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宝山按揭房办理不动产权证证办理机构

读懂这“17条” 办不动产权证就有谱了
6月28日起,南京将全面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市民到哪里登记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启用不动产权证,原先办的房产证、土地证是否有效?“小产权房”又是否能进行不动产登记确权?昨天下午,南京市政府发布了《关于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公告》,对市民普遍关心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解读。
6月28日起,南京将全面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读懂&17条& 办不动产权证就有谱了
6月28日起,南京将全面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市民到哪里登记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启用不动产权证,原先办的房产证、土地证是否有效?&小产权房&又是否能进行不动产登记确权?昨天下午,南京市政府发布了《关于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公告》,对市民普遍关心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解读。
一、不动产登记包括哪些内容?
登记内容包括不动产的坐落、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用途等自然状况;不动产权利的主体、类型、内容、来源、期限、权利变化等权属状况;涉及不动产权利限制、提示的事项以及其他相关事项。
二、为何要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
避免分散登记造成的产权交叉或缺漏,能促进不动产登记信息更加完备、准确、可靠,更好地保护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充分发挥登记的物权公示功能。
三、哪些可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
目前集体土地所有权、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森林林木所有权、耕地林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等可到我市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申请登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国家规定了5年过渡期,过渡期内由原部门办理,过渡期结束后将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业务,具体时间另行公告。
四、不动产登记由哪个机构办理?
市本级(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栖霞区、雨花台区)国有土地上的不动产登记由南京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具体办理。
栖霞区、雨花台区集体土地上的不动产登记由所在区不动产登记局具体办理。
江宁区、浦口区、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的不动产登记由各所在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具体办理。
五、市本级5个服务点办哪些业务?
中山路171号服务大厅:受理个人、企事业单位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业务,受理司法查解封业务,不受理企事业单位纯土地登记业务。
华侨路35号、大光路49号、龙蟠路9号服务大厅:仅受理个人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业务,不受理企事业单位纯土地登记及司法查解封业务。
市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仅受理企事业单位纯土地登记业务,不受理个人、企事业单位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及司法查解封业务。
六、办不动产登记需提供哪些资料?
个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核对原件)、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等;
企事业单位: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核对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核对原件)、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等。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所需申请材料、办事程序、办事时限等,可通过南京市不动产登记网站(http://bdcdj.njgt.gov.cn)查询或拨打电话进行咨询。
南京市自10月8日起,相关税费缴纳凭证作为不动产登记受理要件,请提前准备。
七、不动产登记需哪些人前来办理?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1、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2、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3、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4、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5、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6、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八、不动产权证需多长时间办结?
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需注意的是,审查时限并不包括公告、权籍调查、补正资料的时间,即有的不动产登记如需要公告、权籍调查、补正资料,公告、权籍调查、补正资料的时间不计算在30个工作日之内。
通过精简流程,南京个人商品房、存量房不动产登记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
九、原先的房产证、土地证是否有效?
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权利不变动、簿证不更换。不动产统一登记之前依法颁发的房产证、土地证等权利证书继续有效,在权利发生转移或变更时,颁发新的不动产权证书。之前受理的各类房屋登记、土地登记申请等仍按原有工作程序颁发权利证书。原登记机构依法颁发的房屋、土地等权利证书和制作的登记簿册继续有效。
十、已领房产证但未办土地证咋办?
不动产统一登记后,可以申换不动产权证书。
十一、近几个月怎么办房产交易?
由于不动产统一登记整合涉及交易、登记流程再造、档案资料整合等一系列工作,短时间内难以一步到位。
为不影响群众房产交易,确保不动产登记平稳过渡,6月28日至10月7日期间,存量房转让、抵押业务涉及的相关交易管理工作由房产部门委托不动产登记机构具体承办,其他房屋交易管理工作由房产部门具体承办。在此期间,可到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大厅办理交易、登记业务,相关流程保持不变。
10月8日起,不动产登记机构和房屋交易管理部门按各自职责分工及相应的业务流程进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发证和房屋交易管理。
十二、统一登记后,如何办房屋交易?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规定,房屋交易管理是指对房屋转让、抵押、租赁等交易活动以及房地产中介的监督管理。
(一)商品房预售许可。房地产开发企业按《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向南京市房地产市场交易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申请预售许可,领取《商品房销售许可证》。
(二)商品房现售备案。房地产开发企业按《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向交易中心申请现售备案,领取《商品房现售备案证明》。
(三)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房地产开发企业持商品房预售合同和身份证件等资料,到交易中心办理合同备案手续。
(四)商品房现售合同备案。房地产开发企业完成商品房现售备案或房屋初始登记(建筑物所有权首次登记)后,持商品房现售合同以及身份证件等资料,到交易中心办理合同备案手续。
(五)存量房转让交易备案。交易双方持转让方的《不动产权证书》或一并持《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或相应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明)、身份证件及其他符合转让条件的各类证明资料,到交易中心办理存量房转让合同网签(交易双方可委托经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申请办理存量房转让合同网签)以及交易资金监管后,办理相关交易备案手续。
(六)房屋抵押备案。在建工程抵押备案:房地产开发企业持在建工程抵押合同、主债权合同等相关资料,到交易中心办理抵押备案手续;存量房抵押备案:抵押当事人持《不动产权证书》或一并持《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或相应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明)、存量房抵押合同、主债权合同、身份证件及其他符合抵押条件的各类证明资料,到交易中心办理抵押备案手续。
(七)房屋租赁和房地产中介管理工作按原有规则办理。
十三、什么是房基地法分摊?
不动产统一登记实施后,房屋所有权按建筑面积登记,住宅小区类土地使用权的分摊面积统一按房基地法分摊面积登记,其他类土地使用权按确权面积登记。
房基地法分摊,是以栋为单位,按权利人的建筑面积占该栋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该栋房屋房基地的面积。
宗地内公共用地面积不分摊,注册登记在全体业主名下,不发证。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后,住宅小区类宗地统一采用房基地法分摊。
十四、小产权房能办不动产登记吗?
小产权房无合法用地、建设手续,其产权不受法律保护,不能办理不动产登记。
十五、统一登记后信息安全吗?
不动产统一登记后,将对不动产登记信息进行严格的保护。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对不动产登记信息保密。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有关国家机关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查询、复制与调查处理事项有关的不动产登记资料。不得将查询获得的不动产登记资料用于其他目的;未经权利人同意,不得泄露查询获得的不动产登记资料。
十六、伪造变造证书等担什么责任?
伪造、变造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或者买卖、使用伪造、变造的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的,由不动产登记机构或者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收缴;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七、不动产登记有无网络交互渠道?
南京不动产登记网站已上线,网址是:bdcdj.njgt.gov.cn,上面有不动产登记相关的公示公告、办事指南、表格、政策法规等内容。
南京市房产交易
与不动产登记申办点
1、中山路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大厅
地址:中山路171号
2、华侨路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大厅
地址:华侨路35号
电话:726022、
3、大光路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大厅
地址:大光路49号
4、中央门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大厅
地址:龙蟠路9号
5、市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
地址:江东中路265号
地址:和燕路352号
7、雨花台区
地址:软件大道176号
地址1:东山街道杨家圩2号江宁区市民中心,电话:;
地址2:双龙大道1200号江宁国土资源分局辅楼2楼政务大厅,受理纯土地登记业务,电话:
地址1:泰山街道大桥北路69号,电话:;
地址2:江浦街道象山路1号,电话:
10、六合区
地址1:六合区政务中心一楼,电话:;
地址2:化工园新华西路328号江北驾校对面受理原大厂区范围内的申请,电话:
11、溧水区
地址:永阳街道后巷10号
12、高淳区
地址:淳溪街道丹阳湖北路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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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的气息越来越浓郁,梅花山上的梅花也争先恐后地开放,预计本周末到2月底将迎来全面盛花期。-- 牡丹晚报 --
不动产权证要来了,房产证还能办理吗?
□牡丹晚报记者 赵德高  
“我市快颁发不动产权证了,还有必要办理房产证吗?”“不动产权证颁布后,房产证还能不能继续使用?”……  
随着我市不动产权证颁发期限越来越近,近日,有不少市民拨打本报热线咨询有关房产证与新版不动产权证如何衔接的问题。  
昨日,市住建局副局长谢彦梅在接受牡丹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当前我市的房产证办理工作仍正常进行,不动产权证颁布后,旧房产证仍可有效使用。  
不动产中,房屋占总量的90%以上  
“不动产是指依自然性质或法律规定不可移动的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其中房屋将会占不动产总量的90%以上。”谢彦梅分析说,一个家庭中最贵重的财物应该是房产,因此房产证与市民关系较为为密切。  
据了解,仅菏泽市房产交易大厅中,平均每天要办理300多份房产证,因此在不动产证实施前,持有房产证的市民较为关注。 谢彦梅表示,在不动产权证颁布前或之后,都不会影响市民办理房产证的需求。  房产证与不动产证有区别  据了解,我国新的“不动产权证”和现在居民手中的“房产证”存在一定差异。不动产证上,除了权利人、共有情况、坐落位置等原来房产证载明的内容外,还增加了镭射区、不动产单元号、使用期限等内容。不动产单元号,具有唯一代码,相当于证书记录的不动产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身份证号”,通过不动产单元号就可以锁定该不动产信息。  
而我国现有房产证的内页内容仅包括房屋所有权人、共有情况、房屋坐落、登记时间、房屋性质、规划用途、房屋状况和土地状况等。  
不动产权证颁发前,仍可办理房产证  
牡丹晚报记者通过查询11月30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市区不动产登记职责和机构整合的实施意见》看到,市区不动产登记整合后,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将负责贯彻落实房屋交易政策,制定房屋交易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房屋产权管理等工作;负责做好辖区内房屋交易和产权管理相关工作;协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做好房屋登记工作;负责建设和完善个人住房信息系统,配合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化建设。改革期间,不动产登记各环节的管理职责仍由原主管部门承担。  
“当前,市房产交易大厅仍有条不紊地为市民办理着房产证,不动产权证开始颁发后,房产证将会停止办理。”谢彦梅说。  
据悉,对于已经上交申请房产证明材料的市民,如果在办理过程中开始实施不动产权证,将会自动视为办理不动产权证的申请材料。至于买房后没有及时办理房产证的市民,并不影响以后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不过谢彦梅强调,根据国家政策,小产权房不能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  旧房产证仍可有效使用  
“不动产权证颁布后,市民手中的旧房产证仍可有效使用,没有必要急着更换新证。新证和旧证在一段时间内并行有效。”谢彦梅说,新不动产权证颁发后,相关部门之前依法颁发的各类证书都继续有效。所以持有旧房产证的市民不必强行更换新证,采取自愿原则。如果市民想更换新的不动产证,可去主管部门申请办理。&
Copyright&
by .all rights reserved房产证即将正式下岗 关于不动产权证的12个问题
(原标题:房产证即将正式下岗 关于不动产权证的12个问题)
据钱江晚报12月4日报道,明年年中,杭州主城区的房产证将“下岗”!今后,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将合二为一,统一登记到不动产权证书上,即两证变一证。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11月9日,北京市正式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16个区县的市民新申请办理的将不再是过去的“房本”,而是不动产权证书。9月22日起,深圳市的房地产权登记中心就正式更名为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并开始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目前已有北京、广州、深圳、杭州、厦门、青岛等多个城市启动了不动产登记制度。其他大城市如南京、大连、沈阳等等也在积极推进这项制度。房产证即将下岗,不动产证正式登场!房产证与不动产证有什么区别?根据国土资源部官方微博介绍,新的“不动产权证”和现在居民手握的“房产证”有差异。不动产证上,除了权利人、共有情况、坐落位置等原来房产证内容外,还增加了镭射区、不动产单元号、使用期限等内容。不动产单元号,具有唯一代码,相当于证书记录的不动产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身份证号”,通过不动产单元号就可以锁定该不动产信息。而房产证的内页内容仅包括房屋所有权人、共有情况、房屋坐落、登记时间、房屋性质、规划用途、房屋状况和土地状况。&多套房是否要领多个证?如果个人名下有多套房产,是否需要领取多个证书?据了解,《不动产权证书》包括单一版和集成版两个版本,集成版用于记载同一权利人在同一登记辖区内享有的多个不动产单元上的不动产权利。
比如某人有两套房产在同一宗土地上,则两套房产登记在同一个不动产登记簿证上,也就是集成版证书;如果两套房产在不同的宗地上,则仍登记在两个不动产登记簿证上,也就是单一版证书。在推广初期,将会主要采用单一版证书。现在的证需要换吗?不动产统一登记开始后,是否意味着大家手头的房产证等产权证,都要换成不动产证?按照国家“不变不换”的原则,现有各类不动产权证书继续有效,权利不变动,证书不更换。也就是说,旧证、新证同时都具有法律效力。但新购房屋等不动产并首次办理产权证,申请办理产权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等手续的市民,将逐步换发新的不动产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按照国家规定予以5年过渡期。
本文来源:澎湃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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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沪宝山等区已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共有人可分别持证
原标题:宝山普陀松江等区已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昨日,黄浦区不动产交易中心受理不动产登记。晨报记者 殷立勤
国庆长假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本市已全面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房地产登记由不动产登记替代,停发房地产权证和房地产登记证明,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据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介绍,本市16个区房地产交易大厅已全部调整为不动产交易登记大厅。截止下午16:00,全市共受理不动产登记业务3650件。宝山区、普陀区、松江区等区已颁发了本辖区内不动产权证书。
服务台设专人为市民答疑
昨天,记者先后来到浦东、静安和长宁等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门口醒目处都已挂上“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的牌子,正式对市民服务。
在浦东新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三楼的不动产交易登记大厅内外,记者随处可见不动产登记知识的挂图和相关业务流程的展示架。而大厅内原先摆放的上海市房地产登记簿查阅申请书也已被上海市不动产登记簿查阅申请书所替代。据现场的市民和中介反馈,上海市不动产登记簿查阅申请书的填写及查阅流程和原先并无太大出入,在填写处的墙面上,关于不动产资料查询的服务指南也非常清晰明确。
位于剑河路上的长宁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在办理大厅内的服务台上,《房地产首次登记》《房地产变更登记》《不动产登记知识问答》等册子整齐摆放,供市民拿取翻阅。位于昌平路上的静安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记者发现,上午前来办理相关业务的市民和中介并不算多。2楼的服务台前的两位工作人员,则时不时会回答市民们的相关咨询,“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后,原有房地产权证还有效吗?”“新证办理时要准备哪些材料?”工作人员则解释道,“原颁发的证书继续有效,持证市民无需更换新证。至于准备材料,其实和以往并无多大区别,可以翻阅服务台左手边的告知单,里面都有详细说明。”
变化:共有人可分别持证
新制度的施行,其中除了权证样式有所变化外,还有着许多的“变化”值得市民深入了解。据介绍,这次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最为直观的变化便是所发权证的样式有所改变。证书内主要记载权利人、共有情况、坐落、不动产单元号、权利类型、权利性质、用途、面积、使用期限以及权利其他状况等信息。
此前在多人共有不动产权利的情况下,一套房屋只核发一本产权证书。为满足市民的诉求,实施新制度之后共有人可以提出分别持证的申请并缴纳工本费,登记事务中心可以为共有人分别发放不动产权证书。在分别持证的情况下,证书内“权利人”一栏填写持证人的名字,“权利其他状况”一栏则注明其余共有人。在已分别持证的情况下,换证登记、补证登记可以换补发申请人所持有的不动产权证书,申请换补发共有不动产权证书不会改变其单独持证或分别持证的状态。
与之前不同的还包括遗失声明刊登时间的变动。登记机构原应在受理后的15日内在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市规划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上刊登灭失、遗失声明,并连续刊登30日。新制度后,刊登日将缩短至15日。刊登期间若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登记中心向不动产权利人补发不动产权证书或登记证明。这也为市民提供了便利,大大缩短其补办权证的时间。
除此之外,原来的房地产权证是有加载密码的。而新的不动产权证书则是默认不加载密码。市民如有需要可以自行申请加载密码,让市民能有更多的选择。
注意:几种情形不予登记
据了解,若是有非法占用土地、海域的;属违法建筑、临时建筑或者附有违法建筑的;不能提供有效的不动产权属证明的;不动产权属争议在诉讼、仲裁或者行政处理中的;申请登记事项与不动产登记簿的记载有冲突等情形,又或是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予登记的其他情形的,不动产登记机构不予登记。尤其是有违法搭建的房屋或者承重结构被损坏的房屋,不能够办理过户、抵押等登记。而应先拆除违法建筑或修复房屋承重结构,由行政执法机构认定附有违法建筑或损坏房屋承重结构已完成整改,并在不动产登记簿做相关记载后,才可办理其他相关登记手续。
沪宝山等区已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共有人可分别持证
昨日,黄浦区不动产交易中心受理不动产登记。晨报记者 殷立勤  国庆长假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本市已全面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房地产登记由不动产登记替代,停发房地产权证和房地产登记证明,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
原标题:宝山普陀松江等区已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昨日,黄浦区不动产交易中心受理不动产登记。晨报记者 殷立勤
国庆长假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本市已全面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房地产登记由不动产登记替代,停发房地产权证和房地产登记证明,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据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介绍,本市16个区房地产交易大厅已全部调整为不动产交易登记大厅。截止下午16:00,全市共受理不动产登记业务3650件。宝山区、普陀区、松江区等区已颁发了本辖区内不动产权证书。
服务台设专人为市民答疑
昨天,记者先后来到浦东、静安和长宁等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门口醒目处都已挂上“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的牌子,正式对市民服务。
在浦东新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三楼的不动产交易登记大厅内外,记者随处可见不动产登记知识的挂图和相关业务流程的展示架。而大厅内原先摆放的上海市房地产登记簿查阅申请书也已被上海市不动产登记簿查阅申请书所替代。据现场的市民和中介反馈,上海市不动产登记簿查阅申请书的填写及查阅流程和原先并无太大出入,在填写处的墙面上,关于不动产资料查询的服务指南也非常清晰明确。
位于剑河路上的长宁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在办理大厅内的服务台上,《房地产首次登记》《房地产变更登记》《不动产登记知识问答》等册子整齐摆放,供市民拿取翻阅。位于昌平路上的静安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记者发现,上午前来办理相关业务的市民和中介并不算多。2楼的服务台前的两位工作人员,则时不时会回答市民们的相关咨询,“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后,原有房地产权证还有效吗?”“新证办理时要准备哪些材料?”工作人员则解释道,“原颁发的证书继续有效,持证市民无需更换新证。至于准备材料,其实和以往并无多大区别,可以翻阅服务台左手边的告知单,里面都有详细说明。”
变化:共有人可分别持证
新制度的施行,其中除了权证样式有所变化外,还有着许多的“变化”值得市民深入了解。据介绍,这次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最为直观的变化便是所发权证的样式有所改变。证书内主要记载权利人、共有情况、坐落、不动产单元号、权利类型、权利性质、用途、面积、使用期限以及权利其他状况等信息。
此前在多人共有不动产权利的情况下,一套房屋只核发一本产权证书。为满足市民的诉求,实施新制度之后共有人可以提出分别持证的申请并缴纳工本费,登记事务中心可以为共有人分别发放不动产权证书。在分别持证的情况下,证书内“权利人”一栏填写持证人的名字,“权利其他状况”一栏则注明其余共有人。在已分别持证的情况下,换证登记、补证登记可以换补发申请人所持有的不动产权证书,申请换补发共有不动产权证书不会改变其单独持证或分别持证的状态。
与之前不同的还包括遗失声明刊登时间的变动。登记机构原应在受理后的15日内在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市规划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上刊登灭失、遗失声明,并连续刊登30日。新制度后,刊登日将缩短至15日。刊登期间若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登记中心向不动产权利人补发不动产权证书或登记证明。这也为市民提供了便利,大大缩短其补办权证的时间。
除此之外,原来的房地产权证是有加载密码的。而新的不动产权证书则是默认不加载密码。市民如有需要可以自行申请加载密码,让市民能有更多的选择。
注意:几种情形不予登记
据了解,若是有非法占用土地、海域的;属违法建筑、临时建筑或者附有违法建筑的;不能提供有效的不动产权属证明的;不动产权属争议在诉讼、仲裁或者行政处理中的;申请登记事项与不动产登记簿的记载有冲突等情形,又或是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予登记的其他情形的,不动产登记机构不予登记。尤其是有违法搭建的房屋或者承重结构被损坏的房屋,不能够办理过户、抵押等登记。而应先拆除违法建筑或修复房屋承重结构,由行政执法机构认定附有违法建筑或损坏房屋承重结构已完成整改,并在不动产登记簿做相关记载后,才可办理其他相关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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