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童锁片安装工具上一般都是什么图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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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儿绘画材料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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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疯”囚皇
  作者:小孩_你过来
  阎王殿
  阴冷诡异的阎王大殿之上。
  “女警?”阎王翻开生死薄,睨向殿前一脸正气的女孩。
  “准确的说,是女刑警。”叶思蕊此刻虽已是鬼魂一只,却依旧镇静自若。她盛气凌人地走到判官案前,重重一拳捶在案台上,怒火冉冉地质问阎王爷:“请你告诉我,那个该死的银行抢劫犯死了没?!”而她的一言一行,完全没有一个魂魄的自觉性。
  “……”阎王垂了垂眼皮,视线落在她压住生死薄的手掌上,为避免生死薄折损,他小幅度地拉了拉纸张边角,拨起她的两根手指,向一串凡人认不得的字迹看去,随后不急不缓道:“该死的,都死了。”
  虽然小阎王稍带指桑骂槐,但给出的答案显然是肯定的。
  叶思蕊世间唯一的亲人——哥哥叶思浩。不幸死于珠宝抢劫犯的枪口之下。叶思蕊为了给哥哥报仇,追查抢劫犯行踪长达半年之久。她为能亲手抓捕那名凶手,不在乎扮成三陪小姐出入风月场所打探消息,只要有关于凶手的蛛丝马迹,她不惜付出任何代价,甚至动用刑警的职权调动机密档案,跨省追捕。说她假公济私好了,她就是要亲自毙了那个人渣!
  功夫不负有心人,整整六个月零二十天,终于让她追查到抢劫犯藏匿的窝点。当迎面两声枪响后,她与抢劫犯双双倒在血泊中。
  如今,心愿已了,叶思蕊斜起一抹胜利的冷笑:“死得好!我也可以含笑九泉了。”
  小阎王饶有兴趣地撩起眸:“死了还这么开心,真是难得。”
  叶思蕊坦然自若地抬起下巴:“大仇已报,值了。”她自顾自拉过一把椅子坐在小阎王对面,下意识地将油灯向阎王面前推了推,油灯照耀在小阎王精致的脸孔上……叶思蕊双手环胸不苟言笑道:“阎先生,我可以见见叶思浩吗?”
  话说整个过程有点像审讯犯人。
  “……”
  好一个气焰嚣张的小鬼魂,阎王心里这么想,但嘴角一直微微扬着。
  叶思蕊得不到阎王的正面回答,身体向前倾了倾,却隐隐感到屁股被什么东西粘在椅面上……是错觉吗?她怎么感觉椅面逐渐变得柔软,好似坐在一只坐垫上呢?
  阎王单手支腮优雅浅笑:“本尊忘了告知你,阎王殿内每一件物品都附有灵性,你此刻正坐在木妖身上,他正在抚摸你的……臀部。”
  叶思蕊顿时怒目圆睁,扭动两下却被粘得更紧,她双手支撑在扶手上。这下可麻烦了,木扶手上伸出两根藤条,瞬间将她的手腕束缚在扶手上,紧接着身体陷沉,更是动弹不得,而此时,只要是接触到椅子上的部位,全在被一股柔软的气流恣意“抚摸着”。
  这是地府吗?还有□!?
  叶思蕊向小阎王抛去求救的眼神,可小阎王则漫不经心地吹着发梢,看都不看她一眼。
  叶思蕊挣扎不能,只能向“椅子”发出恐吓:“别再碰我,否则拆了你!”她一脚踹在桌角上:“你管不管啊,看戏呢你?!身为地府最高领导者居然放纵属下对鬼魂为所欲为?”
  阎王抿唇浅笑,而后轻咳一声,命令无形的木妖立即收法。
  不过,他很满意某女终于觉悟:“原来你知晓自己是鬼魂呀……”
  “……”叶思蕊大概看出阎王是故意整自己,她无力地吐口气,毫无诚意道:“我不该对阎王爷不敬,我道歉。”
  “可本尊依旧很生气。”小阎王笑眯眯的神情与口味极为不符。
  “杀人不过头点地,我都死了您还想怎样?”
  “你不是想见大哥吗?”
  “是。”
  “可以,你哥正等待你去拯救,但路途遥远,你愿意去吗?”
  叶思蕊斗志昂扬攥起拳:“当然!上刀山下火海,在所不辞!”
  阎王看似愉悦的神色中却带出一丝无奈:“很好,穿越到八百年前的金锦国,祝你一路顺风。”
  当叶思蕊还没问清是怎么个营救法时,身体已“唰”的一下抽离地面,视线在黑暗一瞬后,倏然转为骤白。
  ※※ ※
  耳边传来嘈杂熙攘的脚步声,叶思蕊缓缓睁开眼皮,刺眼的烈日迫使她再次眯起眼。她猛然坐起身环视四周。周围景物古香古色,人们衣着复古朴素。而她则大喇喇地躺在街道正中央,居然无人理会,甚至绕道而行……她俯视自己一身装扮,小碎花的布衣布裤,但都是尘土。两只麻花辫,一只歪在肩头,一只乱七八糟的散落。
  叶思蕊摸了摸脖颈,一只沉甸甸的铁圈,严丝合缝地套在脖颈最下端,而且她完全没有这副身体的记忆……叶思蕊木讷地眨眨眼,穿越成乞丐了?阎王的气度还真小。
  她站起身,掸了掸裤腿的灰尘,无意间发现一双滴溜溜的大眼睛正在墙角偷窥自己,叶思蕊寻着那道目光走近,只见那个偷看她的小男孩步步倒退,小脸上尽是惊恐。当叶思蕊“高大”的黑影笼罩在小男孩身体上时,小男孩抖了抖嘴唇,忽然发出一声惊天动地的嘶喊:“疯子要咬人啦!救命啊哇呜呜——”
  叶思蕊不想引起骚动,她一把捂住男孩的小嘴,用眼神吓唬孩子:“不准哭,闭嘴!”
  小男孩吓得一对一对掉眼泪,但不敢再出声。此刻闻声而来的孩子他娘,见状先是夸张地掩唇惊呼,紧接着唯唯诺诺地从叶思蕊身旁扯过自己孩子,叶思蕊原本想解释一下,可妇人的神情比孩子更慌张,随后一阵风似地落荒而逃了……
  “……”叶思蕊舔了舔牙齿,难道这副身体的正主真饿得开始吃人了?
  叶思蕊漫无目的地在街道间游走,但凡她路径之地,百姓们无不惊慌失措,暂闭店门的、盖摊位的、停马车的、抱着孩子跑回屋的,接二连三延绵不绝,还有没地躲的没地藏的百姓,只得齐刷刷靠墙站好。
  即便她真是吃人的野兽,撕人的疯狗,那还有衙门抓人啊,为什么无论男女老少都怕她呢?
  思于此,她正巧见一名捕快迎面而来。叶思蕊“自投罗网”地走上前挡住捕快去路。古代也有通缉令,如果全城的百姓都怕她,那她必然是“出名”了。
  捕快机警地手握剑柄,以为是谁呢,一看是她,无奈地横向走开两步,叶思蕊也跟着横两步继续挡路:“你认得我吗?”
  “全城谁不认得你?”
  “那我做过什么坏事吗?为什么所有人都躲着我?”
  捕快轻声一哼:“你该问自己是否做过好事……”他侧身挤过叶思蕊身旁,无奈一声叹:“趁着你此刻有些清醒,快回家吧吱吱,莫仗着有皇帝撑腰总是这般胡作非为恐吓百姓……”
  叶思蕊迷茫地眨眨眼,皇帝给她撑腰?……她再次打量一身凌乱不堪的造型,看这扮相也不像富贵人家的孩子,她究竟是什么来头?她哥又在哪里?
  ========
  穿越先打人
  正值午饭时间,虽烈日高照,但各家小店无不热忱地招揽生意。叶思蕊此刻是又热又喝,她编辫子的手法很差,因此故生前一直留短发。这会儿,她索性将长发随意绑成马尾抛在脑后……当务之急是找份工作,否则在没找到大哥之前就先饿死了,她可不打算继续要饭。
  古代的行业她是样样不精通,正在一筹莫展时……目光无意间落在一张缉捕文书上:
  绰号:黑毛。
  年纪:三十有余。
  容貌:面白肥耳,络腮满须,体形魁梧,七尺五寸,眉心至颧骨处有一道约三寸长的刀疤。
  罪行:奸 □女,劫人钱财。
  悬赏花红:若见此人行迹,知情及时上报者,赏银十两;亲手抓获者,赏银三百两。
  “通缉令……”叶思蕊搓了搓下巴,仔细端详那张极为抽象的通缉犯画像,犯人毛发浓密,整张画像上除了一对牛眼全是胡子……别说,跟李逵长得还真像。
  叶思蕊在警校时曾上过一堂关于古代通缉犯抓捕的课程:古代若要缉捕犯人,往往会在各个交通要道和主要人口聚集地发出告示文书,犯人若要是买食物,只能去固定的几处食品店,而且古代人口有限,《连坐保甲制度》更是使得任何一个新出现的人备加注意。犯人藏匿起来颇为不易,不小心就会暴露行踪。所谓保甲连坐,通俗意义上就是在一个小群体中,推举一个小领导,即保长,他要负责自己一个群体的所有活动,一个群体中有一个人犯错误,即首先是领导负责,全体连坐,从而达到政府控制民众的作用。
  叶思蕊活动活动筋骨,压压腿……抓人是她的长项,既然有花红当然要去赚,顺便为民除害。话说叶思蕊真算不上什么特正直的刑警。当初考警校是为迎合大哥叶思浩的心意,叶思浩因工作原因长期出差,对这唯一的妹妹总是放心不下,当个警察至少有能力保护自己。叶思蕊如哥所愿考上警校,叶思浩原本是希望妹妹在派出所办办户口、狗证什么的文职工作,谁知道叶思蕊凭借一股“狠劲”,以优异的毕业成绩当上最危险的刑警。
  叶思蕊的“狠”可分为几个阶段:对犯人心狠手辣;工作中好勇斗狠;对亲哥偶尔也耍狠。比如叶思浩与狐朋狗友吃喝晚家了,叶思蕊真敢一夜不给醉醺醺的亲哥打开放门,不过也算刀子嘴豆腐心,她会把皮夹克和钱包从窗口扔给大哥,然后锁门呼呼大睡。
  叶思浩一手将叶思蕊拉扯大,他也许不太清楚一点:自己是叶思蕊的全部。叶思蕊所做的每一件事都是为了大哥,每当叶思浩在朋友面前提到妹妹总是满心欣慰与自傲。她拼命工作就是为了给亲哥争面子。
  当叶思浩开始交女朋友时,叶思蕊躲在屋里哭了三天,一个礼拜没搭理叶思浩,她那会醒悟一个事实,自己有很严重的恋哥情结。
  叶思蕊想到哥哥,心里不由泛酸,她抹了抹鼻子,据阎王说大哥会遇到危险,可他人在哪,她又该如何拯救大哥,真是一头雾水。
  她漫无目的且迫切地四处张望……此刻,迎面走来的高大的身影引起她的注意,她锐利的目光扫过通缉犯画像,此人虽用斗笠遮脸,面无胡须,但腮帮子上还有青胡渣,一看就是刚剃的,而且此人步伐稍显鬼祟。犯人通常会出现的弊端:就是下意识窥视四周动向,毕竟做了亏心事,这种习惯属于正常的心理问题。当然也有心理素质极好的惯犯,但此人差点意思。
  叶思蕊急忙躲进胡同里,她侧身监视斗笠男一举一动,如果真是犯人会一次性多买些食物储备,犯罪之人当然不愿抛头露面。
  斗笠男如她所料买了几斤馒头,随后背着面口袋疾步离开街道。叶思蕊则悄声无息地跟随而行,随手抄起路边斜放的烧火棍,主要是她拿什么都没人阻拦,这点令她百思不得其解,百姓们不躲淫贼但怕她个小丫头,不过管他呢,抓住这人就有钱吃饭了!
  斗笠男边走边观察四周,趁无人注意时钻入一道小胡同,叶思蕊大摇大摆尾随在五十米左右的位置,斗笠男即便注意到她,也想不到她的动机,毕竟是个女子。
  斗笠男七拐八拐进入一道走向南北的羊肠小道。叶思蕊观察胡同两旁高耸的墙壁,而前方只有一处转角,是抓捕犯人的时候了……
  “黑毛!——”叶思蕊炸声一喊。
  斗笠男脚步一顿,叶思蕊不打算给他逃跑的时间,高举烧火棍奔上前……黑毛听到跑步时,并未回头,扔下面口袋撒丫子狂奔——
  “死路一条,跑也没用!给姐姐站住——”叶思蕊忽略了一件事,这副身体的体能素质不行,其奔跑速度根本追不上犯人大刀阔斧的步伐。
  黑毛边跑边回头看了一眼,惊见原来是“疯丫头”在追赶自己,他还以为是侠女呢。啐!黑毛阴冷一笑,眼珠贼转三圈继续奔跑,但速度有所放慢,直接将“疯丫头”引入死胡同。
  叶思蕊拐入转角,只见黑毛双手环胸,用胸口迎面挡路,叶思蕊则躲闪不及,硬生生地撞在他胸膛上,而身体因惯性太大直接摔倒在地。叶思蕊手中的烧火棍飞出八丈远,紧接着传来黑毛一阵嘲讽的大笑。
  黑毛如黑熊般的黑影笼罩在叶思蕊身上,叶思蕊飚了句脏话猛然弹起身,反手揪住黑毛衣领欲来个过肩大摔……可叶思蕊提了几次都没扯动黑毛,黑毛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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纹丝不动,不禁张狂大笑。
  该死!这副身体太差劲了,手腕细得像筷子,腿脚无力,简直是以卵击石。与此同时,黑毛一手抓住叶思蕊脖领,轻松一提将她丢进死胡同内,如同抓着小鸡子。
  叶思蕊的脊背重重撞在墙面上,摔得七荤八素头犯晕。她怒视步步逼近的黑毛,虽势单力薄,但输人不能输阵,她伸出一根警告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你今天必死无疑!狂你舅舅个礼帽啊——”
  黑毛注视眼前瘦小的人儿,捧腹大笑走上前,他一脚跨在叶思蕊两腿之间,捏起她的下巴看向自己:“啧啧,有几分姿色啊疯丫头,跟谁闹不好你偏偏要惹我黑毛?!小皇帝这回也保不住你了吧,哈哈哈——”黑毛重重拍了叶思蕊脸蛋几下,拍得叶思蕊后脑勺直撞墙。
  黑毛一手将她提起压在墙边,另一手已扯开她衣襟,黑毛打量叶思蕊雪白的胴.体,不由欲望大起,他眼中冒着淫.光,舔舔嘴唇贪婪道:“老子还未试过疯子呢,今日算你走运,哈哈——”话音未落,他一只手已盖在叶思蕊胸口上,呶起一张臭嘴向她脸蛋凑来……
  叶思蕊并没急于挣扎,因为挣扎只能让两人身体贴合得更紧密。她任由脏胖子亲了几下,待抓住脚腕可以自由活动的时机……叶思蕊先是抡圆了一巴掌抽在黑毛腮帮子上,在黑毛反应不及时,她卯足力气,膝盖猛然顶出,狠狠撞在黑毛的命根子上,只见黑毛脸色一白,顿时捂住裤裆,连连惨叫疼倒在地,嘴里虽骂骂咧咧,却站不起身……
  叶思蕊这次学聪明了,身体落地的一瞬急忙捡回那根烧火棍,当黑毛误认为疯丫头吓跑时,突感后脑勺先挨了一记硬物猛击。只听“咔嚓”一声,叶思蕊手中的板砖顷刻碎成两半,不过可能力道不够,楞是没给黑毛砸晕。黑毛此刻也缓过点疼痛,刚欲伸出魔爪反扑叶思蕊,却好死不死再次被叶思蕊踢中命根子,旧伤未愈再添新痛,黑毛疼得在地上打滚,原本腮帮子都是青胡渣,现在脸色阵白阵绿,就跟打蔫的大白菜似的,再瞧七尺高的大老爷们,都疼出眼泪了:“奶奶的!你就他.娘的会踢这一个地儿啊!?”
  叶思蕊才不管,眼底见到什么就抄什么,一转眼又找来一根扁担绳,她先拿烧火棍对准黑毛太阳穴一阵暴打,黑毛哪里料到这疯丫头下手如此狠,而且还特会挑地方打,黑毛被打得满脸是血两眼珠子冒金星,眼眶肿得成一条缝儿。黑毛挣扎了一会儿后,还是禁不住一次又一次的猛攻暴打,最终两眼一摸黑,昏倒在地。
  叶思蕊则丝毫不懈怠,一脚踩在黑毛宽厚的脊背上,三两下便将他手腕反绑身后,在用麻绳绑住双脚,双腿与手腕之间汇合捆牢,紧接着把扁担杆从他两腿与手腕间的缝隙里穿过,这就算大功告成了。捆绑的造型像只待宰肥猪,不过是脸朝地的晕猪而已。
  “那玩意留着也是祸害,千万别谢我。”叶思蕊擦了擦汗珠与血渍,又是重力一脚踹在黑毛后心处,虽然黑毛已被暂时打晕,不过这哥们确实挺抗打的,如果不是他色心大起,还真不好接近。而且犯人随时有可能苏醒,尽早把犯人拖衙门领赏才是正事。
  叶思蕊深深吐了口气,胸口感到一阵清凉,她俯视大敞四开的衣襟,稚嫩的肌肤上,还留有罪犯的肮脏手印。再看四肢,瘦弱的胳膊腿,那种瘦不是干瘦,而是嫩呼呼的。她忽然意识到这一问题,这身体岁数多大?为什么感觉上是这么年轻呢?还有一件事,见到她的人都会提到皇帝,她又跟皇帝有什么关系呢?
  不过,种种疑团迟早会揭开,所以叶思蕊也不太着急,她用出吃奶劲儿拉动扁担向胡同口拽……黑毛此刻造型是惨不忍睹,翻着白眼,口吐白沫,原本就是圆盘大脸,又被叶思蕊打得更像猪头,还是红烧的。
  他肥硕的大脸蛋随缓慢的移动进程在青石地面上蹭啊蹭……黑毛或许做梦也从未想过,五大三粗的大老爷们会被一个十几岁的疯丫头当场擒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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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疯”行霸道
  也许别人的穿越是为了改变一下生活方式,凭借“未来人”的头脑闯出一片新天地,可叶思蕊一点不惦记这事,就看她现在的扮相最多是个“三无人员”,没钱没地位没人管。不过首要问题是找到亲哥,呃……应该是亲哥的转世体吧?外貌如果差距太大就不好办了,她倒哪找去,又没长狗鼻子。
  叶思蕊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把犯人黑毛拉出胡同口,胡同外就是闹市街,百姓们惊见一彪形大汉如死狗般被疯丫头拖拽前行,无不惊恐不已,仓皇躲避。
  别看叶思蕊穿越到古代还不到三小时,但她对百姓们惶惶不安的眼神已然见怪不怪了。这跟她当刑警有很大关系,在她眼里每个人都像不法分子,否则心虚什么?
  叶思蕊实在累得不行了,但她又怕煮熟的鸭子飞走,所以大喇喇地坐在犯人后背上休息。
  “吱吱,你又玩何把戏呢?……”一道清脆的童声顺叶思蕊身旁传来。叶思蕊侧眸一看,是个挺漂亮的小女孩,小女孩显然不怕她,还掏出小手绢替叶思蕊擦了擦嘴角上的血迹。
  “吱吱是在叫我吗?”叶思蕊的声音柔软不少,难得有人看到她不慌张,虽然这孩子不能算完整的人,也就五、六岁大。
  小女孩坐回自家门前的小板凳上,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注视着血瓢似的黑毛:“你爹正四处找你呢,原来你又去欺负人了……”话语中似乎还透着几分无奈。
  “……”叶思蕊越听越糊涂,可她确实没察觉这副身体有什么武学方面的优势,可这叫“吱吱”的小闺女时常在闹市打人,所以引得民众望而生畏?
  “那我今日都欺负过谁?”
  “李家的包子摊让你推翻了,还有路东口王婆婆家的母鸡,让你一屁股坐死了,嗯……”小女孩抬起头努力回忆:“柱三哥方才哭着跑过去,不知是否因你故……”
  叶思蕊迷茫地眨眨眼:“听你这么一说,我是作恶多端的坏人呀,就没人管我吗?”
  小女孩拖着下巴念起打油诗:“……哎哟哎哟,吱吱一过,寸草不生,店铺关门,牲畜不保,疯行霸道,免罪在手。”
  “……”叶思蕊瞠目结舌的愣在原地,刚想在问点什么,只见小女孩家里跑出一大人,不敢看叶思蕊一眼,急忙连板凳带小女孩都抱走了,顺手还关上了大门。
  叶思蕊仔细回想最后一句话——免罪在手。意思是她无论怎样为所欲为都没人敢管,她有免罪金牌吗?是皇上颁发的那种?
  叶思蕊怔了怔,她刚才只想着询问身世,貌似那小女孩还提到她有个爹……叶思蕊伸头探脑的四处张望,那白胡子老头在哪呢,原来她不是无家可归。
  她正在左顾右盼时,感到屁股下的黑毛动了动,叶思蕊一不做二不休,顺手抄起一块板砖“啪!”一下砸哥们后脑勺上,瞬间又请黑毛“安息”了……
  叶思蕊记得在追踪犯人途中路过衙门口,这是她当刑警养成的习惯,走到哪都会习惯性注意具有标志性的建筑物,以方便联系警队支援。
  她见路边摊贩旁有一架手推木车,所以她很有礼貌的要求借用一下,还说领了赏银给摊贩一部分做酬劳。摊贩哪敢说不借,闻得疯丫头今日彬彬有礼更感惊悸,他不指望疯丫头主动还车,更莫说酬劳了:“拿去用吧,我一会儿自己去找车子便可。”反正吱吱再疯也不会跑多远,因为疯丫头只喜欢折磨这条主街上的老百姓。
  叶思蕊费劲全力将黑毛拉上推车,有了代步工具就是省力气,她推起木轮车,“咯啦咯啦”颠簸着向衙门方向走去……
  ……衙门口的侍卫见疯丫头来捣乱,即刻手持刀剑挡下,而侍卫凶狠的表情与温柔的语气反差极大:“吱吱听话,衙门乃朝廷重地,快回家去,你爹正四处找你呢。”
  “我领完赏金马上走。”叶思蕊也懒得解释,一翻手提起黑毛头顶的发纂展示坏人嘴脸:“这是你们要抓的通缉犯黑毛,人我抓来了,验货吧。”语毕,她手一松,黑毛的大脑瓜像大皮球似的在木板上颠三颠四落定。
  两名侍卫大眼瞪小眼一愣,再看车上男子的脸孔,已被打得血肉模糊,身型上看倒是挺很像流窜三月的淫贼黑毛,不过吧,此人却无胡须,而且疯丫头的话实在不太可信。
  叶思蕊看出二人在犹豫,她为了节省时间再次揪起黑毛的头发,不苟言笑道:“此人高七尺五寸,为掩人耳目剃了胡须,眉心有一道三寸长的刀疤,最重要的是,犯人已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还有什么问题吗?”
  侍卫似乎没听明白叶思蕊在说何事,两人依旧呈面瘫状傻在原地,其中一人撞了另一人肩膀:“吱吱的疯病又加重了吧?”而另一名的态度则是肯定的:“据说席师爷给闺女换了新药引,看来是适得其反哟。”
  叶思蕊别的没听到,但听到席师爷三字:“席师爷是谁?”
  两名侍卫如释重负地互相击掌:“咱就说吱吱疯得不轻吧,不过这句话算正常了,哈哈。”
  另一名侍卫见叶思蕊脸色愠怒,急忙解惑:“席师爷席子恒就是你爹啊。”
  叶思蕊这下算整明白了,“吱吱”的爹是衙门里的师爷,虽然师爷不算朝廷官员,但师爷一职举足轻重,与衙门里的最高领导是挚友,出谋划策的工作。
  所以她疯疯癫癫到处闯祸没人敢管,就像纨绔子弟家的子女四处惹是生非,再用钱用势摆平的道理一样。叶思蕊生怕最痛恨这种狐假虎威的小人,可偏偏穿越后的这副身体就是此类人!那她所谓的爹,任由闺女仗势欺人,也不是什么好鸟。
  “别扯闲篇了,这人你们到底要不要?”叶思蕊已然不耐烦。如果运气好能拿到三百两赏银,她再也不回原本的家。
  此刻,衙门内走出一名捕快,捕快曾追捕过黑毛,所以一眼便认出木车上的人是通缉犯,他三两步走上前察看,无视叶思蕊的存在,速问向侍卫:“谁将此人抓获的?!”
  叶思蕊趾高气昂地走到捕快面前:“我,趁着犯人还有一口气,能不能快到给银子啊?”
  “吱吱?”捕快似乎有些难以置信,但却从侍卫口中得知,黑毛的确是吱吱推来的。
  此刻无人相信瘦小的疯丫头能抓到黑毛,但有缉捕文书为证,缉拿要犯就是功臣,捕快命侍卫将淫贼黑毛押入大牢,随后给了答复:“三百两纹银会交给席师爷,一两不会少。”
  “凭什么给他啊,人是我抓的好么。”叶思蕊此刻真有心放了那淫贼,这叫什么事啊,她豁出命抓的人却不给钱。
  城中谁不知疯丫头撒泼打欢的“功力”,捕快自然也不愿多费唇舌。叶思蕊见他一语不发,气得火冒三丈,刚欲揪起捕快衣领教训教训,身后便传来一声制止……
  “吱吱,你方才跑去何处了?为父快急死了!”
  叶思蕊手指一顿,这浑厚的声音中透着焦急,而且是那么地熟悉与亲切……她缓慢地转过身,眼前的男子虽身着古代衣裳,留着长长的发髻,但那英俊斯文的容貌丝毫未变。叶思蕊见到朝思暮想的人,不由百感交集,她猛跑几步扑倒在席师爷怀里:“哥……哥!呜呜,我终于找到你了,太好了太好了!——”
  “……”席子恒神色平静,一扬手命捕快去忙,不错不错,今日吱吱未唤他“三姑”。
  叶思蕊的眼泪只展现给最亲近的人,在亲哥面前她总是这般不堪一击,哥哥是挡风遮雨的避风港,无论出门在外有多勇猛无畏,回到家,她只想做个爱撒娇耍赖的小女孩。
  席子恒蹲在她面前,温柔地替她拭去泪滴,随后牵起她的小手向家宅走去,叶思蕊则像乖宝宝似的跟随,腻在哥哥的手臂上,这种真实的触感,令她不禁喜极而泣。
  席子恒领着叶思蕊走到卖糖葫芦的摊位前,摊主对席子恒很热情,未等席子恒拿银子便率先递上一串糖葫芦:“席师爷,带吱吱回家吃饭呀?”
  “正是。”席子恒接过糖葫芦,取下竹签上的一个糖山楂递到叶思蕊嘴边,虽然此举像哄小孩,可叶思蕊一点都不介意,还笑眯眯地张大嘴要叼走,可山楂刚沾到嘴边,席子恒又将山楂高高举起:“吱吱今日又无调皮捣蛋呀?”
  “……”叶思蕊听他说话的口气好像幼儿园阿姨,而她就是三岁大的小屁孩。
  “当然没有,我还抓了一个罪犯。”叶思蕊平静如水的回应,她不想配合哥哥幼稚的问话。
  席子恒温柔一笑,将红艳艳的糖山楂送到叶思蕊嘴边,随手顺了顺她的发帘:“这么乖,那爹今晚给你做些好吃的,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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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叶思蕊来不及咀嚼,把糖山楂推到腮帮里,脸颊一边鼓囊囊隆起,席子恒见状抿唇浅笑,还用手指摸了摸她脸蛋的“鼓包”,神色中充满疼爱之意。她不由上下打量亲哥一番。看这岁数也就二十六、七,跟她哥的年龄相差不大,再看自己怎么也超过十五岁吧?就说古代人婚配早,但也没早到这份上吧?难道灵魂乱转,她真成了亲哥的女儿?……叶思蕊打个哆嗦,显然接受不了这事实,她含糊不清问道:“哥,你真变成我爹了?”
  席子恒笑而不语,将整串糖葫芦递到叶思蕊手中:“拿好了,如若再掉地上,明日爹可不给吱吱买喽……”
  叶思蕊木讷地注视那串糖葫芦,顿感天降乌云电闪雷鸣,整个人在崩溃的边缘徘徊惆怅,天呐天呐……一转眼,亲哥变亲爹,这消息也太震撼了啊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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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辱疯女者,斩立决。
  席子恒的家宅并没有叶思蕊想象的那般奢华,简单的小宅院里只有一名老厨娘在忙碌。院里几间木屋,一间客厅,一间较大的里外套房是席子恒与“闺女吱吱”的卧房。屋内摆设古朴简约,不过能放东西的家具上堆满了书卷,三面墙由书架构成,瓷瓶里插着纸卷。可以说,他们住在图书馆里。
  叶思蕊穿过外屋走入属于她的小卧室,她拥有一张偌大的木板床,床上有两个枕头,两床被褥,床上散落这一些布玩偶,除此之外,睡房中基本没有其它家具了。
  叶思蕊又看了看外屋的摆设,父女睡在一张床上?这也太诡异了。
  “哥,我曾经是疯子吗?”她跑到院中,席子恒正在浇花。
  “不疯,吱吱是孩童。”席子恒回答得很自然。
  叶思蕊感觉他们的对话很奇怪,好似席子恒尽量护着自家闺女,一点都不嫌弃闺女神志不清的真相。她趴在席子恒肩膀上,亲密地蹭了蹭:“可是外面的老百姓都叫我疯丫头。哥,你跟我说实话吧……”
  席子恒轻声一笑,拖住她大腿背在身后,随后在院中缓缓踱步:“吱吱还未长大呢,等成了大人自然会懂事。”
  叶思蕊很怀念这种感觉,温暖又熟悉。她记得小时候,哥哥叶思浩也时常这样背着她到处走,她替哥哥擦汗,哥哥总是笑得很灿烂,夸她是好妹妹。
  叶思蕊又想哭了,她的眼泪总是在哥哥面前泛滥……回忆抽疼了她的心。2010年X月X日,她永远记得那一天,当日她执行完任务急急赶回警局复命,因为今晚要她与哥哥共进晚餐,可等待她的,却是一具冰冷的尸体……叶思浩安详的躺在停尸间内,胸口中枪当场毙命,那一天,也是她的生日,哥哥冰凉的掌心中,握着一条水晶项链。她跪倒在哥的遗体旁,懊悔与痛楚将她整个人撕成碎片。就在几个小时前,她曾收到哥哥的短信,哥故作神秘的问她喜欢什么颜色的水晶,叶思蕊因在执行任务而关掉了手机,哥哥当时应该正在为自己挑选生日礼物,却被劫持珠宝行的抢匪乱枪射死,还没来得及回复哥哥最后留言,人就这么没了。叶思蕊在医院里昏迷了三天,一股强大的复仇力量使她从悲痛中站起,而她的余生,就是为了亲手杀了那名劫匪,替哥哥报仇,其他事,她想都没想过。
  “哥……我好想你……”再次见到一条鲜活的生命,她开心得无以复加。虽然此人不再是叶思浩,但她依旧能感到那份亲情的暖流在彼此间涌动,她真是很幸运。
  席子恒早已习惯吱吱瞬息万变的个性,拍了拍她手背,将她放回地面,牵起她的小手向饭厅走去:“今日眼泪太多,为父不愿见吱吱总哭。”
  叶思蕊立刻擦掉眼泪,即刻转换话题:“那我今年多大了?”
  “十六。”
  “……”还要多大才算大?
  “那,爹呢?”
  席子恒伸出十指:“比吱吱大十岁,呵。”
  叶思蕊一怔:“那不对啊,你十岁就有我了?”隐晦台词她没说,你有这么“彪悍”吗?
  席子恒发现闺女今日的思路格外清晰,但必然是一时清醒罢了:“对呀,爹向来神勇,否则哪管得了吱吱呢?”
  叶思蕊挑起眉:“我有大名吗?为什么叫吱吱?”
  这问题可难住了席子恒,闺女疯癫的十几年里,从未关注过这件事。回想当初,唤她“吱吱”只因为她一到半夜三更就躲在墙角学老鼠叫,“吱吱吱吱”的闹不停,所以席子恒便随意给她取了这名字,怎知这一叫,就是十年。
  叶思蕊得不到席子恒的正面回答,凭她敏锐的分析力,她断定自己并非席子恒亲生女儿。不过叶思蕊也没再追问其他,但席子恒为什么会收养她,她究竟是谁的孩子还有待细查。此刻,既然所有人都认定她是疯子,她现在提出什么问题都不会有人认真回答。
  现在最重要是,她又可以和哥哥的前世坐在一起吃饭,太幸福了。
  叶思蕊笑眯眯地注视席子恒,席子恒夹起一口菜送到她嘴边,她就大口吃掉,享受着席子恒无微不至的照料……不能说席子恒和亲哥长得一模一样,但眉宇之间有九分酷似,或许是因为古装的扮相,席子恒看起来更儒雅更温柔。
  席子恒虽不明所以,却深感欣慰,只因吱吱今日格外听话。何况厨娘好似已受够了“凌 辱”,特别向席子恒正面警告:若他的宝贝闺女再打翻饭碗或将饭菜洒在地上,家中唯一的厨娘决定辞工不干了。
  饭后,叶思蕊主动收拾碗筷,此举更令席子恒惊讶不已:“放着吧,厨娘自会收拾。”
  “我闲着也没事做,哥去忙吧。”叶思蕊手捧一摞碗碟向厨房走去,边走边道出她观察到的一件事:“今年有科考,我看好你哦……”
  “……”席子恒瞠目结舌地凝望吱吱背影,吱吱的癫狂症莫非再次加重了?
  叶思蕊走入厨房,厨娘惊见疯丫头手持碗筷,大叫一声急忙接过,随后极不耐烦道:“这是家中最后几个碗碟,你莫乱碰可否?!”
  叶思蕊能感到厨娘并不喜欢她,但她无所谓,因为曾经疯癫的吱吱从此人间蒸发。她叶思蕊!是聪明能干的女刑警,谁不服?谁不服打谁!
  她为打探关于席子恒的过往,主动帮厨娘刷碗:“大娘,我今天不抽风,真的。”
  话说吱吱已经叫了厨娘五六年“大母猪”,若非席子恒为人谦和有礼,就凭这无礼的称谓,她也该打包袱走人。此刻,一句“大娘”险些令厨娘晕过去。
  “我疯了多久?席子恒不是我亲爹对吧?”叶思蕊趁厨娘迷糊时,追问道。
  厨娘晕乎乎地应声:“正是,你这丫头疯癫了十几年,若并非席公子收留你,你早被打死在街上了。”
  “就因为席子恒是师爷所以没人敢管我吗?”
  “哈哈,非也非也,知府请席公子做师爷,正是为预防你去官衙搅局。”厨娘拖着肥胖的身躯坐下身,她不指望吱吱能听懂,有点自言自语的意思:“这事说来也奇了,说你疯癫吧,混起来不管不顾的,可偏偏不敢对席公子大呼小叫,这或许也是一种缘分吧。”
  如此说来,她上边还有人罩着?……叶思蕊怔了怔:“我难道真认识皇上?”
  “何止认识……”当厨娘即刻揭开真相时,忽然警觉地斜了叶思蕊一眼:“你今日正常得令我心慌意乱,快出去出去,别砸坏东西啊!”
  叶思蕊一翻白眼:“我真不疯了,要不我给您背诵个三字经?”她也就会前二句,看能不能糊弄过去:“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
  厨娘神色震撼,急忙在围裙上揉干了手,随后将肥胖的手指贴在叶思蕊额头上:“你这丫头今日这是怎了啊?”
  厨娘这一掌盖上她多半张脸,她腾出嘴角:“正式宣布,我不、疯、了!”
  厨娘自然不信,若吱吱打不还手,那真可能治愈了疯病?……“啪!”厨娘以迅雷不及掩耳抽了她一个小嘴巴,等待奇迹的发生……
  “……”叶思蕊莫名其妙的挨一嘴巴,揉了揉脸蛋发飙道:“这位大娘!您脑子才不正常吧?即便您不能判断我话语真假,也不该用这招吧?不疯的也得还手啊!”
  厨娘抬起眼皮琢磨琢磨……嗯,有道理。
  叶思蕊懒得跟她计较,这胖老太太真是傻得可气:“不提这事了,您还是告诉我,皇帝跟我什么关系吧,时间有限,快快。”
  厨娘憨憨一笑:“看在你今日懂礼的份上,大娘自当给你讲故事了,坐下坐下。”
  终于转入正题,叶思蕊坐在小板凳上,聚精会神的等着听身世……
  “此事要追溯到十年前,你是这条街上的小乞丐,六岁大的孩子即便疯癫也捅不出大娄子,自不会引起旁人的注意,但挨打挨骂受欺负避免不了。就在那一年,正赶上年仅十二岁的荣光帝登基大典,按本朝规矩,新皇帝继位需游示全城。正当荣光帝乘坐皇家马车巡游到这条街时,你的疯病又犯了,趴在道中间撒泼打滚,拦住荣光帝出行的龙轿大哭大闹。荣光帝年纪尚轻,见你浑身泥泞血迹,非但未责罚你,还觉得你这丫头疯癫痴傻挺可怜……所以荣光帝一时兴起,当即颁布一道圣旨——此疯女持终身免罪金环,如若有人胆敢欺辱此女便是与皇帝作对,无论地位权势高低,斩立决。而后,荣光帝此乃宅心仁厚之举,赢得百姓对十二岁小皇帝的刮目相看,当时啊,还成为百姓们津津乐道的佳话呢……”
  厨娘重重叹口气,指向叶思蕊脖颈上的金色锁环:“要说荣光帝做事还真是细腻,居然想到免罪金牌不适合疯子用,所以命人特意为你打造了独一无二的金锁环,有了免罪金环,你也算是京城家喻户晓的名人了。自此之后,无论你去哪家捣乱折腾都无人敢管教,更无人敢打骂于你,久而久之,你便成了这条街上最无法无天的小恶霸。十年过去,曾经年幼的荣光帝哪预料到后果会如此不堪唉……啧啧,真是助纣为虐哟。”
  “……”叶思蕊下意识摸了摸脖颈的金环,这小皇帝真是顾前不顾后的主,怪不得所有人都知道她是疯子,舅舅个礼帽的!根本是把疯子两字写在脸上。
  “那这事怎么牵连上席子恒的?”
  厨娘无奈地嘘口气:“席公子当时也在场,他一介书生进京赶考,若不是席子恒冲上去帮你挡下朝廷官兵的一棍子,也不会引起荣光帝的注意,荣光帝见此情形,又是一道口谕发给席公子,命席子恒必须照料你的饮食起居。就这样,年仅十六岁的席公子就成了你这世间唯一的亲人……这事要说啊,席公子找谁招惹了,进京赶考的学子,却无端端成了疯子的爹。苦读寒窗十余载,但皇命不可违,席子恒为了照料你,误了十年一回的科考,你若真不疯了,好好报答席公子就对了……”
  叶思蕊认真听完,已感动得一塌糊涂。她迫不及待冲出厨房。而此刻,席子恒正在屋中读书,只见叶思蕊一下扑到自己怀里,不等他开口,叶思蕊紧紧搂住他脖颈扑簌簌落泪:“无论今生来世,我只为哥而活,无论轮回千百遍,咱们永远心连心……”
  席子恒怔了怔,这丫头今日不同往日,虽依旧疯言疯语,但感到她的话语又是那么真挚,他温柔地将吱吱搂入怀里:“嗯,心连心,任凭灵魂百转千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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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用你帮我洗澡!
  暮色降至,席子恒在外屋掌灯阅书。叶思蕊在里屋终于翻找出一只小铜镜,她只是着急看看这脖子上的金锁环,不知什么原因就是取不下。
  叶思蕊使劲抬着头,从铜镜里看向脖子……一条实心金项圈严丝合缝地套住脖子一圈,项圈最前端有一个龙纹雕刻的金牌,有点像长命锁之类的东西,龙形象征皇权,这点可以理解。可金牌上雕刻着四个惹眼的大字——疯女免罪。这就太变态了。
  叶思蕊横看竖看这东西都觉得碍眼,她想转动金环寻找合扣,可不知这玩意是什么金属打造的,转也转不动,一拉便扯得皮肉生疼,难道她六岁时脖子就这么粗了?或者说这玩意随着身体的长大已牢牢镶嵌在肉里?就像老太太们手指上戴了几十年的金戒指,想取下来已不可能……叶思蕊无力望天,看来想洗脱疯子的头衔着实不容易。
  “哥,你能帮我把这项圈摘下来吗?”叶思蕊蹲在席子恒身前。
  席子恒放下手中书卷,看向她红肿的脖颈:“脖子疼?”
  “嗯,呼吸困难。”叶思蕊随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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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应,她刚才拽得太使劲,现在还真有点疼。
  席子恒拉过油灯仔细端详一番,随后自言自语道:“此环乃皇上亲手设计,巧妙绝伦,合扣在金牌内,需有钥匙才能打开,大概是防止你疯癫时随意取下。”
  叶思蕊气得脸都绿了,怪不得她摸了一圈没找到链接口,皇帝老儿对她真是太好了,不对,真是心思缜密、未雨绸缪啊!
  她暂时放弃了,起身坐在席子恒旁边:“哥,我能见到皇帝吗?”
  “今日为何一直唤为父是哥?”席子恒更好奇这点。
  叶思蕊舔了舔嘴唇,她与亲哥哥叶思浩从来都是没大没小的,一般直接叫名字,叫声哥算是超有礼貌了:“你才比我大十岁,当爹好意思么?”
  席子恒在这种问题上无法与吱吱探讨,说深说浅她都不明白,总比唤自己三姑六婆强,他淡然一笑:“随你,好歹是男子的称谓,呵呵。”
  “哥,你娶妻了吗?”叶思蕊起身为席子恒按揉肩膀,“死而复生”的亲哥令她亲近不够。
  提起这事,着实让席子恒郁闷了一下,要说他今年也二十有六,娶妻生子人之常情,但因他必须带着吱吱过日子,所以无人愿意嫁给他活受罪。席子恒拍了拍叶思蕊手背,眸中泛起宠溺的爱意:“为父有你就够了。”
  叶思蕊一听这话可乐了,她根本不希望席子恒温柔的目光看向除自己之外的女人,她趴在席子恒后背上,半开玩道:“那我嫁给哥吧,咱们永远都不用分开了,多好呀……”
  在席子恒眼中,吱吱就是孩子,孩子对父母说这番话不足为奇,他将吱吱搂坐在腿上,刮了下她的小鼻梁:“好呀,咱家吱吱这般漂亮,爹可有福气喽。”
  “……”好奇怪的对话,席子恒真把她当三岁孩子了,叶思蕊本想再说点什么,可席子恒却起身带她走出卧房。两人走入一间小木屋,叶思蕊见屋中热气滚滚,原来是间小澡堂。
  席子恒自顾自褪去长袍马褂,随手将外衣挂在屏风上,只穿白色衬衣衬裤,而后挽起袖口试了试水温,因为他要如往常那般帮闺女洗澡。话说吱吱最不喜欢洗澡,每次在洗澡问题上都要折腾很久。他回眸一笑:“你看你一身泥土,今日吱吱是否会给为父一个惊喜呢?”
  叶思蕊一怔:“什么惊喜?”
  “自己脱衣裳呀。”
  “……”叶思蕊生前已是二十三的成年人,无论心理还是生理都已接受不了,就说不是亲哥胜似亲哥吧,可她都这么大了,这也太尴尬了吧?
  “我自己可以洗,哥去忙吧……”
  席子恒笑而不语,吱吱每逢洗澡都会找各种借口推脱,虽然她今日话语中只存在少许疯言,但凭他多年的经验,才不会再上当。
  他走上前,欲帮吱吱解开衣衫时,却发现她领口的纽扣被扯掉了。席子恒的目光落在她锁骨处的淤青上,眸中顿时大惊,不由分说之下便解开闺女衣裳察看,叶思蕊难为情地双手护胸,她不断提醒自己,这是亲哥、这是亲人,万不可以出手伤人!……
  席子恒神色中透着不安,将她翻过来掉过去检查,这才发现她身上不止一处淤青,后背还有摩痕,胸口旁还有一只暗红的指印,他眸中燃起怒火:“今日谁碰过你?!”
  “嗯?……”叶思蕊不明所以地低头看了看,原来席子恒为她身上的淤青生气,话说受伤对她早已是家常便饭,为了抓住通缉犯,被占几下便宜在所难免,叶思蕊不以为然道:“哦,就是那个通缉犯黑毛……”她话还没说完,席子恒已怒气冲冲地走出浴房:“无耻淫贼,死有余辜!”
  叶思蕊看他那架势是要去官府说理,急忙穿起衣服,边追边解释:“哥我没事!那臭流氓没占到我便宜!——”
  “你个小孩子懂何事?岂有此理!”席子恒早已意识到吱吱除了头脑之外,身体不再是孩童,他倒希望吱吱是又丑又胖的傻姑,可她一日一日长大,出落得越发亭亭玉立,席子恒真的是,怕何事偏偏来何事。
  “我说的都是真话啊,黑毛确实想对我那啥来着,不过叫我一脚踢中了命根子,而且我不止踢了他一脚,现在人都废了,哈哈哈——”
  席子恒步伐一顿:“此话当真?”
  “比金子还真,我说不疯了你又不信。”叶思蕊颠颠脚又补充一句更混的话:“你要不信,给你验明正身好了,是不是雏儿了,一试便知。”
  席子恒瞠目结舌愣在原地……还敢说不疯癫?
  叶思蕊为了证明自己确实不是疯子,让席子恒站在澡堂里、屏风外的位置上,一来让席子恒知道她自己会洗澡;二来,避免赤.裸相见的尴尬。
  叶思蕊撩拨着温暖的水花擦身,就是洗脖子的时候忒费劲,金锁环沾了水依旧不能移动,虽不至于影响呼吸,但就是感觉碍事,她还不能多吃饭,万一多出二两肉都长脖子上了,还不活活给她勒死啊,她严重怀疑“项圈”内的皮肤肯定比别处白多了。
  席子恒只要有空就会翻看书籍。吱吱生平第一次自己洗澡,他生怕闺女溺死水中,所以,他边听着耳边动静,边阅书。
  “哥,你今年一定要拿个状元回来啊!”叶思蕊边洗头边朝屏风外喊去。
  席子恒并未深考虑,有一搭无一搭地应声:“科考十年一回,五湖四海的才子奔赴京城赶考,为父尽力而为就是了。”
  “哥是最聪明的男人,肯定没问题,叫那些五湖四海的虾兵蟹将死去吧,我看好你哦……”
  席子恒抿了口茶,瞧小闺女这嘴甜的:“呵,吱吱这么信任为父啊?”
  叶思蕊撩起水花泼向屏风外:“喂!您别冲大辈了成不,再称自己是‘为父’!我可直接叫你名字了啊!”
  “你试试?”
  叶思蕊不屑一哼,活动活动腮帮字正腔圆一喊:“席、子、恒!——”
  席子恒不怒反笑:“不孝女。”
  叶思蕊嘿嘿一笑:“说正经的,当初皇上把我强塞给你养,你就无怨无悔的接受了?皇上也没给你点赡养费什么的吗?”
  席子恒被茶水呛了下:“我乃一介书生,识字会画,岂能向皇上要银两,再者说,养你不过是多双筷子的事。”
  叶思蕊听他说得挺轻松,可她不傻,养孩子不容易,养疯孩子更难:“可我时常砸坏别人的摊子,你作为监护人不用赔钱吗?”
  席子恒下意识摸了摸一兜子的欠条。朝夕相处十余载,除了皇命还有浓浓的亲情,而他早已把吱吱视如亲人。有生之年,但愿能还清债务……他们的日子虽然过得苦,但席子恒并不后悔赡养吱吱,也不能说无怨无悔,当初皇上一道圣旨下达,并非他愿不愿意的事,是必须服从。当年,他也不过十几岁的青年,家乡因闹瘟疫死了不少人,他的家人也未躲过这场灾难。老皇帝驾崩,小皇帝年幼,迂腐的官僚能捞就捞,官府不但不肯拨款救济病患,甚至怕殃及自身,封锁村落,一干官僚及家眷连夜迁出乡镇避难。席子恒亲眼目睹百姓们因无钱治病,只能活活等死的惨状,他一怒之下变卖祖产赴京赶考,望有朝一日得朝廷重用,替穷苦的百姓们尽些绵薄之力。
  一晃十年过去了,小皇帝不负众望,宅心仁厚治国有道,繁荣盛世有目共睹,虽席子恒还未当上官,但他从未改变过初衷,更期盼为这样一位睿智的好皇帝报效终身。
  叶思蕊听不到他回应,洗白白了走出木盆擦身:“对了哥,你明天记得找捕快要银子去,三百两花红,少一毛我都跟他没完。”
  席子恒迷茫地抬起眸,他在衙门做师爷也不过每月十两的饷银:“哪来的三百两?”
  叶思蕊无奈地翻白眼:“就是抓黑毛的钱,我把那厮抓住交给衙门了,告示上写着呢,亲自抓获者赏银三百两,你别傻乎乎地忘了要啊!”
  席子恒越听越糊涂,就凭吱吱这小身子骨能抓到膀大腰圆的壮汉?他起身绕过屏风细问,还未等开口,只听叶思蕊一声尖叫蹲身护体……席子恒一愣,下意识地转过身,不过他立刻琢磨过味儿,不对啊,平日都是他给闺女洗澡擦身,有何难为情的?
  席子恒再次转过身,不由在吱吱身上打量一番,神色平静道:“哪里不妥?为何大叫?”
  “……”叶思蕊也不知怎么解释,她急忙扯过件衣服盖在身上:“好吧我承认,黑毛是我在路边捡的,你快出去行不行?”
  席子恒见她小脸通红,护着身体躲在墙角,以为她身上还有别的伤势所以才故意闪避,所以他三两步上前拉开她的手腕察看,席子恒大喇喇的目光落在叶思蕊胸前,还欲伸手摸摸,但神色中除了关切不掺杂任何邪念……可叶思蕊确实适应不来,自从她过了青春期以后,再也没真跟亲哥“坦诚相见”过,她承认自己有严重的恋哥情节,即使到现在她也会幻想嫁给亲哥,那样就可以永远跟哥住在一起。可现在的场面却让她感到很别扭……她即刻含胸退后:“你不在乎,可我会不好意思,咱两这关系得彻底改改!既然咱们没有血缘关系,要么当夫妻要么当兄妹,你自己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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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皇上,你在哪?
  席子恒沉默不语,注视吱吱认真的表情,顿了一瞬,随后无奈摇头,取过一套小花衣衫蹲在吱吱身旁:“扶着为父肩膀。”
  “……”叶思蕊低头一看,席子恒正打算帮她穿裤子,他居然跟没事人似的!对她那番长篇大论充耳不闻?
  叶思蕊一把拽过裤子坐在小板凳上自己穿,席子恒见她裤子居然未穿反,还欣喜的夸了吱吱几句。叶思蕊绷着脸,快速穿戴整齐从他身边经过,还故意用肩膀撞了他一下:“顽固不化的家伙,我真快被你整疯了!”
  对于吱吱瞬息万变的情绪,席子恒早已习以为常,他此刻要做的是哄闺女睡觉……
  叶思蕊一骨碌爬上床,她见席子恒也要脱鞋上床,一脚将席子恒踹离床榻:“以后我不跟你一起睡,除非你不把我当闺女看。”
  席子恒又蹭坐回床边:“你究竟为何事闹脾气?”
  叶思蕊也不能说自己是灵魂穿越,何况说出来只会让席子恒认为她更疯,看来这别扭的关系只有她慢慢消化了……“哥,我已经成年了,有独立的思考能力,日后不会再给你添堵。”
  席子恒拉过一条棉被盖在叶思蕊身上,替她严严实实盖好,他单肘支起,侧躺在床边,温柔的话语如春风拂面:“睡吧,为父给你讲故事听……”
  “!”……叶思蕊乖乖闭起眼:“好吧,你给我讲讲如何能见到皇上的故、事。”如果可以话,她要先找皇帝把脖子上象征耻辱的金锁环取下。
  席子恒发现吱吱今日对皇帝的话题格外感兴趣,不过,既然吱吱想听:“荣光帝?皇帝自然住在戒备森严的皇宫中,普通百姓无缘见到皇上……”
  叶思蕊很想继续听,但困意袭来,她合起沉重的眼皮,就这样,过完了穿越后的第一天。抓住一个通缉犯,遇到亲哥的转世体,疯子的头衔依旧没洗刷干净……
  席子恒轻拍着被褥,柔和的目光落在吱吱天真的睡颜上,指尖划过她柔软稚嫩的脸颊……他养育十年的女孩,在不知不觉中长大了,容貌越发俏丽可人。记忆追溯回十年前,当年他进京赶考,初次见到蜷缩在墙角讨饭的吱吱,她拥有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笑得很傻,却使他莫名的感到辛酸又心疼。虽然在别人看来,吱吱是作恶多端的小疯子,但在他眼里却有可爱的一面,他偏偏喜欢被她依偎纠缠着。今日一番交谈虽癫狂,却让他心触动了一下,若并非深知亦是疯言疯语,他倒真企盼吱吱已恢复神智……
  皇宫御书房内,幽静的光线散在窗沿上。
  一袭龙袍的荣光帝依在御书台前,淡黄的灯光映衬在他白皙的肌肤,他扫过堆积如山的奏折,黝黑的眸中泛着隐隐的疲倦……
  “主子,早些歇息吧。”太监小路子奉上清茶一杯,伫立在荣光帝身后替他捶背解乏。
  荣光帝——祁修年,二十二岁,执政十年。当其余皇子们还在傻吃傻喝傻玩时,他的童年已在这张御书台前度过。
  祁修年慵懒地依靠在龙椅上:“朕有一种预感,迟早累死在这破桌前……”
  “主子莫泄气,奴才觉得吧,您赶紧娶个女主子回来才是正经事。”小路子虽年轻,但辈分是太监中最高的,现任统领太监一职,专门负责皇上的生活琐事与后宫事宜。小路子曾是祁修年童年时的伴读书童,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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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修年唯一可以推心置腹的挚友,所以两人聊起天来也很随意。
  祁修年轻声一笑:“谁愿嫁朕?”
  “太后上次跟您提过的那个,紫兰国公主,您也见到那画像了,可谓倾国倾城之貌。”
  “你怎跟媒婆似的,太后让你当说客来了?”
  “这跟太后有何关系啊,奴才是看您笑容越来越少,提个建议。再者说,您也二十有余,也该张罗婚事了不是?”小路子苦口婆心道。虽说后宫佳丽已有数百位,但没有一个入得了皇上的眼,所以媳妇再多也都是摆设。
  祁修年沉思片刻,到了他这年纪还未立后确实有些不妥:“紫兰国公主是挺美……”他故作神秘地抬起眸:“可你没发现来提亲的侍者口齿不清么?一旦娶了那公主,咳咳……”祁修年掐了掐了嗓子,学公主的发音:“皇‘桑’,您该‘奏琴’(就寝)了……”
  “……”小路子嘴角一抽:“您也忒能埋汰人,人家至于吗?”
  祁修年呵呵一笑,起身活动活动筋骨:“朕明日想打猎,你给朕安排个空当。”
  小路子掐指一算,面有难色:“明日秀女入宫,奴才走不开,后日如何?”
  祁修年似笑非笑地扬起唇:“朕又未让你去,你忙你的,朕玩朕的。”
  小路子则没大没小拉住祁修年手臂不松手:“别呀主子,难得出宫透透气,您可不能丢下奴才独自享乐呀……”
  祁修年的目光落在小路子的手指上,故意绷起脸:“嗯嗯?!……”
  小路子可怜巴巴地松开手,嘴唇呈剧烈颤抖状,一咬牙一跺脚:“既然主子如此无情,就莫怪奴才假公济私了,后日再选秀!”
  祁修年挤眉弄眼轻哼:“朕可何事都未听到,太后怪罪下来你可一人兜着。”
  小狐狸!……小路子偷偷在心里给祁修年起得大不敬外号。别看祁修年只有二十出头,心态却平和沉稳,头脑聪颖机敏。他时常将朝廷一干城府极深的老臣耍得团团转。只能说驾崩的老皇帝眼光独到,否则定不会任命年仅十二岁的九皇子祁修年为新一代帝王。毕竟祁修年上面还五位皇哥呢。不过嘛,虽五位皇子都册封为王爷,官居一品,但其中四位都并非省油的灯,多年来一直策划将祁修年拉下宝座,但祁修年办事圆滑,为人低调,楞是未让狼子野心的几人抓住过把柄。
  思于此,小路子忽然想起一件事:“主子,贵王爷最近不知怎的,总跟奴才套近乎,昨日又派人送了奴才一对上乘翡翠镯子。”小路子所指贵王爷乃大皇子。
  祁修年抿了口茶,不以为然道:“套呗,给你金银财宝就收着,随后送户部去。”
  “早送去了,您就不好奇贵王爷找奴才办何事?”
  祁修年无奈地拍了拍小路子肩膀,故作语重心长道:“十年一度科举考即将开始,朕断定你收银子能收到手软,朕这次大发横财全靠你了,呵呵……”
  “……”连贿赂的银子都算进国库去了,他就说祁修年是“老奸巨猾”吧!一点没错。
  想归想,小路子对皇上可是忠诚无二。
  不知别人书房里都挂哪类警世名言告诫自己,不过祁修年御书房里只挂着龙飞凤舞四个大字
  ——含笑过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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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为证明自己不疯!
  次日晌午,叶思蕊懒洋洋地爬出被窝,而席子恒已去知府衙门上班。她吃饱喝足后,在热络的街道间溜达,改变形象是如今的头等大事。
  百姓们如往常那般对她绕道而行,小孩子见到她基本是抱头鼠窜。叶思蕊为展现自己是正常人,所以大摇大摆走进首饰店。首饰店老板见疯丫头来了,急忙护住易碎的一堆首饰,惶恐不安轰赶道:“你,你去外边玩啊……”
  叶思蕊笑得和颜悦色,她捏起一只玉镯,彬彬有礼询问道:“请问这只玉镯多少钱?”
  “喜欢便拿去,快快快滚!——”首饰店老板特有觉悟,舍不得小钱丢大财。
  叶思蕊是热脸贴上冷屁股,她忍了忍,逼自己保持笑容:“打开门做生意,你身为店家怎能辱骂客人呢?你看我态度这么好,没察觉我有什么变化吗?”
  首饰店老板只知晓疯丫头变化无常的疯个性,何况昨日她还摔坏了店中三件玉器,这眼泪还未擦干怎又来了?他慌慌张张喊伙计帮忙:“都楞着作何?!快把疯丫头‘请’出去啊!”
  伙计胆怯地走到叶思蕊面前,先是深深鞠躬:“吱吱,求你多担待行吗,咱们小本经营禁不起你乱砸乱摔。”
  “……”叶思蕊原本就是火爆脾气,想耐着性子又压不住心头怒火,她愤恨地放下玉镯,谁知玉镯正巧撞在桌角上,“啪啦!”……碎成四段……店主与伙计双双心痛地撇开头。叶思蕊绷着脸,分明是她做了错事,她还胡搅蛮缠:“质量真差,假冒伪劣产品。”语毕,她怒气冲冲地向另一家店铺走去,她相信总有人是心明眼亮的!……早晚能看出她已经不疯了不疯了!
  叶思蕊大刀阔斧走了几步,见胡同后有几个孩童在玩跳绳,但那跳绳跟现代生活中所见的款式不太一样,是由麻绳编制的。
  叶思蕊眼中一转,笑眯眯地走上前。孩童们玩得正起劲并未注意她在靠近,叶思蕊双手环胸趾高气昂道:“我会跳双编花,你们敢见识见识吗?”
  孩童们惊见疯丫头抢玩具来了,四人丢下跳绳,蜷缩墙角包成一团,那一张张惊恐的小脸就像遇到杀人犯似的。叶思蕊并不在意,她的目的是展示“高超”的跳绳技术,“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嘛,小孩子不怕她了再向成年人们下手。
  “看好了啊,疯子是不可能跳出双摇的,咳咳……”叶思蕊无视孩童们眼泪汪汪的表情,自顾自调试了跳绳长度。“双编花”是一种比较难跳的玩法,在腾空跳起时,跳绳要绕体两周,悬空同时,双手交叉在身前再快速拧一下方向。她试跳了几下发现一个问题,麻绳太沉太粗了,没有塑料跳绳的韧度。不过,既然已夸下海口就得硬着头皮来,没两把刷子,不好法证明她就是正常人。
  叶思蕊轻盈地跳了几下,做双编前的热身运动,孩童们见她今日未把自己缠绕在跳绳里,不由各个探起小脑瓜看后续……叶思蕊“不负众望”,真在卯足力气后跳出第一个高难度的双编。麻绳带出萧萧的风声,但因动作太快,导致大部分孩童还未来及看清,不过,其中一个胖小子倒看出不一样的跳法,他好奇地向前走两步:“吱吱,你如何跳的吖?……”
  叶思蕊满意一笑,甩了甩发麻的手腕,看看,引起小孩围观了吧,这就是实力!
  “站远点,小心抽到你,这次跳个连续的给你们欣赏欣赏……”叶思蕊肃穆站定,脚踩住跳绳底端做预备式,胖小子即刻听话的退后。叶思蕊吸了吸气,麻绳抡起的力量很大,她这副小身板还真不好驾驭,而孩童们则聚精会神地攥着领口观望,等待“灾难”的发生……
  叶思蕊驾轻就熟地甩起跳绳,在一个双摇起跳后,刚要编起花,“嗖啪!”……“啊!——”跳绳无情的抽在叶思蕊脸蛋上,脸蛋火辣辣地疼,但她楞是没啃一声,尽量展现一幅从容不迫的神态,当硬撑着气势重新跳起时,再次被笨重的麻绳抽中脑瓜……孩童们见她这般顽强,无不捂住小嘴感到震撼,脸都抽肿了还再跳……疯得越来越厉害了吖。
  叶思蕊在自抽了数次后终于掌握了跳麻绳的要领,她虽感到脑瓜肿得像猪头,但凭借一股“百折不挠”的狠劲,真的跳出连续六个双编花,引得孩童们一阵惊叹……目的达到了,她眯起“厚重”的眼皮将跳绳还给胖小子,她本想得意大笑,但因嘴角抽肿,笑得有点艰难:“看见了我的厉害了吧,疯子跳得出么?要姐姐教你吗?”
  胖小子注视她被抽得“横七竖八”的脸蛋,皱起小眉头摇头:“疯子原来都不怕疼吖……”此话引来其余三个孩童的共鸣,一个梳小辫子的女孩分析道:“嗯嗯,由此可见疯子不知痛痒,若换作我早疼哭了,吱吱居然还在笑,好勇敢哟……”几人边赞同小女孩的说法,边捡起自己跳绳换地玩去了,将叶思蕊孤零零的留在胡同里……
  “……”叶思蕊揉了揉花瓜似的脸蛋,气得咬牙切齿小脸发绿,失误了,孩子懂个屁,她真是吃饱了撑的!
  但她不是那种轻易服输的人,说白了就是那种不撞南墙不回头的个性,她还怕啥,反正都被认定成疯子了,但是但是!今天必须让这些肉眼凡胎的凡夫俗子知道她是正、常、人!
  正思于此,她见百姓三五簇拥向同一方向走去,叶思蕊也随大流跟去凑热闹。走进一看,原来是耍把式卖艺的。一壮汉抱拳朝围观百姓们说了些耳熟能详的开场白,然后请其中一位百姓上台殴打自己。揍人这位也不客气,一鼓作气打了壮汉好几拳,居然还把壮汉的一只胳臂打断了。壮汉脸色难看满脸汗珠,他随后拖着半只残臂在百姓中行走一圈,让大伙确认一下是否胳臂真断了,当百姓们确认无误后,壮汉从小瓷瓶中取出一颗药丸,服用后,他猛然一甩“骨折”的胳臂,居然就奇迹般的治愈了,博得百姓一阵唏嘘惊愕。
  壮汉服药后顿时面色红润,洪亮地大声叫卖:“祖传接骨秘方,只卖一两银子一颗,走过路过莫错过哟——”
  叶思蕊不屑冷哼,坑蒙拐骗的招数流传千年,但万变不离其宗,这与其他不法商贩没什么区别,边耍把式自残边兜售昂贵的“灵丹妙药”罢了。
  百姓们闻得一两银子一个,虽价格不菲,但效果显著啊,一位年轻人掏了半天,才从衣服内衬里取出一块散银,他紧紧捏在手心询问道:“大师,我爹卧床瘫痪十余载,可还有得治?”
  壮汉见有人掏银子,一对牛眼噌噌放光,他口沫横飞道:“倘若服用了咱的接骨丸,莫说十年,就是卧床三十年都能跟好人似的下地干活!”
  年轻男子信以为真,满心欢喜的刚欲将银子递给壮汉,只听人山人海中发出一声质疑:“伤筋动骨还得恢复一百天呢,你这不扯淡么?!”此话一出,年轻男子犹豫了一下又收回送银子的手。壮汉见煮熟的鸭子要飞,理直气壮地叫嚣道:“老子我行走江湖多年,生怕从不打诳语,是谁在搅局,有种给老子站出来!”
  百姓闻声望去,居然见疯丫头昂首阔步从人群中挤入台前,于是,各位的好奇心荡然无存。壮汉乃外乡人,发现是一个小丫头片子搅局已感到不屑,再看她脖子上的免罪金牌,壮汉不禁底气十足,而后捧腹嘲笑:“原来是个疯子,去去去,一边玩去,别坏了老子的江湖名声!”此话引得众百姓一阵起哄,吱吱是家喻户晓的“疯人”,论谁也不把她的话当回事。
  叶思蕊无视一干人等的嘲笑与轻蔑,直径上前抓起壮汉的手臂一捏。壮汉以为她要试试胳膊是否完好无损,虽心里不耐烦,但为证明“货真价实”,所以任由她又拽又扯:“使劲点使劲点,给父老乡亲们看看,咱这条胳臂有无作假?”
  叶思蕊斜唇一笑,神色化为骤冷,她提起壮汉手肘处,猛然向上抬起,只听骨节 “嗑啦”一声响动,壮汉的一条胳膊再次耷拉在体侧,就如破布片子似地摇摇晃晃。百姓们见状噪杂开来,话说疯丫头的力气有这般大么?壮汉则神色大惊,手捂肩头挪了挪步……这疯丫头居然了解其中的奥秘,还懂得脱离肩骨节的方法?!
  百姓开始纷纷议论,就说吱吱是疯子下手没轻没重,可她在厉害也不过是个十几岁大的女娃,怎就随随便便给壮汉胳膊拧断了呢?
  叶思蕊面对瞠目结舌的众百姓实在感到无奈,不过也不能怪人家被愚弄,以防上当受骗的方法还不都是那些被骗者提供的消息,所谓前人受骗后人才能受教,否则也不会有吃一堑长一智的老话:“大伙看清楚,这种骗钱的手法很简单,其实就是利用肩部关节脱臼的技巧掩人耳目,他不用吃任何药丸也可以轻松将脱臼手臂挂回原位……”叶思蕊对骗子一向不客气,她扯了扯壮汉脱臼的手臂:“能随意脱下、挂回骨环也是一种功夫,不过挺疼的吧?”
  众人虽不信疯丫头的话,但还是不约而同看向壮汉,看他是否真的不用服药就可还原手臂……此刻,壮汉疼得额头渗汗,自行脱臼必然很痛苦,但也是为了混口饭吃,行骗多年,居然让一个小疯子拆穿了把戏。
  壮汉原本还想强撑脱臼手臂理论一番,可叶思蕊压根不给他机会,用力扯他脱臼的手臂,他忍了一会儿见百姓愈围愈多,最终破碗破摔一声嘶吼,将脱臼手臂即刻挂回膀子上。此举由不得分说,谎言已不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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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破。壮汉一把提起叶思蕊的衣领:“老子再京城混不下去了,您个疯婆子也别想好过了!”
  叶思蕊双脚悬空,不急不缓扬起脖子,展示那块惹眼的“免罪金牌”:“这可是皇上发的免罪小金牌,你是不想混了,还是不想活了?”
  在双方僵持不下之际,巡逻衙役正巧路经此地,百姓们虽大多不待见小疯子,但还是要给席子恒几分面子,所以请差人解围。壮汉惊见衙役走近,在百姓的混乱声中,急忙丢下疯丫头收拾行骗的道具快步离开,边走边回头瞪了叶思蕊几眼,神色有点威胁的意思。
  叶思蕊当然不觉得害怕。一不小心又为百姓做了件好事,这次应该能证明自己不疯了吧?她得意洋洋地环视四周,可居然就没一个人愿意夸她两句,而是呼啦呼啦都散了。哦,也有自顾自唠叨的——疯丫头若并非依仗皇上的免罪牌,这顿打必然是挨上了,可惜哦可惜……
  叶思蕊无语望天,她为证明自己神经很清醒:先是走进首饰店与人有礼示好,却无意中打碎镯子一只;再后来跟孩子们玩跳绳,为证明技高一筹,楞是给自己抽一个满脸花;最后,将一个江湖骗子打回原形,可百姓们自当看热闹乐和一遭,甚至还有些人惋惜她没挨上这顿抽……舅舅个礼帽的!她还是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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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遇“阉人”
  席子恒手提一袋子银两,迷茫地走在街道间。今日堂上,犯人黑毛对罪行供认不讳。当谈及抓捕过程时,令众人始料未及,黑毛竟然真是吱吱凭一己之力所抓获,而且膀大腰圆的黑毛提到吱吱时,还是一副闻风丧胆的模样。
  在回宅院的路上,席子恒又闻得百姓的议论,有关于今日城中出现骗子的事,好似也是吱吱拆穿了骗子的把戏。他百思不得其解……难道在一夜之间,吱吱的癫狂症真有所好转了吗?可这转变也太快了点。
  他加快步伐向家宅走去,一进门便见吱吱坐在藤椅上晒太阳,可她脸蛋上呈现一道道红肿的印记:“吱吱?”席子恒几步走上前,察看吱吱的伤势:“怎受伤了?”
  叶思蕊一扬手:“别提了,我自己抽的。”
  “据百姓谈论,你今日拆穿一位行骗者?”
  “嗯,蹩脚的小把戏,这种骗子根本不入流。”叶思蕊因脸颊疼痛不是太想说话,她眯起红肿的眼皮,看到席子恒手中的小包裹:“这是什么?”
  “三百两赏银。”席子恒将钱袋放在吱吱腿上:“都是你的。”
  叶思蕊抱着钱袋来了精神,她颠了颠分量,沉甸甸的钱袋里塞满银元宝。她掏出一锭元宝揣入怀里,其余的还给席子恒:“哥,喜欢啥就买点啥,剩下的拿去还债,等我下次再抓到其他通缉犯还有钱赚,哦吼吼……”
  席子恒望着疯了十年的闺女,沉默久久。回想过往,吱吱举止疯癫的一幕幕浮现在脑中,但此刻,却可以思路清晰的与他对话……“吱吱,你实话告知为父……癫狂症可是好了?”
  “是啊是啊,我没事了,比正常人还正常。”叶思蕊回答的很随意,信不信就由不得她了。
  席子恒的眸中涌动着惊喜,在凝思沉虑了片刻后,忽然一把将叶思蕊搂入怀中,话语中带出颇为激动地大起伏:“难道是真的,真的治愈了?……”
  叶思蕊怔了怔,她能感到席子恒身体上传来地微微颤抖,正因为千丝万缕的联系,席子恒比外人更了解她,她深感欣慰,不由拍了拍他脊背轻声道:“还是哥了解我,他们以为我是疯子没关系,哥知道我不疯就行了……”
  席子恒的喉咙涌上一阵酸涩,他抚摩着吱吱的脸颊,心中五味杂陈翻滚。十年如一日的照顾,终于感动了老天,终于唤回神智清醒的吱吱。他感动得想要大笑,甚至无法用言语去形容那份狂喜的情绪……席子恒倏然托起叶思蕊腋下,在院中转了一圈又一圈,眼底是满满的喜悦。
  叶思蕊则注视席子恒开怀的笑颜,不禁为之感染,她搂住席子恒的脖子蹭了蹭:“哥,日后咱们好好过日子吧,赚钱的事交给我,你认真读书,将十年前的遗憾补回来。”
  席子恒嘴角一敛,驻足站定。原本不该有瓜葛的两个人,在某种缘分的牵连中相遇相识,甚至成为相依为命的一体。当他以为自己会为某些事感到遗憾时,才醒悟吱吱的康复,就是他今生最大的满足:“终于等到吱吱恢复神智的一日,为父再无遗憾,真的。”
  叶思蕊见他一副认真的样子有点不适应,毕竟亲哥叶思浩一点当哥的样子都没有,平时碰上能欺负妹妹的机会从不放过,所以她受不了这么正儿八经的聊天状态。
  她亲了席子恒脸颊一口:“你别一副无怨无悔的死样子,我想笑。”
  “……”席子恒捂着脸颊无奈浅笑,虽吱吱并非初次亲他,但今日不同往日,他不自在地抿了抿唇:“吱吱已十六岁,也到了该嫁人的年纪,日后莫跟为父如此嬉戏。”
  “那我嫁给哥吧?”叶思蕊不以为然歪头一笑,根本没察觉这话有多乱.伦。
  持有传统观念的席子恒自然反应愕然,他揉了揉叶思蕊头顶,调侃道:“若你到了十八岁还未嫁出去,为父……呃……再议吧。”席子恒原本是顺着她的话逗闷子,但一提到“为父”两个字他先尴尬了。
  叶思蕊憨憨一笑,而后将他推进入书房:“哥学习吧,等饭好了我叫你。”语毕,她哼着小曲蹦跶出屋,只要哥不认为她是疯子,她才不在乎别人的眼光……她蹦跶两步,脖子却被某样东西扯得沉了沉,叶思蕊咬牙切齿地摸了摸金锁环,嘴角顿僵……不行!她必须找那个二百五小皇帝去要钥匙,赶紧把这破玩意从脖子上弄下来!英明神武的女刑警佩戴的应该是警徽而不是免罪疯牌!带着这东西满街跑,对她而言根本是莫大的耻辱。
  叶思蕊为了给席子恒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更不愿再给他添麻烦,所以在之后的日子里,叶思蕊过得相当安分守己,她不去街上闲逛瞎溜,即便看见打架斗殴的也不管,就如乖宝宝似的等到席子恒科考的那一天。
  十年一度的科考可谓盛况空前,京城内陆陆续续涌进五湖四海的学子,无论走到哪都能看到孜孜不倦的身影,无不期盼一举成名光宗耀祖。金锦国科考制度与各朝代不同,为十日封闭式考试规则。在十日内,参与应试的学子们与外界完全隔绝,不得以任何理由离开考场,否则按弃权论处。
  科举制度所涉及的考试内容也极为繁复,科考内容如下:
  “孝悌”孝是孝道,悌是手足;
  “德行”指品行;
  “结义”指对朋友;
  “操履”指品德;
  “强毅”指判断力;
  “执宪”指宪法;
  “学业”指以往成绩;
  “文才”指文笔字迹;
  “珠算”指算数能力。
  若是武考,还得再加上“膂力”和“才堪武略”,考量应考者的武功根底以及对作战地形的掌握能力。综上几点都能过关者,才有可能进行最终的殿试,也就是皇上亲自考试。总之一句话,比考博士后还难。
  考试内容听起来虽恐怖,不过叶思蕊还是坚信席子恒有真材实料。因为金锦国属于当场阅卷制度,好比现代社会的电脑考试,当时出成绩当时淘汰,也没有补考这一说,对于淘汰者没什么可商量的,利马收拾包袱走人。只要席子恒别是读死书的书呆子,她相信哥哥不会在前几轮就被淘汰出局。这不,已经过去五天了,席子恒还没提着行囊归家,这是好事啊。
  叶思蕊一想到席子恒考试成绩应该不错,所以闲来无事出家门散散心。城中则是一派严肃与安静,似乎各家各院都沉寂在科考的紧张氛围中,各家长辈为保佑自家子嗣高中榜眼,无不在房高高檐边挂上巴掌大的实心“小棺材”,预示着高“官”厚“禄”,功成名就。
  话说叶思蕊穿越也有半个多月了,似乎还没来得及在京城里走走转转,她怀里揣着一锭十两的银元宝没处花,难得穿越一次,消费一把也是应该的。置身于八百年前的文明古都,古韵飘香,繁华再现,她心中确实多了一份畅快与新奇。
  别看相隔几百年,如果硬说古代人与现代人的区别,其实古代人就是多了一份淳朴,人与人之间也不会像防贼似的互相猜忌,当然哪朝哪代都不乏奸商奸臣,但社会阴暗面并不普遍,也不影响民众的整体意识,随处可见互相帮助、彼此关怀的热忱身影。就拿叶思蕊来说,她在穿越到这幅身体之前,正主可是个无恶不作、见人就打的疯丫头,可百姓们虽都不喜欢她,但对于她种种疯狂举动依旧保持宽容和忍让的态度,当然免罪金牌占据一方面,但人本善良的一面更令她不禁感慨。
  叶思蕊漫无目的地在街道见闲逛,拐过一条胡同正巧看到一家人户门前依依惜别的场面。年轻男子一身绸缎蓝衣,头顶戴着黑色绒帽,显然是个……阉人。
  叶思蕊头一次见到活太监,不免好奇心涌动,她一溜烟钻进墙后,伸头探脑趴在一旁偷窥细皮嫩肉的小太监。
  站在门口送行的老妇人一把鼻涕一把泪,听交谈内容应该是小太监的娘。老妇人头发花白,大概五十有余,看那小太监也就十二、三岁的样子。古代百姓虽大部分生活得清贫困苦,但就是孩子多,越穷越生,生多了又养活不来,只能送入宫里当太监。命好的,混上一官半职还能给家里添点小钱,命不好的,没准进宫三两天就叫主子给打死了,全凭自己造化。老妇人自然觉得对不起儿子,为了能给家里赚几两银子糊口,只能出此下策。不过,除了管事儿的大太监之外,小太监没有银两可赚,多半苟且偷生度日。小太监也有出宫探亲的特赦,一年一回,大多是给家里报个平安,但给家送银子的事,很渺茫。
  叶思蕊偷听了会儿,不由“啧啧”砸吧嘴。为了五两银子就把亲儿子卖进宫里当太监,要说这世道有时候也挺不公平。再听这对母子的交谈内容更凄惨,这孩子好像跟宫中某位管事的面相犯冲,管事大太监总找他麻烦,大概是回宫的日子也好过不到哪去。
  她摇了摇头……忽然灵机一动,皇宫可不是谁想进就进得去的地方。她身为警务人员更了解国家领导人的住所戒备森严。可太监手里有腰牌啊,出入有了通行证自然不会被细查,再者说皇宫里的小太监多如蚂蚁……如果她能混进宫,不就能见到皇上了?那这破金牌不就能顺利取下来了?
  想到这,叶思蕊干咳一声从墙后跳出,小太监神色怯懦地望着她。叶思蕊则一手护着脖子上的金牌,一手从怀里掏出那锭银元宝:“买你这身行头,三天后还给你,成交吗?”她不是脑瓜一热,而是看好了太监这身衣服,太监服衣领够高,正好挡住脖颈上的金锁环,这样一来,只要她不换衣服不洗澡,就没人能发现她是疯子外带女儿身这件事了。
  老妇人与儿子面面相觑,心知肚明这乃欺君之罪,可十两银子的诱惑力也着实不小。叶思蕊将银子塞到老妇人手里,不负责地天花乱坠道:“请二位放心,我进宫是为见一个人,那个人权势很大,我们只是暂时失去联系,一旦见到面,我没准还能帮这位小哥说几句好话呢。”
  小太监毕竟在宫里待了一年,不由询问道:“姑娘说的是哪位主子?”
  “这个嘛……”叶思蕊若有所思地望天:“此人的身份太高贵了,我可不能乱说……不过你想想啊,谁没事愿意跑进宫里送死去?那可是虎狼之地哟……”
  小太监想了想也对,若回宫也无非是接着过暗无天日的生活,眼看快过年了,十两银子不但能给他娘治病,还能为家中兄妹们置办点新衣物。有了十两银子,即便不回宫也够他们一家人在城外买块地务农糊口了……小太监当机立断脱下太监服递给叶思蕊:“不用还了,宫里人唤我小凳子,我刚调到御膳房刷碗,所以御膳房还无人认识我,姑娘若只在宫中待几日定不会引人注意,你从皇宫偏门进入后宫,侍卫看到腰牌自会放行。”
  小凳子……叶思蕊其实也没想到这么顺利,看来这位小公公确实在宫里混得不怎么样啊。她接过太监服,话说伪装可是她的强项,她给了小太监一记“识时务者为俊杰”的眼神。随后大摇大摆地返家做准备工作。
  母子俩手捧着白花花的银子,目送叶思蕊一步步踏上“不归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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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宫第一天
  叶思蕊是这样设计的,伪装成小太监混入皇宫,第一天摸地形,顺便打探皇上的生活规律。第二天找到皇上,证明自己不疯了,然后让那厮拿钥匙去掉免罪金牌。如果幸运的话,也许再请那厮诏告天下什么的,就说疯子痊愈了,主要看皇帝好不好说话了,如果不好说话,那就本着先解开金锁环的大原则。
  虽设想的不错,但她也明白未必容易见到皇上,不过五天之内,无论办不办的成,她也会出宫再想其他办法,因为到那时席子恒该回家了,她可不想让哥哥担心。
  话说,她可能是当惯刑警了,刑警办案时,时常乔装打扮,把自己伪装成各种社会人,追踪或蹲点探查犯罪嫌疑人的蛛丝马迹。但各行各业都有墨守成规的制度。比如刑警伪装成修鞋的,真的修鞋匠看到有人占地盘肯定不干,这时候,刑警就会掏出警徽:我是警察,请配合警察办案,谁若通风报信,论同谋定罪,然后理直气壮的占领最佳路段。所以叶思蕊完全没把私自入宫这事算在违法乱纪之内。
  叶思蕊找来长长的裹布围在胸口,她发现一件事,这副身体虽年纪不大,身材还挺丰满,细腰大屁股,尤其是胸,怎么也得有B罩杯。
  待忙乎了半个时辰,叶思蕊整装待发,摇身一变成了名副其实的小太监。她背着小包裹,番强溜出家宅,而后堂而皇之地走在街道间,百姓四周穿梭,还真没一个人认出她是疯丫头。
  皇宫距闹市街不算太远,步行一个时辰便可抵达。正如小凳子所说,叶思蕊佩戴出入腰牌,走奴才专用的侧门,就这样轻而易举地进了后宫。
  偌大的后宫,红墙绿瓦,威严耸立,格外凝重。叶思蕊一眼望去全是笔直的通道,道路两旁屹立大门小门无数,而且楞是没个宫女太监什么的经过,后宫如迷宫,这话一点都不假。
  金锦国后宫规矩,与清朝后宫管理制度酷似。后宫属于皇上的私人领域,后宫中除了皇上以外,不能出现第二个完整的男人。当然,后宫并不算太大,城墙外围由侍卫重兵把守,将后宫严密的保护其中。
  叶思蕊本着鼻子底下有张嘴的原则开始乱走,她首要任务是找到人问路,先去御膳房报道。
  她七拐八拐走了很远,不知是后宫人不多还是怎么的,难得碰上一个半个太监或宫女,可她还未来得及上前问话,人家就忙着干活去了,完全无视她的存在。
  后来她才知道,奴才们是不能随便交谈的,若不小心被太监总管撞见要砍头。
  叶思蕊乱窜了一会儿走到御花园内,御花园内的气氛与墙外截然不同,花蕊绽放清香扑鼻。但她此刻没心情欣赏美景,因为天快要黑了,可她还没找到那该死的御厨房。
  “你,为何乱跑?”一道尖细刻薄的声音从叶思蕊身后传来。
  叶思蕊猛然回头,只见一位油头粉面的老太监伫立身后,看顶戴肯定比她头衔高,她在课本上学过,在宫中见到职位高的要行礼,所以她勉为其难的跪身行礼:“奴才迷路了。”
  “刚入宫的?”老太监一手托着燕窝粥,一手翘起兰花指。
  叶思蕊装起奴才还是蛮像的,点头哈腰低声下气:“正是,奴才被分在御膳房洗碗,劳烦公公指引一下可否?”
  “洒家刚从御膳房而来,未听说有新奴才来呀?”老太监随手一指,忽然眼珠一转将手中托盘向前递了递:“把这碗燕窝粥送贺贵妃那去。”叶思蕊迷茫地抬起头,刚要开口询问,老太监却尖声催促:“快点呀,一会儿粥凉了,看洒家不拨了你的皮!”
  “……”叶思蕊见他一脸老褶子还嗲声嗲气那劲儿,顿时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这不伦不类的“老娘们”,真有心一脚踹死他。
  当叶思蕊接过粥盘,老太监好似终于把烫手山芋丢出去了似的:“去吧,直走东侧第三个门便是贺贵妃寝宫,小心伺候着!”语毕,老太监悠哉地溜达走了。
  叶思蕊还真没干活伺候人的活,但看老太监幸灾乐祸的表情也料到没好事。她按老太监指引的方向向贺贵妃寝宫走去,刚走到院门口就听到院里传来砸盘子砸碗的动静……叶思蕊轻声一哼,看吧看吧,就知道是个难伺候的主。
  叶思蕊轻手轻脚走进院内,院里跪着几个受罚的宫女,她将小包裹放在树坑下,双手托着粥盘走上前。叶思蕊站在一位宫女身后,戳了戳宫女肩头,宫女惊恐地转过头,不言不语望着叶思蕊。
  “我是来送粥的,交给你行吗?”
  宫女垂着泪:“贺贵妃正在发脾气,你自己送进去吧,咱们不敢乱动。”
  “哦,贺贵妃为何事大动肝火?”
  小宫女不敢多言,摇摇头,继续保持沉默。
  “……”叶思蕊见状不知该不该进去,她又不是没事找骂来的,想到这,她打算开溜,但此刻,屋中发出一声更暴躁的怒喊声:“一群狗奴才,本妃要的粥呢?!”
  小宫女在门外应了声:“主子莫动气,来了来了——”她边说边扯了扯叶思蕊衣角:“你快送进去呀,不要脑袋了?”
  所有受罚的宫女都眼巴巴地望着叶思蕊,人间地狱哟……叶思蕊只得托着燕窝粥迈入门槛,刚一进门,惊见一只茶碗向自己迎面飞来。她则是下意识闪开,还没等她发飙,贺贵妃已拍桌子瞪眼睛先急了:“反了反了,你个狗奴才居然敢躲开?!”
  “我是怕您砸在粥碗上,并非躲。”叶思蕊睨了一眼贺贵妃,约莫也就十七、八岁的样子,但骄横跋扈、盛气凌人的姿态展露无遗。
  “哟嘿?!你个狗奴才胆敢顶嘴,本妃今日非撕了你这张破嘴!——”话音未落,贺贵妃已怒火中烧地向叶思蕊袭来,叶思蕊见她扬手要打人,机敏地向后躲一下。叶思蕊大为恼怒,她哪受过这份窝囊气,真是出师不利,若不是在宫里,她非得替什么贵妃之流的洗洗脑!
  不过后来的事,叶思蕊更觉得不可思议,那贺贵妃伸了几次手依旧打不到她,居然气得哇哇大哭,紧接着坐在地上撒泼打滚,说什么连奴才都敢欺负主子,就因为皇上不宠幸她,所以没人把她当人看什么的,要自杀要上吊,宫女们跪在门外也不敢起身,只能扯着脖子劝阻贺贵妃别想不开,皇上或许只是国事繁忙的。
  “……”叶思蕊无语望天,这唱的又是哪一出啊,没外人啊,小闺女演戏给谁看呢?……
  叶思蕊当然有所不知,皇上每日这时段会经过贺贵妃院门前回自己寝宫,这出戏就是唱给皇上听的。而自己要找的人,也就擦肩而过了。
  贺贵妃十四岁入宫,乃当朝一品国师之女,一入宫便册封为妃。话说入宫的女人哪个不是垂涎皇后之位?但三年过去,皇上还没碰过她,即便想展现千娇百媚的一面自是无人关注,入宫三年还未怀上龙种不免遭人口舌非议,现在的她就跟打入冷宫没区别。
  “主子,皇上走过了……”屋门传来残酷的消息。
  贺贵妃每日如出一辙的卖力表演依旧唤不来皇上的片刻停留。贺贵妃哭声顿止,屋外一干宫女急忙起身搀扶主子,哭哭啼啼又一日,唯有明日再战。
  叶思蕊一听皇上过去了,差点扔了粥碗追出去。宫女们为贺贵妃整理妆容,贺贵妃倒也收发自如,抿了口茶恢复一派高傲。她睨了叶思蕊一眼,觉得这小太监挺机灵,不像那些愚蠢的老太监只会挨打挨骂不吭声,她本意就并非打谁,手多疼啊……“表现不错,你叫什么?”
  叶思蕊一怔,舅舅个礼帽的!她不想当奴才:“奴才叫小凳子。”
  “小凳子?还小马扎呢……”贺贵妃噗嗤一笑,朝宫女一扬手:“赏。”
  叶思蕊到现在没明白自己干了什么好事,反正稀里糊涂就得了几两银子。
  贺贵妃款款起身,说话的语气有点卖弄沉稳:“日后你就跟着本妃吧,小机灵鬼。”
  “谢主子提拔。”叶思蕊一琢磨也行,虽然跟她原计划南辕北辙,但也算是歪打正着撞上了,原来皇上住的地方就在这院后面,得来全不费工夫,哦吼。
  叶思蕊在与宫女攀谈中大概了解到后宫的管理制度。其实后宫太监管理制度挺严谨。宫女太监也非三六九等。上头都有专人管理,厨房打杂,打草院落的属于最低级的工种,刚入宫的小太监一旦有幸攀升高枝跟了有权有势的女主子,那日子可以好过点,至少没有大太监天天找茬了。就拿贺贵妃来说,虽还未受皇上宠幸,但她老爹是一品国师,位高权重,谁敢不给贺贵妃几分面子?贺贵妃其实就是爱耍点大小姐脾气,摔摔东西表示不满罢了,也没坏到流油,所以叶思蕊跟了贺贵妃算是幸运。
  叶思蕊坐在空荡荡的下人房里,贺贵妃手下奴仆大多是宫女,太监没几个,所以偌大的太监睡房里……嘿,就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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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霸王拉弓!
  当日晚间,皇太后找来戏班子唱折子戏,贺贵妃等一干后宫佳丽作陪,据说皇上也会来,所以贺贵妃特意打扮得花枝招展。
  曲目则是经典段子——《霸王别姬》,听说皇太后听了不下一百次,就是听不够。贵妃、娘娘们为讨皇太后欢心,各个嗑着瓜子喝着香茶,聚精会神地听戏,一个一个那认真劲儿跟看进口大片似地。可叶思蕊听两耳朵就犯困了,而且还是站着。第一天上岗就见到皇上的七大姑八大姨,无数美艳老婆,可问题是,皇上人呢,还不显身?
  “小凳子,给本妃取件披挂来,这戏一时半会儿还完不了呢,天还真够冷的。”贺贵妃也不回头,搓了搓手指命令道。
  您是得觉得冷,人家都穿三件她穿一件,要想“动人”就别怕冷啊。
  叶思蕊领命回院子取衣裳。她只身一人走出几步,驻足环视四周,发现一问题,听戏的地方不在后宫之内,夜路跟白天看到的景观不一样,她又迷路了。她想辙回原地,可道路九曲回肠都一个模样,此刻能问路的奴才们都集中在皇家戏园子里,她只能乱走乱撞。
  偌大的皇城清幽寂静,她胡乱走了一大段路,东跑西颠终于摸到后宫门,但这门比她来时候走过的那只小一半,应该是小偏门,门口没有侍卫,她匆匆忙忙走入,月光下,就看她跟耗子似的到处乱窜。
  进入小门后她又走了会儿,发现确实走错了,因为这里的景观跟御花园的格调不同,属于苏州园林那样的景观院子,精致小巧的花草树木假山石,雕工颇为巧妙。
  “噗通!”……叶思蕊只顾着地形,没注意脚下是“断桥”。断桥是一种园林雅趣设计,在桥之间特意设有一道一脚能跨过的缝隙,若皇上看上哪位漂亮姑娘,可以借此桥断处扶心仪女子过桥,属于调情用的道具。
  “舅舅个礼帽的!”她这倒霉孩子,落水了。
  湖水并不深,叶思蕊站起身,趟着湖底的淤泥爬上岸,她将太监帽丢在一旁,甩了甩湿漉漉的发辫,可胸口的裹布浸满了水,沉甸甸的得有二斤重。
  “有人吗?有人溺水了——”叶思蕊不管不顾地扯开脖子喊了几句……没人搭理。
  当她确定是个空院子后,她鬼鬼祟祟地爬到假山石后面,急忙脱了太监服,从胸口拆下长长的裹布晒干。
  衣服裤子外带裹布,铺天盖地地挂在石头上,还好在刮冷风,她光溜溜地蜷膝坐在假山后等待,不由打了个冷颤。
  等待是漫长的,她闲来无事,开始东摸西抓,一会儿揪起花朵揉碎花瓣,一会儿从花盆里拔出微型松树看看根茎什么样,玩的没玩的,居然把手钻入假山石上的空洞里试粗细,越伸越长,手肘穿过假山扇面状的石壁,再想撤回来……拔不出了。
  “……”叶思蕊龇牙咧嘴地扯着手腕,但胳臂上的水珠已被风吹干,没了水的润滑,石洞眼严丝合缝地咬住她手臂,现在光着腚也不能喊人帮忙,她还真是,手够贱的。
  要说起这小院,乃荣光帝的私人小花园,除了皇帝祁修年能来谁都不准进,他平日为躲开杂七杂八的应酬,特意为自己设了这么个清闲的小地方。
  祁修年喝了点小酒,此刻正迈着慵懒的步伐在院中踱步,他就是不想去听折子戏,为防止小路子给皇太后通风报信,他甩掉小路子独自游园。
  这院子不大,所以有动静很容易被注意到。这不,叶思蕊哼哼唧唧的声音很快传入他的耳朵。
  “何人胆敢在此处逗留。”祁修年借着月光遥望声音来源,却惊见一只属于人的手臂在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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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上乱动,说一点不怕是假的,三更半夜,闹鬼了?
  叶思蕊听见说话声,急忙屏住呼吸弯下身,她本想转身抓过对面石头上的衣服裤子,但偏偏距离不够,她现在一.丝.不挂,千万别过来啊。
  祁修年听不到任何动静,神色警惕,边靠近山石边撩起衣角折在腰带里,万一打起来,黄袍马褂实在累赘。
  “是人是鬼朕都不怕你,出来出来。”祁修年这句话显然给自己壮胆呢。
  朕?……叶思蕊差点晕了:“别别过来,是人!是人——”
  祁修年不由舒了口气,他伫立在那只手臂前,看不到手臂的主人,但从手肘的粗细程度来看,是个女子无错。
  他戳了戳叶思蕊手指,故作严厉道:“大半夜装神弄鬼,不要脑袋了?”
  “回皇上的话,奴才迷路了,又不慎落水,并非有意乱闯,不过,奴才正在找您……”叶思蕊卯足力气拔胳臂,但一来二去间把皮肉拉肿了,肥嘟嘟的更是弄不出来。
  祁修年顿了顿,抿唇浅笑:“哦?口气不小,找朕何事?”
  此时此刻真不是聊天的大好时机,叶思蕊一手护着身体,努力蹲身,而且她现在也没空长篇大论解释自己装太监混进来的事。想到这,她竭力伸出脚丫子,快速把对面石壁上的太监服和裹布踢到石缝里隐藏……“明日再说吧,现在不太方便……”
  祁修年从未见过这般不懂礼数的奴才,他慢条斯理地绕过假山石一探究竟,但两块石壁间的空间促狭漆黑,他只能隐约看到一幅……裸.脊。
  他不由一怔,抬头张望一周:“衣裳呢?”
  “掉河里了。”叶思蕊死的心都有,身后这皇帝还真不要脸,看姑娘家家没穿衣服也不回避一下,就这么大喇喇的问话啊?
  祁修年哧声一笑:“别告诉朕,你出水的那一刻,便是这副出淤泥而不染的模样喽?……”他边说边想象当时的场景,忍不住笑了又笑。
  叶思蕊原本不出声,但听他嘲笑个没完,也觉得自己编的理由忒没水准,她忍无可忍地扭过头:“笑什么啊,衣服就是不见了啊!没看我光着还要故意给我难堪怎的?”
  祁修年很配合的止声,后宫除了皇太后,所有女人都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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