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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风惠民资金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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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风惠民资金】关于2007惠民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报告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不公开理由内容描述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公开程序:本内审核后公开 责任附件
市财政局:根据《关于下达2008年财政专项资金检查方案的通知》(攀财监〔2008〕4号)文件的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立即作出安排部署,要求各区(县)民政局、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事业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开展此项工作的重要性,按照文件精神和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做到准确无误、全面及时、客观公正、遵纪守法。对2007年度财政安排的涉及城市低保、农村低保、农村五保供养、城乡医疗救助、救灾资金、农村安居资金等民政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清理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一、严格管理专款专用我局在专项资金监督管理使用上按、按预算安排分配和使用,严格按照民政部、财政部《民政事业费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使用民政事业专项经费,切实做到专户储存、专人负责、专项管理、专款专用、确保专项经费的使用效益和,做到“三个坚持”:(一)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原则我局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上,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使用范围,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都不得以任何借口和任何手法挤占和挪用。1、救灾救济资金分配。以保障灾民基本生活为依据,以灾害大小、损失程度、自救能力为依据,突出重点,不搞特殊化,不搞平均主义,无挪用、坐支、截留等违纪行为;无用于扶贫、救济等扩大范围的行为。在发放过程中坚持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的程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2、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严格执行国务院《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四川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关于全面推进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意见》中的有关规定,坚持专帐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审核、审批规定,手续完备,程序合规,无弄虚作假、优亲厚友、挤占、挪用、滞留、虚报、虚列情况,坚持客观、公平、合理,实行动态管理,杜绝“一审定终生”现象发生,坚持按月发放制度,实行社会化发放,加强对低保对象的动态管理力度,不定期检查低保金的发放情况,经查无擅自扣留低保金现象,确保贫困家庭保障金的足额发放,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3、城乡医疗救助金按照城市医疗救助政策严格审批程序,做到对象明确、资料齐全、手续完备、救助科学,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二)坚持民主管理、集体研究原则在分配民政事业经费方面,坚持实事求是、集体研究、合理分配的原则。由业务处室根据资金来源、分配原则、分配对象等情况提出分配方案,交局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决定,不搞暗箱操作,不搞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在征得本级财政同意后,联合行文下达分配指标,合理使用,没有发生个人表态和决定分配、安排支出民政事业费的现象。(三)坚持情况反馈、加强监督检查加强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监督和经常性的检查,确保民政专项资金真正落实到人民群众身上。一是坚持层层公开制度。各级民政部门结合乡镇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工作,将各项民政事业专项资金的分配和使用纳入公开内容,从县、区到乡、镇、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村、组层层公开,环环相扣,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二是坚持逐级反馈制度。资金的分配情况,逐级反馈上报,切实加强监督。三是定期进行检查。每年市民政局都要在市纪委派驻市民政局纪检组的参与下,对民政事业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深入到县(区)、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乡(镇)、村组入户核对检查看是否落实到户到人,是否使用得当,是否存在优亲厚友、平均分配、克扣挪用等现象和问题,对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及时纠正,认真处理,强化管理、规范操作,有效杜绝了民政事业专项资金在分配使用过程中的违纪现象的发生,保证了民政事业专项资金的使用安全。二、专项资金拨付使用情况(一)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经费。2007年省财政下拨资金3562万元,市财政配套资金440万元,实际拨付4002万元,该资金无结余。去年12月底,全市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有15625户,34363人,其中符合城市低保条件的失地农转非人员1094人,全年发放低保金4544.64万元,月人均补差111.26元。分类施保40616人次,发放保障金408.696万元。(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经费。2007年省财政下拨资金633万元,市财政配套资金150万元,实际拨付783万元,该资金无结余。去年12月底,我市农村低保户达14924户,36408人,发放低保金1014.94万元,人均月补差25.62元。(三)城市医疗救助经费。上年结转84万元,2007年省财政下拨资金47万元,市财政配套资金30万元,实际拨付152万元,该资金结余9万元。截至12月底,全市大病救助734人,支付救助金99.47万元,人均救助1355元。门诊救助35235人,支付救助金195.67万元,人均救助58元。全年累计支出295.1337万元,全市低保对象人均救助达到86.7元。(四)农村医疗救助经费。上年结转206.1万元,2007年省财政下拨资金285万元,市财政配套资金30万元,实际拨付379.8万元,该资金结余141.3万元。1-12月,全市农村大病医疗救助3652人,支付救助金309.39万元,人均医疗救助847元;资助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36726人,支付资金25.64万元。(五)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经费。上年结转20万元,2007年省财政下拨资金976万元,市财政配套资金42万元,实际拨付994.24万元,该资金结余43.76万元。为妥善安排灾民生活,2007年全市调拨救灾帐篷110顶,棉被140床,下拨734万元救灾资金用于灾害紧急救援、倒房重建、转移安置和对11万缺粮人口实施救济,有效保障了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住处、有干净的饮用水、因灾伤病能够得到及时医治。安排建房资金380余万元,年底前已完成300户农村特困无房户和受灾群众住房建设。(六)安居工程经费。2007年省财政下拨资金30万元,市财政实际拨付30万元,该资金无结余。全部下达仁和区、米易县、盐边县。(七)农村五保供养经费。农村五保供养资金由中央、省、市级财政转移支付安排,不足部分由县(区)财政预算安排解决。截至12月底,全市共有农村五保户3686人,全市农村“五保”实现了应保尽保。其中,分散供养2318人,集中供养1368人,集中供养率37.11%。1-12月,全市共支付五保供养金491.34万元。农村五保供养标准达到每人每月100元以上。(八)农村敬老院建设经费。上年结转30万元,2007年省财政下拨资金20万元,市财政配套资金60万元,实际拨付110万元,该资金无结余,均下拨县区用于农村敬老院建设。分别在仁和区仁和镇、中坝乡各新建1所中心敬老院,在米易县丙谷镇、白马镇分别改(扩)建1所中心敬老院,在盐边县原新民乡政府改建1所红格片区中心敬老院。去年,新(改、扩)建5所农村中心敬老院任务已全面完成。三、自查情况经过县(区)自查和市民政局抽查,我市在2007年度财政安排的涉及民政部门管理的惠民资金中,严格执行专项资金预算,项目申报无弄虚作假,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资金拨付足额及时,无截留、挪用、延压资金,无擅自扩大或缩小资金使用范围、改变补助标准的行为,各专项资金按规定实行公示制、报帐制,严格管理,无损失浪费,会计核算真实规范。四、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个别县(区)救灾资金采用报账制,乡(镇)没有及时报账时,县(区)救灾款没有全额下拨乡镇;二是由于我市倒房重建按进度拨付,导致乡(镇)有结余情况;三是对县(区)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力度不够。五、下步工作措施管好、用好民政专项资金是各级民政部门的重要职责。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强化法制意识,提高管理水平,更加严格执行《民政事业费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原则,监督、管理好民政专项资金。加大督促检查工作力度,对救灾资金和救济资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城市医疗救助金、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农村医疗救助资金、农村及其他社会救济资金等各项专项资金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及时向财政、审计等部门反馈各项民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提高工作效率和科学化管理水平,保证民政专项资金安全有效的使用,促进民政事业全面发展。 二八年七月十日
【纠风惠民资金自查报告】XXXXXXXX 关于“解决侵占惠民资金突出问题” 关于“解决侵占惠民资金突出问题” 专项行动自查工作情况的报告XX“三项行动”办根据 XX“三项行动”办〔XXXX〕XXXX 号转发《XXXXXXXXXXX》 通知,我 XXXX 党工委、办事处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在工作会上 进行了传达和布置, 成立了领导小组, 依照方案内容对
年惠民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的,现将自查情况报 告如下一、工作开展落实情况 自接到通知后,我 XX 党工委、办事处高度重视,根据方案要 求,召开由专项行动主要负责人、负责部门、驻村干部、相关业 务人员及各村(社区)参加的专项行动工作会,就文件精神组织 相关职工进行传达和学习,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并就此项工作如 何开展进行安排。会议决定该工作主要由农服中心牵头,畜牧兽 医站协助, 组建以驻村干部为主要清查人员的专门队伍, 逐村 (社 区)对
年的农资综合补贴资金(含种粮大户补贴) 、 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能繁母猪补贴资金、动物疫病防疫免疫补 助资金的发放使用情况进行自查。自查自纠工作首先依据各项目资金申报资料情况, 对各村 (社1 区)项目资金进行调查摸底,弄清各项资金底数;其次通过清理 排查,摸清各项目资金的申报资料完善情况、申报程序规范情况 以及资金发放情况,并通过设立举报电话,重新公示资金发放情 况等形式,广泛接受群众意见和建议;同时,通过抽查农户、个 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全面排查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 题和原因。二、资金来源使用情况 根据实际调查摸底,查得我 XX《年惠民资金自查 表》数据汇总如下:年惠民资金自查表(单位:万元) 项目 年 度 2007资金 XX XX XX XX XXXX2008资金 XX XXXX2009资金 XX XXXX2010资金 XX XXXX合计XX XX XX XX XX XX农资综合补贴资金 其中:种粮大户补贴 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 能繁母猪养殖补助动物疫病防疫免疫补助 合计XXXX XXXXXX XXXXXX XX下面将资金具体来源和使用情况分项目详述。1、农资综合补贴资金:2008年第一批 XX 元/亩,第二批 XX 元/亩,资金共计 XX 万元;2009年 XX 元/亩,资金共计 XX 万元;2 2010年 XX 元/亩, 资金共计 XX 万元。2008年以计税面积进行补贴, 年以各村(社区)全年种粮面积(含复种指数)进行 补贴,根据分配的补贴资金计算补贴标准进行分配,实际操作是 根据原计税面积,折算为种粮面积进行分配。所有资金全部通过 农商行打入农户存折。2、种粮大户补贴:2009年20亩以上 XX 元/亩,资金共计 XX 万元;2010年20亩至100亩(不含100亩)XX 元/亩,100亩以上 XX 元/亩,资金共计 XX 万元。所有资金按实际面积全部通过农商行 打入农户存折。3、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2007年水稻 XX 元/亩,资金共计 XX 万元;2008年水稻 XX 元/亩、油菜 XX 元/亩,资金共计 XX 万元; 2009年水稻 XX 元/亩、油菜 XX 元/亩、玉米 XX 元/亩,资金共计 XX 万元; 2010年水稻 XX 元/亩、 玉米 XX 元/亩, 资金共计 XX 万元。所有资金按实际面积全部通过农商行打入农户存折。4、 能繁母猪养殖补助 2007年 XX 元/头, 资金共计 XX 万元; 2008年 XX 元/头,资金共计 XX 万元。所有资金按实际头数全部通 过信用社打入农户存折。5、动物疫病防疫免疫补助:2008年 XX 元/人?年,有两人预 防检查未达标,扣除 XX 元,实际发放资金共计 XX 万元;2009年 XX 元/人?年,有两人预防检查未达标,扣除 XX 元,实际发放资 金共计 XX 万元;2010年 XX 元/人?年,资金共计 XX 万元。所有 资金按实际情况全部通过现金发放到防疫员手中。3 自 XX 月 XX 日接到通知起至 XX 月 XX 日止,我 XX 组织工作人 员在 XX 个村(社区)进行了全面自查,共检查村民小组 XX 个, 检查覆盖率达到 XX%;抽查农户 XX 户,平均每组抽查 XX 户;组织 个别谈话人数 XX 人,召开座谈会 XX 次。通过 XX 个多月自查工作 的开展,我 XX 惠农补贴资金发放情况较好,一是操作方式规范, 各村、有关单位能够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和“统一渠道、统一 方式、统一时间和公开补贴项目、补贴数额及政策依据”的总体 要求,按照“指标统一下,资金一户管,补贴一卡发,服务一站 办,收支一本帐”为核心内容的管理目标,对惠农补贴资金实行 财政统一管理和打卡发放。二是严格纪律要求,坚持公示制度, 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加强专户管理和资金监管,严格遵守惠农补 贴资金发放“六到户”和“六不准”的工作纪律。各项惠农补贴 资金发放都做到足额发放,准确快捷。没有出现以补贴抵扣农户 的款项、截留、挤占和挪用补贴资金,村集体组织代领补贴,拖 延补贴兑付时间等现象。没有增加农民负担现象,群众较为满意。单位(盖章) :XXXXXX 二一一年 XX 月 XX 日4
【纠风惠民资金自查报告】中宁发改发【 中宁发改发【 号 】中宁县发改局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 自查报告中宁县强农惠农清查领导小组:按照中宁县财政局、监察局、纠风办、审计局《关于开 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整改工作的通知》 (中宁财发 【 号)文件精神,我局对 2007 年以来实施的强农 惠农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将自查中发现的问题 及时整改。从本次自查情况看,由于我局领导重视,各级干 部纪律严明,对涉及强农惠农项目资金始终坚持 “一足、 二督、三公、四专、五不准”的使用原则,即 一足:区、 县两级财政划拨的强农惠农专项资金都能及时足额拨付。二 督:每下达一笔惠农资金,局主要领导立即督促分管领导及 办事人员按相关规定迅速办理;三公:所有建设项目向社会1 进行公开、公平竞标。四专:对涉及到的强农惠农资金均建 立了专账管理,做到了专款专用;五不准:对所有涉及的强 农惠农资金不准滞留、不准挪用、不准挤占。一、强农惠农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强农惠农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资金使用 2007 年至 2009 年,发改局涉及实施强农惠农的项目主 要有 4 个, 拨入强农惠农资金 4484 万元, 共拨付 4460 万元。具体项目到位资金如下、打麦水生态移民项目 (一) 打麦水生态移民项目 、 打麦水生态移民项目是 2009 年开始实施的项目,共计 拨入资金 957.5 万元。1、区级专项 651 万元。其中:宁财(建)发【2008】 1544 号 173 万元县财政已全部拨付我局, 主要用于移民房建 设;宁财(建)发【 号 668 万元,至 2009 年底县 财政拨入 478 万元,主要用于移民房建设,县财政根据项目 进度将剩余资金陆续安排拨付我局。2、财政拨付海原划拨资金 300 万元。3、农户自筹资金 6.5 万元。以上资金主要用于以下支出:移民建房 450 万元;道路 工程 219 万元;教育工程 120 万元;防洪工程 28 万元;村 部附属工程 30 万元;其他零星工程 50 万元;管理费用 47 万元。、撒不拉滩生态移民项目 (二) 撒不拉滩生态移民项目 、2 撒不拉滩生态移民项目是 2009 年开始实施的移民项目, 共计拨入资金 2453.5 万元。1、区级专项 1179 万元。其中:宁财(建)发【2009】 775 号撒不拉滩项目资金 114 万元, 2009 年底县财政拨入 至 69 万元(主要用于项目编制前期工作经费) ;宁财(建)发 【 号 1650 万元,至 2009 年底县财政拨入 1110 万 元(主要用于移民建房建设和道路建设) ,剩余资金县财政 将根据项目进度安排在 2010 年拨付我局。2、县财政拨付 476.5 万元。其中:征地补偿 396.5 万 元,供电工程 60 万元,前期工作经费 20 万元 3、农户自筹 798 万元,主要用于移民房建设。以上资金主要用于以下支出:移民建房 1682 万元;道 路工程 270 万元;其他零星工程 30 万元;征地补偿 396.5 万元;管理费用 64.5 万元 、马塘生态移民项目 (三) 马塘生态移民项目 、 马塘生态移民项目是 2003 年开始实施的项目,2009 年 共计拨入项目资金 973 万元。1、区级专项 453 万元。其中:宁财(农)发【2009】 599 号移民建房资金 453 万元, 投资计划见宁发改地区 【2008】 1048 号) ,县财政已全部拨付我局。2、农户自筹 520 万元。以上资金主要用于以下支出:移民建房 378 万元;道路3 工程 122 万元; 教育工程 200 万元; 农田水利工程 183 万元; 饮水工程 44 万元;其他零星工程 46 万元; 、红梧山生态移民项目 (四) 红梧山生态移民项目 、 红梧山生态移民项目 2008 年开始实施, 县财政拨付 100 万元,全部用于移民房建设。二、以前检查时出现的资金使用问题及整改情况 以前检查时出现的资金使用问题及整改情况 检查时 资金使用问题 1、2010 年接受县审计局关于 2009 年部门预算执行情 况检查中, 提出马塘项目 7.5 万元的苗木款未进府, 随后下发了审计认定及整改通知书,并对该项支出做了罚款 处理。局主要领导在干部学习大会上作了通报,要求大家引 以为戒。2、2010 年接受区财政厅对扩大内需项目进行检查时, 提出 2009 年打麦水项目拨付徐套乡 5.76 万元的项目工作经 费,徐套乡未完全按照项目资金用途使用,我局已要求徐套 乡进行整改。目前,项目资金使用已得到纠正,全部用于项 目建设。徐套乡已将资金使用票据上报我局,得到核实。三、本次强农惠农项目资金使用自查情况 本次强农惠农项目资金使用自查情况 强农惠农项目资金使用 由于前几次检查,不同程度的出现了一些问题,局领导 高度重视,全局做了通报,并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加以整 改,又对今后资金安全使用做了明确的要求,强化监督、检 查,所以本次自查未发现新的问题。总之,由于强农惠农资金的管理使用工作涉及面广,政4 策性强,我们将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公正、公平、 公开的管好用好各项惠农资金,使强农惠农政策全部用于农 村基础设施建设,极大地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让群众 满意,充分发挥强农惠农资金的最大效益。二 0 一 0 年十一月七日主题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整改总结 总结抄送: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纠风办。中宁县发展和改革局52010 年 11 月 7 日印发
【纠风惠民资金自查报告】资金管理自查报告接到总部转发的山东能源集团《关于加强资金管控确保 资金安全的通知》 (山东能源财字[2013]4 号)后,我单位高 度重视,经单位领导研究决定,成立了自纠自查领导小组, 对单位资金管理工作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说明如下一、 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 1、 单位内控制度建立完善并得到有效执行, 其内容符合现 行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制度。2、 严格执行集团的各项财经管理规定、办法。二、 资金管理执行方面 1、 收入方面:收入方面全部缴入结算资金账户 单位的各项收入做到应收尽收, 所有收入均纳入账 簿,无私设帐外及“小金库”现象。2、 所有资金支出均履行了严格的审批手续, 所有支出都填 写费用报销单,有相关的经办人员签字,并经财务部审 核单位负责人签字后付款,不存在挤占、挪用行为。基本支出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政策及规定, 无擅自扩大 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单位津补贴、奖金和福利均 按照国家或地方及集团公司公司规定发放,无滥发奖 金、补贴或福利现象。项目支出均按照批准的项目及用途以及项目 执行,无自行改变项目内容,扩大支出范围现象,所有 项目支出均合法合规。三、 资金安全管理方面1、 现金的管理:现金的使用范围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暂行 条例》 ,职工工资、奖金的发放采取代发,月末出 纳的银行日记账与会计的账务相核对,确认无误后结 账。2、 财务岗位职责分工明确,明确了、记账、审核等会 计的职责权限, 使其相互分离、 相互制约, 以明确责任, 防止舞弊,各项业务事项得以有序进行。3、 银行账户管理方面:现有账户按照要求管理使用,对账 制度每月末认真落实。4、 票据有专人管理,负责票据的收、发台账登记工作。5、 财务印章管理:财务专用章及法人章分别由二位副经理 负责保管,非经单位负责人同意,不得携章外出,禁止 非财务事项加盖财务印章,严禁财务章外借。6、 银行印签和空白凭证的管理:银行印签和空白凭证没有 同一人保管。7、 严格实行责任追究:财务人员对工作认真负责,一丝不 苟,严守职业道德。因粗心、过失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 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无法追回造成的全部资金损失由 责任人自行承担。总之此次自查,单位领导高度重视,通过自查,自纠, 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资金管理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纠风惠民资金自查报告】包家卫发[2011]15 号签发人白巨忠垫江县包家镇卫生院 关于开展“解决侵占惠民资金突出问题”专 项行动的自查报告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展“解决侵占惠民资金突 出问题”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垫江人社发[2011]44 号文件精神, 以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我院积极地成立组织,全面查找 资金管理的风险漏洞级薄弱环节,专项自理惠民资金的突出问题,进 一步完善对惠民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惠民政策全面到位,现将自查 情况汇报如下一、 成立组织,确保自查全面落实 组 长:白巨忠(院 长) 副组长:黄文丽(副院长) 成 员:谭清书 陶中文 夏小成 肖贵臣 谭燕 下设办公室由谭燕负责日常工作事务。二、 自查内容和结果 主要针对
年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的全部内容,自查 结果显示,我院严格执行居民医保资金财务管理制度,不存在挪用资 金情况发生; 不存在伪造医保住院病人、 挂床住院病人、 虚增 (分解) 费用、串换诊疗项目用药处方、延长住院病人时间、违反物价收费等 不规范不合理卫生服务行为以及其他严重违纪违规套(骗)取医保资 金的行为;也不存在利用居民医保证突击门诊消费、购买非治疗性药 品的行为以及非参保人员借用他人居民医保证享受医保待遇, 骗取基 金的行为。我院还做到了不开大处方,不乱检查,服务周到热情。通过自查,我院肯定还存在一定的不足,主要费用结算方面不及 时,让病人等候时间较长,在今后工作中及时纠正这一缺点,做到方 便、快捷,提升服务理念。三、落实责任,强化建设 我院由副院长负责审核,会计审计,细化岗位职责,落实监管责 任,切实加强对惠民资金的监管。建立惠民资金流程管理、全程监督 的风险机制。一是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廉洁从业、责任追究制度;二 是信息公开制度,对住院病人报销费用上墙向社会公开,落实好群众 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此页无正文二 0 一一年五月三日主题词:侵占惠民资金自查 2011 年 5 月 3 日印包家镇卫生院办公室社区惠民项目资金怎么用?_网易新闻
社区惠民项目资金怎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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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各社区征集居民意见
(记者 文秀为)7月6日,记者从太原市民政局获悉,2015年太原市政府继续为每个社区安排社区惠民项目资金20万元,市、县两级财政各负担一半。目前各社区正在公开征集居民意见。
2015年太原市实施社区惠民项目继续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的程序进行,即:社区党组织提议—社区“两委”商议—党员大会审议—居民代表大会决议—将决议和实施结果公开。社区将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征求居民意见、社区居民10人以上联名向社区网格长提出、社区居委会作为社区自治主体提出三种方式确定社区惠民项目。街道和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负责对项目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督。社区居委会或第三方在组织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自觉接受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和社区居民的监督。对社区居民提出异议的项目,社区居委会要及时公开答复。
太原市民政局局长任建忠表示,太原市从2013年开始实施社区惠民项目。项目实施两年来,全市共实施社区惠民项目3485个,亮点纷呈,各具特色,惠及500多个社区上百万居民。
作者:文秀为
本文来源:山西新闻网-三晋都市报
责任编辑:王晓易_NE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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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5版:廉政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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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报冒领、侵吞挪用严重,共同犯罪、单位犯罪突出,窝串案多,潜规则盛行——
惠民资金何以成了腐败“提款机”
宋世明 卢志坚
“饕餮大餐”张浩/漫画
&&&&医保金被称作群众的“救命钱”,低保补助金被称作群众的“活命钱”,而五保救助金、孤儿救助金则是孤寡老人和无依孤儿的“养命钱”。此外,近年国家还推出了粮食补贴、农机补贴、病害猪无害化处理专项资金、扶贫培训专项资金、电影下乡专项资金等专项补贴或资金。原本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惠民政策,在执行过程中,却被一些腐败分子钻了空子,惠民资金和补贴被虚报冒领、侵吞挪用等现象屡见不鲜。江苏省检察机关近年查办了一批发生在专项资金和惠民补贴领域的腐败案件,其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发人深思。&&&&&连孤儿救助金都不放过&&&&今年初,在首届亚洲微电影艺术节上,一部讲述检察官救助失足少年的微电影《检爱》荣获“金海棠奖”。&&&&&片中的少年叫魏杰明(化名),是一名孤儿。&&&&&魏杰明出生的时候,妈妈因难产死亡,十三岁的时候,爸爸又因病去世。失去了双亲的呵护和管教,他逐渐从一个勤奋的好学生变成了泡网吧的不良少年。日深夜,在社会青年教唆下,他参与了一起抢劫案,后被抓获归案。他们抢了一部手机,经鉴定价值仅为100元。&&&&&徐州市铜山区检察院的办案检察官张红通过社会调查,认为魏杰明因为家庭残缺、教育缺失、自制力较差而走上犯罪道路。根据其在案件中的行为及在看守所里的表现,张红向法院提出了适用缓刑的量刑建议,获得法院支持。魏杰明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此后,在检察长吕青的支持下,张红和同事们一直没有放弃救助这个失足少年,为他联系了一所国家重点职业技术学校。魏杰明也不负检察官阿姨们的期望,刻苦用功,遵纪守法,成绩名列前茅。&&&&&有一次,在看望魏杰明的时候,张红随口问起了孤儿救助金的事。魏杰明一脸迷茫:“什么钱?”&&&&&张红马上留了心,回去后一查,小魏从未领取的孤儿救助金竟然已经发放过了!&&&&&经过一番摸排,民政人员贾新贪污冒领孤儿救助金的线索浮出水面。&&&&&调查发现,贾新在长达多年的时间里,采用多种手段贪污冒领孤儿救助金。&&&&&身为民政工作人员,对孤儿漠不关心,对救助钱竟然如此关心!当检察官找上门时,他的妻子得知详情后当场痛斥自己的丈夫:“你做出这样的丑事,该抓!”&&&&&今年4月24日,贾新被移送审查起诉。&&&&&随后,铜山区检察院迅速跟进,3个月里查处了22起低保违纪违法案件,因工作疏漏、干部徇私等原因未纳入低保救助的人重新入保。&&&&&据统计,仅去年一年,徐州市检察机关在农村低保、扶贫等惠民补贴领域就立案查处了37件46人,在粮食补贴领域查处6件9人,在农机供货、销售等环节查处了15件26人。&&&&不择手段骗取截留专项补贴&&&&靠吃专项补贴发横财,犯罪分子们可谓花样百出。&&&&&已被判刑四年零三个月的顾春就是其中的“精明人”。&&&&&顾春原是淮安市楚州区一职业技术学校校长。他听说,为了提高农民收入,推动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国家专门划拨资金设立了阳光工程和扶贫工程,符合培训条件的职业技术学校可以按规定领取补助,每培训一人可领取400元的补助金。&&&&&于是,他动起了歪脑筋,找到了某绣品厂厂长,要求在其厂里挂个牌子设培训点,借厂里场地和工人做培训,事后给厂长好处费。&&&&&迎接检查那天,顾春早早来到绣品厂,在厂门口挂上了事先做好的招牌。然后,顾春又从一所学校拖了几十张桌子和椅子,摆放在一个闲置的厂房里,又将写有开班仪式字样的横幅挂了起来。工人上班后,顾春立即让厂长安排几十名工人来到“教室”落座,培训随即开始。&&&&&检查人员见培训班像模像样,十分满意。然而,检查人员刚走,顾春立即将开班仪式的横幅扯下来,换成了结业仪式的横幅,又是一阵拍照、摄像。&&&&&随后,在顾春的授意下,绣品厂厂长对在场的工人“培训”:“今天培训虽然很短,但如果有人打电话问你们有没有培训,一定要说有,而且连续培训了一个月。”说完,就将工人们解散。不久,顾春按每人400元的标准骗取了培训补助2万元。&&&&&经查,在不到3年的时间里,顾春利用虚假培训、伪造企业公章、重复利用学员信息等手段,先后11次骗取国家专项补助金共计21.6余万元,却没有将一个农村劳动力输送进非农业行业。&&&&&假培训班好歹还拉人头拍个照,更有甚者,一名贪心的文化馆长不仅直接伸手捞钱,甚至连区区10元补贴都不放过。&&&&&今年春节前夕,灌南县检察院接到一条举报信息:该县文化馆馆长陆某贪污送电影下乡工程专项补贴资金10万元。&&&&&被举报后,陆某在春节长假后第一天便向单位上缴了11万多元的现金。&&&&&节前被举报,节后来缴款,这其中有无猫腻?反贪人员对陆某的银行资金往来进行侦查,终于发现个中玄机。&&&&&原来,陆某将贪腐之手伸向了省里下拨的送电影下乡专项补贴资金。他从每名放映员每场80元补贴中扣取10元,两年多的时间,便从这项惠民工程中侵吞了14.5万余元。&&&&&为了斩断伸向惠农资金的黑手,连云港市检察机关开展了专项行动,共立案查处该领域职务犯罪案件20件31人。&&&&&对医保基金伸出黑手&&&&&徐州是国家医保试点城市。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徐州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数已经达到294万余人,符合规定的各类对象实现医疗救助全覆盖,位居江苏省前列。&&&&&一笔笔“救命钱”及时解决了病人的后顾之忧,然而,一些人却胆大妄为,对医保基金伸出了黑手。&&&&&2012年7月,徐州市医保中心工作人员发现参保人员刘某的医保卡刷卡异常。该卡不仅每天刷卡数次,而且短短几天内刷走统筹基金数万元。更令人不可思议的是,调查发现,刘某因患尿毒症早在2009年12月就已离开了人世。&&&&&医保中心随即报警。随后,卫生服务站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张立等7人被抓获。&&&&&经查,至案发,张立等人利用1421人的医保卡,在该卫生服务站骗取徐州市医保中心基金统筹部分共计360万余元。&&&&&后经徐州市泉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张立等7人因犯合同诈骗罪,分别被法院判处十二年零六个月至三年零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至30万元不等罚金。&&&&&徐州市大屯煤电公司中心医院医保科医保专员卜某捞起钱来更是得心应手。&&&&&从2011年10月到2013年3月,他和徐州市医疗基金管理中心财务科出纳李某联手,通过开具虚假票据手段,多次截留、套取、侵吞市医保中心拨付的医保金687万元。&&&&&卜某还伙同大屯煤电中心医院骨二科主任陈某,利用职务之便,采取安排4名伤残军人职工轮流虚假住院等手段,先后14次从大屯煤电中心医院非法套取药品,合计价值24万余元。把药品拿到市场上进行折价出售后,两人分别获得赃款5.2万元和6.8万元。&&&&&日,徐州市中级法院以贪污罪一审判处卜某、李某、陈某无期徒刑至有期徒刑六年,并处没收个人不等的财产。&&&&&病死猪处理问题关系到猪肉市场的秩序和老百姓餐桌的安全,随着生猪饲养水平的提高,徐州市病死猪比例大幅下降,一般达不到千分之四的规定标准。“心思活络”的徐州市商务局工作人员韩某却瞄上了国家下拨的上限为“千分之四”的病害猪无害化处理专项资金。&&&&&他“指示”两家屠宰厂负责人按千分之四比例上报病害猪,非法套取国家补贴款48万元。&&&&&“真正的病害猪养殖户反而得不到财政补贴,有的病害猪就被猪贩子拉走了,流入了市场。”一家屠宰厂的员工说。&&&&&在检察机关的监督建议下,徐州市商务局依法为16家小型屠宰企业颁发经营许可证,取缔了20家不符合相关条件的屠宰窝点,并督促该市所有合法生猪屠宰企业安装了无害化处理监控和信息报送系统。&&&&&惠民资金为何成了唐僧肉&&&&&2014年4月,徐州市检察院撰写的一份调查报告受到了市委领导的关注和肯定。&&&&&这份报告分析了当前专项资金、补贴领域的腐败现象。&&&&&“农村各类补贴领域涉案人员主要以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人员尤其是村干部为主,犯罪手段简单直接,主要以收入不入账、虚报冒领、侵吞挪用为主,窝串案多,犯罪持续时间长。在所查办的案件中,犯罪次数普遍在十几次,多的高达几十次,犯罪时间平均4年,最长达8年。”徐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孙光永说。&&&&&“上述案例显示,行业领域职务犯罪呈现复杂化趋势,由简单犯罪向共同犯罪、单位犯罪转化,犯罪者之间形成了一个利益非法均沾的共同体,这种行业潜规则使得行业领域干部和工作人员对犯罪形成一种心理常态,进而演化成系统内群体性的不良行为。”孙光永分析。&&&&&那么,国家补贴专项资金一直强调专款专账专用,为何还会频频发生各类腐败犯罪呢?报告对此指出四大原因:专项资金申报环节存在政策性漏洞;审查核实环节存在监督管理漏洞;村级财务管理混乱;一些干部法律意识淡薄。&&&&&吕青以铜山区检察院查办的案件为例加以验证。&&&&&铜山区有人口130万,其中80万农村人口,一般的大村2000多户,人口1万余人,涉农补贴资金发放在项目选择、人员确定、登记造册、发放监管等工作中多由村官或者涉农具体人员经手负责,打电话成为了最常用的手段。&&&&&“随着国家各种补贴专项资金的大量投入,负责资金管理和发放的人员权限提高,有些既是政策的执行管理者,又是资金发放的实际运作者,客观上削弱了各个环节的审核监管作用,为不法分子相互勾结侵吞提供了可能。”吕青说。&&&&&据悉,在严厉打击的同时,徐州市检察院推行预防措施,对107家发案单位开展风险点防控巡查,推动500家协会成员开展职务犯罪预防,此外还组建检察长宣讲团,下乡村、进机关宣讲320场,力争让廉政意识入脑入心。&&&&&“国家各类惠民政策着眼于保障民生民利,而侵吞专项资金和惠民补贴是典型的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我们今年将继续加大打击和惩戒力度,确保国家惠民政策真正落到实处,确保公平正义看得见。”江苏省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方林表示。&&&&&(文中涉案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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