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车险定损查询定损不能接受无责方能打保监会投诉么

今天又经历了一次无责事故,所以想起曾经提过的这个问题。&br&&br&我又想了想,修改了提问的方式。&br&我的意思是,在一个全责事故中,当法院尚未介入的情况下,其实是三方的问题:全责方,全责方的保险公司,无责方。&br&而其中,全责方的保险公司,客户是全责方,只对全责方负责。而无责方的保险公司是不会参与的,换言之,无责方是没有代理人的。&br&当全责方拖延报案、拖延提交材料、拒绝沟通等等情况出现时,无责方是完全要以个人的人力去跟踪这个事情。&br&而中国的诉讼成本,又高到大多数人不愿意去打官司。&br&这是否合理?&br&&br&--------------------------------------------------------------------------------------------&br&我本人和同事都经历过一次交通事故(双方都是机动车),且都是无责。&br&我们发现,在事故责任认定后,从定损环节开始,定损、维修、保险理赔(举证、材料收集、材料递送、流程跟进)的成本几乎都落在无责方。&br&维修费用要无责方先垫,完了什么时候能拿到赔付还不一定。&br&假如全责方是比较无赖的人,此时无责方基本没什么快速有效可行的控制手段。&br&如果走起诉流程,成本同样落在无责方。&br&&br&这种情况造成的主要原因是什么?&br&&br&--------------------------------------------------------------------------------------------&br&问题更新:&br&回答者都提到法律上“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事故双方的举证义务是相互的。&br&那么,这个原则在该场景的解释,我很费解。&br&无责方作为受害者,付出了精力、时间(通常很难得到误工费、交通费等赔付),仅仅是获得车损的维修费用。在这个过程中,无责方的车辆维修、保险材料,是无责方出具的;而理赔过程(全责方和全责方的保险公司),就完全不可控了。&br&此时,作为无责方,是不是应该有仲裁机构或服务机构代为办理,或者先行得到赔付?
今天又经历了一次无责事故,所以想起曾经提过的这个问题。我又想了想,修改了提问的方式。我的意思是,在一个全责事故中,当法院尚未介入的情况下,其实是三方的问题:全责方,全责方的保险公司,无责方。而其中,全责方的保险公司,客户是全责方,只对全责方负责。而无责方的保险公司是不会参与的,换言之,无责方是没有代理人的。当全责方拖延报案、拖延提交材料、拒绝沟通等等情况出现时,无责方是完全要以个人的人力去跟踪这个事情。而中国的诉讼成本,又高到大多数人不愿意去打官司。这是否合理?--------------------------------------------------------------------------------------------我本人和同事都经历过一次交通事故(双方都是机动车),且都是无责。我们发现,在事故责任认定后,从定损环节开始,定损、维修、保险理赔(举证、材料收集、材料递送、流程跟进)的成本几乎都落在无责方。维修费用要无责方先垫,完了什么时候能拿到赔付还不一定。假如全责方是比较无赖的人,此时无责方基本没什么快速有效可行的控制手段。如果走起诉流程,成本同样落在无责方。这种情况造成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因为律法规定谁主张,谁举证---------------------对方有对方的主张,所以对方要对他的主张举证。如果你们的主张相同,就没有必要裁决了吧。如果现在已经判定你是无任何责任者,并且对方没有任何异议。你可以对你的误工,和交通费进行民事赔偿啊,先行赔付,不太容易得到支持,因为你无法举证,你实际损失了多少。应该可以进行评估后对,全责方进行财产冻结。以上说的,是在律法有绝对公平,公正下------------------再退回来说,交通事故如果对方真追究起来很难判定是全责。在就是你诉讼需要精力、时间和金钱也就是诉讼成本远远高于赔偿最主要的是你活在天朝,天朝的律法的公信力和执行力也就是想想吧,你有空去举证还不如多陪庭长多喝几杯茅台呢。说点实际的,现在好像2000元一下可以互赔,也就自己保险公司赔自己的。全凭个人了解,无责任的回答
上月(2014.5)被大客追尾,事故后的处理过程,让我(无责方)费时费力还不讨好,于是看到题主问题,果断来讲下。文字又多又乱,先发上来,以后有时间再精简。&br&&br&&b&最后造成的不便及损失&/b&&br&&br&? 车辆价值和性能的不可逆的损失。&br&? 维修期的8天内无法用车的不便。&br&? 请假2天的误工损失。&br&? 总计约3小时的沟通造成的时间和精力上的损失。&br&? 对全责方有可能不赔付的风险的担心。&br&? 情绪上的影响。这个看起来有些小题大做,但其实这个对我的影响最大。&br&&br&&b&经验教训 &/b&(这个应该算多少回答题主的问题)&br&&br&? 先问清对方是否有商业险 &br&&br&? 即使对方全责,如果对方没有商业保险并同意私了,并且答应的赔偿金绝对大于实际维修费用(需严格估算,适合有相关经验的朋友)以及下一年的保费增额,可以算自己全责走自己保险。&br&&br&? 如果认定对方全责,那么为了避免以后的争议,要交警开具事故责任认定书。&br&&br&? 如果责任方无赖地不同意4S店报损价格,并存在后续不赔款的可能,可以找当地物价局来定损,
并开有效力的认定结果。但有认定费,好像是定损价格的 10% 左右。&br&&br&? 如果存在日后诉讼的可能,事故责任认定书和物价局的认定结果会对打官司有利。&br&&br&? 如果对方不同意先垫付,那么可以想办法扣留对方的行车证。(虽然对方可以挂失补办,但毕竟
也麻烦,也算是对自己的一些保障。如果你狠,能要来驾驶证、身份证,那就更好了。)&br&&br&? 最后说点不那么高尚的。为各位觉得委屈和憋屈的车主报复使用。如果可能,可以让4S店在发
票上多开金额,这笔钱可以存在4S店做为以后的保养维修金。但这个事也不容易办,因为一般情况下 4S店还是很正规的,每个维修项目以及更换的配件金额是固定的,不容易增添项目以及在
固定项目下增加金额。这个就看地区差异和与4S店的关系了。&br&&br&? 事故中,一定要据理力争,争取自己的权益。有时候依据对方的表现,其是不值得同情的,因此为了不让自己事后觉得憋屈,一定要狠点心。虽说不要趁人之危,但如果能给自己多些保障,至少
心理会平衡些。&br&&br&---------------------------------- 事情经过 ---------------------------------------&br&&br&下面是事件经过,供感兴趣的知友了解。&br&&br&先上两张图,表明真相。&br&&br&而除了图中景象外,后备箱盖当时直接变形,弹起,无法盖上和使用。左后车灯全部撞碎,下方电眼线折断,两侧翼子板都变形,后备箱里的框架变形,另外还有因惯性撞到前车我的前保险杠的变形。&br&&br&&img src=&/398f8e2c860a1a8ca22ae23d6e87b3c3_b.jpg& data-rawwidth=&1500& data-rawheight=&2250& class=&origin_image zh-lightbox-thumb& width=&1500& data-original=&/398f8e2c860a1a8ca22ae23d6e87b3c3_r.jpg&&&br&&br&&b&1. 背景&/b&&br&时间:早高峰&br&地点:下桥处&br&事件:追尾&br&无责方:我,丰田花冠&br&全责方:客车司机,载客通勤大客,属于一旅游公司。&br&认定人:交警&br&后续:双方决定走最近的快速理赔&br&&br&虽然撞得蛮狠的 (4S报损 16000元,实际维修发票金额 13700元), 但本以为走保险也不算麻烦,结果好多事情没想到。&br&&br&&b&2. 麻烦&/b&&br&
? 大客只办理了交强险,意味着快速理赔只赔 2000元,余额需要其自行赔付。&br&
? 大客公司的负责人来到现场后极力说服我去他认识的维修点修理及更换配件。&br&
? 在我不同意,并决定必须到4S店维修后,态度极其不好,有耍无赖的举动。&br&
? 全责方认为4S方提出需要维修和更换的部分过多而过于激动,并与4S方发生冲突。&br&? 全责方对4S店的定损维修价格不承认。&br&? 全责方口头答应赔付,但没有任何保证。&br&&br&最后,他们在和我做最后一次换维修厂的努力失败后,赌气离开,但离开前同意让4S店拆查(需要卸下后保险杠,但如果同意拆卸,责必须在该店维修,否则要支付拆卸费,具体金额我忘了)报损,并答应赔偿。&br&&br&但这才是整个让我闹心的开始。&br&&br&中午左右 4S 店报价出来,达到19000+元,因为那时我通过言语感觉到对方的心理赔偿范围是元,并且真的是心好,希望能帮他们省些钱,毕竟这些钱是需要自己掏的。&br&&br&中间插一个让我心软的理由。无赖的是客车司机找来的公司负责人,而司机很老实,也没出过事故,我怕事后公司会找那个老实的司机。于是我联系 4S店,查看报损单,并详细询问了是否可以对某些部位只维修,不更换。后经研究,节省了 3000元,此时报价为 16000 元。&br&&br&我本以为自己牺牲自己一些利益,为对方省了钱感到高兴,希望他们也能多少放心些去通知他们,但没想到对方听到 16000元后一下子就火了。觉得我联合 4S 店坑他们。开始抵赖,不同意这个价格。我跟他们说了第一次估价要 19000元,我已经帮他们省了。但丝毫没有感激的感觉,仍然对我和4S店表示不敬。再之后,就是长达近2个小时的电话,中间因为他们火大,多次挂我电话。&br&&br&这时,我多少担心他们会最终抵赖不来付款。于是电话给朋友和4S店寻求建议。基本上是要做好以后诉讼的打算。去交通大队开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并找物价局来鉴定定损,这两个还是有法律效力的。但因为物价局定损还存在一笔费用,而我还对对方最后能付款抱有希望,不太舍得花这1000多元钱,而犹豫是否做这个决定。最后还是没这么办,而是和4S店协商是否还能再少一些维修费。&br&&br&又一番口舌后,最后定损最低价是 15000元,只比之前少了1000元。我觉得少这点,按照对方那无赖的态度,也不会感激我为他们所做的。就没再通知他们新的定损价格,而继续和责任方沟通,希望解决争议。&br&&br&再次沟通中,对方依然火气极大,墨迹了半天,最后也同意了16000元。可我觉得那是他无奈而为之,让我感觉不到任何诚意,我希望对方能先垫付,或者把一定金额先打给我一部分,我好安心。但对方死活不干,并升级了无赖程度。最后不欢而撂电话。&br&&br&我觉得这种状态没有什么再沟通的必要了。自己做好诉讼的准备。并期待着对方能兑现承诺,最后完成付款。&br&&br&8天后,4S店通知可以提车,我告知责任方去付款。也许这一段对方情绪平稳了,也约定的时间带了公司的财务来付款。但让我心里不快的是,得知最后实际维修费13700元,比之前少了2000多元后,也没有好声好气,脸一直拉着,对我态度也没变好。我试图和对方沟通,想化解矛盾,但对方依旧没有好脸。还冷嘲热讽地说我的车一共也没多少钱,要不是看我小,都不赔我。我听到这,顿时火了,跟对方说,“你们也是我父辈的人了,我尊敬你们,替你们考虑为你们省钱,你们就这态度啊!你们要是办了商业险有这么麻烦么??我帮你们省了钱,也没向你们要误工费,还想他妈的让我怎么。我要知道你们这样,去你妈的,我就按照19000元的价格去修,不修就走法院。你们也算人!?” 对方没话了,但也没提什么误工费什么的,只是付了钱灰溜溜地走了。&br&&br&所以我之前说,这情绪对我影响才是最重要的。的确是,我到底图个什么?无论是朋友还是4S店,正招阴招都帮我出了,我一点害他们的心都没有,只是维护自己的权益,最后得到这样的回应。真的很委屈+憋屈啊!!!&br&&br&希望大家永远不要碰到这样的闹心事。但要真遇到这种事,主要是这种人,一定不要憋屈自己!&br&&br&最后说个题外的,被追尾时,我的座椅已经调到离方向盘最远的位置,并系了安全带,可即使这样,在巨大的惯性下,前胸仍撞到方向盘,并有些许痛感。&b&因此,提醒各位,安全带有时真的很重要。祝大家一路顺利、平安!&/b&
上月(2014.5)被大客追尾,事故后的处理过程,让我(无责方)费时费力还不讨好,于是看到题主问题,果断来讲下。文字又多又乱,先发上来,以后有时间再精简。最后造成的不便及损失? 车辆价值和性能的不可逆的损失。? 维修期的8天内无法用车的不便。…
别人追尾,无责方作为被损害利益方很被动&br&1,需要自行准备好各种资料(发票,行驶证,驾驶证等)&br&2,自行和全责方交接,万一全责方不配合或者直接手机关机,很麻烦&br&3,消耗大量时间,修车,拿车,和全责方交接,作为上班族需要请假&br&4,要垫付修车费,向无责方拿钱的时候又怕拿到假币&br&向我的保险公司打听过让他们代理,知道可以代位追偿,但是算一次出险,并不划算。这个其实可以算是保险公司推诿责任,作为无责方却需要承担本应该是保险公司的工作。
别人追尾,无责方作为被损害利益方很被动1,需要自行准备好各种资料(发票,行驶证,驾驶证等)2,自行和全责方交接,万一全责方不配合或者直接手机关机,很麻烦3,消耗大量时间,修车,拿车,和全责方交接,作为上班族需要请假4,要垫付修车费,向无责方拿…
伪电气自动化爱好者交强险无责方无需先行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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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路上车多人多,对很多司机特别是新手来说,交通事故在所难免。无论您投保了多少险种,在理赔过程中交强险是肯定要办理的,而400元的“无责赔付”办理更是让很多车主大喊麻烦。随着近日市保监会下达《关于实施交强险车辆和财产损失无责赔偿部分简化处理的通知》,今后车主如果再遭遇“无责赔付”时将十分简单,不再需要无责方向有责方赔付400元,而转由有责方的承保公司向其赔付。  & 400元赔付咋这么麻烦& &&&&&& 今年3月份的一天,胡先生驾车从黄岛来青岛办事,当其行驶至胶州湾高速公路红石崖段时,与一辆车发生碰撞胡先生的汽车受损。经交警部门判定,对方负全责。在赔付过程中,对方车主杨小姐找到他,说按照交强险“无责赔付”的有关规定,他要赔给自己400元。听了杨小姐的说法,胡先生大为不解:作为无责方,为什么还要赔偿给有责方400元?对此,作为有责方的杨小姐也是有些糊涂:“保险公司这么和我说的,我也不太清楚。胡先生不会是以为我在讹他吧。为了要这400元,我跑了可不是一趟两趟了,电话更不知道打了多少遍了。”& &&&&&& 据了解,与胡先生和杨小姐有相同遭遇的车主还真不在少数。在此类事故中,有责方要拿着相关手续找到无责方索要400元,而无责方在垫付钱后还要到保险公司报销,程序复杂可见一斑。更有车主表示,如果自己与外地来青车辆发生事故,难道还要去外地索赔这400元?& 政策调整简化理赔程序&&&&&&&& “随着10月15日市保监会下达《关于实施交强险车辆和财产损失无责赔偿部分简化处理的通知》,‘无责赔付’程序变得十分简单”,人保青岛分公司车险部的杨总和永安保险青岛分公司车险部的吴经理告诉记者,根据新的规定,“有责方的车辆或财产损失由无责方的交强险无责赔偿部分,由有责方的承保公司代为垫付或代为赔偿”,使得交强险在执行时避免了互相赔付的麻烦,同时也消除了车主间的矛盾和纠纷,有效减轻大家的心理顾虑。& &&&&&& 不少车主会认为,该通知在一定意义上表明了“无责赔付”被取消,实质上并不是取消了“无责赔付”,而是以这种方式简化流程,给广大车主提供便利。& 程序简化后赔付流程& &&&&&& 在这里,我们举例说明现在交强险理赔程序。& &&&&&& A、B双方机动车发生互碰事故,导致车辆损失。报案后交警认定,A方负全责且在一家保险公司投保了车辆保险,B方无责且在另一家保险公司投保。可按下列流程进行赔付:B方报案→A方报案→A方保险公司查勘定损人员对双方车辆查勘、定损并出具定损明细单→A、B双方被保险人或当事人在无异议的情况下签字确认→持定损单将车辆送到修理厂或4S店进行修复→持相应的资料证件到保险公司进行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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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陷阱需重视 各方质疑车险无责不赔原则
都市汽车网 - 浙江都市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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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汽车保有量已上升到2亿辆左右,随着汽车产销量的大幅增长,车险投诉与纠纷也显著增加,车险行业中普遍存在的&无责不赔&惯例正遭受各方质疑。一向在车险业务中具有绝对话事权的保险公司被指责在车险中存在&霸王条款&。  案例  前不久,央视曝
  我国汽车保有量已上升到2亿辆左右,随着汽车产销量的大幅增长,车险投诉与纠纷也显著增加,车险行业中普遍存在的&无责不赔&惯例正遭受各方质疑。一向在车险业务中具有绝对话事权的保险公司被指责在车险中存在&霸王条款&。  案例  前不久,央视曝光的昆明李姓车主索赔无门的案件非常具代表性。李姓车主驾驶轿车被一辆大货车追尾后被判定为无责方,尽管经过司法鉴定维修费用高达8万多,但对方保险公司只予赔偿5万元,车主投保的保险公司因为事故中是无责方而拒绝给予赔偿,最后,车主不得不自掏腰包对车辆进行了修复。车险中已执行多年的&无责不赔&则再次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由于多方事故案件的复杂性,导致投保人在理赔过程中往往遇到意想不到的麻烦,而酒后驾车、无证驾驶、事故责任人逃逸等情况,又令事故双方在理赔环节存在许多争议,让原本复杂的理赔案件更加错综复杂。为何自己车被撞,保险公司却将理赔责任像踢皮球一样踢给与自己无关的对方保险公司?大多数投保人对此很难理解。不仅如此,被撞的无责方车主还必须面临与对方保险公司在维修价格上进行争论,以及漫长无奈的赔款等待期。  律师观点  为什么购买车险后,投保人的损失仍得不到赔偿?几乎所有的保险公司在保险合同中都遵循&无责不赔&原则。无论是车损险还是商业三责险条款中都明确规定:保险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根据驾驶人在交通事故中所负事故责任比例相应承担赔偿责任。若保险车辆方无事故责任的,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对此,不少律师指出这与《合同法》、《保险法》相悖,实属无效条款。  据悉,&无责不赔&条款违反了财产保险中最大诚信原则和损失补偿原则,而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也有律师表示,无论交通事故的主次责任如何划分,双方车辆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均对投保人有&先行理赔&并&代位追偿&的法律义务。无责方可以自由选择向责任方申请赔偿,也可以选择向自己的保险公司申请赔偿,然后将追偿权转让给自己的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向真正的责任者代位求偿。但目前国内对保险公司取得&代位求偿权&的标准和流程没有明确规定,加大了被保险人的获赔难度。  保监会回应  针对当前车险市场的一些热点问题,据悉,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回应,下一步保监会将推动保险公司进一步改进和完善车险服务。一是通过推动车险产品创新,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种类、多层次的保险需求;二是不断改进车险理赔服务机制,要求保险公司依法履行赔付义务;三是指导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及保险公司进一步完善车损险&代位求偿权&标准和流程等,通过简化流程、单证、运用电子化技术等手段,为事故双方理赔提供方便。  汽车经销商解析  对于事故车辆在出险时的各种纠纷,本地经销商认为主要由两方面因素造成。一是,各保险公司在理赔时缺乏统一标准;二是,不同品牌4S店、正规维修厂之间,在维修费用上存在较大差异。据介绍,目前各保险公司的保险条款是由保监局统一制订,相似度高达99%以上。而保险理赔方面,各保险公司却各自为政,存在较大差异。  例如,中保、平安、太平洋三大保险公司业务主要集中在家用轿车上,与商用车投保较多的小型保险公司,无论零配件还是维修工时费定损时的差异都很大。此外,同一保险公司内部也存在两种以上的定损标准,例如车辆在品牌4S店维修与在普通维修厂维修在定损金额上存在较大差异。  在4S店进行投保的车主,如果发生事故,是全责方并返回投保4S店进行维修,保险公司可按照最高标准&品牌价&进行定损赔付;如果车主为无责方或者不选择返店维修,保险公司在定损额度上往往只能遵循行业潜规,按&市场价&进行赔付。换句话讲,市场价与品牌价之间定损差额,要么是维修厂进行内部消化,要么是肇事者给予赔偿。  目前事故车辆的维修已占到经销商维修业务的20%左右,东风日产郭总向记者介绍,在投保事故车辆定损时,4S店与保险公司之间常常进行博弈,有些保险公司可能会让步,按照品牌价进行核算。有些保险公司则坚持拆检厂的定损标准,超出部分只能自行解决。  对于&无责不赔&的情况,经销商认为,凡是车主付诸于法律后,总会为自己争取到部分利益。例如,无责方索赔无门,可以将肇事者及对方保险公司一起告上法庭,如果无责方无法从全责方得到赔偿的话,还可以起诉自己的保险公司,令其先行赔偿。大多数情况是,由于事故金额并不大,通常是由事故双方、保险公司以及维修厂协商,将损失分摊消化掉。  专家答疑  车主遇险时如何降低损失?  目前我国车险市场商业三者险和车损险投保不充分,是造成理赔纠纷的重要原因,而保险公司在定损上与实际维修的巨大差异也常常引来矛盾。所以,车主首先要增强保险意识,在选择购买保险时,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等主险应尽量买全。而购买保险也尽量选择三大保险公司,毕竟三大保险公司定损标准相对较高,而理赔流程也更为规范。此外,事故出现后,除豪华车外,无责方应尽量选择与全责方在同一家4S店进行车辆修复,所有费用由全责方垫付,这样就不会因定损标准不同为车主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车险中哪些陷阱需高度重视?  投保人应清楚购买了哪些险种,切忌为省钱而少买、漏买。需要纠正的概念是,全险并不等于全赔,全险只是车主购买了较完整的车险产品,许多车险中都有20%的免赔额,如果没有购买不计免赔险,在出险时投保人就会承担20%的损失。虽然现在国家强制所有车辆都必须购买第三者责任险,但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车辆损失险也都是与之密切联系的配套车险产品,互为补充构成了对事故车辆损失的完整赔偿,所以不要因为购买了强制第三者责任险,就放弃购买商业第三者责任险。此外,车损险、盗抢险以及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也需要注意购买的额度,虽然将额度降低后可省一些保费,但真正出现事故时,损失也将加大。通常情况是,车辆在车损险、盗抢险理赔中有一定的折旧率,所以购买这些险种时额度不得低于车辆的二手残值,而商业第三者险也尽量购买在20万元以上。
来源:南方日报
责任编辑:沈敏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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