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打着擦边球的三级分销源码的电商到底是怎样的三级,最顶级算是一级吗,还是最顶级下面有三级?

徐张生:三级分销不是传销,人人店已经占据行业绝对优势
徐张生:三级分销不是传销,人人店已经占据行业绝对优势
“三级分销”,由现点点客副总裁、有业界“三级分销之父”之称的徐张生在2014年11月提出。
& & &三级分销&,由现点点客副总裁、有业界&三级分销之父&之称的徐张生在2014年11月提出。
&&&&&做服装微商的人,大概都知道杭州有个四季青服装批发市场。当时,四季青服装批发市场的老板,请模特拍好照片,把照片发给分销商,分销商卖出商品后四季青老板给钱,分销商手上不积压货,这其实就是最早的分销模式。&为了帮助更多的商家发展和管理自有流量,徐张生带领团队研发了采用三级分销模式的&人人店&。人人店目前入驻商户已经超过30万,有来自天猫京东的商户、有个体微商以及品牌制造商。
&&&&截至目前,不管从市场占有率还是产品的迭代能力方面,&人人店&都稳居微商市场第一。
&&&&三级分销的概念,让更多的微商尝到了甜头,但也有很多人担忧,三级分销合法么?&三级分销&和传销,两者有哪些的区别?带着这些疑问,记者对点点客副总裁、年轻的&三级分销之父&进行了深入的采访,听徐张生为我们一一解惑。
&&&&&因为微信、微商,发展得太快,和传统行业、线下行业比起来,这样的速度其实是很有些不可想象的。飞速发展的,并没有给大家太多的逐渐认识的机会,当你还在理解这个阶段的移动互联网时,它又已经在飞速奔向下一个阶段了。&在徐张生看来,这也是在这个大家对微信分销还不是足够了解的阶段,很多人都对三级分销是不是传销的疑虑所在。三级分销和传销,总结下来主要有以下几点明显区别。
&&&&&首先一定是看有没有产品。传销基本上是没有产品的,即使有产品其定价也一定是远远高于市场价格的,这也造成了传销的最大特点也就是&杀熟&。&三级分销则是在产品的基础上衍生的。三级分销中的产品批发、销售也都是正常的销售流程,消费者想要得到产品,必须要经过常规的下单、付款、然后由快递送货上门或上门提货。
&&&&&再看是否有巨额入会费。传销因为没有产品,所以它就是靠不停地拉人头,以各种名义对新&吸纳&的人头收取赞助或者会费来维持整个组织的开销,让上线的人员有钱赚。简而言之,传销的盈利不是靠产品的销售,而是靠不断地发展下线来收取高额入会费。&三级分销的收入则是需要会员把产品卖出去,获取商家所给的分佣。成为分销商是没有门槛的,只要你想要你就可以成分销商。当然供货商根据其销售等实际考量,对分销商有淘汰管理的权利,这也是常规的商业逻辑。
&&&&&再来,可以看下在整个环节中的层级关系区别。传销有组织地分出了三六九等,等级越高获得的利润越大。按照传销的洗脑说法就是,你只要做到一定级别,年赚的就不止是上百万了,豪车、别墅都是应有尽有。传销的层级就是个型,一个人多的可以做200、300层的&下线&。 &而三级分销中有直接经济关系的只有三级,第一级分销商就是真正把货卖出给消费者的人,相当于传统直销中的零售商;第二级就是发展了第一级分销商的人,第三级就是发展了第二级的人,第二级和第三级就相当于传统直销中的批发渠道商。其中第一级拿的是商品销售佣金,第二级和第三级拿的是推广佣金。所以三级分销不像传销那样等级越高收入越多,而是完全靠自己卖货获得销售佣金和推广下级和下下级分销商获得的推广佣金。
&&&&从以上几点,其实就可以很轻松地区分出传销和三级分销的本质区别。本质上,传销不是企业销售产品的渠道模式,而是一种欺诈手段。三级分销则仅仅是一种线上销售方式,是营销渠道的一种。从其产生来看,是营销渠道的一种创新,其本质并不神秘。正如徐张生所说,&不管是社交电商还是微商,我个人认为它其实就是商品流通渠道的变革,在改革开放之前,我们所有的老百姓获得商品都是通过定额,粮票之类的,通过供销社去给你的。到了80、90年代改革开放之后,我们所有老百姓获得商品是通过小店,到了90年代通过超市,再到后面通过大的综合体(商场),再到后面通过京东、天猫、淘宝这样的最核心平台去购买商品。再到今天,我们会发现我们很多的商品都不是通过平台流通到自己手里面来的,都是通过人去流通商品的,这就是我们时下所讲的,就是社交电商、微商。人人店的三级分销,其实就是传统商品流通渠道的社交化变革,究其本质,同样可以理解为传统渠道的省代、市代、县代这样的三级分销,靠产品销售赚钱,产品定价也都是产品的实际价格。&
&&&&&人人店&正如其名字,让人人都能成为商家,这种三级分销模式,在管理上,全部商品上传、管理和发货由总部统一进行,个人只需要销售售卖即可,双方均可收益,成千微店轻松管理;在社交化上,人人都是你的销售,人人都是裂变中心点。&人人店&拥有零库存、零风险、零门槛、零推广费的&4个零&策略;一键开店快速发展分销商、价格统一不乱价、人人兼流量、全网营销,4大特点让人人店一经推出就很好地解决了市场困惑。
&&&&也就在近期,另一家微商平台微盟也推出了三级分销。从其上线时间看,明显也是看到了人人店这一年多来的销售业绩喜人。但因其实际处于仓促上线,所以其三级分销很多功能还处于建设阶段,最明显的是分销商(微客)层级关系较为混乱,更谈不上代理关系锁定等功能。
&&&&业内人士分析,从其发展脉络看,微盟应该并无长期持续迭代升级微盟SDP的打算,公司的核心业务依然是落在了盟店上,依然只是一个平台的功能,和点点客新上线的免费版&点点客小店&功能类似。记者也从接近微盟人士处了解到,目前微盟只安排了个位数的工程师在研发他们的三级分销产品,其系统是在旺铺的架构上进行升级开发的,架构相对陈旧。
&&&&再看三级分销的鼻祖&人人店&,300人的研发团队作为技术支撑、整整一年半的深度研发和快速迭代,让自2015年1月上线的&人人店&在基础的三级分销功能之外,更拓展出了三大商业模式:合伙人制,众筹制、战队制。
&&&&&人人店&5.0版除了以上&三制&的创新外,更实现了八大核心社交电商营销功能:好友砍价、拼团、找人代付、秒杀、人人夺宝、英雄榜、积分推广系统、价格竞猜。在谈及为什么研发这么多社交电商营销功能时,徐张生表示,&因为社交电商和传统平台电商不一样,社交电商所有的流量都要靠商户自己去获取,而获取的途径都是通过微信等社交平台,目前90%的流量都来自微信。想让那么多的用户直接到你店里,就必须要创造和依靠一些营销玩法或者病毒营销来引爆用户,达到让用户帮你传播的目的。用户帮你传播的核心是什么?一定是他要受益,所以三级分销是根本、是基础、是提供了让你展示的舞台,而引爆流量就得靠各种与时俱进的社交营销玩法。&
&&&&点点客CEO黄梦表示,&作为点点客核心业务的&人人店&自推出到现在,已经吸引了二三十万商户使用了这一系统,为了更好地服务商户,公司特别成立了人人电商事业部,能为所有的客户提供一对一的运营培训和服务咨询支撑,这就好比,人人店是一根品牌鱼竿,你拿到了这根鱼竿,而&人人电商&则将教会你怎样利用手中的鱼竿能够收获更大、更美味的鱼,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每周,人人店都会组织相关的线上社交电商培训,接下来,点点客还将推出&人人好货&平台,给到所有提供好产品好服务的商户更多的服务和流量支持。作为移动互联网第一股,点点客对社交电商行业最了解,对社交电商系统最专业。我们有想法、有能力持续迭代更新,在一个完善的企业生态圈里,用户才能给得到全方位的提升和收益。&#重磅#微信将全面封杀三级分销!合法直销能否全面爆发?_金日在线-爱微帮
&& &&& 【重磅】微信将全面封杀三级分销!合法直销…
最近微信显有大动作,直到昨天。
一、腾讯内部撂出狠话:①腾讯马上一刀切,关闭所有分销平台,包括一级、二级、三级;②截至目前,已关闭3000家微商城的微支付功能;③此消息可信度达90%;二、自媒体人龚文祥老师发微博称微信已关闭10大三级分销平台,包括云在指尖、韩束嗨云商城、云集商城、快刻商城、铭熙商城、欧佩薇、蓝海岛、紫金、携优品、魔芭商城、德升。三、微信于7月5号,7月7号连续发文《微信公众平台关于处理返利返现欺诈行为的公告》《公告|微信公众平台关于处理返利返现欺诈行为的公告》,宣称将严厉打击因为“微分销”所涉及到的金字塔欺诈、庞氏骗局等欺诈行为。四、在最近的腾讯“云+未来”峰会上。马化腾在演讲时表示:我现在最忧虑的一个问题还是云的安全问题。其实很多企业在拥抱互联网,拥抱云的过程中,也有很多不法分子,有很多坏人,他甚至比你们动作更快,他更早的利用互联网,利用云,所以有很多诈骗,包括我们现在遇到很多在移动互联网、在微信里面,看到很多人利用互联网和云的能力,来进行诈骗、传销,这种情况愈演愈烈。在我们这个平台上,我们不管是不行的。所以我们在近期也在花很大的力气来打击。一夜之间,做微分销商城的朋友炸了锅……可以想象,如果微信真的痛下杀手,倒霉蛋岂止3000?作为一个有良心,负责任的营销人,当然不能人云亦云。于是我拨打微支付商户热线求证,客服的回复也令人绝望——是的,微信商城不允许存在分销关系,无论三级,还是一级,二级。一旦收到用户投诉,我们会立即关闭该商城的微支付功能。(大家若有疑问,请拨打后直接拨1-2-2,自行求证)其实,只有少数人知道,“央行”才是微信一刀切掉甚至是合法分销商城的根本原因。大家知道,支付宝和微信支付这两年在移动支付行业你追我赶,军备竞赛。要让更多用户使用自家的支付工具,一般有两个方法,1是真金白银补贴消费者,例如“扫码支付,5折优惠”,支付宝双12这么干过。2是依赖下级代理商,在业内,这种代理商被称为“二清机构”。支付宝喜欢用方法1,微信则走了偏路子,使用方法2。&给代理商们开通支付接口,让它们去推广微信支付,商户的钱先收到代理商手中,再返还给商户,听上去符合逻辑,但这种做法是违法且危险的。违法的原因是,二清机构往往没有支付牌照,没有支付牌照做支付是违法的。危险的原因是,我们在使用移动支付时,正常的资金流向是——消费者微信支付后,资金流向微信,然后返还给商家。因为腾讯有支付牌照,出了事央行要负连带责任,所以安全靠谱。但二清机构参与进来以后,资金流向变成了——消费者微信支付后,资金流向二清机构,然后再返还给商家。这样一来,二清机构收到商户的钱,承诺N天后返还,这样就会形成一个资金池。万一二清机构的老板是个禽兽,结果是卷款潜逃……万一资金链断裂,结果也是卷款潜逃……为此,央行也屡发红头文件——禁止二清!而且,据微信官方披露,目前已有超过5000家支付服务商入驻微信,但从中国人民银行网站上查询,第一批获批支付牌照的机构只有267家。也就是说,与微信支付合作的5000家支付合作商绝大多数是无支付牌照的“二清机构”!早在6月23日,央行就责令微信支付在7月1日前彻底清查二清机构,而二清机构在线上以分销商城与分销平台为主,于是有了这次大地震。所以,微信这次整顿并非针对“分销系统”,而是针对“使用二清支付结算方式”的平台与商城。国家层面的介入让微信紧张、敏感,所以“夸大利润进行高额返现返利和传销的非法商家”当然首当其冲,被一锅端了。厘清了原因,应对措施也相对简单,请各位合法商家自觉做到以下三点:
1、取消消费条件限制,取消准入门槛;
2、限制推广佣金,建议最大比例50%,杜绝高额返利;
3、停止一切诱导分享,特别是三级分销平台。整个7月,是微信的敏感严打期,三级分销最好别碰!为何腾讯要打击三级分销?据了解,现在的很多不法份子,用消费300元,每天返利10块钱的噱头,1个月返本来诱惑消费者消费。
试问一下,你去买东西,买100返还100,商家赚什么?要不就是商家人傻钱多,要不就是你被他套路了,有句俗语说得很好:“买的不如卖的精”。人家明显在下圈套你还往里跳,这不是智商堪忧吗?腾讯之所以下定决心封杀三级分销系统,有以下几点:1、骗子横行很多骗子利用在淘宝购买的主体去注册微商城,然后在买一套三级分销系统就可以开始招摇赚骗了,怎么说呢,买300元的产品,就可以返利300元,这样的噱头引得很多贪小便宜的人纷纷进去购买产品,然后等到要提现的时候就会发现商城已经关闭了,前段时间有许多人在腾讯大厦抗议就是因为被微商城返利诈骗了!2、涉及传销虽然国家规定3级分销并不算是传销,可是很多人就借着这个规则去打擦边球诈骗,100%返利这种规则,只要发展下线消费还有提成,这简直和传销就是异曲同工(夸大忽悠和拉下线)。3、影响用户体验很明显,影响用户体验的产品都不是好产品,三级分销的模式就是各种拉人,我们经常看到朋友很多人发我成为了xxx代理,赶紧过来看下吧,又便宜质量又好!所以有些朋友的朋友圈被搞得乌烟瘴气,严重影响我们使用微信,腾讯关停封杀违规的微商城,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了。问题来了,三级分销不能做,大众创业做什么呢?作为国家唯一批准的直销模式,目前合法拿牌企业达到85家,包括300年老字号同仁堂也刚刚获得牌照启动直销板块,在三级分销模式全面封杀的时候,或许正是合法直销企业发展的转折点,将有大量之前的分销人员转向直销企业!建议大家好好了解一下直销行业。国家出台系列政策全面推动直销1.直销成议案焦点①、明确直传边界与政府监管职能②、开放多层次直销③、扩大直销范围④、大力发展养老健康产业⑤、加大传销刑罚力度2.外资做直销不再被限制中国政府限制外商投资直销、邮购和网上销售,这条内容被取消。3.商务部、工商总局调整直销产品范围家用电器被列入第六类直销产品范围。4.商务部加快发放直销牌照速度2016年仅过3个月,就有5家牌照发放,意味着行业发牌速度在不断加快。截至目前,直销拿牌企业已突破80家。中国直销大势所趋1.中国直销位居世界第二 &近日,世界直销协会(WFDSA)公布了2015年全球直销行业年度报告。报告显示,2015年全球直销业绩达1837亿美元。2015年度全球直销市场前三分别是美国(20%)、中国(19%)、韩国(9%)。2.2015直销业绩创新高  去年中国直销创造1929.2亿元业绩,比2014年业绩净增308.05亿元,增长率达到19%。如今,直销业已遍布全球100多个国家,参与直销的人员达到了4000多万,直销时代的到来渐渐成为了现实。千亿直销保健市场十二五规划中,国家发改委正式宣布,将营养与保健纳入未来重点发展产业,2015年,中国的保健品市场达到10000亿元。中国将成为全球健康产业最大市场,直销备受青睐!近万家门店关闭,这些你熟悉的中国品牌正在消失!未来中国商品60%--80%将通过直销方式销售有人预测,未来5年街头书店将消失80%,街头鞋店、服装店将消失50%,实体店正在“沦陷”,新旧营销模式的斗争已全面展开!你是否意识到危机并且找到新的商机呢?与时俱进才有出路!实体店开不下去了,租金付不起了!店面房保障也将缩水。世事难料,抓住终端消费者才是出路!直销不是你想干,是政策鼓励你干一、国家政策大力扶持直销发展2005年9月,国务院颁布了《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截至目前,商务部已公布的发牌企业71家,申牌企业26家,2016年破百,指日可待!二、健康产业市场前景广阔直销以生产健康产品、传播健康理念为己任。国务院《意见》指出,到2020年,健康服务业规模将达8万亿以上,而大健康产业的发展也预示着直销行业的大爆发。三、直销是平民化创业的最佳方式消费时代,得消费者得天下!既然财富的流向是由消费选择来决定的,如果我们能够凝聚千千万万消费者的力量,一起来组建自己的财富管道,那就最好不过了,而直销就是实现这一梦想的最好平台。二十一世纪不一定赶流行,但要跟趋势!直销创业的重大历史机遇已经来临!下一批富翁将在直销诞生你没有赶上60后做官、70后下海;错过了改革开放的掘金;更没赶上92年的经济大开发;机会寥寥、困难重重…对于中国直销来说,我们赶上了一个最好的时代。据直销协会提供数据,在美国:70%的家庭从事各种直销行业,直销公司多达2万多家,直销所占市场分额在欧洲占50%,在日本占60%,在韩国占80%。中国目前仅占1%,未来市场空间非常巨大!今年国家全面推动直销,下一批富翁将在直销诞生!因此我们有理由相信:直销,起源于美国,发展在日本,辉煌必在中国。加入直销不仅赚钱,更重要的是传播大健康?、这个世界上95%的人是病死的,只有5%的人是老死的,绝大数情况你也是前者!每个人都绝对不要心存侥幸,不要盲目乐观,今天在医院的人昨天还跟你我是一样的心态!?、很多人不舍得为自己投资健康保障,但有个真相你要了解:60%的家庭会因为你的疾病,儿孙们会变卖家产甚至举债借贷来帮你支付你欠医院的债,而那时候你估计是昏迷不醒的,什么都不知道,所以爱护自己就是减轻家人负担!?、世人不了解的真相:80%的人会把积攒下来的钱在离开这个世界的最后一年全部交给医院,最后还是得很不甘心的上路!今天你健康不代表明天你还健康,不代表10年后依然像今天这样,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可能并没有那么痛苦,因此树立健康养生意识很重要!医学研究表明,70%的慢性病是吃出来的,这种威胁是可以预防和提早发现的。世界上绝大多数健康问题度可以通过营养与保健来解决!在十三五规划中,国家发改委已经正式宣布,要把营养与保健纳入未来重点发展的产业,到2015年,中国的保健品市场将达到10000亿元。中国将成为全球健康产业最大市场,直销备受青睐!直销企业大多以健康产品为主营业务,加入直销不仅仅是赚钱,更重要的是传播健康!预防大于治疗,今天不舍得花钱预防,以后会花更多的钱去治病!朋友,从年轻时觉得自己还健康的时候就关注养生保健吧,为健康投资,改变意识,改掉不良习惯!未来直销市场发展趋势1、健康养生被誉为财富第五波,成长空间大,运用直销模式发展已是一种必然。2、传统模式的高成本和激烈竞争导致直销通路成为最佳选择。3、互联网发展的巨大空间,突破了时间空间局限,将逐步实现产品销售无店铺。4、“互联网+直销”的发展,财富第六波将会出现。现在局势已经明朗:健康服务业是最大的市场需求!直销业是最好的利润分配机制!互联网是最强的市场开发手段!作为创业者,你只需要找一家具备以上三点的平台加入,成功离你不远了!想不想让这篇文章带上你的名片?长按下图免费注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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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ICP备号-2&&&&京公网安备34【粉丝帝国】三级传销团伙,已被大连警方抓获,警惕打着三级分销的传销骗钱。
粉丝帝国:
&说到“粉丝帝国”可能很多人觉得挺熟悉在哪看到听到过的或自己参与过的,宣称只要花9.9元投入就可月入上万,三级分销(鼓吹合法),吸纳会员近百万,结果在去年8月传销团伙被大连警方一锅端,10月27日人民大连网等相继曝光此事件,定性为“利用微信实施网络传销特大重案”,打着合法三级分销擦边球,实为传销拉人头,今年更是很多传销利用所谓合法三级分销进行行骗。
&虽然粉丝帝国事件已经去年事情了,小编今天突然写有关粉丝帝国传销的,是因为今年网络上出现了类似粉丝帝国,打着合法三级分销旗号进行拉人头发展下线,借此文让更多人避免类似的骗局,管好自己口的口袋,请看完全文后转发让更多人看到。
一、【粉丝帝国】是什么??
&一个号称只要花9块9成为会员后,可以疯狂加粉丝(很多受骗的为微商为找客源)&还可以发展下线三个等级来获利,前者只是障眼法,后者发展下线才是真。
只要投9.9元后,如何月入上万,就是下边这个模式。
发展一级会员,可获利20%;
发展二级会员,可获利15%‘
发展三级会员,可获利12%
为此小编网上搜索【粉丝帝国】还可以搜索到当初的洗脑式宣传,都是换汤不换药,9块9买不了什么投资粉丝帝国让你月入过万等等。只要你反驳是传销道理总非常多“三级分销国家规定合法,以前淘宝也说是传销,百度被说传销......”看完都是千篇一律的伎俩。
粉丝帝国长啥样???
称利用微信公众号平台,接入分销系统,会员只要花9块9购买后,就会生成一个自己的二维码,随后只要拉身边的亲朋好友,七大姑八大姨.....扫描自己的二维码然后同样购买成为自己的下线,就可以返现12%-20%,所谓月入过万,三级分销的面目就暴露出来了。
该公众号平台
发展下线开始咯!这样的,这样的,还是这样......
看完是不是感觉和现在号称800万粉丝的【星火草原】一样???一样的鸡蛋,一样的铁公鸡!!
二、【粉丝帝国】贼喊抓贼
&什么???
&只要在微信搜索【粉丝帝国】或输入该假公司名称就可以进入,进入后该平台的分销菜单链接等都已经删除。
但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证据是没法销毁的,被大连警方以证据确凿涉及网络传销抓捕。查看该平台历史记录看到可笑的是,自称平台被攻击后报警处理,再喊抓紧,结果真把警察给招来了。
不是黑客攻击,说的LO点就是服务器太垃圾,分销系统不行。骗子吹牛随口就来。
竟宣称被黑客攻击后 报警 报警 报警,什么世道???这样的伎俩是骗子最常用的,网络传销常用的,不是什么
律师团(妈蛋还带一个团,听起来跟电影阵容一样)&就是报警......
天马行空呀!小编都不得不佩服这些智商们IQ何其高。
这就是结果
2015年8月,大连警方快速出击,一举破获全国首例利用微信实施传销谋利的特大网络传销案,涉案的5名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归案。
警察抓捕传销团伙
大连市公安局中山分局网警大队于洪轩:它净收款特别频繁,每天都能达到几千笔左右。全都是9.9块特别统一,而且时间段也特别固定。
  大连市公安局中山分局网警大队邵斌:(首先)会员激增量很大。第二就是这个平台,收取9.9元的会员费,这个平台不提供任何的技术支持,也不提供任何服务,也不提供任何商品。
  邵斌:那么成为会员之后呢,这个平台会给会员生成一个会员专属的二维码。会员拿到这个二维码之后,(为了获得返利)把这个二维码发给自己的微信好友。
  通过进一步取证,警方发现,这个名为粉丝帝国的公众号发出的吸粉链接可直接连到一个服务器位于阿里巴巴云端的网址。调取后台数据后,警方又发现了一个惊人的事实:“粉丝帝国”这个公众号在短短半个月时间里就已吸纳会员20万人。办案民警根据会员加入时扫描过的二维码,追根溯源,使用后台数据生成了一个个会员关系图。这些关系图看上去层层叠叠、密密麻麻。
三、【三级分销】是否合法???
法律是否有条文规定???
&&该平台最初运作宣传时,对外称做的是三级分销是合法的不是传销,这样的所谓三级分销合法平台在今年
网络上无孔不入。那我们来看看三级分销是否合法。
律师回答:
所谓的三级分销国家规定合法的,只要是三级不管做什么都是合法,很多传销份子就是故意怎么忽悠,但目前法律对三级分销是否合法病危条文规定。
法无明文禁止,就不代表是合法
传销份子也打着法律擦边球,法无明文规定就可以随便做,但真的是这样??只不过是骗子偷换了概念,迷惑投资大众者,《禁止传销条例》N年前早有明文规定,符合其性质特征就是传销。
第七条 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只要符合其以上特征就是定性为传销。所谓的”法无明文禁止“就可以做,理解是&法律所赋予人的自由是有限度的,在限度内使用法律,用法律保护自己,就是这句话的本质。法律范围内,超出就是违法。
四、谨慎今年打着三级分销合法帽子做传销的理财
小编在此提醒各位,本平台前面也陆续发布了很多打着合法旗号,非法吸收会员吸纳公众存款的,投资理财固然是对的,但投资不能被自己的贪婪而不加以分析就相信所谓高回报的理财,e租宝,中翌理财,绿色世界,还有现在的打着三级分销的
什么火星草原
百纳红包雨等等,只要是以拉人头交入会费,报酬以此统计,符合《禁止传销条例》三个特征的都别相信。别拉上亲朋好友被骗时不仅损失了钱财,也失去了身边的挚友。
最后提醒各位网友们,天上不会有免费掉馅饼,更不会有躺在床上就能有钱进你口袋的,你爸不是李刚更不是马云,真这么好赚钱的项目还能轮到你吗??国人什么都跟风,哪怕陷阱也要跳进去,还要拉上自己亲朋好友。最后骗局揭露了,不仅害了自己配了钱,还那友情亲情
血汗钱赔了进去。3M、百川币就是前车之鉴,切勿再上当。
已投稿到:
以上网友发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的观点或立场。大家知道SOIREE“奢瑞”小黑裙吗?如何看待他们的三级分销模式?会是传销吗?
奢瑞小黑裙
平台粉丝超过23万
三级分销模式 代言人资金分成佣金丰厚
选对消费群
几天收益就可以上千
天下哪有这么好的事?会不会是传销?
这是朋友的朋友的朋友三天的数据。。。
按时间排序
如果我做两级分销,就不可能是传销?
首先看怎么获利的?难道不是各个上级分下级的钱吗?传销最可耻的就是偷换概念,掩盖能力极强实际上,你买的是小黑裙,还是瓜分下级金钱的权利?
有知友买过奢瑞的小黑裙吗?或者知友的女朋友/太太买过?如果买了,为什么买?为了以后的分销提成?小黑裙性感?还是“黑奢会”的社群社交?
三级分销含义,谁卖出去谁获取一级佣金。所谓三级佣金,是指一个代理的代理的代理卖出去,那第一个代理拿到三级佣金。
有人实际收到过产品可以分享下吗?昨天麻麻下单了都还没发货……是不是传销或者宣传手法什么的我不care,有人真的买到过裙子吗?怕怕。
小黑裙采取“DC+O2O+移动互联网+小黑裙文化”的创新模式,让您既是消费者,又是经营者。SOIREE小黑裙直接从制衣厂到消费者,省去中间环节,每售出一件小黑裙,会拿出售价的30%给分享推广者,采取粉丝经济体让利的奖励政策,终身受益。订单由SOIRéE统一受理,统一发货。您成为代言人后不需要进货、不需要囤货,无任何后顾之忧。动动手指既能推动小黑裙文化,又能获得丰厚的奖励。目前市场上,【Mcmore分销系统】的分销模式是跟小黑裙分销模式非常接近的;
匿名回答确实有一定的相关理论看上去有一定说服力颇得人心。作为三级分销我想对与精明的策划人来讲那无疑是在法律面前打了擦边球。
匿名太多,水深啊!
全国首例微信三级分销被认定为传销,三级分销“身世”揭秘(上)第一次接触三级分销概念是在2015年上半年的一次培训会上,老师在微信群里发了一个水果分销的链接,这种病毒式分销方法顿时让人眼前一亮,感觉整个世界都不好了,原来营销竟然还可以这么玩。大家纷纷按老师指引开了“自己的小店”,虽然由于职业敏感性内心或多或少还是有些疙瘩,但仍喜滋滋幻想小金库某天能收入暴增。不可否认的一个观念是,做微信营销的大部分都认为这是一种革命性营销策略,言三级分销其实是将原来支付给渠道商的通道费、广告费都转而直接让利支付给终端消费者,比如说原价300元的保健品,原来如果进商超、发布广告,则这部分营销费用大概占原价的30%,而现在,商家决定不再进商超和发广告了,于是将这30%通过三级分成的方式直接支付给终端消费者。当然,也不可否认的是,普罗大众潜意识里一般都认为这就是一种传销犯罪,但基于互联网产业下新兴模式的不断涌现,网络评判不一而足,人们又持一种半信半疑的困惑状态,本文就试图理清这个关系从而对互联网营销合规审核提供参考,我们从下面这个《三级分销解析图》开始谈起(看不清楚点开看)。1“三级”分销的说法到底缘何而来?
为什么突然这几年就冒出一个三级分销的热点概念?以前仿佛都没有听说过,而且现在言必称“无限级的、拉人头的都是传销,而三级分销是受国家法律保护的合法营销”,网络上水军也很多,各种比对三级分销和传销、直销区别的帖子满天飞,解释得煞有其事。国务院最早在1998年正式发文《国务院关于禁止传销活动的通知》,规定自日起,禁止一切形式的传销营活动。后于2005年11月颁布《禁止传销条例》,正式以法律形式对传销进行了界定。2009年7月,《刑法修正案(七)》第一次将传销认定为犯罪行为。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发布,也正是在这部法律中,第一次出现了“三级”的表述方式,即“涉嫌组织、领导的传销活动人员在三十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的,对组织者、领导者,应予立案追诉”。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对传销犯罪行为进一步作了规定,包括对三级的界定。这就是为什么现在营销都以不超过“三级”为合法界限的背景来源。也是很多传销行为为了假借合法性外衣,行非法行为的技俩。2三级分销中4种典型的理解误区1规避了无限发展下线?这是最大的错误,其实现有阶段的所谓三级分销,实际上还是无限级的分销系统,只不过模式鼓吹者偷换了三级分销的概念而已。所谓的三级分销,只不过是提成报酬以三个层级为限,超过三个层级以上的层级即和你无关,以上图三级分销解构图为例,其中“我”是本级,“我”发展了一级、二级和三级,那么“我”只能通过所发展的第1-3级中的会员进行抽成,而不能通过第三级所发展的第四级以及其后级别进行抽成。同理,三级分销解构图中的“第一级”,只能够从第2-4这三个层级中去抽成,第五级即不可以获得抽成。另外,必须明白,每一个层级都是平行无限会员数的,即“我”下方的第一级可以是有无数个会员组成的,“我”可以从每一个第一级会员中抽成。所以,所谓的三级分销其实是无限级的分销系统。2三级分销不包括本级?这也是典型的错误,目前市场上几乎所有的模式都存在这个问题,因为每一个模式都设定了三个档次的抽成比例,直至第四个档次才没有抽成。因此,必须明确所谓的三级到底是哪三个层级。《关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对此进行了界定。其规定“对传销组织内部人数和层级数的计算,以及对组织者、领导者直接或者间接发展参与传销活动人员人数和层级数的计算,包括组织者、领导者本人及其本层级在内”。虽然传销不一定都构成犯罪,但仍可据此条款进行参考。该条款就明确了“包括组织者、领导者本人及其本层级在内”,白话一点,如果以“我”这一层级作为“组织者、领导者”,则三级由“我”、“一级”和“二级”构成,如果加上“三级”,则属于四级分销了。 3有三个层级才是真三级?这个问题要解决的事项是这样的,假如A发展了B1和B2个第二级,B1发展了C这个第三级,而B2却没有发展C这个第三级,那么问题来了,B2这一条线能不能算做已经构成三级了。想象中好像B2这条线实际上没有达到三级应该不会哦,但实际上呢?看个真实的案例就明白了。在全国首例微信传销(南京陈志华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一案)构成犯罪一案(M律:MCLAWMAN微信后台回复文字“首微传销”,获得本公开判决书全文)中,辩护人提出“陈志华直接发展的部分人员没有发展下线,因而不构成三层级,该部分人数及金额亦应当扣除”的上诉理由及辩护意见,但二审法院认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犯罪构成中所要求的三层级以上是指传销组织的层级应在三层级以上,上诉人陈志华所建立的传销组织的层级为三级,故参与该传销组织的人员均应认定为参与传销活动人员,陈志华直接发展的部分人员虽未发展下线,亦属此列”。4不超过三级就相安无事?抱歉,我国《禁止传销条例》中可没有说只要不超过三级就没有问题了。因为传销的定义中也没有说“三级”是传销行为的必要构成要件之一。其实,超过“三级”仅仅只是构成犯罪行为的必要但不充分条件,没有构成“三级”一般不会构成犯罪。如果没有构成“三级”,但符合传销构成,仍然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禁止传销条例》明确规定:“有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行为,组织策划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说明没有构成犯罪的传销行为,最低的被工商罚款50万,最高罚款200万,也是挺严重的惩罚。待续:全国首例微信三级分销被认定为传销,三级分销“身世”揭秘(下)M律:互联网法律领域深度观察的律界工匠微信公众号:mclawman封面图片来源:CC0协议授权
大家看看这些匿名的就知道啦~在知乎,对于观点匿名评价抹白的,要么是水手,要么是公关,
记得当初知乎说过,任何不以产品而用销售做卖点的都可以归到传销。
营销炒作弄的好吧(当然还是要有不错的产品作为支撑啦)!很好的规避的传销的各种条件。在满足一些女性的真实需求后,可以给其中一部分爱社交的女性带来新的收益方式。这种模式对女性朋友格外有效,推广效果不错。日用品,化妆品,衣服等等,金额不超过一千的产品格外好销!!!参考一下这个公司做的Java版联系:185-
一个好的产品,通过厂家直接到顾客手中,由顾客口碑相传进行销售,其实这样的方式不应该是得到鼓励的吗?产品必须要通过广告宣传为大家所知才算正常吗?把花在广告宣传上的费用直接返利到真正购买过的客人手中,对于商家来说节约了广告费,对于消费者来说,后期性价比也提高了,个人觉得这样的消费模式是值得提倡的呀!说到口碑相传,历来我们帮人传口碑都是免费相传,但是现在能获取些口碑费并不应该就被说成是为了牟利吧
我没有买过小黑裙哈,也没有做微商哈,只是个人看到这个模式的时候觉得确实是个不错的方式,只要你相信自己的产品好,不管是实体店还是网上产品都可以尝试这样的方法
微信的三级分销制度我是比较欣赏的。小黑裙通过三级分销模式获取很多微商资源,同时快速获取粉丝的效应获得一些中高端人士的背书;我有个朋友也买了裙子,反馈产品质量还是堪忧的,衣服褪色,换了还是褪色,单纯谈性价比是不高的,而衣服的质量问题没有曝光,大概也是三级分销机制的缘故,一个不以产品品质为基础的企业长期发展是可以预见的我倒是觉得质优的产品通过三级分销制度直接到达客户手中,每个代言人就是天然的销售员不需要囤货,购买后觉得好通过口碑进行传递,是很不错的模式。
这几天有很多人找我聊“小黑裙”的事情,抱歉不能一一分别答复,就大致说说我的看法:11月份看到过他们的宣传,就觉得是微商的一个轻量翻版,没太在意。最近突然看到他们的大批量PR,而且很多人问我这类的事情,才觉得真该好好了解一下。我的微信朋友圈大概有500+人,发过小黑裙二维码(成为小黑裙“代言人”)的,有4个,其中一个是小黑裙公司的服务商(帮客户宣传一下也是应该的),另外两个是这个服务商的合作伙伴+朋友,还有一个是尝鲜爱好者。我亲自打电话问了其中一个人大致的体验情况,让心里的判断相对落地一些。汇总分析如下:当下信息:
小黑裙为什么最近一周拼命PR?除了招募新的“代言人”之外,显然是为了新一轮融资。这么好的赚钱模式,三个月上百万的粉丝增量,现金流肯定滚翻了,还用得着大肆PR来融资?刚上线三个月就拼命融资,可以理解为早期投资人想要快速变现退出吗?有个小细节:12月17日,小黑裙官方公告,用俞敏洪个人做背书不妥。可以理解为俞想要切割关系吗?融资之后干什么?开实体弱化传销基因?百万级粉丝社群变现?这也许并不重要。这模式其实不新鲜,它形式上是之前微商模式(面膜之类)的翻版,但产品核不同(毛利没有高到离谱),同时不用花钱囤货,是更便捷的传销。同时,只设三级分销,属于直销监管,和传销强度尽量拉开。它基本只适合快消品(小黑裙其实是快消品),非标品不灵,或者可以将原有产品性质转化为快消品(标品)性质。它的公众号每篇内容(包括产品)阅读量两三万,只有一篇七万,对于百万级粉丝的公众号来说,打开率很低(每个加入的“代言人”,按说绝大部分都该打开这些内容看的,毕竟要买东西),购买转化率,也许可以在这个基础上乘以2%。可想而知,并没有PR上说的那么鸡血。已经成为“代言人”的朋友说,除了尺码版型有点儿问题之外,材质做工还是比较有良心的。那就很惊讶:以60%毛利支撑 高返点、退换货、管理、设计、客服、库存、供应链、渠道……怎么能做到?“代言人”朋友说,开始还挺感兴趣,但慢慢就觉得没什么意思了。可以这样理解吧:目前整体还是只利用“模式红利”在增粉,而在营销上,并没有什么新的办法。况且,现有的产品特性和一般意义上的微商体系及目标客层并不匹配,路漫漫啊。病毒传播分两种:基于内容和产品(良性);基于模式(短命)。当然,先通过模式,再转化为通过内容和产品,当然也OK(前期赚够了粉丝和money,想怎么玩都行啊)。但愿小黑裙属于这种。终局判断:任何名目、背书的传销模式产品,不管在国外多么伟光正,只要嫁接到中国,最终都会做low做忽悠,中国商业环境和商业人性,你懂的,不啰嗦;小黑裙太火爆,想必会有很多类似的品牌出现(原来的微商会摇身一变,同时很多线下品牌也加入这个大军)。想象一下,当你的微信朋友圈、微信群里有10%的人在通过这种模式挣钱,各种名目的代言人、二维码入口满天飞……画面太美。在这件事上,想要模仿来做,就得快,慢一点的都是炮灰。而且,绝不能片面理解,这不仅仅是推广手段,而是整个业务系统,考验的是管理(废话,所有商业最终的考验都是管理)。当大家都这么做的时候,最终挣钱的是谁呢?当然是卖【微信分销系统】的。小黑裙融了资之后,一定要把一部分钱投在“卖分销系统”的 toB 业务上,有自己项目的背书,肯定又赚翻了。关于建议:不聊价值观,这事没什么对错,只有利弊,各取所需吧。在我的微信朋友圈里,聊这个模式的人,比买小黑裙产品的人,多多了。kit Lab,碰叔
当朋友圈里那些刷屏的,强调的不是商品多好多值得买,而是能赚到钱,变成投资388赚3888的时候,本质就已经水落石出了。策划者很聪明,从多个角度打了传销在定义和法律上的擦边球,让身在其中的女性们能给自己找个理由自我麻醉和麻醉他人。最后,俞敏洪什么时候也这么堕落了。
看了看小黑裙的官方公众号,目前看不到更多的企业资料,大多介绍都很表面,不知道企业真实实力。从公众号里看到的以及曾经存在过的相似案例看,我认为这种模式的命门在一级代理,如果客户可以直接方便的从商家买到,这种模式就不会存在。所以品牌绝对会杜绝消费者直接接触商家的可能,也就是说当小黑裙风靡朋友圈之后如果我想找商家直接买我会买不到,因为我找不到入口,能看到的所有入口必是二三级销售,可能最大的是三级。她是靠返利驱动营销,本质是品牌发起人联合一帮行业内渠道或者销售能力极强的人的一场共谋,我估计一级代理肯定早就内部定好了,符合他们要求的一级代理必是大渠道商或者手中有很多销售资源的业内大拿。一级代理的利益和能力决定了发展速度,发展速度决定了能不能成功,如果速度不是一流的快很难成功。因为他不是卖产品,产品是个皮,不见得非卖小黑裙,卖什么东西都行,他的核心是利用高回报吸引大分销商发展下家铺货,所以必须快的新鲜劲还没过大家还没反应过来已经人人在朋友圈刷屏了,等反应过来钱已经赚到了。所以他要做道出奇,造成高识别性,高识别性会造成轰动效应,有利于一级代理发展下线。由于是C端销售,必是鱼龙混杂什么人都有,到了第三级更是混乱,这帮人卖衣服整体效果肯定是无所不用其极,于是品牌没有足够的控制力控制销售动作的情况下不可能形成品牌形象,所以我觉得他发展速度越快品牌形象烂的越快,最终像朋友圈面膜一样,企业和顶层赚到钱,中层拼命发展下线,底层玩命刷屏,最终产品沉淀在销售渠道里,而真正的消费者大部分站在门外观望。
三级分销不是传销,传销的等级是无限的,而且有会员费。目前这种方式是新的互联网营销方式,就是微商做代理。不过小黑裙这家我是觉得产品太单一,会让人感觉精力在分销上,而不是产品。而且…soirée法语竟然翻译为奢瑞,而且视频中连法语发音都没有,实在觉得不专业~明显觉得是商业气息太浓 前期发展迅猛,但如果产品不革新,重心不转移到产品上,看热闹的,做微商的,永远比实际消费者多,后期不看好。个人浅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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