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单位走工伤保险责任后还须付什么责任

参加工伤保险后发生工伤,单位需要承担的责任(2012)_百度文库
两大类热门资源免费畅读
续费一年阅读会员,立省24元!
参加工伤保险后发生工伤,单位需要承担的责任(2012)
阅读已结束,下载本文需要
想免费下载本文?
定制HR最喜欢的简历
下载文档到电脑,同时保存到云知识,更方便管理
加入VIP
还剩1页未读,
定制HR最喜欢的简历
你可能喜欢劳务派遣期间工伤由派遣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保险|工伤_凤凰资讯
劳务派遣期间工伤由派遣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介绍说,随着社会的发展,劳动关系形态日益复杂,经常出现与职工存在用人关系的单位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情形,具体由哪个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容易产生争议。为此,规定第三条第一款专门对双重劳动关系、派遣、指派、转包和挂靠关系等五类比较特殊的工伤保险责任主体作了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单位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职工与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工伤事故发生时,职工为之工作的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二)劳务派遣单位派遣的职工在用工单位工作期
原标题:劳务派遣期间工伤由派遣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法制网北京8月20日讯 记者袁定波 为妥善处理工伤保险行政纠纷,统一司法尺度,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发布《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了特殊情况下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用人单位。规定将于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介绍说,随着社会的发展,劳动关系形态日益复杂,经常出现与职工存在用人关系的单位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情形,具体由哪个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容易产生争议。为此,规定第三条第一款专门对双重劳动关系、派遣、指派、转包和挂靠关系等五类比较特殊的工伤保险责任主体作了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单位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职工与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工伤事故发生时,职工为之工作的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二)劳务派遣单位派遣的职工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因工伤亡的,派遣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三)单位指派到其他单位工作的职工因工伤亡的,指派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四)用工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聘用的职工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用工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五)个人挂靠其他单位对外经营,其聘用的人员因工伤亡的,被挂靠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此外,该条第二款还规定,在上述非法转包和挂靠情形中,“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承担赔偿责任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后,有权向相关组织、单位和个人追偿”。该规定不仅突出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还力求在用工单位之间以及用工单位与其他责任主体之间合理分配责任。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04/13 08:36
04/13 08:36
04/13 08:38
04/13 08:37
04/13 08:37
04/13 09:27
04/13 09:27
04/13 09:27
04/13 09:27
04/13 09:28
12/03 09:23
12/03 09:07
12/03 08:12
12/03 08:12
12/03 09:26
04/13 09:04
04/13 09:04
04/13 09:04
04/13 09:04
04/13 09:04
04/13 00:38
04/13 00:38
04/13 00:38
04/13 00:38
04/13 00:38
凤凰资讯官方微信
播放数:6167
播放数:3705
播放数:22354
播放数:5808920
48小时点击排行我的位置: >
发生工伤后工伤保险基金与用人单位的责任分担
时间:&&|&&作者:黄俊&&|&&浏览:1735
职工发生工伤后,首先想到的是找用人单位赔偿。而根据我国工伤保险相关规定,在用人单位依法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前提下,并非全部工伤赔偿费用均由用人单位承担。相反,工伤保险基金将承担绝大部分费用。
职工发生工伤后,首先想到的是找用人单位赔偿。而根据我国工伤保险相关规定,在用人单位依法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前提下,并非全部工伤赔偿费用均由用人单位承担。相反,工伤保险基金将承担绝大部分费用。发生工伤后,工伤保险基金与用人单位之间的费用、责任是如何进行分担的呢?阅读下表,一目了然!&注: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上述责任将均由用人单位承担。用人单位补缴工伤保险费以后,新发生的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的费用,工伤保险基金予以支付。
作者: [上海-浦东新区]专长:劳动纠纷 婚姻家庭 房产纠纷 合同纠纷 公司法 律所:上海勤瑞律师事务所1148积分 | 帮助524人 | 43个好评电话:
温馨提示:华律网专题由编辑人员收集整理而来,不代表华律网立场。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法律问题(如离婚、房产纠纷、
人身伤害、刑事等),建议您(免费)。
相关推荐阅读:
法律咨询向律师描述您的问题吧
请描述您的事件原委,问题描述的越详细,律师解答的会越准确哦!
你已输入0/3000字
下一步你还可以:
看看大家都在关注什么:
遇到法律问题,上华律网在线咨询律师!中国最便捷、最大、最专业法律咨询平台,18万执业律师为您解答!
在线客服:
(注:此为客服QQ不提供法律咨询!)
(投诉建议与合作)
律师服务热线:400- 传真:028- 四川?成都市高新西区西区大道99号伯雅科技园1号楼(近万科城臻园)工伤,公司要承担哪些责任_百度知道
工伤,公司要承担哪些责任
我有更好的答案
  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资深劳动争议专家
如鉴定为工伤,工伤费用分别由单位和保险基金支付。如果公司因没有为劳动者购买工伤保险,则公司承担全部项目的费用。一般情况下:单位支付停工留薪工资,护理费,就业补助金。基金支付:医疗费、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以及残疾补助金,工伤医疗补助金。特别注意:因为问题不够清楚,所以回答时比较笼统。每个工伤会根据是否构成伤残,是否解除劳动合同而有所不同。
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如果没有工伤保险,公司就需要支付职工看病的一切费用及其一些其他的赔偿,如营养费等,如果造成了伤残,还需要支付伤残赔偿金 ...你单位如果为你参加工伤保险,
医疗费(据实报销)、转外地治疗的交通费;生活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停工留职期间的工资,后续治疗费,造成伤残的还应支付工伤人员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工伤人员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其他1条回答
为您推荐:
其他类似问题
您可能关注的内容
换一换
回答问题,赢新手礼包
个人、企业类
违法有害信息,请在下方选择后提交
色情、暴力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手机找法网
您的当前位置:
时间: 11:15:15
  摘要:劳动者因工伤事故致生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受到损害后,在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后能否向用人单位要求民事赔偿。  其实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实施后就出现了这个问题。但由于在审理工伤保险...
  摘要:劳动者因工伤事故致生、健康权、受到损害后,在享受后能否向要求民事赔偿。
  其实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法》实施后就出现了这个问题。但由于在审理责任的案件中,极小适用到职业病防治法,因此这个问题在理论及实践中均被忽略了。随着《》及最高院的出台,这个问题在实践中才被关注起来,案件也相对增多。但在理论上仍没有一个定论。大多数人认为,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后,职工遭受工伤事故的,可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不应再向用人单位要求赔偿。因为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是为了分散和转嫁工伤风险,将用人单位的责任转嫁给工伤保险机构。保险机构支付保险费用后,劳动者不能再向原单位要求民事赔偿。否则,就是与工伤保险制度相悖。但本人认为这种观点是片面的,没有考虑工伤事故的双重性质及相关的法律规定。本人认为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后,仍有权向用人单位要求民事赔偿。
  1、工伤事故的双重性决定其赔偿责任的双重性
  要解决这个问题,我们首先要明确工伤事故责任的性质。关于工伤事故责任性质各有不同的意见,主要在于是认其工伤保险关系还是关系,还是二者兼而有之?是一般侵权关系还是特殊侵权关系?
  按照劳动法、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事故责任是工伤保险关系是没有疑问的。但按照民法实务的主张,工伤事故的性质应当属于由民法通则关于的法律规范调整。但认定为是一般侵权行为由《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调整,还是特殊侵权行为由《民法通则》 第一百一十九、一百条调整,也有不同观点。大部分学者认为,工业事故不是一般侵权行为,因为一般侵权行为是适用过错原则归则的,工业事故适用原则。因此,大部分学者认为工伤事故既具有工业事故的特殊侵权行为 ,也具有工伤保险的性质,具有双重性。本人同意这个观点。其双重的特性就决定了赔偿责任的双重性。
  由于工伤保险责任是一种无过错责任,认定工伤是不考虑劳动者的过错的,只要是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所遭受的损害,均为工伤。但对于用人单位来说,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是否也应适用无过错原则?由于大部分学者专家认为工伤事故工业事故,属于特殊的民事侵权行为,适用的是民法通则关于特殊侵权原则, 即单位承担是适用无过错原则。因此,职工在遭受工伤事故后不仅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而且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承担无过错民事赔偿责任。
  2、工伤事故中民事赔偿责任有其存在的必然性。
  相对于人身责任而言,工伤保险具有特殊优点:由于工伤保险实行用人单位无过错责任,并且不考虑劳动者是否有过错,只要发生工伤,保险机构就应给予全额赔偿。此外,工伤保险实行社会统筹,有利于受害人及时获得救济;工伤保险还有利于劳资关系和谐,避免劳资冲突和纠纷。
  但是,工伤保险待遇不能替代侵权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工业事故本身的性质就是特殊侵权行为,工伤事故具有工伤保险和双重性, 而工伤保险仅仅是一种解决工业事故责任的方法,但其不能替代侵权人身损害赔偿责任。保险待遇是固定的,不能与所造成的损害相对应,未必能填补工伤职工的实际损害,而且一此也不中工伤保险待遇范围内,如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否认工伤事故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不利于对工伤事故的制裁和预防。如果只承认工伤保险责任,否认用人单位的民事赔偿责任,用人单位支付保险费,工伤事故发生后,没有去考虑用人单位对损害应承担的责任,从而对用人单失去了制裁功能;而用人单位只承担支付保险费的义务,发生工伤事故后,由保险机构支付工伤保险赔偿金,赔偿多少与企业无关,由此不利于企业去采取积极的措施预防工伤事故的发生。如果承认用人单位的民事赔偿责任,不但让用人单位对工伤事故承担责任,达到制裁的目的,还可以给企业以警告,从而促使其采取积极的预防措施,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
  3、劳动者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后,用人单位仍应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松有在公布《关于审理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新闻发布会上的讲话提到,对此问题目前有四种模式一是工伤保险取代民事损害赔偿,二是受害人可以同时获得工伤保险待遇和民事损害赔偿;三是由受害人选择工伤保险待遇或民事损害赔偿之一;四是民事赔偿与工伤保险实行差额互补。而我国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的与四种模式均不相符,而且含义模糊。在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中规定的很明确。第十二条规定,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据此规定,职工在遭受工伤事故后,只能享受工伤保险待,职工不能要求单位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但职业病防治法及生产安全法却有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十二条规定,职业病病人在享受工伤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第四十八条规定,因生产安全受到损失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据此规定,职工在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后,仍可要求原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而且在实践中也有相关的案例。请看下面这个案例:某企业职工在为公司送货的途中,出了车祸造成其死亡,而该职工负全责。事故发生后,单位为其申报了工伤并得到认定,职工的家属也享受了工伤保险待遇,获得保险赔偿约6万元。其亲属认为较低,又以侵权为由原单位为被告起诉要求原单位赔偿损失12万余元。这个案子最终法院判决的是差额补足了民事赔偿的部分。
人身损害相关知识,推荐阅读:
A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不能超过时效规定。。。。。。
A你好,及时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委托律师介入。
A需要申请认定工伤才能最终确定
A你好,鉴定了吗?几级?
A你好,若不愿意走法律途径,只能是协商处理或找第三方予以调解。
A具体受伤情形如何?伤情如何?建议你在事故后1年内向当地劳动局申报工伤,过期无法申报也无法获得法定工伤赔偿,然后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具体,建议电话咨询。
快速发布问题
声明:我们将对您的联系信息严格保密
1323419314
热门找律师:
热门问题:
热门推荐: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