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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蚌埠市委办公室 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蚌埠市关于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抗疫情、补短板、促攻坚”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党委,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蚌埠市关于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抗疫情、补短板、促攻坚”的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蚌埠市委办公室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蚌埠市关于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抗疫情、补短板、促攻坚”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抗疫情、补短板、促攻坚”的实施意见》精神, 最大限度降低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全面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现就做好我市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抗疫情、补短板、促攻坚”专项行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聚焦剩余 1791 名贫困人口脱贫目标任务,聚焦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和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等反馈问题整改,聚焦“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核心指标,深入实施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抗疫情、补短板、促攻坚”专项行动,切实把疫情影响降到最低,把短板弱项补得更牢,把攻坚质量提得更高,为夺取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奠定坚实基础。

各级各部门要围绕本次活动工作重点,安排扶贫干部逐村逐户、逐人逐项深入查摆问题,严肃细致整改,要切实做到“四个到位”(即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到位;对标对表,严把标准到位; 立行立改,清理规范到位;补缺补差,精细管理到位),促进基层基础进一步牢靠、政策落实进一步精准、帮扶工作进一步精细、脱贫成色进一步提升。

专项行动期间,市领导每半个月调度一次,三县主要领导要每星期调度一次,县乡村干部主要精力用于抓好脱贫攻坚工作, 驻村工作队不允许离岗。市扶贫办将开展督导暗访,对工作不认

真、排查不仔细,不作为、慢作为以及驻村工作队长无故缺岗的, 一经发现将予以通报批评。届时联系乡镇的市级领导将对市县各行业部门和各乡镇排查整改进行督导,确保问题排查整改提升到位。

附件:1.排查任务清单

蚌埠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此清单内容,是各级督查检查考核经常发现的问题,供开展脱贫攻坚问题排查参考。具体排查时,也可结合自身实际,增加排查内容,确保此类问题不再发生。专项行动结束后,镇村需将问题排查台账,经主要负责同志签字确认后,报县扶贫局备案。

一、“三保障一安全”问题(一类)

(1) 住房是否存在墙体开裂、漏雨、渗水现象。

(2) 厨房、偏房等经常使用的生活用房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及较大裂缝。

(3) 疑似危房是否有鉴定,原则上每个贫困户住房家中均须有住房安全鉴定报告。

(4) 是否存在长期居住活动板房、铁皮房。如是,一律视为住房安全未保障。

(5) 窗户是否存在用塑料纸、纸板等遮挡情况,是否存在门窗破损缺玻璃情况。

(6) 危房改造重建房屋面积是否达标。危房改造重建户, 原则上 1 至 3 人户家庭控制在 40-60 平米以内,1 人户家庭不得

低于 20 平米,2 人户家庭不低于 30 平米,3 人户不低于 40 平米;

3 人户以上家庭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 18 平米,不得低于 13 平米。

重建后面积不达标为住房安全未保障;修缮及未进行危改的房屋

(含偏房),原则上面积不作要求,但要满足户下人口正常使用要求。

(7) 是否存在危改建新未拆旧,尤其是 2019 年建新后, 仍住在旧房内。

(1) 贫困户家中义务教育阶段子女,是否有失学、辍学情况。

(2) 对义务教育阶段无法正常上学的贫困家庭子女,是否开展送教上门(户下需有相关证明材料)。

(3) 对因身体原因不符合学习条件的,是否有县级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制定的相关证明材料。

(4) 教育资助政策是否存在遗漏。

(1) 家庭成员是否全部参加城乡居民医保,重点关注长期在外务工的贫困家庭成员。

(2) 符合健康医疗政策的贫困户,“351”、“180”政策是否应享尽享。

(3)2014 年、2015 年建档立卡贫困户是否还在享受“351”、

(4) 慢性病患者(尤其是精神残疾),户下是否有证件, 是否存在慢性病证病种变化未及时补充更新情况。

(5) 对贫困户自述有病、长期吃药,但不符合办证条件的,是否有鉴定情况说明。

(6) 对已签约的家庭医生,履约是否正常。

(7) 是否存在贫困户常年在外或无需求,依然签约“家庭医生”。

(8) 疑似残疾,是否做过鉴定。是否存在残疾证过期情况。

(9) 是否存在乡村定点医疗机构药品供应不全,缺乏贫困户慢性病常用药物情况。

(1) 是否存在自来水管通到门口未入户、自来水管到户未通水。

(2) 是否存在自家无自来水、井水,取水不方便。

(3) 是否存在因管网改造、维修、水表损毁等原因,自来水较长时间断水。

(4) 是否存在供水不稳定以及水质浑浊。

(5) 村级是否有水质监测报告。

二、政策落实问题(二类)

(1) 带贫主体对带贫政策是否知晓,是否落实政策要求。

(2) 奖补标准是否符合要求,有没有明显高于产业成本的情况。

(3) 奖补资金是否及时兑现或发放。

(4) 发展扶贫产业的贫困户,是否有农技人员入户指导服务。

(5) 代种代养协议是否规范,扶贫项目是否存在无收益或收益较低、带贫作用不明显情况。

(6) 异地搬迁户是否有稳定生活来源。

(7) 本村农民合作社是否建立,种植业扶贫基地是否建立。

(1) 从外地返回村里贫困人口是否全部就业。

(2) 开展就业技能培训资料是否完整,培训对象、内容是否合规。

(3) 是否对年龄、身体、健康等原因不符合条件或长期不在家的安排公益岗位,尤其关注年龄在 75 周岁以上或无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

(4) 是否存在虚设岗位、冒领骗取资金、“吃空饷”情况。

(5) 公益岗位补贴是否及时发放到位,工资领取是否全部由一人代签。

(6) 公益岗位资料台账是否齐全、完整、详实。工作内容、工作时限、劳动报酬是否具体,与实际工作是否一致。

(7) 公益岗位动态开发、上岗情况是否及时上报乡镇及时录入人社部门脱贫信息系统模块。

(8) 扶贫车间是否存在不达标或带贫人数不够等情况(带贫达到 30%为达标)。

(三)扶贫小额信贷方面

(1)     家庭成员有 18-65 周岁、且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和边缘户,户下是否有扶贫小额信贷征求意见书,是否做到“应贷尽贷”。

(3)     三合模式贷款协议是否规范,是否存在贫困户对贷款情况不知晓。

(四)扶贫资金项目方面

(1) 历年来扶贫资金项目台账资料是否按清单整理齐全。

(2) 扶贫资产管理程序是否规范,台账资料是否齐全。

(3)2021 年扶贫项目库中产业就业类项目是否达到 50%及以上。

(4)扶贫保险理赔是否到位。

(1) 各村是否长期存在(3 个月以上)村两委班子缺额情况。

(2) 向贫困村投入资金项目发展集体经济方面,是否兼顾非贫困村发展。

(3) 村集体经济收入相较去年是否增加。

(1) 是否存在人畜共居、家徒四壁情况。

(2) 是否存在室内电线杂乱,有安全隐患。

(3) 已经完成厕所改造的,是否能正常使用,老旧厕所是否拆除。

(4) 室内是否存在脏乱差。

三、基层基础建设等其他问题(三类)

(一)户下基础资料方面

(1) 扶贫手册是否存在帮扶措施漏记现象。

(2) 帮扶措施、成效记录是否更新至目前。

(3) 对住房和人口有变化的,在系统和扶贫手册上面,信息是否同步更新。

(4) 户下档案资料是否齐全(含上墙资料),信息是否做到“四个一致”。

(5) 户下资料袋中多余无关的证件,是否清理干净。

(二)村级资料问题方面

(1) 扶贫档案是否分类别、分年度规范存档,扶贫档案是否有专人专柜管理。

(2) 贫困户识别、退出、动态调整等资料是否齐全、规范。

(3) 产业、就业、健康、教育、小额信贷、危房改造等工作是否规范建立台账。

(4) 建档立卡贫困户名单是否在村务公开栏常年公示。

(5) 村是否有贫困户帮扶联系人名单,帮扶单位是否到村开展“一述两评三议事”或“扶贫课堂”走访帮扶、调研指导等活动资料。

(6) 边缘户是否享受至少一项帮扶措施,年度人均纯收入是否达到 8000 元以上。

(1) 是否存在贫困户不知道帮扶责任人。

(2) 是否存在帮扶责任人不了解贫困户,或长期未到贫困户家中走访,不知晓帮扶对象家庭基本情况、脱贫时间、致贫原因以及享受的帮扶措施等情况。

(3)2020 年建档立卡贫困户是否存在人均纯收入低于 8000

元或比上年度收入明显下降的情况。

(4)扶贫爱心超市是否发挥激发内生动力作用,爱心物品是否定期更新。

国家和省督查反馈问题整改清单

一、疫情灾情应对措施需进一步加强

一是外出返乡人员收入有减少风险。今年全市因疫情影响外出后返乡的贫困人口有 837 人,截至目前,仍有 64 人因各种原因未能返岗就业。二是消除汛期灾情影响需持续用力。目前,怀远县荆山湖行蓄洪区仍有218 户贫困户的1545 亩土地尚未退水, 仍需加大受损房屋、基础设施修复重建和农业生产恢复工作力度。

二、部分政策落实需进一步精准

一是医疗方面。医疗服务不够精细。有的慢性病证书漏填病种,如怀远县陈集镇陈集村贫困户陈长玲患有糖尿病、高血压、心脏病、肺气肿等多种疾病,但其慢性病证上只有肺气肿;有的乡村定点医疗机构药品供应不全,如怀远县陈集镇陈集村陈同忠户配偶患有尿毒症,因乡卫生院没有司维拉姆等药物,户主日常用药需去市场药房购买,既不便又增加经济支出;个别贫困户“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落实有偏差,如固镇县杨庙镇楼上村崔卫东、崔北龙户常年在外务工,依然签约“家庭医生”,无法提供实质性服务,且没有及时解约。二是产业扶贫方面。产业培训指导、跟踪服务不到位。五河县浍南镇沙湾村王克成户养殖小鹅约

只,成本约 4000 元,由于自身养殖技术较弱,加之相关部门培

训指导不到位,导致一半以上小鹅死亡,亏损 3000 余元。三是有的贫困户小额贷款使用不规范,未用于产业发展。四是个别贫困户危房改造新建完成且已入住较长时间,老房子仍未拆除。

三、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需进一步提升

一是村级集体经济基础总体较为薄弱。截至 7 月末,全市村

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 5 万元以下的还有 295 个,占全市行政村的

32.31  %,距市级制定的强村目标数尚差 67 个。二是贫困村和非贫困村发展不平衡。2019 年,全市共有贫困村 88 个,非贫困村663 个,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平均达 27.9 万元,非贫困村村

集体经济收入平均仅为 8 万元。扶贫政策资金项目主要向贫困村倾斜,对非贫困村支持不足。2016 年至 2019 年,蚌埠市在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公共服务等方面累计向贫困村投入41503 万元,村均 471.6 万元,向非贫困村累计投入 90053 万元,

村均 135.8 万元,贫困村投入约为非贫困村的 3.5 倍。

四、各类问题整改需进一步深化

一是问题整改举一反三不够。针对脱贫攻坚督查考核以及暗访反馈的问题,市、县整改方案均提出举一反三要求,但落实得不够全面彻底,一些政策落实不够到位、扶贫手册记录不规范、基础资料信息错误漏记等易发问题,在此次督查中仍然不同程度存在;个别问题建立整改长效机制不够完善,如怀远县针对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队伍建设问题,至今未出台相关制度规范。二是问题整改佐证资料存在关联性不强等问题。如市教育局

将市委巡察的相关资料也归入专项巡视整改“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档案中。三是从扶贫帮扶手册记录看,基层在指导扶贫产业发展方面办法不多,有的还停留在发放补助和救济金层面还需要进一步抓好问题整改的“后半篇文章”。针对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结合实际健全完善问题整改长效机制,不断做“加法”、补漏洞,特别是在促进产业扶贫就业扶贫、金融扶贫等各项政策有效衔接方面持续用力。

五、农村人居环境需进一步改善

一是个别村庄环境卫生较差。走访中发现,怀远县有的村庄存在老旧房屋拆除不彻底、房屋周边杂草杂物较多、农户物品乱堆乱放等问题。二是个别民生项目后续工程需要进一步加快进度。五河县朱顶镇张许村实施淮河退堤移民迁建项目,涉及搬迁的 900 余户已搬入新居住小区,目前部分绿化工程、村民广场等项目还没完工,群众期盼尽快完工。三是个别贫困户改厕项目进展较慢。五河县浍南镇沙湾村贫困户陈中德口述其改厕耗时约两个月,目前仍然不能正常使用。

六、基础工作需进一步夯实

一是存在资料缺失现象。五河县新集镇李八村、怀远县古城镇刘桥村个别贫困户家中没有扶贫手册或脱贫光荣证。二是信息登记存在误差。扶贫手册、用工协议等基础信息登记与实际情况不一致。怀远县万福镇余夏村邹华勤户在公益性岗位协议书上签字既非本人签名,也非本人手印;固镇县刘集镇夹河村张道修户

家中的蔡雪梅身体健康,在企业正常务工,扶贫手册却填写无劳动能力;王庄镇陈渡村边缘户张林会议记录中人均纯收入为10029 元与实际上报的人均纯收入 6500 元不一致。五河县朱顶镇张许村贫困户刘玉玲户家中陈伟为技能劳动力,年度收入核查表中没有体现其务工收入(每月 3000 元)。三是内容填写存在

漏项。五河县申集镇马集村王瑞华户 2017 年办理扶贫小额信贷, 但扶贫手册中漏记该项帮扶措施。四是公益性岗位管理不严格。固镇县新马桥镇黄圩村对公益性岗位人员考勤不及时,王庄镇陈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陈颖、梁学平 5 月份到岗 5 天,考核不合格, 仍实发整月工资;怀远县古城镇刘桥村刘正起患有关节炎,口述无法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仍签订公益性岗位协议。

七、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仍需进一步加强

一是少数群众习惯享受政策扶持,参与就业发展产业主动性不足,既不愿外出务工,在政府给予免费技能培训和创业资金支持下也不愿主动创业。二是需要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坚持将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强化典型示范引领充分调动贫困群众脱贫的积极性、主动性激发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的内生动力。

八、产业扶贫仍需进一步提质

有的地方产业发展可持续性不强。比如少数产业扶贫项目规模小,应对市场变化、抵御市场风险能力不够强,带贫效果不够明显。一些镇村特色产业开发不够,缺乏致富带头人。需要结合贫困村资源禀赋和贫困户实际,进一步提高产业扶贫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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