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机构对编制招标文件注意事项的招标控制价应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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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一式四份。招标人、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各一份;工程造价管理机构两份。
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审核备查资料验收表
&&&&&&&&&&&&&&&&& &&&&&&&&&&&&&&&&&&&&&&&&&&&&&&招审控价〔&&& 〕 第( )号
注:1.此表为招标人另外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人对招标控制价进行审核后的填表;
2.此表一式六份。招标人,招标控制价编制、审核单位,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各一份;工程造价管理机构两份。青岛市黄岛区财政性投资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备选库项目疑问澄清等相关事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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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投标人:
针对你们提出的关于青岛市黄岛区财政性投资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备选库项目(项目编号:黄岛区2014397a)的标前疑问,现做以下答复和开标时间的变更,具体如下:
1.企业业绩中,如果完成的建设工程划分标段,分别招标,有两个招标公告,这种情况算一个业绩还是两个业绩?
答:一个。
2.企业业绩的证明资料中代理合同,商务标书中还需要附上专用条款的扫描件吗?
答:不需要,但需附上代理合同的协议书部分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3.企业业绩要求以招投标主管部门网站发布的招标公告全屏打印件为准,因某些项目招标公告文字内容太多无法全屏打印,分页打印是否可以?
答:可以。
4.招标文件5.5评分标准表中企业业绩要求&单个项目划分标段的,以总中标金额为准&。若一个青岛市辖区(不含黄岛)内招标项目签订一个总招标代理合同、分为三个标段,每个标段中标额均超过2000万元,每个标段是否可以作为一个业绩得1分?
答:不可以。
5.招标文件P20页评审办法中企业业绩要求&提供经招投标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原件&,如某些项目已招完标,但未打印中标通知书,请问此类项目应提供哪些材料?
答:项目已招完标,但未打印中标通知书的不计分。
6.&企业业绩&评分项中所要求的&公开招标建设工程项目&要求具备&经招投标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原件&,青岛辖区内招投标主管部门为各区市城乡建设局,因为水利工程、交通工程项目在招标过程中,各区市城乡建设局不参与,中标通知书也不予备案;&代理业务手册&也为青岛市城乡建设局印制,交通、水利等部门也不予认可。请问公开招标的水利、交通、林业等行业的项目达到3000万、2000万及1000万的项目业绩是否予以认定?如认定,请问需具备什么业绩材料?
答:水利、交通、林业等公开招标工程项目符合&投标人上三年度(以中标通知书发放时间为准)完成的青岛市辖区以外的中标额3000万以上的(含3000万元)或青岛市辖区内(不含黄岛区)中标额2000万以上(含2000万元)或青岛市黄岛区辖区内中标额1000万以上(含1000万元)&的规定,并能提供招投标主管部门网站发布的招标公告全屏打印件、经招投标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原件、代理合同原件及代理业务手册原件(非青岛市辖区项目可不提供代理业务手册)的,可予以计分。
7.1评标办法中&企业业绩25分&:投标人上三年度(以中标通知书发放时间为准)完成的青岛市辖区以外的中标额3000万以上的(含3000万元)或青岛市辖区内(不含黄岛区)中标额2000万以上(含2000万元)或青岛市黄岛区辖区内中标额1000万以上(含1000万元)的公开招标建设工程项目,每项得1分,最多得25分。
我单位对该项评分标准有如下异议:
我单位是原胶南市的代理企业,自2009年入选招标代理备选库以来,被抽中造价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少的可怜,2014年1000万元以上的代理业绩一项也没有。原胶南市凡是有国有资金投资的项目,不论国有资金占总投资额的比重是多少,均须在招标代理备选库中抽签确定招标代理单位,作为代理企业,我们没有自由承揽国有资金投资工程的权力,代理公开招标的项目也就偏少,中标额1000万元以上的业绩也就更少。现建立代理备选库,以黄岛区辖区内中标额1000万以上的公开招标建设工程项目作为业绩,确有不合理之处,也欠公平。况且对代理能力而言,项目又不分大小,也不分公开还是邀请,代理流程都差不多。建议将企业业绩改为&凡黄岛区辖区内进场交易的建设工程项目&均作为企业业绩。
7.2关于评标办法中,企业业绩一栏&投标人上三年度(以中标通知书发放时间为准)完成的青岛市辖区以外的中标额3000万以上的(含3000万元)或青岛市辖区内(不含黄岛区)中标额2000万以上(含2000万元)或青岛市黄岛区辖区内中标额1000万以上(含1000万元)的公开招标建设工程项目,每项得1分,最多得25分。&招标代理企业作为财政性投资项目的工程招标服务中介机构,所代理的项目无论大小,工作流程及所提供的服务基本一样,代理项目的额度大小并不能作为评价招标代理企业服务优劣的标准,因此,以中标额来作为企业业绩的标准对有些代理过很多较小项目的企业是否有失公平?按照规定公开招标的项目无论项目中标金额多少,是否都应该作为招标代理企业的业绩?
7.3我单位仔细阅读了《青岛市黄岛区财政性投资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备选库》招标文件(项目编号:黄岛区2014397a),现就本招标文件第三章第5条的&5.5评分标准&中企业业绩的评审要素提出以下几点疑问,请予以澄清答复:
(1)界定按照工程区域地点的不同划分,对投标单位要求总体划分是市区内和市区外两种情况,但将青岛市辖区内划分为&青岛市辖区内(不含黄岛)&及&青岛市黄岛辖区内&两个标准,此项界定不合适,建议划分为:青岛市辖区外和青岛市辖区内两种情况,取消&青岛市黄岛辖区内&。
(2)绩界定中:中标额度为1000万元、2000万元、3000万元额度过高,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第七条的规定,&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必须进行招标&,本次招标的内容为采购进行财政性投资建设工程的代理单位,故建议业绩要求定位在200万的基础上向上浮动50%,即中标额降低到最低300万元,或者请告知中标额设定在1000万元到3000万元的依据。
(3)标额度是专指施工的中标额吗,是否将一定工程造价的设计也作为计价依据,可参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第七条,设计50万元及以上,按照一定的浮动比例进行设定。
答:执行招标文件P20页评审项目&企业业绩&的规定。
8.黄岛辖区内上3年度业绩,即2011年至今,2011年未划区,2011年至今项目地址显示胶南市的业绩是否承认?
9.商务标的企业业绩部分明确了单个项目划分标段的,以项目总中标额为准,但若存在同一工程的施工、消防、装修、电梯等单项工程分开单独招标的情况,且单独招标的单项工程中标额能够满足评分标准中标金额标准,此类业绩是按一个工程总中标额计分还是按照单独招标的单项工程中标额分别进行计分?
答:按一个工程总中标额计分。
10.招标文件第38、39、40页要求提供的工程业绩中,要求附上相关材料复印件,请问代理合同可以不复印通用条款吗?
答:可以,但需附上代理合同的协议书部分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11.商务标书中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情况表后附的业绩一项工程代理合同复印页是全部复印还是只需复印关键页。
答:至少包含代理合同的协议书部分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12.招标文件第三章第5.5评分标准中商务标的企业业绩黑体字部分要求&必须有材料能证明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请问如主管部门网站发布的招标公告中能够明确注明&公开招标&的是否可当做证明材料?还是需另外其他证明材料(请具体说明需要哪些证明材料)?
答:可以;招标公告、中标通知书或业务手册所载内容不能体现&公开招标&方式的,需提供招投标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为准。
13.《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建设部令154号文规定甲级招标代理机构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5人),乙级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3人),由此可以看出注册造价师人数占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人数的50%。
P20页队伍建设&(2)公司工作人员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证或招标师职业资格证的不少于4人(其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2人),这条符合上述资格认定办法,那么在前述4人的基础上增加的人员中注册造价师的人数是否也应不低于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人数的50%?
14.20页队伍建设中&(1)拟投入从事代理工作的专职人员(含项目负责人)数量不少于6人,在前述6人的基础上每增加1人得1分,满分8分。
(2)公司工作人员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证或招标师职业资格证的不少于4人(其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2人),在前述4人的基础上每增加1人得1分,最多得8分。&
以上(1)(2)2条同一人员是否可以重复计分?
答:同一人员分别符合(1)、(2)要求的,分别计分。
15.P20页队伍建设(1)、(2)中的人员可以重复吗?
答:可以。
16.招标文件P20页5.5评分标准中&第五条,队伍建设(1)拟投入从事代理工作的专职人员(含项目负责人)数量不少于6人&&&,此项中专职人员可否在我公司外地分公司缴纳社保?
答:可以,但投标人在中标后必须遵守招标文件P25页&在青岛市黄岛区内开展工程招标代理业务的项目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必须与投标时一致,并不得少于6人,否则将在动态和年度考核中予以扣分,直至停止代理业务&的规定。
17.&队伍建设&评分标准中第二项&公司工作人员&,请明确此得分项中的&公司工作人员&是否可以与第一个评分项中&拟投入从事代理工作的专职人员(含项目负责人)&的人员重复,即拟投入的专职人员具备招标师或注册类资格证的是否可以在第二项&公司工作人员&中再作为加分人员?
答:可以重复。
18.&队伍建设&第二项评分项&在前述4人基础上每增加1人得1分&请问&前述4人基础&此基础分为几分?
19.1P20页队伍建设(2)中要求的人员可以没有副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招标代理从业资格证吗?
19.2招标文件20页评审要素中队伍建设部分第(2)条&公司工作人员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证&&&而后面括号中内容为&本项计分以专职人员的副省级及以上&&&
请问计分是以工作人员(非专职人员)为准还是专职人员为准?
19.3关于评分标准中:&
(2)公司工作人员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证或招标师职业资格证的不少于4人(其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2人),在前述4人的基础上每增加1人得1分,最多得8分。
【本项计分以专职人员的副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招标代理从业资格证原件、注册执业资格证原件(或招标师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社保证明原件为准。】&
质疑如下:
国家发改委现在大力提倡招标师执业资格制度且招标师已经施行注册,这是对招标行业的一个规范,而注册造价师执业制度是对建设部门工程造价行业的一个约束,评分标准中要求招标师还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不少于2人,不甚合理。所以,建议本条修改为:
(2)公司工作人员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证或招标师职业资格证的不少于4人,在前述4人的基础上每增加1人得1分,最多得8分。
【本项计分以专职人员的副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招标代理从业资格证原件、注册执业资格证原件(或招标师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社保证明原件为准。】&
19.4招标文件第三章第5.5评分标准中商务标的队伍建设部分第(2)条关于注册类人员在提供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招标师职业资格证书)原件,是否还需提供专职人员副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招标代理从业资格证原件及社保原件?
19.5招标文件P20页评审办法队伍建设(2)中&【本项计分以专职人员的副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招标代理从业资格证原件、注册执业资格证原件(或招标师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社保证明原件为准。】&经咨询省建设厅,招标代理从业人员需具有从业资格证,可不同时具有招标师或职业资格注册证。请问,上述条款可否改为&【本项计分以注册执业资格证原件(或招标师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社保证明原件为准。】&?
答:招标文件P20页评审项目&队伍建设&(2)中的&【本项计分以专职人员的副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招标代理从业资格证原件、注册执业资格证原件(或招标师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社保证明原件为准。】&调整为:&【本项计分以上述工作人员的注册执业资格证原件(或招标师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社保证明原件为准。】&。
20.第20页评审要素中建设队伍评分标准中的(1)、(2)人员是否可以重复使用?
答:可以。
21.问:招标文件中关于商务标评审要素里的&队伍建设&人员要求过多,是否可酌情减少?
答:不可以。
22.招标文件P3页4.4款&项目负责人(一名)须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招标师职业资格证,并取得副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招标代理从业资格证书,且具有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在开标时须接受评标委员会提出的问题答辩。&经咨询省建设厅,招标代理从业人员需具有从业资格证,可不同时具有招标师或职业资格注册证。请问本项目负责人可否为只具有山东省招标代理从业资格证的人?项目负责人和开标现场答辩人员可否为两人?
答:本项目负责人不可以为只具有山东省招标代理从业资格证的人;项目负责人和开标现场答辩人员不可以为两人。
23.我公司已参加了山东省招标办组织的山东省工程招标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考试且公布考试通过,但资格证书尚未下发,请问此类人员可否提供成绩公布的公告代替其从业资格证?
答:不可以。
24.招标文件中要求拟投入从事代理工作的专职人员副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招标代理从业资格证原件,我单位人员已参与2014年下半年山东省组织的招标代理从业人员考试,但成绩尚未公布,请问,如若公布了成绩而招标代理资格证原件未发,可否以公示成绩名单为准而不用提供原件?
答:不可以。
25.1注册造价工程师在办延期注册无法提供原证件,其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已报送至山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造价管理站所出具有效证明能否认可。
25.2在青岛市组织的注册造价师的续期注册工作中,我单位注册造价师的注册证书在续期注册时已上交到主管部门审核,在本项目开标时要求提供专职人员的注册执业资格证原件,对相关正在续期注册的造价师提供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造价管理站的证明是否有效。
25.3我公司人员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注册造价工程师证拿到有关主管部门正在办理延续中,需提供何种证明参与投标有效?
25.4因青岛市组织了注册造价师的续期注册,我单位有三名注册造价师的注册证书在续期注册时一起上交到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在本项目投标时出具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造价管理站的证明代替注册证书是否有效。
25.5招标文件P20页评审办法队伍建设(2)中要求提供注册职业资格证书原件,我单位有几名注册造价师正在办理延期注册,其注册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已交至主管部门办理续期注册,请问可否提供公司注册账号到主管部门网站核实以证明是本单位注册人员或主管部门出具受理续期注册证明?
答:已办理延续的,需提供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受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其网站打印的延续受理单)。
26.&社保证明系指在开标当日前5天内,通过社会劳动保障部门网站打印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在投标人单位连续3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明细表&是指必须在2015年1月2日至1月6日之间打印吗?1月7日开标,连续3个月的劳保只能显示10月-12月的,12月中旬以后就可以显示,因打印人员很多,是否12月中旬以后打印劳保明细也可以?登录社会劳动保障部门网站个人页,页面上也未显示日期?怎样体现打印日期?
答:必须在开标当日前5天内,通过社会劳动保障部门网站打印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在投标人单位连续3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明细表;打印时间在&打印设置&中设置。
27.1因我公司为外地入青企业,投标文件中的招标代理人员社保证明材料可否由当地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
27.2烟台市劳动社会保险事业处未联网,无法在网上打印社保证明,并且由其出具的社保证明中只有&单位名称、单位编号、个人编号、姓名、身份证号码、当前月缴费基数、本单位起始年月&的信息,无&缴费明细&的信息,此证明是否可以?
27.3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须在《项目管理服务团队人员汇总表》中注明社保查询登陆密码&,因烟台市社保查询未联网,此处是否可以不提供?
答:未联网地市的投标人,可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缴费名册及缴费证明原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和经办人联系方式);若该地市可以联网查询的,但投标人不是提供网上打印件的,经查实按提供虚假材料处理。
28.1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商务标书的第6部分&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情况表&的&项目编号&是指公告号还是中标通知书编号?
28.2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情况表中&项目编号&一栏是填写中标通知书上的编号吗?
28.3招标文件第38、39、40页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情况表中,&项目编号&一栏应填写什么编号?是项目的公告编号?还是中标通知书编号?
答:填写项目编号或公告编号。
29.1我司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副本原件已送往省建设厅办理资质延续,无法开标现场提供,是否可以提供省建设厅受理资质延续的证明材料?
29.2我公司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正在办理延续,资质延续已被批准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上公示,但新的证书暂未下发,提供网站公示是否可以?
答: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正在办理延续的,需提供旧的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主管部门出具的正在办理延续的证明材料原件、审查(或核准)无异议的公示打印件。
30.1招标文件P20页5.5评分标准中&第六条,企业市场考核情况&是否需在投标文件中附相关证明材料,如需提供,需出具哪些证明材料?
30.2招标文件5.5评分标准表中企业市场考核情况要求按照2013年考核分数评分,对于2014年新入青的代理机构无2013年考核分数,如何处理?企业市场考核情况,以信息网公示结果为准,公示结果在哪里查询?是否需要在商务标书中提供?
30.3 P20页企业市场考核情况得分,青岛工程建设管理信息网公示结果中没有的企业,该项是否得分?
30.4招标文件第20页&企业市场考核情况&中,对投标单位的2013年度青岛市建筑市场主体管理考核分数,是由投标人查询打印还是由招标人查询?如果应由投标人查询,我们在管理系统中已经查不到2013年度的考核结果了,这样该如何处理?
答:企业市场考核情况以监督部门在青岛市建筑市场管理平台查询的结果为准,商务标书中无需提供;对于2014年新入青的代理机构因未进行2013年度考核,市场考核分数按0分计;对于考核查询不到的,市场考核分数按0分计。
31.商务标正书副本内容全部都要加盖单位公章等的原件吗?
答:商务标书相关内容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加盖公章。
32.商务标书中项目管理服务团队人员汇总表,社保编号是指社保个人编号吗?
33.P6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1中要求资格标书密封,另又要求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的资料原件不需密封,但是资格标书中的内容与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的资料原件大部分是一样的,请问是密封还是不密封?
答:资格标书所需材料必须密封。
34.商务标书的副本可否是正本在规定处盖章及签字后的复印件?
答:否,商务标书的正副本分别按要求制作。
35.招标文件p11 3.5.2(2)目录及正文标注连续页码,但在P11 3.5.3(1)目录不编制页码两者是否有矛盾?目录需要编制页码吗?
答:不矛盾,招标文件P11页第3.5.2目是商务标书的编制要求,第3.5.3目是技术标书的编制要求。
36.开标现场项目负责人需要携带身份证原件吗?
答:需要。
37.技术标书必须采用Microsoft word编制吗?用WPS编制可以吗?
答:技术标书采用Microsoft word编制。
38.招标文件P3页4.3款&在青岛市黄岛区设有固定办公场所(开标时提供房屋产权证原件或房屋租赁合同原件)&,青岛保税区距离交易中心近,更能简便快捷的做好代理业务,请问固定办公场所是可否含青岛保税区?
答:此处包含保税区。
39.招标文件P20页评审办法&企业市场考核情况&,投标单位是否需要从网上打印考核情况并加盖公章装入投标文件里?
答:不需要。
40.授权书和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是否单独递交?
答: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持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41.资格标书是否按照3.1.3要求再复印一份?还是直接提供原件?
答:资格标书提供原件,商务标书中提供复印件。
42.招标文件第12页&3.5.3技术标书编制要求&中技术标书由封面、目录、正文三部分组成,单面打印,格式和模板见招标文件,具体要求如下:
(1)封面须按招标文件式样,不得更改,A4白色复印纸打印。目录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编制(&A&为页码数),字体为三号仿宋_GB2312,A4白色复印纸打印;目录不编制页码,每页28行。正文使用三号仿宋_GB2312,A4白色复印纸打印,每页28行,每行28字(行间距应均匀,段落最后一行可以少于28个字,正文部分最后一页可以少于28行);正文中的表格使用五号仿宋_GB2312,指定行高&0.8厘米&,行高值是&最小值&;正文可以分段,但正文每行顶格编制,不得缩进或空格。页码从正文编起,使用五号仿宋_GB2312标注于页面底端中间位置,页码不在28行内。目录和正文的&页面设置&以招标文件的页面设置为准,不得更改。所有字体不得加粗、加黑、加下划线、斜体,不得使用彩色字体。
如果按照上述规定,设置表格时,表格中字数较多时则会出现换行的情况,换行后此表就不满足指定行高&0.8厘米&,行高值是&最小值&;请问遇到此情形时是否可以换行?是否可以合并单元格,如下图所示:
答:可以。
43.请问商务标书中基本情况表中&负责人&是指投标项目负责人还是入库后的联系人?&营业场所&是指在黄岛区的办事场所吗?
答:&基本情况表&中的负责人是指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所载的负责人,营业场所是指投标人及其青岛市辖区内分支机构的营业场所。
44.招标文件中第33页中的投标函内容中第一项字体为黑体五号,其他字体为宋体五号,我方所制作商务标书该内容的字体是否要求与其一致?
答:商务标书该内容不需要与招标文件的字体一致。
45.在投标文件格式中,技术标目录及正文仅到第三级目录,能否出现四级及以上目录?
答:可以。
46.36页&本表只填写与加分项相对应的投标人单位具有相应从业证书编号、本单位在职人员社保编号等有关情况&专职人员加分项满分为16分,与加分项有关的代理从业证人员占8人,注册证占8人,是否本表填写16人(代理从业证8人,注册证8人)以上即可?
答:根据投标人自身情况填写。
47.第10页&(4)资格标书要求提供的所有资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商务标书中必须有资格标书第(1)、(2)、(3)、(4)、(5)、(6)、(7) 项资料的复印件,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商务标书中无资格标书资料复印件的,即使提供了原件,相应评审项目也不得分)&(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6)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商务标书中直接提供原件可以吗?
答:可以,但资格标书也必须提供原件。
48.&(7)项目负责人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原件或招标师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副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招标代理从业资格证书原件&,是否应为招标代理从业资格证原件?
答:执行招标文件P10页&(7)项目负责人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原件或招标师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副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招标代理从业资格证书原件,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原件(社保证明系指在开标当日前5天内,通过社会劳动保障部门网站打印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在投标人单位连续3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明细表&必须体现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缴费明细等基本信息&。若为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书原件、返聘合同原件。)&。
49.11页&目录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编制(&A&为页码数),字体为三号仿宋_GB2312,A4白色复印纸打印;目录不编制页码&目录不编制页码,即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页码都统一为A,不用具体到页码了吗?目录最后一页及技术标正文最后一页达不到28行,可以吗?
答:在编制技术标时必须具体到页码,此处的&A&仅起表示作用;目录最后一页及技术标正文最后一页可以达不到28行。
50.技术标标题行(如招标文件48页一级标题一、二级标题1、三级标题1.1)是否可以少于28字?
答:可以。
51.技术标正文中可以用大小写英文字母吗?
答:可以。
52.招标文件第3.5.2商务标书编制要求(2)中规定:目录及正文标注连续页码(标注于页面底部居中位置)。则商务标书中应包含的主要内容如项目管理服务团队人员情况、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情况等附件资料是复印不编制页码,还是需要扫描所有附件后加入标书编制页码进行打印?
答: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可以不编制页码。
53.招标文件第3.1.3条(5)中要求提供黄岛区房屋产权证原件或房屋租赁合同原件,请问房屋租赁合同是否需要提供经房产主管部门备案的租赁合同或房屋租赁证?
答:不需要。
54.招标文件中的黄岛区是否涵盖原青岛市开发区、黄岛区及胶南市?
55.本招标文件第20页评分标准中未体现&纳税贡献&的评分项,对财政收入不利,对本地企业不公,招标代理入库理应扶持本地企业。建议将企业业绩25分调整为20分,增加
答:不执行。
56.有些企业自筹资金委托的招标项目不需经招标投标主管部门备案,中标通知书也不经招投标主管部门备案,满足中标额条件要求是否可作为企业业绩?
答:不可以。
57.1面对财政投资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拨付过慢的问题,本次招标中可否明确代理费由中标单位支付?如城阳区、崂山区、胶州、青岛市四市区等地区招标代理费均由中标单位支付。
57.2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入库协议中要求专家评审费由招标代理机构承担,本着专家评委费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建议改为专家评审费由代理机构垫付,最后由中标单位支付,因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已在计价格[号文的基础上进行打折,多数小项目在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扣除成本后,已无法再承担专家评审费。
57.3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入库协议中要求&严禁收取其他费用&,但城阳区、崂山区、胶州、青岛市四市区等地区招标代理机构均收取招标文件工本费,黄岛区入库单位可否允许收取招标文件工本费?
57.4若在本次招标中入选招标代理机构备选库,可否在代理项目时,招标代理费由中标单位支付?
57.5若在本次招标中入选招标代理机构备选库,可否在代理项目时,专家评委费由中标单位支付?
57.6问:招标文件中&第五章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入库协议第6条中规定,招标代理机构承担专家评审费,严禁收取其他费用&,其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实施条例,专家评审费应由招标人支付,与法律法规相违背;同时&严禁收取其他费用&,招标代理过程中,编制的招标文件也为代理的劳动成果,是否可是当收取投标单位的相应费用?可以,请落实收取方式和时间?
57.7目前黄岛新区的招标代理费随着工程的拨款进度拨款,是否可参考青岛市区的方式,招标代理费计入财政预算,中标后由中标单位一次性付清?
57.8申请招标代理费添加在预算控制价中由中标单位在发放中标通知书时支付。青岛其他各区都是将招标代理费添加在预算控制价中,由中标人支付。自2012年入库以来,我单位抽取的项目,至今付款的不超过5个。剩余的都不知道找谁付款,另外部分工程因暂停或取消或无单位投标,代理公司就算白干,无任何费用。
黄岛区现行工程招标代理费支付是根据项目进度由财政统一拨付。现实情况是代理公司将中标通知书办理完毕后,需等待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符合拨款条件后,统一由建设单位申请拨付,而且只拨付代理费的60%,剩余需整个项目审计结束后才能拨付。代理费只占项目本身费用很小比例,建设单位经常忘记给代理公司申请拨款,待项目审计结束后,因时间跨度较长,很多建设单位经办人更换,根本就没有人关心剩余代理费还没拨付。
许多缺手续的工程,招标时各种协调,写说明,写申请,开完标后因无法办理中标通知书就不拨付代理费,等项目手续齐全时,工程已竣工,批复的钱都用超了,根本就没有钱拨付代理费。
还有设计项目招标结束后需等待后期施工拨款时统一拨付,从设计到施工周期很长,很多建设单位和人员因职能调整根本没有人记得拨付代理费,而代理公司也不知道建设单位什么时候到财政局申请拨款,最后结局还是不了了之。
在整个招标过程中,代理公司尽最大努力付出、协调,为的就是让项目顺利快速的推进,可结局却是不知道找谁索要我们的劳动报酬,作为各方面都走在前沿的黄岛新区,不是应该要改进吗?
57.9本项目采购文件中&第五章 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入库协议&中&(3)按青岛市黄岛区有关规定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即在计价格[号文的基础上进行打折,并承担专家评审费,严禁收取其他费用。&
申请专家评审费由建设单位或中标人支付。自2012年入库以来我单位垫付的专家评审费比收回的代理费还多。
很多工程为了评标过程保密,专家是从省库里抽取的,一天评标费每个专家1000元,中午还有午饭,甚至还需要为专家的司机提供午饭,远道来的还需提供机票钱,过路费,住宿费,费用约10000元,因工程是设计,需等施工时才有可能拨款,现在过去一年半了,还在等待中。有时候因系统坏了,专家抽多了,都需要代理公司出200元将专家请走。
有些项目代理费用很低,但评标过程因各种原因时间加长,有些甚至开标至半夜,评标费用几乎和代理费对等,也就是干活干到最后,根本没有费用.
57.10申请收取招标文件费用,在整个招标过程中,代理公司纸张、打印等耗材费很高,申请在开标时向投标单位收取招标文件费用,补贴部分耗材费。
57.11关于中标服务费,据我公司所知,开发区一直以来不允许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让招标人支付这笔费用,在执行过程中,财政局把招标代理服务费看作工程进度款,工程结算审计完毕才拨付最后一笔服务费(总代理服务费的40%),这在别的地区是绝对不会存在的情况,工程合同签订后,招标代理已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将服务费看作工程进度款实在不合适,服务费金额也不高,分好几段拨付,增加了各项成本和代理人员精力,鉴于此,能否请交易中心明确在本协议期内,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即使不能由中标人支付,也可以由甲方在代理工作完成后一次性支付?
57.12制作招标文件要花费招标代理人员很大的智力和精力,无论是网上发布,还是纸质版发布招标文件,别的地区都允许招标代理机构收取标书服务费,黄岛区能否放开该限制?
57.13评标专家费原则上应由招标人支付,但在实际支付过程中,该项费用并未被招标人(确切的说应该是财政局)认可,交易中心作为工程招标监督人,能否出面协调一下财政局解决一下这个违背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则的事情?或者采取别的方式解决这个问题。
57.14本招标文件中所附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入库协议中未体现招标文件工本费如何收取。根据青岛市及黄岛区周边区市的做法,代理机构都可以收取招标文件费,因为招标文件也是代理机构从业人员的劳动成果。建议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招标文件工本费的数额及收取方式。
57.15本招标文件中所附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入库协议中未体现招标代理服务费由哪方支付。以往由财政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总是滞后很多,导致招标代理机构入不敷出。建议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57.16本招标文件中所附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入库协议中体现专家评审费由招标代理机构承担,与法律法规相违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实施条例,专家评审费应由招标人支付。但实际工作中招标人一般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建议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专家评审费由中标人承担。
答:发放电子版招标文件的,不收取招标文件工本费;评标专家费由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中标)服务费由中标人垫付。
58.青岛市黄岛区财政性投资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备选库招标项目,通过建立招标代理备选库的方式变相的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通过貌似公平的招标,建立招标代理备选库,将一批有招标代理资质的单位,排斥在备选库外,对当地有招标代理资质也有代理能力的单位实行不公正的歧视。
希望招标人终止这种划圈排斥行为。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二条第一款: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
答:依据《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青岛市黄岛区机关事业单位委托中介服务管理办法》、《黄岛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通过本次招标建立财政性投资建设工程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备选库。
59.招标文件第27页,代理机构选择办法中,一个项目往往分设计、施工、监理等几个阶段,请问抽取设计招标代理机构后,之后的施工和监理招标是另行抽取,还是直接委托上次设计招标的代理机构?如果是直接委托设计招标时的代理机构,但等到施工招标时,该代理机构已经超出了本备选库的有效期,还能再委托吗?
答:执行《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青岛市黄岛区机关事业单位委托中介服务管理办法》的规定。
60.我单位专职工作人员注册造价师转注手续尚未完成(建设部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信息显示原工作单位名称),其他招标代理从业资格证均已转到我公司,并且能提供三个月以上社保证明,请问我单位提供注册执业证书原件及我单位连续3个月社会保险明细表即可作为队伍建设的加分项?
答:必须同时提供注册执业证书原件、投标单位连续3个月社会保险明细表及其招标代理从业资格证原件,方可作为加分项。
60.递交投标文件时间由原&2015年1月7日8:45时-9:30时&变更为:&2015年1月20日8:45时-9:30时&,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由原&2015年1月7日9:30时&变更为:&2015年1月20日9:30时&。
青岛市黄岛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日照陆桥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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