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丘市文园养老院有多少孤寡老人 养老院?条件怎样?

图文:还建小区内办起无证养老院,个人办养老院补助政策,老人为何不愿住养老院,办养老院有关政府补贴,日本养老院的护工待遇,养老院和敬老院的区别
图文:还建小区内办起无证养老院
时间:日06:27 来源:楚天都市报
原标题:图文:还建小区内办起无证养老院
  楚天都市报讯  昨日,洪山区杨春湖景苑小区的李女士反映:去年8月,有人在小区里办了一家养老院,没有任何证照,也没有消防设施,老人的安全状况令人担忧。  昨日下午,楚天都市报记者来到该小区,找到11栋一楼一套三室两厅的房子。门口安装着金属防盗网,没有挂牌,客厅里坐着几位看电视的老人(如图)。  养老院工作人员介绍,该养老院目前共有20多位老人,爹爹和婆婆分别住在11栋一楼门对门的两套三室两厅房子里。相邻楼栋一楼的一套三室两厅房子里,也住了几位老人。  据了解,杨春湖景苑小区是个还建小区。工作人员说,11栋的两套房子是老板自家的还建房,邻楼一套则是租的。  记者看到,有的房间里住着两位老人,有的住着三四人,条件都比较简陋。近日天气寒冷,老人们会不会冷?工作人员说:“我们会提供暖气。”  养老院负责人称,该养老院原来在红钢城七街,有合法证照,因当地拆迁,去年8月才搬到这里过渡一段时间。此前,已有居民向洪山区民政局举报,该局事业科责令养老院尽快搬走。“我们在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龚家岭社区找到了新场地,已向当地公安、民政部门申报,目前正在进行消防验收,预计本月底就可以搬过去。”他说。  楚天都市报记者张皓 朱熙勇
16-01-0816-01-0716-01-0716-01-0616-01-0516-01-03当前位置:>>河北省沧州市任丘市中心敬老院暂行管理办法
河北省沧州市任丘市中心敬老院暂行管理办法
&&&&&& 二00八年九月一日
&&&&&& 第一章 &总则
& & & &第一条 &为加强五保供养服务规范化管理,维护五保供养对象的合法权益,促进中心敬老院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和省政府及上级民政部门关于中心敬老院管理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 & & &第二条 &中心敬老院是集中供养五保对象的福利事业单位,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五保对象服务,所需经费列入市财政预算,实行专户储存,专款专用。
& & & &第三条 &中心敬老院是民政局下属的事业单位,民政局负责中心敬老院人员管理、业务指导等工作。
& & & &第四条 &鼓励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为中心敬老院提供捐助和服务。各中小学校应将中心敬老院作为学生的德育基地,大力弘扬尊老、敬老、爱老、养老的优良传统美德。
& & & &第五条 &本规定适用于市所属中心敬老院。
&&&&&& 第二章 &单位性质和人员配备
& &&&& 第六条 &中心敬老院是利用国有资产建立的五保供养服务机构,是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要按照我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纳入全民事业单位管理范围。
& & && 第七条 &中心敬老院工作岗位主要由管理、服务人员组成。设院长1名,副院长1—2名,财会1名。
& &&&& 院长、副院长、财会人员由市民政部门会同人事部门选聘具备高中以上学历、德才兼备,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作风正派,责任心强,热爱敬老院工作的人员担任。
& &&&& 服务人员与供养人员人数按不低于1∶6的比例配备,不能自理的供养人员较多时可适当增加临时性工作人员。由民政部门会同劳动部门依照有关程序向社会公开招聘,签订劳动合同。
&&&&&& 第八条 &中心敬老院全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人员的工资待遇按相应事业单位标准套改。社会招聘的服务人员享受协议工资待遇,福利和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参照有关事业单位同等标准执行。
&&&&&& 第三章 & 供养对象及供养标准
& & & &第九条 &中心敬老院收养年满60周岁以上的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的“三无”对象,原则上不收养社会人员。凡患有精神病、传染病的,不得吸收入住。
& & & &第十条 &五保供养对象入住需履行下列手续:本人申请,村民委员会评议推荐,当地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报市民政部门批准,由各中心敬老院组织签订五保供养(托养)协议,填写入住登记表,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发放入住通知书。
& & & &坚持入住自愿、出去自由的原则。
& & & &中心敬老院同时负责协同各乡(镇)、办事处、开发区做好本区域内的五保对象分散供养工作。
& & & &第十一条 &供养对象应团结互助,讲究卫生,爱护公物,服从管理,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
& & & &第十二条 &供养对象入住后,其房产、责任田等由所在村委会或亲友代管,所有收入归本人所有;解除供养协议后,应当归还五保供养对象本人。
& & & &第十三条 &供给标准
& & & &(一)伙食费应高于当地农民人均生活水平,每人每月不低于240元;衣被费每人每年不低于320元。
& & & &(二)医疗护理费每人每年1200元,不发放到人,由中心敬老院统一掌握使用。节余部分转下年度使用,超支部分由市财政解决。
& & & &(三)五保对象入住后,中心敬老院每人每月发给20元零用钱,由供养对象自由支配。
& & & &(四)丧葬费每人不少于1500元。待供养对象死亡后,由中心敬老院提出申请,市财政予以追加。
& & & &(五)五保供养对象全部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参合费由民政局负责交纳。各类供养标准,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随时进行调整。
&&&&&& 第四章 & 日常管理
& & & &第十四条 &中心敬老院要坚持民主管理、文明服务、以养为主的原则,实行院长负责制。
& & & &第十五条 &院长和副院长的主要职责是:
& & & &(一)认真学习贯彻上级有关五保供养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 & & &(二)组织制定中心敬老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发展规划,积极开展星级中心敬老院创建活动;
& & & &(三)教育和督查中心敬老院工作人员认真履行职责,建立岗位责任制,实行目标管理,维护供养人员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 & & &(四)教育中心敬老院工作和供养人员,树立安全防范意识,杜绝各类事故发生。坚持勤俭节约原则,积极开展福利创收活动。
& & & &副院长自觉接受院长领导,协助院长开展工作。
& & & &第十六条 &中心敬老院管理和服务人员接受市政府统一组织的年度考核,认真搞好民主测评,大力表彰先进典型。年度考核不称职的,市民政部门及时进行人员调整。
& & & &第十七条 &工作人员必须是作风正派、身体健康、具有一定专业知识、热心为供养对象服务的人员。各类专业工作人员应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
& & & &中心敬老院应配备2—4名医护人员。
& & & &无专业技术职务或技术等级的护理人员应接受岗前培训,经主管机关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 & & &第十八条 &中心敬老院要建立工作人员工作细则和培训、考核、奖惩、管理等制度。严格遵守财务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制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 & & &第十九条 &中心敬老院实行政务公开,成立有供养人员参加的管理委员会,作为院长领导下的自我管理机构,协助和监督管理本中心敬老院伙食、卫生、娱乐、学习、生产等工作。定期召开会议,听取供养人员对中心敬老院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 & & &第二十条 &中心敬老院经费开支由敬老院向民政主管部门每月提出申请计划,审核批准后逐月划拨。经费使用后,由中心敬老院报账员到民政局支付中心核销。
& & & &第二十一条 &中心敬老院物资进出要进行登记、验收,大额开支须经院管理委员会讨论。收支账目每季度公开一次,接受供养对象和服务人员的监督。同时,接受民政、财政、审计、监察等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 & & &第二十二条 &中心敬老院应根据实际,开展种植、加工、服务、商业等生产经营活动,发展自办经济,增加经济收入,提高供养老人的生活水平。工商、税务、财政、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应大力支持办好经济实体,在政策、资金、技术、产销等方面予以照顾。
& & & &第二十三条 &中心敬老院的合法财产及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由院管理的国有资产不得随意处置。
& & & &第二十四条 &建立公示制度。在院内醒目地方设有介绍中心敬老院最新情况、人员工作职责、工作流程、组织结构及财务开支等内容的图文资料,对服务宗旨、工作目标、收养、服务项目、收养条件等予以公开。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内统一着装,佩证上岗。
& & & &第二十五条 &供养人员在中心敬老院供养期间,违背供养协议、不遵守院内规定和纪律,且劝阻无效的,经主管部门批准,由推荐地或其亲属领回。
& & & &第二十六条 &管理和服务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民政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对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直至辞退或开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 &(一)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歧视、刁难、虐待供养对象,侵害供养对象合法权益的;
& & & &(二)挤占、贪污、挪用资金及侵占、违规处置中心敬老院资产的;
& & & &(三)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
& & & &第二十七条 &中心敬老院要建立供养人员档案,包括申请书、推荐书、供养协议书、主管部门批准书、入住通知书、健康检查资料、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供养人员照片及后事处理记录、联系人等有关资料并长期保存。供养人员的个人财产应予以登记,并办理代为保管服务的手续,必要时进行财产公证。
& & & &第二十八条 &中心敬老院食堂要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配备专职炊事人员。炊事人员应持证上岗,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及有关规定。科学安排膳食,注意营养搭配,合理配餐,每周制订食谱,食谱不能重样,要根据供养人员的需要或医嘱制作普食、软食、流食及其它特殊饮食。
& & & &第二十九条 &中心敬老院伙食账目清楚准确,每月公开1次。要及时征求院管理委员会成员的意见,供养人员满意率达到90%以上。
& & & &第三十条 &定期或不定期地做好供养区和院内公共场所的消毒灭菌工作。做好经常化的绿化美化工作,保持院内环境清洁,指定专人负责室内外花草树木的管理。居室物品要求有序,顶棚、墙面、地面、窗户、窗台、桌面和镜面洁净;库房物品要分类存放,摆放整齐。
&&&&&& 第五章 &设施、设备管理
& & & &第三十一条 &供养人员每两人使用一个房间,使用面积不小于16平方米。院内除正常的生活和办公设施外,设有的医疗室(所)、康复保健室、浴室、娱乐、理发室不得随意更改。
& & & &第三十二条 &中心敬老院应配有以下设备:
& & & &(一)居室配设方便供养人员的生活用品和电视机、取暖、降温设备。供养员居室、公共洗手间、浴室等必须配有呼叫应急设施。
& & & &(二)食堂应配设就餐用具、洗漱池、防蝇设备,配置消毒柜、冰箱、冰柜等冷藏设备和必要的炊具。
& & & &(三)洗手间及浴室应配备坐便器、换气扇、防滑垫、扶手架等设施。
& & & &(四)医护室应配有日常使用和急救所用的医疗设备、医疗器械和常用药品。
& & & &(五)康复室应配有适合供养人员使用的健身康复器械和设备。娱乐室应有报刊、图书、电视机和棋牌等。
& & & (六)理发室要配备必要的理发用具。
& & & (七)有可供供养人员使用的通讯设备和配备有洗衣设备的洗衣房。第三十三条 &要有专人保证消防、照明、报警、取暖、通讯、降温、排污等设施正常运转,严格执行有关操作规定,保证其随时处于正常状态。保证水、电供应以及冬季供暖,冬季居室温度不低于18℃。
&&&&&& 第六章 &安全管理
& & & &第三十四条 &民政部门要与中心敬老院签订预防事故责任书,确保安全,做到全年无重大责任事故。工作人员确保各项治疗、护理、康复、保健措施的落实,避免发生事故。
& & & &第三十五条 &落实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定人、定岗、定责,岗位责任制健全,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值班、交接班、请销假、查房、巡诊等制度,各项记录齐全。
& & & &第三十六条 &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监护职责,维护供养对象的合法权益。出现重大问题或发生事故后,院领导应及时向民政部门报告,不得隐瞒拖延。
& & & &第三十七条 &加强卫生防疫监督检查,严把食物采购、制作、入口关,严防食物中毒。
& & & &第三十八条 &普及电器使用安全知识,建立电器使用管理制度,严禁工作人员和供养人员使用电炉、电热杯、热得快、电热毯等危险电器。
& & & &第三十九条 &严格管理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以及管制刀具等物品,实行专人负责。
& & & &第四十条 &经常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防滑倒、防摔伤措施完善,确保无火灾、盗窃及非正常死亡等恶性事故发生。供养人员应佩有中心敬老院联系电话或显著标志,防止走失。
&&&&&& 第七章 &医疗护理和康复保健
& & & &第四十一条 &为每位供养人员建立专门的医疗档案。要保证常见病得到及时治疗,突发病和重病能得到及时救治。医护人员每天至少查房巡诊2次;为供养人员每年至少检查身体1次。
&&&&&& 第四十二条 &服务员每天清扫房间2次,协助供养人员整理床铺,室内要无蝇、无蚊、无鼠、无蟑螂、无臭虫,保持室内空气新鲜,无异味。提供干净、得体的服装并定期换洗。督促供养人员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保持仪表端正。
& & & &第四十三条 &服务员24小时值班,实行程序化个案护理,视情况调整护理方案,实行分级护理。对需要重点护理的供养人员,要帮助其起床、穿衣、洗漱、睡前脱衣、洗脚,随时清洗全身;定期修剪指甲、洗头、理发;口腔护理清洁无异味;送饭到居室,喂水喂饭,帮助排便。为行走不便的供养人员配备拐杖、轮椅车和其它辅助器具。
& & & &第四十四条 &加强卧床供养人员的护理工作。确保卧床供养人员1°褥疮发生率低于5%,2°褥疮发生率为零,对因病情不能翻身而患褥疮的情况应有详细记录,并尽可能提供防护措施。
& & & &第四十五条 &医护人员落实各项治疗措施,制定年度康复计划。每周根据供养人员身体健康情况、兴趣爱好、文化程度,至少开展1次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娱、体育活动;每月至少组织供养人员开展3次康复活动、1次健康教育和自我保健、自我护理知识的学习以及常见病、多发病的自我防治或老年营养学的学习。
& & & &第四十六条 &经常与供养人员谈心,及时掌握每位供养人员的情绪变化,对普遍性问题和极端的个人问题集体研究解决,以保持他们的自信状态和健康心理。
& & & &第四十七条 &组织供养人员进行必要的感情交流和社会交往。开展为供养人员送温暖、送欢乐活动,努力营造和睦的大家庭气氛,满足供养人员情感交流和社会交往的需要。逢年过节和老人过生日,可举行节俭有益的慰问和祝寿活动。
&&&&&& 第八章 &附 则
& & & &第四十八条 &建立责任追究制。中心敬老院院长负责本单位的全面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对所出现的问题负直接责任。对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严格追究各级相关人员的责任。
& & & &第四十九条 &建立经常性的监督检查机制。市民政部门对中心敬老院的日常管理、工作制度落实等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及时通报情况,制定整改措施。
& & & &第五十条 &积极开展精神文明活动。中心敬老院要与驻地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开展结对共建活动,根据供养人员的特长、身体健康状况、社会参与意愿等,组织他们参加社会活动,为社会主义三个文明建设贡献余热。
相关阅读:
是全国领先的、、查询平台
京公网安备号送老人去养老院有悖孝道_百度文库
两大类热门资源免费畅读
续费一年阅读会员,立省24元!
送老人去养老院有悖孝道
上传于||暂无简介
阅读已结束,如果下载本文需要使用0下载券
想免费下载更多文档?
你可能喜欢下月起公办养老院限定四类老人_新浪房产_新浪网
下载“口袋乐居”
下月起公办养老院限定四类老人
来源:京华时报
扫描到手机 楼盘消息早知道
扫一扫,用手机看本文更加方便的分享给朋友
8月1日起,本市公办养老机构将只接收特困或五保老人,困境家庭和优抚对象中的失能或高龄老年人,以及计划生育困难家庭中失能或7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四类群体。昨天,市民政局等三委办局联合发布《北京市公办养老机构入住及评估管理办法》《北京市公办养老机构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明确入住老人须接受入住资格审核和生活自理能力评估,公办养老机构如有空余床位,可向社会老人开放,但将按市场价格收费。
谁能入住?主要针对失能或高龄老人
《北京市公办养老机构入住及评估管理办法》(下简称《评估办法》)明确,今后只有政府供养保障对象、困境家庭保障对象、优待服务保障对象三类基本养老服务保障对象方可入住公办养老机构,其他失能或高龄的老年人可以到非公办公营养老机构申请入住。
此外,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包括失独家庭)中,失能或7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也可参照困境家庭保障对象或优待服务保障对象,自主选择政府基本养老服务。
四类人群范围
1.政府供养保障对象包括城市特困人员、农村五保对象。2.困境家庭保障对象包括低保或低收入家庭中孤寡、失能或高龄的老年人。3.优待服务保障对象包括享受市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待遇人员、因公致残人员或见义勇为伤残人士等为社会作出突出贡献人员中失能或高龄的老年人。4.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包括失独家庭)中,失能或7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
“城市特困人员、农村五保对象由政府供养,费用由政府买单。”市民政局副局长李红兵解释说,对于困境家庭保障对象、优待服务保障对象两类,则必须符合高龄或失能的情况,才能入住公办养老机构,政府会给予一定的费用补贴,优待服务保障对象还可享受优先优待的待遇。
怎么评估?三道资格审核+自理能力评估
《评估办法》明确,入住者提交申请后,需要接受多项审核。
首先,民政部门将依据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确定申请人年龄、户籍地等基本情况;其次,对老人进行身体健康状况的审核,申请人应提交三个月内的健康体检报告;第三即是依据申请人的经济状况、家庭成员及社会贡献等,确定其保障对象类别。
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所有审核通过后,老年人还需要接受自理能力评估。
据介绍,依据北京市《养老机构老年人健康评估规范》,评估机构将评估老年人自理能力等级,并将其分为完全自理能力、部分自理能力、无自理能力三个级别,其中部分自理能力、无自理能力确认为失能。
评估机构又是如何确定?对此,《评估办法》规定,评估工作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委托具有资质的社会组织或专业机构开展,所需经费由市和区县分级统筹落实,市民政局负责全市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评估业务指导和监管等工作。
怎么监督?评估结果将公示7个工作日
据介绍,申请人可分别由区县民政部门或市社会福利事务管理中心自收到申请材料15个工作日内安排到指定评估机构进行自理能力评估。因行动不便且无人照料等客观原因不能到机构评估的,可安排评估机构上门进行评估。
按照要求,评估机构将对基本养老服务保障对象的生活自理能力进行专业评估,并将评估结果通报给民政部门,同时告知申请人。
民政部门将审核和评估结果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通过后方可获得入住资格。
李红兵表示,评估主要有两个作用,一个是为了把好门槛关;另一个就是根据能力评估结果,养老院可对老人提供有针对性的、分类细化的康复服务。
不过,确认为政府供养保障对象的申请人,困境家庭保障对象、优待服务保障对象的高龄老年申请人,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中7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前者因是政府供养,后两者因年龄已经符合要求,所以无需进行自理能力评估,但其他申请者必须接受评估。
如何收费?床位费和照料费由政府定价
市民政局昨日同时下发的《北京市公办养老机构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下简称《收费办法》)明确,公办养老机构主要收费项目包括床位费、生活照料费、膳食费、医疗护理和康复服务费、个性化服务费等。其中,床位费和生活照料费为基本养老服务收费项目。
根据《收费办法》,8月1日起,本市公办公营养老机构接收基本养老服务保障对象时,基本养老服务收费项目实行政府定价。这也意味着,公办养老院的床位费和生活照料费,将由政府定价。膳食费、个性化服务费等非基本养老服务收费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将会由养老机构按照非营利原则自行定价,向上级民政部门报备后实施。
政府定价具体怎么定?对此,李红兵表示,政府将主要根据公办养老机构的实际运营成本,按照合理补偿成本的原则,来明确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并向社会公开。
《收费办法》也规定,公办养老机构实行收费标准调整公示制度,基本养老服务收费项目、膳食费和个性化服务费须定期根据实际成本核算,进行价格调整,并提前3个月征求已入住老年人的意见,公示成本核算和定价结果。
不过,基本养老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将会保持相对稳定,原则上每三年核定一次,调价幅度一般不得高于同期当地城镇居民平均生活水平变动比例。
相关新闻 公建养老机构将逐步实现民营
市民政局昨日还下发了《北京市养老机构公建民营实施办法》,明确8月1日开始,政府将通过承包、委托、联合经营等方式,把政府拥有所有权但尚未投入运营的新建养老设施运营权交由企业、社会组织或个人的运营模式。
“今后,所有的公建养老院,都要逐步实现民营。”李红兵说,实行公建民营的养老机构,会在优先接收有入住需求的基本养老服务保障对象基础上,向本市失能或高龄社会老年人开放。
据介绍,实施公建民营的养老机构,可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选择具备相关资质的企业、社会组织或个人作为运营方,也可在所有权方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下,采取品牌机构连锁运营的方式,选择具有广泛影响力和品牌效应的养老服务企业、社会组织作为运营方。
1审核通过后如何入住养老院?按就近原则分配养老院
据了解,目前本市公办养老机构主要包括市级养老院、区县级养老院以及部分乡镇敬老院。
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老人各项条件如都审核通过,对于政府供养保障对象和困境家庭保障对象,将主要由区县民政部门按照“就近入住、统筹安排、协作服务、方便快捷”的原则,优先考虑申请入住意愿,统筹安排入住街道(乡镇)属定点机构。对于优待服务保障对象,则由市社会福利事务管理中心统筹安排入住市属公办养老机构。
街道(乡镇)属定点机构床位满员或护理条件不足的,可将失能且高龄的基本养老服务保障对象向区县属公办养老机构转送。
2分配的养老院如果满员怎么办?不接受调剂可轮候床位
硬件好的养老机构比较“抢手”,如果已经满员,分配到这里的老人可能也不愿意接受调剂,该怎么办?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对于选择入住定点机构而不接受调剂的老人,当定点机构床位满员后需轮候,待有床位空余时,由民政部门按照申请时间顺序通知入住。
但是,在轮候过程中,申请人户籍在本市内迁移的,应到户籍所在地重新申请,申请人身体状况发生重大变化的,应重新提出评估申请。申请人保障身份变动或轮候超过一年的,应重新提出申请,并再次接受核查。
此外,如老人不愿意入住所分配到的养老机构,自行选择入住其他养老机构的,将不享受相应政策待遇。
3公办养老机构还向社会开放吗?有空余床位可收其他人
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除定点机构以外的公办养老机构,在接收基本养老服务保障对象后,尚有空余床位的,可接收本市其他失能或高龄的老年人。接收前,应按照北京市《养老机构老年人健康评估规范》对老年人进行一般情况审核及健康状况评估,符合条件的方可安排入住。
不过,这些老人将不能享受费用减免政策,而是按照市场价格入住收费。
如何提出入住申请?
政府供养保障对象和困境家庭保障对象或其代理人向户籍地街道(乡镇)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三个月内体检报告、区县民政部门核发的社会救助相关证件等材料。
优待服务保障对象或其代理人向市社会福利事务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三个月内体检报告、市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待遇证明、因公致残或见义勇为伤残证明等材料。
申请入住公办养老机构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中失能或7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参照困境家庭保障对象或优待服务保障对象向户籍地街道(乡镇)政府或市社会福利事务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材料。
自行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居(村)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委托居(村)民委员会提交申请的,需提供书面委托书。
热日 09:17
热日 09:12
热日 08:39
热日 09:11
热日 09:42
热日 09:21
热日 08:55
热日 10:14
热日 10:12
热日 09:57
结合2016年房地产第一季度销售排行榜单,选取出十几家房企,包括万科、保利、中海、龙湖等,对应武林世界16大门派。
宝库2.0发布支持&← &→&键翻阅图片
  7日上午,记者来到乐清市中雁荡山杨八洞山麓余霞乐园,现场看到一条水泥路从北向南把6幢5层建好的楼连在一起,园内还有两个景观水池和一个食用水池。  记者在3号楼的二楼看到,已装修好的二人公寓内摆放着沙发、茶几,还有席梦思床垫,可因还没人居住,家具上都是灰尘。  乐清余霞乐园项目工程从2007年2月开工建设到2012年共建设了6年。其中为办理手续达4年之久,土建工程才1年,内装修外铺装也1年。于日开工,到2012月底主体工程6幢5层楼全部完成。  在2012年初开始由乐清慈善总会出资,进行室内装修及配套项目施工工作。室外景观、道路、水电,配套工程的排污、智能、广电、电信、煤气等室内装修安装等全部在日前完成。2012年底,工程竣工,目前已移交给乐清慈善总会。  从2013年1月至今又近3年,整个项目共投入7000万元全部完成,可投入运行,但一直关门还没有投入使用。  乐清慈善总会会长周必华告诉记者,因村里通往乐园的道路和电线需要和当地协商,因此乐园一直没有开业,记者问什么时候能开业时,他表示开业时间很难说,主要是村里的一些政策要处理好。  虞一杰:
关注微信号,将有可能获得50元的话费哦!
关注微信号,将有可能获得50元的话费哦!
版权所有 Copyringht 2013 闽ICP备号-5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养老院老人中毒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