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s标志使用规定是生产许可标志.实施生产许可的产品目录有哪些

实施QS生产许可证管理的28类食品目录-精益咨询
实施QS生产许可证管理的28类食品目录
关键字:QS食品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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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QS生产许可证管理的28类食品目录
一、以下5类食品自2004年1月1日起执行:&1、小麦粉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小麦粉产品包括所有以小麦为原料加工制作的小麦粉产品,分为通用小麦粉和专用小麦粉。通用小麦粉包括特制一等小麦粉、特制二等小麦粉、标准粉、普通粉、高筋小麦粉和低筋小麦粉;专用小麦粉包括面包用小麦粉、面条用小麦粉、饺子用小麦粉、馒头用小麦粉、发酵饼干用小麦粉、酥性饼干用小麦粉、蛋糕用小麦粉、糕点用小麦粉等。
2、大米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大米产品包括所有以稻谷为原料加工制作的大米。
3、食用植物油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食用植物油产品包括以菜籽、大豆、花生、葵花籽、棉籽、亚麻籽、油茶籽、玉米胚、红花籽等植物油料制取的原油(毛油),经过加工制成的食用植物油(含食用调和油)。【芝麻油不在发证范围之内。】
4、酱& 油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酱油产品包括酿造酱油和配制酱油。酿造酱油是指以大豆(饼粕)、小麦和(或)麸皮等为原料,经微生物发酵制成的具有特殊色、香、味的液体调味品;配制酱油是指以酿造酱油为主体,与酸水解植物蛋白调味液、食品添加剂等配制而成的液体调味品。
5、食& 醋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食醋产品包括酿造食醋和配制食醋。酿造食醋是指以粮食、果实、酒类等含有淀粉、糖类、酒精的原料,经微生物酿造而成的一种酸性液体调味品;配制食醋是指以酿造食醋为主体,与食用冰乙酸、食品添加剂等混合配制而成的调味醋。【醋精不纳入发证范围。】
&&& 二、以下10类食品自2005年7月1日起执行:
1、肉制品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肉制品是指以鲜、冻畜禽肉为主要原料,经选料、修整、腌制、调味、成型、熟化(或不熟化)和包装等工艺制成的肉类加工食品。⑴、腌腊肉制品:包括咸肉类、腊肉类、中国腊肠类和中国火腿类等;⑵、酱卤肉制品:包括白煮肉类、酱卤肉类、肉松类和肉干类等;⑶、熏烧烤肉制品:包括熏烧烤肉类和肉脯类等;⑷、熏煮香肠火腿制品:包括熏煮香肠类和熏煮火腿类等。尚未纳入本细则管理的其他肉制品,待条件成熟时,将纳入管理。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2、乳制品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乳制品包括巴氏杀菌乳、灭菌乳、酸牛乳、乳粉、炼乳、奶油、干酪。⑴、液体乳:包括巴氏杀菌乳、灭菌乳、酸牛乳;⑵、乳粉:包括全脂乳粉、脱脂乳粉、全脂加糖乳粉、调味乳粉;⑶、其他乳制品:包括炼乳、奶油、硬质干酪。尚未纳入本细则管理的其他乳制品,待条件成熟时,将纳入管理。具体办法另行制定。【配方乳粉(如婴幼儿配方乳粉、学生奶粉、中老年奶粉、孕妇奶粉)暂不纳入实行QS标志范围。】
3、饮料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饮料产品是指乙醇含量小于0.5%的各种软饮料(又称非酒精饮料)产品。根据软饮料的分类标准GB,软饮料包括碳酸饮料、瓶(桶)装饮用水、茶饮料、果汁及果汁饮料、蔬菜汁及蔬菜汁饮料、含乳饮料、植物蛋白饮料、特殊用途饮料、固体饮料及其他饮料等10大类。【人工添加了各种矿物质、维生素的水及水饮料(如矿物质水、矿化水)、以其他植物制成的茶味饮料如菊花茶和添加少量茶叶作为调味的饮料、原汁含量低于5%的果味饮料、烧煮型咖啡以及芝麻糊和麦片等暂不纳入实行QS标志范围】⑴瓶(桶)装饮用水& 是指密封于塑料瓶(桶)、玻璃瓶或其他容器中可直接饮用的水。瓶(桶)装饮用水产品包括饮用天然矿泉水、瓶(桶)装饮用纯净水以及瓶(桶)装饮用水等产品。不包括矿物质水等向水中加过各种物质的产品。⑵碳酸饮料(汽水)产品& 是指在一定条件下充入二氧化碳气的饮料,包括碳酸饮料、充气运动饮料等具体品种,不包括由发酵法自身产生二氧化碳气的饮料。碳酸饮料(汽水)中二氧化碳气的含量(20℃时体积倍数)不低于2.0倍。包括碳酸饮料、充气运动饮料等产品。⑶茶饮料产品&& 包括所有以茶叶的水提取液或其浓缩液、速溶茶粉为原料,经加工、调配(或不调配)等工序制成的饮料。【不包括以茶作为调味料而加工成的各种茶味饮料,如菊花茶饮料等。】⑷果(蔬)汁及果(蔬)汁饮料产品& 包括所有以各种果(蔬)或其浓缩汁(浆)为原料,经预处理、榨汁、调配、杀菌、无菌灌装或热灌装等主要工序而生产的各种果(蔬)汁及其饮料产品。【不包括原果汁低于5%的果味饮料及果醋类饮料。】⑸含乳饮料及植物蛋白饮料产品包括以鲜乳或乳制品(经发酵或未经发酵)为主要原料,经调配、均质、灌装、杀菌(或杀菌、灌装)等工序加工而成的含乳饮料和以蛋白质含量较高的植物果实、种子或核果类、坚果类的果仁等为原料,经处理、制浆、调配、均质、灌装、杀菌(或杀菌、灌装)等工序加工而成的植物蛋白饮料产品。⑹固体饮料产品是指以糖、乳或乳制品、蛋或蛋制品、果汁或植物提取物等为主要原料,添加适量的辅料或食品添加剂制成的固体制品(不包括烧煮型咖啡)。
4、调味品糖: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糖产品是指以甘蔗、甜菜为原料,经提取糖汁、清净处理、煮炼结晶等工序加工制成的白砂糖、绵白糖、赤砂糖,以及经进一步加工而成的冰糖(单晶冰糖、多晶冰糖)、方糖。味精: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味精产品是指以粮食及其制品为原料,经发酵提纯的含谷氨酸钠的产品。包括谷氨酸钠(99%味精)、味精(强力味精和特鲜味精)。
5、方便面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方便面产品包括以小麦粉、荞麦粉、绿豆粉、米粉等为主要原料,添加食盐或面质改良剂,加适量水调制、压延、成型、汽蒸,经油炸或干燥处理,达到一定熟度的方便食品。包括油炸方便面、热风干燥方便面等。保鲜湿面不纳入发证范围。【不带包装的方便面、“保湿面”不纳入实行QS标志范围。】
6、饼干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饼干产品包括以小麦粉、糖、油脂等为主要原料,加入疏松剂和其他辅料,按照一定工艺加工制成的各种饼干,如:酥性饼干、韧性饼干、发酵饼干、薄脆饼干、曲奇饼干、夹心饼干、威化饼干、蛋圆饼干、蛋卷、粘花饼干、水泡饼干。【不带包装的饼干不纳入实行QS标志范围。】
7、罐头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罐头食品是指将符合要求的原料经处理、分选、修整、烹调(或不经烹调)、装罐、密封、杀菌、冷却或无菌包装而制成的所有食品。罐头食品应为商业无菌、常温下能长期存放(保质期不少于6个月)。畜禽水产罐头;果蔬罐头;其他罐头。尚未纳入本细则管理的罐头食品,待条件成熟时,将纳入管理。具体办法另行制定。8、冷冻饮品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冷冻饮品包括以饮用水、乳品、甜味料、果品、豆品、食用油脂等为主要原料,添加适量的香料、着色剂、稳定剂、乳化剂等,经配料、灭菌、凝冻、包装等工序而制成的产品。如:冰淇淋、雪糕、雪泥、冰棍、食用冰、甜味冰。【餐饮店自制销售的冰淇淋不纳入实行QS标志范围】
9、速冻面米食品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速冻面米食品是指以面粉、大米、杂粮等粮食为主要原料,也可配以肉、禽、蛋、水产品、蔬菜、果料、糖、油、调味品等为馅料,经加工成型(或熟制)后,采用速冻工艺加工包装并在冻结条件下贮存、运输及销售的各种面、米制品。根据加工方式速冻面米食品可分为生制品(即产品冻结前未经加热成熟的产品)、熟制品(即产品冻结前经加热成熟的产品包括发酵类产品及非发酵类产品)。例如:速冻水饺、包子、花卷、馒头、汤圆、八宝饭、棕子、玉米、南瓜饼、脆皮鲜奶等。
10、膨化食品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膨化食品包括以谷物、豆类、薯类等为主要原料,采用膨化工艺制成的体积明显增大,具有一定膨化度的疏脆食品。按加工工艺可分为焙烤型、油炸型、直接挤压型、花色型4种类型。如炸薯片、虾条、虾球、米饼等。【散装膨化食品不纳入实行QS标志范围。麻花、萨其马等水分超过了7%,不属于膨化食品。】
&&& 三、以下13类食品自2006年12月31日起执行:
1、糖果制品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糖果制品是指以白砂糖(或其他食糖)、淀粉糖浆、乳制品、可可液块、可可粉、可可脂、类可可脂、代可可脂、食品添加剂等为原料,按照一定工艺加工而成的各种糖果、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⑴、糖& 果& 包括以白砂糖(或其他食糖)、淀粉糖浆或甜味剂为主要原料制成的固态或半固态甜味食品。类别:硬糖、乳脂糖果& 凝胶糖果& 胶基糖果& 压片糖果⑵、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包括以可可液块、可可粉、可可脂、类可可脂、代可可脂、白砂糖、乳制品、食品添加剂等为原料加工而成的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
2、茶 叶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茶叶产品包括所有以茶树鲜叶为原料加工制作的绿茶、红茶、乌龙茶、黄茶、白茶、黑茶,及经再加工制成的花茶、袋泡茶、紧压茶,共9类产品。【果味茶、保健茶以及各种代用茶不在发证范围。】
3、葡萄酒、果酒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葡萄酒、果酒是指以葡萄、各种水果或浆果为原料,经发酵酿制而成的饮料酒。葡萄酒及果酒的申证单元为1个:葡萄酒及果酒。主要品种有葡萄酒、山葡萄酒、苹果酒、山楂酒等。【以浸泡或者蒸馏工艺生产的果酒不纳入发证范围。】
4、啤& 酒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啤酒产品包括所有以麦芽(包括特种麦芽)、水为主要原料,加啤酒花(包括酒花制品),经酵母发酵酿制而成的,含有二氧化碳的、起泡的、低酒精度的发酵酒。(熟啤酒、生啤酒、鲜啤酒、特种啤酒)【不包括酒精度含量<0.5%(V/V)的产品。】
5、黄& 酒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黄酒产品是指以稻米、黍米、玉米、小米、小麦等为主要原料,经蒸煮、加曲、糖化、发酵、压榨、过滤、煎酒、贮存、勾兑等工艺生产的酿造酒。其酒精含量大于等于8%(v/v)小于24%(v/v)。
6、酱腌菜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酱腌菜是指以新鲜蔬菜为主要原料,经淘洗、腌制、脱盐、切分、调味、分装、密封、杀菌等工序,采用不同腌渍工艺制作而成的各种蔬菜制品的总称。
7、蜜& 饯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蜜饯产品适用于以果蔬和糖类等为原料,经加工制成的蜜饯类、凉果类、果脯类、话化类、果丹(饼)类和果糕类。
8、炒货食品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炒货食品包括以果蔬籽、果仁、坚果等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辅料,经炒制、烘烤(包括蒸煮后烘炒)、油炸等工艺制成的包装食品。包括:烘炒类和油炸类。(烘炒食品& 油炸小食品& 瓜子类& 花生制品& 裹衣花生& 油炸花生仁& 烤花生仁& 咸干花生等等。)
9、蛋制品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蛋制品包括以鸡蛋、鸭蛋、鹅蛋或其他禽蛋为原料加工而制成的蛋制品。⑴、再制蛋类&& 是指以鲜鸭蛋或其他禽蛋为原料,经由纯碱、生石灰、盐或含盐的纯净黄泥、红泥、草木灰等腌制或用食盐、酒糟及其他配料糟腌等工艺制成的蛋制品。⑵、干蛋类& 是指以鲜鸡蛋或者其他禽蛋为原料,取其全蛋、蛋白或蛋黄部分,经加工处理(可发酵)、喷粉干燥工艺制成的蛋制品。(3)、冰蛋类&& 是指以鲜鸡蛋或其他禽蛋为原料,取其全蛋、蛋白或蛋黄部分,经加工处理,冷冻工艺制成的蛋制品。
10、可可制品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可可制品是指以可可豆为原料,经清理、焙炒、破碎、壳仁分离、研磨、压榨、破碎细粉、冷却结晶等工艺制成的食品。包括:可可液块、可可粉、可可脂。
11、焙炒咖啡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焙炒咖啡是指以咖啡豆为原料,经清理、调配、焙炒、冷却、磨粉等工艺制成的食品。包括:焙炒咖啡豆、咖啡粉。
12、水产加工品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水产加工品是指以新鲜水产品为原料加工制成的产品。水产加工品共分为3个申证单元,即干制水产品、盐渍水产品和鱼糜制品(熟制鱼糜灌肠、冻鱼糜制品)。⑴、干制水产品&& 是以新鲜的鱼、虾、贝类、头足类、海藻类等水产品为原料经相应工艺加工制成的产品。主要包括干海参、烤鱼片、调味鱼干、虾米、虾皮、烤虾、虾片、干贝、鱿鱼丝、鱿鱼干、干燥裙带菜叶、干海带、紫菜等。⑵、盐渍水产品& 是指以新鲜海藻、水母为原料,经相应工艺加工制成的产品。盐渍水产品包括盐渍海带、盐渍裙带菜、盐渍海蜇皮和盐渍海蜇头。⑶、鱼糜制品& 是指以鱼肉为主要原料,添加一定的辅料,经相应工艺加工制成的产品。鱼糜制品包括熟制鱼糜灌肠和冻鱼糜制品。13、淀粉及淀粉制品⑴、淀 粉&& 是指以谷类、薯类、豆类为原料,不经过任何化学方法处理,也不改变淀粉内在的物理和化学特性加工制成的食用淀粉,包括谷类淀粉、薯类淀粉和豆类淀粉。⑵、淀粉制品&& 是指以谷类、薯类、豆类或以谷类、豆类、薯类食用淀粉为原料,经清洗、磨碎、分离、和浆、干燥、成型等工序加工制成的淀粉制品,包括粉丝、粉条、粉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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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嘉宾:王红副司长
王红,女,1957年出生,北京市人,法学硕士。曾担任原国家技术监督局政策法规司执法监督处处长、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监督司综合处处长,现任国家质检总局食品生产监管司副司长。
非常感谢王红副司长在百忙之中接受广大网友的提问!同时也非常感谢广大网友的参与!本次访谈到此结束。再见!
( 11:06:00)
各位网友:由于时间关系,来不及一一回答你们的问题,非常报歉!但是我们会认真研究,适当时间再与大家交流。再次感谢广大网友对食品安全的关注以及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广大网友能够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好的意见和建议。谢谢大家!谢谢主持人! ( 11:05:00)
这种形式很好,但是很多直播的提问者是一个单位的,提前设定了问题、答案,对一些真正的提问者只对你们感兴趣的问题回答。你们这次是自问自答吗? ( 10:05:33)
此次在线访谈之前,总局发出了访谈预告,很多网友在前两天已经上网提问了,我们对网友提出的问题进行了收集,并逐个进行了认真研究,对比较集中的问题先进行了答复。我们尽可能回答每个网友提出的问题,但由于网友的问题比较多,可能会有一些问题今天的在线访谈时间内,无法全部有答复,我们欢迎广大网友通过总局网站的问题咨询、在线咨询等形式,继续向我们提问题,提意见,我们有问必答。 ( 11:03:00)
我想问问,现在新闻总报道你们在搞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都做什么?有什么作用? ( 15:16:30)
关注、退休人员及其他有很多网友都提到了专项整治的问题,11月8日,我局蒲长城副局长在政府网上有关于产品和食品专项整治行动的访谈。10月31日,我局产品质量监督司纪正昆司长在我局网站上也有一个想关专题的访谈。你们可登陆相关网站查询。 ( 11:01:00)
这段时间,在网络和各种媒体上因使用劣质化妆品而危害健康的案例层出不穷,给我们消费者带来了一些困扰。请问,我们国家对化妆品行业是如何进行管理的? ( 10:50:20)
从20世纪80年代起,我国即开始对化妆品行业实行生产许可管理。这项制度包括:国家对化妆品企业生产条件、生产环境、质量控制、产品质量等做出明确规定,专家根据规定对企业条件进行审查,并对产品质量进行检验,企业条件和产品质量都符合要求后方可获得生产许可。此外,我们会根据需要对其进行巡查,对产品进行监督抽查,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在对化妆品监管过程中,我们也发现一些问题:个别企业或不法分子使用禁用的或超过标准规定的量使用一些化学物质;还有一些企业做一些虚假广告,欺骗消费者。针对这些问题,我们采取了两项措施:一是制定了《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二是修订了化妆品生产许可条件。这两项措施的着力点在于:第一,对企业实施量化分级管理,使消费者可以在选购优秀企业和高质量商品时,有一个更大的选择空间。这样一方面可以促进企业提高生产条件,提高产品质量,做大做强,另一方面对消费安全也会更有保障。第二,企业宣称产品具有特殊功效时,应当向监管部门提供功效验证证明,以保证其正实。第三,产品标识应当对产品成分进行全成份标注,便于监管部门和消费者监督。
( 10:59:00)
这次专项整治中负责食品安全的有哪几个部门?我们以后遇到问题去找什么部门反映? ( 15:15:55)
消费者、工作人员等网友,按照国务院的统一分工安排,食品安全的监管工作按照一个监管环节由一个部门监管的原则,采取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方式。农业部门负责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质检部门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工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卫生部门负责餐饮业和食堂等消费环节的监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对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查处重大事故。如果在生活中遇到食品安全的相关问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向以上相关部门进行反映。 ( 10:58:00)
我们是甘肃酒泉的一些食品加工企业,最近,质检总局开展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对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提高产品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是,在目前开展的这项工作中,我们酒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却借机发横财,乱收费的程度已经到了肆无忌惮的地步.具体表现在如下方面:
1、每个申请企业必须交纳3000元的《质量手册》制作费。
〈质量手册〉是企业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结合本企业的实际制定的保证产品质量和安全的体系文件,应该由企业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结合国家规定进行编写,同时,编写〈质量手册〉的过程,也是企业总结管理经验,落实国家法规的过程。但是,酒泉市质检局却以“规范”为由,强制企业在其下设的“质量协会”编写手册。每个企业收费3000元,并且由质检局财务科直接收款,不在其协会编写《手册》的企业,质检局以各种借口拒绝受理申请。而且,他们编写的《质量手册》,各个企业千篇一律,有的甚至于不同的企业机构设置、设备技术参数和数量、都是一样的,有的企业只有三个管理人员,却设置了六个部门。与企业的实际情况相差甚远,笑话连片。与此同时,个别质检部门的工作人员,也借此机会给有些企业制作《质量手册》,以低于单位的价格牟取私利。
2、每个企业必须交固定检验费4000元、发证检验费1600元。
按照《细则》规定,食品加工企业必须有基本的检验设备,但是对一些中小企业来说,不可能样样俱全,特别是一些农残、重金属的检验,不是所有企业都能做到的,必须在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但是,酒泉市质检局却强行规定,每个企业必须每年和其下设的检验室签订委托检验协议,一年4000元,你只要交了这笔款,你就是不送检也算合格,也可以通过质检局的各种检查。而且这笔费用还不包括这次的发证检验费。按照国宝质检总局的规定,检验收费必须按照国家规定进行,不准擅自提高或降低。酒泉市的这种做法,就是以费代检,以费代管,严重违犯了国宝规定。
3、每个企业必须交纳400元的《特别规定》上墙费。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的《特别规定》,各企业在接到通知后,都按照规定进行了学习、张贴,在企业醒目的地方进行悬挂。酒泉市质检局利用这个机会,将国家文件在装潢部进行了装修,每个制作费20元,却以一个200元的价格强行卖给企业。企业张贴国务院的文件也要交费,这是什么道理?
4、每个企业必须交纳400元的咨询费。
办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牵涉到成千上万的企业,质检总局对此已经有了明确的规定和细则,只要认真学习,不需要进行咨询。但是,酒泉市质检局却以“质量协会”的名义,强行向企业收取400元的咨询费,而且在受理申请时由质检局财务人员直接代收,不交费则不接受受理。
5、每个企业必须交纳300元的质量承诺费上墙费。
食品加工企业与质检局签订质量保证承诺书,是国家质检总局采取的一种保证质量的形式,酒泉市质检局借此制作了一张承诺协议,由企业悬挂起来,一张经过装潢的承诺书,制作费只有30元,向企业收费300元。
6、向企业收取《台账》费,却不出具任何票据。企业记录的有关台账,应该由企业在符合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根据企业的实际制作或购买。酒泉质检局却以统一格式印制好,强迫企业统一购买,每本5元,而且不开具任何收款凭据。
7、报送一份〈申请书〉,必须带一个300元的“U”盘。
报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为了存档,随文件再报送一份软盘,便于修改和存档,这是当前的一种常规做法。但是酒泉质检局却要企业必须交一只300元以上的“U”盘,说这是省上规定的。
一个文件浪费一只128兆的"U"盘,不知道是借机收"U"盘,还是真是工作需要?
  仅以上收费,一个申请企业都在10000元以上,以酒泉现有申请企业1000个计算,仅这项收费就达1000万元.这些钱都用到哪里了?
以上只是这次申请<许可证>时的乱收费行为,其他方面这种行为更多更猖狂.做为一个国家的执法部门,如此的收费行为,间直就是一种抢劫和掠夺,已经严重损害了国家形象、党的形象和国家工作人员的形象,而且给企业造成了一些不应有的负担,严重破坏国家质检总局的质量管理工作,破坏了这次《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申请工作。同时,这些收取的不义之财,给一些腐败分子提供了违法乱纪的机会,是滋生腐败的温床.请国家有关部门严厉查处,以端正党风、国风和行业之风。 ( 10:08:10)
您反映的问题非常重要,国家质检总局于日发出的关于严禁食品生产许可工作机构和人员参与有偿咨询服务的通知(质检办食监函〔2007〕41号)明确规定严禁有关人员参与有偿咨询服务,严禁借行政审批变相搭车收费。办理生产许可证的收费,国家是有明确规定的。生产许可证的收费是每张证书2200元,产品检验所需要的费用按照国家有关生产许可检验收费标准或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备案的标准执行。具体收费标准见国家质检总局网站的有关文件。您反映的问题我们会进行调查,对违法违规行为将于严肃处理,决不姑息。 ( 10:56:00)
我们现在买食品的时候,都要看看有没有QS标志,没有的我们都不会去买。但我们看到有的商店销售的食品没有QS标志,能不能买呢? ( 09:33:44)
质监部门于2001年建立了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要求企业对合格食品加贴QS(质量安全)标志,对食品质量安全进行承诺。这次国务院组织开展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要求,到2007年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要100%取得生产许可证,并加贴QS标志。对于符合基本食品生产卫生条件,并且获得卫生许可证、有营业执照,但又不具备发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在其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后允许其进行生产,但其产品不得超出本乡(镇)级行政区域销售,而且不得进入商场、超市销售。因此,商场和超市里不应当销售没有QS标志的食品。如果发现有这样的食品,应当向当地质量监督部门反映,并建议不要购买食用。 ( 10:55:00)
根据总局的规定,包括切片型马铃薯片在内的薯类食品开始被纳入市场准入制度。但目前,总局尚未规定上述产品的无证查处时间。但一些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对总局的相关法规理解偏差,误以为薯类食品已进入无证查处阶段。他们对没有QS标识的切片型马铃薯片要求下架并进行行政处罚。您是否可以在此明确一下,目前没有QS标识的切片型马铃薯片上市销售是符合国家相关法规,不应列入查处范围?非常感谢! ( 09:50:09)
2006年底,总局已将全部28大类食品纳入市场准入制度的管理范围。薯片属于《关于印发食用植物油等26个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的通知》(国质检食监[号)文中新纳入市场准入的食品。目前正在受理发证过程中,尚未进入无证查处。日将进入无证查处期。在这里也请企业应当尽快申请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 ( 10:53:00)
向企业摊派质量、标准化和计量杂志,报刊是国家局的任务吗?现在各级质监基层局每人要定100份的刊物,完不成竟然要扣工资,什么世道?总局还要不要脸了 ( 18:31:16)
质检总局从未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搞报刊摊派。我们向你能够向我们提供更为具体的信息,我们也会将此问题反馈给纪检监察部门,你也可以就此问题直接向总局纪检监察部门举报。 ( 10:52:00)
产品质量安全法规较多,既有国家标准,质检总局、食药监管局、卫生部、工商总局、农业部等部委又有部门规章,缺乏一个国家统一执行的强制性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是否应该制定一个统一的强制执行的国家标准?制定国家标准时,是否应该让各相关部委共同参与,以免政出多门,企业无所适从? ( 15:46:43)
我非常同意这位网友的意见。我曾听一位学者说过:食品安全是技术与管理、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的结合。因此,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社会工程,要有广泛参与,多方配合。我们在制定各项政策时也注意到这一问题。如:我们在制定生产许可实施细则时,按照程序多次反复征求相关部门、有关行业学协会、生产经营者、消费者、科研机构等各方的意见和建议。 ( 10:50:00)
现在在超市、商场、饭店和小摊上零售的塑料包装袋随处可见,请问作为普通消费者应该如何选购食品用商品零售包装袋才安全呢?使用时应该注意什么呢? ( 10:36:56)
这位网友注意到食品包装对食品安全的影响,并有较强的自我保护意识非常好。我建议你在选购包装袋时要注意三点:一看、二闻、三动手。合格的食品包装袋应是无色、透明或半透明、无味,有一定强度的塑料制品。消费者如果通过“看”发现是混浊不清,有色且分布不均匀;“闻”有异味、怪味;通过“动手”摸发现有滑腻感,“动手”撕一下,轻易拉长或撕裂,这大多是使用回收料制成,消费者应慎用。使用时应注意的事项有:1、不要轻易将商品零售包装袋用于包装或盛放高温熟食、油腻食品,尤其不宜长时间盛放这些食品。因为在这种条件下,塑料袋中可能会有更多物质迁移到食品中去,给人身健康带来安全隐患。2、在用手提塑料袋时,消费者应注意区别,颜色重的(如黑、红、黄袋)或有印刷的塑料袋,一般不适用于食品包装,消费者千万不可图一时方便,用这种塑料袋直接接触食品。 ( 10:48:00)
没有理论的实践是瞎干,没有实践支撑的理论是空洞的理论。质监系统现在没有系统的理论。所以发生现在诸多问题没法解决。例如:监督检查是法律赋予质监部门的职权,如何开展监督检查?笔者最近写了一篇《监督检查的基本原理》,从概念、检查的原则、方式、内容、程序等进行了探讨,用于指导我们基层的工作。希望总局加强这方面的研究和探讨。 ( 09:34:38)
感谢冰峰网友对监督检查工作,作的理论探索,质检总局也一直十分重视理论与实践科学结合的问题。我们希望你能就此领域进一步进行研究,和我们保持联系,并继续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 10:46:00)
1.双峰永丰辣酱有四百多年的生产历史,其基本的生产工艺是:20%的小麦、黄豆煮熟后发酵制赔――加入60%的粉碎鲜红辣椒――加盐天然晒制。这类传统产品要列入哪类产品的发证范围?
2.我们的生产季节性很强,都是每年的7、8、9三个月,企业都集中在县城,能否采用委检的方式? ( 10:21:48)
从您所说的情况来看,该辣酱属于调味料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的发证范围。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生产加工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国质检食监〔号)文中规定:经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授权,企业可以自行检验也可以委托指定的检验机构或联合实验室进行检验”;具体情况可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咨询。 ( 10:45:00)
你好:我厂生产食品添加剂,有省卫生厅办理的《卫生许可证》。在查询总局“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范围”食品添加剂目录99种产品中没有查到我司生产的产品名称。是不是我厂的产品不需办理生产许可证。 ( 08:30:12)
目前,食品添加剂许可证实施细则里列入的产品共有169种(不包括香料香精)。可以明确地说,目前,实施细则里面没有列入的产品,暂时不需要办生产许可证。但是,今后所有的食品添加剂都要纳入生产许可管理。目前我们正在组织有关专家和企业起草未纳入监管的食品添加剂品种的许可细则。欢迎广大企业提出意见和建议,帮助我们把细则制定得更科学,更有利于食品安全和行业发展。 ( 10:42:00)
王司长,你好!
我们是一个生产糖果的工厂并已经取得了糖果的QS证,产品包装上也有QS标志和号码,现在商场将我们的定量包装糖果拆开后散装称零销售,现在安徽省合肥市质检部门在检查时以我公司单粒糖上没有QS标志为由强行让商场全部撤下不准销售,我们跟质检部门再三解释,散装糖果应该按日卫生部卫法监发[2003]第180号《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的规定进行管理,同时我公司单粒糖果的外包装根本没有达到GB7718中规定的10平方厘米的最小面积,请问我们是否还要在每粒糖果上印上QS标志? ( 10:27:53)
根据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规定,所有已经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产品必须在其最小销售单元包装上加印(贴)QS标志。当食品最小销售单元的包装的最大表面积小于10平方厘米时,可以不加印(贴)《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但在其大包装上必须加印(贴)《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 10:39:00)
牙膏现在开始做生产许可证的审查工作,请问,到什么时候开始,流通市场上牙膏全部要打QS标志? ( 10:22:11)
目前,牙膏产品生产许可工作正在启动过程中,企业正在申请,并进行相应的条件改造,请企业尽快申领许可证书。 ( 10:36:00)
与过去相比,现在经常有食品安全事件见诸报端,人们也越来越关注食品安全问题,这是为什么呢? ( 09:08:55)
是的,正如这位网友所说的,食品安全问题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他不仅是中国消费者关注的焦点,而且成为全球消费者共同关注的问题,同时也成为各国政府所共同面临的挑战。发展中国家有发展中国家的问题,发达国家亦有发达国家面临的难题。我认为原因很多,主要可以从几方面看:首先,经济发展使生产力水平得以提高,进而使得传统生产经营方式得以转变。食品生产现代化体现在:生产制造过程机械化、产品功能用途复杂化、产销环节多层化、产品流通国际化、信息传媒网络化。第二,新的生产工艺、新的原辅材料的开发、产品新配方,引发了新问题;同时科学技术水平的新发展,也会不断地发现新问题。第三,高质量、快节奏、日益增长的生活需要,进一步提升了人们的生活需求。从最低生活需求――吃饱,到吃得好、吃得营养、吃出健康的高层次享受。第四,随着社会的进步,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在不断提高。从“小心选购、出门不换”到“买受人给付完整价金,即应享受完美商品”的认同,直至今天人们对食品潜在缺陷以及有害物质的蓄积性危险的关心。第四,环境问题、能源问题、生态问题,使人们对食品安全的期望已经不仅仅局限于个案,而是整个人类的安全。此外,一些不法分子冲破道德底线在食品制造过程中制假、售假,不负责任的添加不安全、不合格、不卫生物质,肆意践踏他人健康的行为,也激起人们的愤慨,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 ( 10:32:00)
我公司于今年9月得到省局的QS受理通知,但现在工商部门10月开始在市场查处无QS标志的鸡精产品了.质检总局是怎样规定的?什么时候为查处日?谢谢! ( 10:10:17)
鸡精是日起启动的7类食品市场准入中的一种食品,正在申证过程中,尚未进入无证查处阶段。但是日起将对上述食品进行无证查处。 ( 10:28:00)
司领导:   
既是药用又可作为食用的两用植物原料如:莲子,红豆,白豆,枸杞,苡仁等组成的煲汤配料,查找了很多资料及在当地地方局申办了多次未果,目前国家把此类药食两用原料组成的煲汤配料食品归于哪类申请单元?是否在28类之中,如何办理QS ?切盼回复 ! ( 10:11:11)
您提到的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植物原料如:莲子,红豆,苡仁等组成的煲汤配料,已纳入28大类其他食品的发证范围,具体情况请咨询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 10:24:00)
做为普通消费者,您能告诉我们怎样注意食品安全问题,在选购食品时应该注意些什么? ( 09:36:38)
在食品安全信息的掌握上,生产企业和消费者是处于不对等的状态。因此,监管部门对生产者提出了一系列的要求。如:要求企业必须达到规定的生产条件,获得生产许可后才能组织食品生产;生产者在生产过程中要严格产品的质量控制;使用添加剂或其他添加物质应当向质监部门备案;产品出厂必须进行质量检验,不具备检验能力的生产者可以委托法定检验机构检验等等。同时,监管部门定期对食品质量进行抽查和监测,发现问题依法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有了这些措施,可以说市场上销售的食品的安全性,基本上是有保障的。但是,由于一些不法分子昧着良心赚黑心钱,使用腐败食品原料,或者使用非食品用添加剂生产食品,市场上也还会有问题食品出现。因此,消费者要有自我保护意识。一是,要选购带有QS标志的食品。这是企业获得生产许可的标志。二是,选购标有生产厂名、生产厂址、生产卫生许可证编号的“三有”产品。同时要注意查看产品外包装是否符合标准要求。标准规定包装上必须标明: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制造者或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产品标准号等。三是,要去正规超市、商场或商店购买食品,因其对进货渠道把关比较严,产品质量比较有保证。四是,优先选用标有中国名牌、国家免检标志的食品。此外,发现食品质量问题要及时向销售商、生产企业或者质监部门投诉,学会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 ( 10:20:00)
现在市场上可以看到有转基因食用油等转基因食品,请问这些转基因食品安全吗?建议政府对这些转基因食品加强监管。 ( 10:00:20)
转基因农产品及加工品安全是食品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予以高度重视。目前转基因农产品及加工品的食用安全性和生态安全性尚未有最终定论。为保证消费者生命健康安全,让消费者有充分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应该根据食品卫生法和卫生部《转基因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转基因食品(包括原料及其加工的食品)要在显著位置做出标注,以提醒消费者注意。标注中不得含有明示或暗示可以治疗疾病、虚假、夸大宣传产品等内容。同时,也应依据现有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办法》的规定,实施严格的转基因农产品安全性评价,严把转基因农产品商业化的审批权。我局将根据国务院职责分工的要求,进一步完善转基因食品的安全监管工作,切实做好食品安全有关工作。 ( 10:16:00)
方便面企业自产自销的酱包、调味料粉包、干菜包是否需要分别单独获得QS证?总局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问答(三)里面有“方便食品自产料包,按其属性,依相应审查细则审查,发放方便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内容,是否可以理解为-----料包需审查,但不发相应产品的QS证,只发放最终产品(比如:方便面)的QS证。期待您的尽快明示。 ( 10:04:54)
QS你的理解是对的,如果企业生产的酱包、调味料分包、干菜包如果全部用于自产方便食品,可以只发最终产品食品生产许可证(QS证)。但企业生产的酱包、调味料包、干菜包作为产品对外销售时,应单独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QS证)。 ( 10:12:00)
请问当前工商部门应查处流通环节哪些类未加贴QS标识的食品? ( 10:08:28)
根据全国质量工作会议和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部署,今年年底前全国质检系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要完成两个百分百的目标任务,即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取得生产许可证,并加贴QS标志。也就是说到今年年底所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都必须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后,方可进行生产。届时所有的正规商场和超市的食品都要有QS标志。 ( 10:11:00)
我使用化妆品经常出现一些过敏的现象,请问,我该如何选购和识别能使我不过敏的化妆品呢? ( 10:03:42)
化妆品出现过敏反应,主要是两种情况:一是个案。即使用者个体过敏。相同的化妆品,不同的人使用以后会有不同的反映。因此,对于这类消费者,一方面在选择化妆品的时候要注意含有自己容易过敏的那些成分的化妆品,不要选购;另一方面对从未使用过的产品,可在小部分皮肤先试用,然后再大量使用,以确保安全。第二种情况,是化妆品存在质量问题,导致的过敏反应。面对这情况,消费者首先要慎重选购化妆品。尽量在正规的商场选购商品,并认真查看其标识标注是否清晰、完整(具体标注要求可以参见《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和《消费品使用说明-化妆品通用标签》)。其次,如果发生了严重侵害时,特别对人体造成了伤害,可以要求厂家退货进行赔偿,或到消协、工商、质检部门进行投诉,甚至可以司法部门起诉。如果是化妆品质量问题,违反标准或者是违反添加其他东西造成的,不仅消费者要追究民事赔偿责任。同时行政部门也要追究其行政违法责任,构成犯罪的还要追究其刑事法律责任。所以要保留好出问题的化妆品和发票凭证,这是非常重要的。 ( 10:11:00)
目前我企业正在积极的申办qs,可时间太长了,9月份递上去的资料到现在都没有受理,原因是申报的产品靠不上审证单元,还要写细则,国家对这类的情况应该尽快解决,不能让企业总是在等,认证不下来,号企业就无法生产,到哪里去讲理,同时也在滋生腐败,企业还要到处托人找关系。 ( 10:06:59)
2006底国家质检总局已将28大类食品全部纳入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管理。食品分类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一些食品的确不易归类,为此,总局在关于印发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问答(三)的通知(质检食监函〔号)中就细则未涵盖的不易归类的食品,如何办理生产许可证,进行了详细的解答。建议你将详细情况向你企业所在地的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咨询。 ( 10:07:00)
请问黑芝麻糊类食品从什么时间开始强制执行QS标准 ( 09:54:10)
黑芝麻糊属方便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的发证范围,将从日起进入无证查处期。 ( 10:06:00)
我是一名质监执法人员,请问,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中新品种的食品添加剂如何理解,是不是食品添加剂都实行生产许可证,我们查一食品厂用一种食品添加剂,叫蛋白糖,用甜味剂和其它合成的,该食品添加剂是不是新品种食品添加剂,是不是生产许可证管理的? ( 09:51:36)
新品种的食品添加剂必须要经过安全评价,并且在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
中公布才可以用于食品。目前,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实施细则里列入的产品共有169种(不包括香料香精)。可以明确地说,目前,实施细则里面没有列入的产品,暂时不需要办生产许可证。但是,今后所有的食品添加剂都要纳入生产许可管理。目前我们正在组织有关专家和企业起草未纳入监管的食品添加剂品种的许可细则。请提供您这种食品添加剂的详细产品信息,以便我们确定它是否已纳入生产许可管理。
( 10:03:00)
您好!我在日在河北省秦皇岛市卢龙县佳源超市购买了6罐圣元优博三段的奶粉,生产日期是日,到期日是日,吃到第5罐的时候,我家宝宝出现了呕吐的症状,紧接着就拉稀水样的便,起初还以为是宝宝有火了呢,再吃一次,同样的症状又出现了,就没敢再给宝宝吃这种奶粉,过了一天后,宝宝发起了高烧,最高时候达到了38.9度,而且反反复复的发烧啊!打了几针,到现在还在吃药呢!请问去什么地方去检验奶粉质量?到什么单位去投诉啊?急切期待您的回复! ( 09:55:59)
我也是一位母亲,我非常理解这位母亲的心情,但是事情出来了。也不能着急,我建议你一方面积极治疗宝宝的病,将所有诊断治疗记录保存好,另一方面将怀疑有问题的奶粉送国家食品检测中心或河北省质检院进行检测,并同时提供详细资料向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监督局进行举报投诉(联系电话是12365)。 ( 10:01:00)
听说国家要对食品相关产品进行监管,请问食品相关产品指的是什么产品?它对食品安全的影响体现在什么地方啊? ( 15:40:22)
食品相关产品是指与食品直接接接触,从而可能会影响到食品安全的各类产品。具体包括三类:一是,直接接触食品的材料和制品。如:食品用包装、容器、工具、加工设备以及涂料等。二是,食品添加剂。如:食用香精香料、食用色素、酵母等。三是,食品生产加工用化工产品。如:洗涤剂、消毒剂、润滑剂等。从材质上包括:塑料、纸、竹、木、金属、搪瓷、陶瓷、、橡胶、天然纤维、化学纤维、玻璃等。食品相关产品对食品安全有着重大的影响,食品相关产品是食品安全不可分割的、重要的组成部分。有些食品本身没有问题,但是由于与它接触的相关产品的影响而发生不安全问题。这种影响主要表现在三方面:第一,相关产品自身在生产制造中发生问题。如设计问题、制造问题;第二,相关产品自身没有问题,但是在与食品接触后发生问题。如:不同材质的相关产品与不同的食品接触以及不同的保质期和保存方法等,会引发食品的酸碱的、物理的或其他化学的方面的变化。这类问题大多是潜在的,随着时间的推移不断的蓄积,进而凸显出来。 ( 09:58:00)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们很急切的需要您的帮助。对于国家2008年将对所有食品开展无证查处这件事希望能够对社会说明一下。参考之前几类食品无证查处的公告,我们理解为日开始对28类食品开始进行无证查处,但1月1日前生产的不在查处范围之内。目前公司正在积极开展QS的申请工作,但现在生产的产品卖场已拒绝销售,请问卖场这种做法是否合理? ( 09:49:41)
根据全国质量工作会议和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部署,今年年底前全国质检系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要完成两个百分百的目标任务,即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取得生产许可证,并加贴QS标志;小作坊100%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也就是说到今年年底所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都必须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后,方可进行生产。明年1月1日起总局将对28大类食品进行无证查处工作,这包括已进入无证查处期的“小麦粉等5类”、“ 肉制品等10类”、“ 糖果制品等13类”,也包括28大类食品中糕点、豆制品、蜂产品、果冻、挂面、鸡精调味料、酱类食品及《关于印发食品植物油等26个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的通知》(国质检食监〔号)等新纳入市场准入的食品。如何开展对全部28大类食品的无证查处工作总局近期会有工作通知。企业可把有关政策向卖场解释清楚,取得卖场的理解和支持。 ( 09:54:00)
关于包材容器QS审查细则上要求获证企业“在产品的模具的适当部位加印QS标志”如何加印? ( 09:48:17)
质检食监函[2007]77号“关于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市场准入工作的补充通知”规定:企业应在获证后12个月内,在其获证产品模具的适当部位、外包装、标签或说明书上自行加印(贴)QS标志。直接面对消费者的产品,如塑料奶瓶、塑料饮水杯,在其最小销售包装、说明书或产品上加印(贴)QS标志。包材容器QS获证企业按以上规定加印QS标志。 ( 09:53:00)
现在我们国家的食品质量状况到底怎么样? ( 09:37:15)
这位网友是从宏观层面上提出了一个大家关心的问题。我认为说到我国食品安全现状,可以从两方面进行分析。一方面,随着我国经济、科技的发展,随着食品安全监管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我国食品产业逐步呈现了健康发展的趋势。这种趋势主要表现为:一是我国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规模不断扩大,市场生产集中度不断提高。据统计2007年8月份统计全国共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44.8万家,规模以上企业2.6万家。二是企业质量管理更加科学规范,部分食品企业加工技术和装备接近或达到国际领先水平。肉制品、乳制品、饮料、啤酒等行业的大型企业普遍拥有世界一流水平的生产设备和检验设备,产品质量得到了保证。膜分离、物性修饰、无菌冷灌装、浓缩、冷加工等加工关键技术的开发和应用,缩短了中国食品加工技术和装备与国际先进水平的差距。三是食品质量总体水平稳步提高。但是,也还存在着令人担忧的一面。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有2亿多农户涉足食品生产,近45万家食品生产加工主体中,10人以下小企业小作坊约35万家,遍布城乡各处的路边摊点,流动摊贩不计其数。同时,小企业小作坊食品生产力水平低下、生产环境差、原料污染、生产设备简陋、生产管理制度欠缺、从业人员素质差等问题,甚至有的生产者为了赚钱,冲破道德底线的恶意生产,制假造假,违法生产、经营,影响了食品安全,也影响了我们对食品安全形势的评价。看到问题,就要解决问题,这也正是国务院开展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目的。 ( 09:51:00)
我总听大家说现在食品不安全,到底是什么因素影响了食品安全? ( 09:39:04)
食品安全是一个综合性概念。主要由四个方面组成:一是食品及其原材料的安全。即指食品及其原材料的可食用性、安全性和有益性;二是食品中添加物质的安全。如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安全。即食品生产过程中添加剂的质量是否合格以及其在食品生产加工中是否按照规定的用途和限量使用;三是食品包装、容器、工具、加工设备等与食品接触材料的安全。很多食品包装容器等接触材料中存在对人体有毒有害的物质,这些有毒有害物质在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的高温、冷冻环境下,或接触酸、硷和油性物质后,会不会析出和迁移到食品中,是食品安全监管必须高度重视的问题;四是食品标签和说明书。正确的标签、标识和标注,可指导人们正确食用食品,防止由于不当食用受到伤害。影响食品安全的因素有很多,不同的角度有不同的分析。从安全链条上看:种、养殖――生产加工――仓贮运输――餐饮消费,每个环节都可能会发生影响食品安全的问题。如:滥用农药、兽药、化肥,水源污染,滥用添加剂,使用非食品原料,使用回收食品作原料,不当运输不当保存,不明示保质期和生产日期,不明示标注添加物质的成份等,都可能导致食品不安全。从行为人主客观上分析:生产经营不规范,道德诚信缺失,从业人员食品知识欠缺,生产成本低,以及无证无照违法生产等,也会直接导致食品不安全。因此,必须加强对食品小企业小作坊的整治监管力度,毫不手软地打击违法生产行为。 ( 09:50:00)
我是一个消费者,在购买婴幼儿配方乳粉时发现,有些包装带上印的是XK的编号,有的是QS编号,有区别吗?还是不同的表示? ( 09:43:35)
2006年3月,国家质检总局决定将白酒和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纳入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范围,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证已由原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XK编号)转为食品生产许可证(QS编号),目前正处在转换阶段,因此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上仍有使用XK编号。随着转换阶段的完成,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上就只标有QS编号。 ( 09:47:00)
我是一个化妆品经销户,前几天我们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的同志以我卖的货没有贴QS标志为由对我罚款。请问:他们是以什么法规处罚的?是否合法?我们今年以前进的货怎么处理,望领导给我一个答复。 ( 09:44:44)
根据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2005年第58号文件《关于做好标注生产许可证标志(QS)和编号过渡工作的通知》对于日以后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应当自准予许可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标注标志和编号的工作;对于日以前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凡在日之后生产的产品,必须加贴QS标志和许可编号。请您查看您进货的产品的生产日期属于上述那个日期时段,查看其是否按照上述要求加贴QS标志。如没有按照上述要求加贴QS标志,可向厂家要求退货并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举报。 ( 09:47:00)
请问在网上如何查询QS证书? ( 09:40:21)
已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名单可按以下方法查询。进入总局网站(http://www.),点击顶部的“食品监管”,然后进入“食品获证企业”,即可查询。也可直接输入网址(http://spscjgs.),后进行查询。由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食品许可的,已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名单也可从各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上进行查询。 ( 09:43:00)
王司长:您好!
冷冻饮品生产企业生产场所的环境要求在《细则》中没有明确要求,如空气洁净度的要求等,是否可以参照饮用水的要求进行要求,或许依据GB 14881的要求进行哪? ( 12:22:44)
冷冻饮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中对生产场所的空气洁净度未做具体规定,但其他条件必须满足《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审查通则(2004版)》和《冷冻饮品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的要求。 ( 09:41:00)
我是一名基层食品安全监管人员,想系统地了解一下总局对食品添加剂的监管措施,请予以解答。 ( 09:31:32)
食品添加剂对食品安全的影响是非常重要的因素。一些恶性事故和恶性案件也都出在添加剂的使用上。目前我们对食品添加剂的监管,主要是抓两个重点环节:第一个环节是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环节,主要依靠生产许可证管理,保证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的基本生产能力,只有获得生产许可证、能基本保证产品质量的企业才允许生产,达不到条件的就不让他生产。现阶段国家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包括食品用香料)大约2200种,其中已经实施许可证管理的有约1700个品种,还有大约500个品种没有纳入发证范围。目前质检总局正在组织有关专家和企业起草这些品种的许可细则。欢迎广大企业积极提供细则起草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帮助我们把细则制定得更科学,更有利于食品安全和产业发展。 第二个环节是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环节,也就是食品的生产环节。日,质检总局发布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添加物质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办法规定,所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在生产加工中添加的所有物质,必须到所在地县级质监部门备案。备案的目的有两方面:一方面提前告知企业如何合法按标准生产,提醒和警示企业不要滥用添加剂,特别是不能使用非食品原料。第二个方面,可以对重点问题进行重点监督:如在食品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问题;在食品中使用不允许使用的添加剂问题;使用无生产许可证的添加剂问题;使用既非食品、也不是食品添加剂的非食品原料的问题等。此外,2006年质检总局还在全国重点监管区域开展了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风险监控工作,对糕点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15种食品中的19种食品添加剂和非食品原料进行了监测,对其中发现的问题采取了严格的后处理措施,并对重点问题加强了监管。建立并启用了全国食品安全风险快速预警与快速反应系统,连续发出了含乳饮料中甘氨酸预警、散装辣椒制品中苏丹红预警、豆制品中碱性橙预警等,并对行业性食品添加物质苗头问题采取了控制措施。 ( 09:37:00)
请问王司长:你司的职责有哪些?目前,基层质监都内设了食品生产监管部门,但基层质监部门编制少,经费无,如何监管?
作为食品监管部门能否进入流通? ( 20:18:36)
食品生产监管司主要职能是国内生产加工环节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以及化妆品的质量安全卫生监管工作。包括相关政策的研究、制定;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等。 ( 09:33:00)
各位网友,大家上午好!非常高兴能够借这个机会和关心、关注食品安全及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朋友们通过网络进行沟通,探讨我们共同关心的食品安全问题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这是一次互动活动,我愿意就我所了解的事情回答网友的问题,同时也非常希望各位网友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 09:31:00)
各位网友,上午好!欢迎光临国家质检总局网站!今天我们有幸请到国家质检总局食品生产监管司王红副司长就“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有关话题接受在线访谈。欢迎大家积极参与! ( 09: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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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网友上午好,国家质检总局食品生产监管司王红副司长将于11月14日上午09:30至11:00接受在线访谈,欢迎广大网友届时参加! ( 8: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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