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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关于“两湖低调试点房产税”的传闻,再次引发了人们对房产税改革的讨论。自去年上海、重庆试点房产税以来,第二批的试点名单就只打雷不下雨;而专家对房产税的作用,也存在争议。但是,随着技术上的不断完善,房产税扩大试点已日渐成熟。有业内人士预测,房产税试点明年初有望扩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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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文书>&>&>&>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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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标题:原告浙江?????限公司与被告陈财聪、詹洁委托合同纠纷一案
审理机构:浙江省温岭市人民法院
浙江省温岭市人民法院
案号:(2016)浙1081民初?号文书类型:民事判决书
审结日期:审理程序:一审
审理人员:应巧;郭奇宝;王小萍;林仁萧
原始文档:无&
浙江省温岭市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16)浙1081民初?号
原告:浙江?????限公司,住:???道沿江西路1号,组织机构代码???18088-2。法定代表人:张德金,系总经理。变更前委托诉讼代理人:周显根、朱维娜,浙江利群律师事务所律师。变更后委托诉讼代理人:陈天宇,浙江红大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陈财聪,曾用名陈才聪,男,1969年1月??日出生,汉族,住温岭市。被告:詹洁,男,1976年9月??日出生,汉族,住温岭市。二被告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江璐,上海普盛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告浙江?????限公司与被告陈财聪、詹洁委托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日立案后,先适用简易程序,后依法转为普通程序,于日在本院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浙江?????限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陈天宇、被告陈财聪、詹洁的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江璐到庭参加诉讼。本案业已审理终结。原告浙江?????限公司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陈财聪、詹洁返还1500万元,并赔偿自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至实际返还之日止的利息损失(暂计算至日的利息损失为24???46元);2.本案诉讼费由二被告负担。事实与理由:日,原告与案外人蒋锦秀签订《借款协议》,载明:原告向案外人蒋锦秀借款1500万元,款项以银行转账方式进入原告指定的账户即被告詹洁的账户时视为借款交付。借款期限为18个月,自款项汇出之日起计算,借款月利率18‰,按月结算支付;若原告未按约足额归还借款本金或利息,则案外人蒋锦秀有权提前收回借款,并从逾期之日起按所欠本金及利息总额的每日千分之一加收违约金,承担案外人蒋锦秀为实现债权支出的所有费用。前述借款由案外人张德金、山东浙鲁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但保。借款协议签订当天,案外人蒋锦秀将1500万元汇入被告詹洁账户,但原告没有收到该1500万元。期间,原告法定代表人张德金以被告陈财聪等人涉嫌诈骗为由向公安机关报案,经公安机关调查,认为陈财聪等人诈骗不能成立,故未予立案。现据公安机关对被告询问得知,案外人蒋锦秀汇入被告詹洁账户的款项,全部被被告陈财聪占有;同时,被告陈财聪自认自借款协议签订开始始终参与其中并确认被告詹洁系其代理人,所借款项汇入詹洁账户系其提出并承认汇入詹洁账户等于汇入被告陈财聪自己账户。据此,被告陈财聪、詹洁作为原告向案外人蒋锦秀所借款项的共同受托方接受原告所借款项,属于委托合同关系,现二被告未将原告所借款项交付给原告,其行为已构成违约。诉讼中,原告将第一项诉讼请求变更为主张被告陈财聪、詹洁共同赔偿1100万元,并赔偿自日起按月利率20‰计算至款实际支付之日止的利息……(本文书还有2452字未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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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浙江?????限公司与被告陈财聪、詹洁委托合同纠纷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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