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厂干了十年解除委培协议书合同如何培尝

解除无限期劳动合同该怎样培尝_百度知道
解除无限期劳动合同该怎样培尝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赔偿情况通常有如下:  1.劳动者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办理离职手续,无经济补偿。  2.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剩余的工资和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并办理离职手续等;  3.用人单位不得拖欠劳动者工资,若存在拖欠,劳动者可以到当地l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4.劳动者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劳动者违法,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该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承担。  5.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  6.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的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7.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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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日通知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并不等于捧到了“铁饭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在一定条件下,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并按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用人单位是可以解除或者终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经变更劳动合同后;(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仍需裁减人员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事实上。满意否所谓“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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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提出的要区分是单位还是个人提出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则没有解除合同补偿金,单位提出的应当按每一年工龄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
每满一周年补一个月工资,最多12个月,不过如果是你提出要解除的,企业不需要支付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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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nbsp&&nbsp&nbsp
&&nbsp &nbsp&&nbsp &nbsp&&nbsp &nbsp&&nbsp我在工厂做了十年老板没有签合同辞职有没有
5我在工厂做了十年老板没有签合同辞职有没有补偿
提问于: 14:00:45108
各位律师:&br&我在工厂做十年了,一直没有签合同,现在了,老板也答应给补偿金,可是现在老板不肯给补偿金了,而且还说他没答应辞职,辞职后的两天还算旷工,这样的情况我们该怎么办?其他人都在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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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你可以提前以书面形式提出辞职申请。合同中没有规定对此没有影响。如果再有什么困难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
1、你重新签订的合同期限为一年,期满时间应以合同确定的一年为准,不包括试用期的三个月。
2、你可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根据约定提前通知单位。单位应根据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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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厂干了10年,现在工厂要裁了我,我已经签了解除劳动合同,请问还能要赔偿吗?
现在工厂要裁了我在工厂干了10年,我已经签了解除劳动合同,请问还能要赔偿吗
不满六个月的;(七)法律,可以要求赔偿不是你主动辞职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只要没在辞职报告上签字。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按一年计算、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在解除劳动合同书上签字是没关系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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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我在一个厂里干了10年,老板说我合同到期了不给签了,开除_百度知道
我在一个厂里干了10年,老板说我合同到期了不给签了,开除
我有更好的答案
你好,公司的做法很明显不合法的!你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1、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支付任何经济补偿的,你没有过错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你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2个月的本人工资,2N;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一个月本人工资,N;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你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N+1。
3、如果你对法律不太清楚的,建议及时委托专业律师,为你提供法律帮助!本律师在处...
你好,工厂的做法很明显不合法的!你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1、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支付任何经济补偿的,你没有过错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你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2个月的本人工资,2N;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一个月本人工资,N;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你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N+1。3、如果你对法律不太清楚的,建议及时委托专业律师,为你提供法律帮助!本律师在处理劳动纠纷案件方面有丰富的经验,同时也处理过大量的劳动纠纷的案件,最大限度的保护了当事人你的利益,可以来电详细阐述案件要点,以便提供更贴切的解决方案136 ************************************上海地区详细咨询直接拨打右侧律师电话如觉得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望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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