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东享受深圳住房补贴贴应具备什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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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厅关于安排2011年中央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的通知(鄂财综发[2010]88号)
文章来源:省公开办&&nbsp发布时间: 11:57:36&& 点击次数: 次
鄂财综发[2010]88号
  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安排2011年中央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的通知》(财综[2010]85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现安排你地中央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2011年提前通知的部分&&&& 万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省对中央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2011年提前通知部分,参照财政部分的分配原则和分配方法,即以各地财政困难程度结合各地2010年租赁补贴计划计算分配至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县(市、比照县管理的区)。其中,财政困难程度是以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县(市、比照县管理的区)2009年度人均可用财力作为依据;廉租住房保障租赁补贴数是以2010年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县(市、比照县管理的区)与省政府签订的目标责任书确认的租赁补贴户数为依据。
  二、你地对中央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2011年提前通知部分要实行专项管理、分账核算,并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不得截留、挤占、挪作他用,也不得用于平衡本级预算。在优先满足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前提下,可用于购买、改建或租赁廉租住房支出。其中,购买廉租住房可以购买旧房,也可以购买新房。在完成当年廉租住房保障任务的前提下,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可以将2011年中央财政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用于购买、新建、改建、租赁公共租赁住房。
  三、中央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2011年提前通知部分,你地应填列《201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21类“住房保障支出”01款“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01项“廉租住房支出”科目,待2011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使用。你地应按《财政部关于提前通知转移支付指标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预[号)的要求,做好预算编制和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
  附件:湖北省中央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2011年提前通知部分分配表(不发市县)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巴东县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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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巴东县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文章来源:县财政局&&nbsp发布时间: 10:11:12&& 点击次数: 次
  C2014年 1月5日在巴东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巴东县财政局局长 &苏成强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大会报告巴东县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3年预算执行情况  (一)收入执行情况  1、地方财政总收入完成76438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同比增长6.1%。其中:国税28666万元,同比下降4.6%;地税38724万元,同比增长14.5%;财政9048万元,同比增长11.3%。  2、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52066万元,同比增长15.2%。其中:国税8018万元,同比增长23.2%;地税35000万元,同比增长14.8%;财政9048万元,同比增长11.3%。税收收入占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比重为80.2%。  (1) 税收收入完成41774万元,同比增长16.1%。其中:增值税5999万元,增长15.7%;营业税15890万元,增长11.7%;企业所得税3021万元,增长29%;个人所得税1479万元,增长22.9%;资源税1695万元,下降1.9%;城市维护建设税1895万元,增长12.5%;房产税586万元,增长75.4%;印花税241万元,增长65.1%; 城镇土地使用税550万元,增长160.7%;土地增值税1191万元,增长63.8%; 车船使用税413万元,增长24.8%;耕地占用税2743万元,下降10.9%;契税1309万元,增长31.7%;烟叶税4762万元,增长26.1%。  (2)非税收入完成10292万元,同比增长12.3%。其中:专项收入2210万元,增长36.5%;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1631万元,增长2.4%;罚没收入3443万元,增长26.9%;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3008万元,下降7.2%。  3、基金收入完成48103万元,同比增长15.8%。其中:社保基金收入完成25041万元,同比增长14.1%;政府性基金完成23062万元,同比增长17.7%。  (二)支出执行情况  1、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78676万元,同比增长18.7%。其中:上级专项支出105079万元,同比增长21.9%;本级支出173597万元,同比增长16.8%。  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按功能分类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28893万元,增长3.5%;国防255万元,增长55.5%,主要是资本性支出增加;公共安全9848万元,增长15.9%;教育33060万元,下降26.9%,主要是一次性资本性支出减少;科学技术2373万元,增长10.6%;文化体育与传媒1828万元,下降18.2%,主要是上级专款减少;社会保障和就业25781万元,增长18.5%,主要是转移支付增加;医疗卫生25228万元,增长21.6%,主要是转移支付增加;节能环保8342万元,增长20.8%,主要是转移支付增加;城乡社区事务5363万元,增长11.9%,主要是上级专款增加;农林水事务39038万元,增长12.6%;交通运输56428万元,增长88.8%,主要是上级专款增加;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16336万元, 增长653%,主要是武陵山经济社会发展试验区产业发展基金支出增加;商业服务业等事务2945万元,下降24.1%,主要是上级专款减少;金融监管事务20万元,下降80.1%,主要是上级专款减少;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1560万元,下降75.9%,主要是上级专款减少;住房保障支出14642万元,增长4.3%;粮油物资储备管理事务1817万元,增长24.8%;国债还本付息支出3219万元(不含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7781万元),增长308%;其他支出1700万元,增长70%,主要是上级专款增加。  2、基金支出127505万元,同比增长165%。其中上级专款79402万元,同比增加72875万元,主要是三峡后扶资金和黄土坡搬迁资金,本级48103万元,其中: 社保基金25041万元,政府性基金23062万元。  (三)财政收支平衡情况  收入总计295889万元。其中: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52066万元,返还性收入5897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03053万元,上级专款105079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6632万元,调入资金3000万元,上年结余20162万元;支出总计295889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78676万元,上解支出9432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7781万元,收支平衡。2013年财政决算还要上报省财政部门审核后批复,数据还可能有所变动,待批复后,再依法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基金收入总计127505万元。其中上级专款79402万元,本级48103万元,其中: 社保基金25041万元,政府性基金23062万元; 基金支出总计127505万元,其中上级专款支出79402万元,本级48103万元,其中: 社保基金25041万元,政府性基金23062万元,收支平衡。  (四)2013年的主要工作  201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和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全县财税部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生态优先、文化引领、产业兴县、开放包容”的发展战略,按照县委十四届三次全会的总体部署,狠抓增收节支,完善公共财政体系,加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充分发挥财政在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职能作用。  1、全力组织财政收入,增强财政保障能力。全县财税部门按照2013年确定的收入任务,克服煤炭、水电行业减产减收等不利因素,认真研究制定切实有效措施,依法加强税收征管;加大财源建设力度,巩固现有财源,培育后续财源,挖掘替代财源;完善财税部门工作联系制度,密切跟踪收入进度,及时分析收入态势,有针对性的采取措施,及时协调解决收入征管中的问题;完善税源动态监控体系,加强税源调查及分析,注重与行业主管部门的联系协调,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税种的稽查力度;规范非税收入征缴入库管理,强化国有资产监管,挖掘增收潜力,确保财政收入与经济同步协调增长。  2、落实“两抓一促”,促进经济发展扩量提速。充分发挥财政部门在经济发展中的杠杆作用,认真做好抓国家投资、抓招商引资和促进民间投资的“两抓一促”工作。全年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总额达18亿元;落实武陵山实验区产业发展基金1.5亿元、中小企业调度资金4400万元;实行财政信贷投存挂钩,促进银企对接,带动金融部门新增贷款9亿元。按照 “建设大交通、打造大园区、培植大产业、完成大搬迁、保障大民生”的总体要求,认真落实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实交通专项资金48260万元,落实中央财政石油价格补贴资金1521万元;整合资金18941万元支持园区建设;整合投入资金11827万元,支持产业建设;落实资金31700万元,支持神农小区搬迁安置房建设;加大惠民资金投入,严格惠民资金管理,让群众在社保、入学、就医、住房、出行等方面分享经济发展红利。  3、加大支持“三农”力度,切实推进城乡统筹发展。进一步完善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支持“三农”发展和新农村建设。全年农林水事务支出39038万元,同比增长12.6%,重点投向农田水利、防灾减灾、农民技能培训、农村D级危房改造、特色民居、农业综合开发等领域,着力推进茶叶、畜牧、魔芋、水果、药材、葛根、烟草基地建设和品牌建设。落实各项惠农补贴10071万元,其中:农资综合直补4024万元、粮食直接补贴647万元、良种补贴839万元、农机购置补贴1093万元、退耕还林补助资金3468万元。巩固深化农村综合改革,落实“以钱养事”资金1890万元用于农村公益性服务,落实“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3028万元用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落实1686万元用于村级组织建设。本级安排资金310万元支持“农民办事不出村”政府信息化建设,让农民群众享受市民化政务商务服务,农村生产生活越来越便捷,农民幸福指数大幅提高。  4、优先发展社会事业,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一是优先发展教育、科技、文体事业。全县教育、科技、文体三项支出达37261万元。二是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全年争取上级各项社会保障补助资金37731万元,其中:医疗卫生专项补助23307万元、城乡低保7916万元、自然灾害救济470万元、养老保险补助(含城乡居民养老)4445万元、就业资金1593万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综合参保率达到96%,新农合参合率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率分别达到97.5%和96%。支持“五险合一”工作,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成。三是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13392万元,主要用于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城市棚户区改造、低收入家庭住房租赁补贴和农村D级危房改造。四是本级投入550万元,开通城市公交。  5、深化财政改革,强化绩效管理。一是继续深化财政四项改革。加强预算执行监管,巩固部门预算和国库集中收付改革成果。全年完成政府采购6250万元,资金节约率为12.6%。全县非税收入计划管理覆盖率、财政专户管理率均达到100%。二是不断完善覆盖所有财政性资金和财政运行全过程的监督机制。县政府制定下发了《巴东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的通知》,从强化收支管理和预算约束、创新财政管理方式等方面入手,压缩“三公经费”和单位基本建设支出取得了明显成效,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建立乡镇财政专管员制度,发挥乡镇财政就近就地服务“三农”优势,加大农村财政财务监督力度,农村财务管理更加规范。三是积极推进预算管理绩效评价工作,预算绩效评价资金面达到了50%。四是夯实会计基础工作,强化内部控制和会计工作规范。五是加强财政法制建设,推进财政政务公开,自觉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监督。  各位代表,面临复杂多变的国际经济形势和全国经济下行的局面,2013年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仍保持两位数增长,成绩取得来之不易,这是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县政协监督支持的结果,是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全县人民精诚团结、奋力拼搏的结果。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认识到,全县财政工作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财政增收的基础不稳固,后劲乏力,财政收支矛盾突出,地方性政府债务风险较大,财政监管有待进一步加强等。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对待,逐步解决,也恳请各位代表、委员一如既往地给予监督、指导和支持。  二、2014年财政预算(草案)  2014年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实施“生态优先、文化引领、产业兴县、开放包容”的发展战略和“一城两翼、南北互动、城乡统筹”的发展布局,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各项工作重点和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公共财政职能,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和民生改善,遵循厉行勤俭节约办事的方针,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加强和改进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2014年财政预算安排的原则:坚持积极稳妥、发展优先的原则;坚持量入为出、保障重点的原则;坚持科学管理、提高效益的原则;在狠抓财政收入的同时,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努力增收节支,做到收支平衡。  基于上述指导思想及预算安排的原则,2014年财政收支预算安排如下:  (一) 财政收入预算情况  地方财政总收入84000万元,同比增长10%。其中:国税部门30820万元,同比增长7.5%;地税部门43180万元,同比增长 11.5%;财政部门10000万元,同比增长10.5%。  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58800万元,同比增长13%。其中:国税部门9000万元,同比增长12.2%;地税部门39800万元,同比增长13.7%;财政10000万元,同比增长10.52%。  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分税种情况是:  1、税收收入47400万元,同比增长13.5%。其中:增值税6984万元,增长16.4%;营业税19000万元,增长19.6%;企业所得税2960万元,下降2%;个人所得税1310万元,下降11.4%;资源税2500万元,增长47.5%;城市维护建设税2200万元,增长16.1%;房产税670万元,增长14.3%;印花税276万元,增长14.5%;城镇土地使用税550万元,与上年持平;土地增值税1360万元,增长14.2%;车船使用税470万元,增长13.8%;耕地占用税3620万元,增长32%;契税1500万元,增长14.6%;烟叶税4000万元,下降16%。  2、非税收入11400万元,增长10.8%。其中:专项收入2400万元,增长8.6%;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1600万元,下降1.9%;罚没收入3800万元,增长10.4%;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3600万元,增长19.7%。  基金收入40890万元,同比增长39.3%。其中:政府性基金收入13890万元,同比下降3.7%;社保基金收入27000万元,同比增长80%。  (二)财政支出预算情况  1、2014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为253882万元,同比(与上年预算比,下同)增长4.9%。其中:上级专款支出100000万元,本级预算安排支出153882万元,同比增长4.8%。本级支出按收支科目功能分类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22581万元,增长0.8%;国防126万元,增长8.6%;公共安全7378万元,增长0.9%;教育27204万元,增长2.5%;科学技术1362万元,增长1.4%;文化体育与传媒1298万元,增长8.1%;社会保障和就业21563万元,增长19.9%,主要是上级转移支付增加;医疗卫生22068万元,增长37.3%,主要是上级转移支付增加;节能环保1171万元,增长14%;城乡社区事务2126万元,增长4.9%;农林水事务11433万元,增长4.4%;交通运输14828万元,增长92.8%,主要是上级转移支付增加;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1614万元,增长1.6%;商业服务业等事务1169万元,增长3.2%;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1242万元,增长17.8%;粮油物资储备管理事务907万元,增长3.4%;国债还本付息支出8000万元,下降27.3%;住房保障支出1852万元,增长27%,主要是住房公积金增加;其他支出4460万元,下降70%,主要是减少武陵山经济社会发展试验区产业发展基金支出;预备费1500万元。  部门预算明细情况以后再专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2、2014年基金本级支出40890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支出13890万元,社保基金支出27000万元。  (三)财政收支平衡情况  收入总计264422万元。其中: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58800万元,返还性收入5977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96870万元,上级专款100000万元,调入资金2775万元;支出合计264422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53882万元(本级支出153882万元、上级专款支出100000万元),上解支出10540万元,收支平衡。  基金收入总计40890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收入13890万元,社保基金收入27000万元;基金支出总计40890万元 其中:政府性基金支出13890万元,社保基金支出27000万元,收支平衡。  (四)精心组织,努力完成2014年财政工作任务  1、切实做到增收节支。深化“营改增”试点改革,促进产业结构升级,为全县财政收入长期较快增长增添动力和活力。围绕2014年财政收入目标,及时分解落实收入任务,完善收入增长考核和激励机制。加强税源调查与分析,切实加强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确保应收尽收,应缴尽缴。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优先安排好教育、“三农”、社会保障等政策性支出。坚决压缩一般性财政性支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规模,集中财力全力支持全县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2、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一是围绕“一区多园、园镇共建”的总体思路,打造各具特色的分园区,推动产业集聚,培育产业集群。按照园区发展规划和基础设施建设重点,继续做好财政项目和财政资金的争取工作,做到上级扶持政策与园区优势的有效对接。二是落实好产业建设的支持政策。按照“领导力量围绕产业集中,要素配置围绕产业倾斜,基础建设围绕产业配套,融资平台围绕产业服务,科技人才围绕产业引进”的总体要求,加大财政资金整合力度,重点支持发展新型矿业、清洁能源、特色农产品加工、先进制造业等四大支柱工业,为产业建设提供强力支撑。支持旅游核心景区深度开发和旅游商品开发,着力打造特色旅游集聚区,带动服务业转型升级。尊重企业在产业发展中的主体作用,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科技含量高、提供税收能力强的重点产业和企业发展壮大。三是加大政银企合作对接力度,加快投融资平台建设,做大做强信用担保机构,不断拓宽融资渠道,扩大融资规模。四是做好项目工作。紧抓三峡后续工作、武陵山实验区、对口支援等重大政策机遇,准确把握投资导向和重点,切实做好项目谋划争取和建设工作。  3、推进城乡统筹发展。一是支持发展现代农业。着力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加大对重点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支持力度,促进我县茶叶、畜牧、烟草等特色农业优势产业发展。二是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抓好小型农田水利、中小流域治理、中低产田改造、集镇污水垃圾处理、农村道路等项目建设,大力改善农业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三是进一步完善财政支农资金投入机制。建立健全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采取财政贴息、以奖代补等方式,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形成多元化的支农投入格局。四是创新农村社会管理。为农村综合改革、 “以钱养事”新机制、“一事一议”提供财力保障,继续支持基层组织建设和“农民办事不出村”政府信息化建设。五是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树立城镇运营理念,采取“政府主导、市场推动、民营促进”相结合的方式,引入城镇建设的战略投资商和更多的社会资本参与城镇建设。  4、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一是继续支持发展教育事业。落实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城市义务教育免学杂费、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学和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等政策,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二是支持文体事业发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为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三是进一步支持完善基本养老保障体系,基本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落实特殊群体社会保障政策,支持完善社会救助救济体系。四是继续支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稳定补偿机制,强化县、乡、村三级卫生网络建设。五是落实国家保障性安居工程各项政策,积极争取上级财政对我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支持。  5、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大力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完善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社会保险预算有机衔接的财政预算体系。严格执行部门预算,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管理,健全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落实好财政性资金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行严控支出制度化、常态化,健全财政资金管理机制。强化财政法治建设,加强对中央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强农惠农、义务教育、社会保障、政法保障等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推动理财方式由“重分配”向“重管理”转型,由“重支出”向“重绩效”转型,建立预算绩效管理新模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继续做好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推进财政政务公开,做好政府预算和决算公开、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和重大民生支出信息公开,自觉依法接受人大和社会的广泛监督。  各位代表,2014年全县财政工作艰巨而繁重。我们将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努力完成全年收支预算和各项工作任务,为促进全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什么样的条件下能享受住房补贴?_百度知道
什么样的条件下能享受住房补贴?
住房货币化补贴及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住房改革的两项基本政策,但是住房补贴是属地政策,由各省制定本省的补贴政策。
补贴主要特点:1、1997年前职工住房资金补偿额=现行工龄折扣额(即每平方米的折扣金额)×规定的住房面积×工龄(截止退离休之年)×职务或级别系数×现级别任职年限系数(正副职任职年限连续计算,每任职1年增加1%),似乎是购房才抵扣2、(98年后)按月补贴标准为月基本工资的25%3、住房补贴是准对单位职工,全国各地执行情况也各不一样,机关事业单位执行情况较好,大型国有企业一般是会执行的,一般企事业单位未必实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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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第1-30条,共2594条 &
住房补贴是国家为职工解决住房问题而给予的补贴资助,即将单位原有用于建房、购房的资金转化为住房补贴,分次(如按月)或一次性地发给职工,再由职工到住房市场上通过购买或租赁等方式解决自己的住房问题。2009年11月,国家对于享受住房补贴的个税问题规定:对职工因未享受国家福利分房政策,或虽已享受国家福利分房但未达规定面积标准的,单位按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补贴标准,一次性或按月计入职工个人所在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专用账户的住房补贴,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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