.6.1 幕墙层间防火封堵应与建筑结构可靠连接。

3.6.2 防火封堵密封缝隙构造设计应合理,缝隙搭接(连接)处应采用防火胶进行密封。

3.7 玻璃损坏或自爆导致坠落防治

3.7.1 玻璃幕墙设计应按相关规范执行,严格控制玻璃厚度尺寸及相应板块面积。

3.7.2 玻璃幕墙室外侧玻璃宜采用夹层玻璃,钢化玻璃应进行均质处理。

3.7.3 应合理设置绿化带或裙房等缓冲区域,或设置挑檐、防冲击雨篷等防护设施。

3.7.4 人流密集区域不宜采用全隐框玻璃幕墙。

3.8 未设置防脱构件以及锁点未有效固定于锁座防治

3.8.1 玻璃幕墙安装外开启窗应按照相关规范控制开启面积,且最大面积不应大于2.0平方米。

3.8.2 开启扇的连接支撑和锁闭应按照规范进行严格设计和计算,连接应可靠安全并应经现场检查合格。

3.8.3 四层及以上建筑外开启窗应有防脱或防坠落装置设计。

3.8.4 现场安装检查滑撑固定位置是否准确,固定螺丝是否安装到位无遗漏,锁点与锁座是否有效搭接。

3.9 石材和人造板材损坏导致坠落防治

3.9.1 不同面板材料的力学性能应按规定送样检测确定,包括抗弯抗剪强度和挂装强度等。

3.9.2 用于石材幕墙的石材面板, 抗弯强度检测值不得低于8MPa

3.9.3 面板连接禁用T型挂件和斜挑挂件。

3.10 门窗洞口过梁设置不规范防治

3.10.1 门窗洞口过梁应采用钢筋混凝土过梁,门窗框安装固定前应当对墙洞尺寸进行复核。

3.11 浴室用玻璃公称厚度不满足要求防治

3.11.1 浴室用玻璃公称厚度、最大许用面积应满足《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2015)要求,有框玻璃应采用公称厚度不小于8mm的钢化玻璃;无框玻璃应采用公称厚度不小于12mm的钢化玻璃。

4.1 管道穿楼板或墙体位置无套管,套管未高出楼板防治

4.1.1 楼板、墙体、管道井防水套管分为柔性防水套管和刚性防水套管还有密闭类套管,按照设计及规范要求制作或采购成品安装,口径一般应大于管道两档;地下室或地下构筑物外墙有管道穿过的,应采取防水措施。对有严格防水要求的建筑物,必须采用柔性防水套管。

4.1.2 安装在楼板内的套管其顶部应高出装饰地面20mm,安装在卫生间及厨房内的套管其顶部应高出装饰地面50mm,且套管底部应与楼板底面相平,安装在墙壁内的套管其两端与饰面相平。

4.1.3 套管与翼环应双面满焊,焊缝饱满,翼环的宽度及壁厚应满足相关规范、图集等的要求。管道应安装于套管中间,管道与套管内的间隙应用阻燃密实材料和防水油膏填实且端面光滑,管道的接口不得设在套管内。

4.2.1 给排水管道根据设计文件要求按给排水系统的工作压力、水温、敷设场所等情况合理选材,管件应与管材配套。

4.2.2 必须按《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进行水压试验。

4.2.3 室内给水管道的水压试验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未注明时,各种材质的给水管道系统试验压力均为工作压力的1.5倍,但不得小于0.6MPa

4.2.4 隐蔽或埋地的排水管道在隐蔽前必须做灌水试验,其灌水高度不低于底层卫生器具的上边缘或底层地面高度。

4.3 管道支吊架间距过大、不垂直,转角处未增设支吊架防治

4.3.1 管道支、吊、托架的安装应位置正确,埋设应平整牢固,固定应牢靠。

4.3.2 固定在建筑结构上的管道支、吊架不得影响结构的安全,严禁直接焊接在钢结构上。

4.3.3 混凝土梁侧面采用膨胀螺栓固定支架时,膨胀螺栓安装位置应设在梁高1/2以上部位,膨胀螺栓距构件边缘不得小于100mm

4.4 抗震支吊架设置不规范防治

4.4.1 建设单位应委托设计单位按照《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50981-2014)的相关规定进行抗震支吊架设计,若设计文件中描述不明确应进行补充和完善

4.4.2 施工图中只引用抗震支吊架设计规范,未进行详细设计的项目,设计单位应提交抗震支吊架计算书,并明确抗震支吊架做法、节点详图等相关要求。

4.4.3 抗震支吊架生产厂家深化设计图纸应交由原设计单位审核确认后,方可实施。

4.4.4 抗震支吊架的最大间距应符合《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50981-2014)的规定。

4.5 最低标准层排水未单独排放防治

4.5.1 靠近排水立管底部的排水支管连接横干管的接入点,距离立管底部的水平距离保证不小于1.5m

4.5.2 将最低标准层排水单独接入检查井。

5.1 管路连接质量(机械强度、电气性能等)不满足规范防治

5.1.1 管材、连接套管和附件(螺纹丝扣螺钉、螺纹接头和爪型螺母等)应符合《套接紧定式钢导管电线管路施工及验收规程》(CECS 1202007)的内容。

5.1.2 紧定式钢导管电气管路连接处,管材端口分别插入连接套管内应紧贴凹槽处,接触应紧密,且两侧应定位。

5.1.3 无螺纹旋压型紧定式钢导管连接时,应将锁钮旋转90°紧定;有螺纹紧定型紧定式钢导管连接时,旋紧螺钉至螺钉头被拧断。

5.1.4 紧定式钢导管与金属外壳采用喷塑等防腐处理的柜(箱)、槽盒等连接处,应跨接保护联结导体。

5.2 保护导体(含跨接保护联结导体)的连接质量不满足规范防治

5.2.1 金属梯架、托盘和槽盒本体之间的连接应牢固可靠,与保护导体连接不应少于两处,当全长超过30m时,每隔20-30m应增加一个连接点,起始端和终点端均应可靠接地。

5.2.2 金属梯架、托盘和槽盒本体之间的连接板,其每端不少于2有防松螺帽或防松垫圈的连接固定螺栓。

5.2.3 金属梯架、托盘和槽盒的起始端和终点端与配电柜(箱)驳接时,应可靠接地,保护导体应接至配电柜(箱)的PE 排。

5.2.4 非镀锌梯架、托盘和槽盒本体之间连接板的两侧应跨接保护联结导体。

5.3 导线与设备或器具的连接质量不满足规范防治

5.3.1 导线连接截面积在2.5mm2 及以下的多芯铜芯线应接续端子或拧紧搪锡后再与设备或器具的端子连接。

5.3.2 截面积大于2.5mm2 的多芯铜芯线,除设备自带插接式端外,应接续端子后与设备或器具的端子连接;多芯铜芯线与插接式端子连接前,端部应拧紧搪锡。

5.3.3 每个设备或器具的端子接线不多于两根导线或两个导线端子。

5.4 搭焊接的连接质量不满足规范防治

5.4.1 变配电室及电气竖井接地干线应与接地装置可靠连接,且均采用热镀锌钢材。

5.4.2 接地干线应采取搭接焊,其焊接连接处的焊缝应饱满牢固,不应有夹渣、气孔及焊透现象,除埋设在混凝土中的焊接接头外,应采取防腐措施。

5.4.3 接地干线搭接焊的连接:扁钢与扁钢搭接长度不小于扁钢宽度的2倍,不少于3面施焊;圆钢与圆钢搭接长度不小于圆钢直径的6倍,双面施焊;圆钢与扁钢搭接长度不小于圆钢直径的6倍,双面施焊。

5.5 防雷接地质量不满足规范防治

5.5.1 接闪器与防雷引下线、防雷引下线与接地装置等应可靠连接(即采用焊接或螺栓连接),且均采用热镀锌钢材。

防雷引下线、接闪线、接闪网和接闪带的焊接连接:扁钢与扁钢搭接长度不小于扁钢宽度的2倍,不少于3面施焊;圆钢与圆钢搭接长度不小于圆钢直径的6倍,双面施焊;圆钢与扁钢搭接长度不小于圆钢直径的6倍,双面施焊。

5.5.3 接闪杆、接闪网或接闪带的安装,其焊接连接处的焊缝应饱满牢固,不应有夹渣、气孔及焊透现象,除埋设在混凝土中的焊接接头外,应采取防腐措施。

6.1 支吊架施工质量缺陷防治

6.1.1 风管支吊架的支架间距、固定支架及抗震支吊架设置应符合设计、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

6.1.2 防火阀等设备应设置独立支吊架。

6.1.3 大口径水管支吊架应在梁或楼板设置预埋件,采用支吊结合的方式,避免运行后管道坍塌。

6.2 风管施工质量缺陷防治

6.2.1 风系统管道敷设镀锌风管的,镀锌层表面应没有氧化、划痕、“白锈”、“黑斑”、“红锈”等腐蚀现象,并无污渍。

6.2.2 风管密封方式、厚度应符合设计及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密封垫料应采用不燃材料。

6.2.3 风管拼接完成吊装前,应进行内部及表面清洁,并进行漏风量试验,试验结果应符合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

6.3 水管管道腐蚀、渗漏、保温凝露滴水防治

6.3.1 螺旋钢管、焊接钢管进场应进行除锈、刷涂或喷涂防锈漆,漆面应均匀密布;搬运、吊装过程应做好漆面保护措施,尽量减少防锈漆磨损或脱落。

6.3.2 室外空调设备、管道的绝热层应外包铝板、不锈钢板或彩钢板等做保护,搭接时应防止雨水渗入;多联机的室外冷媒管可采用桥架等形式保护。

6.3.3 所有空调绝热管道保护在安装时涉及到阀门部位,均应采用可拆卸式安装,以方便维修。

6.4 冷凝水管安装施工质量缺陷防治

6.4.1 风柜冷凝水排水管应设存水弯,水封高度不低于50mm,避免因水蒸发破坏水封导致冷凝水无法排出。

6.4.2 风柜冷凝水排水管离地高度不宜大于30mm,冷凝水接至排水系统应有空气隔断措施。

6.4.3 冷凝水排水管安装应确保设置符合设计要求的坡度,当设计无要求时,至少应达到8

6.4.4 冷凝水系统应做通水试验,结果应不渗漏,排水畅通。

7.1 外墙外保温工程质量通病防治

7.1.1外保温工程的密封与防水必须有构造设计图和节点详图;外墙外保温系统在基层墙体上的固定方式,应坚持以粘为主锚为辅、粘锚共存的原则。

7.1.2 外墙保温应优先采用墙体自保温结合内保温系统。

7.1.3当外墙外保温系统采用无机轻集料砂浆保温系统时,房屋建筑高度不应大于27m,其保温层厚度不应超过25mm,找平层和保温层总厚度不应超过45mm,装饰面不应使用面砖粘结饰面构造。

7.1.4 保温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保温层与面层应粘结牢固,严禁空鼓、裂缝。保温层应先做样板,待样板的保温层厚度和拉伸粘接强度检测符合要求后,再大面积铺开,施工完毕再检测现场的保温层厚度和拉伸粘接强度是否符合要求。

7.2  建筑楼板保温工程质量通病防治

7.2.1 楼地面保温工程必须有构造设计图和节点详图,采用细石混凝土、水泥砂浆等面层时,应设分格缝,其纵横间距不应大于6m,分格缝宽度宜为10-20mm,并应用密封材料嵌缝。

7.2.2 保温层的选材和构造既应满足保温要求,又要兼顾隔声性能。设计应综合考虑楼面的使用要求,以及保温材料的密度、压缩强度和导热系数等。材料的性能指标均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燃烧性能等级不应低于B1级。

保护层应采用细石混凝土或轻集料混凝土,厚度不小于40mm,强度不低于C20LC15;当兼敷管层时,厚度不应小于50mm,并应配置双向钢筋。保护层浇筑后应及时养护,完成后不得随意切槽埋管,地板龙骨固定钉不得穿通保护层。

8.1 焊接顺序不当防治

8.1.1 钢结构焊接应采用对称式焊接。

8.1.2 钢梁焊接应先焊钢梁的一端,待此部位焊缝冷却至常温,再焊另一端,不可在同一根钢梁两端同时开焊。

8.2 高强螺栓施拧顺序不当防治

8.2.1 紧固件连接一般按照由中心到四周的顺序进行施拧,特殊节点施拧顺序特殊处理。

8.3 钢材存放不当防治

8.3.1 钢零部件加工按要求在底层加设垫木或石块等离地防潮。

8.3.2 要求标识钢材信息,特殊要求按相关程序执行。

8.3.3 用钢材时应有序翻找,避免摆放杂乱、钢板变形。

8.4 垂直度超差防治

8.4.1 单层、多层及高层钢结构安装加强构件进场验收,构件安装从角柱向中间顺序进行。

8.4.2 焊接过程应采取合理的焊接顺序,避免因焊接应力导致钢柱垂直度偏差,必要时采取防变形措施限制焊接变形。

8.4.3 单节钢柱垂直度允许偏差h/1000,且不应大于10mm

8.5 压型金属板与钢梁顶面接触不紧密防治

8.5.1 压型金属板施工前应对钢梁顶面吊耳等部位的杂物进行清理。

8.5.2 钢梁顶面应保持清洁,压型金属板与钢梁顶面的间隙应控制在1mm以内。

8.6 漆膜厚度超标防治

8.6.1 防腐涂料涂装前清理构件表面灰尘、杂质,涂料充分搅拌均匀。

8.6.2 涂装过程中用湿膜测厚仪控制湿膜厚度;油漆全干后进行干膜厚度的测量。

8.6.3 漆膜厚度符合设计要求,负偏差不大于25μm

9.1 粗糙面不符合要求防治

9.1.1 预制构件与后浇混凝土、灌浆料、坐浆料的结合面应设置粗糙面,应均匀涂刷露骨料界面剂,涂刷厚度必须符合厂家技术指标要求,并按要求冲洗。

9.2 预制构件连接钢筋偏位防治

9.2.1 预制剪力墙、预制柱、预制梁等构件连接钢筋对转换层连接部位,深化设计时应考虑套筒壁厚及预制构件混凝土保护层厚度高于现浇构件等因素,提前调整下部钢筋定位,保证现浇部分钢筋与套筒上下对应。

9.2.2 深化设计时,应考虑梁柱钢筋碰撞情况,适当增减梁截面大小以消除钢筋碰撞现象。

9.2.3 构件生产时严格按设计文件验收模具尺寸,采用定制橡胶圈固定外伸钢筋,混凝土浇筑完成后再逐个将橡胶圈从钢筋上取下。

9.2.4 转换层现浇墙柱竖向钢筋采用梯子筋加固,上部伸出钢筋设置钢筋定位装置。

9.3 预制墙板安装偏位防治

9.3.1 预制墙板部位安装前,弹出构件建筑一米线、构件定位边线及300mm 控制线,严格按墙体控制线和定位边线进行控制。

9.3.2 每块预制墙板临时斜撑不少于2 ,预制墙板校核调整合格后应锁紧固定支撑。

9.3.3 加强预制墙板现场安装过程质量检查验收,每块墙板吊装完成后须复核,每个楼层墙板吊装完成后须统一复核。

9.4 灌浆不密实防治

9.4.1 预制墙体底部水平缝及套筒灌浆深化设计时,灌浆套筒内径大于钢筋外径不小于15mm,保证预留钢筋在灌浆套筒内有活动空间。

9.4.2 预制构件出厂前需对灌浆套筒进行通过性实验,在钢筋伸入一端灌水,出浆孔应成柱状稳定水流;灌浆施工前需对灌浆孔进行除尘、润湿,去除浮水后方可进行灌浆。

9.4.3 使用压力注浆机,每个灌浆分区应一次连续灌满,出浆口浆液成线状流出时应及时封堵。

9.5 预埋件、预埋线盒及预埋管线偏位或遗漏防治

9.5.1 墙、楼板应提前确定后期的全装修点位以及机电预埋、放线洞、水电留洞等,定位必须准确无误;预埋件、预埋线盒及预埋管线必须按图施工,不得遗漏。

9.5.2 预埋件、预埋线盒及预埋管线必须有可靠的固定措施,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应避免振捣棒碰撞预埋件、预埋线盒及预埋管线造成移位。

9.6 预制外墙渗漏防治

9.6.1 预制外墙门窗若采用预留钢附框、预留企口的安装方式,窗框下槛应设置内外高差,窗框内外侧应采用耐候性能强的聚氨酯密封胶或硅酮改性聚醚胶密封。

9.6.2 预制外挂墙板上下层、预制外墙板之间的横向接缝设置内外高低差和空腔,以利于排水,接缝内侧、外侧设置两道防水。

9.7 叠合板裂缝防治

叠合板多层叠放时,每层构件间的垫块应上下对齐。对于非预应力叠合板,长边长度不超过4.5m时,应设置两条木枋作为支撑,木枋应设置在距离端部1/4处;叠合板长边长度超过4.5m时,应在中部增设一道支撑。

9.7.2 严禁在叠合板上放置重物或施加其他动荷载。

9.7.3 对于密拼的预应力叠合板,在现浇层拼缝处设置横向抗裂钢筋,钢筋按照构造钢筋设置。

9.7.4 模板支撑、起拱以及拆模进行严格控制,以防叠合楼板安装后楼板产生裂缝,在叠合位置使用C槽模板,预制楼板直接放在C槽模板上。

9.8 叠合板漏浆、不均匀变形防治

9.8.1 叠合楼板底面与模板交接处贴双面胶,以防止漏浆。

9.8.2 对于密拼型叠合板,设计时宜考虑叠合板不均匀变形,在拼缝边缘设置A型拼缝缺口,能够有效地避免少量不均匀变形产生观感问题。

10.1 燃气管道穿过墙体、楼板或地板时套管安装不符合要求防治

10.1.1 套管与墙体、楼板或地板之间的间隙用防水材料填实,套管与燃气管道之间的间隙应采用柔性防腐、防水材料密封。套管两端用密封材料密封。

10.1.2 穿楼板套管高于最后形成面5cm,穿墙套管两端与墙面齐平,穿墙洞应向外、向下有不小于0.02的坡度。按照设计及规范要求制作套管,套管公称尺寸参照《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94

10.1.3 穿过墙体、楼板或地板等套管内燃气管道不得有任何形式连接接头。

10.2 燃气管道安装位置不符合规范及其他要求防治

10.2.1 燃气管宜明设,不得设置在卧室、客房和宿舍等人员居住房间。不得设置在人防和避难所、高层建筑中的避难间、电梯间及前室和多层的封闭楼梯间。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内禁止穿过或设置燃气管道。

10.2.2燃气管道不应设置在易燃或易爆品的仓库、腐蚀性介质房间、发电间和变、配电室等非用气的设备用房,不应与电力、电缆等同沟、同井敷设,不应穿过烟道、进风道和垃圾道等部位。

10.2.3燃气管道不得穿过抗震缝,水平干管不宜跨越建筑物沉降缝。未经建筑设计单位同意,不得在承重梁、柱和结构缝上打孔,不得损坏建筑物结构和防火性能。

10.2.4燃气立管不得敷设在卧室或卫生间。穿过通风不良吊顶应设置在套管内。管道高位走吊顶敷设,需安装在独立管槽内,下开百叶结构满足通风要求。

10.2.5 燃气立管与电源插座、灶具、烟道排烟口、装饰墙面等距离符合燃气规范要求。

10.2.6 燃气管道敷设在地下室、半地下室时,管材、管件、阀门的公称压力应提高一个等级设计并100%做无损检测。

10.3 燃气引入管安装不符合安全要求防治

10.3.1 燃气引入管采用地上引入时,如存在车辆碰撞等外力损害的危险,应安装防撞栏防止外力损害燃气管道。与建筑物外墙距离0.10-0.15m,便于安装维修。

10.4 燃气管道安装支架不符合要求防治

10.4.1燃气立管应安装承受自重和热伸缩推力的固定支架和活动支架,水平干管严禁穿过防火墙。

10.4.2 每个楼层立管至少设支架1处。安装位置不影响管道安装、维护。水平管转弯处须加装支架。管道环焊缝与支架、吊架边缘距离不应小于50mm

11.1 地下室底板渗漏防治

11.1.1 地下室底板在条件许可时,应设计外防水层。地下水应降至基坑底500mm以下,如不符合要求,应在垫层下设置盲沟排水,确保垫层面无明水。

11.1.2 根据基坑环境条件,选择适宜施工的防水材料。基面干净、平整、干燥时可选择聚氨酯防水涂料或自粘防水卷材。基面潮湿可选择湿铺防水卷材或高分子自粘胶膜防水卷材(预铺反粘法施工)。

防水卷材要确保搭接宽度符合规范要求(80-100mm),施工涂料防水层时要确保涂层厚度满足设计要求;在转角处、施工缝等部位,卷材要铺贴宽度不小于500mm的加强层,涂料要增加宽度不小于500mm的胎体增强材料和涂料。

11.1.4 浇筑底板混凝土前,清干净基面杂物和积水,基面不得有明水。

11.1.5 当承台底板为大体积混凝土时,按大体积混凝土设计配合比,并采取有效测温、控温措施,严控混凝土内外温差。

11.1.6 防水混凝土拌合物在运输后如出现离析,必须进行二次搅拌;当坍落度损失后不能满足施工要求时,应加入原水胶比的水泥浆或掺加同品种的减水剂进行搅拌,严禁直接加水。

11.2 地下室后浇带渗漏防治

11.2.1 浇带混凝土采用补偿收缩混凝土,强度提高一级,确保养护时间不少于28d

11.2.2 混凝土浇筑前,应彻底清除后浇带底部杂物和浮浆,排除干净积水。

11.2.3 后浇带两侧有差异沉降时,沉降稳定后再浇筑后浇带混凝土。

11.2.4 顶板后浇带混凝土施工后,减少裸露时间,尽快完成防水层及上部构造层和覆土层,降低结构温度变形开裂风险。

11.3 地下室外墙渗漏防治

11.3.1 地下室外墙在保证配筋率的情况下,水平筋应尽量采用小直径、小间距的配筋方式,侧墙严格按30-40m 设置一道后浇带,后浇带宽度宜为700-1000mm

11.3.2 优化混凝土配合比,控制砂、石的含泥量,石子宜用10-30mm 连续级配的碎石,砂宜用细度模数2.6-2.8的中粗砂,控制混凝土坍落度,宜为130-150mm

11.3.3 固定模板用的螺栓采用止水螺栓,拆模后对螺杆孔用防水砂浆补实。

11.3.4 地下室外墙防水应设在迎水面,做柔性防水层,以适应侧墙的变形和裂缝。

11.3.5 地下室外墙外侧的钢筋混凝土保护层厚度一般较大,容易产生干缩裂缝导致外墙渗水,设计可考虑在外墙外侧增设一道Ф4@150的钢筋网片。

11.3.6 止水钢板应加工成“〔”状,接头应采用搭接焊接,搭接长度应≥50mm

11.3.7 穿墙套管应加焊止水环或环绕遇水膨胀止水圈,并做好防腐处理;套管与止水环及翼环应连续满焊,并做好防腐处理;穿墙管与套管之间应用密封材料和橡胶密封圈进行密封处理,并采用法兰盘及螺栓进行固定;相邻穿墙管间的间距应大于300mm

11.3.8 外墙防水聚苯板保护层应粘结牢固,覆盖到位,安装高度要高于回填完成面1-2m

11.4 地下室顶板渗漏防治

11.4.1 顶板混凝土强度未达到设计值时,不应过早作为施工场地,堆载不应过重。

11.4.2 顶板后浇带混凝土浇筑后,应及时施工防水层及上部构造层加以保护。

11.4.3 种植顶板增加一道与其下层普通防水层材性相容的耐根穿刺防水层。

11.4.4 防水层施工前和施工后,分别对结构基层和防水层24h(种植顶板48h)蓄水试验,每层均不渗漏后再进行下道工序。

11.4.5 防水涂料施工前,基面修补平顺,基面干净、干燥后再施工,施工时应确保涂层厚度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11.4.6 防水卷材施工前,湿铺卷材基面层应干净无明水,自粘卷材基面应平顺、干燥、干净。施工时应确保搭接宽度符合要求,粘贴牢固密实无气泡。

11.4.7 转角处、管道穿板处、雨水口等细部采取防水加强措施,与墙、柱交接处,防水层上翻至地面以上不少于500mm

11.4.8 防水层施工后及时施工保护层及上部构造层,防水层损伤要及时修补。

11.4.9 地下室顶板加载部位(临时道路、堆场等)必须经计算核算,提前做好深化设计,考虑增加配筋、回顶等方式进行加固。

11.5 外墙渗漏防治

11.5.1 空调板、雨蓬等部位上口的墙体应设置混凝土防水翻边,防水翻边高度应不小于100mm,并与上述构件整浇,并且对上述部位应进行防水节点设计。

11.5.2 设计无要求时,外墙干挂饰面板应采用中性硅酮耐候密封胶嵌缝,嵌缝深度不应小于3mm。预埋件、连接件处应进行防水、防腐处理。

11.5.3 外墙铝合金窗下框必须有泄水构造;结构施工时门窗洞口每边留设的尺寸宜比窗框每边小20mm,采用聚氨酯PU发泡胶填塞密实;宜在交界处贴高分子自粘型接缝带进行密封处理。

11.5.4 对铝合金窗框的榫接、铆接、滑撑、方槽、螺钉等部位,以及组合窗拼樘杆件两侧的缝隙,均应用防水玻璃硅胶密封严实。

11.5.5 外墙贴饰面砖时,饰面砖背面的砂浆一定要饱满均匀不留死角,粘贴时要一次完成;要留缝粘贴,接缝的宽深比不得小于1.5;一般情况下,接缝的宽度不应小于5mm,缝深不应大于3mm

11.5.6 外墙饰面砖勾缝前要清理干净,贴粘时勾缝一定要挤压密实,勾缝砂浆一般用1111.5细砂浆勾缝,勾缝要密实,接槎平整,不留接头缝隙。

11.5.7 一般情况下,外墙饰面砖吸水率不应大6%

11.5.8 窗台、檐口、装饰线、雨棚等处的排水坡度不宜小于10%;当外延宽度较大时,应适当提高排水坡度以提高防水和排水能力。

11.6 外墙螺杆洞封堵渗漏防治

外墙螺杆洞封堵应用冲击钻将墙内的PVC管剔除、清理干净,孔眼周边残余灰浆清理,将外孔尽量扩成20mm深喇叭口形;用水泥砂浆在内墙初步封堵,等凝固后开始封堵外墙孔洞;外墙使用喷壶进行喷水润湿,使螺栓孔周围保持湿润,从外墙由外向内用铁抹子将膨胀水泥砂浆(膨胀剂掺量为水泥用量的4%5%抹到螺栓孔,多次填塞捣实后抹平压光;待凝固后以外墙螺栓洞口为中心,涂刷水泥基防水涂料,厚度1.5mm,直径150mm

11.7 管根渗水防治

11.7.1 穿墙、穿楼板的套管与管道之间缝隙应用阻燃密实材料和防水油膏填实,厨卫间地面管道边做防水附加层,墙身阴阳角做圆弧处理。

11.7.2 在管道穿过楼板面四周,防水材料应向上铺涂,并超过套管的上口。在靠近墙面处,应高出面层200-300mm或按设计要求的高度铺涂;阴阳角和管道穿过楼板面的根部应增加铺涂防水附加层。

11.7.3有防火要求的穿墙管道间隙采用防火泥封堵。

11.8 地面、墙面、墙根、门坎渗漏防治

11.8.1 厨卫间四周墙面应做高出地面200mmC20细石混凝土坎台。

11.8.2 地面防水层上翻高度应不小于300mm,与墙面防水层搭接宽度应不小于100mm;落水口、管根部地面与墙面转角处找平层应做圆弧,并做300mm宽涂膜附加层增强措施。增强处厚度不小于2mm

11.8.3 采用聚合物水泥砂浆满浆铺贴地面砖。

11.8.4 防水层施工时,应做基层处理,保持基层平整干净、干燥,严禁用干硬性砂浆做找平层铺贴地砖。确保防水层与基层的粘接牢固,并保证涂膜防水层的厚度。

11.9 楼地面渗漏防治

11.9.1 卫生间、浴室和设有配水点的封闭阳台等墙面应设置防水层,防水层高度不应小于1200mm,花洒所在及其邻近墙面防水层高度不应小于2000mm,其他有防水要求的楼地面,防水层高度不应小于300mm

11.9.2 烟道根部向上300mm的范围内宜采用聚合物防水砂浆粉刷或采用柔性防水层。

11.10 门窗工程渗漏防治

11.10.1 加气混凝土等轻质砌块墙体上的门窗洞口周边应预埋用于门窗连接的混凝土预制块或设置钢筋混凝土门窗框,不得将门窗直接固定在轻质砌块墙体上。

11.10.2 门窗洞口应干净干燥后施打发泡剂,发泡剂应连续施打、一次成型、充填饱满,溢出门窗框外的发泡剂应在结膜前塞入缝隙内,防止发泡剂外膜破损。

11.10.3 门窗洞口过梁应当采用钢筋混凝土过梁,门窗洞两侧应当预埋用于固定门窗的实心混凝土砖或实心砖;当使用有孔砖砌墙时,其外墙门窗洞两侧240mm以内墙体应当用砂浆或细石混凝土灌孔密实。

11.10.4 门窗设计应当明确抗风压性能、气密性能、水密性能和保温性能四项指标,门窗安装前应进行四项性能的见证取样检测;外门窗安装施工完毕后,应做淋水试验。

11.10.5 外墙门窗洞口面层及窗台粉刷时,门窗框外上侧和左右两侧应留5mm宽的打胶槽口,窗框外下部应留8-12mm宽的内凹打胶槽口。打胶基层面应当清理干净并保持干燥,严禁在涂料面层上打密封胶。

11.11.1屋面结构层浇筑完成,防水层施工前,应进行蓄水或淋水试验,并做好试验记录;屋面防水层施工完毕后,应再次进行蓄水或淋水试验,并做好试验记录。

11.11.2 屋面变形缝处防水层应为卷材并应增设附加层,应在接缝处留成U槽,并用衬垫材料填好,确保当变形缝产生变形时卷材不被拉断。

11.11.3 屋面变形缝泛水处的防水层应和变形缝处的防水层重叠搭接做好收头处理,做好盖板和滴水处理,高低跨变形缝在立面墙泛水处应选用变形能力强、抗拉强度好的材料和构造进行密封处理,并覆盖金属盖板。

11.11.4 穿过屋面的管道孔四周应采用C30以上细石混凝土浇灌密实并捣成高50mm左右的馒头状,以利排水。

11.11.5 在屋面各道防水层或隔气层施工时,伸出屋面管道、井(烟)道及高出屋面的结构处均应用柔性防水材料做泛水,其高度不小于250mm(管道泛水不小于300mm);最后一道泛水材料应采用卷材,并用管箍或压条将卷材上口压紧,再用密封材料封口。

11.11.6屋面雨水排水口宜采用球形雨水罩侧面安装,落水口底比天沟低20-30mm并用水泥砂浆、细石混凝土和防水油膏等防水材料嵌填密实。

工程质量通病防治设计任务书

请按照《湖州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通病防治规定》的要求,认真编制上述项目的《工程质量通病防治设计总结报告》,于  度服度服日前报我单位审批。

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施工任务书

请按照《湖州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通病防治规定》的要求,认真编制上述项目的《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施工方案》,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后,于       度服度服日前报我单位审批。

工程质量通病防治设计总结报告


















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名):

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名):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名):








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施工总结报告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名):

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名):

总监理工程师(签名):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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