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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合同【精】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建设工程合同,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建设工程合同1  摘要:合同管理工作在建设工程项目中,所起到的作用并不逊于质量管理、安全管理及进度管理等方面的工作,随着建筑市场的繁荣和竞争的加剧,合同管理的重要性更加凸显。完善的合同能够将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进行明确的规定,是保证工程进度、成本、质量等方面的基础。文章从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入手重点探讨了当前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建设工程;合同管理;问题分析;对策探讨  1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分析  随着我国建筑领域市场机制的逐步完善,施工合同的重要性将会越来越突出,施工合同的确立将会成为调节发承包双发经济利益关系的重要凭证,也是维护双方合法权益的基本保障。对于施工合同的管理就是对于建筑工程项目各参与方自身利益的维护。并且施工合同能够将发承包双方在建筑工程项目进行过程中的各项责任义务及权力等方面进行明确的规定,是合同各参与方能够自觉履行相应的义务,行使相应的权利。由于建筑工程不可预见性的因素较多,完善的施工合同更加能够有效的维护合同各参与方各自的利益,确保建筑工程项目能够有序的进行。并且合同的存在也为建筑工程项目的合同参与方提供了解决纠纷的依据,使得项目各参与单位的利益能够得到有效的保证。  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2.1法律意识淡薄  从现阶段的建筑工程领域来看,不公正合同的存在仍旧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发承包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存在着明显的权利与义务不对等的现象,仍有许多建筑工程合同的多数条款是由发包单位制定,而且这些条款多强调了承包单位的义务,却在强调义务的同时有意的弱化发包单位的对等义务,尤其是在违约和赔偿等方面。而且也有的发包单位在建筑工工程合同中没有明确的规定自身违约行为的处罚办法,这就使施工单位的合同风险加大,而且也有失合同签订的公平原则。而且由于近年来建筑市场的繁荣,许多建筑单位为了竞争而过分的降低自身在工程合同中的地位,这就使许多建设单位利用合同来规避自身的风险,将这部分风险更多的转移到施工单位身上。而面对这样的合同的时候,许多施工单位为了获利而不得不采取偷工减料的方式来保证自身的经济效益,甚至有的单位出现转包等违法现象,这就给建筑工程的质量构成了极大的威胁。  2.2合同文本不规范  我国工商总局及建设部针对于建筑市场联合制定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但是仍有许多建设单位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转移风险和回避业主义务,而不采用标准的合同文本。  2.3阴阳合同  阴阳合同的现象同样充斥着当前的建筑工程市场,给市场秩序造成了极大的冲击。许多建设单位为了符合相应的法律程序而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同时又与施工单位商定再签订一份施工合同。这种合同从法律意义上而言属于无效合同,不仅对于合同双方的利益维护不利,而且还有可能会对建筑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留下巨大的隐患。  3完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对策探讨  3.1加强对于承包单位的资质管理  我国建筑市场实行准入制度,不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不得承揽工程,这是建筑法为了确保建筑工程市场规范和建筑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的最基本的规定。而这一规定对于规范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也有着非常积极的作用。避免了不正当竞争的行为,杜绝了过分压价的竞争,也更能够为建设工程的发承包单位双方提供一个更加公平合理的签订工程合同的环境。  3.2规范工程招投标管理  建筑工程招投标制度也是规范建筑工程市场竞争行为的有效措施,对于完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有着更加积极的作用。符合公开招标条件的项目必须实行公开招标,为参与投标的施工单位提供一个公平竞争的平台。同时也要加强对于招投标的管理,坚决打击串标、围标等违法招投标行为。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对于阴阳合同这种违反招标投标法的行为要予以坚决的打击,规范建设工程市场的合同行为。  3.3推行合同示范文本  为了更好的规范建设工程领域的合同管理问题,我国应当借鉴于国际发达国家的经验,大力推行建筑工程合同示范文本。随着全球化的进程,我国建筑市场也面临着与国际接轨的问题,在这方面我国建设工程领域首要做的就是在合同管理方面进行规范和加强。我国新的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很大程度上参考了FIDIC合同的文本格式,比以往的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有了很大的改进,更加利于市场经济环境下的建设工程领域的健康发展,也将建设工程项目发承包双发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对于规范和引导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行为有着非常大的作用。  3.4加大合同管理力度,保证施工合同的履行  合同管理最大的难点就在于纠纷的解决,随着近年来我国房地产市场的繁荣,工程项目数量颇多,但是也存在着许多建设单位蹭市场热度,在资金没有完全到位的情况下就上马项目,这样的做法给合同管理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扰。因此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要做好市场的规范和管理工作,严把审查关,提高建设单位的履约能力,对于资金不到位的项目坚决不予办理工程报批手续,努力取缔垫资、带资施工项目,从源头上给予建设工程领域的合同管理工作以便利,更进一步的维护工程承包单位的合法利益。  4结语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是建设工项目管理的基础,只有合同双方能够真正的站在公平、公正、公开的角度上,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才能够有所保证。而有了这些保证,建筑工程项目才有可能会在保质保量的前提之下顺利的实施。  参考文献:  [1]赵微.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下旬刊),20xx(8):13.  [2]周丽君.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门窗,20xx(5):56.建设工程合同2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为确保伶俐镇路灯正常照明,便于车辆、行人安全通行,根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伶俐镇路灯实际情况,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承接伶俐镇路灯维修工作所涉及的双方权利与义务等事项签定本协议书,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伶俐镇路灯维修  (2)、工作内容:太阳能灯维修  二、维修、维护范围:
协议维修、维护范围为:采购太阳能控制器、EDXX、维修等。  三、维修、维护期限:
维修工作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完成。  四、维修、维护费用:  1、经双方协商约定材料供给、维修费用包干共计: 壹拾贰万壹仟捌佰元整(121800.00元)。  2、此费用包括:  (1)维修、维护人工费;  (2)除高空作业平台车租赁费以外的所有机械费用;  3、XX、控制器、和小型电器元件费用;  4、管理、税金等其他所有费用。  五、维修、维护要求:  1、乙方保障维修期间的操作施工安全;  2、乙方应在维修结束后调试;  3、乙方保证所维修的电器设备质保,质保期________年;  4、如遇其他相关材料的更换工作需向发包方另行通知;  六、相关资料提交:
如涉及合同约定费用范围以外的材料、机械需报经甲方同意并照像确认后实施,乙方应提供相关材料、机械费用发票作为报销据。  七、付款方式:  1、本合同维修工作完成后通知甲方进行验收,工程款原则上按进度分二次支付。  第一次支付在工程维修完工后支付至工程款总额的70%;  第二次支付待验收合格后十五个工作日内结算至工程款总额的95%。剩余5%工程款留作工程质量保证金,待工程保修期满检查无质量问题后结清,工程结算款最终由审计部门核定为准。  2、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合同约定范围以外的材料、机械费用经甲方确认按实报销。  八、甲方的责任:
甲方协助消除妨碍乙方施工的障碍物;按合同约定内容支付维护费用。  九、乙方的责任:  1、按照约定的施工范围、期限和要求进行施工,确保路灯满足照明和相关部门要求。  2、按合同约定提供相关资料。  十、特别约定:  1、施工中因乙方原因发生的伤亡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关医疗、赔偿费用。  2、施工过程中涉及的线路通道、停电计划等,由双方共同协调处理。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方协商处理。  十二、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以作为法律依据留存,双方必须共同遵守,如任何一方不遵守本合同而造成损失,则由违约方承担全部责任。  十三、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建设工程合同3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是工程承发包双方实现市场交易的重要方式和依据。《建筑法》、《合同法》和《质量管理条例》对于建设工程合同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其要点有:  建设工程的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合同法》明确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因此,以口头方式或其它形式订立的建设工程合同不符合法律规定,是无效合同。合同履行时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当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的主要内容规定为:勘察、设计合同应当包括提交有关基础资料和文件的条款;施工合同的内容应当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监理合同应当包括发包方委托监理的内容、发包方与监理方权力责任的划分、监理费用及付款方式等条款。  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及时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如逾期不支付,除按建设工程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方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折价和拍卖款,承包人享有优先受偿其被拖欠工程款的权利。  为了保护发包与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依照《合同法》、《建筑法》、《质量管理条例》,建设部和国家工商局组织编写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等示范合同文本。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为例,其主要内容如下:  1、协议书  协议书包括发承包双方全称;工程概况;工程承包范围和方式;合同工期、质量标准;合同价款;组成合同的文件;甲方关于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承诺及乙方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交付工程及质量保修的承诺;生效日期及条件。  2、通用条款  通用条款是双方都需认可的词语、合同文件和对于工程事务的处理方法。包括双方的一般权利和义务;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质量与检验;合同价款与支付;设备材料供应;工程变更;竣工验收与结算;违约、索培和争议;其他有关安全施工、发现文物及地下障碍物的处理方法、工程分包、不可抗力、保险、担保、合同解除、合同生效与终止的处理方法。  3、专用条款  规定以上内容和结合具体工程的一些特殊规定。  4、附件  建设施工示范合同文本的附件有:  (1)乙方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2)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3)工程质量保修书。建设工程合同4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装饰工程施工责任合同书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代理人:(姓名)联系电话: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承包负责人:(姓名) 联系电话:经考察,甲方同意乙方承包甲方装饰工程任务。为明确  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经双方共同协商,签订如下条例:  一、工程地址:商丘XX  二、工程概况:玻璃雨棚及其它部位的型材  三、人工费项目及价格:材料及人工费单价为每个雨棚  20元,具体数量以现场项目经理审核为准。  四、材料:雨棚玻璃为55钢化加胶玻璃,管材为10  215;10加厚镀锌管,连接为不锈钢驳接爪,收口为中性结构胶。  五、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施工工具乙方自备,必须齐  全有效。  六、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支付订金20元。竣工合  格后支付全款。  七、工程验收与保修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材料进场后的材料验收;  2、基层验收;  3、饰面验收;  4、细节验收及修补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根据合同约定的施工期限,乙方承包的工程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视为甲乙双方解除承包关系,本合同自动失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代表:责任人:________年____月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建设工程合同5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  立合同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为了明确责任,按质、按量、按时完成任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范围和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工程总造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质量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工程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承包方式本工程采取下列第______项方式承包。  1、按施工图预算加签证、加政策性调整结算;  2、包工不包料;  3、包工包料。如采取全部包干金额,一般不得调整。但遇设计变更或政策性调整引起设备、材料价格的调整及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可调整合同工程价格。  第三条价款支付与结算  一、工程款支付方式:  二、由于工程设计变更而引起的工程量增减,价格按相关定额进行增减,按实结算。  三、工程结算依据  第四条工程变更本工程在施工中,任何一方不得任意变更设计。如确需变更时,双方协商,签证协议后方可变更。  第五条工程验收  一、工程竣工后,双方组织有关人员及时验收。  二、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方可使用。未经验收而使用则视为合格工程。  第六条保修条件及期限保修期______个月,在规定的保修期内,凡因施工造成的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应由乙方无偿保修(因甲方使用不当及人为损坏,不在无偿保修范围内)。  第七条双方责任甲方:  一、工程开工前,应交给乙方施工图纸______份,地质勘察报告______份,并组织原设计单位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  二、做好施工区域内“三通一平”(____通、电通、____、场地平)及地下原有管道、电路及其他障碍物的清理迁移工作。  三、确保乙方施工中的工作、生活环境,协助乙方协调当地群众关系。乙方:  一、根据甲方按合同提供的建设工程文件、图纸、资料和有关规定等,及时编制施工方案,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  二、负责施工现场布置,指定电源、____源、道路和材料堆放位置;  三、严格按照施工图和技术说明书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时间,如期完工并交付验收,如遇不可抗拒因素,合同工期顺延。  第八条违约责任乙方的责任:  一、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偿付逾期违约金。  二、工程未按合同规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每逾期1天,按工程造价万分之______付违约金。甲方的责任:  一、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付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二、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三、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四、乙方验收通知书送达____日后不进行验收的,按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  五、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方法规定的延付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__偿付乙方赔偿金。  第九条安全、文明施工乙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乙方应文明施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保障施工顺利进行。  第十条附则  一、双方协商同意的有关修改建筑设施变更文件、洽商记录、会议记要以及资料图表等,也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甲方指定______为工地代表;乙方指定______为工地代表。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解决。  四、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建设工程合同6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方与乙方于
年 月 日签订的既有合同正在履行中,现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就合同主体变更及保证条款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同主体变更条款  1、本协议各方同意丙方取代乙方成为“既有合同”的一方。  2、乙丙双方保证丙方具有履行本协议所需相关资质和条件,如因其不具备相关资质和条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丙双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乙方在本协议生效前基于履行“既有合同”对甲方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分别由丙方享有和承担。  4、本协议生效后,丙方按照 “既有合同”的约定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  5、乙、丙双方必须做好资料、手续等的交接工作,因合同主体变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保证条款  为了保证丙方按照约定履行义务,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对丙方基于本协议及“既有合同” 对甲方所负的一切债务向甲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三、除本协议约定情形外,“既有合同”其他内容不变。  四、因本协议及“既有合同”而引起的纠纷,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法院解决。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六份,甲、乙、丙各执二份。  甲方:
乙方:
丙方:  地址: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日建设工程合同7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赵XX一级电站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劳务分包达成如下协议,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各自的权利、责任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设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赵XX一级电站机电设备安装工程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完成现有需改造机电设备的拆除(含运出洞外)以及4台水轮发电机组(1机组大修)、3台进水闸阀、油水气系统、自动化系统(配合主机改造)、高压开关柜、升压站设备、直流系统的安装及电缆敷设,主机电气设备试验调试及试运行等所有工作(详见安装工程量清单)。  四、工程价款及工程结算:乙方的报价是根据甲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部分设计,该总价包括完成工程施工内容所需的人工费、设备转运费、消耗性材料费、施工管理费、生活费、安全措施费、工程保险费以及XX税金等所有费用。工程结算以施工图工程量为基础,根据最终完成的工程量及单价进行结算。  五、工程工期及进度:  1、根据甲乙双方商定,乙方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进场施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完成电站所有机电设备安装及调试工作。  2、在乙方安装过程中,如遇不可抗拒自然因素等非乙方原因导致的工期延长,乙方不能向甲方索赔任何费用,但工期可考虑顺延。  3、乙方必须满足甲方的总体安排,主机安装考虑分两阶段进行,保证一台机组开机发电运行。  六、付款方式:  1、工程预付款:在本合同签订乙方人员进场并提供相应保险凭证后,甲方按合同总价的10%支付工程预付款。  2、工程进度款:按进度实际完成工程量经总承包方报量支付后按95%给乙方支付,余下5%质保金________年质保期满后支付。  3、乙方在结算过程中承担“工程总价款215;10%”的XX税,XX税由甲方在乙方工程款中代扣代缴。  七、双方责任:甲方:  1、提供施工图纸技术资料,并组织乙方现场技术交底。  2、甲方提供乙方在施工现场的施工用电及生产、生活场地。  3、甲方协助乙方做好现场安全保卫工作,协调各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乙方:  1、严格按设计施工图纸、规程、规范进行施工,不得随意更改设计,若出现责任事故其责任及经济损失一切由乙方负责。  2、乙方签订合同后,在7天内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含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技术措施,质量保证措施和安全技术措施并上报甲方备案。  3、乙方在施工期间,做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尊重业主、设计、监理等单位驻派人员,并处理好与各施工单位的关系。  4、乙方负责做好为完成本工程所做的一切辅助性工程,并承担相关费用。  5、负责协助甲方对设备进行开箱检查、记录与检测,确保所有设备检测合格后方能安装,做好安装时各种测量数据记录并负责原始资料收集。  6、安装时记录好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中间计量表。  6、乙方不得将工程分包或转包给其他单位施工。  八、质量验收:  1、乙方在机电设备的安装过程中,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要求和有关规范、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设计图纸和标准要求,如未达到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直至符合标准。  2、设备安装单元质量检查、验收的签证单,作为工程款结算支付的依据。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无条件服从监理工程师和业主的质量检查,凡具备覆盖条件的工序和部位均按质检规定,书面报请监理工程师和业主进行中间验收,监理工程师和业主在24小时内到现场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4、由乙方自行采购的设备材料,必须提供材质合格证,坚决杜绝使用不合格的材料。  5、乙方由于自身原因无法保证质量时,甲方随时有权收回本工程,乙方应无条件服从,并承担甲方一切损失责任。  九、安全管理:  1、乙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的有关安全生产法规,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高度责任感,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机构,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加强安全管理工作,强化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并接受甲方和地方安检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2、加强施工现场对特殊工种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坚持持证上岗。  3、监理工程师和甲方在检查施工安全过程中,有权对不按操作规程施工的人和事发出《重大隐患通知书》、《整改指令》并限期和立即整改。如果乙方在接到通知的规定时间内,没有进行整改,监理工程师和甲方按安全法规的有关规定,进行罚款处理。以提高乙方及全体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保证施工现场安全。  4、对于从事高空作业的施工人员,必须设置必要的安全设施和配备防护用品,对于危险地段,设置必要的警示标志、安全哨和防护设施。  5、乙方必须重视施工现场的文明生产和消防防火工作,杜绝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如果施工中发生因乙方原因的人员伤害、机械设备损坏及材料损失,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给予经济补偿。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对第三者的伤害和其他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违约、仲裁:  1、甲、乙各方不得无正当理由(除不可抗拒因素外)拒不履行合同。如一方违约,对方有权按《经济民法典》和《建设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追究其经济责任,违约方必须赔偿对方经济损失。违约金按工程承包总价5%进行处罚。  2、甲、乙双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当不能协商时,可在甲方当地,按法律有关程序执行,其发生的费用由违约方承担。十  一、其他:  1、下列文件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设计图纸及招投标文件的技术要求。  2)设备安装工程单元质量评定表、记录表。  3)设计变更通知等技术文件。  2、乙方必须对现场的施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保险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加强内部职工的教育和管理,整治好生活设施和周围的环境卫生,尊重当地的民风民俗。当发生矛盾时,通过组织协调,依靠当地政府解决,防止事态扩大。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十  二、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持1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建设工程合同8  (一)分包与转包  1.转包合同。①概念。转包合同,指承包人以营利为目的,将承包的工程"全部"交由第三人完成的行为。②法律效果。(a)转包合同一律无效;(b)承包人非法转包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释》第8条);(c)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  2.分包合同。  (1)合法分包合同。合法分包合同,指建设工程的承包方(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经发包方同意后,依法将其承包的"部分"工程交给第三人完成的行为。合法分包应具备三个条件:①经发包人同意;②被分包的工程只能是承包人承包的"部分"工作;③被分包的工程不能是承包人承包的主体工程;④分包人具有相应的资质;⑤只能分包一次,分包人不得再分包。  (2)违法分包合同。违法分包合同,指承包人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与第三人订立的分包合同。下列违法分包合同均属无效合同:①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承包给第三人;②分包人不具有相应的资质;③承包人将自己承包工程的主体结构分包给第三人;④分包人将其分包的工程再分包。  (3)分包人的连带责任。无论是合法分包合同还是违法分包合同,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分包人与承包人对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具体而言:①分包合同有效的,分包人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合同法》第272条第二款)。②违法分包或者非法转包的,因建设工程质量发生争议,发包人可以总承包人、分包人和实际施工人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释》第25条)。  (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形  下列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①非法转包合同。②违法分包合同。③承包人未取得或超越相应资质的。但是,承包人在建设工程"竣工前"取得相应资质的,不按无效处理。④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⑤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时实际施工人的权利  1.实际施工人的工程价款请求权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实际施工人有权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经修复后验收合格的,实际施工人有权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修复后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实际施工人无权请求支付工程价款。  2.转包、分包合同无效时的诉讼当事人。  (1)实际施工人可以仅以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  (2)实际施工人也可以直接以发包人起诉。此时,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需要注意两点:①法院是"可以"追加,而不是"应当"追加。②法院可以追加发包人为"当事人",即追加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或者追加为共同被告(《建设工程合同解释》第26条)。  (20xx-3-62)甲大学与乙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由乙为甲承建新教学楼。经甲同意,乙将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丙公司。后整个教学楼工程验收合格,甲向乙支付了部分工程款,乙未向丙支付工程款。下列哪些表述是错误的?  A.乙、丙之间分包合同有效  B.甲可以撤销与乙之间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C.丙可以乙为被告诉请支付工程款  D.丙可以甲为被告诉请支付工程款,但法院应当追加乙为第三人  【答案】ABD  (20xx-3-59)甲公司将一工程发包给乙建筑公司,经甲公司同意,乙公司将部分非主体工程分包给丙建筑公司,丙公司又将其中一部分分包给丁建筑公司。后丁公司因工作失误致使工程不合格,甲公司欲索赔。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上述工程承包合同均无效  B.丙公司在向乙公司赔偿损失后,有权向丁公司追偿  C.甲公司有权要求丁公司承担民事责任  D.法院可收缴丙公司由于分包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  【答案】BCD  (四)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  1.承包人优先受偿权的构成要件  构成要件有四:①建设工程合同有效;如果合同无效,承包人不享有优先受偿权;②发包人不支付到期价款;③经承包人催告后,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④建设工程在性质上适宜折价或拍卖。  2.承包人优先受偿权的行使  根据《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20xx年6月),承包人行使优先受偿权具有以下效力与限制:①承包人有权以建设工程折价或者以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优先清偿发包人欠付的工程价款。②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先于普通债权;也优先于在建设工程上设定的抵押权。③消费者交付购买商品房的全部或者大部分款项后,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不得对抗买受人。④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6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建设工程合同9  合伙人:(以下简称甲方)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合伙人: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合伙承包一致意见,共各方信守。  一、合伙宗旨。在合法合理的前提下,搞好工程建设,进而实现各方利润最大化,共享收益,共担风险。  二、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合伙项目以公司中标合同确认的道路建设项目内容和范围为准。  三、合伙期限。合伙期限至合伙施工的项目完工,各方结算完毕为止。  四、出资方式及比例: 甲乙双方现金出资,前期投标投资由甲方出资贰佰壹拾伍万元,该款中标退还后归甲方;以后施工时甲乙双方各出资50%,在双方商定出资____日内到账,否则按日千分之三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派现金会计一名负责保管现金及现金账目,乙方派主管会计一名负责记账;会计的工资费用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  五、盈余分配及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盈余以甲乙双方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合伙如产生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约定的出资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六、退伙:合伙期间原则上不得退伙;如遇到特殊原因确需退伙的,应经两方协商同意;  七、项目日常管理  1、甲方作为项目部负责人,负责项目的全面管理工作;乙方负责项目公关、催收工程款及当地社会关系协调并参与项目日常管理。 甲乙双方聘请总工程师,负责工程的技术工作;  2、每月____日、____日为双方商定的结账日,由双方和会计共同下账,所有的支出均需两方签字后方能下账。当月支出需当月下账,超过两个月不下账的支出个人自负。  3、重大支出和重大合伙事项应由甲乙双方事先共同决定,双方电话决定的应在最近的下账日补签书面决议。  八、合伙期满。合伙期满,甲乙双方按合伙协议进行结算,盈、亏均按比例进行分配、承担;一方分配的应收款另一方有协助收回的义务。  九、违约责任。  1、未经合伙人同意而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造成的损失无法计算的,按承接工程总价的15%计算损失。  2、合伙人一方违反本协议其它约定,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十、其他。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郑州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合伙人(甲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伙人(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建设工程合同10  1、未取得建设审批手续的施工合同的效力如何认定?  发包人就尚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行政审批手续的工程,与承包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发包人取得相应审批手续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应当认定合同有效。  发包人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不影响施工合同的效力。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一条第(二)项规定的“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承揽建设工程(即“挂靠”)具体包括哪些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解释》规定的“挂靠”行为:  (1)不具有从事建筑活动主体资格的个人、合伙组织或企业以具备从事建筑活动资格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2)资质等级低的建筑施工企业以资质等级高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3)不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以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4)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通过名义上的联营、合作、内部承包等其他方式变相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3、如何认定是否属于必须招标的建设工程?  《解释》第一条第(三)项规定的“必须进行招标”的建设工程的认定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的相关规定予以确定。法律、行政法规有新规定的,适用其新规定。  4、劳务分包合同的效力如何认定?  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所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有效:  (1)劳务作业承包人取得相应的劳务分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2)分包作业的范围是建设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包括木工、砌筑、抹灰、石制作、油漆、钢筋、混凝土、脚手架、模板、焊接、水暖、钣金、架线);  (3)承包方式为提供劳务及小型机具和辅料。  合同约定劳务作业承包人负责与工程有关的大型机械、周转性材料租赁和主要材料、设备采购等内容的,不属于劳务分包。  5、如何认定建筑企业的内部承包行为?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或部分工程交由其下属的分支机构或在册的项目经理等企业职工个人承包施工,承包人对工程施工过程及质量进行管理,对外承担施工合同权利义务的,属于企业内部承包行为;发包人以内部承包人缺乏施工资质为由主张施工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6、小型建筑工程及农民低层住宅施工合同、家庭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合同的效力如何认定?  施工人签订合同承建小型建筑工程或两层以下(含两层)农民住宅,或者进行家庭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当事人仅以施工人缺乏相应资质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一般不予支持。对于当事人确实违反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承揽工程的,可以建议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处理。  前述合同对质量标准有约定的,依照其约定,没有约定的,依照通常标准或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予以确定。当事人有其他争议的,原则上可以参照本解答的相关内容处理。  7、当事人在诉讼前已就工程价款的结算达成协议,一方要求重新结算的,如何处理?  当事人在诉讼前已就工程价款的结算达成协议,一方在诉讼中要求重新结算的,不予支持,但结算协议被法院或仲裁机构认定为无效或撤销的除外。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当事人一方以施工合同无效为由要求确认结算协议无效的,不予支持。  8、承包人项目经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所施行为的效力如何认定?  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的项目经理以承包人名义在结算报告、签证文件上签字确认、加盖项目部章或者收取工程款、接受发包人供材等行为,原则上应当认定为职务行为或表见代理行为,对承包人具有约束力,但施工合同另有约定或承包人有证据证明相对方知道或应当知道项目经理没有代理权的除外。  9、当事人工作人员签证确认的效力如何认定?  当事人在施工合同中就有权对工程量和价款洽商变更等材料进行签证确认的具体人员有明确约定的,依照其约定,除法定代表人外,其他人员所作的签证确认对当事人不具有约束力,但相对方有理由相信该签证人员有代理权的除外;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当事人工作人员所作的签证确认是其职务行为的,对该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但该当事人有证据证明相对方知道或应当知道该签证人员没有代理权的除外。  10、工程监理人员在签证文件上签字确认的效力如何认定?  工程监理人员在监理过程中签字确认的签证文件,涉及工程量、工期及工程质量等事实的,原则上对发包人具有约束力,涉及工程价款洽商变更等经济决策的,原则上对发包人不具有约束力,但施工合同对监理人员的授权另有约定的除外。  11、固定总价合同履行中,当事人以工程发生设计变更为由要求对工程价款予以调整的,如何处理?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工程价款实行固定总价结算,在实际履行过程中,因工程发生设计变更等原因导致实际工程量增减,当事人要求对工程价款予以调整的,应当严格掌握,合同对工程价款调整有约定的,依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可以参照合同约定标准对工程量增减部分予以单独结算,无法参照约定标准结算的,可以参照施工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或者计价标准结算。  主张工程价款调整的当事人应当对合同约定施工的具体范围、实际工程量增减的原因、数量等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12、固定价合同履行过程中,主要建筑材料价格发生重大变化,当事人要求对工程价款予以调整的,如何处理?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工程价款实行固定价结算,在实际履行过程中,钢材、木材、水泥、混凝土等对工程造价影响较大的主要建筑材料价格发生重大变化,超出了正常市场风险的范围,合同对建材价格变动风险负担有约定的,原则上依照其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该当事人要求调整工程价款的,可在市场风险范围和幅度之外酌情予以支持;具体数额可以委托鉴定机构参照施工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关于处理建材差价问题的意见予以确定。  因一方当事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或建筑材料供应时间延误的,在此期间的建材差价部分工程款,由过错方予以承担。  13、固定总价合同履行中,承包人未完成工程施工的,工程价款如何确定?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工程价款实行固定总价结算,承包人未完成工程施工,其要求发包人支付工程款,经审查承包人已施工的工程质量合格的,可以采用“按比例折算”的方式,即由鉴定机构在相应同一取费标准下分别计算出已完工程部分的价款和整个合同约定工程的总价款,两者对比计算出相应系数,再用合同约定的固定价乘以该系数确定发包人应付的工程款。  当事人就已完工程的工程量存在争议的,应当根据双方在撤场交接时签订的会议纪要、交接记录以及监理材料、后续施工资料等文件予以确定;不能确定的,应根据工程撤场时未能办理交接及工程未能完工的原因等因素合理分配举证责任。  14、承包人依据《解释》第二十条的规定要求按照竣工结算文件结算工程价款的,如何处理?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文件后一定期限内予以答复,但未明确约定逾期不答复即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承包人依据《解释》第二十条的规定要求按照竣工结算文件结算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对此未作明确约定,承包人仅以原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或者《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通用条款第33.3条的约定为依据,要求按照竣工结算文件结算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  15、“黑白合同”中如何结算工程价款?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建设工程,或者未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建设工程,但依法经过招标投标程序并进行了备案,当事人实际履行的施工合同与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依据。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是必须进行招标的建设工程,实际也未依法进行招投标,当事人将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当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进行了备案,备案的合同与实际履行的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当事人实际履行的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依据。  备案的中标合同与当事人实际履行的施工合同均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被认定为无效的,可以参照当事人实际履行的合同结算工程价款。  16、“黑白合同”中如何认定实质性内容变更?  招投标双方在同一工程范围下另行签订的变更工程价款、计价方式、施工工期、质量标准等中标结果的协议,应当认定为《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实质性内容变更。中标人作出的以明显高于市场价格购买承建房产、无偿建设住房配套设施、让利、向建设方捐款等承诺,亦应认定为变更中标合同的实质性内容。  备案的中标合同实际履行过程中,工程因设计变更、规划调整等客观原因导致工程量增减、质量标准或施工工期发生变化,当事人签订补充协议、会谈纪要等书面文件对中标合同的实质性内容进行变更和补充的,属于正常的合同变更,应以上述文件作为确定当事人权利义务的依据。  17、无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工程价款如何确定?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当事人任何一方依据《解释》第二条的规定要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折价补偿款的,应予支持。承包人要求发包人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欠付工程款利息的,应予支持。发包人以合同无效为由要求扣除工程折价补偿款中所含利润的,不予支持。  18、《解释》中"实际施工人"的范围如何确定?  《解释》中的"实际施工人"是指无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即违法的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合同的承包人、转承包人、借用资质的施工人(挂靠施工人);建设工程经数次转包的,实际施工人应当是最终实际投入资金、材料和劳力进行工程施工的法人、非法人企业、个人合伙、包工头等民事主体。法院应当严格实际施工人的认定标准,不得随意扩大《解释》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的适用范围。对于不属于前述范围的当事人依据该规定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欠付工程款的,应当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  建筑工人追索欠付工资或劳务报酬的,按照工资支付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快速处理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相关案件的意见》妥善处理。  19、违法分包合同、转包合同的实际施工人主张欠付工程款的,诉讼主体如何确定?发包人的责任如何承担?  实际施工人以违法分包人、转包人为被告要求支付工程款的,法院不得依职权追加发包人为共同被告;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要求支付工程款的,应当追加违法分包人或转包人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发包人在其欠付违法分包人或转包人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发包人以其未欠付工程款为由提出抗辩的,应当对此承担举证责任。  20、不具有资质的挂靠施工人主张欠付工程款的.,如何处理?挂靠人又将工程分包、转包给他人施工,施工人主张欠付工程款的,如何处理?  不具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挂靠施工人)挂靠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被挂靠人),并以该企业的名义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被挂靠人怠于主张工程款债权的,挂靠施工人可以以自己名义起诉要求发包人支付工程款,法院原则上应当追加被挂靠人为诉讼当事人,发包人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承担给付责任。因履行施工合同产生的债务,被挂靠人与挂靠施工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挂靠人承揽工程后,以被挂靠人名义将工程分包、转包给他人施工,施工人主张欠付工程款的,按照《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民商事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之五》第四十七条规定处理。  21、发包人主张将其已向合法分包人、实际施工人支付的工程款予以抵扣的,如何处理?  承包人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要求发包人支付工程款,发包人主张将其已向合法分包人、实际施工人支付的工程款予以抵扣的,不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生效判决、仲裁裁决予以确认或发包人有证据证明其有正当理由向合法分包人、实际施工人支付的除外。建设工程合同11  1合同管理特征  电力建设工程合同区别于一般的经济合同,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在进行项目合同管理时应把握其一般的特点。  1)合同管理长期性。由于电力建设工程周期长,相应合同的生命周期就会长,合同管理的周期长、跨度大,会使其受到外界各种因素的影响大,而且合同本身还可能存在很多不可预见性的风险,妨碍合同的正常实施,造成经济损失。  2)合同管理动态性。项目合同实施的过程中牵涉较多,合同内外干扰事件较多、合同变更频繁,实施过程中合同也要因时调整,是动态化的管理过程。  3)合同管理的复杂性。项目进行过程中需要众多的参建单位,接口复杂,合同履行过程中涉及到业主与承包商、不同承包商之间、承包商与分包商及业主与材料供应商之间的各种复杂关系,使得项目合同的管理极其复杂,处理不当会带来经济损失。  4)合同管理的效益性。电力建设投资大、合同金额高,合同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企业的利益。  2合同管理现状  电力工程建设的复杂性决定了其合同管理的艰难程度,我国电力市场建设发育还不完善,交易行为也不规范,电力建设合同管理中也存在一些比较主要的问题。  1)合同法律意识不强。工程合同一般为承发包双方的法制性文件,必须依法签字履行。往往有许多企业法人及合同主管人员忽视法律对工程合同的保护和监督作用,在合同实施过程中没有依循法律约束自己的行为和按照法律条款来保护自己,在签订合同中主观办事,随意变更,甚至另行随意起草合同等。  2)重视工程建设,轻视合同管理。合同管理在国外被视为承包商盈亏的关键环节。而现有的电力企业中很多部门人员只注重项目的工程建设,对合同管理不重视甚至不予理睬,从而出现一些不必要的损失。从行业管理方面来看,管理部门对施工合同的管理力度不够,采用的措施不到位,方法也不得当。  3)合同管理脱节。工程合同管理是有效控制工程进度、质量、资金投入的法律性文件,然而在实际履行过程中所中的标书与施工管理合同管理分属不同职能部门,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签约后,合同就会以文件形式转达项目经理部,而项目经理部只管合同,不管技术,这种施工合同管理与招标管理在实施过程中产生分支、脱节的现象,最终使技术流于形式。  4)合同索赔难以实现。在电力工程施工中,有时由于设计变更或工程量的增加,业主未按合同办理签证,增加的工程量无法签证,增加了承包商的施工成本,降低了利润,增加了市场风险。但许多施工企业因为害怕与业主的关系搞僵,不利于今后的合作,为了未来的合作,承包方往往不依据合同进行索赔。  5)专业人才匮乏。电力建设合同涉及专业面广、内容多,合同管理需要专业的技术人员。然而很多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中,没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合同,或者合同管理人员缺少培训,将合同管理简单地视为一种事务性工作,一旦发生合同纠纷,缺少必要的法律援助。  3合同管理的几点意见  1)提高对合同的法律认识。合同是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有利武器和工具,要通过宣传、培训,让相关人员真正地认识到这一点。要依法运用合同审查等手段,在事前避免或减少由于合同不严谨而带来的经济纠纷和不必要的损失。施工过程中要加强项目管理和施工人员的法制观念,从根本上保证合同的履行。  2)加强合同管理。作为合同管理部门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提高合同管理的重视程度,与企业其他管理并抓;在制度上,建立合同实施保证体系,将合同责任制落实到具体工程和人员;配备专人管理,对相关文件进行风险分析;健全合同文档管理系统,对于工程进行过程中来往有关合同的书函文件进行资料收集、整理及存档。  3)增强索赔意识。索赔是企业保护自己合法权益、防范合同风险比较重要的方法,是企业进入市场必须具备的市场观念和行为。作为企业要敢于索赔,学会索赔,认真研究文件内容,寻找机会,建立相关索赔的详细档案,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时反映报送索赔文件,获得合法、合理的索赔。  4结语  在市场经济迅猛发展的今天,电力建设项目合同约束着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作为电力企业只有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并切实实施合同管理,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把合同管理落到实处。相信电力企业严格贯彻合同管理规范,树立牢固的合同意识,认真地研究合同并管理合同,必将收获更大的经济利益和经济效益,在电力企业竞争的浪潮中立于不败之地。建设工程合同12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工程名称:  本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规,经双方协商,本着友好合作原则,达成如下分包合同:  一、承包范围:  二、承包方式:  三、质量标准:  四、工期:  本工程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完工,工期为 天。  五、收费标准及支付方式:  1、经双方协议,本工程总量为 米,收费标准为 , 共计: (大写: )  2、合同总价依据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结算。  3、付款方式:  六、变更及工程费用调整:  1、本工程进行中,发包人对本工程与技术要求提出变更时,发包人应在变更前 天内发出书面通知。承包人接到变更后 天内予以确认。  2、变更后及承包增加施工费用,发包方按市场价予以调整。  七、发包责任:  1、发包方在开工 2 日前向承包方提供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技术交底与要求、设计图纸及放线定点轴线。  2、开工前,发包方应办理开工许可证、工作场地使用等手续,及时解决好有关扰民和影响正常工作的有关问题,并承担相应费用。  八、承包方责任:  1、承包人按本合同所规定的时间完成本工程的工作内容  2、严格按本工程设计方案及技术要求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  3、施工中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汇报,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方案,经发包方确认后进行施工。  4、负责好现场测量放线、桩体定位、施工技术资料记录工作,并如实及时提交发包方,如因承包方的遗漏、错误造成工程质量问题,承包方应负责补救并承担相应责任,情况严重时,发包方有权向承包方追偿相应损失。  5、遵守国家及北京市有关施工管理规定,服从现场指挥与领导。  九、违约责任:  甲方或乙方不能按照本协议条款约定履行各自的各项责任及发生与本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十、材料与设备  1、发包人及承包人对各自所提供的材料及机械设备进场负责,并经双方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2、若造成窝工、误工所造成的损失,责任是甲方的由甲方负责,是乙方的由乙方负责。  十一、报告、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  1、发包方负责组织对承包人交付的报告、成果、文件进行检查与验收。  2、承包方应对其所确保提交的报告、成果、文件的真实性进行负责。  3、隐蔽工程检查由承包人自检后,通知发包方进行检查与验收,经发包方签字确认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检验不合格,承包人负责在规定的时间内必须进行修补。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其它约定事项:  十四、合同终止  本合同自发包人、承包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完成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后终止。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建设工程合同13  一、合同价款应当调整的事项及调整程序  1、合同价款应当调整的事项  发生以下事项,发承包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调整合同价款。  (1)法律法规变化。  (2)工程变更。  (3)项目特征描述不符。  (4)工程量清单缺项。  (5)工程量偏差。  (6)计日工。  (7)现场签证。  (8)物价变化。  (9)暂做价。  (10)不可抗力。  (11)提前竣工(赶工补偿)。  (12)误期赔偿。  (13)施工索赔。  (14)暂列金额。  (15)发承包双方约定的其他调整事项。  二、合同价款调整程序  (1)出现合同价款调增事项,(不含工程量偏差、计日工、现场签证、施工索赔)后的14天内,承包人应向发包人交合同价  款调增报告并附上相关资料,承包人在14天内未提交合同价款调增报告的,视为承包人对该事项不存在调整价款请求。  (2)出现合同价款调减事项,(不含工程量偏差、施工索赔)后的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交合同价款调减报告并附相关资料,若发包人在14天内未提交合同价款调减报告的,视为发包人对该事项不存在调整价款请求。  (3)发(承)包人应在收到承(发)包人合同价款调增(减)报告及相关资料之日趣14天内对其核实,予以确认的应书面通知承(发)包人,如有凝问,应向承(发)包人提出协商意见。发(承)包人在收到合同调价款调增(减)报告之日起14天内未确认也未提出协商意见的。视为承(发)包人提交的合同价款调增(减)报告已被发(承)包人认可。发(承)包人提出协商意见的,承(发)包人在收到发(承)包人的协商意见后14天内即不确认也未提出不同意见的,视为发(承)包人提出的意见已被承(了)包人认可。  (4)如发包人与承包人对合同价款调整的不内意见不能达成一致的,只要不实质影响发承包双方履约的,双方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直到其按照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得到处理。  (5)经发承包双方确认调整的合同价款,作为追加(减)合同价款,应与工程进度款或结算款同期支付。  二、法律法规变化  (1)招标工程以投标截止日前28天,非招标工程以合同签  订前28 天为基准日,其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引起工程造价增减变化的,发承包双方应当按照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成价管理机构据此发布的规定调整合同价款。  (2)因承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且上述规定的调整时间在合同工程原定竣工时间之后,合同价款调增的不予调整,合同价款调减的予以调整。  三、项目特征描述不符  (1)发包人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对项目特征的描述,应认为是准确的和全面的,并且与实际施工要求相符合。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提供的招标工程量清单,根据其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及有关要求实施合同工程,直到其被改变为止。  (2)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实施合同工程,若在合同履行期间,出现设计图纸(含设计变更)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任一项目的特征描述不符,且该变化引起该项目的工程造价增减变化的,应按照实际施工的项目特征按规范相关条款的规定重新确定相应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调整整合同价款。  四、工程量清单缺项  ((1)合同履行期间,由于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缺项,新增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应按照变更价款确定方法确定单价,调整合同价款。  (2)新增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后,引起措施项目发生  变化的,应按照计价规范的规定,在承包人提交的实施方案被告发包人批准后,调整整合同价款。  (3)由于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措施项目缺项,承包人应将新增措施项目实施方案提交发包人批准后,按照顾计价规定调整合同价款。  五、工程量偏差  工程量偏差是指承包人按合同工程的图纸(含经发包人批准收承包人提供的图纸)实施,按照现行国家计量规范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得到的完成合同工程项目应予计量的工程量与相应的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列出的工程量之间的出现的量差。  (1)对于任一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如果因本条规定的工程偏差和工程变更等原因导致工程量偏差超过15%,调整的原则为。当工程量增加15%以上时,其增加部分的划等号亘的综合单价应予调低,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高。  (2)如果工程量出现变化,且该变化引起相关措施项目相应发生变化,如按系数或单一总价方式计价的,工程量增加的措施项目费调增,工程量减少的措施项目费调减。  六、计日工  计日工是指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完成发包人提出的工程合同范围以外的零星项目或工作,按合同中约定的单价计价的一种方式。  (1)发包人通知承包人以记日工方式实施的零星工作,承包人应予于执行。  (2)采用记日工计价的任何一项变更工作,承包人应在该项目变更的实施过程事,按合同约定提交以下报表和有关凭证送发包人复核。  (1)工作名称、内容和数量。  2)投入该工作所有人员的姓名、工种、级别和耗用工时。  3)投入该工作的材料名称、类别和数量。  4)投入该工作施工设备型号、台数和耗用台时。  5)发包人要求提飞鱼的其他资料和凭证。  (3)任一计日工项目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在该工作实施结束后的24小时内,向发包人提交有计日工记录汇总的现场签证报告一式三份。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现场所签证报告后的2天内予于确认并将其中一份还给承包人,作为计日工计价和支付的依据。发包人逾期未确认也未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承包人提交的现场签证报告被发包人认可。  (4)任一计日工项目实施结束,承包人京戏按照现场确认的计日工现场签证报告核实该类项目的工程数量,并根据核实的工程数量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计日工单价计算,提出应会价款。已标工程量清单中没有该类计日工单价的,由发承包双方按变更价款的确定方法商定计日工单价计算。  (5)每个支付期末,承包人应按规定向发包人提交本期间所有计日工记录的签证汇总表,以说明本期间自已认为有权得到的计日工金额,调整合同价款,列入进度款支付。  建设工程合同14  抵押人:  (以下简称“甲方”)地址:  邮编: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码联系方式:抵押权人:  (以下简称“乙方”)地址:  邮编: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码联系方式:债务人:  (以下简称“丙方”)地址:  邮编: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码联系方式:  1、________年____月日,本合同乙方与丙方签订的编号为____的《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详见附件1)、  2、甲方自愿以其在建工程作为抵押物,担保丙方按期履行付款义务、经平等协商,各方就抵押担保相关事宜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一、主债权  1、本合同所担保的主债权为:依据主合同约定_________ 、  二、抵押物  1、坐落位置:_________区_________街路_________号(详见附件2《抵押物清单》)、  2、用途:_________,建筑结构:_________、  3、建筑面积:  ,占地面积:  4、已完成部分:层数_________  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5、竣工时间:  6、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  出让划拨  使用年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7、证件(详见附件3—7):  (1)国有土地使用证号: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  (4)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号:  (5)开工许可证号:  (6)预售销售许可证号:  8、其他:  【配套、装修等】  三、抵押物价值及抵押率  1、本合同项下抵押物共作价人民币(大写)  元整,抵押率为百分之  —,实际抵押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  四、担保范围  1、抵押物的担保范围为主债权、违约金和实现主债权的费用(仲裁、诉讼费用、差旅费、律师费等等)、  五、抵押登记  1、各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向登记机关提交抵押登记申请及相关资料:  2、乙方应于抵押权消灭后5个工作日内,向登记机关送达撤销抵押登记的通知,协助甲方办理撤销登记手续、  3、各方应当协力提供登记所需文件、资料等、  (1)甲方:  (2)乙方:  (3)丙方:  4、因抵押登记和撤销登记所发生的费用,由各方依据国家及登记机关的规定承担;无相关规定的,由各方承担各自的费用、  六、抵押物的使用与处分  1、抵押物由甲方占有、使用,全部收益归甲方所有、  2、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出售抵押物,但是丙方提前清偿债务或另行提供担保的除外、  3、抵押物灭失的,丙方应当另行提供担保或提前清偿债务,乙方可以就因抵押物灭失而取得的赔偿行使物上代位权、  七、行使抵押权的条件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处分抵押物:  (1)主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届满,丙方未依约支付合同价款的;  (2)丙方被宣告解散、破产的、  2、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主债务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主债务后还有剩余的,乙方应退还甲方、  3、乙方行使抵押权后,甲方有权向丙方追偿、  八、抵押权的消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抵押权消灭:  (1)主债权消灭;  (2)抵押权实现;  (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保管不善,造成抵押物毁损的,乙方有权要求恢复原状,或要求丙方提供其他担保或提前支付合同价款、  2、未经抵押人同意,乙方与丙方变更延长主合同付款期限的,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十、争议解决方式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的纠纷,经各方协商仍无法解决的,任何一方可以向抵押物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  一、合同的生效本合同自各方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之日起生效、(此页无正文)此页系合同签署页  甲方:(印章)  代表人:  乙方:  (印章)代表人:  丙方:(  印章)代表人: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建设工程合同15  甲方(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_  遵照《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监督管理规定》要求,经工程项目报建和市招标办备案,甲、乙双方对本工程项目进行了商议。经甲、乙双方协商,特定协议如下。  一、工程项目的综合说明  1、名称:_________________  2、地址:_________________  3、规模:_________________  4、结构及层数:_________________  5、发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  6、发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  7、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天。  8、质量要求。  二、工程造价  1、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定本承包协议造价为:_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  2、价格计算依据  (1)标定的定额为:_________________  (2)标定的取费标准:_________________  (3)政策性调价文件截止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三、材料采购供应材料采购、运输、保管的责任和计价依据:_________________对材料质量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  四、工程款支付方式  1、在合同签署后,开工前______________%作为工程付款。  2、甲方按工程月进度向乙方准时付款。  3、按______________市有关文件规定,工程竣工后甲方向乙方拨付工程款至总造价的______________%;留______________%做维修款,待工程竣工维修期满后一个月内全部付清。  4、施工期允许调整的内容和依据:_________________  五、工程基础的处理和重大设计变更费用的计取  1、施工过程三通一平由甲方负责,其费用不含在总价内。  2、基础垫层以下的地基处理有乙方负责,其费用不含在总价内,待竣工结算时按实际发生给与调整。  3、结构、规模、标准等重大设计变更由该工程图纸设计部门出变更图纸或变更说明,并由乙方负责施工,其费用不含在总价内。待竣工结算时按实际发生给予调整。  六、工程保修本工程保修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执行。  七、遇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通过协商另订补充条款,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方法之一进行解决  1、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以上协议经双方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字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建设工程合同【精】】相关文章:建设工程合同09-10【精】工程借款合同04-09【精】基本建设借款合同04-10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试卷06-03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06-03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试题06-03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书06-03建设工程标准施工合同10-10建设工程技术合同04-27建设工程机械租赁合同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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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合作过多次。以下是中铁十局集团的相关介绍: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为世界双500强企业——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的骨干成员单位,是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为主的跨行业跨国经营的国有特大型企业集团,拥有铁路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公路、市政、房建、机电安装、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桥梁、隧道、铁路铺轨架梁、环保、钢结构、铁路电务、电气化工程及公路路基、路面、土石方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建筑智能化、爆破与拆除等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一级资质,铁路行业设计甲(Ⅱ)级资质、房地产开发二级资质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专业资质。拥有对外承包工程资格证书和对外援助成套项目A级资质。以上资料参考百度百科——中铁十局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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