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费率从2015年10月调整2016年工伤费率调整4月通知调出现哪些问题

本市工伤保险费率调整政策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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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1、为什么要调整本市工伤保险费率政策?
&&& 答: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适时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精神,更好贯彻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使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更加科学、合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经国务院批准,2015年7月,人社部、财政部联合下发了《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71号)和《关于做好工伤保险费率调整工作 进一步加强基金管理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5〕72号),要求各地按照“总体降低、细化分类、健全机制”的原则,调整现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在实行八类行业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周密制定用人单位费率浮动的具体办法,同时合理调控基金结存规模。
&&& 本市工伤保险费率原不分行业实行统一的基础费率,与国家“细化分类”、实行行业差别费率的总体要求不相一致,且浮动费率的档次和幅度也与国家不尽一致。因此,按照两部文件要求,为更好地确保依法行政,经市政府同意,我们制定了《关于调整本市工伤保险费率等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关于印发〈上海市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管理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 2、本次工伤保险费率政策调整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 答:一是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率由原来的统一基础费率调整为行业差别费率,强化了不同工伤风险类别行业相对应的雇主责任;二是根据工伤保险支缴率对用人单位费率向上浮动调整为向上或向下浮动,更好地体现了浮动费率的经济杠杆作用。
&&& 通过对工伤保险费率政策调整,实现了国家“总体降低、细化分类、健全机制”的总体要求,本市实际平均费率将由原来的0.6%左右降至0.45%左右,远低于全国实际平均费率0.7%左右。据初步测算,全市约有75%用人单位将减轻工伤保险缴费负担。
&&& 3、用人单位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划分为几类?
&&& 答: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对行业的划分,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由低到高,依次将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划分为一类至八类。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货币市场服务、资本市场服务、保险业、党政机关、社会团体等为一类行业工伤保险风险类别;煤炭开采和洗选业、黑色金属矿采选业、有色金属矿采选业等则为八类行业工伤保险风险类别。(具体见附表)
&&& 4、如何确定和调整用人单位所属行业工伤风险类别?
&&& 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登记注册和主要经营生产业务等情况确定其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劳务派遣单位统一按二类行业工伤风险类别确定。
&&& 用人单位登记注册内容及主要经营生产业务发生变化需要调整行业类别的,应持营业执照及有关证明材料,及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手续,并从变更次月起按照调整后的工伤风险类别缴纳工伤保险费。
&&& 5、本市一类至八类行业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基准费率是多少?
&&& 答:本市一类至八类行业用人单位基准费率按照全国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规定执行,即分别为该行业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缴费基数的0.2%、0.4%、0.7%、0.9%、1.1%、1.3%、1.6%、1.9%,并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适时调整。(具体见附表)
&&& 6、费率政策调整后,本市在减轻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缴费负担方面还有哪些举措?
&&& 答:为进一步减轻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缴费负担,《通知》明确自日起,二类至八类行业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费率先行下浮一档按本行业基准费率的80%执行,即一类至八类行业分别按该行业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缴费基数的0.2%、0.32%、0.56%、0.72%、0.88%、1.04%、1.28%、1.52%缴费。
&&& 7、用人单位日后已按原政策规定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如何清算?
&&& 答:考虑到政策调整的时间较紧,为方便经办操作和政策平稳衔接,《通知》明确自日起至日期间,用人单位先按2015年已核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日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分别按一至八类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费率0.2%、0.32%、0.56%、0.72%、0.88%、1.04%、1.28%、1.52%进行调整结算。
&&& 8、何为工伤保险浮动费率?
&&& 答:浮动费率是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用人单位按行业基准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基础上,根据用人单位上年度的工伤保险支缴率和工伤事故发生率等因素,核定其在本年度应当浮动的工伤保险缴费比例。
&&& 9、何为用人单位工伤保险支缴率?
&&& 答:工伤保险支缴率,是指一个自然年度内,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占该单位按行业基准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比例。
&&& 10、用人单位浮动费率分为几个档次?
&&& 答:用人单位属于一类行业的,浮动费率分为两档,即在行业基准费率0.2%的基础上可向上浮动至120%、150%,不实行费率下浮;用人单位属于二类至八类行业的,浮动费率各分为四档,即在行业基准费率0.4%、0.7%、0.9%、1.1%、1.3%、1.6%、1.9%的基础上,可分别向上浮动至120%、150%或向下浮动至80%、50%。
&&& 11、何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率应当上浮?
&&& 答:(1)工伤保险支缴率大于400%、小于等于600%的,费率在本行业基准费率基础上上浮一档至120%;
&&& (2)工伤保险支缴率大于600%的,费率在本行业基准费率基础上上浮两档至150%。
&&& 12、何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率应当下浮?
&&& 答:(1)工伤保险支缴率小于等于200%的,费率在本行业基准费率基础上下浮一档至80%。
&&& (2)《管理办法》实施后连续五年内工伤保险支缴率为零的,费率在本行业基准费率基础上下浮两档至50%;
&&& 用人单位在考核年度内有欠缴工伤保险费,骗取工伤保险待遇,少报、漏报、瞒报缴费工资总额或者从业人员人数等情形之一的,费率不得下浮两档。
&&& (3)达到市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或被评为市级以上劳动关系和谐示范单位称号的企业,在其达标或获得称号后的三年内工伤保险支缴率首次大于200%时,给予下浮一档考核。
&&& 13、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哪些费用不计入用人单位考核范围?
&&& 答:(1)从业人员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发生的费用;
&&& (2)从业人员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发生的费用;
&&& (3)从业人员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发生的费用;
&&& (4)从业人员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发生的费用;
&&& (5)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或者10人以下用人单位的从业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发生的费用;
&&& (6)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的科研人员根据《关于完善本市科研人员双向流动的实施意见》(沪人社专发〔2015〕40号)规定在创业孵化期内,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发生的费用;
&&& (7)按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建设施工企业从业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发生的费用;
&&& (8)工伤人员在工伤康复定点机构进行住院工伤康复的费用;
&&& (9)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的,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的费用。
&&& 14、如何计算用人单位2015年工伤保险支缴率?
&&& 答:用人单位2015年工伤保险支缴率,是指2015度内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占该单位按行业基准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比例。其中:2015年1月至9月按用人单位的基础费率0.5%计算缴纳的工伤保险费,2015年10月至12月按用人单位的行业基准费率(一类至八类行业人单位分别为0.2%、0.4%、0.7%、0.9%、1.1%、1.3%、1.6%、1.9%)计算缴纳的工伤保险费。
&&& 15、劳务派遣从业人员发生工伤的,由谁承担浮动费率责任?
&&& 答:考虑到实际用工单位对被派遣劳动者具有安全生产培训和工伤预防的责任,因此,《管理办法》明确劳务派遣从业人员在劳务派遣期间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实际用工单位承担浮动费率责任。
&&& 16、用人单位工伤保险浮动费率每年从什么时间调整?
&&& 答:浮动费率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每年核定一次,并在核定用人单位缴费基数时同步调整,即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费浮动费率每年从4月1日起调整。
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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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上海市工伤保险费率今年4月1日期将有所调整啦!具体有多少呢?
记者昨日从市人社局了解到,今年4月1日起,本市工伤保险费率将有所调整。
自日起,本市工伤保险实行行业基准费率,并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支缴率和工伤事故发生率等因素实行浮动费率。用人单位的行业工伤风险类别按照国家规定划分为一类至八类。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登记注册和主要经营生产业务等情况确定其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劳务派遣单位统一按二类行业工伤风险类别确定。
本市一类至八类行业用人单位基准费率按照全国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规定执行,即分别为该行业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缴费基数的0.2%、0.4%、0.7%、0.9%、1.1%、1.3%、1.6%、1.9%,并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适时调整。
为进一步减轻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缴费负担,自去年10月1日起,本市二类至八类行业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费率先行下浮一档,按本行业基准费率的80%执行。按照规定,自去年10月1日起至今年3月31日期间,用人单位先按2015年已核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今年4月1日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分别按一至八类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费率0.2%、0.32%、0.56%、0.72%、0.88%、1.04%、1.28%、1.52%进行调整结算。本市工伤保险费率调整政策16问沙发本市工伤保险费率调整政策16问
为什么要调整本市工伤保险费率政策?
为了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更加科学、合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本市工伤保险费率原不分行业实行统一的基础费率,与国家“细化分类”、实行行业差别费率的总体要求不相一致,且浮动费率的档次和幅度也与国家不尽一致。因此,按照两部文件要求,为更好地确保依法行政,经市政府同意,制定了《关于调整本市工伤保险费率等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关于印发〈上海市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管理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本次工伤保险费率政策调整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一是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率由原来的统一基础费率调整为行业差别费率,强化了不同工伤风险类别行业相对应的雇主责任;二是根据工伤保险支缴率对用人单位费率向上浮动调整为向上或向下浮动,更好地体现了浮动费率的经济杠杆作用。
用人单位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划分为几类?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对行业的划分,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由低到高,依次将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划分为一类至八类。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货币市场服务、资本市场服务、保险业、党政机关、社会团体等为一类行业工伤保险风险类别;煤炭开采和洗选业、黑色金属矿采选业、有色金属矿采选业等则为八类行业工伤保险风险类别。
如何确定和调整用人单位所属行业工伤风险类别?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登记注册和主要经营生产业务等情况确定其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劳务派遣单位统一按二类行业工伤风险类别确定。用人单位登记注册内容及主要经营生产业务发生变化需要调整行业类别的,应持营业执照及有关证明材料,及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手续,并从变更次月起按照调整后的工伤风险类别缴纳工伤保险费率。
本次一类至八类行业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基准费率多少?
本市一类至八类行业用人单位基准费率按照全国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规定执行,即分别为该行业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缴费基数的0.2%、0.4%、0.7%、0.9%、1.1%、1.3%、1.6%、1.9%,并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适时调整。
费率政策调整后,本市在减轻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缴费负担方面还有那些举措?
为进一步减轻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缴费负担,《通知》明确自日起,二类至八类行业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费率先行下浮一档按本行业基准费率的80%执行,即一类至八类行业分别按该行业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缴费基数的0.2%、0.32%、0.56%、0.72%、0.88%、1.04%、1.28%、1.52%缴费。
用人单位日(小编注:至-2016年3月)已按原政策规定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如何清算?
考虑到政策调整的时间较紧,为方便经办操作和政策平稳衔接,《通知》明确自日起至日期间,用人单位先按2015年已核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日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分别按一至八类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费率0.2%、0.32%、0.56%、0.72%、0.88%、1.04%、1.28%、1.52%进行调整结算。
何为工伤保险浮动费率?
浮动费率是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用人单位按行业基准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基础上,根据用人单位上年度的工伤保险支缴率和工伤事故发生率等因素,核定其在本年度应当浮动的工伤保险缴费比例。
何为用人单位工伤保险支缴率?
工伤保险支缴率,是指一个自然年度内,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占该单位按行业基准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比例。
用人单位浮动费率分为几个档次?
【小编注:和行业分类的八个类别无关,是指确定分类基准后,再根据上年度支缴率进行上浮或下调】
用人单位属于一类行业的,浮动费率分为两档,即在行业基准费率0.2%的基础上可向上浮动至120%、150%,不实行费率下浮;用人单位属于二类至八类行业的,浮动费率各分为四档,即在行业基准费率0.4%、0.7%、0.9%、1.1%、1.3%、1.6%、1.9%的基础上,可分别向上浮动至120%、150%或向下浮动至80%、50%。
何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率应当上浮?
(1)工伤保险支缴率大于400%、小于等于600%的,费率在本行业基准费率基础上上浮一档至120%;
(2)工伤保险支缴率大于600%的,费率在本行业基准费率基础上上浮两档至150%。
何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率应当下浮?
(1)工伤保险支缴率小于等于200%的,费率在本行业基准费率基础上下浮一档至80%。
(2)《管理办法》实施后连续五年内工伤保险支缴率为零的,费率在本行业基准费率基础上下浮两档至50%;
用人单位在考核年度内有欠缴工伤保险费,骗取工伤保险待遇,少报、漏报、瞒报缴费工资总额或者从业人员人数等情形之一的,费率不得下浮两档。
(3)达到市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或被评为市级以上劳动关系和谐示范单位称号的企业,在其达标或获得称号后的三年内工伤保险支缴率首次大于200%时,给予下浮一档考核。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那些费用不计入用人单位支缴率考核范围?
(1)从业人员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发生的费用;
(2)从业人员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发生的费用;
(3)从业人员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发生的费用;
(4)从业人员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发生的费用;
(5)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或者10人以下用人单位的从业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发生的费用;
(6)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的科研人员根据《关于完善本市科研人员双向流动的实施意见》(沪人社专发〔2015〕40号)规定在创业孵化期内,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发生的费用;
(7)按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建设施工企业从业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发生的费用;
(8)工伤人员在工伤康复定点机构进行住院工伤康复的费用;
(9)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的,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的费用。
如何计算用人单位2015年度工伤保险支缴率?
用人单位2015年工伤保险支缴率,是指2015度内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占该单位按行业基准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比例。其中:2015年1月至9月按用人单位的基础费率0.5%计算缴纳的工伤保险费,2015年10月至12月按用人单位的行业基准费率(一类至八类行业人单位分别为0.2%、0.4%、0.7%、0.9%、1.1%、1.3%、1.6%、1.9%)计算缴纳的工伤保险费。
劳务派遣从业人员发生工伤的,有谁承担浮动费率责任?
考虑到实际用工单位对被派遣劳动者具有安全生产培训和工伤预防的责任,因此,《管理办法》明确劳务派遣从业人员在劳务派遣期间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实际用工单位承担浮动费率责任。
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率每年何时调整?
浮动费率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每年核定一次,并在核定用人单位缴费基数时同步调整,即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费浮动费率每年从4月1日起调整。希望本文【工伤保险费率调整】最新公布!工伤保险费率4月1日起调整能解决您的问题。请记住我们的网址:最新公布!工伤保险费率4月1日起调整(2016版)的相关栏目网友推荐的经典语句最新发布的语录最新发布的帖子本文相关搜索2016年北京市工伤保险费率调整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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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北京市工伤保险费率调整最新消息》是有三思教育网()为你整理收集:
 今年7月1日起,北京市工伤保险费率将调整,最低行业基准费率从现行的0.5%降至0.2%,各行业工伤风险类别从三类细分为八类,实现了工伤保险费率的“总体降低”。对于有些费率或将上升的行业,则采取“就低不就高”原则仍按现行标准执行。调整后,北京将比国家新的平均费率低0.25个百分点。  工伤保险基准费率细化为八类  据了解,按照工伤风险程度,目前北京市将各行业用人单位划分为三个类别,分别执行0.5%、1%、2%左右的行业差别基准费率。  市人力局、市财政局昨天联合发布,从今年7月后,北京市工伤保险费率将调整,届时将由现行的三类细化为八类,风险程度最低的有社会团体、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等,最高的多为矿采行业。具体来说,一类至八类对应的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分别按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不同比例执行,一类至八类分别为0.2%、0.4%、0.7%、0.9%、1.1%、1.3%、1.6%、1.9%。  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调整实现了工伤保险费率的“总体降低”,最低行业基准费率由0.5%降至0.2%,最高行业基准费率由2%降至1.9%。由于工伤保险是由企业缴纳,所以此举对企业是一大利好。  记者看到,受益的如金融保险类企业,现行缴纳工伤保险费率为0.5%,调整后将降至0.2%;像卫生、新闻出版等行业的费率均从0.5%降至0.4%。  费率随事故率上下浮动  据介绍,根据新规定,在新的费率政策正式实施一至三年内,北京市将对工伤保险基金收支情况进行监测和分析,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原则制定工伤保险费率浮动管理办法,并确定每个行业内的费率档次。  用人单位工伤保险支缴率等相关指标均将纳入监测,每一至三年核定是否浮动,对符合浮动条件的用人单位,每次可上下浮动一档或两档。  其中,一类行业将被分为三个档次,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可以向上浮动到基准费率的120%、150%;二类至八类行业将分别被分为五个档次,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可以分别向上浮动到基准费率的120%、150%,向下浮动到基准费率的80%、50%。安全生产环境良好、事故率低的参保单位可以适当下浮工伤保险费率,否则也将适当上浮。  参保企业执行“费率就低”原则  本次调整后,北京市工伤保险费率水平将整体下降,但部分高危行业费率或将上升。为了不给参保单位增加负担,北京市在调整及确定各缴费单位的新费率时,将执行“费率就低”原则。也就是说,如果调整后的缴费费率低于现行费率,就按调整后的缴费费率执行;如果调整后缴费费率高于现行水平,那就仍按照现在的费率执行。  据了解,与现行水平相比,调整后北京市工伤保险平均费率将从0.48%降至0.45%。但不管费率怎样调整,工伤职工享受的待遇保持不变,仍保持原有水平。  此次费率调整自日起开始执行,但考虑到新旧行业工伤风险分类比对和工伤保险信息系统升级改造等因素的影响,此次调整将于今年7月1日前完成。7月1日之前,各缴费单位仍按现行水平进行缴费;7月1日后,将按照新的缴费费率测算,从去年10月1日起到今年7月1日前多缴纳的保险费,将用来抵以后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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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联合发布通知,调整北京工伤保险费率,基准费率由原来的0.5%至2%调整为0.2%至1.9%。同时,工伤保险行业类别,也按工作风险程度,由原来的划分为3类细化到8类。新的费率于日起实施。  工伤保险基准费率细化为八类  目前,本市各行业用人单位按工伤风险程度划分为三个类别,分别执行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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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湖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375号,以下简称新《办法》),进一步做好工伤保险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完善工伤保险政策体系  (一)工伤保险参保。严格落实将..…
  关于调整全市工伤保险定期待遇的通知  宿人社发〔号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103号)和《宿迁市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的规定,现就调整全市因工伤残人员定期待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
 1.摘下一千颗繁星,许下一千个心愿,每个心愿都与你有关,惟愿在新的一年里,你能够一切顺利,事事如愿,身康体健,岁岁平安。祝新年快乐!  2.春节到,春节到,春节到了真热闹;鞭炮响,焰火亮,孩子脸上露微笑;庆团圆,送祝福,好运福运皆来到。祝你新年快乐,日子一天更比一天好!  3.在这一刻,锣鼓喧天,灯笼高..…
 1.新春祝福送四方,东方送你摇钱树,西方送你永安康,南方送你成功路,北方送你钱满仓。四面八方全送到,金银财宝当头照。春节快乐!  2.新春拜年早来到,真心祝福新年好;新年招财又进宝,全家和睦无烦恼;羊年更比虎年好,玉羊送福三级跳,一跳更比一跳高,四季平安乐逍遥。祝羊年快乐!  3.新春的钟声就要响起,愿..…
1.大年三十,欢声不断;电话打搅,多有不便;短信拜年,了我心愿;祝你全家,身体康健;生活幸福,来年多赚;提早拜年,免得占线!  2.愿您在新的一年里:一家和和睦睦,一年开开心心;一生快快乐乐,一世平平安安;天天精神百倍,月月喜气洋洋;年年财源广进,岁岁平安祥和!春节快乐!  3.寄一句真真的问候,字字句句都祝你新..…
 1.&小院更新承德政;合家祝福话天伦。  2.&四合宅院花馨满;五德人家笑语喧。  3.&民重农桑能富国;光增新第喜齐家。  4.&燕过重门留好语;莺迁乔木报佳音。  5.&基实奠定千秋业;柱正撑起万年梁。  6.&家居绿水青山畔;人在春风和气中。  7.&里有仁风春意永;家余德泽福运长..…
春联又叫“春贴”、“门对”,它以对仗工整、简洁精巧的文字描绘美好形象,抒发美好愿望,是汉族特有的文学形式。对联的上下联字数不限,但必须相等。春联起源于桃符,是华人过春节的重要标志。下面是2016酒店宾馆新春对联,欢迎阅读:  1、【上联】进门都是客&【下联】到此即为家  2、【上联】今晚栖身留燕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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