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房产无房产证权利性质划拨国家有权利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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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土地使用证没有房产证房屋已倒塌,村里说这样的属于公家不属于个人,不用经过个人同意也不给补偿是这样吗
xiaotiaozhaoz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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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所有。
宅基地我们拥有使用权。
比如商品房我们拥有住宅也拥有该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但国有土地的所有权依然属于国家。
您有土地使用证,应该有权申请复建危房。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公民个人没有所有权,只有使用权。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耕地、宅基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不能抵押。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保障农户生活需要而拨给农户建造房屋及小庭院使用的土地。用于建造住房、辅助用房(厨房、仓库、厕所)、庭院、沼气池、禽兽舍、柴草堆放等。农户只有使用权,不得买卖、出租和非法转让。农户对宅基地上的附着物享有所有权,有买卖和租赁的权利,不受他人侵犯。房屋出卖或出租后,宅基地的使用权随之转给受让人或承租人,但宅基地所有权始终为集体所有。出卖、出租房屋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农户建造房屋及小庭院使用土地,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以下信息供您参考: 第一条为加强对农村宅基地的管理,规范农村建设用地秩序,保护农村村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农村,包括村庄和集镇。本办法所称的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村民用于建设住宅和厨房、厕所等设施的土地及庭院用地。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农村宅基地的管理。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宅基地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村民委员会应当鼓励农村村民建设二层以上住宅,并按照村庄和集镇规划进行旧村改造。  农村村民建设住宅,应当合理利用和集约利用土地,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使用土地。村内有空闲地可以利用的,不得占用耕地建设住宅。  第六条 农村村民建设住宅,应当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禁止非法占用土地建设住宅。禁止买卖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转让农村宅基地。  第七条 农村村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宅基地:  (一) 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二) 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三) 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  第八条  农村村民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应当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由村民委员会公布并提交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经讨论同意并公布后,逐级报乡(镇)土地管理机构、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和县(市)人民政府审批。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村民委员会应当公布批准使用的宅基地。  第九条 农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使用宅基地:  (一) 年龄未满十八岁的;  (二) 原有宅基地的面积已经达到规定标准或者能够解决分户需要的;  (三) 出卖或者出租村内住房的。  第十条 农村村民占用农用地建设住宅的,应当由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占用林地建设住宅的,应当依法报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按前款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不得占用基本农田建设住宅。  第十一条  农村村民占用耕地建设住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事先开垦与占用耕地的面积和质量相当的耕地,并报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没有开垦条件或者开垦的耕地经验收不合格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依法向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缴纳耕地开垦费。  第十二条  下列宅基地的使用权,由村民委员会向乡(镇)土地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经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收回:  (一) 为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进行旧村改造需要调整的宅基地;  (二) 为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占用的宅基地;  (三) 农村村民一户一宅之外的宅基地;  (四) 农村“五保户”腾出的宅基地;  (五) 自依法批准之日起连续二年未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的宅基地;  (六) 县(市)人民政府规定应当收回的其他宅基地。  由于前款第(一)项、第(二)项和第(三)项规定的原因收回宅基地使用权的,村民委员会应当根据地上附着物的评估价格对原宅基地使用权人给予适当补偿。  第十三条 本省依法实行农村村民一户一处宅基地制度。  农村宅基地面积按照下列标准执行:  (一) 人均耕地不足一千平方米的平原或者山区县(市),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二百平方米;  (二) 人均耕地一千平方米以上的平原或者山区县(市),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二百三十三平方米;  (三)  坝上地区,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四百六十七平方米。县(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在前款规定的限额内规定农村宅基地的具体标准。  第十四条  农村村民因继承等原因形成一户拥有二处以上宅基地的,多余的住宅应当转让。受让住宅的村民必须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并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宅基地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一户拥有二处以上宅基地并且满二年未转让其多余的住宅的,村民委员会可以向乡(镇)土地管理机构提出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的申请,经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收回,统一安排使用。  第十五条  农村村民户口迁出本集体经济组织后,其宅基地上房屋损坏不能利用的,应当退出其宅基地,由村民委员会依照本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无偿收回。  第十六条  农村村民的宅基地申请经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应当自收到批准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由县(市)人民政府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  第十七条  由于住宅转让、继承等原因造成集体土地使用权变更的,当事人应当自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由县(市)人民政府换发《集体土地使用证》  第十八条  集体土地使用权被收回的,当事人应当自接到县(市)人民政府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由县(市)人民政府进行注销登记,收回原宅基地使用权人的《集体土地使用证》。  第十九条  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或者超过县(市)人民政府依法批准的面积多占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住宅和其他设施;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  非法转让宅基地或者非法转让土地建设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并可处以非法所得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  无权批准宅基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农村村民占用土地建住宅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农村村民占用土地建住宅的,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占用土地建住宅的,或者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土地建住宅的,其批准文件无效,对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批准宅基地,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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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发布功能全面升级房子在农村,好象是不用办房产证,但是,这个房子是当年供销社的一处商店,98年集体转私有的时候买的,只有一个买卖合同,也不知道这房子到底是什么性质,有什么相关的法律问题.
要看是农村还是城市的房子,在农村无证可交易,但是不能再申请建房,在城市不可以,没有产权证就不能确定是否拥有所有权,而没有产权的房屋是不能进行交易的。我国现行对房产类不动产采用以所有权归属为最终确权的,即产权证归谁所有,谁就拥有所有权。因此,没有产权证就不能确定是否拥有所有权,而没有产权的房屋是不能进行交易的。
其他答案(共36个回答)
都要到场签字按印。
很麻烦,不过该办手续要走
没有房产证的二手房可不可以买?
咨询内容: 现在准备购买一套二手房,但是该房屋只有土地使用证没有房产证,经过公证可以转让土地使用证,能不能购买该
咨询日期: 1215:46 PM
联系人: 网友
联系方法:
回复: 专家答:这个房子原则上是没法买的,从合同法规定不动产交易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登记,房产证权属没有经过登记肯定是所有权认不是你,没有办法进行过户手续。购房人一定要树立一个观念,实际上很多相应的法律法规,从以往历史来讲,很多房屋在计划经济条件下比如使用权或者原来单位即便购买了,没有土地这一块儿,包括公房再上市,经济适用房再上市,在住房制度的改革过程中,将来会看到市面流通的房子一定是房地一体的,有土地没有房子或者有房子没有土地这个房产的产权是不干净的,所以购房人一定要树立一个房地一体的概念,房屋和土地的相应权属关系应该是契合的,否则在交易、出售、转让、出租、抵押上都会发生法律问题。
以上资料来源
没有产权证的房子能买吗?
  没有产权证的房子能不能买呢?记者采访了房地产方面的法律专家--专家是这样回答的:严格说,根据我国房地产相关法律法规,没有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产是不得转让的。房屋所有权证未办,不可能完成转让。
  但是,就合法取得的房产权益以及即将取得的房屋所有权的处分进行约定,并约定按国家规定在房屋所有权证办下来后进行过户登记,这样的合同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可以签合同付定金,但是一定要注意以下几点:
  1、确定卖方主体资格:必须与该房产权益的合法拥有者(包括共有权人)签订合同。
  2、确权:审查能证明卖方合法拥有该房产权益的相关证件(材料),如卖方(含共有权人)身份证件、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等。上述材料应当留复印件。
  3、除常规事项外,合同中还应注明以下几点:a、房屋所有权证正在办理当中,合同是对卖方合法拥有的该房产权益的一种处分,等房屋所有权证办理下来后即登记过户,完成交易。、卖方办理好房屋所有权证及做过户登记的期限。c、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相关税费、公共维修基金、有线电视、暖、气等配套设施的初装费的承担。d、物业交割的时间。e、违约责任应适当加大。
  4、建议对合同进行公证。
  如果您想买目前还没有产权证的房产,最好按专家的提示去进行交易,以免日后产生麻烦。来源: 聚焦房地产
17:01 编辑: 周永新
以上资料来源
还要结合你是否是该村集体农业户口成员。如不是该村集体成员宅基地买卖行为违法。依法只能获得地上房屋的补偿。如有帮助请好评
1、落户的前提是有属于自己的独立的住房,而没有房产证的通常属于小产权房,可以居住但无法向所在地派出所申报户口。
2、没有房产证无法落户,什么时候拿到了房产证,什...
拿土地证、到规划部门报建,完工后拿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到房产管理部门办证就可以啦!
你要先确定你的无产证是什么情况.是根本没有还是暂时没有.
如果暂时没有,你可以和卖方签一个"无产证声明"然后到公证处做"声明公证.
然后在做一个委托公证.就是让...
勿房产证,按照物权法,不属于合法财产(但,里面有权益),故,不能抵押。 否则,一般情况下抵押无效。
答: 继承权是一种依附人身关系的权利,它与个人的人身不可分离,例如根据《继承法》关于“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的规定,只有具备父母子女关系才有继承遗产的权利。...
答: 200元/小时,
答: 法律是什么?虽然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都用到法律一词,但是它的用法如此之多,使这个问题没有简单的答案。
法律的定义取决于我们如何看它的目的和功能。
在社会中法律的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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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房产无房产证国家有权利收吗?
私人房产无房产证国家有权利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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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房产不能证明属于私人的,也同时可收回土地上不能证明属于私人的房产了有权,国家可收回土地。而全国的土地都是属于国家的。无房产证
房天下知识为您分享了一条干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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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信息举报邮箱:房产证没用了吗?十大问题读懂不动产登记
  搜房网讯 3月1日,备受关注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将正式开始实施。全国将分批启用新版不动产权证书,同时,每一套房、每一块地、每一片草地、树林以及海洋的权利归属都将登记在册。不动产登记到底包括哪些内容?它的出台只是为了反腐吗?和普通人关系大吗?搜房网将通过解答最受关注的十大问题让你了解到底什么是“不动产登记”。
  1、什么是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不动产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薄的行为。  改革前多头管理分散登记,登记部门包括、、、、渔业部门及海洋部门等。3月1日后,将打破部门和地区分割,包括集体、房屋建筑所有权等在内的十类不动产将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统一登记。
  不动产统一登记后,国家、省、市、县四级登记信息实时共享。为全国统一的不动产交易市场的形成,构建明晰的产权基础。
  2、不动产登记包括哪些内容?
  纳入登记的不动产权利包括:集体土地所有权;
  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森林、林木所有权;
  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
  宅基地使用权;
  海域使用权;
  地役权;
  抵押权;
  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统一不动产登记簿证包括:《不动产登记簿》《不动产权证书》及《不动产登记证明》。
  《不动产登记簿》
  是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核心依据,由登记机构持有。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规定,《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不动产的坐落、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用途等自然状况;不动产权利的主体、类型、内容、来源、期限、权利变化等权属状况;以及涉及不动产权利限制、提示的事项等。
  《不动产权证书》是权利人不动产权的权证,由权利人持有。
  有单一版和集成版两个版本,证书中记载登记簿的主要信息。
  目前主要采用单一版证书。单一版证书记载一个不动产单元上的不动产权利。
  集成版证书记载同一权利人在同一登记辖区内享有的多个不动产单元上的不动产权利。
  《不动产登记证明》是他项权证,用于证明不动产抵押权、地役权或者预告登记、异议登记等事项。
  《不动产登记证明》由登记机构持有。
  3、不动产登记和我有什么关系?
  保护个人产权:房产、土地或林地等不动产都能得到保护;不动产统一登记是一系列重大改革的基础,将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例如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农地入市”等。
  手续更加简化:转卖房屋时不用土地房屋多个部门来回跑。
  房产交易更安全:可以对不动产产权归属进行查询,避免一房多卖这类产权交叉或冲突。
  4、我怎么进行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步骤:
  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具体流程包括4个步骤,即权利人申请、登记机构受理、登记和颁证,单元不动产登记需要30个工作日完成。
  需要准备六大材料:
  首先需要填写登记申请书;
  携带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以及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5、房产证和不动产证有什么区别?一定要换吗?
  “不动产证”比“房产证”产权内容更详细:
  日期和价格明确记载:  “不动产证”对使用年限进行了明确规定“起和止日期”和房屋取得价格,有效保护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财产权,让交易透明化、明确化和增加安全性。“房产证”对房屋使用年限和房屋价格采取了规避态度。未来政府的税基将逐渐从交易环节过渡到持有环节,财产税的二次分配将更加明显,将很快全面落地。
  70年后自动续期:  不动产登记是和《物权法》一体的,《物权法》明确了土地使用权自动续期。
  将来的“房本”上,也可以包括土地的使用权信息。  比如房屋建筑面积多少,土地使用权分摊面积多少;甚至除了房屋建筑面积图幅,还会附加上土地使用面积图幅。但土地确权公摊部分计算困难还在商讨中,比如小区内幼儿园等公建面积就难以处理。
  过去有关机构发放的各类产权证,坚持“不变不换”的原则。
  只要不动产权没有变更和交易,就不换新的《不动产权证书》。旧证可以长期使用,旧证和新证并行不悖。但是不进行不动产登记,房子将无法买卖。
  房产证的具体淘汰流程:
  居民持有统一的簿册证→持有纳税人识别号(很可能就是居民的个人身份证号码)→换发不动产权利登记证→全民不动产联网。
  6、不动产登记后可以随便查贪官吗?
  不行。
  只有权利人、利害关系人、有关国家机关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  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的单位、个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说明查询目的,未经权利人同意,不得泄露查询获得的不动产登记资料。
  权利人指的是权的所有人。  房子是自己的话,就可以申请查询自己名下的房产情况。若房子抵押给银行,那么银行作为抵押权人,凭借抵押登记也有权去查询登记资料。
  利害关系人是指和不动产所有者有直接关系者,比如夫妻等。  此外,在一些债务纠纷中,债权人可以凭借人民法院的补充证据材料通知书,自行或委托律师事务所查询债务人(欠债者)名下的已确权房产情况。
  当然不动产登记立法不排除有反腐的作用和功能。
  7、武汉什么时候开始实行不动产登记?
  第一批实行不动产登记的15个城市:哈尔滨、长春、、大连、西安、济南、青岛、武汉、成都、南京、杭州、宁波、厦门、广州和深圳15个城市。  也就是说这些城市居民的“房产证”将陆续换发成“不动产证”。
  但是业内人士透露,武汉目前只是得到不动产登记条例出台的消息,并未接到国家正式发文。具体要等国家明确政策出台后武汉才会跟进,真正执行估计是在今年下半年或者明年。
  8、小产权房能转正吗?
  不能。
  不动产登记是依法保护不动产所有人权利的法律行动,不可能登记任何不合法的东西。现行法律法规明确,世界普遍实施土地用管制,所以“小产权房”不可能予以登记。
  9、不动产登记后会马上开征房产税吗?
  不会。
  房地产税的征收取决于立法的推进。尽管不动产统一登记是不动产税收的技术基础,但税收问题只能根据税法有关要求,依税收法定原则,由国家依法决定。不动产登记局局长王广华强调,“没有不动产统一登记,房产税照样可以运转”,不动产登记与房产税之间并没有直接因果关系。
  另一方面,房地产税是地方税。换句话说,要收房地产税,全国不联网也可以收;即使全国联网了,武汉的房子,房产税仍然交在武汉,不管你在北京有没有房子,或者有多少房子。而北京的房地产税,则在北京缴纳,和你在其他地方的房子没关系。
  如果开征房产税,以下三大情况被征税的可能性较大:
  到非常住城市,尤其是购置两套房以上的;
  拥有高档住房和豪宅的;
  是家庭总住房面积过高,尤其是超过了人均60平方米的。且新房和存量房都有被征税的可能。
  10、不动产登记会引发下跌吗?
  房价的涨跌主要还是取决于政策和供需关系,宏观经济以及人们对未来的预期。目前市场比较平稳,只要政策不对既有房产进行征税,市场就不会出现大量抛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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