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工工交通事故理赔与用人单位关糸即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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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团队近日推出与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家合作的诉讼保全责任保险,费率低、速度快、过程有保障,详情可联系刘艳律师: &&&&郑书宏律师系四川君合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创始核心合伙人、四川省优秀律师、法学客座教授。现任成都市锦江区人大代表、成都市锦江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成都市锦江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委员、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四川调解中心调解员。郑书宏律师还担任了成都市房管局总法律顾问、成都市律师协会理事、四川省房地产业协会常务理事、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消费咨询专家、四川省律师协会保险事务专业委员会委员、四川省律师协会维权委员会委员、成都市律师协会年度考核委员会副主任、成都市律师协会公司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成都市律协实习考核委员会副主任、四川省商务青年企业家联合会理事会法律顾问。被评选为世界著名评级机构钱伯斯杂志推荐2015亚太地区顶尖律师,四川省高院2014年六起商事审判典型案例中,唯一公司法专业案例两案经办人,入选2013年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时代先锋人物,受聘成都理工大学法学客座教授,参与修改《机动车保险条例》,参与最高人民法院起草的《保险法》司法解释,参与国家法律出版社的《保险实务案例丛书》编写,主编《机动车交通事故和保险理赔案例精选》一书,先后多次入选中国民主法治出版社《中国优秀律师实务》、人民法院出版社《中国律师年鉴》、法律出版社《2008中国涉外律师》等优秀律师名录。同时,郑书宏律师还特别热心公益,多次参与抗震救灾,其事迹被荷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刊登于《抗震救灾纪念册》,2011年,集结社会贤达人士发起成立“众善缘”爱心基金会并任会长,每年都会支助不少贫困儿童。以郑书宏律师名义在成都理工大学设立奖学金,以奖励品学兼优的法学院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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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用人单位责任分析
四川君合律师事务所 郑书宏律师团 周婷婷律师
一、案件基本事实
某公司保安朱某在工作过程中因交通事故不幸受伤,现该伤者已出院在家休养中,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已出具,车方承担全责。伤者已发生费用共计约60000元,其中公司垫付约45000元,车方支付15000元。经公司前期与车方沟通,车方表示再无支付能力并拒绝支付。现某公司向律师咨询本次事故涉及的相关赔偿事宜,律师经仔细分析本案案情,出具了法律意见。
二、律师的法律意见
对于本次事故中涉及的相关赔偿事宜,根据某公司提供的相关信息,律师做出如下分析:
1、本次事故既属于某公司与伤者之间的工伤法律关系,又属于车方与伤者的侵权法律关系。
本次事故中,某公司保安朱某受伤时是发生在工作过程中,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本次事故可以被认定为工伤,故某公司与伤者之间成立工伤法律关系。
同时,本次事故属于道路交通事故,且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车方(肇事方)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三十五、三十六条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本次事故中车方与伤者成立侵权法律关系。
因此,在本次事故中,某公司作为伤者的用人单位,仅与伤者存在工伤法律关系,仅在工伤赔偿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在车方与伤者的侵权法律关系中,某公司可以协助伤者与车方进行谈判协商,以保障伤者的权益。
2、工伤与侵权竞合时,工伤保险赔偿实行差额赔偿。
《四川省关于贯彻&工伤保险条例&的实施意见》第十条规定“职工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或者履行工作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过程中遭受意外伤害,按《条例》规定认定为工伤和视同工伤的,如第三方责任赔偿的相关待遇已经达到工伤保险相关待遇标准的,用人单位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关待遇;如第三方责任赔偿低于工伤保险相关待遇,或因其他原因使工伤职工未获得赔偿的,用人单位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按照规定补足工伤保险相关待遇”。
根据以上规定,结合本次事故的实际情况,在工伤保险赔偿与民事侵权赔偿同时存在时,应先由侵权第三方在其责任范围内进行民事赔偿,侵权第三方已赔偿的部分应在用人单位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的赔偿款中予以扣除。在本次事故中,伤者获得的总赔款金额(依工伤保险条例核定)不变,若肇事方赔付较多,则工伤部分赔付相应减少,即工伤保险赔偿实行差额赔偿。
3、伤者涉及的赔偿项目及费用承担
根据某公司提供的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本次事故中,伤者受伤可能引起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含后续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1)在侵权法律关系中,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若伤者有被抚养人的,残疾赔偿金还应包括被抚养人生活费等;(2)在工伤法律关系中,应赔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若劳动合同终止的,还应赔偿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及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在侵权法律关系中,伤者的全部损失由车方全部承担。
在工伤法律关系中,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伤者的以下损失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包括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医疗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伤者的其他损失由贵司(即用人单位)承担,如误工费、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相关损失的具体金额应根据伤者实际发生的费用及伤者的伤情程度或伤残等级情况决定。
4、事故车辆系车方所有,由车方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根据某公司提供的情况,在本次事故中,肇事车辆为新购买的车辆,未办理过户手续,车辆在交付过程中发生了交通事故,造成贵司员工受伤。
在本次事故发生时,车主已实际交付事故车辆的购车款,同时某公司已向车主出具有效发票,并已将事故车辆实际交付给车主,虽然过户手续还未完成,但车辆的所有权已实际发生转移。
此外,本次事故发生时,某公司无任何场地或其他方面的过失或过错,不应对本次事故的后果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同时,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及本次事故的相关情况,事故车辆由车主自己驾驶,车主在事故发生时持有有效的驾驶证,但车主在驾驶过程中未尽到安全驾驶义务,造成某公司员工受伤,因此车主应对伤者的各项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综上,本次事故车辆所有人实际应为车主,本次事故系车主未尽安全驾驶义务导致,故车主应对本次事故承担全部责任,对伤者的全部损失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三、律师建议
1、建议某公司就以下问题再次与社保局确认:
A、工伤赔付与交通事故赔偿的关系,是扣除交通事故法定赔偿金额还是交通事故协商赔偿金额也可以扣除?
B、工伤赔付是否为全额赔付,若非全额赔付,则不赔付部分的比例为多少?
2、建议某公司协助伤者到四川大学华西法医鉴定中心或四川求实司法鉴定所就伤者因本次交通事故造成的伤残等级程度申请鉴定,待鉴定结果出具后核算总赔偿金额(交通事故赔偿金额)。
3、在确定侵权赔偿总金额后,建议某公司协助伤者与车主进行协商谈判,尽量为伤者争取更多赔偿。在车主拒不履行赔付义务时,可协助员工向人民法院起诉,以使交通事故赔偿金额得到尽快确定,工伤保险赔偿款才能尽快到位。
4、建议某公司启动工伤认定及工伤保险索赔程序,以更迅速的处理本次事故,同时为某公司协助伤者与车主谈判提供更多信息,以使本次事故得到妥善解决。
&&& 四、某公司法律责任
本次事故所涉法律关系为工伤法律关系及侵权法律关系竞合,在工伤关系中,某公司作为用工单位,且为员工购买了工伤保险,某公司有义务主动协助员工处理工伤赔付事宜。但相关赔付义务已转移至社保局,公司仅在员工伤后劳动合同期满或辞职后承担一次性就业补助金,补助金标准根据员工伤残等级的不同而不同。在侵权法律关系中,某公司非为事故侵权方,首先依法不应承担侵权责任,某公司没有任何法律上义务,但为体现公司对员工的人文关怀,建议公司可以出面和员工一起与车主进行交涉,并协助解决交通事故赔偿事宜,增强员工对公司的认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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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关注律师非工作时间和地点发生车祸受伤后,被单位解除&div class="dib hot-words pr" id="J_hot" value=""&&a href="http://fenlei..cn/laodonggx/"
style="color:#15a6e7;" target="_blank"&劳动关系&/a&&/div&,可以申请那些补助?
根据相关信息,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那么就意味着,在劳动者受伤后,单位不能立即解除劳动合同,而是在劳动者不能从事原工作且不能从事其他工作的情况下才可以辞退,而辞退的前......
根据相关信息,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那么就意味着,在劳动者受伤后,单位不能立即解除劳动合同,而是在劳动者不能从事原工作且不能从事其他工作的情况下才可以辞退,而辞退的前提是提前30天通知或者直接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并且在辞退后还应该支付经济补偿。至于支付经济补偿的办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其他答案(共3个回答)
,一年工龄一个月的工资的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明确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
免责条款无效.
你好!没有什么不好的地方。现在很多用人单位也是在人才中心或者职介中心开户,将档案委托人才中心统一管理,费用由单位统一负责。如果单位存放档案的省人才中心可以接收户...
上下班途中因交通事故受到机动车伤害的是工伤
答: 劳动法40小时工作时间是一个星期的上限吗?孕妇工作时间也是这么规定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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