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配偶买房 提取公积金能提公积金吗,因为在高淳购买一套商品房江苏省公积金贷不了,只能用妻子南京市公积金代,请问我

再有人问你南京公积金政策,就把这条微信甩给他!2015年南京公积金45问(最新精华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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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有人问你南京公积金政策,就把这条微信甩给他!2015年南京公积金45问(最新精华版)
来源中新网、人民日报微博,河西楼市整理发布,转载请注明来源!南京公积金贷款有什么条件?南京公积金贷款需要哪些材料?如何办理公积金逐月代扣?南京公积金如何提取?怎么提取公积金交房租?如何办理公积金逐月还商贷?如何办理公积金转商业贴息贷款?看这篇文章就够了!河西楼市为您整理了2015年南京公积金45问(最新精华版)如下:一、南京公积金贷款条件1、南京公积金政策都以一个家庭为单位,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和未成年子女。任何人,只要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公积金,就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外地转到南京的或调换单位的,如果中间没断开,则汇缴年限可以累积计算。2、只有住宅可以贷公积金,65年住宅性质的酒店式公寓可以贷公积金。商业房、办公房及其他非居住用房都不可以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3、新房必须封顶,公积金贷款才能下款。(这个跟买房人没啥关系,但跟开发商密切相关。这也是很多开发商拒绝公积金贷款的原因,因为很多楼盘都要1年-2年后才能封顶,公积金也要到时才能下款!)4、四种情况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第一种,用过两次公积金,第三次禁贷;第二种,购买第三套房,禁贷;第三种,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禁贷。第四种,家庭名下已有一套住房,面积大于100平米或人均超过32平米,无论是否申请过公积金贷款,都无法申请。5、夫妻在婚前各贷过一次公积金,也视为使用过两次,婚后再买房,无法再一起办理公积金贷款,不管夫妻婚前的公积金贷款是否结清。6、夫妻离婚后,将分属不同的家庭,如果离婚前夫妻共同使用过公积金,主贷人是老公,那么妻子再购房使用公积金视为首套,但妻子需要到以前的贷款银行办理手续,消除记录。7、如果夫妻中有一方是军人,一方是有公积金贷款的,申请公积金贷款,有公积金的一方可以申请多少贷款额度,军人同样可以享受多少贷款额度,比如丈夫申请到30万额度,妻子是军人,那么军人也有30万的额度,夫妻可以申请到共60万的贷款额度。8、组合贷款需参照商业贷款规定。(一)名下无房:首付三成,基准利率。(贷过两次,不允许再贷公积金,只能纯商贷。);(二)名下有1套房,贷款还清:商业贷款首付三成,利率下限为基准利率7折。公积金贷款首付三成,利率1.1倍。(三)名下有2套房,贷款已还清,申请第三套房贷款:商业贷款银行根据情况审定首付及利率,公积金禁止贷款。9、贷款年限:购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的最长贷款期限不得超过30年;购二手房的最长贷款期限不得超过20年;借款人年龄加贷款期限不得超过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在计算贷款期限时,借款人年龄按申请贷款时实际年龄取整计算。10、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30万(每人)、最高60万(夫妻双方)。不管你有没有贷过公积金,都是首套房首付最少2成、基准利率。二套房首付最少3成、1.1倍基准利率。11、每个人可以贷多少公积金需按以下公式计算:最高个人贷30万,夫妻最高60万。借款人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借款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个人还贷能力系数×12(月)×实际可贷年限。个人还贷能力系数在不同时期也是会变化的,目前是0.45。实际可贷年限=男60女55-男或女申请贷款时的年龄。举个例子:小编,女,25岁,每个月按最低工资标准(1630元/月)的8%缴公积金,即个人和单位每月各缴130.4元公积金。那么小编能贷多少公积金呢:130.4/8%×0.45×12×30=264060元。她和南京所有缴存公积金的人来说,是一样的,每个人至少能贷26.4万元。二、南京公积金贷款材料12、南京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复印件请用A4纸型)贷款预批材料:(一)存量房交易合同或网签合同;(二)买卖双方的银行卡和复印件;(三)公积金缴存单;(四)买卖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五)卖方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六)其他资料(根据各贷款银行的要求提供)。特别提醒:(一)需买方卖方夫妻双方本人到场抵押登记材料:1、买方的房屋所有权证;2、买方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3、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或单身证明)。(二)卖方取款材料:1、购房发票;2、身份证。(三)凡申请组合贷款的借款人,除须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须提供由借款人及其配偶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三、南京公积金逐月代扣13、公积金贷款,应先提取公积金,再办理逐月代扣手续,顺序最好不要颠倒。14、办理公积金代扣,必须留存13个月的缴存额在账户里。公积金代扣只能解决每月的公积金还款部分,商业贷款仍要自己准备钱每月去还。15、住房补贴同样可以与公积金一样办理逐月代扣。16、如果夫妻一方是市公积金,一方是省公积金,那么办理逐月代扣时,只能其中一方的公积金办理代扣,另一方扣不了。四、南京公积金如何提取17、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其本人因购房已提取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的,不得申请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含提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必须同时满足“买第三套房及以上”和“已经提过两次”这两个条件,才不能提取公积金。注:省级公积金认贷不认房,只要公积金使用次数不超过两次,仍然可以提取公积金。18、 购房提取次数不含住房公积金转账还贷。19、 异地购房:在南京无房,异地购房时可提取公积金。在南京有房,在异地购房,购房所在地不是本人(配偶)工作地或户籍地的,不能提取公积金。20、 同一套住房在一年内只能提取一次公积金。申请提取时,账户至少应当保留人民币1元。提取总额不能超过实际购房支出。21、每年提取公积金余额归还贷款本金是可以的,但组合贷款的话必须先归还公积金本金,公积金结清后才可每年提取余额归还商业本金。22、公积金可以一年还一次商贷,此业务的办理时间为:每年1月至12月每月的1至15日(节假日除外)。23、公积金提取流程:贷款职工及配偶支取还贷前先到建行网点或通过电话、网站查询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存款余额。向贷款银行申请出具《贷款证明》,贷款职工及其配偶凭《借款合同》、《贷款证明》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审核后方可出具《支取申请书》及《转账支票》。贷款职工持身份证、结婚证及《支取申请书》、《转账支票》、《贷款证明》到建行的网点办理柜面转账还贷手续。24、买房一年内,公积金可提成现金。职工购买商品房一年内(备案后才可以提),凭商品房买卖契约正本,购房首付款发票或收据,购房人身份证原件及所在单位开取现金支票和公积金提取单到公积金开户行提取公积金(现金),购房职工提供婚姻证明或户口簿也可以提取配偶方名下的公积金。25、职工购买二手房一年内,提供房屋产权证或南房置业盖章的产权证复印件存量房买卖合同或网签合同,契税申报表与完税凭证,购房人身份证原件及所在单位开取现金支票和公积金提取单到公积金开户行提取公积金(现金),购房职工提供婚姻证明或户口簿也可以提取配偶方名下的公积金。26、退休后可把公积金提成现金。离退休老同志须提供支取人身份证、离(退)休证、及所在单位开取现金支票和公积金提取单到公积金开户行提取公积金,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可以不需提供离(退)休证。五、公积金逐月还商贷27、逐月提公积金还商贷新政,只适用于一种情况:只有在公积金贷款已结清(或者根本没贷公积金)、商业贷款还没结清的情况下,才能逐月提公积金还商业贷款。如果既有公积金贷款、又有商业贷款的组合贷款,只能逐月提公积金还公积金贷款,不能逐月提公积金还商业贷款。(省公积金要等管理中心和银行系统打通后才能逐月提取,目前是逐年提取)28、办理公积金逐月还商贷的条件:公积金账户月已满12月汇缴额;所归还的贷款是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承办银行办理的,且贷款本息尚未结清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29、办理公积金逐月还商贷所需材料:贷款所在银行开具的《委托支取公积金归还商业性住房贷款登记单受理回执》;人民银行开具的贷款个人征信报告(明细版);主贷款人及配偶身份证、结婚证、还贷账户(卡或存折)。30、办理公积金逐月还商贷的银行:具体是指本市承办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商业银行。目前有:建行、工行、农行、中行、交行、南京、中信、招商、兴业、浦发、平安、民生、华夏、光大、江苏、广发、紫金、邮储18家银行。六、如何提取公积金交房租31、提取条件: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当年房屋租赁费用(只能是当年房租)。32、提取额度:(一)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按当年实际发生的房租计算;(二)租住商品住房的,未婚职工按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900元计算,已婚职工夫妻双方合计按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1800元计算。33、提取凭证:(一)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单位出具的租金缴纳证明;(二)职工租住商品住房的,提供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产的证明(已联网可不提供)、婚姻状况证明、身份证以及租住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34、办理时间:1、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每年6月份、12月份集中办理。2、6月份,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上半年房屋租赁费用;12月份,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下半年或全年房屋租赁费用。七、公积金转商业贴息贷款35、南京公积金转商业贴息贷款新政,指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承办银行按照公积金中心审批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以其自有资金向借款人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借款人仍按公积金贷款规则向公积金中心归还贷款本息,由公积金中心按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规则向贷款银行还本付息,并对其中商业贷款利率高于公积金贷款利率产生的利息差额进行补贴。36、南京公积金转商业贴息贷款条件包括:贷款人名下无未结清贷款;该业务只在当公积金个贷率,即个人住房贷款余额与缴存余额之比高于90%时启动。(目前仅建设银行可办理此业务)37、南京公积金转商业贴息贷款流程如下:a、通过公积金贷款审批;b、签署“公转商”协议,报银行审批,由银行报公积金管理中心批复,批复后等同于商业贷款正常下款;c、公积金和商业混合贷款的,正常签贷款合同,另签一份商业借据,一起报审,待正常流程走完后,和商业贷款一起下款;d、下款后,公积金部分仍按正常方式还款(利差由公积金管理中心贴息),代扣等手续按前期要求正常办理;38、对于成功办理“公转商”的,下款后,个人征信报告上会显示一笔商业贷款记录(如果是组合贷款将会显示两笔商业贷款,银行后期可出示这两笔记录为同一笔贷款的证明)。39、“公转商”贴息方案:贴息金额为按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规则计算的利息和按公积金贷款规则计算的利息差额;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的,于次年1月1日起按相应贷款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国家规定或贷款银行公布利率优惠条件的,公转商贴息贷款利率执行优惠利率;借款人符合贷款银行其他利率优惠条件的,应同时享受其他利率优惠。八、公积金其它注意事项40、铁路公积金只能在建行建宁路支行办理;监狱公积金只能在农行办理。41、外地人在南京办理公积金一般要提供暂住证复印件。42、纯公积金贷款无需提供收入证明。组合贷款则需提供收入证明,且收入证明上的月收入金额要是公积金与贷款商业贷款加起来的全部还款额的2倍。43、公积金贷款是无法评估贷款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必须根据契税申报表与完税凭证上的房屋总价来计算买房人的贷款成数。44、办理南京市公积金贷款,买房人无需提供公积金缴存单,省公的则需要提供公积金缴存单。公积金缴存单只能到建行指定支行打印。45、如果夫妻一个是省公积金,一个市公积金,比如市公积金的做主贷人,那么省公的必须到江苏省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取未贷证明,反之亦然。关于住房公积金,这些你也得知道:最新政策(以下为11月20日国务院法制办发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送审稿)》,南京尚未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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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贷过公积金老婆还能再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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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追踪羊城晚报讯&&记者刘薇报道:广州住房贷款政策酝酿重大调整,拟规定以后只能申请一次的消息昨日在羊城晚报见报后(详见昨日A4版),引起读者强烈反响和热议。其中特别核心的一个问题是,如果一个家庭中,曾用过公积金贷款,还有机会吗?对此,公积金中心回应称,可以,但由于是按家庭来算,此前已有贷款记录,就只能按二套房来套政策了。贷款机会按个人算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新的贷款管理办法的征求意见稿中,能否申请公积金贷款是具体到个人的,这也就是说,每个公积金缴存人都有一次申贷机会,如果老公贷过,老婆没贷过,那她同样还可以再申请一次。但由于配合现行政策,实行套数上的贷款限制,且是按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来计,那老公贷过,相当于他们至少有了一套房产,再以老婆的名义贷就要按二套房来算了。而二套房就要首付7成、利率上浮10%,相当于最高只能贷到三成,至于可贷额度,由于老公已贷过,那么就不能申请双人额度,单人最高可贷额度在50万元,如按楼价来算,至少要买一套167万元以上的房产,且自己的缴存金额足够,才能贷到50万。更严格的情况是,如果老婆之前也有一套房产,那该家庭就有了两套房产,由于“认房又认贷”,那么第三套房是停贷的。这也就是说,即使老婆还有贷款资格,但也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了。还有市民问,如果以前用过公积金贷款,但房产卖掉了,名下没有房子,还能申请公积金贷款吗?这种情况按征求意见稿的规定来看,不管房产是否还在名下,只要曾经使用过公积金贷款,也就没机会了。但如果首套用的是商贷,那么再买房仍然可以申请一次公积金贷款,只是要按二套房来算。如果夫妻双方此前都有房产,但都全部卖掉了,名下没有房产,也没有申请过公积金贷款,那么仍然还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新客家”吐槽时间太长有新广州人对“具有本市户籍的,申请贷款时需已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24个月以上(含24个月);非本市户籍的,申请时需已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36个月以上(含36个月)”的规定吐槽称:“时间太长了!”“如果按我22岁参加工作来看,那我至少要连缴3年公积金,那时候我都25岁了,3年中广州的楼价会涨很多的,不用公积金贷款月供压力又增大,真是不知道怎么办?”市民黄小姐称。
对此,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之所以做出这个规定是出于两方面考虑,其一是为了配合广州限购、限外的楼市调控政策,另一方面是出于控制风险考虑,以前由于缴存时间较短(比如常住户口的只需连续缴存6个月及以上),曾发生过有职工在缴够半年申请了贷款后就不再续缴的情况。“公积金贷款的风险是由中心承担的,这个风险把控必须考虑到。”对于市民对征求意见稿的种种疑问,公积金中心方面还表示,目前正处在广泛征求意见中,有问题、建议的市民都可向征集邮箱(gzgjj@)发邮件反映,如果确实是具有普遍性的问题和建议,最终正式出台的管理办法会综合考虑广大职工意见后按法定程序颁布。“如变动不大预计很快会出台”,所以要反映意见的市民抓紧了。
本文来源:金羊网-羊城晚报
责任编辑:王晓易_NE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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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热心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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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为了保险起见,可以携带结婚证和证明
在法律上面没有什么区别,都能证明房子是你的.老房本一般有二个,一个土地使用证,一个房屋所有证.新房本只有一本,就是房地产权证.
可以,购房就可以支取,并不是用公积金按揭才能支取.公积金支取条件是允许配偶支取的.支取时需要提交的材料有:购房合同,公积金缴存卡,房产发票,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单位盖章),夫妻双方的身份证件,户口本及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你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去办理支取手续.提交的材料不排除有地方政策,但大概是这些,你去之前最好打个电话给管理中心,不过以配偶名义肯定是可以支取的.希望可以帮到你
看城市的公积金中心是怎么规定的,有很多城市都不支持这样做。必须要本人的名字才能提,去公积金中心问一下,或者打电话问一下都可以。
可以,只要你们为结婚状态就可以
当然可以,只要你和妈妈在一个户口上
与购房人同一户口簿内的子女(含配偶)可以同时享受购房提取,购房提取凭购房合同、全额的购房发票(二手房的为契税完税证,发票税票时间在一年以内)、公积金卡、身份证)一次性提取。
没问题!到房管局办理《共有权证》,就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了。不用办理组合贷款。支取时,向公积金中心出具:身份证,房产证。就可以支取了。贷款后可以每年支取一次,支取额不能超过当年还款额。
呵呵一样的效果啊就好像以前很早的结婚证是个奖状一样的就只有一张现在就是两个小本但都证明是合法夫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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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房过户中
购房完成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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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城市房价: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5月31日发文,调整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和还贷业务的办理时间—— 提取公积金付房租业务办理时间:由每年的6-12月份,调整为全年。 提取公积金还贷业务办理时间:由每年1-12月份的上半月,调整为全月。 执行时间:日起。 公积金购房提现须知 强调: 公积金提现只能在买房一年以内办理; 本人和配偶都能提; 不能做首付。 一、购买商品房(本市) 1、本人和配偶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 2、购房发票原件。 3、购房合同正本(经房产局鉴证)原件。 4、购房合同上有很多人姓名须提供关系证明原件。 5、代办须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6、本市有3套以上住房(含3套)且购房据南京市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可办理职工公积金从异地转至南京,以及南京转至异地两类业务。 1、外地公积金转进来,需提供转出地个人公积金账号 如果想把外地公积金转进来,举个栗子: 以前在北京工作了3年,公积金也缴存了3年,后来来到南京工作,并在南京缴存公积金,那么在北京的公积金就可以通过接续平台办理,将这3年的公积金转入南京的公积金账户。 值得注意的是,从异地转至南京时,申请人需在《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上填写转出地个人公积金账号。职工提出转移申请,应当本人办理。不能本人办理的,可委托单位经办人员代办。 2、本地转出去,需办理账户封存手续 如果想把在南昨天,记者从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放管服”改革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方便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中心决定调整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和偿还住房贷款业务的办理时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自日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业务的办理时间由每年的6月到12月调整为全年。柜面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房贷款业务的办理时间由每年1-12月份的上半月调整为全月。 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日今天,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和偿还住房贷款业务办理时间的通知》。其中明确规定:自日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业务的办理时间由每年的6-12月份调整为全年;柜面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贷款业务的办理时间由每年1-12月份的上半月调整为全月。 关于调整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和偿还住房贷款业务办理时间的通知 各归集业务承办银行,缴存单位和缴存人: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放管服”改革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方便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中心决定调整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和偿还住房贷款业务的办理时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自日起,提取住房公积—— 南京公积金异地转接方法 ——
据南京市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可办理职工公积金从异地转至南京,以及南京转至异地两类业务。 1、外地公积金转进来,需提供转出地个人公积金账号
如果想把外地公积金转进来,举个栗子:
以前在北京工作了3年,公积金也缴存了3年,后来来到南京工作,并在南京缴存公积金,那么在北京的公积金就可以通过接续平台办理,将这3年的公积金转入南京的公积金账户。
值得注意的是,从异地转至南京时,申请人需在《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上填写转出地个人公积金账号。职工提出转移申请,应当本人办理。不能本人办理的,可委托单位经办人员代办。各归集业务承办银行,缴存单位和缴存人: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放管服”改革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方便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中心决定调整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和偿还住房贷款业务的办理时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自日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业务的办理时间由每年的6-12月份调整为全年;柜面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贷款业务的办理时间由每年1-12月份的上半月调整为全月。 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日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5月31日发文,调整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和还贷业务的办理时间—— 提取公积金付房租业务办理时间:由每年的6-12月份,调整为全年。 提取公积金还贷业务办理时间:由每年1-12月份的上半月,调整为全月。 执行时间:日起。 河西楼市整理了全部四种公积金提取的须知,需要请自取↓↓↓ 壹 公积金购房提现须知 强调: 公积金提现只能在买房一年以内办理; 本人和配偶都能提; 不能做首付。 一、购买商品房(本市) 1、本人和配偶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 2、购房发票原件。 3、购房合同正本(经房产局鉴证)原件。 4、购房合同上有很多人姓名须提供关系证明原件。 5、代办须1 如何办理公积金贷款 ●南京公积金贷款政策 ●南京公积金新房贷款办理流程 第一步:签订贷款合同 第二步: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贷款 第三步:银行发放贷款 ●南京公积金新房贷款所需材料 征信报告 收入证明 半年来的银行流水(需达到月供还款的两倍以上) 商品房预售合同 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原件即复印件(已婚需提供结婚证,未婚徐填写单身情况具结书) 公积金存缴单 ●办理地址 纯公积金贷款的购房者可以到售楼处指定银行办理,也可以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 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南京市太平南路51号 ●南京公积金二手房贷款办理流程 第一步:银行贷款审批 第二步:签订贷款合同 第三步:卖家解压房屋 第四步:住房公积金发放比例 1.支持购买90平方米(含)以下刚性需求住房22628户,占当年贷款发放户数的58.02%; 2.支持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低于月平均标准的中低收入职工购房贷款22735户,占当年贷款发放户数的58.29%; 3.支持首套房贷款30694户,占当年贷款发放户数的78.7%。 面对购房需求持续上升,公积金可贷资金持续减少的问题。 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推出了“公转商”业务,研究出一套简化结算的“三方关系”模式。 所谓“三方关系”,即 首先,购房职工按照正常程序向贷款银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然后,按住房公积金贷款规则向中心还款; 最后,由中心按商业性个人贷款规则向贷款银行还款的想贷款不?想提取不? 对于公积金的使用还云里雾里不? 南京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整理了这三张图,轻松解答热点问题。 购房、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规定
住房公积金贷款须知
住房公积金提取须知
※由于公众号的图片大小有要求,若看不清内容,可单独询问管理部。近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修订送审稿,面向社会征求意见。这是时隔13年后,对公积金相关条例的首次大修!
未来,除了购买、自建、大修之外,装修房屋和缴纳自住住房的物业费,或将也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且夫妻双方均可申请提取。
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取公积金呢?
7种情形可以提取 解答
就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例》修订送审稿提出,职工符合七种情形之一的,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购买、建造、大修、装修自住住房的;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出境定居的;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无房职工支付自住住房租金的;支付自住住房物业问: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目前由哪些商业银行承办? 答:南京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目前委托建设银行江苏省分行、工商银行江苏省分行、交通银行江苏省分行、中国银行江苏省分行、农业银行江苏省分行、南京银行、江苏紫金农商银行承办。 问:住房公积金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一)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不计入个人所得税的纳税基数。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综字[号)明确规定:“住房公积金免征个人所得税”。(二)日起实施的《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实施办法》第五条规定“对个人取得的储蓄性专项基金存款的利息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因此职工在缴存住房公积金、提取住房公积金购房资格
1、对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申请购买首套住房时,应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南京累计缴纳1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2、本市户籍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在本市限购1套住房。
关于开具购房证明
南京市从日起实施主城区住房限购政策。根据限购政策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凭不动产登记经办机构出具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证明》、《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证明》(以下简称“购房证明”)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存量房买卖合同。 一、开具购房证明的情形 下列情形之一的,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存量房买卖合同前,应开具购房证明: 11南京公积金贷款政策、额度和利率 购买首套房 1、家庭名下无住房,第一次使用公积金贷款,首付两成,基准利率。 2、家庭名下无住房,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上次公积金贷款结清,首付两成,利率基准。 注:只有纯公积金贷款,才能真正做到首付2成。而多数人都是公积金+商贷的组合贷款,所以这时,公积金首付也要跟商贷首付一样。因此,在多数实际情况下,首套房的首付也做不到20%,一般都要35%。 购买二套房 1、家庭名下已有一套住房,面积大于100平米或人均超过32平米,无论是否申请过公积金贷款,都无法申请。 2、贷过一次公积金已还清,名下有一套住房,一家三口住房总面积小于100㎡或人均住房面积小于32㎡,近日市政府办公厅转发了市房产局、市国土局、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营管部《关于调整南京市土地公开出让竞价方式、商品房贷款首付比例的意见》,决定从日起,进一步加大政策调控力度,调整土地公开出让竞价方式和商品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今年以来,南京公积金相继出台多项“控房价、控地价”“双控”措施,取得了积极成效。根据国家和省委、省政府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总体要求,以及近期房地产市场情况,南京又进一步加大“双控”力度,推出了新的调控措施。 1调整商品房贷款首付比例方面 在保障首套房仍按前期政策执行不变的基础上,将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再次进行调整: 南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作出调整,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至20%。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仍按30%执行。 南京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 首套房公积金首付从3成降到2成 日之前,南京执行的是2014年11月南京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也就是说,当时首套房和满足条件的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都是规定为最低3成。 日,央行曾发文——二套房商贷首付款比例降至4成;公积金首套房首付降至2成,公积金贷款结清二套房首付降至3成。此次政策调整,新的不动产证无法办理公积金贷款?近日,记者从南京多家中介公司了解到,一些正在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市民发现,如果房主的房产证是新的不动产证的话,权证信息无法录入公积金系统。对此,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应称,目前仍正常受理,预计本周内即可完成系统更新。 市民赵先生告诉记者,他买下的一套二手房是今年7月初刚刚办的不动产证,房主因为不急于卖房,所以一直没有领证。“听房主说,他们一家要换房,月初的时候急急忙忙去办证,大概一个礼拜后就领到不动产证了”,赵先生说,原本自己也没多想,反正有证在手就不担心了,结果在办理公积金贷款时卡了壳。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告诉他,现在是可以受理的,但是暂时无法录入系统,因记者昨天从南京市人社局了解到,新版《南京市劳动合同书》、《南京市劳务派遣劳动合同书》、《南京市集体合同》、《南京市企业工资集体合同》正式发布。据悉,新的合同文本首次将住房公积金缴存写进合同,即“甲乙双方应依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缴存住房公积金,其中乙方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甲方代扣代缴。”对于用人单位不履行劳动合同的情况,劳动者可以举报投诉,劳动监察部门将按规定进行查处。据统计,目前全市有247万职工的劳动合同在人社部门进行了登记备案。 公积金贷款 具体的公积金贷款买房怎么用,你知道多少? 申请条件: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提供的资料包公积金提取
公积金缴存 从日起,调整2015年度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低不得低于1770元。以此标准计算,南京在职人员每月缴存的公积金数额理论上最低不少于283.2元,比上年度增加22.4元。 按调整后的最低缴存基数1770元,缴存比例为8%-12%,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1:1计算,职工公积金账户每月的缴存金额下限不低于283.2元= (1770元×8%×2),较2014年度的260.8元提高了22.4元。而每月缴存公积金的上限可以达到4368元=(18200元×12%×2),较2014年度的3888元提高了480元。 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公式为:贷款职工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告同时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最高不得超过南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针对经济效益不够好的企业,南京明确,可以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者暂缓缴存,待企业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是补缴。 经济效益好的本地企业公积金缴存比例要调低了——12日,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发布《关于规范和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明确从7月起适当降低公积金缴存比例,根据国家四部委出台相关规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高于12%的,一律予以规范调整为不得超过12%。记者同时了解到,一向与南京保持政策同步的省级机关住房公积金也将做出相应调整,但具体缴存比例还为进一步方便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2016年起,将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业务办理时间由每年的6月、12月两个月调整至每年的6月1日至12月31日均可办理,提取次数为每年一次。 由于每个月的上半月为“公积金支取还贷”业务办理的特定时段,同时也是公积金缴存、购房支取等各项业务的办理高峰期,为避免客户过于集中造成排队时间过长,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建设银行友情提示,需要办理租房提取公积金的客户尽量避开高峰时段。职工人数多的公积金缴存单位,可提前预约。此外,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建设银行还将通过简化业务流程、预先收件、增加服务网点等手段,为广大客户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2016年起,将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业务办理时间由每年的6月、12月两个月调整至每年的6月1日至12月31日均可办理,提取次数为每年一次。 南京于2015年放宽了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此举大幅减轻了本市无房职工的租房压力,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和广大公积金缴存职工的欢迎。数据显示,2015年全年已有21519名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2.59亿元用于支付房租,享受到了公积金的政策福利。 据悉,为进一步方便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提高银行窗口服务效率,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2016年起,将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业务办理时间由每年的6月、12月两个月调整至每年的6月1为加强南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及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结合南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如下是智坤教育网小编整理的南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细则全文,如有变动,以官网为准。   2016南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细则全文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工作。   第二章 提取范围   第三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南京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时间延长南京于2015年放宽了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此举大幅减轻了本市无房职工的租房压力,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和广大公积金缴存职工的欢迎。数据显示,2015年全年已有21519名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2.59亿元用于支付房租,享受到了公积金的政策福利。如下是智坤教育网小编整理的南京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如有变动,以官网为准。   据悉,为进一步方便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提高银行窗口服务效率,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2016年起,将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业务办理时间由每年的6月、12月两个月调整至每年的6月1日至12月31日均可办理,提取次数为每年一次。   据建南京于2015年放宽了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此举大幅减轻了本市无房职工的租房压力,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和广大公积金缴存职工的欢迎。数据显示,2015年全年已有21519名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2.59亿元用于支付房租,享受到了公积金的政策福利。   据悉,为进一步方便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提高银行窗口服务效率,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2016年起,将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业务办理时间由每年的6月、12月两个月调整至每年的6月1日至12月31日均可办理,提取次数为每年一次。   据建设银行江苏省分行营业部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每个月的上半月为“公积金支取还贷”业务办理的特定时段,同时也是公积在南京 租房者最痛恨两件事: 1.工资不够交房租的; 2.遇到黑中介,天天生闷气。 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日起,将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业务办理时间由每年的6月份、12月份延长至每年的6月份至12月份,提取次数调整为每年一次。 新规实施后: 提取公积金用作租房,时间上更为灵活,全年只办理一次 。 租房提取额度 1、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按当年实际发生的房租计算; 2、租住商品住房的,未婚职工按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900元计算,已婚职工夫妻双方合计按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1800元计算。 租房提取条件 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8类个人严重失信行为将贷不到公积金、南京公积金缴存下限上调至1770元、2015一整年连续降息5次,5年期以上公积金贷款利率仅3.25%、首套房和二套房用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均降至两成……   对于公积金的这些变化,你都弄清了吗?今天就给大家整理出“南京最新最全的公积金使用攻略”,拿走不谢!别让你的钱再沉睡了啦! 一表看懂南京公积金政策
南京公积金贷款额度和利率
1、实际可贷额度 借款人月计缴住房公积金额÷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个人还贷能力系数(目前为0.45)×12(月)×实际可贷年限。 2、贷款年限 最长不超过30年。 借款人年龄加贷款期限不得超过借款人法定退休年买房不用贷款就是变相帮银行省钱,贷了款又觉得身负包袱难以释怀,时刻想着提前还完。很显然,公积金是帮你减轻还贷压力的一大利器,那么公积金逐月/年还贷政策究竟是什么样子的呢?且看下文。 委托逐月提取还商贷 1 申请条件 申请归还的贷款须是南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承办银行办理的,且贷款本息尚未结清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2 提供材料 a.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 b.贷款还款账户凭证(即还款存折或还款卡); c.贷款银行出具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信息登记证明(贷款证明); d.人民银行出具的能反映具体贷款信息的借款人个人信用报告(明细版); e.商业贷款合同原件。 f.相关规定的及管1月5日,《南京市住房公积金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公布,该管理办法将8种个人行为列为“严重失信”,并明确一旦严重失信,将被禁贷。出台这一办法,意在通过对失信信息的采集、使用,对失信行为进行预防,并保障资金安全。 被列入个人严重失信类的8种行为包括 1 住房公积金贷款累计逾期期数达到6期(含)以上的 2 存在住房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信用卡逾期未还清的 3 商业贷款最近2年内累计逾期期数达到6期(含)以上且未出具合理说明的(助学贷款除外) 4 信用卡近2年内累计逾期期数达到6期(含)以上且未出具合理说明的(年费除外) 5 近5年内采取违规手段提取住房公积金或获取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6 近2年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根据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宁人社[号)关于“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770元”的规定,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和新职工住房补贴缴存基数最低不低于1770元。 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从日起执行。 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日 据了解,南京市公积金2015年度的缴存基数为2014年度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最高不超过南京市统计局公布的2014年在岗职工月人均工资的3倍(18200元),最低不低于南京市2015年职工最低工资标准(1770元)。近年来,南京市公积金每月最低缴存额都在逐步提升,从2011年 《南京市住房公积金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1月5日公布,该管理办法将8种个人行为列为“严重失信”,并明确一旦严重失信,将被禁贷。出台这一办法,意在通过对失信信息的采集、使用,对失信行为进行预防,并保障资金安全。
严重失信信用记录期限为5年 假如认为自己明明没有违规,却被记录失信怎么办?此次文件中规定,可以向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异议申请,公积金中心将在核查后15日内作出答复。 单位逾期不缴或少缴公积金,就是严重失信 今后,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存在严重失信行为,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不为其出具合法证明,直至其违规行为得到整改。 6种企业严重失信不出具合法证明
苏州省内率先出台日起,南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作出调整,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至20%。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仍按30%执行。 首套房公积金首付从3成降到2成 日之前,南京执行的是2014年11月南京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也就是说,当时首套房和满足条件的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都是规定为最低3成。 日,央行曾发文——二套房商贷首付款比例降至4成;公积金首套房首付降至2成,公积金贷款结清二套房首付降至3成。此次政策调整,材料: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还款存折、结了婚的同志记得带上红本本以及配偶身份证,一定记得先准备好身份证复印件,后面有用途,切记哦!! 流程一:先去贷款银行办理贷款证明,需要身份证(结婚证),时间很快,半小时一般搞定! 流程二:去就近的人民银行办理个人信用材料,中山东路的那家就行,里面高大上,交了身份证复印件就可以自助打印,因为会扫描本人照片,如果和身份证不一致,就不行了,所以这个必须本人到场,必须带身份证复印件,人民银行边上有复印小店,很方便。 流程三:带上上面准备好的资料,去建行,洪武北路那边就有一家,很方便,半小时搞定。 银行是每个月9日打钱到贷款行,最好多存一个月的钱进去,免得打钱不及日起,南京市提取公积金逐月还商贷正式执行;日起,江苏省级机关住房公积金也可以逐月还商贷了。亲们终于不用让自己的公积金躺着睡觉了,不用为了提取公积金跑断腿烦心,办好了逐月还贷手续,每月少还那么多钱棒棒哒! 一、办理条件 1、公积金贷款已结清(或者根本没贷公积金),商业贷款还没结清; 2、公积金账户留存余额大于或等于该账户月缴存额的12倍;举个例子:李先生公积金月缴存额1500元,那么他公积金账户内至少要有18000元。如果要用夫妻两人公积金还商贷,李先生爱人的公积金账户也要符合相同的条件。 3、只有购买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的普通住房,才能支取公积金偿还说到公积金大家不陌生,但是公积金能在南京做些什么,也许大家就陌生了。南京公积金贷款有什么条件?南京公积金如何提取?怎么提取公积金交房租?如何办理公积金逐月还商贷?看这篇文章就够了。 购房 1提取条件 1、不贷款购房可一次性提取。 2、商业贷款购房可提取用于首付。 3、商业贷款购房可提取偿还本息。 4、公积金(组合)贷款购房可提取偿还本息。 2所需材料 购买商品房: 1、房产交易管理部门登记的《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乙方办理登记手续专用)》正本; 2、首付款发票; 3、身份证。 购房时间以预售合同登记时间为准,配偶购房的还需提供结婚证。 购买二手房: 1、《房屋所有权证》; 2、《中华人民共和南京公积金贷款条件
1、南京公积金政策都以一个家庭为单位,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和未成年子女。任何人,只要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公积金,就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外地转到南京的或调换单位的,如果中间没断开,则汇缴年限可以累积计算。
2、只有住宅可以贷公积金,65年住宅性质的酒店式公寓可以贷公积金。商业房、办公房及其他非居住用房都不可以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3、新房必须封顶,公积金贷款才能下款。(这个跟买房人没啥关系,但跟开发商密切相关。这也是很多开发商拒绝公积金贷款的原因,因为很多楼盘都要1年-2年后才能封顶,公积金也要到时才能下款!)
4、四种情况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第一种,从本月起,只要连续缴存满公积金3个月、名下无房且租房居住的南京市民,夫妻双方每月最多可提取1800元公积金用来支付房租。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表示,针对目前不少市民反映的无法开具“无房证明”的问题,他们已与房管部门协商后确定,最快从下周起即可凭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凭证开具该证明了。 每年可提取两次,夫妻俩每月最多可提1800元公积金付房租 南京公积金中心将职工的租房行为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租住公租房的,可以按当年实际发生的房租费用提取。还有一类是租住商品住房的,未婚职工按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900元计算,已婚职工夫妻双方合计按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1800元计算。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提取公积金付房租问: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有什么规定? 答: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原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南京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的,在原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全部结清的情况下,再次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首付款金额不得低于购房总价的60%,贷款利率按照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执行。 问:开发商或银行拒绝公积金贷款怎么办? 答: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正当理由拒绝购房人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变相刻意引导购房人办理商业货款,一经查实,将按照《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对有关单位、责任人进行处理。 问: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者户口不在本市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要带哪些材料: 答:(一)与单位终止近日南京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通知表示,南京非公企业也要逐步实现公积金缴存全员覆盖。 通知中指出,全市各种性质、各种类型单位应为与单位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并领取工资的劳动者,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和进城务工人员建制缴存住房公积金,特别是非公企业。 其中上市公司、大中型企业、“三资”企业、高科技企业应率先建制缴存;对职工流动性较大的非公企业,可从管理人员和订立较长期限劳动合同的职工开始建制缴存,逐步实现全员覆盖。 此外南京还规定要坚持低门槛进入,非公企业可先按较低缴存比例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再逐步提高缴存比例;经营困难的非公企业可以向住公积金提取付房租流程简化南京最快3月底4月初实施   今年1月底,住建部等3部委联合发出通知,只要连续缴存3个月公积金,名下无房且租房的,就可以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用活公积金,给年轻的租房一族“减负”,这个惠民政策受到欢迎之余也受到质疑,文件下发一个多月仍未见落地。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人士昨天回应说,针对提取支付房租的新政策,南京已经基本拟好方案,预计最快3月底4月初就能出台实施。   国家统计局近日公布的数据显示,全国房租价格已连涨45个月。与房价的起起伏伏不同,房租在过去的近4年中一路上扬,租房市场之强劲再次刺痛了租房族的心。   大城市每年新就业人口有增无减、房价居高不下、公租房数量职工可逐月提取公积金归还商贷
  南京近日出台新政:正常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可以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个人住房商业贷款。南京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负责人表示,实现逐月还贷后,每月自动扣款,减轻缴存职工还款压力。3月1日起,当地开始接受相关申请,5月1日起正式执行。
  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 《关于进一步规范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个人住房贷款工作的通知》中,提出了“一新二旧”共三种提取公积金还贷的方式,分别是逐月提取还商贷、逐年提取还贷和提取一次性还款,其中逐月提取还商贷是首次提出,其它两种还贷方式此前已经执行。
  据了解,申请逐月提取还商贷者需符合的条件是:所归还的贷款是在南京公积金中南京近日出台新政:正常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可以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个人住房商业贷款。南京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负责人表示,实现逐月还贷后,每月自动扣款,减轻缴存职工还款压力。3月1日起,当地开始接受相关申请,5月1日起正式执行。 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个人住房贷款工作的通知》中,提出了“一新二旧”共三种提取公积金还贷的方式,分别是逐月提取还商贷、逐年提取还贷和提取一次性还款,其中逐月提取还商贷是首次提出,其它两种还贷方式此前已经执行。 据了解,申请逐月提取还商贷者需符合的条件是:所归还的贷款是在南京公积金中心业务承办银行所办理的,且贷款本息尚未结清的商业性3月6日,南京公积金中心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个人住房贷款工作的通知》,明确表示正常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可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个人住房商业贷款。3月1日起开始接受相关申请,5月1日起正式执行。 据了解,该通知提出了“一新二旧”三种公积金还贷方式,分别是逐月提取还商贷、逐年提取还贷和提取一次性还款,其中逐月提取还商贷是首次提出。“由于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条件苛刻,不少买房人既需要资金又无法利用公积金,造成公积金无法最大化发挥应有价值。”南京房地产开发建设促进会秘书长张辉分析,此次新政既有利于公积金作用的发挥,又减轻买房人的还款困难,将刺激楼市需求,助力楼市回暖。 不过,提取公积金逐3月4日,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3月1日起五年期以下(含五年)贷款利率由现行的3.75%下调至3.5%,下调0.25个百分点;五年期以上贷款利率由现行4.25%下调至4%,下调0.25个百分点。如住房公积金贷款60万元,贷款20年,总共减少利息支出19085.97元。南京公积金中心下调房贷利率下浮0.25%   2月28日晚间,央行宣布下调存贷款基准利率各0.25%。今日,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式发文,同步下调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若按新利率计算,贷60万公积金20年的话,共可节省近2万元利息。   在央行上周的降息中,与贷款利率同时下降的还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5年期以上由原先的4.25%降至4%。按照南京市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夫妻双方均缴存公积金的职工,最高可贷额度为60万元,以公积金贷款60万元20年还清来计算,贷款利率为4.25%时,每月需还款3715元,20年的利息总额为29.2万元;按调整后的公积金贷款利率4%计算,每月需还款3636元,20年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0.25% 贷60万每月少还80元   在央行于2月28日宣布下调存贷款基本利率后,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今日也下发通知,降低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五年期以下和以上的均下降了0.25个百分点。   按照南京市公积金管理的规定,夫妻双方均缴存公积金的职工,最高可贷额度为60万元。以购房人使用公积金贷款60万元,20年还清为例,按原公积金贷款利率4.25%计算,每月需等额还款3715.41元,20年共还利息元,本息合计元。   按调整后公积金贷款利率4%计算,每月需等额还款3635.88元,20年共还利息元,本息合计872昨天,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将现有的二手房交易公积金贷款审核流程提前到过户之前,从而保障买卖双方的资金安全,减少发生纠纷的可能性。据了解,这是继商业贷款纳入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之后,公积金贷款也纳入了这一监管体系。 贷款批审时间缩短 在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挂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完善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的通知》中,记者发现,调整二手房网上交易公积金贷款流程后,贷款审批工作将被前置,可以避免交易过程中贷款审批不通过的情况发生,使购房职工无后顾之忧。 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此次调整,一是保障整个二手房交易的顺利进行,可以避免交易双方在《房屋所有权证》过户后,买昨天,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完善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的通知》,继商业贷款之后,公积金贷款也将纳入二手房交易的资金监管。那么南京二手房公积金贷款的新流程是什么样? 昨天,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完善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的通知》,继商业贷款之后,公积金贷款也将纳入二手房交易的资金监管。 此前由于公积金中心与房产部门并未联网,因此公积金贷款一直没有实行资金监管,仍按照原来的交易流程,即先过户到买房人名下,接着买房人再用新的房产证去申请公积金贷款。那么南京二手房公积金贷款的新流程是什么样? 南京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第一步,交新政:南京如何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   2014年年底南京发布公积金新政,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简化办理手续,支持无本市产权住房的缴存职工租房自住。租房如何提取公积金呢?YJBYS网小编为您详解:   Q1:我工作的单位有五险一金,我一直租房住,能提取住房公积金来支付房租吗?   A:旧规:只有在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或在本市无产权住房且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10%的情况下,才可以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另外,不是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房租按实际承租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算,超过下列标准的,按下列标准计算租金:一人户40平方米,二人户50平方米,三人及三人以上户60平方米。   新规:住房公积金租去年11月以来,南京公积金接连出台新政,先后规定三套房禁止贷款、禁止提取。那么现在南京公积金的贷款以及提取政策究竟是怎样么的呢? 南京公积金贷款政策 1贷款额度 个人最高30万,家庭最高60万。 实际可贷额度:借款人月计缴住房公积金额÷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个人还贷能力系数(目前为0.45)×12(月)×实际可贷年限。 2贷款资格 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即可申请贷款。公积金贷款只可用于购买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自住商品房,不可购买商业性质房源以及别墅。 首套房:可贷款,首付不低于30%,基准利率。 二套房: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小于32平方米或一家三口住房面积小于100㎡,首南京公积金提取新规出台 各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承办银行,中心各处室、分中心: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宁金管规〔2014〕2号)精神,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范提取行为,现将提取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保障缴存职工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改善型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有产权住房的职工,在本市行政辖区以外购房,其购房所在地不是职工(配偶)工作地或户籍地的,不得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含提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二)职工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其本人因购房已提取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的,不得申请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含提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其配南京公积金再推“提取”新政 付房租额度提高了   继11月4日南京公积金出台贷款新政,将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从60%降至30%之后,昨日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再次颁布“提取”新政,今后购买第三套及以上房产的个人及其配偶,已提取过两次公积金的将禁止再提取,同时还放宽了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条件。据悉,新政将于明天正式实施。 扬子晚报全媒体记者 马祚波   收紧 购买三套房或与公积金无缘   昨日由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的最新文件中明确指出,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主要是“保障缴存职工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改善型自住住房”,购买三套房及以上的职工,或将与公积金无缘了。   扬子晚报记者从该中心了解到,今后市民购买各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承办银行,中心各处室、分中心: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宁金管规〔2014〕2号)精神,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范提取行为,现将提取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保障缴存职工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改善型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有产权住房的职工,在本市行政辖区以外购房,其购房所在地不是职工(配偶)工作地或户籍地的,不得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含提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二)职工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其本人因购房已提取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的,不得申请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含提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其配偶因购房已提取过两次及以南京维护职工公积金权益 公积金缴存须写进劳动合同   12月16日,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京市总工会三部门为进一步规范南京市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制度,维护南京广大职工住房公积金合法权益,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劳务派遣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工作的通知》。   通知提出,劳动合同中应该载明住房公积金缴存的有关事项;劳务派遣协议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住房公积金的承担和缴存方式,明确劳务派遣单位的责任。记者获悉,从日起,劳务派遣单位一旦不按照规定为员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依法予以处理,最高可开出5万元罚单。   据悉,南京此次规定在全国并非首例公积金即将强制缴纳 骗取公积金面临严惩   单位不缴公积金将面临1万-5万不等罚款;个人骗取公积金贷款,不光要全额进行追回,还将按照骗款比例进行罚款。南京市政府昨日公布了《南京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管理办法》该办法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   这一办法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的,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将被处以1万到5万不等的罚款。具体处罚标准是:(一)单位设立时间在三年以下的,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二)单位设立时间在三年以上六年以下的,处二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三)单位设立时间在六年以上的,处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如果单位不肯为你出公积金提取证明,直接责任人劳务派遣单位今后不要再试图钻空子不缴纳公积金了,昨天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加强劳务派遣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确未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的劳务派遣单位要及时办理,多部门将会联合进行专项检查。 通知中明确,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为被派遣劳动者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并且在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就写明住房公积金缴存的有关事项。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时,也应该说明公积金的缴存方式,如果派遣协议没说清楚,那么,一旦被派遣劳动者住房公积金权益受到损害,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此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联合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定期对我市劳务派遣单位住房公南京最新公积金贷款政策   一、购房首套房(省公市公皆如此)   1,家庭名下无住房,第一次使用公积金贷款,首付三成,利率基准。   2,家庭名下无住房,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上次公积金贷款结清,首付三成,利率基准。   二、购买二套房   (一)、省公积金   1,第一次申请省公积金贷款,不受家庭名下已有房产套数和人均面积限制,首付三成,利率基准。   2,第二次申请省公积金贷款,家庭名下已有一套住房,人均小于32平米,首付30%,利率上浮10%。人均超过32平米,限贷。省公对人均要求严格,一家三口房子大于96平米不行,夫妻两人没有孩子房子大于64平都不行,单身一人房子大于32平米不行,人近日,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发布《南京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管理办法》(以下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将于日起正式施行。从明年1月开始,用人单位不能帮员工办理公积金缴存相关手续的,将会受到1万-5万元不等的罚款,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可通过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个人骗取公积金贷款 1-5年内不得贷款 “因为市公积金提取方式的局限性,导致很多人账户里的钱无法使用,有些人甚至用欺骗的手段获取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业内人士表示,该管理办法的出台,将对这部分人进行约束。 以欺骗手段违法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相关管理条例责令相关人员,限期退回违法所提款额,并处违法所提金额10%以下的罚南京公积金新规:骗取公积金贷款 取消5年贷款资格   单位不缴公积金将面临1万-5万不等罚款;个人骗取公积金贷款,不光要全额进行追回,还将按照骗款比例进行罚款。南京市政府公布了《南京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管理办法》该办法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   这一办法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的,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将被处以1万到5万不等的罚款。具体处罚标准是:(一)单位设立时间在三年以下的,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二)单位设立时间在三年以上六年以下的,处二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三)单位设立时间在六年以上的,处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如果单位不肯为你出公积金提取证明,直接南京公积金新政今起全面生效   于11月初出台的南京公积金新政,从今天开始将全面生效。公积金二套房贷款首付比例下调到3成,但是不管之前有无贷过公积金,如果家庭人均住房面积超过平均水平,都无法申请公积金贷款。   南京户口通迁无住房面积限制   从今天起,南京江宁、原江浦、六合、溧水、高淳(南京老五县)与南京主城户口实现通迁,只要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南京户籍居民就可在市域范围内自由迁移,不受房屋面积限制。同时,南京市对人才落户政策也进一步放宽,海外高层次人才不仅自己可以落户,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也能落户南京。   流浪儿童也纳入家庭寄养范围   民政部出台的《家庭寄养管理办法》今起正式实施,新规不仅11月24日,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发《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要求从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   11月21日央行宣布降息,自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在商业贷款利率下调的同时,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同时也下调0.25个百分点。   据悉,国管公积金中心也于昨日发布通知,相应调整公积金贷款利率,上年结转公积金存款利率从原来的2.6%降低到2.35%。首套房一到五年贷款利率,由4.0%降低到3.75%,五到三十年由4.5%降低到4.25%。   据了解,南京此举是进一步落实央行、国管公问:首付30%款里能否包含自己公积金账户里的金额? 答:首付需先行支付,之后需要提供相关购房证明材料,才可办理提取公积金的相应手续,不能直接提取公积金账户里的金额支付首付款。 问:单身人士去年全款买过一套60平方米住房,提取过公积金。近期想再买一套房子并办理组合贷款,能办理公积金贷款吗? 答: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发放对象,仅限于现有人均居住面积低于32平方米或一家三口住房总面积不超过100平方米的人群,单身人士首套房超过32平方米住房,不可以使用组合贷款。 问:儿子在南京买房,父母在外地的公积金能用上吗? 答:南京目前还不能办理异地公积金还贷,可以在房产证上写上父母的名字,在买房的第一年内公积金贷款新规,二套房首付比例最低降为三成。看似政策有所松动,但实际上,此次公积金调整是有保有压,以支持刚需购房者为主。针对近期公积金贷款中遇到的问题,详细进行解答。 问:二套房什么情况下可以贷到公积金? 答:只要公积金贷过两次,不可以再使用公积金贷款了。如果名下有一套房,再想买第二套房使用公积金,还要看名下仅有的那套房面积。只有首套房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32平方米,一家三口小于100平方米,才可以再次使用公积金,首付三成,利率上浮10%。另外,用过一次公积金,未结清,也限贷。 问:购房第三套房,以前从未使用过公积金,可否申请? 答: 按照新规定,不管是购买第三套房,还是申请第三次使用公积金扬子晚报讯(记者 马祚波)11月4日南京出台了公积金新政,将二套房首付比例从六成降至三成。昨晚,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了南京公积金新政执行时间等实施细则。 记者了解到,调整后的公积金新政从发布之日起执行,各家银行按新政策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而各贷款承办银行已按老政策受理的贷款申请,经贷款职工书面确认后应在日前完成相关审核工作并送管理中心进行终审。日后,各贷款承办银行不再按原政策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另外,按老政策符合发放条件的贷款,经贷款职工书面确认后,各贷款银行应在日前将贷款发放近日,记者从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发放对象,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本市平均水平(家庭人均不足32㎡,一家三口不超过100㎡)的缴存职工家庭,其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原先这一比例为60%。贷款利率方面,二套房还是按照此前的标准执行,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1.1倍。 认贷不认房,第三次住房公积金贷款不予受理 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对曾经在异地缴纳存住房公积金、在本市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证明合并计算。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后,符合条件的,可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第三次住房南京明确公积金新政执行时间认定   11月4日,南京出台公积金新政,二套房贷款首付比例下调至三成,同时,严格按照居住面积认定房屋套数。   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出补充通知,对新老政策的时间衔接作出具体规定,在新政前按老政策认定的公积金,将在12月31日前发放完毕。   公积金中心通知中称,各贷款承办银行将从11月4日新政发布之日起,按新政策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另外,政策将有1个月的缓冲期:对于银行已按原有政策受理的贷款申请,应于职工书面确认后,在11月30日前完成相关审核工作并送公积金中心进行终审;12月1日后,银行将不再按原政策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此外,对于按老政策申请的公积金贷款,在昨晚8时许,《关于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出现在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上。“支持缴存职工刚性住房消费”成为核心思想,二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降至三成,但利率仍为1.1倍,三套房贷款则仍被禁止。 由于省级机关住房公积金政策比照南京实行“同城待遇”,南京政策调整,意味着省级机关住房公积金政策也会相应改变。 昨晚亮相的上述通知拟定最新贷款条件: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本市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后,符合条件的,可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该市公积金南京公积金出新政 二套房首付降至3成被指鸡肋   11月4日晚间,南京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文件内容显示,本次管理中心总共对公积金贷款条件、贷款对象、贷款额度、贷款费用、资金供应、提取管理、便民服务7大方面做出最新具体要求。其中最为重要的是将原先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全市人均住房面积不足32㎡、一家三口不超过100㎡的家庭,其购买二套房的首付比例,由此前的6成降至3成。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新政调整是贯彻落实住建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市政府相关部门提出的精神和发布的通知、条例。   不过,对于此次公积金政策的调整,有银行从业人士和房日前,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要求放宽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记者了解到,南京公积金早在2013年10月就已经扩大提取范围,在8种情况下市民可提取公积金。 租房、在校研究生住宿舍等也可提公积金 记者了解到,日施行的《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规定,共有八种情况以及四类人群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便是其中之一。日,南京市政府对《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细则〉等4个文件的通知》进行了重新修订,新发布的公积金细则放宽了提取范围。 在旧条例中,南京主要有这些情况能提公积金:1、工作五年内新就业人员可提公积金付房租;2、房记者了解到,日施行的《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规定,共有八种情况以及四类人群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便是其中之一,实施至今已近8年时间。 《条例》明确,“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可以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扬子晚报记者从南京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根据《南京市贯彻〈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的规定,这一比例被确定为10%。 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人士表示,市民办理此项业务时,需先到中心领取审批表,还需要提供租赁合同、租赁登记证、一年的出租证明(交租金的发票)、本人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已结婚的还需要提供配偶的收入证明。据了解,由于需要提供租房发票,因此南京五险一金   五险一金包括社保与公积金两个部分,下面,分别为大家介绍2014年南京社保缴纳比例及基数、2014年南京公积金缴存比例及基数。   (1)2014年南京社保缴纳比例及基数   社保缴纳比例   养老保险:单位20%,个人8%   医疗保险:单位9%,个人2%+大病保险10元   失业保险:从日至日,失业保险缴费比例统一从3%下降为2%,其中用人单位应缴纳的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从2%下降为1。5%,个人应缴纳的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从1%下降为0。5%。   工伤保险:单位0。5%,个人不缴费   生育保险:单位0。8%,个人不缴费   社保缴费基数 南京五险一金查询的内容有很多,包括南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查询、南京医保个人账户查询、个人历年缴费情况查询等等,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具体的南京五险一金查询途径。   基础知识:五险一金=社保+公积金(备注:社保简称“五险”,公积金简称“一金”)   南京社保查询   (1)网上查询   登陆南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在“服务大厅”选择“网上查询”,再点击“社会保险”,在这个栏目里面,选择您想要查询的社保项目,包括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社会保险费征缴、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机关事业保险、生育保险、居民医保和工伤保险。   查询步骤:输入身份证号、密码和验证码—点击登录   查询要点:用户使用身份证登录一、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上限最高是多少?   据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30万元,由于可以夫妻共同参贷,每户最高可贷60万元。有关规定指出,单笔公积金贷款以夫妻为单位,贷款额度取以下三项额度的最低值:   1、按照借款人还贷能力确定的贷款限额。其计算公式为:借款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个人还贷能力系数×12(月)×实际可贷年限。共同借款的,贷款额度为借款人与配偶分别计算的贷款额度之和。   2、按照规定的贷款金额占房屋总价比例确定的贷款限额。   3、规定的贷款最高限额。   二、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是多久?   连续、足额缴存多家银行房贷新政细则出台 七折房贷利率现身南京   此前,南京市18家银行中除了邮政储蓄、民生银行、北京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兴业银行6家针对首套房贷款可以开出基准利率之外,其余各家银行利率依旧上浮5%。   不过,记者获悉,又有银行放松首套房的贷款利率。   记者从房产中介处获悉,建行南京地区针对本地人购房标准是:首套房首付30%,利率区间是下浮30%——基准利率。其中,首套房认定标准是名下无房、无贷;或者是名下有一套房,无贷或贷款已结清。   中介人士向记者指出,建行南京地区在南京几家银行里,最早明确开出了七折利率下限。   但是,他坦言,要想拿到七折利率并非容易的事情,在具体执行上不少经历过工作调动的市民都知道,到外地工作会对公积金的贷款使用带来不便。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和人民银行联合出台住房公积金新政策,支持缴存职工购买首套和改善型自住住房,推进异地贷款业务,要求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在不同城市连续缴满6个月的就能申请公积金贷款。记者了解到,目前南京已经做到公积金异地互认,但在公积金异地贷款方面,仍然没有突破。 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 三部门联合发出的《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中指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昨日武汉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新政,将二套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过去的6成调整为3成,大大降低购房门槛。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就此表示,目前相关政策仍无变化,二套房首付还是6成,不过相关人士同时表示,一旦有政策调整将及时发布。 首套房最低首付仍为两成 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人士告诉记者,该市公积金的贷款政策目前没有任何变化:购买首套房的,商品房最低首付20%且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二手房最低首付为30%;购买二套房的,首付一律为60%,且利率要上浮至1.1倍。在可贷额度上,个人最高可贷30万元,家庭最高可贷60万元。 该人士称,在实际操作中,能享受到首付20%的情况并不多。“原因很简单,选择对于南京市民来说,了解二套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政策是相当有必要的,对于购买二套房政策,首次使用公积金购买的,是有必要知道利率为多少,以下文章涉及到的相关知识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南京购买第二套房时,对于申请公积金贷款是有一定的政策的,并且对于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房的首付基本是在60%以上的,那么对于公积金贷款政策又有什么需要了解的呢?   在南京购买第二套房,申请公积金贷款:   1、如果前面用过公积金贷款的必需要还清后才可以贷款,利率上浮10%,首付60%以上;   2、如果前面没有用过公积金贷款可以正常贷款,首付60%以上。   从日起,南京住房公积金买二套房施行如下南通公积金如何提取一、前提条件 1、 有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2、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3、离休、退休的;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5、出国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6、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7、租住住房的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的; 8、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 9、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10、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待遇的; 11、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一年以上未再就业的; 12、职工及家庭成员因重大疾江苏南通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多少?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1、及时、连续、足额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银行开设的专户内缴存住房公积金满六个月以上; 2、具有购房合同、协议、首付款凭证, 已办理房屋产权证的,产权证从发放之日起必须在一年以内; 3、建造、翻建、大修住房,需获得当地有权部门的批准,并取得相关证明材料; 4、已支付不少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建筑面积90m2以上住房的30%(90m2以下的20%)的自筹资金作为首付款; 5、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同意用贷款人认可的房产作抵押或有价证券作质押; 7、期房按揭贷款的,必须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认一、南通公积金比例范围: 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 单位在职职工是指由单位支付工资的各类人员,以及有工作岗位,但由于学习、病伤产假(六个月以内)等原因暂未工作,仍由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包括与单位签定劳动合同或符合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的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在岗职工,不包括已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离岗人员。 二、南通公积金比例内容: 1.缴存的月工资基数按职工本人2012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工资总额)核定。根据国家统计局统制字(1990)1号文件规定,职工工资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一、南通公积金贷款买房流程之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南通公积金个人查询余额有几种方法查询: 一、登录南通公积金个人查询网站查询。 南通住房公积金网站网址为:,登录后,按照说明,输入身份证号码或个人帐号和密码,即可查询个人公积金的当前余额。 二、拨打南通公积金个人查询语音查询热线电话查询。 南通住房公积金语音查询热线号码为,拨通后根据语音提示,可查询个人账户余额。 住房公积金查询系统中没有身份证号码或身份证号码有误的,单位或本人持单位介绍信和身份证到开户银行办理身份证登录和变更手续。 三、南通公积金个人查询现场查询。职工持身份证到我中心大厅或住房公积金委托银行现场查询。 四、触摸屏查询。职工可通过我中心南通公积金在线查询的方法: 1、登录网站进行南通公积金在线查询余额。 南通住房公积金网站网址为:,登录后,按照说明,输入身份证号码或个人帐号和密码,即可查询个人公积金的当前的余额。 2、拨打电话进行南通公积金在线查询余额。 南通住房公积金语音查询热线号码为,拨通后根据语音提示,可查询个人账户余额。住房公积金查询系统中没有身份证号码或身份证号码有误的,单位或本人持单位介绍信和身份证到开户银行办理身份证登录和变更的手续。 3、现场进行南通公积金在线查询余额。职工持身份证到我中心大厅或住房公积金委托银行现场查询。 4、触摸屏进行南通公积金在线查询余额。职工江苏南通公积金查询电话是多少?南通住房公积金业务查询热线: 可以通过拨打电话,根据语音提示,可随时咨询住房公积金缴存最新情况及相关信息。 江苏南通公积金查询电话查询方法: 1、登录南通住房公积金网站查询。 南通住房公积金网站网址为: ,登录后,按照说明,输入身份证号码或个人帐号和密码,即可查询个人公积金的当前余额。 2、拨打南通市住房公积金语音查询热线电话查询。 南通住房公积金语音查询热线号码为,拨通后根据语音提示,可查询个人账户余额。住房公积金查询系统中没有身份证号码或身份证号码有误的,单位或本人持单位介绍信和身份证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      1、职工在购买住房时,提取人合计提取总额不应当超过实际发生的购房支出;      2、职工在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每平方米控制价格参照物价部门核定的当地经济适用房每平方米建安造价计算;      3、职工购买住房时,若约定住房产权份额的,按各自产权份额核定相应的购房支出;若不约定住房产权份额的,按人均数计算;      4、职工在被拆迁后购买住房的,提取人合计提取总额不应当超过扣除拆迁补偿款后实际发生的购房支出;      5、职工租住单位(房管部门)公房或私房时,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0%,提取人合计提取总额不应当超过当年实际发生的超额房租。房租按实南京住房公积金跨省转移      住房公积金只能转个人部分,不能跨省转单位缴纳部分。到买房的时候才能用,不能提现。江苏省目前为止,五险一金只支持养老保险的跨省转移,其余只能转个人部分。   
[01] [02] [03] [04] [05]南京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及使用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单位到银行服务网点领购《转移申请单》、《转移清册》,填写《转移申请单》加盖预留印鉴,一次办理多人转移的还需填写《转移清册》加盖公章,携带表格和有关资料到银行服务网点办理转移。   
[01] [02] [03] [04] [05]南京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及流程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自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30日内,到服务网点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或封存手续。      单位在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或封存手续前,应核实职工姓名、身份证号码;欠缴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按规定补缴职工住房公积金。      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时,单位应到服务网点领购《南京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单》、《南京住房公积金转移清册》,填写《南京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单》并加盖单位印鉴章,一次办理多人转移的还应当填写《南京住房公积金转移清册》(加盖单位公章)并按规定格式建立住房公积金转移电子表格。      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暂未就业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由职工本人办理。确需由他人代办的,除职工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以外,代办人还应当提供其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职工符合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应当提供本细则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填写《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交所在单位核实,单位核实后在《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上加盖预留印鉴。      住房公积金账户在管理中心集中管理的职工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指定办理网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持本细则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到管理中心指定的服务网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部分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7、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者户口不在本市的;      8、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职工符合1、5、6项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其配偶可以同时提取本人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部分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7、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者户口不在本市的;      8、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职工符合1、5、6项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其配偶可以同时提取本人南京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和缴纳基数 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 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月起缴存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 按照国家有关工资总额组成和本市的工资总额规定确定职工工资总额。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由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拟定,经市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并向社会公布后执行。 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缴存基数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为缴存基数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近日,南京市统计局公布了2013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的年平均工资,较去年相比,上升了10%,住房公积金个税扣除标准也随之提高,这意味着市民缴纳的个税负担有所减轻。 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不得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依据上述政策及2013年统计公报数据,2013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的年平均工资为66381元,全市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税前扣除额上限的计算基数,由15101元调高至16南京住房公积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12329 办公室电话:025- 传真:025- 归集、支取业务咨询电话:025-52819 个人贷款业务咨询电话:025-52829 住房公积金个人信息查询:025- 地址:南京市太平北路51号 南京公积金查询网: / 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南京住房公积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1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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