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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工商局印发《放宽互联网企业(个体工商户) 注册登记的意见》
资料来源:内蒙古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日期:&&&&浏览量:
为促进全区网络商品交易和网络服务业健康有序发展,规范登记行为,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工作指导意见》,近日,自治区工商局按照“积极探索、支持发展、引导规范、鼓励创新”的原则,印发《放宽互联网企业(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的意见》。
一是充分认识“互联网+”工作的重要意义。要求全区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充分认识“互联网+”工作在推动内蒙古稳增长、调结构、转方式、惠民生中的重要作用,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
二是放宽名称登记限制。在不违反名称登记有关规定的情况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经营者可以使用包括自有网站中文域名在内的个性化词语作为企业(个体工商户)名称的字号;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经营者可以使用“&&网(网站、网店)”、“电子商务”、“网络平台运营”、“数字物流”等反映其经营特点或行业特征的词语作为企业(个体工商户)名称中的行业用语。如“&&市菜篮网有限公司”、“ &&市&&区&&日用百货网店”等。
三是放宽住所(经营场所)限制。从事网上经营活动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经营者,在符合自治区政府关于住所(经营场所)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可以在住所(经营场所)中加注经营网址。申请在营业执照住所(经营场所)中加注经营网址的,如“&&市&&路&&大厦&&楼&&室;网址:http//www. &&&&&&”,应提交经域名权属人(或所在网络交易平台服务企业)同意使用的证明文件。
四是放宽经营范围限制。已取得营业执照的经营者开展网络商品交易及相关服务行为,其网上经营项目与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相符的,无需再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网上经营项目超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的,应当依法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经营者可在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申请加注互联网经营许可证编号、网站备案编号。只从事网上经营活动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经营者的经营范围,可申请使用“网上(利用互联网)经营(销售)&&”或“网上(利用互联网)提供&&服务”等用语,登记机关加注“(不含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字样。涉及前置审批许可项目的,登记机关凭有关批准文件(许可证件)核定。
五是增强服务意识。规范服务行为,缩短办证时限,增强服务意识,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积极采取提前介入、专人指导等方式,提供工商法规政策网上咨询,支持网络交易平台经营企业统一为在其网络交易平台上开办的经营者代为办理登记和年报等工商业务。
包头市人民政府主办&& 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承办 &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信息中心建设管理蒙ICP备号 蒙o网警 Email:5148251@&技术支持: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内蒙古有限公司包头分公司微信扫一扫快速获取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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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很多人不知道办理个体工商营业执照需要什么手续,导致手续不齐全,办一个个体工商营业执照要来回跑很多趟。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办理手续 一、房产证明 房产证明在开业登记、换照以及变更营业场所的变更登记中都需要。 1、在城市中,房产证发放一般比较规范,如果您开店用的是自己的铺面,那么这个房产证明就是你的房产证了,要注意的是房产证的名字要和办执照时用的人名字一样; 2、如果您是租赁的铺面,那么这个房产证明就是房东的房产证+你和房东的租房协议; 3、乡镇农村地区房产证发放不规范,如果没有房产证,就要到铺面所在地的村委会\居委会开一个证明,证明要说明房子是你自己的或者房子是A的现在租给你使用。2 工商总局等四部门 关于实施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的意见 工商个字〔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发展改革委,法制办: 为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向个体工商户延伸,实施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实施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登记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 个体工商户是我国公民从事经营活动的一个重要主体形式,我国个体经济在推动经济发展、增加财政收入、促进就业创业、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两证整合”登记制度是指将个体工商户登记时依次申请,分别由3 张生贵律师()解答:应当承当连带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一条规定:“起字号的个体工商户,在民事诉讼中,应以营业执照登记的户主(业主)为诉讼当事人,在诉讼文书中注明系某字号的户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六条第二款规定:“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业主与实际经营者不一直的,以业主和实际经营者为共同诉讼人。”这说明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业主与实际经营者在诉讼中属必要共同诉讼当事人。个体工商户对外产生的债务,实际经营者理应承担清偿责任。对于业主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二十九条规定:“个体工商户、农村城堡经营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且业主有过错,故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业主于实际经营者应承担连带责任。4 一、个体工商户设立、变更、注销登记所需材料 (一)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应提交文件材料目录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经营场所证明;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有关批准文件。 (二)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应提交文件材料目录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申请书》; 2.申请经营场所变更的,应当提交新经营场所证明; 3.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有关批准文件。5 近日,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工商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法制办四部门日前联合发布《关于实施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将实施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该《意见》的发布推动了我国商事改革的进程,提升了行政机关的办事效率,同时也给予公民方便。下面就由华律网小编为你进行具体内容的分析。 一、登记个体工商户只需提一次申请领一个执照 “两证整合”登记制度是指将个体工商户登记时依次申请,分别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税务部门核发税务登记证,改为一次申请、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一个营业执照的登记制度。 通过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实现公民只需填写“一张表”,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即可办理个体工商户工商及税务登记,将由工商行政管理、税务部门分别核发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改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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