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精神病院院长怎么抓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守·护——我与宪法的故事来源:司法部官网
发布时间:2022-12-07 0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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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省合肥市精神病医院司法鉴定所 袁愫  我是袁愫,出生于1982年,我与现行宪法同龄。  2015年我通过考核成为了一名司法鉴定人。在从事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工作的7年多时间里,我一直坚持服务为民的理念,在维护司法公正的同时,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主动上门鉴定,提供法律援助等,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在法律服务中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记得今年的一天,法院联系我们,急需为一位有精神障碍的老先生进行鉴定。老先生多年来离群索居,也不允许家人探望。这次老人因突发急症,被送医救治,家人才发现他的身份证遗失、医保卡被冻结,家中已经断水断电,为了帮助老先生处理相关事务,家人申请了民事行为能力鉴定。虽然已经到了晚上下班时间,但是我仍决定立即出诊,为老人实施鉴定,连夜完成鉴定报告,并及时交给法院,顺利帮助老先生的家人解决了实际困难,用实际行动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做宪法的拥护者、践行者。  同时,我的生活,也一直都有宪法在默默保护着。  从我出生那一刻起,到了适学年龄,接受教育,毕业后,我通过专业能力、自主选择就业,建立家庭,育儿教育都受到宪法保护;今后当我到了退休年龄,在宪法的保障下,我也不必担忧退休生活,可以和家人一起尽享天伦之乐!  让我们一起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让宪法成为我们共同的信仰!责任编辑: 朱剑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西安一对夫妻互送对方进精神病院,两方都认为对方有病,各执一词。具体夫妻先后把对方送进精神病院是怎么回事?到底夫妻先后把对方送进精神病院是为何?一起来了解。夫妻先后把对方送进精神病院是怎么回事“情绪不稳、疑人害己”,再加上其他医院的诊断证明,妻子找人将丈夫送入精神病院;然而,丈夫出院后,将妻子也送进了精神病院。双方都认为对方有病,各执一词,都要为自己“被精神病”的“惨痛经历”讨个说法,也都认为对方的强行送医涉嫌非法拘禁。病历显示:两家医院确诊男方有精神疾病记者在渊强提供的西安市精神卫生中心的住院病案上看到,入院记录显示:渊强从2021年3月开始,情绪不稳、易发脾气,和母亲吵架、和客户吵架……主要体现为怀疑妻子有外遇,私下收集妻子外遇证据,情绪低落……曾于长安医院、城北脑康医院就诊,2021年12月曾于西安精卫中心门诊就诊,诊断为“焦虑抑郁状态”,建议心理治疗。2022年9月30日,于空军军医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就诊,诊断“抑郁症,双相情感障碍,精神分裂症”,建议住院治疗,未遵医嘱。患者在家情绪不稳,行为冲动,打妻子、毁物,家属难以管理,由患者妻子带来急诊就诊,要求住院治疗。依据《精神卫生法》第三十条第二款第二项,患者既往于空军军医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就诊考虑存在精神疾病,已存在危害他人安全行为,符合非自愿住院标准。病案记录中,2022年10月26日诊断为偏执状态、焦虑抑郁状态……出院诊断亦如此。渊强说,就是在2022年10月26日医院经过对他病情论证后,才给出的这两个“状态”,本来已经同意他出院了,后来又改口,说谁送来的谁接。“我妻子不同意,我又被关了两个月。”渊强说,怀疑妻子出轨的证据,在他入院第一天表明可以给医生看,“医生先说可以拿来,后来我儿子把存在电脑里的证据拿来了,医生又说没有必要。”出院后前往北京检查精神正常出院后的渊强坚持认为自己没病。他想知道,偏执状态、焦虑抑郁状态是一种怎样的定义?更想证明自己没有精神病。他前往北京安定医院做精神专项检查。检查结果说他没有精神问题。他给记者提供了北京安定医院的各项检查单。记者看到,渊强于2023年1月31日,前往北京安定医院普通精神科就诊。渊强说:“医生先跟我谈了话,之后又跟陪我一起检查的儿子和表哥问了话。”7项检查结果分析报告单显示:33项轻躁狂症状清单(HCL-33)结果为“正常”;心境障碍问卷(MDQ)结果为“报告未见异常”;匹兹堡睡眠质量指数量表检查(PSQI)结果分析为“睡眠质量很好”;艾森克个性测验-成人版(EPQ)结果分析为“无精神质倾向”;抑郁自评量表测评(SDS)结果为“无明显抑郁症状”;症状自评表测评(SCL-90)结果分析为“无明显心理问题”;焦虑自评量表测评(SAS)结果分析为“无明显焦虑症状”。对此,渊强失落地说:“这些报告又不能说明啥,只会让他们认为之前在西安给我把病看好了”。“我在西安市精神卫生中心住院期间,妻子还向西安市雁塔区法院申请鉴定我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当时我母亲收到了法院的通知,鉴定需要西安中院摇号产生鉴定机构,摇出的机构是西安市精神卫生中心,我不同意。”渊强说,西安市精神卫生中心不能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因此,这个鉴定没能进行。妻子委屈:丈夫出院后将我强送精神病院就在渊强前后多次向记者反映自己在精神病院的遭遇时,渊强的妻子屈艳(化名)也在四处讨说法。她告诉记者,丈夫出精神病院后没几天便离家出走,直到今年2月5日,给她打电话说要回家。当天,屈艳见到了丈夫和儿子。没说几句话儿子就出了门,约过了五六分钟,进来5名自称是精神病院的陌生男子,“上来就给我胳膊打了一针,很快,我全身没劲儿。我是被他们架着出门的。”一个多小时后,屈艳被带到了位于西安城北的西安脑康心理康复医院(二级精神病医院)。在该医院,屈艳说她被迫换病号服,稍不服从就被电警棍击打,并强制灌药,将她捆绑在病床上、接受电击治疗。屈艳说,她跟医生明确表示,送她来的丈夫曾在此看过精神疾病,医生不予理睬。屈艳要求与家人联系,被拒绝。后来妹妹找不到她,报警求助。声明:信息来源于网络,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天气网尊重版权,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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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详情更新时间:2021-08-15 10:26:07问题描述:我有精神分裂症证,如果警察把我送进精神病院后,是不是要经过警察签字后我才能出院啊?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立即咨询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在线解答描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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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即咨询相关知识推荐你好,精神病患者在拘留中心。警察没有叫任何人去接他们。警察会送他们回家吗?精神病人犯法并非都不承担刑事责任,不予判刑。根据刑法规定,精神病人实施犯罪时,完全无法辨认自己行为的,可以免于追究刑事责任;对实施犯罪行为时尚未丧失辨别力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r任何国家的刑法,对故意犯罪的惩罚都比非故意犯罪的要重很多,因为刑法的一个重要目的是维护社会正常秩序,避免合法权益受到侵害。r对正常人来说,尽量远离精神病人,生活中保持平和心态,也是对自己的保护。找法网咨询助手官方当前在线立即咨询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我儿 有精神病,现在打人了, 被派出所抓了,我该怎么办啊。  精神病人打人其监护人应当依法赔偿。《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你好,精神病患者在拘留所,警察打电话没人去领,警察会给送回家嘛?通常可以提出离婚。但是,由于精神病患者属于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而配偶又是其法定的监护人,所以,一方在提出离婚诉讼前,必须先要求人民法院变更精神病患者的监护人,在确定了新的监护人后,才能由新监护人代理精神病患者参加离婚诉讼。在审理一方是精神病患者的离婚案件中,应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有关司法解释中规定,如一方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疗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都可确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而判决准予离婚。肇事者把我们单位的人打伤,报警后,警察说肇事者有间歇精神病,已被送到治安拘留。  刑事诉讼中的拘留,称为刑事拘留。它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遇有紧急情况,暂时限制罪该逮捕的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的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方法。  刑事拘留的具体适用是: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的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治安拘留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而采用的强制方法。  司法拘留是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采用的强制方法。明确它们之间的区别,避免混淆,在司法实践中是十分必要的。  它们之间的主要区别如下:  (1)法律性质和依据不同。刑事拘留是依据《刑事诉讼法》而采用的强制措施,不是一种处罚。治安拘留是依据《治安处罚条例》采用的一种处罚办法。司法拘留是强制措施,同时也兼有处罚性质,它的法律依据是《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  (2)适用对象不同。刑事拘留的对象是触犯刑事法律,需追究刑事责任的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治安拘留的对象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尚未构成犯罪的违法者。司法拘留的对象是实施了妨害民事或行政诉讼秩序行为的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或案外人。  (3)目的和结果不同。刑事拘留的目的是为了保证侦查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新的损失,刑事拘留的结果,一般转为逮捕,刑事拘留的羁押期可以折抵刑期。治安拘留的目的,是为了对违法分子进行处罚和教育,治安拘留期满,就是教育处罚的结束。司法拘留的目的在于惩诫妨害诉讼秩序的行为,以保证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司法拘留与判决结果不发生联系,被拘留的人如果承认并改正错误,人民法院可以提前解除拘留。  (4)羁押的期限不同。刑事拘留的羁押法定期限为3~7日,最长不超过30日。治安拘留的羁押期限为1日以上,15日以下。司法拘留的期限为15日以下.  (5)适用的机关不同。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行使刑事拘留权,公安机关还行使治安拘留的决定权、执行权-人民法院行使司法拘留权,被司法拘留的人交公安机关代为关押。如果傻子打我,我打回去算正当防卫吗?被他人殴打后,被打者打回去造成打人者受伤的,是不是正当防卫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认定正当防卫的条件包括起因条件、时间条件、对象条件等。
相关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
正当防卫的具体适用
5.准确把握正当防卫的起因条件。正当防卫的前提是存在不法侵害。不法侵害既包括侵犯生命、健康权利的行为,也包括侵犯人身自由、公私财产等权利的行为;既包括犯罪行为,也包括违法行为。不应将不法侵害不当限缩为暴力侵害或者犯罪行为。对于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等不法侵害,可以实行防卫。不法侵害既包括针对本人的不法侵害,也包括危害国家、公共利益或者针对他人的不法侵害。对于正在进行的拉拽方向盘、殴打司机等妨害安全驾驶、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可以实行防卫。成年人对于未成年人正在实施的针对其他未成年人的不法侵害,应当劝阻、制止;劝阻、制止无效的,可以实行防卫。
6.准确把握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正当防卫必须是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对于不法侵害已经形成现实、紧迫危险的,应当认定为不法侵害已经开始;对于不法侵害虽然暂时中断或者被暂时制止,但不法侵害人仍有继续实施侵害的现实可能性的,应当认定为不法侵害仍在进行;在财产犯罪中,不法侵害人虽已取得财物,但通过追赶、阻击等措施能够追回财物的,可以视为不法侵害仍在进行;对于不法侵害人确已失去侵害能力或者确已放弃侵害的,应当认定为不法侵害已经结束。对于不法侵害是否已经开始或者结束,应当立足防卫人在防卫时所处情境,按照社会公众的一般认知,依法作出合乎情理的判断,不能苛求防卫人。对于防卫人因为恐慌、紧张等心理,对不法侵害是否已经开始或者结束产生错误认识的,应当根据主客观相统一原则,依法作出妥当处理。
7.准确把握正当防卫的对象条件。正当防卫必须针对不法侵害人进行。对于多人共同实施不法侵害的,既可以针对直接实施不法侵害的人进行防卫,也可以针对在现场共同实施不法侵害的人进行防卫。明知侵害人是无刑事责任能力人或者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的,应当尽量使用其他方式避免或者制止侵害;没有其他方式可以避免、制止不法侵害,或者不法侵害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可以进行反击。
8.准确把握正当防卫的意图条件。正当防卫必须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不法侵害。对于故意以语言、行为等挑动对方侵害自己再予以反击的防卫挑拨,不应认定为防卫行为。
9.准确界分防卫行为与相互斗殴。防卫行为与相互斗殴具有外观上的相似性,准确区分两者要坚持主客观相统一原则,通过综合考量案发起因、对冲突升级是否有过错、是否使用或者准备使用凶器、是否采用明显不相当的暴力、是否纠集他人参与打斗等客观情节,准确判断行为人的主观意图和行为性质。
因琐事发生争执,双方均不能保持克制而引发打斗,对于有过错的一方先动手且手段明显过激,或者一方先动手,在对方努力避免冲突的情况下仍继续侵害的,还击一方的行为一般应当认定为防卫行为。
双方因琐事发生冲突,冲突结束后,一方又实施不法侵害,对方还击,包括使用工具还击的,一般应当认定为防卫行为。不能仅因行为人事先进行防卫准备,就影响对其防卫意图的认定。
10.防止将滥用防卫权的行为认定为防卫行为。对于显著轻微的不法侵害,行为人在可以辨识的情况下,直接使用足以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方式进行制止的,不应认定为防卫行为。不法侵害系因行为人的重大过错引发,行为人在可以使用其他手段避免侵害的情况下,仍故意使用足以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方式还击的,不应认定为防卫行为。租客二氧化碳中毒死了,房东需要负责吗?洗手间房东都有设通风口,电气煤气都是租客自己安装的房东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安全保障义务的发生煤气中毒时需要承担责任,已尽安全保障义务的不需要承担责任;租客操作不当导致煤气中毒的自行负责,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煤气租客中毒的由第三人承担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如何写对方打人的证据,人公安机关没有抓到如果是在监控资料、证人证言、伤情鉴定等证据都不存在的情况下,先及时报警,受害人被人殴打或者故意伤害的,公安机关受理审查后确定案件性质,符合立案标准的公安机关会通过侦查手段进行调查取证,获取相关证据,以追究打人者的法律责任。至少在以上证据搜集不到的情况下公安机关可以获取犯罪嫌疑人的供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我被人恐吓了我可以去公安机关报警吗法律分析:有人恐吓可以报警。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两个人喝酒吵架了另一方掰了我手一下造成肘关节脱臼法律分析:醉酒后互相打斗致对方受伤的,要根据具体的伤情来分析可能承担的责任: 1、如果伤情达轻伤以上的,构成故意伤害罪,要承担刑事责任。 2、如果伤情达不对轻伤的,则可由公安机关予以治安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1分钟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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