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号买的学生保险9月5号住院医疗保险如何报销能报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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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一下 我是8月19号入职 到9月1号辞职 还在试用期内 会不会扣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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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也没有什么统一规定,各个单位企业规定都不一样,看你所在的单位企业怎么安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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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扣,按天来发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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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8月5号,这次是9月5号来的月经,1?
上次8月5号,这次是9月5号来的月经,1...
病情描述(发病时间、主要症状、症状变化等):上次8月5号,这次是9月5号来的月经,1?想得到怎样的帮助: 上次8月5号,这次是9月5号来的月经,10号彻底干净的,现在想要个宝宝,请问我的排卵期在什么时候?。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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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长:不孕不育 子宫肌瘤 阴道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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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分析: 排卵多发生在下次月经来潮的前14天左右,如果预计下次月经来潮是10月5号,那么排卵期在9月16号左右。意见建议:保险起见应该在排卵期前3——5天备孕,也就是9月11号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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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长:儿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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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分析:女性的排卵日期一般在下次月经来潮前的14天左右是排卵日。为了保险起见,排卵日的前5天和后4天,连同排卵日在内共10天称为排卵期。意见建议:可以在来月经的第8--13天开始用排卵试纸检测排卵,如果有正常的排卵再同房,同房后垫高臀部一段时间,避免精液外流,可以提高受孕的几率。另外不过过度紧张,以免影响怀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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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分析:你好,如果你连续两个月都是5号左右来月经,那么你的排卵日是21号,排卵期是16号到25号,排卵期同房怀孕的概率比较大,如果你打算怀孕,就选择在这段时间同房,或者是排卵试纸监测一下排卵,排卵日当天同房,比较容易怀孕意见建议:如果你打算在9月份怀孕,那么现在开始就要备孕了,戒烟酒,补充叶酸,不要随意服用药物,多吃蔬菜水果,远离宠物,防止感染弓形虫,祝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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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成功!医疗保险因个人原因单位没交 需要自己补么? 日入职,6月1日正式缴纳养老保险,因为当时的身份证消磁无法办理医疗保险,所以就一直没缴纳医疗保险。9月6日新身份证下来,给单位人事办理医疗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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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因个人原因单位没交 需要自己补么? 日入职,6月1日正式缴纳养老保险,因为当时的身份证消磁无法办理医疗保险,所以就一直没缴纳医疗保险。9月6日新身份证下来,给单位人事办理医疗保险,人事说因为我的原因,所以需要我自己缴纳6.7.8月的医疗保险。是这样的吗?.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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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上个月是9月15号来的月经,然后1号到5号都跟我男朋友...
我上个月是9月15号来的月经,然后1号到...
病情描述(发病时间、主要症状、症状变化等):我上个月是9月15号来的月经,然后1号到5号都跟我男朋友做啦只有4号晚上吃啦事后避孕药,这个月都19号啦怎么还没来月经,是不是怀孕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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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分析: 您好,对于女性月经推迟的问题,引起的原因有两个可能,一是月经不调所致,二是怀孕导致了停经现象的出现,这个需要通过检查才能确定。意见建议:建议可以使用早孕试纸测验一下,确定是否怀孕引起的,再行具体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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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分析: 你好,一般情况下停经首先考虑怀孕,如果不是怀孕就是月经不调,试纸测出的结果一般也是准确的,查血HCG是最准确的。意见建议:建议你去医院检查一下,做个B超查个血HCG,基本是可以确定是不是怀孕的,如果不是怀孕,就服用益母草颗粒调理一下。
职称:医生会员
专长:内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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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分析: 紧急避孕药在只对服药前的一次性生活有避孕作用,对服药后的性生活无避孕作用。意见建议:如果你的月经周期正常的话,那1号-5号应该是你的排卵期,如果在吃过避孕药之后又同房的话,那怀孕的可能性很大,建议你做早早孕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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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长:妇产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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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分析: 你好,从你的末次月经时间推算大概排卵期是在24一3号左右,这样看1,2,3号同房怀孕的可能性很大,虽然服用事后避孕药,但1号同房已经超过了72小时内。意见建议:建议可以先观察一下,如果持续停经可以在停经后十天左右去医院做个超声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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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长:其他
&&已帮助用户:2076
问题分析:你好,根据你的性生活时间,刚好是处于排卵期左右,而且服药时间不是在72小时之内,是有可能引起怀孕的,另外避孕药对月经也有可能造成推迟。意见建议:建议你最好是去医院检查hcg,确定是否是怀孕引起的月经推迟。不要经常服用避孕药,容易造成内分泌紊乱。
职称:医生会员
专长:内科
&&已帮助用户:341
问题分析: 您好,如果您的月经周期为30天或者小于30天,那么您怀孕的可能性大的。因为女性的排卵日一般出现在下次月经来潮前14天左右,为了保险起见,我们通常将排卵日前5天和后4天统称为排卵期,也就是说您的月经周期为30天的话,那您的排卵日就是10月1号,加上前5天和后4天,您的排卵期为9月27号到10月5号,期间同房怀孕的可能性大,事后避孕药只对上一次同房有避孕效果,对前几次和最后一次是没有避孕效果的。您这种情况有怀孕的可能的。但是也可能是服用紧急避孕药导致的月经推迟。意见建议:建议您可以在同房10天以后就可以用早孕试纸来检测确定是否怀孕的,目前保持心情愉快,不要服用任何药物也最好不要同房的。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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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长:妇产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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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分析: 月经前后2-3天是安全期,这期间同房受孕几率是比较小的,其它时间同房都是有可能会怀孕的,另外紧急避孕药只对72小时内无防护措施的一次性生活有效,容易引起内分泌紊乱,导致月经提前或者延迟,你可以先用早孕试纸测试一下。意见建议:建议你及时去医院检查,平时注意经期及性生活卫生,做好避孕措施,紧急避孕药不能常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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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成功!社会保险知识百问百答(四)社会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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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社保基金&
社会保险&标题:
社会保险知识百问百答(四)社会医疗保险
第四章 社会医疗保险&
一、 基本概念问题解答190、社会医疗保险和商业医疗保险不都是保险吗,它们有什么区别?&&& 答:社会医疗保险与商业医疗保险都具有保险的性质,即对参保人在患病发生的医疗费用给予保障。在这一点两者是相同的。但是两者也具有本质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性质不同。社会医疗保险由国家立法强制实施,属于政府行为;商业医疗保险是一种商业行为,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完全是一种自愿的契约关系。   2、目的不同。社会医疗保险不以盈利为目的,其出发点是为确保劳动者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商业医疗保险的根本目的则是获取利润,只是在此前提下给投保者以经济补偿。   3、资金来源不同。社会医疗保险由国家、用人单位和个人三者分担;商业保险完全由投保人负担。   4、政府承担的责任不同。社会医疗险是公民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政府对社会保险承担最终的兜底责任;商业医疗保险则受市场竞争机制制约,政府主要依法对商业保险进行监管,保护投保人的利益。
191、医疗保险分为哪几个层次?我市社会医疗保险又有哪些层次?& 答:医疗保险一般来说分为两个层次,第一层次为基本医疗保险,第二层次为补充医疗保险。&&& 目前我市的医疗保险又细分为四个层次,第一层次基本医疗保险,第二层次地方补充医疗保险,第三层次公务员医疗补助和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第四层次为补充性商业医疗保险。
192、为什么要建立多层次的医疗保险?它们之间有什么区别?答:(一)基本医疗保险是国家规定的保障参保人基本医疗需求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它的特点是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保障的是参保人基本的医疗需求。对基本医疗仓促的支付范围、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项目都有明确的规定,超出规定范围的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二)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则是政府根据经济收入水平在国家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根据地方实际情况建立起来的社会医疗保险,地方补充医疗保险把国家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范围以外的,但临床疗效较好、价格合理的药品和诊疗项目纳入地方补充医疗保险的支付范围,可以进一步保障参保的医疗需求。  以上两种医疗保险形式均是由政府举办的社会医疗保险,举办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参保人在患病能够获得基本的医疗保障待遇。但是随着经济水平的提高,医疗技术的日益进步,新技术不断出现,而新技术、新药品的价格也往往比较昂贵,已起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承担范围,但同时老百姓的医疗需求也日益增长,已不满足于最基本的医疗保障,这时候就需要通过一些补充医疗保险来进行有益的补充。&& (三)企业也可以根据企业经济情况自愿为其员工建立企业补充医疗保险,以更好保障企业员工福利。&& (四)而参保人也可以根据其经济情况自主地选择参加一些商业医疗保险,以便可以满足参保人在患病时除了获得社会医疗保险的保障待遇之外,还可以通过其他补充医疗保险来获得更好的医疗待遇,满足他们的医疗需求,这就是要建立多层次医疗保险的目的。
193、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又有哪些形式?&&& 答:我市基本医疗保险设有综合医疗保险、住院医疗保险、农民工医疗保险、少年儿童住院及大病门诊医疗保险四项医疗保险形式。这几种形式在参保范围、待遇、结算方式以及转诊规定上有所区别。&&
194、我每个月缴交的医疗保险费是怎么进行管理的?答:参保人及以参保单位每个月缴纳的医疗保险费都进入了医疗保险基金,其中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又由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组成。医疗保险基金是全部放在医保基金的财政专户里,专款专用,任何人都不得挤占挪用。
195、医疗保险基金在日常生活中是如何进行运作的?为什么我一中断参保就不能再享受待遇了?答: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实行“现收现付”制,即“用现在的钱看现在的病”。所以医疗保险实行按月缴费,参保者一旦停止缴费,将不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由于人体生病存在不确定现象,这样就可以避免参保人平时不参保,患病后才参保的现象,从而保障医疗制度可以正常运行。
196、医疗保险现收现付模式是什么意思?&&& 答:由于人体疾病的发生是随机的、突发性的,导致医疗保险提供的补偿也只能是短期的、经常性的,所以医疗保险基金的筹集模式不实行积累制而实行的是“现收现付”制的模式。这种筹资模式的特点是用现在的钱看现在的病,每年筹集的医疗保险费和当年的医疗保险基金支出基本平衡。
197、什么是基本医疗保险“三个目录”是指什么?答:基本医疗保险“三个目录”是指为了保障参保人员基本医疗需求,合理控制医疗费用,规范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的管理,由省级以上劳动保障部门对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药品、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进行了严格规定,并将此编印成籍,即《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基本医疗保险服务设施目录》、《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简称为“三个目录”。
198、什么是住院起付线?我市住院起付线规定为多少?&&& 答:住院起付线也称起付线,是指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前按规定必须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额度,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统筹基金支付的门槛。国务院规定基本医疗保险的起付标准为上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左右。&&& 我市医疗保险按照医院不同级别设立不同的住院起付线,市内一级及以下医院为100元,市内二级医院为200元,市内三级医院为300元,非本市医院为400元。
199、什么是最高支付限额?答:最高支付限额是指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上限,即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封顶线。国务院规定基本医疗保险的最高支付限额为上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4倍,2009年国家医改方案提出各地要将基本医疗保险的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在上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倍。超出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由参保人自行负担。
二、医疗保险参保问题解答200、社会医疗保险适用于哪些单位和人员?答:本市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含农民工)、本市户籍的其他人员。&&& 用人单位是指本市行政区域内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 农民工是指在本市就业非本市户籍的农村户籍员工。
201、哪些人员应参加综合医疗保险?&&& 答:1.具有本市户籍的在职人员;2.退休前具有本市户籍,市社会保险机构按月支付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3.参加原养老保险行业统筹的驻深单位中由广东省、北京市社会保险机构按月支付养老保险待遇,在退休前已参加我市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4.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具有本市户籍,没有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5.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具有本市户籍,未在国内其他地方享受医疗保障的人员;6.具有本市户籍,18周岁以上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未在学校就读,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没有用人单位的人员;7.市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
202、非本市户籍员工能否参加综合医疗保险?答:可以。鼓励用人单位为其非本市户籍员工参加综合医疗保险。
203、哪些人员应参加住院医疗保险?
答:1、非本市户籍的城镇户籍在职人员;2.由市社会保险机构按月支付养老保险待遇的非本市户籍退休人员;3.具有本市户籍,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的失业人员;4.具有本市户籍,18周岁以上且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5.与本市除企业以外的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民工;6.市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
204、本市户籍人员能否参加住院医疗保险?&&& 答:除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的本市户籍失业人员和18周岁以上且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本市户籍人员可以参加住院医疗保险外,未达法定退休年龄的本市户籍生活困难人员,可申请参加住院医疗保险。
205、哪些人员可以参加农民工医疗保险?&&& 答:适用于与本市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经企业申请,低收入的非本市户籍的城镇户籍在职人员可参加农民工医疗保险。
206、参加综合医疗保险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标准如何规定?&&& 答:参加综合医疗保险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按下列规定缴交:&&& 1.在职人员以本人月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按缴费基数的8%按月缴交,其中用人单位缴交6%,个人缴交2%,本人月工资总额超过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月工资总额低于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为缴费基数;&&&& 2.具有本市户籍,18周岁以上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未在学校就读,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没有用人单位的人员,缴费基数由本人在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选择执行,由本人按缴费基数的8%按月缴交;&&& 3.退休前具有本市户籍,由市社会保险机构按月支付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以其月基本养老金为缴费基数,由养老保险基金按缴费基数的11.5%按月缴交;&&& 4.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具有本市户籍,没有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缴费基数由本人在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选择执行,由本人按缴费基数的11.5%按月缴交;&&& 5.参加原养老保险行业统筹的驻深单位中由广东省、北京市社会保险机构按月支付养老保险待遇,在退休前已参加我市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以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由原用人单位按缴费基数的11.5%×12个月×18年一次性缴足;&&& 6.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具有本市户籍,未在国内其他地方享受社会医疗保障的人员,由本人在首次参加本市医疗保险时,以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缴费基数的11.5%×12个月×18年一次性缴足;&&& 7.其他人员按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207、住院医疗保险缴费标准有何规定?
答:参加住院医疗保险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应按月缴交,缴费标准为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0.8%,具体办法为:&& 1.在职人员由用人单位按缴费基数的0.6%缴交,个人按缴费基数的0.2%缴交;&&& 2.由市社会保险机构按月支付养老保险待遇的非本市户籍退休人员及具有本市户籍、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的失业人员,由市社会保险机构缴交,费用分别从基本养老保险共济基金和失业保险基金列支;&& 3.其他人员的缴费渠道另行规定。
208、地方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标准是多少?&&& 答: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费按下列标准缴交:参加综合医疗保险人员,按其缴费基数的0.5%缴交;参加住院医疗保险的人员,按其缴费基数的0.2%缴交。在职人员由用人单位缴交,其他人员的缴费渠道和缴费方式分别按其缴交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缴费渠道和缴费方式执行。
209、生育医疗保险缴费标准是多少?&&& 答:生育医疗保险费按综合医疗保险费缴费基数的0.5%按月缴交,在职人员由用人单位缴交,其他人员由本人缴交。
210、在职或劳动年龄内的综合医疗保险参保人,其医疗保险总缴费比例是多少?&&& 答:其医疗保险总缴费比例是9%,其中基本医疗保险费8%(单位6%、个人2%),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费0.5%,生育医疗保险费0.5%。
211、综合医疗保险退休参保人,其医疗保险总缴费比例是多少?&&& 答:其医疗保险总缴费比例是12%,其中基本医疗保险费11.5%,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费0.5%。行业统筹单位退休人员、随子女入户深圳老人按18年一次性趸交,其余退休人员按月缴交。
212、住院医疗保险参保人,其医疗保险总缴费比例是多少?&&& 答:其医疗保险总缴费比例是1%,其中基本医疗保险费0.8%(用人单位0.6%、个人0.2%),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费0.2%。
213、医疗保险缴费中断,连续缴费年限如何计算?&&& 答:连续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1年以上的参保人,因工作变动,在1个医疗保险年度内累计中断参保不超过3个月的,重新缴费后其中断前后的连续参保年限可合并计算。在医疗保险年度内累计中断参保超过3个月的重新计算参保年限。
214、参加住院医疗保险一个月,能改参加农民工医疗保险吗?&&& 答:不行。用人单位可选择参加医疗保险的形式,但不得在选择参保后12个月内变更形式。
215、医疗保险参保年限可以相互转换吗?&&& 答:参保人重新选择医疗保险形式的,其参加不同医疗保险形式期间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年限可相互转换。综合医疗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参保人的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参保年限可相互转换。原劳务工医疗保险的参保年限视同为农民工医疗保险的参保年限。
216、综合医疗保险费进入个人账户的比例是多少?&&& 答:综合医疗保险参保人建立个人账户,主要用于门诊医疗费用,具体比例如下:1.参保人为未退休人员的,不满45周岁的人员按缴费基数的5%计入个人账户,45周岁以上的人员按缴费基数的5.6%计入个人账户;2.参保人为退休人员的,按缴费基数的8.05%计入个人账户。其中一次性缴交医疗保险费的,其应划入个人账户的金额按月计入个人账户,并自缴交月的次月1日起逐月计算其连续缴费年限。
217、我的公司由于金融危机关门了,我的医疗保险也停止缴费了,那我可不可以自己去交?&&& 答:医疗保险中断了,本市户籍参保人可以在个人缴费窗口申请个人缴费;非本市户籍人员,则不可以自己去缴交。
218、我的医疗保险中断了了有半年了,那我可以自己补交医疗保险费吗?如果不可以,是为什么?&& &&& 答:不可以。我市医疗保险制度为现收现付制,并且参保人连续缴费时间越长,可享受的待遇越高。而疾病的发生具有不可控制性和不可预期性,如果允许补交,容易出现参保人平时不参保,有病时突击参保的现象,会导致医保基金难以维持收支平衡,同时也损害了正常参保人员的利益。
219、我的医疗保险中断4个月了,那我重新缴费后我的连续参保年限还可不可以连续计算?& 答: 不可以。根据《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的规定,连续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1年以上的参保人,因工作变动,在1个医疗保险年度内累计中断参保不超过3个月的,重新缴费后其中断前后的连续参保年限可合并计算。在医疗保险年度内累计中断参保超过3个月的则要重新计算参保年限。
220、深圳户籍,在异地就读的学生能否纳入深圳大学生医疗保险?&&& 答:不可以。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大学生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按照属地原则通过参加学校所在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解决,所以深圳户籍,在异地就读的学生原则上是参加就读所在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221、本人是内地来深的农民工,应参加哪种医保?
答:可参加住院医疗保险和农民工医疗保险,经单位申请可以参加综合医疗保险。
222、从现在到退休的医疗保险费能否一次性缴清?&&& 答:不能。根据《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除参加原养老保险行业统筹、由广东省社会保险机构按月支付养老保险待遇、退休前有本市户籍的退休人员外,其余人员参加社会医疗保险,均要求按月缴纳医疗保险费,不允许按季、按年或一次性缴足。
&&&&&&&&&&
三、随迁老人医疗保险问题解答223、户口随子女迁入深圳的外地老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参加深圳市的医疗保险?&&&& 答:户口随子女迁入深圳的老人,在户口迁入深圳前原来为农业户籍的,或者原来为城镇户籍的非从业居民且没有享受任何养老医疗待遇的老人,可以申请参加我市综合医疗保险和地方补充医疗保险。
224、我是一名随迁老人,在户口迁入深圳之前,我已经在内地办理了退休手续,有养老保险也有医疗保险,但是我的医疗保险待遇没有深圳高,那我可以参加深圳市的医疗保险吗?为什么?&&& 答:不可以。因为国家已经明确规定,社会保险待遇每人只能享受一份,所以已在内地办理退休手续并且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人员,不能参加我市医疗保险。
225、我是一名随迁老人,在户口迁入深圳之前,我已经在内地办理了退休手续,有养老保险,但是由于企业破产倒闭,一直没有给我办理医疗保险,像我这样的情况可不可参加深圳的医疗保险?&&& 答:不可以。原因是:(一)国家对医疗保险实行的是属地管理的原则,参保人退休前由劳动关系所在地管辖,退休后属退休所在地管辖;国务院在在2003年《关于解决国有困难企业和关闭破产企业职工基本生活问题若干意见的通知》( )规定,对国有的困难企业和关闭破产企业的离退休人员提供财政补助资金参加医疗保险;同时在2009年出台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也规定提出由中央财政补助将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纳入城镇职工医保。所以,在内地退休有养老保险但没有医疗保险的人员,应由原退休企业所在地解决其医疗保险问题。&& (二)为了解决深圳无医疗保障老人的医疗问题,日起我市开始实施的《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深府令180号)对原来的医疗保险办法进行了修改,规定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具有本市户籍,未在国内其他地方享受医疗保障的人员可以一次性缴费的方式参加本市的综合医疗保险。该部分人员是指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户口迁入本市,并且在国内其他地方没有任何社会保险的人员;&& (三)目前国家出台的《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涉及的只是跨地区就业的人员的医疗保险关系处理,没有包括已退休人员。
226、我是一名随迁老人,在内地没有社会保险,那我参加医疗保险如何缴费?&& 答:按申请参保时市上年度城镇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2%×12个月×18年一次性缴纳医疗保险费,之后不再缴纳任何医疗保险费。
227、为什么随迁老人参加深圳市的医疗保险要一次性缴满18年?  答:(一)由于医疗保险实行的是现收现付制,在同一时期没生病的人缴交的医疗保险费给了那些生病的人支付医疗费用,不容易生病的年轻人所缴交的医疗保险费给了容易生病的老年人支付了医疗费用,而当参保人年老生病时,又主要由新的年轻人所缴交的医疗保险费来支付了他们的医疗费用,这也是充分体现医疗保险共济性的方面。
(二)在《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实施以前,我们对参加原养老保险行业统筹的并由广东省社会保险机构按月支付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一直实行的是一次性缴费,并且实施的效果良好。所以我们对达到退休年龄后入户深圳且没有医疗保障的老人参加医疗保险,也按照行业统筹参保的规定实行一次性缴费;
(三)目前,国内大多数城市都已规定退休人员在退休前参加医疗保险的缴费时间不足一定期限的(期限规定一般为15至30年),要补足年限后,才能享受医疗保险待遇。而据统计,参保人自退休后还需缴纳医疗保险费的时间平均为18年,所以我们规定该部分人员按18年进行缴费。
228、我是一名随迁老人,我参加医疗保险后缴纳的医疗保险费进入我的个人账户的有多少?&&& 答:随迁老人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应划入个人账户的金额按缴费基数的一定比例按月划入个人帐户,划入比例为缴费基数的8.05%。&& 若以2009年度市上年度城镇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621元为例来计算: 个人需缴费:3621元×12%×12个月×18年=93856元;每月划入个人帐户的金额为:3621元×8.05%=291.49元;18年累计划入个人帐户的总金额约为:291.49元×12个月×18年=62961元。
229、我是一名随迁老人,我已经办理了参加医疗保险的手续也已经按18年一次性缴交了医疗保险费,那过了18年后我还需要缴交医疗保险费吗?&& 答:不需要。但仍然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并且其进入个人账户的金额完全由统筹基金来出。
230、我是一名随迁老人,我参加医疗保险后,我的缴费年限是怎样计算的?&&& 答:随迁老人参加医疗保险足额缴交医疗保险费之后,自缴交月的次月1日起逐月计算其连续缴费年限。
四、社会保障卡制卡相关问题解答231、社保卡遗失后,如何挂失?
答:参保人《深圳市劳动保障卡》或《深圳市职工社会保险证》遗失后,可通过96888电话自助或人工进行挂失,也可让单位在网上进行挂失,或直接到社保机构对外服务窗口进行挂失。
232、社保卡已经挂失了,后来又找回来了,该如何办理?&&& 答:在没有重新制证的情况下,如果遗失的社保证重新找到可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1)、个人缴费窗口缴费的员工,提交身份证原件、社保卡原件到所属个人缴费窗口填表取消挂失。
(2)、在单位缴费的员工,由用人单位填写《深圳市劳动保障卡补办(挂失)申请表》并附上员工《深圳市劳动保障卡》或《职工社会保险卡》的复印件到所属征收窗口分管员处申请取消挂失。
(3)、属退休人员,应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医疗证及退休证到所属养老部门申请取消挂失。
233、社保卡如何进行加密?加密有什么好处?
&&& 答 :参保人可以持卡和身份证到社保部门的征收窗口申请对社保卡进行加密。社保卡加密后,参保人持卡到定点医院和药店看病取药时需要输入参保人设定的密码方可以刷卡记账。这样可以避免参保人卡遗失被别人盗刷的风险。
五、医疗保险待遇问题解答234、我市基本医疗保险的最高支付限额是多少?&&& 答:每医疗保险年度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与参保人连续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年限挂钩,连续参保时间不满半年的、满半年不满1年的、满1年不满2年的、满2年不满3年的、满3年以上的,最高支付限额分别为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0.5倍、1倍、2倍、3倍、4倍。
235、综合医疗保险参保人个人账户可使用的范围有哪些?&&& 答:综合医疗保险参保人个人账户用于支付参保人门诊基本医疗费用、门诊使用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药品和诊疗项目的费用、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处方药的费用。&&& 另外个人账户余额达到1个月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其超过部分可用于支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自付的基本医疗费用、地方补充医疗费用,或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和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范围内的非处方药品费用,也可用于支付健康体检、预防接种费用和其已参加少年儿童住院及大病门诊医疗保险的子女的门诊医疗费用。
236、综合医疗保险参保人到社康中心就诊有什么优惠政策?&&& 答:综合医疗保险参保人在本市定点社康中心发生的医保目录内的门诊药品费用,70%由个人账户支付,30%由统筹基金支付,但患门诊大病的按大病的有关规定执行。
237、农民工医疗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门诊待遇如何?&&& 答:农民工医疗保险及住院医疗保险参保人在选定社康中心发生的门诊(含急诊)费用按以下规定处理:
1.属于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甲类药品和乙类药品的,分别由社区门诊统筹基金按80%和60%的比例支付;
2.属于基本医疗保险目录内诊疗项目或医用材料的,单项价格在120元以下的,由社区门诊统筹基金支付90%;单项价格在120元以上的,由社区门诊统筹基金支付120元;
3.参保人因病情需要经结算医院批准转诊到其他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或在非结算医院发生的急诊医疗费用,由社区门诊统筹基金按本条第1、第2项规定支付费用的90%报销。由社区门诊统筹基金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支付给每个住院医疗保险参保人的门诊医疗(含急诊)费用,总额最高不得超过800元。
238、参保人住院药品费用列入计账范围的比例是多少?&&& 答:参保人发生的住院药品费用,属于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范围的,退休人员按95%、其他人员按90%的比例列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记账范围。
239、农民工医保、住院医保、综合医保参保人门诊就医有什么不同?哪类医保退休后仍可享受待遇?&&& 答:农民工医疗保险现参保人平时有病应在绑定的社康中心就诊,病情需要再逐级转诊。住院医疗保险是在原来总缴费比例不变的前提下,参照农民工医疗保险增加门诊待遇。绑定社康中心是以企业为单位整体绑定的。综合医疗保险不受社康中心限制,只要个人帐户里有足够的余额就可在任何一家定点医疗机构门诊。
240、参保人的门诊输血费能记账多少?
答:参保人因病情需要发生的门诊输血费,综合医疗保险参保人90%列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记账范围,住院医疗保险和农民工医疗保险参保人70%列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记账范围。
241、我市规定的门诊大病有哪些?&&& 答:我市规定的门诊大病目前分为以下两类:&& 第一类包括:高血压病(Ⅱ期及Ⅲ期)、冠心病、慢性心功能不全、肝硬化(失代偿期)、慢性病毒性肝炎(乙型、丙型,活动期)、中度及中度以上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类风湿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糖尿病、珠蛋白生成障碍(地中海贫血或海洋性贫血)、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帕金森病、精神分裂症、溃疡性结肠炎、慢性肾脏疾病。&& 第二类包括:慢性肾功能不全(尿毒症期)门诊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反应治疗)、恶性肿瘤门诊化疗、放疗、核素治疗。
242、什么样的人可以享受门诊大病待遇?&&& 答:1、综合医疗保险参保人可享受第一类门诊大病待遇; &&& 2、综合医疗保险、住院医疗保险和农民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可享受第二类门诊大病待遇;&&& 3、综合医疗保险、住院医疗保险和农民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可以享受肾脏、心脏瓣膜、角膜、骨、皮肤、血管及骨髓移植后的抗排异反应治疗待遇;综合医疗保险、住院医疗保险还可以享受心脏和肝脏移植后的抗排异反应治疗待遇。
243、参保人患门诊大病有哪些医疗保险待遇?&&& 答:1、综合医疗保险参保人患门诊大病(第一类)在门诊发生医保目录内的药品费用和诊疗项目费用,先由个人账户支付;个人账户不足支付的,其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超过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5%以上的门诊医保费用,属于门诊大病相应的门诊专科范围内的,70%由统筹基金支付。但门诊大型设备检查和治疗项目不列入门诊大病规定的记账范围。&& 2、综合医疗保险、住院医疗保险及农民工医疗保险参保人门诊大病(第二类),经市社会保险机构核准,其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按90%列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地方补充医疗费用由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按80%支付。
244、参保人住院诊疗项目和一般医用材料费用列入计账范围的比例是多少?&&& 答:参保人发生的住院基本医疗费用,属于基本医疗保险目录内诊疗项目和一般医用材料的,退休人员按95%、其他人员按90%的比例列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记账范围。
245、参保人住院使用特殊医用材料、进行人工器官的安装或置换、使用单价在1000元以上的一次性医用材料费用列入计账范围的比例是多少?&&& 答:参保人住院时因病情需要做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使用特殊医用材料、进行人工器官的安装或置换、使用单价在1000元以上的一次性医用材料,按其国产普及型价格的90%列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记账范围;无国产普及型可比价格的,按进口普及型价格的60%列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记账范围。
246、参加少儿医疗保险能享受什么待遇?&&& 答:参加少儿医疗保险可享受住院及大病门诊(包括白血病、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恶性肿瘤出院后的专科门诊治疗基本医疗费用,接受肾移植前的门诊透析治疗费用和手术后的抗排异药物治疗的专科基本医疗费用)医疗保险待遇。&&& 参保人每次住院发生的起付线以上的基本医疗费用,或每次大病门诊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在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内的,5000元以下部分,基金支付80%;元部分,基金支付85%;10000元以上部分,基金支付90%。&&& 少儿医疗保险和大学生医疗保险年内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并与连续参加少儿医疗保险的时间挂钩。
247、参保人在哪些情形下,不享受少儿医疗保险和大学生医疗保险待遇?
答:参保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少儿医疗保险和大学生医疗保险待遇:(1)在港、澳、台地区或国外诊治的;(2)自行到市内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但有危及生命体征须就近抢救的除外;(3)自购药品的;(4)因他人责任、本人故意行为或违法行为造成伤害的;(5)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造成伤害的;(6)国家、广东省、深圳市规定的其他情形。
248、少儿医疗保险和大学生医疗保险待遇有何不同?&&& 答:我市少儿医疗保险自日开始实施,大学生医疗保险自日开始参照《深圳市少年儿童住院及大病门诊医疗保险试行办法》执行,二者在待遇上完全相同。
249、参保人个人账户余额是否可以继承?&&& 答:可以。参保人死亡的,其个人账户余额一次性支付给继承人;没有继承人的,转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
250、农民工医疗保险参保人能享受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待遇吗?&&& 答:不能。因为农民工医疗保险参保人没有参加地方补充医疗保险,也没有缴交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费,所以不享受相应的待遇。
251、本人过失造成的意外伤害可以医保记账吗?&&& 答:可以。只要是非工作原因、非他人责任、非本人故意行为、非违法违规行为造成的意外伤害,医保基金都可以支付。
252、哪些外伤情形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答:(一)因工伤、他人责任造成伤害的;(二)因本人故意行为或违法行为造成伤害的;(三)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造成伤害的;(四)国家、广东省、本市规定的其他情形。
253、公司为员工参加了住院医疗保险,并指定了社康中心作为门诊定点,如果有大病需要住院,到市级医院住院,医疗费用怎样报销?&&& 答:住院医疗保险参保人住院及门诊大病可以在市内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按90%记账。
254、我退休以后还可以继续享受深圳医保待遇?&&& 答:只有在深圳社保机构按月领取养老待遇的退休人员,由于这部分人员的医保费由养老保险基金为其继续支付,所以可以继续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255、我想做近视术矫正手术,医保可不可以报销的?&&& 答:不可以。根据《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就医管理办法》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发生的属于基本医疗保险不予偿付的治疗费用和其他费用,医保基金不予偿付。近视术矫正手术为基本医疗保险不予偿付的治疗项目费用,所以医保不可以报销。具体的基本医保不予偿付的治疗费用参见“基本医疗保险不予偿付的治疗费用和其他费用”。
256、我是在个人窗口缴交综合医疗保险的,平时门诊看病较多,又够不着门诊大病的认定标准,个人账户里的钱常常不够用,总是个人付了现金,就目前没有出台新政策的情况下,看病时交纳的现金部分能报销吗?如果能报销,是凭收费单到社保部门报销吗? &&& 答:根据目前的政策规定,综合医疗保险参保人只有在患高血压II期以上等第一类门诊大病时,发生的相关的医疗费用个人账户不足支付, 由本人自费超过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5%以上的部分,由统筹基金支付70%。普通疾病发生的医疗费用个人账户不足支付时,只能由本人自付现金。目前正在研究拟将个人账户超支报销的范围由门诊大病扩大到所有疾病。
257、医保参保人可以在医保定点药店刷卡买药吗?可以买哪些药?&&& 答:可以。综合医疗保险参保人可以凭本人的深圳市社会保障卡在深圳的任意一家医保定点药店购买医保目录内的药品,购买药品所需的费用直接从参保人的个人账户中扣除。但是在购买处方药和非处方药时需要有一定的条件:&&& 1.购买处方药:只要个人账户里有余额,就可以购买需提供在深圳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处方。&& &&& 2.购买非处方药:凭本人的深圳市社会保障卡,综合医疗保险参保人个人账户积累超过1个月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2009年7月至2010年6月为3621元)的,其超过部分可用于在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和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范围内的非处方药(即包装、说明书上均有“OTC”标识的属于广东省基本医保药品目录和深圳市地方补充医保药品目录的药品)。
258、如何在药店购买医保处方药?&&& 答:购买医保处方药品须凭本人的深圳市社会保障卡和定点医疗机构医生开具的医保处方才能购买。医保处方须有医保标识(指处方上有标示“医保”印刷字样或医生书写“医保”字样、社会保障卡(医疗保险证)号码)、医生签字和有医生代码的处方。
259、参保人能否持他人社保卡购买药品?&&& 答:不能。参保人只能持本人的社会保障卡刷卡购买治疗本人疾病的医保药品。若需委托他人记账购买治疗本人疾病的医保药品的,需出具委托人的社会保障卡、以往门诊病例记录本以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在处方、非处方药医保记账清单上书写“***(受托人姓名)接受***(参保人姓名)委托医保记账购买该药”或在上述字体上按压食指指纹,否则不予刷社保卡记账。
260、如何在药店购买抗排斥药品和化疗药品?&&& 答:参保人患恶性肿瘤、器官移植术后且经过门诊大病认定的,可凭我市社会医疗保险门诊大病诊断医院医生开具的处方,经医保办公室审核盖章后,在指定医保药店使用社保卡记账购买治疗本人疾病的化疗药、抗排斥药。
&&&&&&&&& 六、参保人就医、转诊问题解答&
261、参保人住院时应提供哪些资料?&&& 答:参保人在办理入院手续时应出示本人社会保障卡、身份证,在入院证明书上由本人或家属签名并按指纹。生育医疗保险参保人因婚育范围内项目住院的,还应同时提供有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等。异位妊娠、流产等与婚姻有关疾病须提供结婚证;&&& 办理入院手续时不能提供社会保障卡的,应在办理入院手续之日起三日内提供,逾期不提供的,其住院医疗费用不予记账,正在办理社会保障卡的,在制卡期间可凭参保人“社会保障卡回执”(社保征收部门打印)办理住院手续(农民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已绑定社康的可在医院网上查询相关信息,不用出示回执),参保人出院时已领取到社会保障卡的,直接在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刷卡结帐,出院时未领取到社会保障卡的,先垫付现金,待领取到社会保障卡后再到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刷卡结帐。
262、参加住院医保或农民工医保的企业,员工在市内不同区域有多个工作地点的,如何解决员工看病问题?&&& 答:企业可以向社保征收部门申请开通“授权个人绑定社康中心”。社保征收部门核准后,企业整体已绑定于一家社康点,员工个人可到其他社康点办理个人绑定,未办理个人绑定的员工仍于企业原整体绑定的社康点就诊。
263、选定社康中心的原则是什么?&&& 答:住院医疗保险、农民工医疗保险参保单位,以及无用人单位的住院医疗保险参保人,应当就近选定本市一家社康中心为门诊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
264、为什么农民工医疗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参保人门诊必须绑定一家社康中心?&& 答:农民工医疗保险缴费为8+4,即企业缴交8元,个人缴交4元,在低缴费的基础上要维持整体基金的平衡必须要有配套的机制,这就是一定要就近绑定一个社康中心,实行门诊定额包干制。每人每月12元保险费中,6元用于门诊,社保机构根据绑定在结算医院的参保人数,按人头按月定额拨给结算医院,由医院统筹管理,自主支配,并负责每月绑定在其属下社康的劳务工的门诊就医费用结算。&&& 实行包干制的目的,就是让定点医疗机构参与基金管理,合理支配基金,也减少了过度检查、过度治疗等医疗资源浪费现象,提高基金使用效率,进而减少管理成本。同时,门诊统筹克服了个人账户无共济作用的缺点,实现了社区门诊基金统筹共济,得以实现在低缴费的情况下,保门诊,又保住院。&&& 原住院医疗保险参保人月缴费比例为市城镇职工在岗平均工资的1%(包括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费,2009年初为36.21元),且只享有住院待遇,2008年3月起,住院医疗保险参保人绑定社康中心后,在不增加总缴费比例的前提下,按每人每月从共济基金中划拨出7元(6元社区门诊统筹基金及1元调剂金),参照农民工医疗保险给参保人增加门诊待遇。
265、已绑定社康中心的住院医疗保险和农民工医疗保险企业,如何实现同一结算医院下设多家社康中心就医?&&& 答: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参保人数、工作场所不同等),向结算医院申请绑定一家社康中心后,到同一结算医院下属的多家社康中心就诊,经结算医院同意后,可实现多家社康就诊。比如龙华医院有20多个社康中心,企业申请获批后,其员工就可以选择任何龙华医院下属的任何一家社康中心就近看病。
266、参保人患门诊大病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前,应办理哪些确认手续?&&& 答:(一)参保人到诊断医院进行门诊大病确认时,须准备4张一寸免冠照片,参保人既往已确诊患有门诊大病、且近1个月继续用药治疗者,应同时向诊断医院的主诊医师提供近一个月门诊就诊记录及原确诊该疾病相关资料(如近半年内的出院小结等)的原件和复印件;(二)到指定的诊断医院相应专科申请;(三)专科主诊医师填写《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门诊大病诊断证明书》(以下简称《证明书》),参保人领取回执(证明书第四联);(四)参保人凭从主诊医生领取的证明书回执,在15个工作日后到诊断医院医保办查询诊断结果,若确认为门诊大病,则领取《证明书》及《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门诊大病专用门诊病历》。
267、哪些项目是门诊大型医疗设备检查治疗项目?在门诊做大型医疗设备检查和治疗时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答:门诊大型医疗设备检查治疗项目包括: 1.心脏彩超(UCG) 、2.活动平板心电图(ECG-ETT)、3.动态心电图(HOLTER)、4.X-射线机算计断层扫描(CT)、5.单光子发射计算机断层显像(SPECT)、6.核磁共振成像(MRI)、7.颅内多普勒血流图(TCD)、8.体外震波碎石治疗肾、胆结石(ESWL)、9.高压氧舱治疗(HBO)、10.数字减影血管造影(DSA)介入检查治疗、1.伽玛射线(γ射线)立体定向治疗(Gamma Knife);&&& 目前我市社保局将大型医疗设备检查和治疗项目(如CT、核磁共振)的审批权下放到医院,因此到市、区综合医院做大型医疗设备检查和治疗不必再到市社保机构审批,只需到医院医务办或医保办办理核准手续。
268、参保人在什么情形下,可以转到市外医疗机构就诊?&&& 答:参保人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诊治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转往市外医疗机构就诊:(1)经本市三级医院或市级专科医院检查会诊仍未能确诊的疑难病症;(2)本市三级医院或市级专科医院目前无设备或技术诊治的危重病人。
269、对市外接受转诊的医疗机构有什么要求?&&& 答:市外接受转诊的医疗机构应当是与转出医疗机构同级及以上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270、参保人异地就医如何办理转诊手续? &&& 答:(一)综合医疗保险、住院医疗保险参保人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诊治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转往市外医疗机构就诊:
1、所患病种属于市劳动保障部门公布的转诊疾病种类;
2、经本市三级医院或市级专科医院检查会诊仍未能确诊的疑难病症;
3、属于本市三级医院或市级专科医院目前无设备或技术诊治的危重病人。&&& 转诊手续办理步骤如下:&&& 1、由本市收诊的三级医院或市级专科医院的主诊医生提供病历摘要,提出转诊理由;&&& 2、由主诊医生填写一式两联的《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市外转诊审核申请表》;&&& 3、由转出医院科主任签署意见,交医务办或医保办审核并加盖医院公章后,属于定点医疗机构自行核准的疾病,可以转往市外医疗机构诊治;属于市社保机构核准的疾病,经核准后可转往市外医疗机构诊治。&&& 4、接受转诊的医疗机构应当是转出医疗机构同级或以上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二)肿瘤病人转深圳医疗保险广州定点医院:&&& 患肿瘤病或疑患肿瘤病的深圳综合医疗保险、住院医疗保险参保人均可申请转往广州定点医院就诊。&&& 肿瘤介绍信办理步骤如下:&&& 1、向具有开具肿瘤转诊介绍信资格的医院提出转诊申请;&&& 2、经医院核准,开具《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到广州定点医院就医介绍信》并开通网上登记;&&& 3、凭《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到广州定点医院就医介绍信》、劳动保障卡、身份证到已登记开通的广州定点医院住院诊治。
&271、我市在广州、东莞、惠州的定点医院有哪些?&&& 答:我市在广州、东莞、惠州共21家定点医疗机构目录及地址
广州市定点医疗机构名称及地址:
医疗机构名称全名(按公章)
中山大学附属第六医院
广州市天河区员村二横路26号
广东省第二中医院
广东省第二中医院
广州医学院附属肿瘤医院
广州市麓湖路横枝岗78号
广州军区广州总医院
广州市流花路111号
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广州市盘福路1号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中山二路58号
广东省人民医院
广州市中山二路106号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600号
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广州市东风东路651号
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
广州市先烈南路54号
东莞市定点医疗机构地址:
东莞市人民医院
东莞莞城沙地塘88号
东莞市中医院
东莞市城区东门
东莞市太平人民医院
东莞市虎门镇虎门大道
东莞市石龙人民医院
东莞市石龙镇黄洲祥龙路1号
东莞市清溪医院
东莞市清溪镇香芒中路5号
东莞市大朗医院
东莞市大朗镇金朗中路85号
惠州市定点医疗机构地址&&
惠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惠州市江北三新南路20号
惠州市中心医院
惠州市鹅岭北路41号
惠州市中医院
惠州市下角菱湖三路一号
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惠州市桥东学背街1号
惠州协和医院
惠州市仲恺大道346号
七、医疗保险报销问题解答272、哪些情况到结算医院报销相关费用?&&& 答:住院医疗保险和农民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就医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先行支付现金,其后可以凭有关单据和资料到结算医院或指定的医疗机构提出申请,由结算医院按规定予以审核报销:1.因病情需要,经结算医院批准转诊到非结算医院发生的门诊费用;2.因工外出或出差在非结算医院发生的门诊急诊医疗费用;3.就诊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电脑故障或因《社会保障卡》损坏等原因不能记账的。&&& 农民工医疗保险参保人经结算医院核准转诊到指定的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费用,先行支付现金的,可以凭有关单据和资料到结算医院按规定办理审核报销。
273、哪些情况到就医的医疗机构报销相关费用?&&& 答:综合医疗保险参保人门诊发生的医疗费用或参保人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先行支付现金,可以凭有关单据和资料到就医的医疗机构按规定办理审核报销:&&& 1.就诊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电脑故障或因《社会保障卡》损坏等原因不能记账的;&&& 2.经医院同意,住院时在院外购买基本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内的处方药。
274、由单位长期派驻异地的本市户籍参保人及退休后居住在国内其他城市的参保人如何办理医疗保险常住异地备案手续及报销?&&& 答:1.网上登记:登陆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业务网上服务大厅(http://61.144.253.110/NetHall/)―&& 点击“社会医疗保险行政审批事项”&―&& 点击“社会医疗保险深户在职和退休人员常住内地备案申请” &―&& 按要求填报信息,并打印一式三份的《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登记表》(以下简称《异地就医登记表》,退休人员只需打印一式两份)。《异地就医登记表》也可到就近社保机构领取或从社保局网站http://www./xzzq/bgxz直接下载。&&& 2.在常住地选择三家当地医疗保险定点的、镇(乡)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作为其就医的医疗机构,经该医疗机构盖章后,报当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盖章;长期派驻国内其他城市的本市户籍参保人还须经其参保单位确认盖章。&&& 3.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持盖章后的《异地就医登记表》、本人社会保障卡和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到所属社保机构办理备案手续。&&& 4.《异地就医登记表》自所属社保机构审核备案之日起生效,参保人办理常住异地就医登记后,在当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先垫付,可在费用发生之日(住院的以出院之日)起12个月内,备齐报销所需资料到所属社保局提出报销申请。
275、参保人到社保机构申请医疗费用报销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 答:(一)门诊费用报销申请所需资料:&&& 1、参保人劳动保障卡(验原件收复印件)&&& 2、原始收费收据(收原件);&&& 3、费用明细清单(收原件);&&& 4、门诊病历(包括病情介绍、疾病诊断、用药或治疗方案)(验原件、收复印件);&&& 5、相关检查报告单(验原件);& (二)住院费用报销申请所需资料:&& 1、参保人劳动保障卡(验原件、收复印件);&& 2、疾病诊断证明书(收原件);&& 3、医院原始收费收据(收原件、复印件);&& 4、医院费用明细清单(收原件);&& 5、住院病历复印件(包括入院记录、医嘱单、手术记录、出院记录及相关检查报告单)(需到医院病案室复印、加盖医院公章)。&& 6、报销所需相关证明或申请表(常住异地报销提供《异地就医登记表》、市外转诊报销提供《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市外转诊审核申请表》、市外急诊报销在职员工提供单位证明、自行就医报销填写《自行就医报销申请表》、市外生育报销提供结婚证、户口本、计生证或计生证明、小孩出生证明)& (三)首次办理报销需提供参保人在深圳开户的活期银行存折或银行卡(限中行、工行、建行、农行)、参保人或代办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276、参保人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在什么情形下可以先行支付现金,再凭有关单据和资料到社保局提出审核报销申请?&&& 答:参保人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支付现金,再凭有关单据和资料在费用发生之日(住院的以出院之日)起12个月内到社保局提出审核报销申请:&&& 1.综合医疗保险、住院医疗保险参保人在国内其他城市急诊或经核准转诊到国内其他城市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 2.长期派驻在国内其他城市工作的本市户籍参保人或退休后居住在国内其他城市的参保人,在备案的医疗机构就诊发生的医疗费用;&&& 3.已办理门诊特病登记的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的慢性肾功能衰竭门诊透析费用;&&& 4.农民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因工外出或出差,在非结算医院因急诊抢救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 5.参保人经医院同意,住院时在院外进行目录内诊疗项目发生的费用;&&& 6.综合医疗保险、住院医疗保险参保人在国内其他城市发生的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 7.参保人因工出差、探亲,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期间急诊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 8.综合医疗保险参保人在国内异地就医的门诊基本医疗费用和地方补充医疗费用,审核报销时从个人账户扣减。
277、参保人在国内异地发生急诊住院的费用如何报销?&&& 答:参保人在国内异地急诊住院,实际发生的费用,经参保人申请,由社保机构对实际发生的费用审核,按不高于本市医疗收费标准予以报销;如参保人在异地发生的普通住院费用按自行市外就医处理;市外发生的门诊费用冲减个人帐户。
278、参保人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发生的医疗费用在什么情况下才可以报销?&&& 答:参保人因工出差、探亲,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期间急诊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参保人申请,由社保机构对实际发生的费用审核,按不高于本市医疗收费标准予以报销。
279、参保人没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就自行到异地就医,产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是否可以申请报销?&&& 答:可以申请报销。参保人未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自行到我市社会保险机构在市外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符合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可在出院之日起12个月内申请报销,但报销比例按《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规定降低20个百分点;参保人未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自行到国内非我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符合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可在出院之日起12个月内申请报销,但报销比例按《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规定降低40个百分点。
280、我以前在内地参加的医疗保险可以转到深圳来吗?&&& 答:目前国家出台了《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规定自日起,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并参加新就业地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可办理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具体的转移办法按国家的方案办理。
&&&&&&&&&&
八、生育医疗保险问题解答&
281、我参加的是农民工医疗保险,还可以参加生育医疗保险吗?&&& 答:不能。只有参加住院医疗保险和综合医疗保险时才要求同时要参加生育医疗保险。
282、非深户的住院医疗保险参保人现在是否能享受生育医疗保险待遇?&&& 答:参加深圳市住院医疗保险的参保人从2009年3月份开始也可享受生育医疗保险待遇,生育医疗保险待遇同综合医疗保险参保人一致。
283、我参加的是综合医疗保险,但我已经生了小孩,我不想再参加生育医疗保险,可以吗?为什么?
答:不可以。因为生育医疗保险不是一个单独的险种,是和医疗保险合在一起的一个险种,所以凡参加住院医疗保险和综合医疗保险的都要同时参加生育医疗保险。
284、 我的一个男的,我为什么要参加生育医疗保险?
答:生育不仅仅是一种个人行为,更多是一种社会行为。女职工生小孩是为社会生产新的劳动力,属于劳动力的再生,因此,生育的医疗费用理所当然应该由全社会来分担,所以男性也应该要生育医疗保险。
285、我非深户,男性。我们公司给我买的是综合医疗保险,包含了生育保险,请问我老婆在深圳生小孩的话,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吗?能报销多少?
答:1、生育医疗保险只有参保本人方可享受待遇。所以你只有你老婆参加了生育医疗保险并符合计划生育规定,才可以享受生育医疗保险待遇;
2、参加综合医疗保险的非深户在职人员可以与深户在职人员一样参加生育医疗保险,并享受同等的生育医疗保险待遇。
286、我是在深圳一家公司参加的住院医疗保险,准备回老家安徽生小孩,我想问问到时产生的费用能不能回深圳保销? 需要什么资料?
答:可以。 但是应在医疗费用发生之日起12个月内(住院从出院日起算)内办理申请报销手续,逾期不予报销。报销时应提供以下资料:盖有就诊医院印章的门诊病历或住院病历复印件疾病诊断证明书、(门诊)出院诊断证明书或出院(住院)费用明细清单原始收费收据、社会保障卡、参保人存折(深圳开户的中行、工行、建行、农行活期存折,验原件交复印件)、结婚证、户口本、计生证或计生证明、报销分娩费用还应提供婴儿出生证。
287、请问现在办的社保卡,生小孩能够报销吗?
答:《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规定,医疗保险参保人当月参保,次月享受待遇。生育医疗保险参保人当月参保,下个月起发生的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就可以报销。
288、夫妻双方都是深圳市户口。都参加了生育保险。请问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如何领取和申请?津贴的标准是怎么计算的?
答:我市目前执行的是生育医疗保险,还没有建立生育津贴制度,参保人发生的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跟生育相关的医疗费用可以报销。
289、生育保险要买几个月后才能报销?是自己去社保局报销还是医院代报销?
答:参保人自参保后的下个月起就可以享受生育医保待遇了。参保人定点医院发生的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生育相关医疗费用可以直接在医院记账。
290、本人是深户在职女工,单位已购买生育保险。目前已怀孕,因为种种原因准生证仍未办好,所以入院生产前所有检查费用都由社保卡的个人账户或现金支付。请问是否可以申请社保报销?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答:可持相关资料到医院医保科作退帐处理。或者持下资料到社保局生育统筹处报销:参加生育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在市外产前检查、分娩住院或计划生育手术的,需在出院之日起1年内凭以下资料到所属社保机构医保机构报销: 1、医疗卡复印件(验原件); 2、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如有代办,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参保人本人的深圳开户银行存折或借记卡(中、工、农、建)复印件(验原件); 4、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 5、有效票据原件; 6、深圳市街道办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 7、单位证明原件; 8、加盖医院公章的住院(门诊)费用明细清单; 9、费用明细清单原件; 10、门诊病历或孕产妇手册复印件(验原件); 11、加盖医院公章的住院病历(包括入院记录、医嘱单、手术记录、出院记录、相关检查报告单)。如还有疑问,可拨打460714(以咨询为准)
九、少儿医疗保险问题问答&
291、哪些人员可以参加本市的少儿医疗保险?
答: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且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在本市申请参加少儿医疗保险:
1.本市经教育、民政、劳动保障等部门批准设立的所有托幼机构、小学、初中、高中、中专、特殊学校、技校与职校(不含大专段)在册的具有本市户籍的所有少年儿童。
2.具有本市户籍未入学、入园的未满18周岁少年儿童。
3.具有本市户籍在市外定居未满18周岁的少年儿童。
4.本市经教育、卫生、民政、劳动保障等部门批准设立的所有托幼机构、小学、初中、高中、中专、特殊学校、技校与职校(不含大专段)在册的随父母一起在深圳居住,且其父母任一方申请参加少儿医疗保险时正在参加本市社会保险一年以上的非本市户籍少年儿童。
&292、少年儿童怎样办理参保手续?
答:1.在本市中小学和托幼机构就读的少年儿童,由中小学和托幼机构办理参保和缴费手续;
2.具有本市户籍的未入学、入园的未满18周岁少年儿童,由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办理参保和缴费手续;
3.深圳户籍低保家庭少儿由市民政局统一办理参保和缴费手续,办理参保时应提供参保人户口簿以及《最低生活保障救济金领取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293、少儿医疗保险的缴费方式及缴费标准?
答:少儿医疗保险费按年度缴纳,由少儿家庭缴费和市财政补助两部分组成。具体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50元,其中少儿家庭每人每年缴纳75元,市财政补助每人每年75元。深圳户籍低保家庭少儿应交的费用由福利彩票基金承担。
294、少儿医疗保险参保人应何时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答:参保人统一于每年9月份办理参加和缴费手续。本市中小学和托幼机构参保人由市社会保险机构于每年9月份统一征收少儿医疗保险费;具有本市户籍的未入学、入园的未满18周岁少年儿童,由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于每年9月份持户口簿到市社保机构或社区社保窗口办理参保和缴费手续。
295、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还可以申请参加吗?
答:未在9月份办理参保的,其他时间也可以申请参加。参保人在每年9月份以外的时间参保的,由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到市社会保险机构办理参保手续,并于自申请参加之月起的第4个月到社保机构办理缴费手续,并享受相关待遇。
&296、办理少儿个人缴费时,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吗?要不要写委托书?&&& 答:少儿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可以委托他人代办,代办时不需提供委托书,除提供正常办理少儿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所需资料外,还需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
297、少儿监护人直接申办参保需提供什么资料?
答:1、《深圳市少儿医疗保险个人登记表》;2、《深圳市少儿医疗保险个人网上服务协议书》;3、参保人的出生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4、监护人的户口簿、身份证、银行存折复印件;5、监护人(深户)的计划生育服务证或监护人(非深户)的计划生育证明;6、深圳市公安机关认可的第二代身份证联网相馆的社会保障卡数码回执,并签上少儿姓名及身份证号(0-3岁儿童不用提供)。
298、少儿目前没有办理身份证如何参加少儿医疗保险?
答:未办理身份证的少儿可提供身份证号码先行参保(通常情况下在户口本上有显示);0至3岁少儿如果参保仍然没有身份证号码可以暂不提供,但必须提供出生证号先参保,并尽快提供身份证号,待身份证号录入后,少儿医疗保险证才能使用,身份证号码未录入前,其就诊时少儿医疗保险证需与监护人的身份证同时使用。
299、 深圳户籍的孩子是不是一出生就可以参加少儿医疗保险?&&& 答、可以。本市户籍的新生儿在出生之日起2个月内办理参保和缴费手续的,其缴费月数从其出生之月起计算,可以从出生之日起享受本少儿医疗保险年度的少儿医疗保险待遇。
300、我和爱人都是非深户籍,现在深圳打工,我们的孩子是不是一出生就可以参加深圳的少儿医保?&&& 答:不可以。目前只有在我市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在册的非本市户籍且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少年儿童,同时其父母任一方正在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并满1年以上的方可以参加我市少儿医疗保险。
301、本人在深参保,儿子是深户,一直参加深圳少儿医保,目前打算前往国内其他城市,能否在两地同时参保?&&& 答:不可以。国家已明确规定社会保险每人只能享受一份,如已在其它地区参加医保,则不得参加我市的医疗保险。但是本市户籍少年儿童在市外定居时可以向市社会保险机构办理异地登记手续,办理之后在定居所在地住院或大病门诊可以申请报销。
302、少儿医疗保险和大学生医疗保险的年度是怎样规定的? &&& 答:少儿医疗保险和大学生医疗保险的年度是指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
303、参保人于日前住院,9月1日后出院,其住院费用如何报销?
答:如果参保人所住医院是市社保局的定点医院,其在9月1日及以后发生的住院费用由医院进行记帐;如果是在非定点医院住院的,其9月1日及以后的住院费用先行现金自付,待出院后于10月份按参保属地就近到市社保分局审核报销。
304、如果少儿医保IC卡9月份未制作出来,参保人如何看病和报销?
答:鉴于少儿医保IC卡集中制作需要较长时间,如果参保人9月份看病时尚未领到医保IC卡,即可凭社保征收部门开具的参保发票或参保回执看病,大病门诊或住院费用先行自付,待出院时到居住辖区的社保分局审核报销。如果参保人9月1日及以后看病时其参保资料尚未录入电脑,则参保人可走“绿色通道”优先办理参保手续,保证参保人及时入院治疗。
305、如果9月份参加了少儿医保,待遇从何时享受?
答:从9月份开始享受。
306、非计划内生育的儿童能否参加少儿医保?
答:无论是深圳户籍还是非深圳户籍的都不能参加。
307、已经有疾病在身的少儿,可以申请参加少儿医保吗?
答:参保人只要符合参保条件,不管其是否已有疾病在身,可以申请参加少儿医保。
308、参保后新生儿的费用都可以报销吗?
答:参保后的新生儿只有因病住院或大病门诊治疗的费用才能报销,其它如护理费等费用不能报销。
309、少儿参加医保后,普通门诊为什么不能报销?
答:对于大部分家庭而言,少儿的门(急)诊费用还是在接受范围之内的,怕的是少儿生大病、重病,动辄就是几万元、十几万元甚至几十万元,对大多数家庭而言,都可能导致“因病致贫”或者“因贫废医”。鉴于部分少儿经常会看门诊,但其家庭一年的医保缴费仅75元,势必要提高缴费标准,这就会增加家庭的经济负担。今后有可能尝试将少儿门诊与少儿家长的医疗个人帐户共济使用,以解决少儿普通门诊的费用问题。
310、为什么大病门诊未将地中海贫血症纳入?
答:地中海贫血症是广东地区的高发病,据市红十字会属下的义工组织“地中海贫血服务队”人员介绍,深圳目前登记在册的地中海贫血儿童有80多人。去年在调研、确定门诊大病病种时,曾提出是否将地中海贫血症纳入门诊大病,但深圳医学专家的意见是因其费用较高(一般病情的孩子每月需要近4000元),暂缓纳入。目前少儿医保办法里的门诊大病与北京、上海等城市的少儿医保门诊大病病种完全一致。鉴于地中海贫血症的门诊费用较高,在少儿医保办法试行一段时间,少儿医保基金有节余的时候,再研究是否将其纳入门诊大病的病种。
311、参加了少儿医疗保险能享受什么待遇?
答:参加少儿医疗保险可享受住院及大病门诊(包括白血病、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恶性肿瘤出院后的专科门诊治疗基本医疗费用,接受肾移植前的门诊透析治疗费用和手术后的抗排异药物治疗的专科基本医疗费用)医疗保险待遇。
参保人每次住院发生的起付线以上的基本医疗费用,或每次大病门诊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在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内的,5000元以下部分,少儿医保基金支付80%;元部分,少儿医保基金支付85%;10000元以上部分,少儿医保基金支付90%。少儿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与连续参加少儿医疗保险的时间挂钩,连续参保4年以上的可享受最高支付限额20万元。
十、法律责任问题解答312、举报医保违规行为的途径有哪些?有无奖励?&&& 答:举报可以采用电话、信函、电子邮件或来访等方式。举报电话:12;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彩田南路2038号深圳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医保处;Email:ybjb@。单位和个人有权检举、控告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参保单位、参保人和市社会保险机构工作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举报经核实后,市社会保险机构对署名举报人予以奖励,奖励金额为举报内容查实违法、违规数额的20%,但最高不得超过以下额度:举报内容数额10万元以下的,奖励金最高不超过1万元;举报内容数额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奖励金最高不超过5万元;举报内容数额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奖励金最高不超过10万元;举报内容数额100万元以上的,奖励金为10万元。
313、用人单位为不符合我市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人员办理医疗保险参保的法律责任?&&& 答:该参保人的医疗保险关系无效,已缴纳的社会保险费退给参保单位和个人,同时,市社会保险机构可对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已支付的费用,由市社会保险机构追回;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14、公司未按规定为员工缴交医保费,员工发生的医疗费怎么办?
答: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件及其实施规定》:企业违反本条例规定迟交、少交和不交养老保险费的,员工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两年内向所在参保机构信访窗口或有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交医疗保险费的,在此期间参保人发生的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按《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的规定标准予以支付;影响参保人连续参保年限、导致其医疗保险待遇损失的,损失部分由用人单位按《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的规定标准予以支付,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交医疗保险费的,按《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相关规定处理。
315、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哪些行为属于违规行为?&&& 答:1.不核验社会保障卡是否人卡相符,直接予以医保记账。
2.向参保人提供虚假清单和收据。
3.刷社保卡换购自费药、营养保健品、食品、化妆品、生活用品、医疗器械等其他非医保的商品。
4.医保定点药店弄虚作假,骗取医保记账或申请医保结算费用。
5.重复结算药品费、多收费、乱收费。
6.不按医保外配处方规定剂量数量调剂药品、另行调换调剂药品或者伪造处方。
7.留置、压放社会保障卡。
8.不熟悉医保药品药理知识,乱推荐医保药品。
9.将非药品(食品、保健食品、仿冒外用品等)向参保人推荐药品功效。
10.其他违反医疗保险规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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