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首席技师师津贴要纳税吗?

东营开评2014年度首席技师 每月可获1000元政府津贴
关键词:东营 首席技师 政府津贴
[提要]记者从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2014年度东营市首席技师选拔工作目前正在进行之中,首席技师是技能人才的最高荣誉,由市政府命名表彰。获评首席技师者,每月可享受1000元政府津贴。
  东营9月29日讯(东营台 赵新生 通讯员 李秀 李晓文)记者从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2014年度东营市首席技师选拔工作目前正在进行之中,首席技师是技能人才的最高荣誉,由市政府命名表彰。  今年4月,新修订《东营市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办法》进一步提高首席技师在管理期间享受的待遇,由每月享受政府津贴800元提高到1000元。按照《东营市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办法》规定,2014年在全市选拔市首席技师10名。具有技师以上职业资格,在一线岗位上直接从事技术工作,原则上应具备县区或企业首席技师资格,近5年工作业绩突出且荣获中华技能大奖或市级以上有突出贡献技师、技术能手称号或获得省级一类技能竞赛前6名、省级二类技能竞赛前3名、市级一类技能竞赛第1名,或在技术革新、传技带徒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企业职工均可申报。符合条件的人员需提报单位推荐报告、《东营市首席技师申报表》、《东营市首席技师申报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事迹材料、职业资格证书、技术成果或论文、获奖证书等材料。(相关表格可登录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有关材料受理时间截止10月20日。  据了解,2013年度东营市评选&首席技师&10名。  想爆料?请登录《阳光连线》()、拨打新闻热线,或登录齐鲁网官方微博()提供新闻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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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如因作品版权和其它问题可联系本网,本网确认后将在24小时内移除相关争议内容。德州22人获评首席技师 每年享受政府津贴5000元
来源:德州晚报
关键词:德州 首席技师 首席技师选拔 技能人才
[提要]近日,德州市第五批“首席技师”评审会评选落幕,根据11名评委投票结果,全市在一线岗位上从事技能操作和服务工作技术的22名“能人”顺利通过筛选和公示。
  原标题:22人获评首席技师  近日,德州市第五批&首席技师&评审会评选落幕,根据11名评委投票结果,全市在一线岗位上从事技能操作和服务工作技术的22名&能人&顺利通过筛选和公示。  近年来,德州高度重视技能人才工作,从2005年起在全市率先建立首席技师评选表彰制度,每两年组织开展一次市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工作,截至目前,95名同志被评为市首席技师。今年所评选的是第五批德州市首席技师,其中22人从112名初选人选中脱颖而出。  德州市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办法规定,德州市各级各类所有制经济、社会组织中,具有技师以上职业资格,在一线岗位直接从事技能工作的人员和符合条件的自由职业者均在选拔范围之内,被选拔人员应为所在单位和社会做出了重大贡献,在同行业中享有很高的声誉。  市首席技师管理年限为4年,除获得由德州市政府颁发的荣誉证书外,每人每年将享受市政府首席技师津贴5000元,名单将被纳入市高层次人才管理中。(记者 王怀贵 通讯员 陈登国 牟永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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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首席技师评选管理办法》日前出台。首席技师由市政府聘任,聘期3年。
首席技师评选将面向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中在生产服务一线岗位从事技术技能工作的人员或符合条件的自由职业者进行,每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30名。获评为首席技师人员,聘期内每人每年享受5000元岗位津贴,同时在学习交流、带薪休养、申报科研项目、优秀人才评选等方面获得优先支持。
首席技师是指工作在生产服务一线,具有良好职业道德、高超技能水平、丰富实践经验,以及贡献特别突出,在本行业、领域中影响带动作用大、得到广泛认可的优秀高技能人才。
据悉,这是南宁市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重大举措。
(记者 蓝彬彬 通讯员 农健)关于做好2015年度人才津贴及奖励申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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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度人才津贴及奖励申报的通知
作者:开化县教育局&& 录入:khezylj&&点击数:2339&& 时间: 13:23:53
各县属学校、乡镇中心学校:&&& 根据《开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申报2015年度人才津贴及奖励的通知》(开人社[号)文件要求,现就各相关学校做好2015年度人才津贴及奖励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日及以后引进并与学校签订5年聘用合同或已引进并继续与学校签订5年聘用合同的,年龄在35岁及以下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211、985全日制本科毕业的及45岁及以下新引进的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在职教师。(具体申报对象可详见县委[2012]39号文件第(五)条规定)二、申报项目与金额&&& 人才津贴:(1)985、211院校硕士研究生6000元/年,按月计算;&&& (2)其它院校硕士研究生和985、211院校本科生3000元/年,按月计算;&&& 购房补贴和安家补助:需在开化购房,待服务期5年满后,凭购房合同一次性申报。三、申报程序及材料&&& 1.年度考核。各用人单位对本单位申报对象的2015年工作进行考核,包括政治表现、岗位业绩和主要贡献,并填写考核表(附件2),考核不合格或有违纪违法行为的不予申报。&&& 2.提出申请。申报人需填写《开化县人才津贴及奖励申请表》(附件1)、《开化县引进人才年度考核表》(附件2)&&& 3.申报材料上报&&& ①开化县人才津贴及奖励申请表(附件1,由申报个人填写),开化县人才津贴及奖励申请汇总表(附件3,由学校填写);&&& ②开化县引进人才年度考核表(附件2,由学校校对申报对象2015年的工作进行考核,包括政治表现、岗位业绩和主要贡献等,每人一份);&&& ③申报对象2015年个人年度总结(不超过1000字,个人撰写)&&& ④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聘用合同、荣誉证书、聘任文件及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复印件一套(申报对象提供)。四、相关要求&&& 1.各校要将符合条件的对象全部上报上来,确保不遗漏;&&& 2.各项申报材料要真实可信,不得弄虚作假;&&& 3.要及时报送,各相关学校必须在12月28日前将申报所需的纸质材料及附件1、附件3的电子稿一并上报教育局组织人事科,联系人:汪伟俊。&&& 4.如有政策疑问,可以咨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洪波,联系电话695360(政府网)、6015799(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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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开化县委文件
县委〔2012〕39号
&&中共开化县委& 开化县人民政府
关于实施“百千万”工程加快人才强县建设的若干意见(试行)
各乡镇党委、政府,工业园区,县级机关各部门:&&& 人才是科学发展的第一资源,是兴国之本、富民之基、发展之源。实现县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县委十三届二次全会提出的目标任务,关键在人才。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切实加快四省边际人才强市建设的意见》(衢委发[2012]25号),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加快人才强县建设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全面树立和落实科学人才观,紧紧围绕“绿色发展、生态富民、科学跨越”总要求,以完善人才政策为突破口,以实施“百千万”工程为抓手,大力开发本土人才、引进高端人才、创建聚才平台、优化人才环境,为加快建设山区科学发展试验区和钱江源旅游度假区,打造“国家东部公园”提供坚实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工作目标。通过五年左右的努力,人才总量明显增长,人才素质明显提升,人才结构明显优化,人才环境明显改善。到2016年,培养造就百名优秀拔尖人才(拔尖人才、省“151人才”、市“115”第二层次以上人才、“千人计划”入选者、市级以上名师、名医、首席技师等)、千名高层次人才(高级职称、博士、硕士、高级技师、技师等)、万名实用技能人才(初级及以上实用技能型人才)(简称“百千万”人才工程)。人才资源总量(按统计部门口径测算)达到4.3万人,年均增长7.8%,人才资源占人力资源的比例达到20%以上;高级职称人才占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重分别达到8%和13%;引才引智取得新成效,其中入选国家或省“千人计划”实现新突破。二、着力引进高层次紧缺型人才,提升区域人才竞争力&&& (三)引进海内外领军型创业人才。(1)吸引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掌握核心技术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带项目、带技术、带资金、带团队来开化投资创办科技型、文化创意类企业,根据类别经认定评审后给予每个项目30―300万元的创业奖励;给予提供不少于10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创业场所和10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住房一套,三年内免费使用;实施产业化生产后,年地方税收首次超过100万元人民币的,给予其领军型人才或团队100万元人民币的一次性奖励。(2)对入选国家或省“千人计划”的创业创新人才,分别给予每人20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配套奖励,自次年起经考核合格的,每年发放6万元、4万元人才津贴。(3)省外的国家或省“千人计划”入选者来开化创办企业或与用人单位签订五年及以上服务合同的,分别给予每人80万元、4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并享受相应层次“千人计划”的人才津贴。(4)鼓励引进国外智力项目,经市外国专家局确认,给予每个项目一次性5万元资助。&&& (四)引进各领域高水平创新人才。围绕我县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的做大做强,以及民生事业发展的需要,广泛引进国内外高水平创新人才来开化服务。引进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五年及以上服务合同的下列对象,分别给予:(1)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不超过300万元的购房补贴,一次性安家补助100万元,每年发放12万元人才津贴;(2)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级重点学科首席科学家、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等其他国家级专家不超过200万元的购房补贴,一次性安家补助60万元,每年发放6万元人才津贴;(3)省特级专家、钱江学者特聘教授等省级专家不超过150万元的购房补贴,一次性安家补助45万元,每年发放4万元人才津贴;(4)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省级名校长名师、名医专家、文化名家等一次性安家补助30万元,每年发放3万元人才津贴。&&& (五)引进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鼓励企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的高层次人才。满编的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可以采取“先进后出”方式解决编制问题。对与用人单位签订五年及以上服务合同的下列对象,分别给予:(1)55岁及以下的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或45岁及以下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一次性安家补助20万元,经考核每年分别发放2万元、1.5万元人才津贴;(2)55岁及以下的紧缺急需高级技师、45岁及以下的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和35岁及以下的“211”、“985”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一次性安家补助5万元,五年内经考核每年分别发放6000元人才津贴;(3)35岁及以下的硕士研究生、“211”、“985”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事业单位紧缺急需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和紧缺专业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生,以及经认定具有特殊技能专门人才一次性安家补助3万元,五年内经考核每年分别发放3000元人才津贴。畅通引才绿色通道,事业单位引进上述人才,可以简化引进程序,经面试、考核后直接录用。&&& 以上(四)、(五)条中涉及的购房补贴、安家补助实行专户管理。购房补贴在引进人才服务满五年后,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考核认定,凭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及房产证等,按限额内实际购房款一次发放;安家补助在服务期满五年后一次性发放;夫妻双方同为引进人才的,按一方全额、一方半额计算;已享受购房补贴、安家补助的不再享受人才安居工程其他有关政策。&&& (六)鼓励柔性引才引智。坚持“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引才理念,鼓励企事业单位柔性引进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高级技师等)来我县开展技术攻关、产品创新、项目开发等。引进人才可以是退休人员,也可以是在职在岗人员。(1)引进县外高层次的退休人才到开化工作和居住,并签订一年以上服务合同,给予用人单位所付年薪(报酬)10%(最高补助2万元,同一单位最高补助5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引进的人才在用人单位服务五年以上并在开化购房安家的,按相应层次给予一次性安家补助;(2)引进县外高层次人才来开化兼职,签订一年以上服务合同,每月有固定服务时间的,给予用人单位所付年薪(报酬)10%(最高补助2万元,同一单位最高补助5万元)的一次性补助;(3)聘请县外高层次人才以担任咨询、顾问等形式,签订一年以上服务合同,给予聘请单位所付年报酬10%(最高补助2万元,同一单位最高补助5万元)的一次性补助;(4)聘请文学、艺术、摄影、书画、新闻、体育等县外高层次创新创意人才或在根雕艺术、旅游开发、茶叶深加工等方面具有特殊技能的专门人才来开化创作、传授技艺或开发项目,给予聘请单位所付报酬20%(最高补助2万元,同一单位最高补助5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在县内设立工作室等创意机构并正常运行一年以上的,经认定给予不超过1万元的补助;(5)聘请县外高层次人才来开化技术解难、授课讲学等短期服务的,给予聘请单位所付报酬20%的补助,同一单位一年内累计最高补助5000元;(6)县外高层次人才在开化服务十年以上并作出突出贡献的,由县委、县政府授予“钱江源特聘专家”称号,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7)建立完善柔性引才平台,健全博士院士专家库、企业技术需求库、科技成果库,有针对性地组织院士、博士专家开化行等活动,促进柔性引才机制常态化、规范化。&&& (七)引导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工作。普通高校本科以上毕业生和开化生源普通高校大专学历毕业生,以及开化生源职校毕业生到县内工业企业工作,签订劳动合同三年以上的,三年内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县财政全额补助,并享受12个月生活补助费,补助费标准为:本科以上毕业生每人每月500元,大专学历毕业生每人每月400元,职校毕业生每人每月300元(具体按开政发[2009]51号文件执行)。三、加强人才培养,造就大批高素质人才&&& (八)培养一批堪当重任的党政人才。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大力选拔使用政治坚定、实绩突出、作风过硬、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扎实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健全完善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注重从基层和生产一线培养选拔干部。选派优秀中青年干部挂职锻炼或学习培训。鼓励和支持中青年干部在职学习深造,参加学历教育取得更高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的,由所在单位按80%的比例报销学费。&&& (九)培养一批专业学术学科带头人。围绕学术学科建设,大力培养创新人才。对以下所列项,分别给予:(1)入选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的,每人一次性400万元奖励,每年发放12万元人才津贴;(2)入选国家人才培养工程(指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青年拔尖人才或相同档次的其他人才培养工程)或获得国家重要人才奖项(指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级重点学科首席科学家、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或相同档次的其他奖项)的,每人一次性100万元奖励,每年发放6万元人才津贴;(3)获得省级重要人才奖项(指省特级专家、钱江学者特聘教授或相同档次的其他奖项)的,每人一次性50万元奖励,每年发放4万元人才津贴;(4)获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务院特殊津贴的,每人一次性10万元奖励,每年发放3万元人才津贴;(5)企事业单位在职在聘的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和博士学位的研究生,每年分别发放2万元、1.5万元人才津贴;(6)入选市“115人才工程”第一、二、三层次的培养人员,五年培养期内分别给予每人总计5万元、2.5万元、1万元的人才津贴。入选省“151人才工程”的,按相应层次给予一次性奖励;(7)设立“人才突出贡献奖”,在专业领域具有较高造诣并对开化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人才,以一事一议方式给予人才奖励。&&& (十)提升一批专业技术人才素质。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学历晋升和职称评审。(1)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聘的专业技术人员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并继续留在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五年且每年考核合格以上的,给予2万元一次性奖励;(2)工业企业在职在聘的工程技术人员取得高级职称,并继续留在原企业工作满五年且考核合格以上的,给予2万元的一次性奖励;(3)对在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实际从事技术工作满30年并取得高级职称的人员,由县委、县政府发给“荣誉证书”;(4)专业技术人员出国(境)培训每人次补助1万元。&&& (十一)评选一批“开化县拔尖人才”。每三年评选20名左右的“开化县拔尖人才”,每人奖励1万元,三年届期内经考核合格的,给予每人每年2000元考核奖。每年组织一次慰问,每届组织一次疗养。&&& (十二)培养一批教育名师。深化“名校”、“名校长”、“名师”培养工程,建立城乡教师结对帮带的长效机制,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区域共享。加大优秀教师奖励力度,对省功勋教师、省特级教师,每人每年发放3万元人才津贴;对市名校长、名师,每人每年发放2万元人才津贴;对县名师,给予一次性5000元的人才津贴。&&& (十三)培养一批名医专家。完善卫技人才医学继续教育制度,加强医疗学科和名医(专家)队伍建设。对省名中医、省重点学科带头人,每人每年发放3万元人才津贴;对市名医、名中医、专家,每人每年发放2万元人才津贴;对县名医、名中医、专家,给予一次性5000元的人才津贴。&&& (十四)培养一批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深入实施“企业家素质提升工程”,企业主要经营管理者攻读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并取得学历学位的,给予每人10万元补助。企业高层经营管理者参加工商管理高级研修班(MBA),凭结业证书,按50%给予学费补助。企业主要经营管理者参加统一组织的境外培训班所需培训费给予全额补助。&&& (十五)培养一批高技能人才。加大企业紧缺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的投入力度,经职业技能资格培训、鉴定后,取得高级技师、技师的,经考核分别给予每人每年6000元、4000元的人才津贴;取得紧缺行业高级工的,给予每人一次性1000元的人才津贴。引导企业制定完善职工技能培训制度,鼓励企业参与技能竞赛、岗位练兵和技术创新。对企业高技能人才获省级及以上技能奖项的,给予一次性1:1配套奖励。每三年评选10名“开化县首席技师”,给予一次性5000元奖励。建立乡土人才专项职业能力评价制度,加强对名茶制作、清水鱼养殖、食用菌种植、保姆、根雕等乡土人才培养和开发,对获得高级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给予每人一次性1000元奖励,并优先享受项目申报、学习培训等优惠政策。每三年评选10名“首席乡土专家”,给予每人一次性5000元奖励。&&& (十六)培养一批文化旅游人才。大力培养特色文化人才,鼓励文化人才多出精品,对获得国家、省、市级相关奖项的优秀文化作品及个人给予奖励;重视发现和培养扎根基层的乡土文化能人、民间文化传承人。大力培养旅游规划管理、营销策划和服务人才,对开化旅游业发展有重大贡献的单位或个人给予奖励;鼓励机关事业单位、大学生村官等在职人员从事兼职导游工作(具体奖励办法按照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有关政策执行)。&&& (十七)培养一批农村实用人才。实施“农村实用人才素质提升”工程,结合万名农民素质工程,每年培训1600名以上创业型、经营型、技能服务型的农村实用人才。农村实用人才获得高级农民技术职称的,给予一次性2000奖励。每三年评选20名县“优秀农村实用人才”,给予每人一次性5000元奖励。&&& (十八)培养一批社会工作人才。实施“社会工作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以社区工作者、志愿者及其他民间服务性团体人员为主体,分期分批开展社会工作者专业知识培训、从业资格论证和职称评价工作,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能力。建立社区专职工作者薪酬增长机制,社区专职工作者年收入不低于我县上一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含规模以上私营企业)。鼓励社会工作者参加职称考试,对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资格的,分别给予每人一次性2000元、5000元的奖励。&&& (十九)定向培养一批紧缺专业人才。在卫生、教育、农林水、文化、旅游等重点领域和重点企业,实施紧缺专业人才定向培养,并根据需要,有计划地扩大定向培养的数量、专业领域。四、着力搭建人才平台,推动区域创新体系建设&&& (二十)创建院士专家工作站。企事业单位引进“两院”院士建立“院士专家工作站”并保持正常运行、经认定为市级以上院士专家工作站的,第一年由市财政一次性资助20万元,第二年、第三年经考核合格的,由县财政分别给予20万的的科研经费资助。&&& (二十一)建设重点创新团队。在各行业各领域技术水平突出、研发优势明显、创新成果显著的创新团队中,每年推荐评选一批县级重点创新团队,三年内每年经考核合格分别给予3―10万元科研经费资助。对入选市级以上重点创新团队的,三年内给予40万元的科研经费资助,其中第一年由市财政资助10万元。&&& (二十二)建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对企事业单位建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并引进博士后开展科研工作的,在市财政给予一次性资助10万元的基础上,对进站工作的博士后,按在站工作时间,再给予每人每年5万元的奖励。博士后出站继续留在开化工作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五年以上服务合同的,按本意见第(五)条规定给予安家补助和人才津贴。&&& (二十三)创建专家工作站。鼓励企事业单位结合学术学科建设需要建立专家工作站,引进县外高水平专家进站服务,提供技术支持,带动人才培养。对县级专家工作站,三年内每年经考核合格分别给予5万元的科研经费资助。对市级专家工作站,三年内给予30万元的科研经费资助,其中第一年由市财政资助10万元。五、健全人才体制机制,激发人才活力&&&&&(二十四)健全人才收入绩效化机制。创新分配制度和激励机制,用人才创造的价值留住人才,实现一流人才、一流报酬。全面建立人才津贴制度和绩效挂钩的考核评估制度,激励人才创造一流业绩。建立灵活的工资制度,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可以实行岗位工资制、年薪制等多种形式的分配机制,专业技术人才获得的各类人才奖励、人才津贴不计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额。鼓励企业建立以技术入股、期股期权、福利补贴为主要内容的“宽带薪酬”制度。科技人才带技术、带项目到我县实施成果转化并产生直接经济效益的,经认定其当年工资收入及政府奖励产生的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全额予以奖励。&&& (二十五)健全人才配置市场化机制。完善人才市场体系,加强县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每年举办两次以上人才资源交流活动,积极组团参加国内外人才智力对接活动。发挥企事业单位在人才配置市场中的主体作用,对引进急需紧缺的海内外教授级专家或留学归国博士研究生并签订五年及以上服务合同的,授予“引才贡献奖”,给予用人单位一次性5万元奖励,引进人选入选省“千人计划”或国家“千人计划”的,县财政再分别给予用人单位一次性10万元、20万元奖励。加强与国内外知名人才中介机构的合作,对帮助引进优秀人才的单位或个人授予“钱江源人才金桥奖”,县财政给予一定奖励。&&&&&(二十六) 健全人才投入多元化机制。完善以政府为引导、用人单位为主体、社会为补充的多元化人才投入机制。县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本政策中各类人才的奖励资助。用人单位每年要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人才培养、吸引和激励。企事业单位要按工资总额2.5%足额列支职工教育经费,60%以上应当用于一线职工的学习培训。鼓励社会资本和外资投入人才资源开发,依法享受其相应权益。六、强化人才工作保障,优化人才发展环境&&&&&(二十七)落实党管人才原则。各部门、单位要树立强烈的人才意识,进一步完善党管人才工作格局。县委常委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两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人才工作,定期召开全县人才工作大会。各级党委(党组)要把科学人才观纳入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进一步确立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加大人才开发投入,确保财政人才开发投入达到一般预算支出的规定比例并逐年增加。配齐配强人才办工作力量,加强人才工作督查指导。完善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人才工作列入县委、县政府对各乡镇和县级有关部门的年度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依据。&&&&&(二十八)落实人才政治待遇。切实提高人才的政治地位,重点推荐各类优秀人才入选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选拔具有行政管理能力的优秀创新型人才担任部门或乡镇领导职务,特聘一批创新型人才作为政府顾问,提高政府部门服务重点工程、重点项目能力和专业化管理水平。&&& (二十九)建立人才关爱制度。坚持把服务人才放在突出位置,建立党委、政府和部门领导联系高层次人才制度。实施人才安居工程,多层次多途径解决人才的住房问题。关心人才生活,帮助引进人才解决好家属安置、子女就学等实际困难。建立人才健康档案和体检、疗养制度,对特别优秀的人才给予二级医疗待遇。强化人文关怀,组织区域内人才参加各类文化体育等交流活动。&&& (三十)深化人才工作宣传。大力宣传普及科学人才观,牢固树立“人才是科学发展第一资源”的意识。各部门、单位必须加强人才工作宣传,积极借助各类新闻媒体,广泛宣传优秀人才先进典型和人才工作特色做法及成效。大力宣传推介开化的人才发展环境,加强与开化籍同乡会、异地商会的联系联谊,推动以才引才。开展“招才引智先进单位和个人”的评选宣传活动,在全社会弘扬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精神,营造尊才爱才、用才留才的良好氛围。七、附则&&& (三十一)各职能部门要根据本意见制定相应实施细则。&&& (三十二)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意见所列人才津贴有重复、交叉的,除市“115人才”津贴、拔尖人才奖励以外,其他按照“从优、从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三十三)本意见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商有关部门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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