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工作至今已1年4个月一直未签合同,现在被辞退劳动仲裁申请书,还能不能申请仲裁要求11个月双倍工资?仲裁时效是否

我在单位工作了4年,一直未签订劳动合同,现在辞职请问可以申请双倍工资赔偿么。_百度知道
我在单位工作了4年,一直未签订劳动合同,现在辞职请问可以申请双倍工资赔偿么。
已经超出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你的仲裁请求不会得到支持。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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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可以证明,有考勤记录。辞职是每年工资算一月。请和当地劳动仲裁所联系解决。你工作4年,就是你可以多拿4个月的工资作为解聘的补偿你有收入证明
可以的 从你开始工作的第二个月起一直到满一年的这11个月都可以再拿1倍工资的,经济法是这么说的,你可以申请仲裁.因为是他们错在先,必须有补偿。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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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工作已经一年多没签任何劳动合同工资该双倍赔偿吗?
我们公司是个私营企业,主要生产保健食品的。我进公司面试的时候老总说公司的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工资为700)另加房屋补助和中餐补助。转正后基本工资加100,再加房屋补助加保险加中餐补助共计为1300,但试用期间我只领到了中餐补助(一天3块)房屋补助一直没有兑现。转正后也没有签订任何劳动合同,基本工资加100没有兑现,我工作已经一年多,领到过的最高工资为1189,在我快要转正的时候,老总一直找我麻烦想让我自己走人,我忍气吞声坚持了下来,天天非常受气!我想问各位哥哥姐姐前辈们,要是我不在这里干了,根据劳动法我可以领到双倍工资吗?不是说没有签劳动合同的可以领双倍工资赔偿吗?分数可以再加,只要回答得详细,符合我现在的状况,在此谢谢了!
你完全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双倍工资的赔偿,并缴纳社会保险。但你必须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你是该公司的员工而且已经工作了1年多。
一、公司有多个地方违法,没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过长(一年以下合同试用期不超过一个月,三年以上合同试用期为三到六个月)等,未交社会保险等。 二、你要主张你的权利,得有证据的支持。证明你在这里工作过,证明当时说的工资是多少。但感觉你没什么证据。 三、录音吧。在老总和你谈话的时候,你最好将可以证明你在这里工作多长时间、工资多少,他答应过你什么等录进去。必须有他对这些问题的答复。比如让他说出来,我当时答应你了,但你能力不行,所以六个月试用期满了让你走之类。录得好,会是个好证据。
广东胡律师: 1、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老板所说的任何工资待遇都是无凭证,除非你进行了录音,否则你没法证明他对你开出了这些条件,以后不管什么单位,最好不要听信老板的一面之词,一定要要求对方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出现劳动纠纷你没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你提供在此单位工作的证明(譬如工资条、工作证、同事证明等),劳动仲裁部门裁定属实的话,此用人单位将会为未与你签订劳动合同的违法行为付你双倍的工资。 补充回答:对于你的补充我还是沿用上面的回答,因为你没有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老板对你所做的承诺你没有证据证明,关于试用期的界定是在有书面劳动合同的规定下,你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你所说你自己的试用期是口说无凭,只能说你是法盲。对于安排你加班的事,还是同样问题,你没有证据证明,每个公司都会有自己的一些规章制度,只要在法律许可,也没有没有给员工带去伤害,就不算违法。 你因为上述原因被开了,你到劳动局去告没有证据也是白跑一趟,法律是讲究证据的。 奉劝这位朋友,对于你这些苦恼的情况,你应该好好的读读劳动合同法,以后工作不管如何都要签订劳动合同,那样在遇到劳动纠纷,你可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否则你只能着急。 补充回答2:可以证明。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至应当签订,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之日,次日起,每月支付双倍工资,你的具体情况如何我不知道,但应当享有三金,应当享有经济补偿。 注意收集你的工资单,这将是维权的证据
像这种情况你可以要求辞职,并要求所有的补偿,对未签订合同时间可要求双倍工资。新闻热线:8&&热线传真:2&&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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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4年一直没签劳动合同 能不能要求单位付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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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竟然驳回了我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的诉讼请求!&朱先生没想到竟是这样的结果。朱先生工作4年,离职前一直没和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应支付双倍工资,但是朱先生1个月的双倍工资都没得到,这是为什么?
  2010年1月,朱先生应聘成为嘉兴某染织厂的正式员工,收入待遇各方面都挺好,就是有一点,单位一直没和他签劳动合同。2013年1月,朱先生在印花车间工作时不慎被机器绞伤右手食、中、环指,虽经治疗痊愈,但与厂里就如何赔偿的问题产生纠纷。日,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朱先生与单位就工伤赔偿事宜达成协议,单位一次性赔偿朱先生各种费用;同时,朱先生提出辞职申请,即日起终止双方的劳动关系。协议签订当日,单位即支付了相应款项,但双方的纠纷并未就此止息。
  前不久,朱先生听人家讲起,像自己这种没和用人单位签过劳动合同的,是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的。朱先生看了看《劳动合同法》的法条,觉得其中&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以及&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很符合自己的情况,于是朱先生又开始了维权之路。
  今年3月,朱先生提起仲裁,要求单位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44000元,被驳回仲裁请求。今年5月,朱先生又向秀洲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仲裁,支持其诉讼请求,但仍旧被驳回诉讼请求。
  法官表示,《劳动合同法》确实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但该期间的双倍工资具有一定的时效,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朱先生所主张的自2010年2月到2010年12月的双倍工资已超过仲裁时效,不能被法院支持。至于2011年1月之后是否应当支付双倍工资,因《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就是说,朱先生早在2011年1月即已依法视为与用人单位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属于&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因此,朱先生也就无权再要求支付2011年1月至劳动合同解除期间的双倍工资,更无从谈及是否超过仲裁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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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 秀舟 晚报记者 向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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