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盖房子设计图 没办房产证,盖好了之后能补回来吗

农村自建房批准许建了有一两年了要多久才能拿到房产证_重庆市政府公开信箱
重庆市渝北区政府公开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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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件字号:
渝土房信箱[
发布单位:
渝北区政府
来信内容:
农村自建房批准许建了有一两年了要多久才能拿到房产证
您好 我是玉峰山香溪村的村民,我们家乡里的房子是去年还是前年批准许建的,房子建好了,要通水电,但水电公司说要有房产证才可以所以想问下我们家这个农村自己的房子要时候才能拿到证,申请修建房屋都是去年还是前年申请的,也批准了,为什么迟迟还拿不到证
办理单位:
渝北区政府
办理结果:
来信人:您好!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渝北区住房管理工作的监督、关心和支持!接到来信反映的问题后,按照职能职责,渝北区政府立即责成区国土分局对此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来信人反映该户户主为其父亲申*,区国土分局在2014年12月土地监察巡查中发现该户未批先建的违法行为,于日下发了停工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占地行为,并对其进行了国土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要求务必在完善了相关合法的用地手续后再修建房屋。但该户实际未停止违法行为,直至房屋建设完工。至今该户未补办该处农村房屋的审批手续,故无法办理房屋产权证。
  最后,再次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渝北区政府住房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同时,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如有其他问题,可致电区国土分局具体咨询,联系电话:。
发布时间:
ICP备案编号:渝ICP备号部门:  编号:326608  发表人:guest  时间:
农村村民不按规划建房并弄虚作假办理建房审批及房产证
莱阳市谭格庄镇西河北村村民牟绍南于2007年8月在没有任何合法手续的情况下,在林松亭住宅前紧贴前院墙翻建房屋侵犯了林松亭的合法权益,该于2009年1月领取的号《村镇房屋建设产权证》和《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证》,该证的取得在程序上和实体上均不合法。程序上违法表现:他于2007年8月已将房屋建成,而莱阳市农民使用宅基地批准证(2008012号)是于日批准。山东省村镇(居)民建房申请审批表是于向被告申请审批的,最后批准日是日。建房定点位置图及附图标注的也是日。实体上违法表现在:一、将临界人编造虚假内容:
1、将西界人已死去14年的于春海伪造签名并盖有手印;2、将有北界人的林松亭伪造为“无”北界人;3、编造虚假建房定点位置图及附图,将林松亭所有权四置范围内写成“胡同”。测绘人及放线人苗桂军是假的(此人我们认识)。4、审批表中施工单位一栏中,编造虚假施工单位。5、牟绍南的号《村镇房屋建设产权证》和《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上的北界人也被伪造没有了或填写为胡同二、全村村民都按照村规划14米总长度建房,唯独牟绍南的房屋南北总长为15.40米,后荫墙超出东临于炳海后荫墙1.40米,这1.40米按村规划应该是胡同被他独占了。违反了莱阳市谭格庄镇西河北村规划要求的房屋总长不能超过14米规定。牟绍南以及支持他的责任人说超过村规划的部分已花了钱,那么请问,他的东临于炳海翻建房屋时超规划部分也花了钱,为什么就得按村规划将超出部分拆除呢?而牟绍南就不用拆除呢?既然花钱就可以买土地还要规划干什么?(莱阳市建设局村镇办公室各镇村规划档案和西河北村121户村民签名作证以及村民于炳海证明)。
三、牟绍南翻建扩建房屋时,既无村俩委集体研究同意,又没张榜公布。 1991年牟绍南盖平房时村委允许其往南多移出4米,其目的就是让他翻建正房时也相应地往前移,而2007年他翻建房屋时反而不往前移了,随之俩家发生了纠纷,他第一次建地基时村委领导曾前往制止,他将违规地基拆除,并按村规划往前移留出胡同位置建地基,林松亭也按照村规划和房产证规定长度建起了院墙。后来他反悔了将地基又挪了回来紧贴林松亭院墙建房子我们多次找村委领导解决未果。俩家打仗时谭格庄镇村镇办和国土所的人都到过现场。(村委成员于祖治、张德龙、于祖俊、张杰证明)
村主任于祖军及谭格庄镇村镇办刘民强、陈光芳以及镇国土资源所周洪田,明知牟绍南建房不符合村规划和相邻之间矛盾已激化还任其非法建房,并在其房屋建成一年后帮其弄虚作假办理房屋审批手续。莱阳市相关职能部门审查不严、先建后批,使其通过非法手段获取房地产证件后随于6月8日到法院起诉我们,要求法院判令我们拆除院墙排除妨碍给他留出通风采光排水空间。林松亭的房屋是1984年按村规划翻建的,院墙也是2007年在与牟绍南协商不成的情况下,根据房产证规定的13.82米在他翻建房屋前建造的,比村规划还短了18公分。由于他违规建房,我们现在打算盖平房通风采光排水都将无法实现。现在下大雨时他房檐流水直冲我家院墙。(见张成通、张成全证明)
事情发生后我们多次找谭格庄镇政府和莱阳市建设局村镇办王远主任。高鹏镇长表示同意撤销其房产证,并告知房产证是莱阳市建委村镇办发的,让我们再找村镇办。但村镇办至今没有给以解决。我们也通过挂号信和电话找过莱阳市国土资源局,至今也没给明确答复。我们到莱阳市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庭王庭长不受理,说这是政府的事。我们该怎么办?                
【】请与当地国土部门联系,如没有及时答复,可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投诉。
满意度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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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交流
留言编号:32098
?网友:老虎 ?留言时间:
留言:村霸逻辑。请问:牟绍南的宅基地是不是1991年已经有莱阳市人民发证的旧房屋;有土地使权的土地房屋破了要翻新不可以吗?再请问:于春海是死了。但房屋的所有权没有变更登记还是于春海的对吧?这种情况有继承人代签字难道不可以吗?再请问:人家是旧社会留下的老房子;土地权属明确对吧?人家原地基翻新对吧?你的前院墙建在哪?中间不留胡同?牟绍南有办法安檐板石吗?不要说了。老邻居啦和好吧、谢谢
留言编号:32186
?网友:公平之声 ?留言时间:
留言:我们已向莱阳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日开庭审理撤销第三人的《村镇房屋建设产权证》一案,9月24日审理了撤销其《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一案。被告承认第三人的建房不符合村规划,为违法建房。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之中。
留言编号:32847
?网友:公平之声 ?留言时间:
留言:老虎,真是名副其实,不了解情况就乱咬人。假如于春海死了继承人替死人签字合法,那么牟绍南的北邻有大活人,按法律规定翻建房屋时应该经过四邻签字认可,为什么不让其北邻人签字,故意剥夺其知情签字权,难道这不是村霸逻辑吗?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原地翻建房屋也得按照村规划,全村村民房屋都按村规划建设,总长都是14米,唯独牟绍南的房屋总长为15.40米,超出村规划1.40米。我们的房屋总长才13.82米,少于村规划18公分。我们是1984年按村规划翻建的房屋,院墙也是在他翻建房屋前建造的,按照村规划牟绍南在2007年翻建房屋时应留出胡同,但是他没留。我们是老邻居,我们不想与他为敌,我们看他大把大把花钱雇律师我们都替他害疼。反而是他先到法院告我们,不是我们先告他,是我们在调查取证时发现了他故意隐瞒后面有人居住的事实弄虚作假办理房地产手续。所以才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老虎,我们建房比牟绍南建房早了23年,你叫我们留出胡同,除非儿子能生爹。如果你在牟绍南后面居住,如果你了解实情,我相信你是绝对不会再随便咬人了。
留言编号:44580
?网友:公平之声 ?留言时间:
留言:法律的天秤倾斜了。在法律和事实与权力的权衡中。法院倾向了权力。一个没有经过审批并且不符合村规划的房屋怎么能够成为合法的房屋。弄虚作假补办的手续怎么能够成为合法手续!并且成为法院的判案依据。合法的给违法的让路,法律何在?天理何在!政府可以通过权力赢得官司,但是真正输掉的是他们在老百姓心目中的形象,输掉了民心所向!悲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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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pyright@ JiaoDong.net. All Rights Reserved关于农村自建房,房产证不给办,该如何处理?找哪个部门?
在外面没有买房,然后回自己农村老家建房子,办房产证交了钱,现在房子都建好了,房产证还没下来跑去问说是不给办了?就想问问该找哪个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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