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宠物货架珠宝展柜柜台柜台工作会需要一些欺骗行为 犯法吗

毒之三—传销极其变相传销表现及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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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销有三种表现有其一就是传销
传销有三种表现形式:“拉人头”、“骗取入门费”、“团队计酬”,主要类型包括以下三种:有打着“网络营销”、“人际网络”、“连锁销售”、“资本运作”、“网络销售”、“特许经营”、“直销”、“加盟连锁”的幌子,谎称“国家搞试点”、
“西部大开发”、“中国-东盟博览会和泛北部湾建设”、“振兴东北”等,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所地(从甲地到乙地)非法聚集参与传销活动的“拉人头”传销(异地邀约,俗称‘老鼠会’);有打着“电子商务”、“网络直销”、“加盟店铺”、“网络电话”、“网赚”、“基金”、“网络教育”等旗号发展会员敛财的网上传销;有假借直销名义,以合法公司为掩护,以销售商品为幌子,以高额返利、高额回报为诱饵,通过发展加盟商、业务员、优惠顾客等形式发展下线,以参加者发展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提奖金的团队计酬传销行为的传销公司。
在这三类传销模式中,尤以“拉人头”的异地邀约传销(简称‘异地传销’)危害最为严重,通过人身、精神、资金等达到控制的目的。当新人刚被骗到异地后,不让打电话、断绝与外界的一切联系,也不让看电视、报纸,在一个封闭的环境中密集地灌输一夜暴富的思想,唤起人们对金钱扭曲的追求,传销人员变得极端自私,惟利是图,不以欺骗为辱,反以此为荣,毫无诚信,破坏了人与人的信任资源,瓦解社会基本单元——家庭,动摇社会稳定的基础导致很多家庭倾家荡产,妻离子散,家破人亡。传销组织组织严密,活动隐秘,流动性大,发展迅猛,以几何级数层层制造骗人者和受骗者。传销给绝大多数参加者造成血本无归,一些人员流落异地,生活悲惨,甚至跳楼轻生,还有一部分人员参与偷盗、抢劫、械斗、强奸、卖淫、聚众闹事等违法行为,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造成严重侵害。传销违法犯罪‘经济邪教’的本质日益凸现,打击传销已迫在眉睫!
“异地传销”从业人员正在从农民、下岗工人、大学生、退伍军人这些传销的主流群体扩展到国家公务员、退休干部、演艺人员、记者、律师、甚至研究生、博士生、教授,参与人员不分地域,沿海广东、福建、浙江一带的老板、白领,北京人、上海人、天津人,都趋之若鹜。
现在全国除了西藏外,所有省份都活跃着“异地传销”的身影,目前全国参与“异地传销”的人员至少上千万,数目触目惊心。全国传销猖獗的省市有:广西、河北、山东、天津、河南、安徽、陕西、广东、湖北、湖南、辽宁、江西、贵州、云南、山西、江苏、吉林、浙江、四川、内蒙古、黑龙江、宁夏等省份的大部分大中城市和部分县市,均聚集了数万乃至十万的传销份子。
每个省市传销人员分布如下:
南宁(主要集中在大沙田、仙葫开发区、宾阳、武鸣、隆安等地,加起来有10万之众)
北海(城区各小区密布,大约有10万之多)
贵港(来自这里的求助特别多,看来不排第三还不行)
来宾(曾今的传销之都,现在依然是‘连锁销售’的革命圣地,接到亲人朋友被骗这里的求助电话依然很多)
桂林(传销组织主要分布在临桂、灵川两县,市区也有,荔浦、兴安、龙胜、永福等县均有传销活动,可谓遍地开花)
玉林(因央视对该市传销的曝光而闻名全国,政府的打传力度在广西来说还算不错,不过传销仍然很多,打传的同志们仍需努力,北流的传销也应引起重视)
柳州(四周邻近的城市传销都很猖獗,自然也少不了)
广西比较猖獗的城市还有:梧州、贺州、河池、钦州、防城港、东兴、宜州、百色(包括苹果县)等,而且疯狂蔓延到很多县城,可谓遍地开花,几乎每个县城都充斥着数目庞大的传销客!
广西传销从“连锁销售”最初投资几千到数万元,再到“资本运作”的69800元,甚至数十万元,越玩越大。传销的一个新动向,很多沿海一带的老板和富人也卷入了这场金钱的游戏,“资本运作”已没有产品和公司,一份69800元,可以买好几份,再找3个下线,这种金融传销损失更大,有的都投资几十万,甚至上百万,确实触目惊心。传销已不再仅仅是穷人玩的游戏,正在向高层次、高智商、高学历、高投入方面发展,值得我们全社会关注。
广西传销的新变种(升级版)开创了“异地传销”的新流派:南派(也可称为高额金融传销),并像一颗毒瘤一样迅速向全国各地扩散。
保定(不仅市区北市区、南市区、新市区传销密布,所辖涿州市、高碑店市、定州市、满城县、徐水县等县市传销也异常猖獗,而且在2007年保定市区接连发生两起传销人员围攻工商所、派出所的严重暴力抗法事件,可见传销在当地是何等猖獗)
廊坊(离首都北京很近,交通便利,是传销组织的乐园,廊坊市区的传销很猖獗,所辖霸州市、三河市、香河县、固安县等市县也是传销的重灾区)
邯郸(传销活动主要集中在市内三区、开发区和邯郸县,邯郸县在2007年8月也曾发生传销人员围攻派出所,打伤县公安局长的暴力抗法事件,该县公安局在今年7至9月接连摧毁两个以销售“丹妮”和“美兰”化妆品为名的传销网络,据了解,这是目前河北警方查获的最大的两起非法传销案,涉案金额数亿元。截至目前,已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147名,其中A级头目6名,B级头目29名,端掉传销窝点309个,教育遣散传销人员2万多人次,解救被传销团伙控制人员1023人。)
河北省传销比较猖獗的城市还有沧州、石家庄、邢台、唐山、秦皇岛、衡水、承德、张家口
河北传销属于北方打着“网络营销”、“人际网络”旗号的传销组织(简称‘北派’,上当受骗的人年龄较小,层次比较低,属于低端传销),异地邀约,吃大锅饭、睡地铺,以三商法、五级三阶制(有的叫六级四晋制或日式级差制及其类似的制度,代表制度有出局制、超越制、回归制等)为制度,上线款(入门费)主要有2900元和3900元两种,传销组织名称比较杂乱,有“婷莱雅”、“欧莱雅”、“欧咪伽”、“上海帝华娜”、“贵州红跃”(现已改名‘贵州山霸’或‘香港山霸’)、“广州天翼‘蝶贝蕾’”、“本溪中绿”、“青岛旭日”、“厦门迈得利”(产品‘梦丽雅’)、“广东艾圣”等
广东传销异常猖獗,分两部分:东部主要是打着“网络销售”旗号的传销组织,集中在东莞、清远、佛山、广州(增城、从化、花都)、江门、韶关、河源、中山、惠州等地,骗的都是大学生、退伍军人等,对人身、精神控制更加严厉,洗脑更彻底,有的深陷其中达三、四年之久。有的传销组织通过“网上招聘”欺骗陌生人加入,手段恶劣,并伴有暴力、非法拘禁,对受害者及其家属伤害甚大。
广东西部主要是南派传销,打着“连锁销售”(‘资本运作’)传销组织,分布在茂名(市区、高州、化州)、湛江、阳江、肇庆等地,投资大,损失惨重。
广东的“众力源”、“亮碧思”传销也甚嚣尘上,需引起关注!
青岛(主要分布在胶州、莱西、胶南、即墨、平度等几个县级市)
淄博(该市警方曾破获“408”特大传销案,涉及全国11个省市的10多万人,涉案金额超过了3亿元,是当时国内公安机关破获的规模最大的一起非法传销案,不过传销并未绝迹,现在依然猖獗)
枣庄、潍坊、威海(包括乳山、文登)、烟台、菏泽、聊城、德州、泰安、临沂、日照、兖州、济宁、莱芜等
山东是“武汉新田”传销的大本营,兔子不吃窝边草,但是山东的传销好多都是骗的本省人,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山东“胜利油田”的一个附属企业被“武汉新田”传销骗得差点停产,因为这家厂的员工都被骗去做传销了,由此可见山东传销是何等猖獗。
山东的传销组织主要是北派传销,除了“武汉新田”,还有假天狮、“多美姿”、“海之慧”
最近一年在山东的威海、烟台等一带出现了南派高额金融传销,而且发展势头还很强劲,值得警惕!
主要集中在静海县、蓟县、武清区、西青区、大港区、塘沽区等
天津是“北派传销”的大本营,东北、河北、山东传销交汇于此,是“贵州红跃”的老巢,在这里麇集的传销组织有香港(贵州)山霸、“本溪中绿”(有的已改为‘北京中绿’)、“参美天赐康”、“沈阳协和”、“蝶贝蕾”、“伊达兴全”、“辽宁东升药业”、“厦门迈得利”(产品‘梦丽雅’)等,很多传销网头藏身在这里,长期以来是一个安全避风港。
河南的传销组织的分布情况:开封、商丘、新乡、安阳、三门峡、驻马店、漯河、南阳、信阳、周口、洛阳、平顶山、焦作、许昌、郑州、新郑、鹤壁等一带
河南全省以北派的假天狮(入门费2800元)传销为主,几乎遍布全省,还有“武汉新田”、“香港(贵州)山霸”、“沈阳协和”等传销组织,也有少量的南派传销(‘连锁销售’)在活动
淮南(传销主要聚集在田家庵区舜耕镇赵圩村、青丰村、上郑村、洞山村,国庆街道,朝阳街道,以假天狮为主。几乎两三天就能接到一起被骗淮南传销家属的求助,他们的子女、亲人、朋友被困淮南传销窝,一切联系中断,求助当地执法部门,工商很无奈,公安又不管,他们为寻找自己的亲人肝肠寸断,日夜难眠。恐怖的淮南传销,伴随着非法拘禁等暴力倾向,导致被骗者被打伤打死、跳楼伤亡等事件屡见不鲜。我们的呼吁和媒体的曝光终于换来淮南执法部门迟来的打传风暴,但是仍然不尽如人意,淮南传销还在不断地害人,期望当地政府能彻底铲除这颗毒瘤,不要一阵风地消极应付。)
安徽传销猖獗的地区还有:阜阳、蚌埠、淮北、宿州、亳州、滁州、安庆、铜陵等,安徽传销组织有北派的假天狮、“武汉新田”、“广州天翼”、“黄氏顺兴”
(‘海之慧’)、 “参美天赐康”等
最近一年,安徽合肥、蚌埠、宿州、阜阳等一带也出现南派传销(连锁销售、资本运作),其中尤以合肥打着“富人俱乐部”旗号的传销组织最为突出,出现专骗北京人的传销体系,投资很大。
西安(传销主要聚居区:未央区、经济开发区、东郊、西郊,还有郊外的临潼、灞桥也很猖獗。最近西安执法部门开始打击传销,宣传机器一浪高过一浪,但是简单的驱散解决不了问题,长期的纵容已自食恶果,迟来的阻击战,看来已很难阻挡传销蔓延的势头)
渭南(来自全国各地的传销人员大量聚集渭南,并曾多次发生被骗传销跳楼死亡、传销者自杀、甚至袭警的恶性事件,今年7月发生传销分子冲击工商所,打伤执法人员的暴力抗法事件,影响恶劣。虽然有关部门多次打击,但是仍旧是‘治标不治本’,渭南传销依然很猖獗。我们不得不反思:没有平日的放任,哪来如今的嚣张?)
陕西传销猖獗的城市还有:宝鸡、安康、汉中、咸阳(包括杨陵)、商洛等。
陕西在2005年前几乎没有“异地传销”,2006年开始在西安“蓬勃发展”,现在全省已是假天狮传销的大本营,“武汉新田”传销也不少。
西安出现专骗北京人的南派高额金融传销,诸多北京人参与其中,该传销组织把传销惯用制度“五级三阶制”改头换面,五个级别换成了“一星”到“五星”5个称呼,升级也不再与广西“连锁销售”、“资本运作”类传销的普遍叫法,上平台的高级业务员(A级老总),他们叫“上5”,哈哈,穿上了皇帝的新装!
襄樊(包括襄阳、枣阳、老河口,笔者和反传销联盟的同事多次去襄樊解救传销人员,目睹了当地传销的盛况:传销课堂就开在居民楼里,一个楼门里就有6、7个传销课堂,人数达数百人,在全国绝无就有吧!)
湖北传销猖獗的城市还有:宜昌(包括下辖的宜都)、孝感、随州、十堰、荆门、荆州、黄石(包括大冶)、鄂州、黄冈、咸宁(包括赤壁)等。
全省的传销组织主要还是假天狮,另外还有“贵州红跃”的余孽,现在湖北还是“北派传销”和南派“连锁销售”(‘资本运作‘)的会师之地,荆州、荆门、襄樊、鄂州等地也有很多做“连锁销售”(‘资本运作‘)的。
湖南比较猖獗的城市有株洲、岳阳、常德、衡阳、怀化、永州、益阳、邵阳、娄底、湘潭、吉首、郴州、浏阳
湖南也是“北派传销”和南派“连锁销售”(‘资本运作‘)的会师之地,因为靠近广西,所以近水楼台先得月,广西的“特产”“连锁销售”最先扎根的就是永州、衡阳等市,后来北方的假天狮也发展到岳阳、株洲、常德、怀化等市
辽宁比较猖獗的城市有营口(包括大石桥)、盘锦、鞍山(包括海城)、本溪、葫芦岛、大连(金州、普兰店、瓦房店、庄河)、辽阳、锦州、朝阳、铁岭、抚顺、沈阳(苏家屯、新民)
辽宁的传销组织全是北派,有:贵州红跃(现为贵州山霸)、上海栩腾(‘曼之雨’)、深圳凯华、本溪中绿、伊达、参美天赐康、美国伊曼妮(‘欧爱斯黛’)、日本爱博美娜、上海卓丽(‘蓓尔妃’)、山东华孟、黄氏顺兴(‘海之慧’)、厦门迈得利(产品‘梦丽雅’)
有的传销组织把传销制度“五级三阶制”改成了六级四阶制或日式级差制及其类似的制度,代表制度有出局制、超越制、回归制等,上线款(入门费)也从,到3900不等。
补充一下:大连发现南派高额金融传销,在韩国街一带,很多北京人参与了这一“分钱游戏”。
江西比较猖獗的城市有:九江、新余、鹰潭、宜春、萍乡、景德镇、吉安、抚州、赣州等
江西也是“北派传销”和南派“连锁销售”(‘资本运作‘)的交汇之地,九江、鹰潭、景德镇等城市假天狮最多,新余、萍乡、宜春、抚州、赣州则以“连锁销售”为主。
2007年4月江西九江发生百余传销人员打伤30名执法人员的暴力抗法事件,可见传销是何等的猖獗。
贵州传销比较猖獗的城市有:贵阳(花溪区、清镇)、遵义、都匀、安顺、六盘水、凯里、兴义、铜仁
贵州传销主要以南派“连锁销售”(‘资本运作‘)为主,投资高,损失大,我们反传销协会接到来自这里的求助也特别多。还有就是北派的假天狮传销也逐渐渗入遵义和贵阳。
贵州的“连锁销售”在四、五年前就已甚嚣尘上,据2004年6月《重庆晚报》的一个报道:重庆200余铜梁农民被骗到贵州搞传销,投入400多万元资金后,幡然醒悟,将“大经理”捉获。由于资金全投入传销,群体解散后,200余铜梁农民被困贵州安顺市无法返乡。那么现在重庆人还在扎堆地去贵州“发财”,难道不值得深思吗?
云南传销主要分布在曲靖、楚雄、昆明、红河(蒙自)、保山、思茅、西双版纳、临沧、大理、玉溪、文山等地
云南传销打着 “连锁销售”(‘资本运作‘)的旗号的南派传销,有“深圳文斌”
“兴田”、“海南贸易”等传销组织。
特别提醒:最近接到很多来自昆明的求助,现在很多广西传销体系迁移到昆明,如果昆明执法部门不引起足够重视,在不远的将来,昆明将是下一个南宁,成为南派传销的重灾区!
山西传销主要分布在晋中(榆次区、介休)、大同、运城、阳泉、长治、晋城、朔州、忻州、临汾(包括侯马)、吕梁等地
传销公司(产品)有北派的“广州天保” 、“黑龙江佳地”、假天狮、“伊达”、“美兰”、
“美莎”、“如秀”等
徐州(包括新沂、邳州、铜山。徐州“五省通衢”,交通四通八达,也为传销的滋生发展提供了优越的条件,各个传销组织在此‘安营扎寨’,传销向来都很猖獗。徐州市的传销主要聚集在鼓楼区的马场湖大新庄、鼓楼花园、荆南小区,云龙区的东甸子村,泉山区的韩山村、段庄村,九里区的火花村、卧牛村)
连云港、宿迁、淮安、盐城、泰州(包括靖江、姜堰)、镇江、扬州传销也很猖獗,常州、苏州也有传销活动,特别一提的是传销正从苏北南下,镇江最近就迁入很多假天狮团队,看来在传销邪教咄咄逼人的攻势面前,苏南经济发达地区也免不了惨遭传销沦陷。
江苏的传销组织有北派的假天狮、“贵州红跃”、“武汉新田”、哈尔滨“伊达牌鲑鱼籽营养液”、深圳黄氏顺兴(‘海之慧’)、浙江“大红鹰”、日本“美妮达”等,其中以“贵州红跃”(现已改为贵州山霸)、假天狮两家最为活跃,聚集人员也相对较多,另外打着“香港佳源”旗号的南派“连锁销售”类传销也有零星发现。
四平(2007年6月四平百余传销人员挑事抗法,工商局副局长被打脾脏摘除,此事还上了中央电视台,但是我们更应该反思传销屡禁不止,屡打不绝的深层次原因,今天的四平,传销还依然猖獗)
吉林省传销比较猖獗的城市还有吉林市、白城、通化、辽源、白山、梅河口、公主岭、德惠、延吉、敦化等
吉林省的传销组织有北派的“本溪中绿”、“黑龙江参美天赐康”、“哈药伊达兴全”、“上海卓丽”、“日本爱博美娜”等
浙江比较猖獗的城市有衢州、金华(包括兰溪、义乌、东阳等)、嘉兴(包括桐乡、平湖、海宁)、绍兴、湖州,宁波的余姚、慈溪等也有传销活动
浙江的传销主要以北派的假天狮为主,衢州、金华已是假天狮传销重灾区,需引起当地政府重视,严打传销。“贵州红跃”、“连锁销售”在浙江也有活动。
值得注意的是南派高额金融传销已潜入省会杭州,不提“资本运作”和“合伙私募”等传销耳熟能详的专用名词,尽量模糊概念,直接每个人投资69800元(返19000元,实际投资50800元),鼓吹找3个人就可以参与瓜分这笔高达千万左右的财富盛宴,真的是骗你没商量,可惜很多精明的北京人误入其中,警惕啊!
四川传销比较猖獗的城市有乐山、内江、自贡、眉山、绵阳(包括江油)、广元、彭州,德阳、资阳、泸州、广安、西昌、攀枝花、达州、遂宁、南充等地均有传销组织活动。
四川的传销组织主要是南派的“连锁销售”(‘资本运作’),也有北派的假天狮传销。
包头(包头是传销的重灾区,反传协会接到包头的求助特别多,该市传销主要聚集在昆区[紧邻包头火车站]、东河区、青山区、九原区,昆区昆河孟家河湾村、和平村、南桥、鞍山道团结大街、沼潭,东河区西脑包、包头东站南门外东官房小区,九原区井坪新村等都有传销活动,根据网络收集,找亲人的朋友可以参考)
内蒙古全是北派传销,传销比较猖獗的城市还有赤峰、通辽、乌海、集宁、呼和浩特等市
黑龙江传销主要分布在绥化(包括肇东)、哈尔滨(主要分布在阿城、呼兰、尚志)、牡丹江、佳木斯、伊春、大庆(安达)、齐齐哈尔、黑河、七台河等
传销组织有北派的“欧莱雅”、“武汉新田”、“黄氏顺兴”、“参美天赐康”、“伊达”等,现在已裂变成无数小的传销组织,都是“武汉新田”余孽。
黑龙江传销的特点跟山东有相似的地方,兔子吃窝边草,骗了很多本省的人,吉林人也骗去不少,给无数家庭造成难以弥补的创伤。
甘肃传销最严重的城市是省会城市兰州,聚集了数万传销大军,其它城市有白银、定西、平凉、天水、武威、张掖传销也很猖獗。
甘肃主要是北派传销,在平凉、定西等地也有南派的“连锁销售”传销在活动。
银川(宁夏的首府银川传销一直就很猖獗,传销聚居区在金凤区锦瑞园小区、满城南街良田镇盈南村、砖渠村,西夏区等)
宁夏其它比较猖獗的城市还有:固原、吴忠、中宁、石嘴山、中卫、青铜峡、石嘴山,甚至一个小小的贺兰县城也聚集了数以万计的传销人员。
宁夏不但有北派传销,还有南派的“连锁销售”传销,传销组织“深圳文斌”在这里死灰复燃,大家一定要提高警惕。固原是北方最为猖獗的南派传销重灾区,大多骗的是河南郑州人,可把郑州人坑惨了。宁夏的“连锁销售”传销现在已扩散到中宁、中卫、青铜峡、石嘴山、贺兰县等地,发展势头非常迅速。
分布在邵武、南平、龙岩、福州一带
邵武的假天狮传销比较猖獗,北部一带城市有小股假天狮传销迁入,福州最近也有广西南派传销迁入,“资本运作”类传销开始粉墨登场,看来传销是无孔不入啊。
青海的传销主要集中在省会西宁,发现的传销组织有北派的“上海栩腾”(‘曼之雨’)、“上海富乐”(‘欧蓓丽’)等
海南省海口市的传销主要是打着“连锁销售”和“资本运作”旗号的南派传销,近两年刚有,但发展势头很猛
新疆的传销已从乌鲁木齐蔓延到昌吉、克拉玛依、伊犁、吐鲁番、巴州、阿勒泰、哈密等市,虽未形成规模,但也在日渐庞大。
重庆的万州、合川、涪陵发现有南派“连锁销售”传销活动,也有北派的假天狮传销。
首都北京也有传销组织在活动,可见传销是无孔不入,有极强的生命力,北京郊区的房山、门头沟、大兴、通州、昌平等地都有北派传销活动的踪影。
另外上海、福建也有零星的传销活动。
综上所述,“异地传销”数目庞大,已到了触目惊心的地步。虽然《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早已颁布实施,但是非法传销不是减少了,而是越来越猖獗。传销就在我们身边,传销已无处不在,打击传销刻不容缓!
随着年底刑法修正案“组织领导传销罪”的出台,利剑出鞘斩传销!打击传销有了法律的利器,期望全国传销屡禁不止,屡打不绝的局面会有根本性的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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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销主要有以下三方面的危害:
  (1)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传销涉及地区广、人员多、资金大,有的还伴有非法集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侵害消费者权益等大量违法行为,诱骗了大量社会人力资源,吸纳了大量社会资金,破坏了市场经济的健康和谐发展。
  (2)扰乱社会治安秩序,严重影响群众的正常生活秩序和生命财产安全。传销违法活动具有很强的继发性,由此引发了大量刑事案件以及扰乱社会治安秩序案件。据统计,2006年,全国由传销引发的杀人、抢劫等暴力刑事案件100多起,其他治安案件660多起。同时,因传销引起的夫妻反目、父子相向,甚至家破人亡的惨剧时有发生,给不少家庭造成巨大伤害,动摇社会稳定的基础。
(3)危害国家安全和政治稳定。被骗参与传销者多为城市退休、下岗或无业人员、农民等,在校学生、少数民族群众等被骗参与传销的情况也日益突出。传销组织者对参与人员反复“洗脑”,进行精神控制,唆使参与人员阻挠、对抗执法部门,围攻、打伤工商、公安执法人员的事件时有发生,对抗性日益加剧,而且不断引发群体性事件。传销不但极大损害群众利益,还进一步激化社会矛盾,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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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的看法
传销,使我哭而无泪,我它,它使我在经济上与堂弟不见了40000元.我回来的时候曾经电话去报案留言,不见答复,&因这个组织涉及千人以上.涉及金额1000人*2900元=元以上.,担心与当地官方有关系,&,又电话去当地110,说这不是他们的管辖的范围,叫我找,我电话去工商局,也不受理.
我想了很多办法都没有人理,不知道会否受到关注,虽然地点是在外省,若把那个省地区加起来我想人数不少一万人.这么庞大的人数我想若报道出来一定是一个强列的新闻.若能用镜头写下来,那一定很,,,,,,,我想应该有吧!
我看过很多人写关于传销的文章,都不够深入,详细.只写了皮毛!因为那些人都不知道内部的很多东西,因为它们一个级别与一个级别都是保密的,你做到哪个级别才会知道哪个级别的事,外人永远都不会知道里面的秘密!&也就是在他们的话里:外行人永远赚不到内行人的钱&这就是为什么有那么多人会被骗.我可以帮助解读每一个环节,我可以与警方合作,直接进入内部了解,拍摄内部了解的从事的人是怎样生活,为什么它虽然能在广大的地大物拨的中国能生存下来,为什么星星之火烧而不尽.我可以带你们到实地了解考察是否有那么多人?我可以协助警方捉到头目,我也认识头目.详细到我知道他是哪个市哪个镇,我也见过最高级的人物.在里面从事人员有很多以前是老师,有的做过,有做泥水的,有的老大,有的是做过,有的是大学文凭,小的十几岁,大的到六十岁左右,有的很多是,也有小学校长.我可以协助警方拿到证据,在那个行业里见到有的人为了"梦想"与父母兄弟反目成仇,断绝关系,有的人为了发展不择手段,为什么那些人会那样做?是他们不明白吗?是它们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自己这么做吗?是被人用灌药迷了,洗恼被人控制吗?都不是!那为什么他们还会那样做呢?我都可以解读:
&为什么很多人都知道是传销还留下来呢?不知道是传销吗?不是!那为什么他们还会做呢?为什么在有些人做到高级别离开后不叫朋友回来呢?为什么会有些人做到很高的级别会不做呢?为什么有些人可以成功赚到钱而大部分人不能赚到钱呢?为什么那些人明明知道那是个坑还要继续做下去呢?
传销是谁在做头目呢?外行人永远都不会知道!我都可以一一解读.
&& 传销危害社会很大,对人的很大!危害绝不少于!
传销的危害不容忽视
12月19日,我观看了央视一套节目《今日说法》播出的《案中案》专题片。片中讲述的是湖北天门的杨新明来到遵义加入了一个传销组织,一年中他损失了1.7万元。仅仅是为了要回自己被骗的钱,杨新明绑架了这个传销组织的小头目余少军。
  杨新明,今年48岁,是湖北天门人。在近1年的时间里,杨新明为了搞传销,总共投入了1.7万多块钱。然而事情并没有获得转机,做了1年的传销,杨新明已经一贫如洗。本想着通过搞传销能够发大财,没想到到头来不但没有挣到钱,反而连养家糊口的钱都赔进去了。这让杨新明很是郁闷。杨新明觉得,这一切都是余少军害的。于是,杨新明打伤并绑架了余少军,为的就是想要回自己搞传销花费的1.7万多块钱,
  专家认为,这个案子属于比较典型的挫折攻击案件,也就是说一个人在受到了挫折之后,他把内心所积蓄起来的仇恨发泄到给他造成挫折的人身上。他把挫折的原因归咎于本案当中的被绑架者,采取了不合法的方式来解决这个问题。现在社会当中很多的犯罪行为就是因为犯罪人一时的心理偏差,最后导致的行为失控。
  杨新明因此而触犯了《刑法》被判刑。
  2003年,来自河南的刘晖被同学骗到肇庆搞传销,为了寻找女儿,刘晖的父母千里迢迢来到肇庆求助警方,端州公安分局出动200多名民警几经周折终于找到了刘晖。在派出所里,当刘晖与父母相见时,刘晖却大骂民警是多管闲事,不愿意跟随父母回家,提出要断绝父女关系。
  一些传销组织还信誓旦旦地说:今天睡地板,明天当老板,成功就在眼前,参加传销,就可以坐在家里点钱……。这些听似天方夜谭的荒谬神话,却被传销组织奉为致富“圣经”。
  震惊全国的“欧丽曼”案件告诉我们,几十所高校的2000多名大学生就是在这种痴人说梦的言语蛊惑下深陷泥潭,甚至不少人在被解救后依然执迷不悔,深信自己从事的是“辉煌的事业”。
  传销活动的隐蔽性、欺骗性、流动性和群体性,以及它独有的营销方式和组织形式,使之极易演变为有组织的社会犯罪,产生更为可怕的杀伤力。
  我在参加清查传销行动中采访时看到传销群体激情澎湃的迷狂场面,也从报纸上读到被执法者驱散的传销人员集体高唱《从头再来》的“激情”场景,它让人悚然于“经济邪教”的可怖,并想起一位专家的告诫:“传销既是经济问题,也是政治问题、社会问题,决不能掉以轻心。
  正是这种传销行为违反了国家有关规定,扰乱了市场秩序和经济秩序,严重地影响了社会的稳定。这就是我们国家为什么要加大力度来打击传销。
  今年的11月11日,国家正式实施了《禁止传销条例》,针对传销的组织者以及具体的情况有了非常明确的惩罚方式。个人参加传销活动,可处2000元以下罚款。为传销提供经营、培训场所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组织、策划传销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罚款。介绍、诱骗、胁迫他人参加传销的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以上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当然是在强调惩罚,但是惩罚可能只能阻止行为,但是惩罚阻止不了心态。一次惩罚可能让他这次不做传销了,但是下次他可能还会奋不顾身地投入。针对这些加入传销组织的人来说,更重要的不是禁止性条例,而是在心理层面上到底给他们做一些什么样的工作来疏导?
  一方面还是要让他们从根本上识破传销所具有的欺骗性质,他们忽视了他们要承担的成本,一个诚信的问题,这个成本是巨大的。另外,在生活当中应该在能力上给他们自信心,在情感上多进行交流,同时要帮助他们创造机会和抓住机会来劳动致富,哪怕是在技能上给他一些提高,都会有利于他脱离开传销组织。
  那么,现实生活中传销的危害究竟有多深呢?
  在经济学层面上,传销以欺骗为直接手段,出售人与人之间的信任资源。参与者一旦发现自己被骗,解脱的方式就是发展下线,骗别人。一个庞大的骗子网络建立起来。假如传销无限制发展下去,社会上人与人的信任资源将无限流失,终究会动摇市场经济赖以发展的基础。
  在社会学意义上,瓦解社会基本单元——家庭,动摇社会稳定的基础。传销活动参与者多有相同的经历,就是被亲戚朋友以介绍工作为名,骗到外省市。参与人员中,多是弱势群体。最后结果往往许多人妻离子散,家破人亡,有的因“洗脑”过分投入,精神接近崩溃边缘。
  心理学意义上,突破了道德和法制约束,危害人的思想信念基础。传销的“洗脑”,让人不以欺骗为辱,反以此为荣。传销培训出了不受道德约束的成员,即便组织被取缔,不再从事传销,已经没有正常人做不道德事时的内疚感,变得极端自私,惟利是图。这样的社会成员如果达到一定规模,社会控制体系将面临崩溃的危险。
  传销不仅通过精神和思想控制人,还通过控制经济环境来控制人的行为。从这点来说,传销的危害实在要引起高度重视。
  广东省肇庆市公安局宣传科:李萍.
挂羊头卖狗肉疯狂欺诈
  传销危害多 群众意见大
  本报北京2 月4 日讯记者赵志文报道:记者从国
家工商局获悉,1 9 9 7 年,该局查处案值在1 0 0 万
元以上或在全国影响较大的传销案件2 5 件,比1 9 9
6 年激增1 0 8 %。这个令人不安的数字表明,传销欺
许活动愈演愈烈。对此,广大群众反映强烈。
  传销是5 0 年代开始在国际上流行的销售方式,8
0 年代末9 0 年代初进入我国。近两年,由于传销活动
频繁,从1 9 9 6 年开始,我国的工商部门将其纳入了
监管轨道,去年初又颁布了《传销管理办法》,但一些
传销活动的发起与参与企业,无视国家有关法规,仍然
跨地区,超范围地违法进行传销活动。传销的危害日益
显现,传销欺诈活动影响了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受到
社会各界的关注。不少群众说,传销是从外国传入我国
,实践证明,传销的危害很大,并不适合我国国情。
  据了解,传销的欺诈活动主要有如下几种危害:
  一、利用传销进行非法宗教和迷信、帮会、邪教及
明显带有政治性煽动的宣传活动,严重威胁着安全团结
的政治局面。如某公司的台商用两个退休老工人每月拿
几百元退休金为例,讽刺说:“看这个退休老工人,每
月只拿几百元退休金,跟共产党干了一辈子,得到了什
么好处?跟着我干,保证你半年内成为百万富翁。”
  二、传销培训内容不利于我国精神文明建设。湖南
康福宝有氧健身器培训时,将培训学员拉到度假村内,
每9 —1 3 名学员组成一个临时家庭,选出“爹地”、
“妈咪”,男女混住一起,上课时不停地握手和拥抱。
《营队公约》还规定:信赖伙伴,对别人的隐私绝对保
密。尽情地放开自己。
  三、利用传销进行虚假宣传,骗取钱财。如“王牌
8 8 ”传销方式,是德国K W O 公司发起的。参加这一
活动的人,首先要支付5 0 马克(人民币3 0 0 元)从
其上线人手中购买一张彩票,然后在第一级人物的帐户
中存入5 0 马克,同时到银行再购买一张5 0 马克的旅
行支票寄往德国K W O 公司。当其下线发展到2 1 8 7
人时,这个参加者可获得1 0 9 3 5 0 马克(6 0 万元
人民币)彩金。这实际上是根本无法实现的,而该公司
则可从每位参加者身上掠取5 0 马克。
  四、利用传销吸收党政机关干部、现役军人、全日
制在校学生等禁止参加传销的人员参加传销。如南京一
家公司的杨州商务中心,在传销中以大专院校学生为目
标,以高额奖励为诱饵,以开展人的“潜能”为手段,
发展传销员9 0 0 多人,其中大多数为在校学生。
  五、利用传销进行价格欺诈,牟取暴利。如一台健
身摇摆器,成本价为3 0 0 元,市场价为6 0 0 元至1
0 0 0 元,而传销价高达3 9 0 0 元。
  六、利用传销研讨班、培训班,牟取高额“潜能开
发”费、培训费或授课费。如湖南康福宝健身器材有限
公司桂林分公司在办培训班时,要求每个学员交纳办班
费5 8 0 元,不开任何收据。
  七、利用传销,境内境外相互勾结,走私贩私,推
销假冒伪劣产品及国家限制流通的产品。如被浙江涂姚
市工商局取消传销资格的余姚国大公司,从外地购入不
合格的手表5 8 6 6 块,每块价值3 8 0 元,用于传销
后,每块价高达4 3 8 0 —5 9 0 0 元。
  八、偷逃税收。如天津市日健精细化工有限公司采
用计算机系统内加密作黑账的办法,偷漏税款4 2 6 万
  九、利用传销骗取钱财,然后拐款逃往境外。如广
州生威保健有限公司在南宁市大肆进行传销欺诈活动,
宣称只要选购一套1 0 0 0 元产品,即可获得传销资格
;发展到一定数量的传销员后,可获奖金1 .3 万元。
由此,诱骗4 0 0 0 人参与传销,而该公司人员已推4
0 0 万元潜逃。
  《人民日报》(1 9 9 8 0 2 0 5 二版)
9月1日,曾发展近5000名下线的“4·8特大传销犯罪团伙”A级代理商对记者坦言,传销就是一个“一将功成万骨枯”的残酷诈骗,靠无数的“下线”养肥了“金字塔”顶上的A级传销商们。其下线也是其大嫂交代,“不管是化妆品也好、保健品也好,都是个幌子,像我们营销的‘多美滋’化妆品进价只有160元,却以2900元的价格卖给会员。”
&&&&传销头目赚的都是下线的会费,这一团伙则更有残酷规则:把弱势会员淘汰出局。
&&&&那么,10万人为何共陷同一传销泥沼呢?原来,一切都源于把“骗术”套上光环的“洗脑术”。直接指挥破获此案的淄博市公安局经侦支队队长赵泉文说,从目前掌握的情况看,“4·8传销团伙”“洗脑”和人身控制等措施成功率高达90%。
&&&&“洗脑”,就是传销组织以种种手段,鼓吹通过传销迅速富裕的歪理,迷惑你的判断能力,改变你的思维方式、道德观念、行为方式,调动你的情感与情绪,激发你内心的欲望,使人对传销由怀疑到深信不疑,不仅认同其价值观,而且对其产生经济依赖、心理依赖、情感依赖,直至深陷其中而不能自拔!种种内幕,实足以警示世人!
&&&&“洗脑”术之一 精心物色传销对象
&&&&办案人员总结:“怀才不遇”者、下岗者、负债人、毕业生、推销员和待业者是最佳发展对象;“五同四友”(同学、同宗、同事、同乡、同好;朋友、酒友、战友、室友)是最易欺骗对象
&&&&在传销组织中,发展“下线”被称作邀约“新朋友”。什么人最容易成为物色对象呢?据淄博市公安局周村公安分局经侦支队大队长李洁总结,“怀才不遇”者、下岗者、负债人、毕业生、推销员和待业者是上线最感兴趣的。这些人多数对现状不满,对金钱的渴望远比一般人要高。在传销人员那里,“五同四友”(同学、同宗、同事、同乡、同好;朋友、酒友、战友、室友)因为彼此熟悉,防范心理较弱,最容易成为他们欺骗的对象。“4·8特大传销团伙”受害者李同说,我的表哥说周村这边工作好找,我就来了。来了之后集中在一个“家庭”里,和其他人一样,手机、身份证什么的,都被“家长”集中收走,我们10个人在一个租的两居室里,一起吃住,不让出去,连续几天听讲课。
&&&&“洗脑”术之二 通过煽情授课调动欲望
&&&&一会员描述“强烈震撼”:“我为胜利而来,不向失败低头,世上没有我办不到的事……”我的激情开始膨胀,准备干一番大事业
&&&&“成功者”介绍经验等,传授所谓“成功学”,勾勒“光辉前景”,改变他们的心态,膨胀其致富渴望。“4·8特大传销组织”B级会员刘京的日记记录了“成功学”带给自己的强烈震撼:进入传销组织第二天,我就开始接受培训,洗脑。第一次给我们讲课的是一位大学教师模样的主任。首先,他分析影响成功的因素———环境、观念以及人性的弱点:怕、靠、懒、拖、面子等。他传授,成功必须具备一些心态,如老板心态,营销行业是一种无店铺形式,虽无店面,但只要加入,就等于开了店铺,要速成、暴富,必须抓住“直销”这个机会。国家要对直销立法,马上要合法化……成功要从现在做起……我的激情开始膨胀,准备干一番大事业。“我为胜利而来,不向失败低头,世上没有我办不到的事”……
&&&&“洗脑”术之三 营造温情气氛,培养心理依赖
&&&&一会员日记记述“感动”:从接车起,“家”里人的关心就无微不至;“心理分享”、“开心一刻”活动共享“成功”,令失意者备感“温暖”
&&&&传销者马琳的日记,记录了“家”“互相爱护、互相帮助”的温情气氛。从接车那一刻起,“家”里人就无微不至关心“新朋友”,甚至给你打热水、铺席子,陪你打电话给父母报“平安”;在头几天,甚至没有人问你要伙食费。“家”里经常组织“心理分享”、“开心一刻”等活动,鼓励你改变一些身上的缺点。你如果害羞或胆怯,其他人为你鼓掌、鼓劲;“家庭”成员之间还谈心,互相打气,交流“心得”,特别是由一些所谓的成功者谈自己的“入行”体会,使你增加信心。大家不论出身,轮流做饭,一起到大街拣垃圾用,拣菜叶吃,感受“磨砺教育”。在这充满“人情味”的家庭氛围中,初来者不由自主地对“家长”推心置腹,经常向其汇报自己的心理以及开展邀约的情况,接受家长和教师的指点,放松了警惕。
&&&&“洗脑”术之四 善用“科学”图表,展示高回报率
&&&&披上“科学”、“现代”的外衣,是“洗脑”者常用的一招
&&&&授课者常通过图表宣传传销的高回报率:从十字坐标图及付出回报图,就可以明确看出参与传销的高回报率(以三年为限),第三年可收入120万元!26岁的小包中专毕业后一直没找到合适工作,加入传销被“洗脑”后,他在日记里写道:“做一般的事业,太难;做小生意也要启动资金,要成功太难了。而做传销只要2900元钱、发展4个人加入,以后就能坐享其成,这是一条成功的捷径。”
&&&&“洗脑”术之五 及时“答疑解惑”,强化“洗脑”效果
&&&&部分人也会有很多疑惑,这时,传授者就会出来解答安慰他们
&&&&警觉的人会问:实际上是骗,为什么不说出来?
&&&&授课者回答:骗分为善意的骗和恶意的骗。跟小时候妈妈说打针不痛一样,说一个美丽的谎言,孩子就能勇敢地接受,用这种方法叫朋友过来,分享带来财富的机会,是善意的骗,在发展朋友的时候,首先要记住这一点,心里不要有内疚感,这样你才会心安理得。
&&&&有人问:是不是通过骗人赚钱?
&&&&回答:你的上线发展了你,他可以从你交纳的2900元会费中提取525元的直销奖,难道你为了不让你的上线挣个直销奖而拒绝加入营销网络?那你如何去挣几百万呢?
&&&&有人问:为什么我们活动时总要偷偷摸摸?
&&&&回答:新朋友从外地来这里,不熟悉环境,怕发生问题,为了安全,公司制定了严格的纪律。还有就是为了避免打扰周围的百姓,他们不了解我们在从事这么一个朝阳产业,如果告了我们,公安来了,调查什么的,会影响我们的事业发展。
&&&&“洗脑”术之六表面公平,迷惑人心
&&&&办案人员介绍,宣称“皇帝轮流做,谁都有钱可赚”,是该传销网络理论中最具有诱惑力的一点
&&&&参与指挥“4·8特大传销团伙”的淄博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办案人员介绍,该团伙实行严格的“五级三阶”制,即E级会员、D级推广员、C级培训员、B级代理员、A级代理商;三阶为:会员升培训员为一级,培训员升代理员为一级,代理员升代理商为一级;业绩达到一定程度才能升级。各级根据自己的业绩分发奖金,级别越高,奖金越多。“新朋友”交纳2900元成为会员E级,发展2名下线成为D级,下线发展下线或自己发展下线9名成为C级,直接或间接下线达到64名的升为B级,下线达到393名的升为A级。
&&&&该传销网络理论中最具有吸引力的一点,是他们鼓吹的“出局制”。只要交纳2900元入会费就可以成为会员,发展下线,依次晋升级别,直到升为A级。成为A级后,如果下线有4个人再升为A级,则自动“出局”,离开网络,无钱可赚了。这也就是说皇帝轮流做,谁都有钱可赚。并且承诺做到A级后出局可以赚到500万元。
&&&&表面上看,该传销网络的规则是严密的,似乎每一个成员只要按照规则上说的去做,发展两个下线,就可以坐享其成,在不远的将来就能成为百万富翁,但事实却远非如此。标榜网络的科学性,实际上是卸磨杀驴,维护深藏在幕后的组织者的最大利益,这也正是其最大的欺骗性之所在。
&&&&规则规定会员必须发展两名以上的下线才能升为推广员,其后随着下线各自再发展下线到一定人数才能积累业绩逐步升级,但条件是,下线必须有两人以上到达下一级别。也就是说,只有你的直接下线有两人升到C级,你才有机会升B级;要想升A级,必须有两个直接下线升到B级。如果不能满足这个条件,就不能升级,就会被自己的下线超越,而一旦被超越,就会被无情地淘汰,再也没有机会挣到一分钱了。即使侥幸熬到代理商级别,如果所属直接或间接下线人员有4人也升级为代理商,则就要自动出局。
&&&&这种典型的淘汰机制表面上是维持传销组织不断推陈出新,实际上维护的是组织者的利益。根据警方对案件中已经抓获的13名A级代理商的统计,真正拿到500万元的一个也没有,两个非法收入最高的都是背叛自己的上线单干的。而这13个人操纵的人在200人以上,但高踞在顶端的创始人杨某和他的幕僚们,却依仗其巨大的财力和强制力,从未离开过网络,并从中攫取了几千万元。(以上涉案人员皆为化名)
&&&&充分认识传销的三大深层次危害
&&&&一般人对传销危害的认识还是局限于影响家庭成员感情、造成经济损失,给当地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等,而具体指挥“4·8”大案的淄博市公安局副局长于洪德,在办案过程中对传销有了更深的认识,他分析传销更深层次的危害:
&&&&一、在经济学层面上,传销以欺骗为直接手段,出售人与人之间的信任资源。参与者一旦发现自己被骗,解脱的方式就是发展下线,骗别人。一个庞大的骗子网络建立起来。假如传销无限制发展下去,社会上人与人的信任资源将无限流失,终究会动摇市场经济赖以发展的基础。
&&&&二、在社会学意义上,瓦解社会基本单元———家庭,动摇社会稳定的基础。传销活动参与者多有相同的经历,就是被亲戚朋友以介绍工作为名,骗到外省市。参与人员中,多是弱势群体。最后结果往往许多人妻离子散,家破人亡,有的因“洗脑”过分投入,精神接近崩溃边缘。
&&&&三、心理学意义上,突破了道德和法制约束,危害人的思想信念基础。传销的“洗脑”,让人不以欺骗为辱,反以为荣。传销培训出了不受道德约束的成员,即便组织被取缔,不再从事传销,已经没有正常人做不道德事时的内疚感,变得极端自私,惟利是图。这样的社会成员如果达到一定规模,社会控制体系将面临崩溃的危险。
&&&&传销不仅通过精神和思想控制人,还通过控制经济环境来控制人的行为。从这点来说,传销的危害实在要引起高度重视。(记者何勇)
传销的危害性
来源:作者:
  1、在经济学层面上,传销以欺骗为直接手段,出售人与人之间的信任资源。参与者一旦发现自己被骗,解脱的方式就是发展下线,骗别人。一个庞大的骗子网络建立起来。假如传销无限制发展下去,社会上人与人的信任资源将无限流失,终究会动摇市场经济赖以发展的基础。
  2、在社会学意义上,瓦解社会基本单元———家庭,动摇社会稳定的基础。传销活动参与者多有相同的经历,就是被亲戚朋友以做生意、介绍工作为名,骗到外省市。参与人员中,多是弱势群体。最后结果往往许多人妻离子散,家破人亡,有的因“洗脑”过分投入,精神接近崩溃边缘。
  3、心理学意义上,突破了道德和法制约束,危害人的思想信念基础。传销的“洗脑”,让人不以欺骗为辱,反以为荣。传销培训出了不受道德约束的成员,即便组织被取缔,不再从事传销,已经没有正常人做不道德事时的内疚感,变得极端自私,惟利是图。这样的社会成员如果达到一定规模,社会控制体系将面临崩溃的危险。
  尤其以传销的思想灌输危害最为担忧,一般被认为是“洗脑”,表现为:
  结合社会实际和培训主讲者个人经历,分析影响成功的因素——环境、观念及人性弱点即怕、靠、懒、拖、面子等;
  主讲者、策划者结合中国大陆经济转型时期(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时期,1978年至1990年前后)个体户、股票暴发户等等相关典型成功案例,突出成就的特征,向听者灌输速成、暴富理论;
  强调成功要从现在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看准目标、不考虑事情,调动听众激情,之后转入呼喊口号等议程。
传销的理论
来源:智库百科作者:
  较为流行的是三商法,以往的传销组织最常用的就是讲解三商法,说这个三商法是商业发展的规律。“三商法”是指以人为店铺,无店铺经营,依靠人际网络这种多层次直销模式进行销售的商业模式,被很多直销或者传销人员奉若神明。
  三商法的内容:
  一商法:产品
  10+10+10+10+10=50
  一商法:产品死气沉沉的放在柜台内,等待着四面八方的顾客前来购买,这是一种守株待兔的形式,卖出一份产品,得到一份利润,商业学家给他一组很形象的数字表达形式,五个10相加,他等于50。社会在不断的向前发展,一商法已经跟不上时代的潮流,于是便出现二商法。
  二商法:公司/员工(雇佣)
  10&1+10&2+10&3+10&4+10&5=150(15%——30%)
  二商法:他是以公司的形式的出现,公司在全国各地雇来大量的员工,公司与员工的关系是雇佣的关系,因为他们是雇佣关系,所以会有阶级矛盾产生,效益工资比较低,一般只能达到15%--30%之间,商业学家也给它一组很形像的数字表达形式,10乘1加10乘2加10乘3加10乘4加10乘5结果就等于150。历史的车轮是不段向前转的,很快二商法也跟不上现代社会的潮流,于是在二商法的基础上,便产生了当今社会最先进的三商法。
  三商法:公司/员工(合作)
  101 + 102 + 103 + 104 + 105 = %——60%)
  三商法:三商法与二商法共同之处也是以公司的形式出现,这时他们的关系变了,变成合作的关系。“合作”也就是说,合得来就做,合不来就不做。因为他们没有矛盾的产生,所以效益工资也比较高,一般在30%--60%之间,商业学家也给他一组数字表达形式,10的一次方加10的二次方加10的三次方加10的四次方加10的五次方,结果就等于111110。”
  分析三商法:
  分析一[1]:
  以上就是所谓的“三商法”讲课内容节选,其实这个三商法的目的就是宣扬他所谓的三商。可事实上完全是颠倒黑白的!
  按照所谓的三商法说,他门的卖货方式是:几何倍增学+人际口碑+直达送货。并且声称工厂只需要一名业务员就可以把货物卖给消费者。每名业务员挣的就是中间环节费。他们所说的中间环节费60%就是从工厂出货到消费者中间的差价!在他们的说法中,工厂生产出来的货物通过全国性的总代理,再到省、市、县的批发商再到零售店才能到消费者手中,以往工厂生产出来的货物只回收他的零售价的40%,而到消费者手中却要100%的承担,那
60%让全国性的总代理及各级的批发商赚去了。而现被他们称作新型的卖货方式是工厂生产出来的货物只经过一名叫“业务员”的,货物直接到达消费者手中,其中间60%的环节费以层层奖金的形式奖励给业务员。
  这是一篇逻辑混乱,且毫无经济学常识的说法。稍有知识的人都可以识破。但是,现在有很多人却对此深信不疑,除了知识不足之外,更重要的是在他们的潜意识中怀有轻松致富的心理。
  第一,柜台销售和公司雇员销售根本没什么先进落后之分。三商法的划分逻辑上是混乱的,因为二者可以同在,理论上也是说不通的,因为二者无法比较。个体户可以柜台销售,大公司也可以柜台销售,当今世界最大的零售公司没有离开店铺,也没有离开柜台。他们根本没有什么先进和落后之分。硬要做这种区分,其目的是为他们的所谓三商法铺路。
  第二,用数学来表示销售方式,显见是一种编造。三商法用加法、乘法和幂的三种数学概念表示销售方式,这不仅违反经济规律,也是完全没有道理。明眼人一看就是在编造。编造的目的就是为所谓的三商法提供理论基础。所谓的幂的销售方式,在实际中是根本不存在的。世界上也确实有人会利用这种说法来欺骗人,那就是地地道道的金字塔计划的组织者。
  所谓金字塔计划是指用前边交钱人的钱给后来交钱的人发所谓的工资,以此来吸引更多的人交钱。而金字塔计划是全世界人人喊打的一种金钱的数学游戏。这种欺骗方式并不是什么新玩意儿,几十年前就有,它是全世界各国立法打击的经济犯罪行为。编造三商法的人为了鼓吹他们的方式,可能就忘了他们的理论和金字塔计划是如出一辙的。
  第三,三商法根本不是销售方式,而是拉人头的方式。
  目前宣称所谓的三商法的公司,几乎都是一样的模式:
  一样的价格;
  一样的宣传内容;
  一样的生活方式;
  一样的操作流程;
  一样的结果。
  所谓的三商法,唯独不讲商品销售。其实,对这种方法最好的一种鉴别方式就是,你把他们所谓的产品拿到真正的幸福之中用他们的价格去销售一下试试,我敢说百分之百没人买。因为产品对所谓的三商法而言只不过是个幌子,以成功或发财为诱饵让人掏钱才是他们的目的。所以,他们可以不讲买产品,而天天上课给你洗脑,让你原有的思维方式慢慢地瓦解,进入到他们的思维轨道上,于是你就真的相信子虚乌有的三商法。
  第四,三商法所谓的环节说也是荒唐的。尽管他们也会分析一下产品到消费者手中的途径,但是就是这种分析他们也能信口开河。其实,任何产品到消费者手中都要经过中间环节。不经过中间环节,产品销售根本不可能扩大。即便是今天我们见到的网上销售,同样也是有中间环节的。按他们所说,产品只经过一个业务员环节销售的情况在现实经济中几乎不存在。例如,他们所说的产品如何到业务员的手上,这就必须经过物流的环节。现在,有些所谓的三商法的公司连产品都不给,无论他们如何辩解,但这样的做法无非是2种结果,一是真正变成金钱游戏即金字塔计划,二是为组织者节约成本。
  分析二:
  分析三商法也就是分析“以人为店铺,无店铺经营的多层次直销”,它是一种人员销售。根据分析,这是一种低效率的销售方式,尽管它有面对面的个性化销售及良好的售前售后服务,但是,它有一个基本的缺点,就是它的销售主要依靠人员销售,我们知道,人的成本是最高的,没有高利润(或达到一定利润额)的产品及良好的相关支持,人的效率相对就比较低。
  当然,关于多层次直销是低效率的销售方式,可能有人会持有相反的看法。
  著名直销研究专家《直销的本质》的作者何全胜认为,仅从世界直销协会联盟的统计数字来分析,就可以得出上述的观点。世界直销协会联盟(WFDSA)统计:1988年,参与直销的人员平均每年的销售额是3929美元合人民币约32612元;2000年,参与直销的人员平均每年的销售额是2125美元合人民币约17637元;2002年,参与直销的人员平均年销售额为1814美元,合人民币约15058元。这个结果是,随着销售人员和销售额的增加,人均销售额却在降低,2002年每人每年销售额15058元人民币,如果按20%的奖金比例计算,每个人每月的收入是251元。
  也有人指出,由于参与直销的人一般都是兼职销售,即利用业余时间,能有一些销售额也是不错的,不能拿这个兼职的销售数字来形成多层次直销是低效率的结论。何全胜认为,兼职的基础是这个人专职能够作好这个事,才能兼职去做,没有这个基础,谈何兼职!这些参与的人为什么不能专职去做?因为,他们专职去做,根本就做不好,没有生活来源的支持,只能兼职做。
  多层次直销既然是一种低效率的销售方式,为什么还要使用这种销售方式?答案就在多层次直销上述的特点之一:销售人员和公司间是经销关系。那么,多层次直销公司投入的产品,可以供多个销售人员共同销售,甲卖不掉,乙还在卖,乙卖不掉,还有丙,虽然大家的效率都不高,但是每个销售人员还是可以卖出去一些。销售人数如果足够多,虽然每个人销售额不高,但销售总量还是很可观的。多层次直销公司正是利用这种
“人海战术”规避了这种销售方式的低效率、高风险。
  既然销售人员承担了这种低效率的销售方式所产生的成本和风险,为什么还有那么多人参与这种销售呢?何全胜认为,答案就在多层次直销的另一特点:销售人员获取报酬的方式是多层次奖金制度。这个多层次的奖金制度,是吸引销售人员参与的关键。奖金制度的要点所在,就是使销售人员能够对几十万、几百万甚至上千万的奖励形成预期,只要有这个预期,何愁销售人员不百分之二百地努力呢。
  对于直销业界如此的销售和收入情况,何全胜问道,还能说直销是一种成功的商业方式和就业机会吗?还能说直销是个人创业的良机吗?不要再鼓吹“三商法”这种虚伪的商业模式,他注定是一个短命的孩子,不久就会被市场所淘汰。
首先,要冷静,不要冲动, 不要一味地指责他(她),更不能粗暴地训斥。
  要学会理解,不是他(她)的错,错的是那些黑心的网头,他(她)渴望改变、追求财富的欲望没有错,错在他(她)选错了道路,被别人利用和欺骗了。所以我们现在要做的是把他(她)引导到正确的轨道上来。你要改变说话的方式,如果你没有把握说服对方的话,不要说太多,你说的越多,他(她)越反感,要学会和解,但是和解不等于认同。
  一味地指责只能让双方越来越对立,对事情的解决没有帮助,他(她)越对立,越有逆反心理,越不回头。更不能以分手或断绝关系相要挟,你这么做只能让他(她)的“信念”越坚定,因为他(她)没有退路了,“死”都要从那个“行业”“死”出去。所以我们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用感情去拉,要多关心他(她),说出你的担心,提醒他(她)不要只顾埋头拉车,而不抬头看路,要多长几个心眼,现在骗子太多了,你们也是为他(她)好,害怕他(她)上当受骗;要以理服人,我们要摆事实,讲道理,戳穿传销美丽的谎言,让他(她)知道事实的真相。这个有一定的难度,可以求助反传销的专业人员来做。
  其次,要马上破坏他(她)的邀约市场,叫所有的亲朋好友不要去。
  很多朋友刚得到自己的亲朋好友在做传销的消息时,往往顾虑重重,家丑不可外扬,为了保住面子,不愿意说出去,这是极端错误的。你的沉默只会让更多的人上当受骗,因为你做传销的亲朋好友骗不到你,他(她)还可以去骗别的不知情的亲朋好友,这样的话只会让他(她)越陷越深。我们要马上通知所有的亲朋好友不要去,也不要给他(她)寄钱,破坏他(她)的邀约市场。这是一个狠招,犹如传销组织在邀约时所强调的“断其后路”,传销组织每人一天要交6元不等的生活费,还要买生活用品,交电话费等,所以他们一天的开支在10元以上,有的更多。如果他(她)把钱花光了,又骗不到人了(没有发展就没有工资),只有灰溜溜地离开了。
  再次,如果你做到以上两个方面以后,想及时把陷入传销的亲朋好友解救出来,还可以亲自去一趟,最好是父母出面好一些,因为传销痴迷者已经执迷不悟,他们是不会心甘情愿地回来的,带上他(她)的父母(父母中去一个就行,但要有力度的人)去,可以强制带回来。
  去之前首先要取得他(她)的信任,不要引起他(她)的怀疑,就说去看他(她),也不要说去了几个人,就说一个人去,如果你说去的人多了,会引起他们的怀疑,有可能你到达目的地后传销组织不会让他(她)来接你们。去之前不要告诉他(她)你具体到站的时间,只说最近要过去。因为这样能给你们一行争取更多的时间,下车后可以马上联系火车站派出所的民警或者工商局,寻求他们的帮助,在你的亲朋好友执迷不悟时,警察或工商局的同志可以帮助劝说,协助解救。
  当一切联系好后,你可给他(她)打电话,告知你到火车站的消息,叫他(她)来接你。当然为了保证解救成功,你可先买好返程的火车票,在火车开动前两三个小时给他(她)打电话接人,以准备在说服不了的情况下,及时强制性把他(她)带上车,避免时间拖的越长越对你的解救不利。当他(她)来接你时,一个人站在出站口等,其余的人躲起来,不然他们发现你去的人太多而不接你们。传销组织来接人时一般是两个人,除了推荐人,还有一个“带朋友”的,两个人好对付,你们可以马上把他们带到派出所或者工商局里,让警察和工商人员说服教育,也可提前和反传销的志愿人员联系好,在电话里帮助说服他(她)。
  当然我们在解救时,有可能不是一帆风顺,会遇到各种突发情况,在遇到这些情况的时候,一是要冷静,设法及时和反传销专业人员取得联系,向他们请教;二是我们要想方设法取得更多的帮助,警察、工商、的士司机,甚至路人,这些都是可以给你提供帮助的力量。在危急关头,特别是在遭到传销组织大量人员“围追堵截”,不让你们带走亲人和朋友,或者你的亲朋好友执迷不悟不愿意离开的时候,我们要把事情闹大,报警、高声向路人求助,主动寻求一切可以利用的力量。我们要相信,邪不压正,正义始终在我们这边,如果我们的声音高过他们,他们做的就是一个见不得人的东西,自然就会做贼心虚,悄悄溜走。
  在你们强制带走的过程中,也许你痴迷于传销的亲人或朋友会极力反抗,因为他(她)会认为你是他(她)“成功”路上的绊脚石,是在破坏他(她)的好事,是在挡他(她)的财路。这时你一定要有耐心,一路上要寻求乘务员或乘警的帮助,防止他(她)跑掉。回家后也不能掉以轻心,要看住,等他(她)冷静后再及时反洗脑,不然有可能又偷偷跑回去。
什么是传销
来源:法律快车 /作者:
  什么是传销
  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的解释,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多层次直销是一种透过人传人的方式来达至销售的市场策略。这在幅员广阔而人口密度低的地方尤其有效。因此,传销在北美及大洋洲十分盛行。公司一般以会员制的方式,通过推介新用户成为会员,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报酬。
  传销的手段
  培训、灌输“成功学”。传销组织人或机构向新来者灌输“洗脑”培训。大场面的会场、组织保安严密,没有介绍人一般人不能进入会场。动员和灌输的方式类似于狂热的宗教仪式,高呼口号、呼喊主要组织者名字,像“文革”时期红卫兵见到毛泽东那种狂热情绪。
  以直销为掩盖。
  营造“磨砺意志”的假象。动员和组织学习,先是读书、背书;大声读一些关于成功学、营销学方面的书;接着站5分钟的军姿;之后开心一刻,每个人要讲一个笑话;最后即兴演讲,锻炼口才。居住多以女睡床铺,男睡地板,男女分居或混居,一间10平方米居室可以住10个人或更多。
  用“ABC法则”进行思想教育,即A带B来了之后,A不能做B的思想工作,C来做B的思想工作。大场合积极营造出一种感恩态势即实施“三捧”法则,捧公司、捧上线、捧公司的理念。
  经过以上动员、洗脑和灌输程序,要求新来者缴纳会费给组织者。
  传销的危害性
  1.扰乱市场经济秩序,侵害多个法律客体;
  2.对社会道德、诚信体系造成巨大破坏;
  3.给参与者及其家庭造成伤害;
  4.引发刑事犯罪,给社会稳定带来危害。
传销人员的歪理邪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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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销组织通过各种歪理邪说迷惑大众使其对传销深信不疑,这些歪理邪说乍一听起来极具诱惑性和说服力,其实正是传销洗脑的理论基础,遇到这些言论时切记保持头脑清醒不要一时冲动受迷惑上当受骗。
问1。为什么用"骗"?
  答:我们骗你什么了?没让你带很多的钱来,也没有让你带什么贵重的东西。所以既没骗你的钱,也没骗你的东西,只不过骗你的几天时间,时间谁都有,看看做什么?骗你几天时间主要是象你介绍一个美好的行业而已,做不做在于你,自己看看你想不想挣到这里的钱就可以了。
注:传销分子欲擒故纵,以赚钱作为诱惑。
  问2.我们今天作的这个犯不犯法?
  答:我们没有盗卖枪支和毒品,也没有涉及国家政治,即不触犯刑法,也不触犯宪法,所以何来犯法之说啊!但也不合法,因为直销法规还没有出台,没有什么法律可符合,就象红绿灯中间的黄灯一样。还有一点违法?就是我们这么多人聚在一起,构成非法集会了,但是犯法和违法是不同的,犯法要判刑的,而违法的事情大家天天都做,比如:闯红灯、随地吐痰,违反了卫生法和交通法,只不过罚款或警告。
注:我国法律规定,传销或者假借其他名义形式进行的传销活动都是犯法的。
  问3.为什么出入总有人跟着?
  答:因为你来到一个陌生的城市,对这里的一切都不熟悉,怕你走丢或出现什么意外的事情,为了你的安全,所以你出入的时候我们会叫人保护你。
注:名为保护实为监视。
  问4.是不是亲戚骗亲戚、朋友骗朋友?
  答:谎言是有善意和恶意之分的,我们只不过用一个善意的谎言,让你来看一个赚钱的事业而已。骗你两年以后是"百万富翁"你是不是很高兴,所以"善意的谎言"不叫骗!
  问5.我们做的是直销还是传销?
  答:我们做的是直销事业。
  解释直销--商品就一个固定的价格2900元,任何人都不能加价,谁买都是这个价。而且你买的产品只能你自己消费,不能在卖给别人。
  解释传销--就是商品层层加价,我卖给你2900元,你再卖你下面的3500元,他再加价往下卖。
注:很多传销分子都会假借直销、连锁销售、资本运作等名义进行。&
  问6.为什么电视里拨的非法传销和这差不多啊?
  答:电视上播这个,主要是为了保持社会的生态平衡。这么赚钱的事业,如果所有人都知道就都来干了,别的事业就没有人做了,那就麻烦了,国家就混乱了。所以国家在电视上播这个,以限制一些人胆小的人不感来从事今天的事业,你能接触这个事业是非常幸运的,再好的事业也不能人人都来做啊!
  问7.国家以后会不会不允许干啊?
  答:我们不涉及中国政府提出的四大禁止行业(毒品、军火、走私、色情),只是一个普通商品的推销员。还符合邓小平提出的三个有利于(1.有利于提高国家综合国力,2.有利于提高全民族综合文化素质,3.有利于搞活市场经济),给国家提供大量的税收,解决很多就业,给地方创造很大的效益,。再说中国政府在加入世贸的时候,已经承诺对直销行业立法了,都要立法的行业国家还会禁止吗?
注:国家禁止传销
  问8.是不是找人赚钱?
  答:在世界上哪个行业不是找人赚钱的?没有人哪有交易啊!再说我们不是挣你们的钱,而是挣公司给予的60%中间环节费。
  问9.为什么这些人都神神秘秘的?
  答:只要是怕扰民,不能因为我们的到来,打扰别人的正常生活。
  问10.这么赚钱为什么还吃苦?
  答:"能吃苦的人吃一时的苦,不能吃苦的人吃一辈子苦",主要是磨练你的意志,让你尽快成功。如果给你一个优越的环境,你就会懒惰的,什么事情都做不好了。
  在每个月末和月初的时候,传销组织内部都会召开大型的集体"舞会",一方面庆祝有人晋升级别,一方面给"新朋友"以感染,让"新朋友"感觉到从事的人很多。
  一般每月传销组织中还要举行一两次大型的"分享"会,主要是由B级以上的人讲述他所谓的成功和辉煌,目的是激起"新朋友"加入的欲望。
传销洗脑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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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传销受害者在没看到公司.产品的情况下,只凭着传销人员以讹传讹的口碑相传就自愿掏钱上线。那么为什么还有这么多人前仆后继,上当受骗呢?造成这种当局者迷,旁观者清的最深层次原因是什么呢?笔者曾有一年半的惨痛传销经历,光当C级领导就达一年零四个月之久,亲身经历和参与了传销洗脑的整个过程。退出后又仔细研究并搜集了这方面的资料,现整理总结如下:
“洗脑”术之一:精心筛选“市场”
加入不是目的,发展才是硬道理。传销要滋生繁衍,实现每个人暴富的梦想,必须要发展下线,补充新鲜的血液。在传销组织中,发展“下线”被称作邀约“新朋友”。“新朋友”加入后,马上要进行一个星期的培训,教你骗人的技巧。将要被发展的所有潜在对象就是你的整个邀约市场,那么怎样筛选“市场”呢?
首先要列名单。把所有的市场列在笔记本上,分内线和外线市场。外线就是与你的家人没有联系的所有朋友,包括同学.战友.工友以及认识的一切好友;内线是指与你家人有联系的所有亲朋好友。在传销人员那里,“五同四友”(同学、同宗、同事、同乡、同好;朋友、酒友、战友、室友)。因为彼此熟悉,防范心理较弱,最容易成为他们欺骗的对象。
其次是筛选“市场”。列好名单后,不是说上面的每个人都可以邀约,还重在筛选。筛选“市场”的好坏关系到你发展的快慢,因为不是每个人来了都认可,如果把不该邀约的人骗过来了,他不做,跑回去后就会炸你的“市场”,导致你发展困难,所以要把好这一关。当然“领导”在给你筛选时,会给你讲一个“二八法则”,意思是我们邀约10个人,哪怕走8个人,只要有2个人跟我们做就成功了。这时领导会给你打气:难道我们两个人都骗不到吗?
那么哪些人可以邀约呢?邀约的对象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关系到不到位。这一点对刚加入的朋友很重要,因为你刚加入,还没有成绩,所以关系好的人好把握;2.有事业心。说白了就是爱财,想不想赚大钱,那些怀才不遇,曾经辉煌过,现在想东山再起的人最好;3.做人成功。以后加入后有号召力,别人才能相信,好骗人;4.需不需要改变。不要邀约特别有钱的人;5.给不给面子。如果新朋友不给面子,就很难留留下来给你看,给面子的人吃大亏呀;6.有没有时间。太忙的人不要邀,他没有时间留下来给你看;7.心眼多不多。心眼多的人不要邀,把握难度大;8.有没有钱。没有钱的人不要邀,当然能借贷到不在此列。等等.
再其次是邀约。市场筛选好以后,有了"猎物",就开始下手了.当然也不能冒然出击,该出手时才出手,必须分三个步骤.打电话也有讲究,第一个电话是问候电话,主要是探底,了解对方的情况.以做到有备而来,对症下药.第二个电话就是吸引,包装城市和工作等,高工资,高回报做诱饵,根据第一个电话了解的情况抛出一个技巧吸引他上钩。第三个电话就是直接邀约了,叫对方过来。有了头两个电话的铺垫,至此大部分已是水到渠成,不等你开口,鱼儿就已经自投落网了。(
“洗脑”术之二:火车站接人,“带朋友”
新朋友来之前,推荐人(指邀约新朋友的人)要提前把新朋友的详细情况告诉寝室领导,,寝室领导再根据新朋友的特点安排一个合适的老朋友(一般是经验丰富的老业务员)和推荐人去火车站接人。虽然说这个“带朋友”的表面上看是一个无关紧要的第三者,却在新朋友到达后扮演举足轻重的主角。而推荐人则退居次要位置,很少说话,只是做一下配合而已。为什么呢?因为几乎每一个新朋友都是被骗过来的,推荐人以前所说的一切都是为了骗新朋友过来而说的谎话,如果新朋友到达后推荐人还继续欺骗的话,给新朋友说穿后,“骗”字更难解,所以这时要把一切引导工作交给“带朋友”的去做。“带朋友”的在新朋友下车后要热情地跟新朋友拉关系,要学会随机应变,转移新朋友的注意力,避免新朋友向推荐人问太多的问题。
在余下的几天里,特别是在没给新朋友说穿前,“带朋友”的要想办法把新朋友带进课堂听课,还要不厌其烦地谈人生.谈社会.谈理想,这叫“三谈”。“三不谈”是指不要谈公司,不要谈产品,不要谈制度;说穿后还要多谈一些成功人士,推荐人不能谈,也不能说行业好,只能交叉感染,你的朋友让别人去沟通,别人的朋友你去沟通。这样不会给新朋友造成圈拢的感觉。另外“带朋友”的还要想方设法套新朋友的心里话,看其有什么疑问,然后及时向领导汇报,领导针对性地沟通。
“洗脑”术之三:煽情授课,初步“洗脑”。
在一个封闭的环境中,通过授课、“成功人士”的经验介绍等,描绘出“光辉前景”,短期即可达到高额回报率,点燃“新人”投入非法传销团伙的狂热欲望。
传销一堂课“五级三阶制”里讲到主任是千元打底的月工资,经理是万元打底的月工资(加入半年以后可拿到),而最高级的总经理是6位数打底的月工资(一年多以后可拿到),11.9万!有的甚至高达23.8万。这还不算啥,第二堂课“四个发展期”里揭示出局时那个大奖更加诱人:“五三二奖”,摆两个部门,一条线就是52万,两条线至少104万,你摆的部门越多你就越挣钱,三个部门以上,再加一个“中心发货奖”,每条线就会上涨到120万......
每个月传销组织都有一次到两次的分享会,B级(有的叫经理)领导穿金戴银,站在舞台上现身说法,分享他们快速“成功致富”的经验,
他们是天底下最杰出的造梦大师,在如簧之舌的极力鼓动下,新朋友渴求发财的心蠢蠢欲动,仿佛百万富翁就在眼前。
“洗脑”术之四:课后沟通,灌输所谓“成功学”
传销组织吹嘘他们是一个改变人的行业,是一所没有围墙的大学,能够学到几门在大学里都学不到的知识。给每个人提供一个舞台,让大家尽情地去表演。每天传销人员踊跃上台推荐自己,谈自己加入前后的经历和感受。每个讲演者充满了激情,充满了希望,谈到感人处甚至痛苦流涕,场面非常有鼓动性。特别是年轻人,仿佛找到了自己的人生舞台。那么是什么让传销组织具有这么大的诱惑力呢?不容讳言,传销组织的“拿来主义”学得是最好的,他们的一套歪理邪说经成功学包装后,讲得口若悬河,头头是道,让初来乍到的新朋友有耳目一新之感。
在“领导”的分享中,他们反复灌输自强,自立,自信,迎合了年轻人对实现自我价值的追求和渴望。做过传销的人都听过《石头的故事》:有一天,一位禅师为了启发他的门徒,给他的徒弟一块石头,叫他去蔬菜市场,并且试着卖掉它,这块石头很大,很美丽。但是师父说:“不要卖掉它,只是试着卖掉它。注意观察,多问一些人,然后只要告诉我在蔬菜市场它能卖多少。”这个人去了。在菜市场,许多人看着石头想:它可作很好的小摆件,我们的孩子可以玩,或者我们可以把它当作称菜用的秤砣。于是他们出了价,但只不过几个小硬币。那个人回来。他说:“它最多只能卖几个硬币。”师父说:“现在你去黄金市场,问问那儿的人。但是不要卖掉它,光问问价。”从黄金市场回来,这个门徒很高兴,说:“这些人太棒了。他们乐意出到1000块钱。”师父说:“现在你去珠宝商那儿,但不要卖掉它。”他去了珠宝商那儿。他简直不敢相信,他们竟然乐意出5万块钱,他不愿意卖,他们继续抬高价格——他们出到10万。但是这个人说:“我不打算卖掉它。”他们说:“我们出20万、30万,或者你要多少就多少,只要你卖!”这个人说:“我不能卖,我只是问问价。”他不能相信:“这些人疯了!”他自己觉得蔬菜市场的价已经足够了。他回来,师父拿回石头说:“如果你认为你只是一块石头,那么你就是一块石头,如果你认为你是一块金子,那么你就是一块金子。”
这个故事讲的有道理,要相信自己。但是在充斥着谎言的传销组织里能相信谁呢?幸许你庆幸所捡到的金子,到最后却变成了一块不值钱的石头!
在平时,他们大谈机遇,机不可失,失不再来。弱者等待机遇,愚者放弃机遇,智者抓住机遇,强者创造机遇。要勇于做一个智者,抓住机遇!要学会选择,学会放弃。选择不对,努力白费!选择比努力更重要!
“领导”在谈社会的发展时突出社会的速度.危机.多变,激起人们的危机感,鼓动大家不要满足于现状,借此贬低传统行业,抬高自己,说他们所做的“直销”是为政府分忧,而不是给国家添乱,是为了抵制外国商品,是为了帮助政府解决就业,为了给政府增加税收,是21世纪留给中国农民最后一次翻身机会......
还有就是他们随时不离嘴边的“梦想图”,哪怕是睡觉后躺在地铺上都要勾画以后的“美好蓝图”,以后赚到大钱后要买轿车,买洋房,举行空前绝后的豪华婚礼......云云。梦想图是传销组织促使新人迅速加入的一个极其重要的手法,做的极其到位的“梦想”图,可以使新人在三天之内从不认同迅速转变为非干不可,“梦想”图在传销技巧中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是传销组织屡试不爽的一个技巧。
  因为在现有非法传销者的心中有一个“美丽的梦”!梦想着自己美好的未来,非法传销的组织者也正是抓住人们求富心切的心理,对现在社会进行批判、挖掘社会的阴暗一面,使人们对自己的前途产生迷茫的感觉,对社会以及生活的现状产生不满的情绪。并且抓住这个契机,美化其从事的事业,让人们感觉只有这份事业才是能实现理想,让老百姓暴富的最后一次机会!从而使加入者产生对金钱扭曲的追求!还有就是他们鼓吹要有胆量,不管白猫黑猫抓住了老鼠就是好猫。误导善良的人们要敢于钻法律的空子,甚至藐视法律。不惜煽动人们对社会的反感情绪,挑起大家的不满,以达到妖言惑众的目的。
“洗脑”术之五:“人帮人”,大打温情牌
传销组织利用当今社会世风日下,人与人之间日渐冷漠,鼓吹他们是一个“人帮人”的行业,是一个做人成功的环境。给新朋友极力营造“家”的温暖。从接车那一刻起,“家”里人就无微不至关心“新朋友”,大家争相跟你握手,陪你打扑克,做游戏;甚至给你打洗脸水、洗脚.洗衣服,陪你打电话给父母报“平安”;在头几天,甚至没有人问你要伙食费;“家”里经常组织“心理分享”、“开心一刻”等活动,鼓励你改变一些身上的缺点。你如果害羞或胆怯,其他人为你鼓掌、鼓劲;“家庭”成员之间还谈心,互相打气,交流“心得”,特别是由一些所谓的成功者谈自己的“入行”体会,使你增加信心;大家不论出身,抢着做饭,扫地。吃大锅饭,睡地铺,学会吃苦,理财,感受“磨砺教育”。在这充满“人情味”的家庭氛围中,初来者不由自主地对“家长”推心置腹,跟身边的“兄弟姐妹”亲如一“家”。放松了警惕,不由自主接纳了那个环境,增加了对团队的认同感。
总之,对每一个新朋友大打疲劳战术,不会给你稍稍歇息的时间。除了听课,就是谈行业,再就是打扑克,做游戏。让刚下车的你疲于奔命,根本没有时间去思考,唯一的感觉就是昏昏欲睡。在这种状况下,你的思想,脑子已早早打了败仗,被他们的思想所占据,你不被他们俘虏?才怪!
&“洗脑”术之六:及时“答疑”,强化“洗脑”效果
“洗脑”术之七:表面公平,迷惑人心
传销组织鼓吹他们做的是一个最公平公正的行业,不分你年龄的大小,文化程度的高低,财富的多少,有没有社会背景,来到这里大家都是从零做起。
先知先觉先挣钱,后知后觉后挣钱,不知不觉不挣钱。只要选择的一样,得到的也是一样。
这个行业是一个一加一等于二的行业,做起来非常简单,半年以后就可拿到万元打底的工资,一年多以后就可拿到六位数打底的工资(11.9万,有的是23.8万不等);制度非常优越,它有个出局制,能够保证每个人都能走向成功,你不想成功都难,而且出局的时候可拿到几百万。
真有那么快,那么容易吗?传销组织的成功率只有2%,98%的人都难逃失败的命运,也就是说98%的人都为2%的所谓成功人士垫背,残酷程度胜过任何传统行业。拿那个大奖更是空中楼阁,虚无缥缈,犹如在梦中。
表面上看,该传销网络的规则是严密的,似乎每一个成员只要按照规则上说的去做,发展两个下线,就可以坐享其成,在不远的将来就能成为百万富翁,但事实却远非如此。标榜网络的科学性,实际上是卸磨杀驴,维护深藏在幕后的组织者的最大利益,这也正是其最大的欺骗性之所在.
《禁止传销条例》
来源:作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444号
  《禁止传销条例》已经2005年8月10日国务院第10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
总理 温家宝
 二00五年八月二十三日
禁止传销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防止欺诈,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保持社会稳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
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第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查处传销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需要,建立查处传销工作的协调机制,对查处传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予以协调、解决。
第四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查处传销行为。
第五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依法查处传销行为,应当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举报传销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接到举报后,应当立即调查核实,依法查处,并为举报人保密;经调查属实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举报人给予奖励。
第二章 传销行为的种类与查处机关
第七条 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第八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负责查处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传销行为。
第九条 利用互联网等媒体发布含有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传销信息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电信等有关部门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查处。
第十条 在传销中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所地非法聚集并限制其人身自由的,由公安机关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
第十一条 商务、教育、民政、财政、劳动保障、电信、税务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依照各自职责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查处传销行为。
第十二条 农村村民委员会、城市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应当在当地人民政府指导下,协助有关部门查处传销行为。
第十三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传销行为,对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传销案件,对经侦查不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移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
第三章 查处措施和程序
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涉嫌传销行为进行查处时,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责令停止相关活动;
(二)向涉嫌传销的组织者、经营者和个人调查、了解有关情况;
(三)进入涉嫌传销的经营场所和培训、集会等活动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四)查阅、复制、查封、扣押涉嫌传销的有关合同、票据、账簿等资料;
(五)查封、扣押涉嫌专门用于传销的产品(商品)、工具、设备、原材料等财物;
(六)查封涉嫌传销的经营场所;
(七)查询涉嫌传销的组织者或者经营者的账户及与存款有关的会计凭证、账簿、对账单等;
(八)对有证据证明转移或者隐匿违法资金的,可以申请司法机关予以冻结。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采取前款规定的措施,应当向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书面或者口头报告并经批准。遇有紧急情况需要当场采取前款规定措施的,应当在事后立即报告并补办相关手续;其中,实施前款规定的查封、扣押,以及第(七)项、第(八)项规定的措施,应当事先经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书面批准。
第十五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涉嫌传销行为进行查处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
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十六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执法人员对涉嫌传销行为进行查处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
第十七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应当向当事人当场交付查封、扣押决定书和查封、扣押财物及资料清单。
在交通不便地区或者不及时实施查封、扣押可能影响案件查处的,可以先行实施查封、扣押,并应当在24小时内补办查封、扣押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第十八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实施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30日;案件情况复杂的,经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5日。
对被查封、扣押的财物,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除外。
第十九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应当及时查清事实,在查封、扣押期间作出处理决定。
对于经调查核实属于传销行为的,应当依法没收被查封、扣押的非法财物;对于经调查核实没有传销行为或者不再需要查封、扣押的,应当在作出处理决定后立即解除查封,退还被扣押的财物。&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逾期未作出处理决定的,被查封的物品视为解除查封,被扣押的财物应当予以退还。拒不退还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的规定使用或者损毁被查封、扣押的财物,造成当事人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一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涉嫌传销行为进行查处时,当事人有权陈述和申辩。
第二十二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涉嫌传销行为进行查处时,应当制作现场笔录。
现场笔录和查封、扣押清单由当事人、见证人和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不在现场或者当事人、见证人拒绝签名或者盖章的,执法人员应当在现场笔录中予以注明。
第二十三条 对于经查证属于传销行为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可以向社会公开发布警示、提示。
向社会公开发布警示、提示应当经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或者公安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 有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行为,组织策划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行为,介绍、诱骗、胁迫他人参加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行为,参加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五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进行处罚时,可以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第二十六条 为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传销行为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条件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为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传销行为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通知有关部门依照《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予以处罚。
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擅自动用、调换、转移、损毁被查封、扣押财物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被动用、调换、转移、损毁财物价值5%以上20%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处被动用、调换、转移、损毁财物价值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八条 有本条例第十条规定的行为或者拒绝、阻碍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执法人员依法查处传销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未依照本条例规定的职责和程序查处传销行为,或者发现传销行为不予查处,或者支持、包庇、纵容传销行为,构成犯罪的,对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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