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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农村风水惹得祸——淳安汾口镇的事情,受朋友之托,来转个贴收藏
都是风水惹的祸  前言  日,浙江省淳安县人民法院受理浙江省淳安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蒋念君故意杀人一案,通知被害方詹志春家属有权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被害方家属认为,浙江省淳安县人民检察院将一起恶性杀人案件故意改变案件性质,成为“过失致人死亡”,有意抢夺公诉案件审查起诉管辖权。浙江省淳安县人民法院没有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章第一节第180条的规定审查,擅自立案审理没有管辖权的案件。  祸起风水,执法不公  浙江省淳安县汾口镇前门村老公墓区于2005年建造。被害方詹志春丈夫蒋德炳于日离世,全家于4月5日将老人埋葬于村中老公墓区。村中日离世的老人杨顺娣、日离世的老人蒋庭祥埋葬于同一公墓区。村中历年祖坟也迁在同一公墓区。一直以来,全村上下没有人提出异议。  日,淳安县汾口镇前门村在原公墓区新扩建公墓区,一个月后完工。由于村中日离世的老人蒋庭祥的子女在外事业发展很好,犯罪嫌疑人蒋念君一家人在外同样发展非常好,事业兴旺,心存不甘,于是认为该老人所葬墓地占据村中最佳风水,找各种理由到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强烈要求日离世的老人蒋庭祥坟墓迁入村中新公墓区。  日,浙江省淳安县民政局迫于蒋念君的信访压力,作出书面决定,通知被害方詹志春将蒋德炳日已入土老公墓区的坟墓限令于日前迁入新公墓区。其他两位老人以及村中老公墓区其他坟墓是否同样迁葬新公墓区,民政部门及当地镇政府没有行文作出任何决定。  为此,年逾八十的詹志春老人悲愤交加,无法理解民政局作出的错误决定,于是就多次到犯罪嫌疑人蒋念君家求助和辱骂,强烈斥责举报人,要求他们不要举报,希望入土为安,不要再迁葬坟墓。被害方一家老老小小反复劝阻自己家老人,多次通过向村委和镇人民政府反映,要求纠正错误的迁坟决定,但一直没有得到解决。  因小失大,老人丧命  举报人蒋念君一家人,不但不配合被害方劝导情绪失控的詹志春老人,反而在自己家中特地安装两台摄像机,事先进行周密的策划,有目的、有计划地对詹志春老人进行人身伤害。  日晨六时,79岁的死者詹志春老人又去犯罪嫌疑人蒋念君家中,被蒋念君夫妇及母亲等三人持棍棒、扫把暴打后扔出门外,后被路人发现送往浙江省淳安县第二人民医院抢救。  根据公安机关现场勘查,老人被暴打后受伤的情形极为惨烈,身上多处损伤,犯罪嫌疑人故意索要老人性命一目了然,公安机关现场勘查照片及司法鉴定结论均能充分证明。  犯罪嫌疑人蒋念君等三人在作案前一天特地安装监控视频,作案后对案发第一现场和视频资料进行处理,刻意伪造成一个85岁与一个79岁两个老人之间发生冲突造成严重伤害后果。犯罪嫌疑人蒋念君在供述中对此作出充分交待。  日上午10时,被害人詹志春经抢救无效离世。当日下午,淳安县公安局安排法医解剖遗体。日,“淳公鉴通字[2013]第876号”《鉴定意见通知书》通知控告人,鉴定意见是“死者詹志春符合减速运动致严重颅脑损伤死亡”。经过DNA鉴定,作案工具扫把上血迹为被害人詹志春所留,地上血迹不是人血,显然有人故意伪造案发现场,造成摔倒死亡的假相,将动物血迹假冒被害人血迹。  一错再错,案件离谱  日案发,直到日,涉嫌故意杀害詹志春的蒋念君、胡苏君夫妇才被刑事拘留,时间长达半个月。  日,淳安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蒋念君一人,淳安县人民检察院以犯罪嫌疑人过失致人死亡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胡苏君被释放!  日,向犯罪嫌疑人蒋念君收受贿赂的村干部卢克文、一个曾经被治安拘留,年前再次被治安拘留的人竟然受犯罪嫌疑人儿子蒋尔胜委托,与其他二人一起去看守所会见蒋念君!违法会见事件发生后,被害方家属向中共浙江省杭州市政法委员会控告,要求成立专案组彻底调查违法会见事件。  日,被害人家属接到淳安县人民检察院通知有权委托代理人。1月16日,被害人家属赶到检察院反映案件情况,淳安县人民检察院极其反常地告知被害方家属,案件已经起诉到淳安县人民法院,被害方家属聘请律师代理案件的时间不足2天!但是,在起诉书中,淳安县人民检察院却表述“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告知被害人家属有权委托代理人,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审查了全部案卷材料”。  案中有案,一波三折  据悉,被害方家属在遭遇一连串的执法不公后,目前,已经向浙江省淳安县人民法院起诉浙江省淳安县公安局请求撤销对犯罪嫌疑人胡苏君的治安处罚决定;并且,被害方家属还同时向杭州市公安局提起行政复议,请求对共同作案人余发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日,被害方律师专程前往淳安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阅卷。在阅卷过程中,律师发现证据材料中矛盾冲突之处随处可见,于是向承办法官提出复制证据材料中的视频资料“作案现场光盘”。光盘已由淳安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提供复制件,转给淳安县人民法院刑庭。这项执业律师的基本权利历经三天没有任何进展。被害方律师为此专程向浙江省淳安县人民检察院提起控告,要求保障律师阅卷权,在问题得不到解决后,又向中共浙江省淳安县政法委员会提出请求,仍得不到解决。浙江十阳律师事务所姜旭日律师介绍说,视频中关键的作案时间一分钟恰恰被人为处理,光盘背后隐藏着巨大的秘密,光盘中隐藏的秘密必须找到。  此后,被害方律师向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春莲、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翁钢粮反映,并向他们提出如下请求:将案件依法移送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由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这一可能判处无期徒刑甚至死刑的案件。  但是,也许是执业律师异想天开,以执业律师的微弱之力根本不可能改变政法机关将案件向前错误强势推进。春节前二天,被害方律师在阅卷时通过三天努力都没有得到案件证据材料复制件光盘,反而接到淳安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送达开庭通知书:一起残忍杀害79岁老人詹志春的恶性伤害案件以“过失致人死亡”作为案由,定于日上午9时在淳安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在被害方律师介入办理这一案件之前,被害方一百多个家属已经多次到县、市、省甚至公安部上访,案件的违法处理进程已经演化成影响一方社会稳定的潜在因素。目前,浙江省公安厅主要领导已经批示彻查案件背后的复杂因素。  小贴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0条第(二)项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4条第二款规定“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第四十一条规定:看守所应当教育工作人员严格执法,严守纪律,向人民检察院报告监管活动情况。  第四十二条规定:看守所对人民检察院提出的违法情况的纠正意见,应当认真研究,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人民检察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对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应当移送中级人民法院审判。  被害方子女代表联系方式:蒋武平,蒋海平  前言  日,浙江省淳安县人民法院受理浙江省淳安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蒋念君故意杀人一案,通知被害方詹志春家属有权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被害方家属认为,浙江省淳安县人民检察院将一起恶性杀人案件故意改变案件性质,成为“过失致人死亡”,有意抢夺公诉案件审查起诉管辖权。浙江省淳安县人民法院没有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章第一节第180条的规定审查,擅自立案审理没有管辖权的案件。  祸起风水,执法不公  浙江省淳安县汾口镇前门村老公墓区于2005年建造。被害方詹志春丈夫蒋德炳于日离世,全家于4月5日将老人埋葬于村中老公墓区。村中日离世的老人杨顺娣、日离世的老人蒋庭祥埋葬于同一公墓区。村中历年祖坟也迁在同一公墓区。一直以来,全村上下没有人提出异议。  日,淳安县汾口镇前门村在原公墓区新扩建公墓区,一个月后完工。由于村中日离世的老人蒋庭祥的子女在外事业发展很好,犯罪嫌疑人蒋念君一家人在外同样发展非常好,事业兴旺,心存不甘,于是认为该老人所葬墓地占据村中最佳风水,找各种理由到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强烈要求日离世的老人蒋庭祥坟墓迁入村中新公墓区。  日,浙江省淳安县民政局迫于蒋念君的信访压力,作出书面决定,通知被害方詹志春将蒋德炳日已入土老公墓区的坟墓限令于日前迁入新公墓区。其他两位老人以及村中老公墓区其他坟墓是否同样迁葬新公墓区,民政部门及当地镇政府没有行文作出任何决定。  为此,年逾八十的詹志春老人悲愤交加,无法理解民政局作出的错误决定,于是就多次到犯罪嫌疑人蒋念君家求助和辱骂,强烈斥责举报人,要求他们不要举报,希望入土为安,不要再迁葬坟墓。被害方一家老老小小反复劝阻自己家老人,多次通过向村委和镇人民政府反映,要求纠正错误的迁坟决定,但一直没有得到解决。  因小失大,老人丧命  举报人蒋念君一家人,不但不配合被害方劝导情绪失控的詹志春老人,反而在自己家中特地安装两台摄像机,事先进行周密的策划,有目的、有计划地对詹志春老人进行人身伤害。  日晨六时,79岁的死者詹志春老人又去犯罪嫌疑人蒋念君家中,被蒋念君夫妇及母亲等三人持棍棒、扫把暴打后扔出门外,后被路人发现送往浙江省淳安县第二人民医院抢救。  根据公安机关现场勘查,老人被暴打后受伤的情形极为惨烈,身上多处损伤,犯罪嫌疑人故意索要老人性命一目了然,公安机关现场勘查照片及司法鉴定结论均能充分证明。  犯罪嫌疑人蒋念君等三人在作案前一天特地安装监控视频,作案后对案发第一现场和视频资料进行处理,刻意伪造成一个85岁与一个79岁两个老人之间发生冲突造成严重伤害后果。犯罪嫌疑人蒋念君在供述中对此作出充分交待。  日上午10时,被害人詹志春经抢救无效离世。当日下午,淳安县公安局安排法医解剖遗体。日,“淳公鉴通字[2013]第876号”《鉴定意见通知书》通知控告人,鉴定意见是“死者詹志春符合减速运动致严重颅脑损伤死亡”。经过DNA鉴定,作案工具扫把上血迹为被害人詹志春所留,地上血迹不是人血,显然有人故意伪造案发现场,造成摔倒死亡的假相,将动物血迹假冒被害人血迹。  一错再错,案件离谱  日案发,直到日,涉嫌故意杀害詹志春的蒋念君、胡苏君夫妇才被刑事拘留,时间长达半个月。  日,淳安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蒋念君一人,淳安县人民检察院以犯罪嫌疑人过失致人死亡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胡苏君被释放!  日,向犯罪嫌疑人蒋念君收受贿赂的村干部卢克文、一个曾经被治安拘留,年前再次被治安拘留的人竟然受犯罪嫌疑人儿子蒋尔胜委托,与其他二人一起去看守所会见蒋念君!违法会见事件发生后,被害方家属向中共浙江省杭州市政法委员会控告,要求成立专案组彻底调查违法会见事件。  日,被害人家属接到淳安县人民检察院通知有权委托代理人。1月16日,被害人家属赶到检察院反映案件情况,淳安县人民检察院极其反常地告知被害方家属,案件已经起诉到淳安县人民法院,被害方家属聘请律师代理案件的时间不足2天!但是,在起诉书中,淳安县人民检察院却表述“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告知被害人家属有权委托代理人,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审查了全部案卷材料”。  案中有案,一波三折  据悉,被害方家属在遭遇一连串的执法不公后,目前,已经向浙江省淳安县人民法院起诉浙江省淳安县公安局请求撤销对犯罪嫌疑人胡苏君的治安处罚决定;并且,被害方家属还同时向杭州市公安局提起行政复议,请求对共同作案人余发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日,被害方律师专程前往淳安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阅卷。在阅卷过程中,律师发现证据材料中矛盾冲突之处随处可见,于是向承办法官提出复制证据材料中的视频资料“作案现场光盘”。光盘已由淳安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提供复制件,转给淳安县人民法院刑庭。这项执业律师的基本权利历经三天没有任何进展。被害方律师为此专程向浙江省淳安县人民检察院提起控告,要求保障律师阅卷权,在问题得不到解决后,又向中共浙江省淳安县政法委员会提出请求,仍得不到解决。浙江十阳律师事务所姜旭日律师介绍说,视频中关键的作案时间一分钟恰恰被人为处理,光盘背后隐藏着巨大的秘密,光盘中隐藏的秘密必须找到。  此后,被害方律师向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春莲、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翁钢粮反映,并向他们提出如下请求:将案件依法移送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由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这一可能判处无期徒刑甚至死刑的案件。  但是,也许是执业律师异想天开,以执业律师的微弱之力根本不可能改变政法机关将案件向前错误强势推进。春节前二天,被害方律师在阅卷时通过三天努力都没有得到案件证据材料复制件光盘,反而接到淳安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送达开庭通知书:一起残忍杀害79岁老人詹志春的恶性伤害案件以“过失致人死亡”作为案由,定于日上午9时在淳安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在被害方律师介入办理这一案件之前,被害方一百多个家属已经多次到县、市、省甚至公安部上访,案件的违法处理进程已经演化成影响一方社会稳定的潜在因素。目前,浙江省公安厅主要领导已经批示彻查案件背后的复杂因素。  小贴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0条第(二)项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4条第二款规定“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第四十一条规定:看守所应当教育工作人员严格执法,严守纪律,向人民检察院报告监管活动情况。  第四十二条规定:看守所对人民检察院提出的违法情况的纠正意见,应当认真研究,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人民检察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对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应当移送中级人民法院审判。  被害方子女代表联系方式:蒋武平,蒋海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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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有关部门 严肃查处
涉案人员 和 渎职公职人员!
善有善报,恶又恶报,希望政府秉公处理,让死者瞑目
对一个手无寸铁的老人下如此狠手他们也狠的下心.难道他们的心是铁做的.你们的所作所为令人发指!!!但愿能多点社会关注,早日铲除这些 毒瘤!受到法律的惩罚!
深表同情!!!
结果出来没,顶
苹果,一直被模仿,从未被超越。腾讯,一直在模仿,从未被投诉。迅雷,一直在吸血,从不管用户。快播,一直在流氓,从未被抓住。瑞星,一直在娱乐,从来不杀毒。360,一直想收费,从来都不敢。
和张大佛爷、二月红一起去探秘矿洞墓穴!
学生只能帮忙顶
o()^))o 唉
放到天涯上去吧,让全球华人评评理。
迷信害死人,唉,信科学啊
希望有关部门 严肃查处 涉案人员 和 渎职公职人员
相信科学,相信法律。希望政府秉公处理,严肃查处涉案人员 和 渎职公职人员让死者瞑目
把这件事发到微慱上.有影响的政府网上.让全囯人民知道.
千岛湖的水太深。。一般人
搞不定的 肯定有黑幕。。。。
希望政府能秉公处理、给百姓一个明白。
希望政府能秉公处理、给百姓一个明白。
这个世界是有权人的天下吗?杀人偿命自古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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