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申请书零售申请书

怎么写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申请书_百度知道
怎么写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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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家庭生活困难,切实做好经营中的所有安全工作,此门面周边50米范围内没有学校、医院。
申请人,也没有其他的烟花爆竹店,为发展经济、幼儿园,从合法渠道进货,如获得批准,打算在本县(区)的XX街道XX路XX号方面经营烟花爆竹,100米范围内也没有加油加气站,我将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敬老院,现申请从事烟花爆竹的零售经营、车站码头,本人认为符合经营方面的条件,现下岗,是XXX地方人申请书XX乡镇街道办事处XXX县(区)安监局
保证不使用化学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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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申请书 - 法律文书 - 110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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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申请书
申请编号:                         受理编号:
申请日期:                         受理日期:
烟花爆竹经营单位
销 售 许 可 证
单位名称 &&&&&&&&&&&&&&&&&&&&&&&&&&&&&&&&&&&&&&&&&&&   &&&&&  
经 办 人 &&&&   &&&&&&&&&&&&&&&&&&&&&&&&&&&&&&&&      &             
联系电话 &&&&&  &&&&&&&&&&&&&&&&&&&&&&&&&&&&&&&      &&           
填写日期 &&&&&&&&&&&&&&&&&&&&&&&&&&&&&&&&&&&&&&&&&&&    &&     
销售方式 &&&&&&&&&&&&&&&&批发□&&&&&&&&&&&&&& 零售□&&&&&& & &   
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制
填  写  说  明
1.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申请销售许可证填写本申请书。
2.本申请书一式三份,用钢笔、签字笔填写或者用打印机打印,字迹要清晰、工整。
3.申请书封面“申请编号”、“申请日期”、“受理编号”、“受理日期”由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填写。本申请书的其他内容均由申请烟花爆竹经营单位销售许可证的烟花爆竹销售单位填写。
4.申请书中,“单位名称”指申请烟花爆竹经营单位销售许可证的单位的名称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预先核准的单位名称;
“经办人”是指申请烟花爆竹经营单位销售许可证的单位指定的办理申请事宜的人员;
“联系电话”是指经办人的电话;
“销售方式”一栏中,如果申请单位是从事批发业务的,请在“□”中划“√”;如果申请单位是从事零售业务的,请在“□”中划“√”。
5.申请书封面“单位名称”处应盖单位章。
6.申请书表格中,除“单位网址”、“电子信箱”是可选项外,其他栏均为必填项。其中:
申请书与营业执照所载的事项相同的,按营业执照登记的内容填写;
“登记机关”是指颁发营业执照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全称;
“经济类型”按照国家统计局和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国统字〔1998〕200号)的规定,填写单位登记注册类型代码;
“销售额”、指填写本表时上年度销售收入总额;
单位主要负责人应用签字笔在“单位意见”栏内的“主要负责人(签字)”处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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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专业律师列表关于做好2015年度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信息来源:奉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浏览次数:字号:[
奉安监〔2014〕61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烟花爆竹销售旺季将至,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做好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核发工作,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15年度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核发工作通知如下:
&&& 一、指导思想
&&& 依法行政,确保烟花爆竹行政许可工作规范、有序进行,从源头抓好安全工作,消除安全隐患。
&&& 二、申请条件和申报资料
&&& (一)烟花爆竹零售单位(含季节性零售经营单位)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 1、经工商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不得少于2人;
&&& 2、主要负责人经过安全培训合格,销售人员经过安全知识教育;
  3、严格控制城市建成区内烟花爆竹零售点数量,且不得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城市建成区的初步范围:岳林街道中心区、锦屏街道中心区、西坞街道中心区、江口街道中心区、方桥工业园区、萧王庙街道中心区);
 & 4、实行专店或者专柜销售,城市建成区内零售点实行专店销售。农村零售点实行专柜、专人销售,专柜相对独立,并与其他柜台保持一定的距离,保证安全通道畅通;
  5、零售场所的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其周边50米范围内没有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并与学校、幼儿园、医院、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设施等重点建筑物保持10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6、零售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 7、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产品销售记录台帐;
&&& 8、烟花爆竹经营(长期零售与季节性零售)单位,不得设置独立的储存仓库,(一)烟花爆竹专柜面积10-20平方米的,限制存放量不超过50箱;(二)烟花爆竹专柜面积20-40平方米的,限制存放量不超过100箱;(三)烟花爆竹专柜面积在40平方米以上的,限制存放量不超过200箱;
&&&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二)烟花爆竹零售单位申请《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时,应当提交下列申请资料:
&&& 1、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请书(在宁波市安全生产网业务系统中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栏目中申请书填写,并打印);
&&& 2、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资格证书(复印件)(培训资格证书主要负责人必须与工商营业执照负责人一致);
&&& 3、工商营业执照或工商预先核准证明材料(复印件);
&&& 4、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点周边安全条件说明(示意图)(附件2);
&&& 5、零售场所的房产证明(租赁房产应同时提供租赁协议书,无产权房由镇或街道出具证明);
&&& 6、原经营户需提供&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 三、申报程序
&&& 1、提出申请和提出变更经营地址。先由经营户提出申请,经当地安监所初步审查合格后,由当地安监所填写《奉化市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场所安全条件现场考核表(附件1)》,并登陆&烟花爆竹网络管理系统&进行初审。于日前统一将布点名单和相关申请材料报至我局监督一科(布点名单同时以电子版上报)。名单上报后,市局将会同属地镇(街道)对新申请和提出变更经营地址的经营户进行现场踏勘,通过后,通知有关人员参加培训及考试;踏勘不合格的,取消申请资格并说明理由。
&&& 2、网上申报。许可证发证工作采用网上申报,先由经营户登陆宁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网,顺序是&宁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上办事(业务系统)&&&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普通企业&,注册或直接输入用户名、密码(新证户需注册,老证户按原有用户名登录),登录并按规定进行填写并上报,经所在镇(街道)安监所进行初审后点击上报,最后报市局审核批准。
&&& 3、按照有关规定,安监局将于2014年12月中旬组织一次烟花爆竹经营户主要负责人安全知识培训,经培训考试合格的方可领取许可证进行烟花爆竹零售。具体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 四、工作要求
&&& 1、各镇(街道)要高度重视此次发证工作,督促所有持有《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单位抓紧办理换证手续。组织力量及时做好现场考核。同时,把发证工作与打非治违工作结合起来,督促申请单位加强日常管理,确保安全经营,消除安全隐患。
&&& 2、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严格条件,合理规划。各镇(街道)以方便群众、适于监管的原则,对布点总数进行总量控制,原则上不超过2014年各镇(街道)各自的长期性和季节性零售经营户布点数量(详细数据见附件4)。
&&& 3、加强证后监管力度,经营非法烟花爆竹被查获二次的经营户,市局将吊销其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三年内不得重新申报办理。
&&& 五、时间安排
&&& 申请办证时间从日至日止。
&&& 联系方法:奉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监督一科。
&&& 联系电话:2,联系人:周晗。
&&& 附件:1、奉化市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场所安全条件现场考核表
&&&&&&&&& 2、奉化市烟花爆竹零售单位布点情况统计表
&&&&&&&&& 3、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点周边条件说明(示意图)
&&&&&&&&& 4、2014年奉化市各镇(街道)烟花爆竹零售布点数量列表
&&&&&&&&&&&&&&&&&&&&
&&&&&&&&&&&&&&&&&
奉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4年 11月10日
奉化市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场所安全条件现场考核表
(   镇/街道)
□ 长期性□ 季节性
                      :
根据你单位的申请,我所安全生产监察员(签名)      于&&&&& 年&&&&& 月&&&&& 日依据所申请材料,对你单位地址:&&&&&&&&&&&&&&&&&&&&&&
经营场所进行考核,情况如下(有1项不符合条件即为否决):
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人员
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持证情况
烟花爆竹实物经营场所安全距离
烟花爆竹实物经营场所安全警示标识
烟花爆竹实物经营场所应急器材配备情况
城市建成区内烟花爆竹零售店不得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
安监所意见
□同意    □不同意   
负责人(签名):                年月  日
奉化市烟花爆竹零售单位布点情况统计表
(   镇/街道)
日期:&&&& 年&&&& 月&&&& 日&&&&&&&&&&&&&&&&&&&&&&&&&&&&&&&& 分管领导签字:&&&&&&&&&&&&&&&&&&&&&&&&&&& 镇/街道盖章:
长期性或季节性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点周边条件说明(示意图)
&&& 零售场所的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其周边50米范围内没有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并与学校、幼儿园、医院、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设施等重点建筑物保持10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 一、周边50米范围内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
&&& 1、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 )米
&&& 二、100米范围内人员密集场所距离、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质生产、储存设施:
&&& 1、加油站;(&&& )米
&&& 2、学校;(&&& )米
&&& 3、车站;(&&& )米
&&& 4、码头;(&&& )米
&&& 5、大型商场超市;(&&& )米
&&& 6、幼儿园;(&&& )米
&&& 7、老年活动室;(&&& )米
&&& 8、医院;(&&& )米
&&& 三、其他情况说明(示意图):
2014年奉化市各镇(街道)烟花爆竹零售布点数量列表
文件原文:
咨询电话:
政策解读:&&& 各镇(街道)要高度重视此次发证工作,督促所有持有《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单位抓紧办理换证手续。组织力量及时做好现场考核。同时,把发证工作与打非治违工作结合起来,督促申请单位加强日常管理,确保安全经营,消除安全隐患。
时间阶段:申请办证时间从日至日止。
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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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烟花爆竹零售网点报名的公告
 来源: 仓山区上渡街道
 发布时间: 日
总浏览量:, 本月浏览量:
根据《福州市烟花爆竹燃放规定》(市政府令第35号)和《2016年仓山区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实施细则》,经仓山区安监、公安、消防、交警、市容、市场监管等部门审核,上渡地区2016年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共计2个。现将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布如下:一、零售网点的具体位置1、上渡路14号路灯杆旁;2、通江路江南水都美域广场中间。二、报名地点及时间1、报名地点:上渡路379号二楼上渡街道安办&&&&联系电话:2、报名时间:&日至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三、报名人员条件1、年龄25周岁至55周岁(即日出生至日出生),身体健康,初中毕业以上文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完全民事责任能力,无违法犯罪记录的上渡街道常住人口;2、常住地,户籍地址与产权证地址必须一致(产权证上的配偶或本人均可,产权证应是房管局核发的私人产权);3、同户人员限报一人,且只能报一个明确零售网点(即本区公布零售网点中的一个);4、低于5人报名的零售网点,经区烟花办同意,可以取消该零售网点;5、报名时必须本人持相关证件到上渡街道安办报名并填表。四、报名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本人初中以上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4、本人私有房屋产权证(与户口簿地址一致)原件及复印件;5、一户在本辖区范围内只申请一人次,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申请资格。6、本人一寸免冠彩色近照一张。五、资料审核时间日-1月12日六、抽签确定经营者的具体时间及地点抽签时间:日&&上午10:00抽签地点:上渡路379号二楼上渡街道会议室七、确定网点经营者1、方式:采取集中统一抽签;2、每个经营网点抽取一名符合条件的经营者。3、抽签时必须本人持身份证件按时到场,迟到视为主动放弃。4、中签者提供的文件、资料存在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资格,列入黑名单,以后不得申请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并视情节追究法律责任;5、中签者必须由本人进行经营,承担相应的安全管理责任,不得转租、转借、转售经营许可。区烟花办、街镇安办将组织对各经营网点开展巡回检查,如发现存在转租、转借、转售行为,立即取消经营许可,并列入黑名单,以后不得申请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上渡街道安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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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枕巍巍大别山,南襟万里长江水。&鄂东明珠&黄梅县就镶嵌在这块钟灵毓秀、物阜民丰的山水宝地之中。全县版图面积1701平方公里,总人口102万。现设黄梅、孔垅、小池、濯港、新开、蔡山、五祖、停前、下新、大河、分路、独山12个镇,杉木、柳林、苦竹、刘佐4个乡,共有479个行政村和38个社区。
区位独特的&ld…
《湖北省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请书》等6种文书及填写说明
湖 北 省 烟 花 爆 竹
经 营(零 售)许 可 证
申& 请& 书
□申请&&&&& □变更
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制样
填& 写& 说& 明
1.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请、变更分别填写本申请书的许可证申请表、许可证变更申请表。
2.本申请书一式三份,用钢笔、签字笔填写或者用打印机打印,字迹要清晰、工整。
3.申请书封面的&申请编号&、&申请日期&、&受理编号&、&受理日期&由许可证发证机关填写,&受理编号&、&受理日期&应与受理通知书的受理编号、日期一致。
申请书的其他内容均由申请单位填写。
4.申请书中&单位名称&指申请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单位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或者预先核准的单位名称;&经办人&是指申请单位指定的办理申请事宜的人员;&联系电话&是指经办人的电话。
5.变更申请封面&单位名称&处应盖申请单位公章。
6.申请书表格中,除&仓库设施地址&、&传真&、&单位网址&、&电子信箱&、 &仓库保管和守护人员&、&运输车辆&是可选项外,其他栏均为必填项。其中:
申请书与工商营业执照所载的事项相同的,按工商营业执照登记的内容填写;
&登记机关&是指颁发工商营业执照或者预先核准单位名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全称;
&经济类型&按照国家统计局和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国统字〔号)的规定,填写企业登记注册类型代码;
&固定资产总值&、&销售额&分别指填写本表时上年度的固定资产总值、销售收入总额。以前未经营烟花爆竹的不需填写;
&申请经营范围&栏在[&& ]内选择性划&&&。
许 可 证 申 请 表
主要负责人
经 济 类 型
工商注册号
固定资产总值
安全管理人员
仓库保管和守护人员
许 可 证 变 更 申 请 表
主要负责人
经 济 类 型
工商注册号
固定资产总值
安全管理人员
仓库保管和守护人员
湖 北 省 烟 花 爆 竹
经 营(零售)许 可 证
审& 查& 书
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制样
填& 写& 说& 明
1.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审查书由许可证发证机关工作人员填写。
2. 本审查书用钢笔、签字笔填写或者用打印机打印,字迹要清晰、工整。
3. &单位名称&、&受理编号&、&受理日期&分别同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请书载明的单位名称、受理编号和日期;
&受理人&同受理通知书载明的&受理人&;
&审查类别&填写&申请&或&变更&;
&发证机关&指颁发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安全监管部门。
4. 表1适用于对&申请&的审查;表2适用于对&变更&的审查。
表1、表2中的&审查意见&由审查人员填写&符合条件&、&基本符合条件&或&不符合条件&,对不符合条件的,要简要说明情况。
发证机关可以根据需要,将未列入表1、表2中的审查内容附后,作为本审查书的辅助文字材料。
5. 表3中&审查人员&栏填写参与审查人员的基本情况;&审查意见&栏填写是否同意颁发(或变更)许可证的意见,并简要说明理由。
6. 表4中&承办科室意见&栏填写承办处室是否同意颁发(或变更)许可证的意见,并简要说明理由,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人签字;&发证机关意见&栏填写发证机关决定是否颁发(或变更)许可证的意见,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发证机关公章。
7. 表5中&单位名称&、&主要负责人&、&经济类型&、&注册地址&分别填写与申请书相对应的内容;
&许可经营范围&栏在[&& ]内选择性划&&&;
&证书编号&栏填写格式为:(鄂)YHLS[X2]X3 。X2为发证年份;X3为发证4位顺序号。
&证书有效期&为自发证日期起至第二年该发证日期的前一日;
&发证日期&为发证机关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日期。
是否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名称预核准
是否符合《湖北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第十九条二至六款的规定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
(共三联)
A 花炮经许补字〔 B 〕C 号
&&&&&&&&&&&&&& D&&&&&&&&&&&&&& :
你单位于&&&&&&& 年&&& 月&&& 日提交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E& &&&&及相关文件、资料收悉,依据《湖北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的规定,经审核需补正以下材料:
1.&&&&&&&&&&&&&&&&&&&&&&&&&&&&&&&&&&&&&&&&&&&&&&&&
2.&&&&&&&&&&&&&&&&&&&&&&&&&&&&&&&&&&&&&&&&&&&&&&&&
3.&&&&&&&&&&&&&&&&&&&&&&&&&&&&&&&&&&&&&&&&&&&&&&&&
4.&&&&&&&&&&&&&&&&&&&&&&&&&&&&&&&&&&&&&&&&& &&&&&&&
5.&&&&&&&&&&&&&&&&&&&&&&&&&&&&&&&&&&&&&&&&&&&&&&&&
特此告知。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发证机关盖章)
&&&&& 年&&&& 月&&&& 日
(第一联& 发证机关存档)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
(共三联)
A 花炮经许补字〔 B 〕 C 号
&&&&&&&&&&&&&& D&&&&&&&&&&&&&& :
你单位于&&&&&&& 年&&& 月&& &日提交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E& &&&&及相关文件、资料收悉,依据《湖北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的规定,经审核需补正以下材料:
1.&&&&&&&&&&&&&&&&&&&&&&&&&&&&&&&&&&&&&&&&&&&&&&&&
2.&&&&&&&&&&&&&&&&&&&&&&&&&&&&&&&&&&&&&&&&&&&&&&&&
3.&&&&&&&&&&&&&&&&&&&&&&&&&&&&&&&&&&&&&&&&&&&&&&&&
4.&&&&&&&&&&&&&&&&&&&& &&&&&&&&&&&&&&&&&&&&&&&&&&&&
5.&&&&&&&&&&&&&&&&&&&&&&&&&&&&&&&&&&&&&&&&&&&&&&&&
特此告知。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发证机关盖章)
&&&&& 年&&&& 月&&&& 日
(第二联& 发证机关承办科室存留)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
(共三联)
A 花炮经许补字〔 B 〕 C 号
&&&&&&&&&&&&&& D&&&&&&&&&&&& &&:
你单位于&&&&&&& 年&&& 月&&& 日提交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E &&&&&及相关文件、资料收悉,依据《湖北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的规定,经审核需补正以下材料:
1.&&&&&&&&&&&&&&&&&&&&&&&&&&&&&&&&&&&&&&&&&&&&&&&&
2.&&&&&&&&&&&&&&&&&&&&&&&&&&&&&&&&&&&&&&&&&&&&&&&&
3.&&&&&&&&&&&&&&&&&&&&&&&&&&&&&&&&&&&&&&&&&&&&&&& &
4.&&&&&&&&&&&&&&&&&&&&&&&&&&&&&&&&&&&&&&&&&&&&&&&&
5.&&&&&&&&&&&&&&&&&&&&&&&&&&&&&&&&&&&&&&&&&&&&&&&&
特此告知。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发证机关盖章)
&&&&& 年&&&& 月&&&& 日
(第三联& 交提出申请人)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申请受理通知书
(共三联)
A 花炮经许受字〔 B 〕 C 号
&&&&&&&&& &&&&&D &&&&&&&&&&&&&&:
我局于& &&&&&&年 &&&月& &&日收到你单位提交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E &&&&&&&及相关申请文件、资料。经审查,你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湖北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的要求,我局于&& &&&&&年 &&&月& &&日受理你单位提出的申请(受理编号:&&&& F&&&& )。自受理之日起,我局将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颁发或者不予颁发许可证的决定。
特此通知。
受理人:&&&&&&&&&&&&&& &&联系电话:&&&&& &&&&&&&&&
(发证机关盖章)
&&&&& 年&&&& 月&&&& 日
(第一联& 发证机关存档)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申请受理通知书
(共三联)
A 花炮经许受字〔 B 〕 C 号
&&&&&&&&&&& &&&D&&& &&&&&&&&&&&:
我局于& &&&&&&年 &&&月& &&日收到你单位提交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E &&&&&&&及相关申请文件、资料。经审查,你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湖北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的要求,我局于&& &&&&&年 &&&月& &&日受理你单位提出的申请(受理编号:&&&& F&&&& )。自受理之日起,我局将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颁发或者不予颁发许可证的决定。
特此通知。
受理人:&&&&&&&&&&&&&& &&联系电话:&&&&&&&&&&&&&&
(发证机关盖章)
&&&&& 年&&&& 月&&&& 日
(第二联& 发证机关承办科室存留)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申请受理通知书
(共三联)
A 花炮经许受字〔 B 〕 C 号
&&&&&&&&&&& &&&D&&&&&&&&&& &&&&:
我局于& &&&&&&年 &&&月& &&日收到你单位提交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E &&&&&&&及相关申请文件、资料。经审查,你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湖北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的要求,我局于&& &&&&&年 &&&月& &&日受理你单位提出的申请(受理编号:&&&& F&&&& )。自受理之日起,我局将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颁发或者不予颁发许可证的决定。
特此通知。
受理人:&&&&&&&&&&&&&& &&联系电话:&&&&&&&&&&&&&&
(发证机关盖章)
&&&&& 年&&&& 月&&&& 日
(第三联& 交提出申请人)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
(共三联)
A 花炮经许不受字〔 B 〕 C 号
&&&&&&&&&&&&&& D&&&&&&&&&&&&&& :
你单位&&&&&&& 年  月  日提交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E& &&&&及相关申请文件、资料收悉。经审查,有:
1.&&&&&&&&&&&&&&&&&&&&&&&&&&&&&&&&&&&&&&&&&&&&&&&&
2.&&&&&&&&&&&&&&&& &&&&&&&&&&&&&&&&&&&&&&&&&&&&&&&&
3.&&&&&&&&&&&&&&&&&&&&&&&&&&&&&&&&&&&&&&&&&&&&&&&&
不符合《湖北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的要求,决定不予受理你单位的申请。
特此通知。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发证机关盖章)
&& 年&&&& 月&&&& 日
(第一联& 发证机关存档)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
(共三联)
A 花炮经许不受字〔 B 〕 C 号
&&&&&&&&&&&&&& D&&&&&&&&&&&&&& :
你单位&&&&&&& 年  月  日提交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E& &&&&及相关申请文件、资料收悉。经审查,有:
1.&&&&&&&&&&&&&&&&&&&&&&&&&&&&&&&&&&&&&&&&&&&&&&&&
2.&&&&&&&&&&&&&&&&&&&&&&&&&&&&&&&&&&&&&&&&&&&&&&&&
3.&&&&&&&&&&&&&&&&&&&&&&&&&&&&&&&&&&&&&& &&&&&&&&&&
不符合《湖北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的要求,决定不予受理你单位的申请。
特此通知。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发证机关盖章)
&& 年&&&& 月&&&& 日
(第二联& 发证机关承办科室存留)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
(共三联)
A 花炮经许不受字〔 B 〕 C 号
&&&&&&&&&&&&&& D&&&&&&&&&&&&&& :
你单位&&&&&&& 年  月  日提交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E &&&&&及相关申请文件、资料收悉。经审查,有:
1.&&&&&&&&&&&&&&&&&&&&&&&&&&&&&&&&&&&&&&&&&&&&&&&&
2.&&&&&&&&&&&&&&&&&&&&&&&&&&&&&&&&&&&&&&&&&&&&&&&&
3.&&&&&&&&&&&&&&&&&&&&&&&&&&&&&&&&&&&&&&&&&&&&&&&&
不符合《湖北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的要求,决定不予受理你单位的申请。
特此通知。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发证机关盖章)
&& 年&&&& 月&&&& 日
(第三联& 交提出申请人)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不予颁发通知书
(共三联)
A 花炮经许颁字〔 B 〕 C 号
       D       :
你单位提交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E &&&&&,我局于&&&&& 年&& 月&& 日受理(受理编号:&& &&F& &&&)后,经审查,不符合《湖北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 &&& G  的规定,决定不予颁发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
特此通知。
(发证机关盖章)
&&&&& 年&&&& 月&&&& 日
(第一联& 发证机关存档)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不予颁发通知书
(共三联)
A 花炮经许颁字〔 B 〕 C 号
       D       :
你单位提交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E &&&&&,我局于&&&&& 年&& 月&& 日受理(受理编号:&& &&F& &&&)后,经审查,不符合《湖北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  G   的规定,决定不予颁发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特此通知。
(发证机关盖章)
&&&&& 年&&&& 月&&&& 日
(第二联& 发证机关承办科室存留)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不予颁发通知书
(共三联)
A 花炮经许颁字〔 B 〕 C 号
       D       :
你单位提交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E &&&&&,我局于&&&&& 年&& 月&& 日受理(受理编号:&& &&F& &&&)后,经审查,不符合《湖北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  &&G  的规定,决定不予颁发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特此通知。
(发证机关盖章)
&&&&& 年&&&& 月&&&& 日
(第三联& 交提出申请人)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请材料补正、受理、不予受理和不予颁发告(通)知书的填写说明
1.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发证机关填写《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和《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请受理/申请不予受理/不予颁发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
2.文中的英文字母分别表示为:
A&&表示发证机关所在县、市、区的汉字名称。
B&&表示年份。如2006年受理,即填写&2006&;
C&&表示顺序号;
D&&表示申请单位,填写申请单位的名称;
E&&表示申请的类别(申请、变更),选择性填写;
F&&表示受理编号,与受理通知书文号中的C相同;
G&&表示《湖北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第几条第几款规定。
3.告知书应简明、扼要、准确地写明需要申请单位补正的材料,需要补正的材料较多的,可另附页。
4.受理通知书正文中的第一个& 年 月 日&表示发证机关收到申请书的日期,同《湖北省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请书》载明的&申请日期&;第二个& 年 月 日&表示发证机关决定受理申请的时间,即&受理日期&,此&受理日期&应同时标注在申请书上。
5.告知书和通知书均为一式三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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