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签了协议,老公没签,法官说离职签保密协议有效吗,可以表见代理,行吗

我没办法签了补偿协议老公没签是婚后共有财产,老公上诉法院,法院判补偿违法,我签的协议有效吗_百度知道
我没办法签了补偿协议老公没签是婚后共有财产,老公上诉法院,法院判补偿违法,我签的协议有效吗
我有更好的答案
  既然法院已经判决补偿违法,那么该协议就属于无效的。同时,如果当事人对法院判决有异议的,可以选择上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无效协议,从一开始就没有法律效力。三、可以申请法院裁定撤销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下列民事行为无效:<.。附、法院已判补偿违法,违法协议当然无效协议无效.(五)。二....:.。一、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无效的民事行为....
法院不是判补偿协议违法吗?违法的协议当然没有法律效力
是判给出的补偿违法,
你想问什么?
我签了房屋补偿协议,老公没签字,是婚后共有财产,老公认为出台的补偿方案不公平,上诉两审法院均判补偿方案中的补偿违法,那我签过的补偿协议有效吗
这个问题我已经回答过你了,已经判决违法,当然无效
你好,我们可以聊聊吗
两审法院判补偿违法,我想问我签的补偿协议有效吗
你签他不签不生效的
我签了补偿协议,老公不签他认为补偿方案不公平,上诉两审法院判补偿方案中的补偿违法,那我签的补偿协议有效吗,是婚后共有房产
法院说我拿了一部份款,(,没全拿到)可以生效,又是什么表见代理生效
你在哪里的
福建武夷山
我们夫妻两天天吵,遇到这事怎么办?
你们多大了,
可以看看你照片吗
老公骂我去签字,我不签政府对公职人员打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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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代儿子签订协议构成表见代理
清远日报讯(记者申文 通讯员谢艳芬)父亲代儿子签订补充协议书,儿子欧某以本人未委托父亲与开发商签订该协议书为由,要求开发商支付逾期交楼违约金。近日,清城区人民法院在审理该案件时认定父亲代儿子签订补充协议构成表见代理,该补充协议书已依法成立并且有效,对儿子具有法律约束力。
  欧某认为,其与某开发商签订了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按照约定,开发商本应在日前交付房屋,并在日前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但开发商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交楼和协助办理房屋产权登记义务,故起诉要求开发商支付逾期交楼及办证的违约金。
  开发商抗辩称,双方于日又签订了一份《补充协议书》,对逾期交楼问题作了处理,从日起免收欧某24个月物业管理费,该协议签订后应视为欧某已放弃相关权利,不得再依据原合同条款追究公司逾期交楼违约责任。且开发商已在2011年6月向房管局提交了办证资料,不应再承担逾期交楼及办证的责任。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即使开发商于2011年6月份已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也已超过了合同约定的期限,已构成违约,开发商应当按合同约定支付逾期办证违约金。关于《补充协议书》的效力问题,虽然该《补充协议书》是欧某父亲以代理人身份与开发商签订的,且签订合同时并未提供欧某的书面授权,但考虑到两人的父子关系,双方又同时在同一小区同一幢楼购买了房屋,欧某父亲为自己房屋逾期交付问题也于同日与开发商签订了相同内容的协议,且《补充协议书》签订至今已超过1年半时间,欧某不但没有向开发商提出异议,且确实自日起就没有交纳物业管理费。上述事实和行为足以使开发商有理由相信欧某父亲有权代理欧某签订《补充协议书》,且已认可了协议书的内容。为此,法院认定欧某父亲作为欧某代理人在《补充协议书》上签字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对欧某具有约束力,遂只支持欧某要求逾期办证违约金的请求,驳回其要求支付逾期交楼违约金的请求。
  ●相关法律链接:何为表见代理?
  在现代民法理论上,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向第三人独立为意思表示,其法律效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的一种法律制度。表见代理是指代理人虽不具有代理权,但是具有代理关系的某些表面要件,并且这些表面要件足以使无过错的第三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由于表见代理中无权代理人的代理行为在客观上存在使第三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情况,且第三人有正当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因此可以向被代理人主张代理的效力。如被代理人知道代理人以其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而不作否认表示的,第三人便有理由相信代理人有代理权。
  在立法上真正明确将无权代理划分为狭义的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的是1997年的《合同法》,该法以第四十九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视为无效”的规定具体的明确了表见代理制度。在《民法通则》的“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的基础上进一步对表见代理的情形进行了明确。从而通过《合同法》对表见代理制度的确认和明确,为审判实践中处理表见代理合同,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促进市场交易,维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供了充分的法律依据。
作者:申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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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某是金乡县某村村民,在该村拥有宅基地一处(尚未建房)。日,金乡县某街道办事处和金乡县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作为甲方和高某签订了拆迁房屋货币补偿协议书,约定因城市规划需要,拆迁乙方房屋,由甲方以货币方式补偿给乙方。协议签订后,该宅基地按协议约定交付,高某的父亲也领取了约定资金3000元。2011年2月,高某的父亲将此事告知高某,高某认为该协议书中的签字和手印并非其本人所为,处置该宅基地并非本人真实意思表示,该协议书的签订侵害了其合法权益。遂将二被告诉至金乡县人民法院,请求确认该协议书无效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0000元。  金乡县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本案所涉宅基地使用权证登记的是高某,但是高某尚未结婚成家,一直与其父亲共同生活,高某的父亲作为户主,与二被告签订协议,二被告有理由相信高某的父亲有权代理高某,符合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认定该协议书对高某具有约束力,驳回了原告高某的诉讼请求。  高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评析:表见代理,是指代理人虽不具有代理权,但是具有代理关系的某些表面要件,并且这些表面要件足以使第三人相信其有代理权而与其进行法律行为,该法律行为的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以本人名义为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无代理权;须有使相对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表征;相对人须为善意,即相对人在与行为人进行民事法律行为时,并不知其无代理权,也无从得知。  本案中,高某的父亲没有代理权,以高某的名义与被上诉人签订协议书,由于高某尚未结婚成家,一直与父亲一起居住生活,且户主为高某的父亲,被上诉人不知道高某父亲没有代理权,且有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权,符合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遂双方签订的协议书有效,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其法律后果由高某承担。 (王岩 王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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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状代签?法官可不是这么好蒙的
( 2017 年 6 月 7 日
来源:南宁法制网
作者:朱小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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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公章私签合同 构成表见代理公司担责
作者:叶康喜&&发布时间: 16:24:07
  近日,北京一中院审理了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案件的原告李某与自称乙公司员工的罗某签订了一份出租合同,后由于租赁物返还和租赁费用问题发生纠纷,李某将该公司诉至法院。法院二审判决构成表见代理,乙公司需就罗某的行为承担责任。
  2012年9月,罗某持乙公司的项目部章,在乙公司中标工程的施工现场,以乙公司代理人的身份与李某签订一份《租赁合同》,租用李某的建筑设备。2014年,双方因租赁物资返还和租赁费用的问题发生纠纷,李某将乙公司告上法庭。一审中,乙公司称称租赁合同上的印章系罗某伪造,目前罗某因此事已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其公司并未签订合同或使用租赁物,李某应向罗某个人主张权利。乙公司还提供证据证明罗某并非其公司职员,并称其中标该工程后已将工程转包,但未提供证据证明。一审法院以罗某的无权代理行为构成表见代理为由,判决解除双方《租赁合同》,乙公司给付李某租赁费并返还租赁物。
  一审判决后,乙公司向北京一中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本案中,乙公司中标工程后,罗某在公司中标工程的施工现场,自称是乙公司员工,并持有该乙公司的项目部章签订合同,并开具抬头为乙公司的收据,其行为让李某有理由相信与其签订合同的相对方为乙公司,构成表见代理。乙公司虽称中标后将工程转包,但未提供证据证明。李某已实际提供租赁物,乙公司应承担相应责任。据此,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
  表见代理乃无权代理人之代理行为,存在授权表象或假象,让相对人有理由相信其有效并可向被代理人主张代理行为有效的一项法律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本案中,乙公司中标了该工程,虽辩称将工程转包,但没有提供证据证明。罗某与谢某在乙公司中标工程的施工现场,持有乙公司项目部的印章,自称是乙公司的员工,与甲租赁站的代理人在施工现场当场签租赁合同,给付租金款时收据的抬头也是乙公司,罗某与谢某的行为及上述情况让李某足以有理由相信与其签订合同的相对方是乙公司。法院据此认定罗某与谢某的无权代理行为构成表见代理,并要求乙公司承担相应的责任。
责任编辑:梅玉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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