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单位单方面终止合同社保给付两个月,我可以提哪几点要求?

咨询内容: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想请教一下关于今年一级建造师现场审核的社保问题:我们公司最近几个月的社保欠缴了可以审核通过吗?如果不能通过的话有什么补救措施吗?(我们单位是建筑行业的公司,我的工作年限等其他条件也符合文件的要求。)
答复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同志您好:感谢您通过盐城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考务文件规定大专须要提供4年社保,本科须要提供3年的社保。欢迎您继续关注盐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现在位置:公司不给交社保,每个月发补偿可以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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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单位只是和你签订了劳务派遣协议,那么作为劳务派遣用工,你是没有资格向公司申请缴纳社保的权利如果你签订的是劳务合同、那你去人社局劳动局申请仲裁!社保是对你退休后的保障、例如:你的月薪就是本市社保基数2650元、你每月社保账户要入帐单位部分的30.5%也就是808.25元,分别是以下几个部分。养老20%医疗8%失业1.3%生育0.7%工伤0.5%你个人缴纳的部分是占10.7%也就是283.55元:养老8%医疗2%失业0.7%生育0工伤0所以缴纳社保的话每个月你实际拿到手为现金工资2650+社保账户(单位缴纳808.25+个人缴纳283.55)=3741.8元如果单位能交公积金那就更多的收益了作为一个小公司的老板社保对于小企业来说很多一般的可替换性岗位、都不建议给买社保、一是岗位流动性太强,社保的转入转出经常给公司带来很多不必要的手续和麻烦、而且尤其是初创公司刚开始背负过大的社保压力、而且个体和小微企业不具备聘请专职社保会计出纳的能力的话还是建议找专业的财务代理公司进行处理。
社保是法定,必须缴纳。公司必须给在职员工办理社保,社保是法定的,《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规定:1、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2、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3、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社保属于强制性的保险,不可以协商处理不购买。这样今后对公司不利。即使写了不购买社保申请书,以后发生纠纷,公司也不能避免再次补交的可能性,建议公司根据劳动法等规定按时给员工缴纳社保。放弃购买社保仍然不能免除公司的责任,除非员工已在别的地方购买了社保。所以这种事你想都不用想是不可能的,除非你的公司不正规,或者你自己已在别的地方购买了社保028网;而且不要公司交社保对你又没什么好处,还有不小的作用“养老:退休年龄后可以领到相应的待遇; 医疗:生病住院可以报销,卡里的钱还能买药; 失业:与企业离职后可以领取失业金;生育:女,生孩子能报销。男,妻子如果没有生育险,其生子时也可报销一半费用 ;工伤:出事了有人拿钱了;公积金:买房能用它,也可以体现。”你还是安心的让公司缴纳社保吧!
您好,社保和公积金都是要求企业给员工缴纳的,我们推送过两篇文章,您可以了解下:‘
我在上海一家公司,实习没有交保险,承诺两个月后开始交,后来一直以手续没有办好的借口没给交上,也没有签劳动合同但是有工资纪录,我现在想辞职,应该怎样要求补贴?(不走法律程序最多能拿到多少补贴?)
决定不行的,不买对企业和个人都有百害无一利
从法律上来讲,这是在损害你的利益但是这也是建立在你觉得自己的利益确实受到了损害企业会这么做是因为企业社保企业需要缴纳很大一部分,比起个人身份参加社保他的好处很明显而社保制度是保障你未来的老了能有口稀饭喝,但是真的只有一口稀饭钱,至少目前看来确实如此,所以很多人觉得这个制度简直可有可无,还不如自己存钱如果是这么想,那么公司不交社保每月发补偿就是赚了但说真的,我觉得即便是有口稀饭钱,也比自己存来的靠谱,因为我觉得自己的投资能力还远不能抵御通胀的压力,如果你是像我一样这么想,那我觉得答案很明显了
不可以,新农合,开发区,看规章
回答这个问题首先要看站在谁的角度、在什么地方、劳动者的维权意识如何。
风险无处不在,我们能够做的,就是降低风险、规避风险。从法律上讲,单位必须为员工办理社保,这是单位的法定义务,即使员工书面放弃要求单位为其办理社保,单位也不可能因此免责。所以,若是单位将用于给员工办理社保的费用的一部分发给员工作为补偿,不为员工办理社保,法律风险是很大的。不为员工办理社保,员工可以随时离职,并主张经济补偿金,并可以到社保行政部门要求单位补缴。其次,若单位不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则员工在工作期间一旦发生工伤,则员工在工伤期间应享受的一切待遇,由单位负责。同时,因为单位未给员工办理社会保险手续,导致员工社会保险待遇损失的,如生病不能报销、失业不能领取失业金、生育不能报销、不能享受生育津贴等损失,则单位均需承担赔偿责任。
有风险就有收益。单位若不给员工办理社会保险手续,则每月至少可以节省近四分之一的成本。因为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单位承担20%)、医疗(单位承担8%)、工伤(单位承担0.5%)、生育(单位承担0.5%)、失业(单位承担1.5%)五险。并且如果单位职工的月平均工资的当地社会平均工资60%以下,则单位只能按照社会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而非实发工资。因此,可以看到,五险如果全部购买,则企业的负担相当重。
再者,风险终究只是一种潜在的风险,能不能发生,还有很多因素左右。就拿笔者执业所在的西安来说,因为经济发展阶段的相对滞后,劳动者维权意识的相对淡薄,当地中小企业不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的现象大量存在。除非员工告到法院,否则,若员工想通过劳动监察则近似死路一条。即使到了法院的,员工也因为自身原因未必能够举证证明损失存在(关于社保的征缴,不在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属于社保行政机关的事情)。一句话,企业违法风险是有,但违法成本不大。但同样的情形,放到北上广,则会是另一种情况。同样是不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员工的学历不同、年龄不同,单位所面临的风险就不同。
所以,单位这么做,行?还是不行?那是要单位在明确法律责任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权衡完违法收益与守法成本之后,作出一个理性的决定。单位还可考虑为员工办理一个商业险以以进一步降低自己的风险。
站到劳动者角度,员工不要求单位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并因此取得部分补偿,行不行呢?当然可以。违法是单位的责任,不会追究到劳动者本人。但是员工得想清楚,社会保险的五险中,任何一个险,都有其特殊的目的。不办理养老保险,退休之后怎么办?不办理医疗保险,生病之后怎么办?不办理工伤保险,发生工伤事故怎么办?不办理失业保险,失业之后怎么办?尤其是工伤和医疗,除非员工能够保证自己身体足够强壮,工作足够小心,不会出任何纰漏,否则,单位不办理医疗和工伤保险,对劳动者自身而言,风险相当大。尽管最终,这些都是由单位承担,但是事发当时都需要劳动者本人先垫付。
所以对于劳动者而言,其行为也是有成本和收益的。其成本就是其所面临的风险,其收益就是每月的现金补偿。为了降低风险,建议劳动者每年给自己购买一个商业保险。
总之,不论是单位还是劳动者,在作决定的时候,均应当将收益与风险(或者叫成本),结合相关因素,综合考量之后再作决定。不能简单得说行还是不行。
哈哈,看到自己最后的答案,发现说了等于白说。
这个是不可以的。用人单位应该给劳动者办理相关社会保险这是劳动法的强制性规定,不能以发放社保补贴等形式变更这种法定义务。如果用人单位存在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这种情形的话,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
不可以。原因很简单,因为社会保险关系涉及三方,企业、劳动者、还有个国家因此,在社会保险法中对于社保费用使用的是.征收.这一术语企业作为被征收主体及代缴义务主体,到时候该赔的照样赔,该处罚的照样罚看到下面某位法官的解答,我只能叹口气,说句真话,中国的法学教育顶呱呱
不邀而来。首先明确一下,用人单位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法律规定的强制性义务,除非劳动者达到了退休年龄、死亡或从本单位离职可以免除用人单位的缴纳义务外,楼主说的单位给发补偿这种方式是不能免除用人单位的缴纳义务的。
《虎爸虎媽》熱播以來,在社會上面引發來對孩子教育問題的反思和討論。孩子升學問題、教育問題在每一步都牽動著家長的心。父母不求孩子有多大出息,但求孩子能夠平平安安的就行。為了給孩子一個更加安定的未來,不少父母選擇在孩子小的時候,就給孩子購買教育+健康保險!這部電視劇反應了生活中的商業保險不可缺少
人生在世,都有生老病死,就算不生,也有个意外可能。你公司给的补偿,也许远远不够报销你生病的花销。举个例子吧,我有个医保病人,重症肺炎,进ICU住了好久,总费用30多万,但是因为有医保,个人只负担6万多。你觉得你公司能给你30多万补偿吗?再说另一个病人,大学生,不知道什么原因没有买医保,结果高空坠落外伤截肢,花了得有快10万了,全都得自己出。人有旦夕祸福,医保是个重要保障,你觉得自己省了一年几百块钱,但是你想想,你哪怕交上100年都是只有几万元而已,如果真生了病,这省下来的几万块根本就不够花。所以,一定要买医保!
首先叫一个小学生计算他都懂得社保这东西就是共CD坑人的玩意,但是我认为一个不帮员工购买社保的公司是不值得待的,因为一个不遵守法律的公司能好到哪里去!
我是做人力资源的,这个问题还是很有资格回答的,今天我主要站在用人单位的角度上发表意见,因为劳动者不买社保还可以去买商业保险啊,出了事一样可以报销,但是用人单位就不同了!首先我肯定有不少用人单位都会遇到有员工说不用单位买社保,单位把买社保的钱给员工,员工自己去买,然后还说写个证明,表明是自己不让单位买社保的。有些用人单位没经验或者不了解的就会觉得好啊,我还懒得去社保局开账户呢,然后还每个月给你算社保费公积金,每年调基补差额之类的,这样算下来我轻松不少呢~~可事实真的是这样吗?先不说员工是不是真的拿自己的工资去买社保了,就算他买了也只能买养老和医疗(医疗包括大病和生育),工伤和失业是买不了的,楼上很多人说失业不重要,是最废的一个险种,但是你要知道万一你失业了(前提是单位开除,不是主动辞职),你可以先靠失业金撑一段时间,现在工作那么难找,你也不能保证一出来就能马上找到合适的新工作吧(当然啦,跳槽除外)。没工作的这段时间你每月能领到当年当地最低工资标准70%的失业金,拿成都举例,今年目前为止最低工资标准是1400,每月失业金就是980(这是主城区的,郊区要少一点),再加上最后一个月的工资和经济赔偿金,也足够支撑你找到下一个工作前的开销了。工伤相对就简单了,随便买一个商业保险出了事都可以报销的,至于商业保险能不能在你失业时每月给你一笔生活费就不知道了(我没买过所以是真不知道)。那万一员工自己没去买保险呢?有些员工刚来公司时工资比较低,就不想再花钱去买社保,想先撑过这段时间再去买,但是正所谓人算不如天算,谁能保证自己下一秒是怎样的,我遇到过几次这种情况,就是员工今天才来上班,社保还没来得及买呢第二天就工伤了,这种情况还算特殊,可以谅解,但是如果员工都上班几个月了还没买社保那就说不过去了,一旦员工耍混倒打你一耙(很常见的手短,员工自己买了商业保险,工伤后得到一笔可观的赔偿金,但是住院费很贵,可能付了医药费后就没剩多少了,这时候员工就会打工伤保险的主意了,他想让工伤保险来报销大部分的医疗费,然后剩下来的就用商业保险赔偿金支付,最后还倒赚了一笔)说你单位没给员工买社保导致员工报不了工伤,这时候你还觉得不用担心,因为公司有员工的亲笔书信,证明是自己不让公司参保的,根本怪不到我们,如果你真这么想那就大错特错了!!!这种事一旦闹到社保局,说你没给员工参保从而导致工伤无法报销,社保局必然会交给仲裁机构来处理,他们可是不会认员工的那封证明的!!是不会承认的!!不承认的!!这时候你咋办呢?傻眼了呗!情况好一点呢仲裁机构最后的结果就是让公司自行承担员工的医疗费用,然后还要补缴员工的社保,要是他们因为这件事盯上你们公司了的话那就是会稽核的,懂的人自然懂这个稽核意味着什么,那东西可不是闹着玩的,接下来一段时光是应付劳动局的稽核都能忙死你!而且我可以说没几家公司能拍着胸脯说自己是经得起稽核的。所以在这里奉劝各位用人单位,录用员工一定要买社保,而且是从试用期就开始买(这个是法律规定的,但是没几家能做到),如果遇到员工不想买社保的,或者因为各种原因无法及时为他参保的,别犹豫,立刻跟他解除合同,这种人不能用有风险,中国不缺人,又不是非他不可。至于劳动合同那就更是必须得签了,而且不能拖,一旦超过一个月没跟员工签合同那就是埋下火种了,至于这把火能烧到多大就全看这个员工懂不懂了,懂的话他不会说,等到时机一成熟就去劳动局告你,到时候的麻烦可不会比这个小。
按照现在的社保存缴比例来看,如果单位不交社保,和交社保的工资成本相差40%~50%。所以你们公司给你的补偿有你原到手工资的将近一半这么多么?如果仅有5%10%的就喊他们滚粗吧。当然除非你因为种种原因一定要在这家单位做。
谢邀。不可以。从两个角度回答问题:1.这样做对劳动者不负责。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法》第16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题主不参加社会保险,会影响到今后领取养老金。即便缴纳满十五年,也会影响到养老金的金额。2.这样做对单位不负责。这一点主要是指劳动者出现工伤的情况下,单位将按照工伤保险待遇向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如果缴纳社会保险,单位的赔偿责任就会轻很多。对于生产型企业而言,尤其建议要缴纳社会保险,不要抱侥幸心理!3.这样做对社会不负责。社会保险法,从原理上与商业保险类似,其中包含了集众人之力将其整个社会成员的风险。不缴纳社会保险,其实就是没有尽到自己作为公民的法定义务。
第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关系因为存在纵向隶属关系,所以不能用普通民事关系或者合同关系来概括。同时,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社保的义务是国家和用人单位之间的义务,即使存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相关免责字据(协议)也因违反国家强制规定而无效,而且属于自始无效,不需要任何主张,毕竟劳动者不能“代表”国家签署免责协议。第二,有人说用人单位可以通过告员工,要求员工返还“缴纳社保”的费用,甚至还可以通过工资明细表来让员工确认云云。首先,从后脚跟进行思考,用人单位发放的社保费用肯定比应该要缴纳的费用少,即使追回也不能弥补相应缺口。其次,从所有权来说,这个费用应该是归国家所有,自然用人单位无权以国家的名义追缴。如果要追缴,那应当另案提起国家对个人的诉讼,或者说与本案无关。第三,从财务角度讲,为员工缴纳社保,甚至购买额外的补充保险,可以抵扣企业所得税。这,我就想不通了,为什么有用人单位宁愿把钱无偿交给国家而不愿发放给自己的员工呢?是智商低还是智商低呢?《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企业按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27号)规定:“自日起,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
从法律上来说是不行的,用人单位是必须要为劳动者缴纳社保。但实际上一些用人单位通过让劳动者承诺不愿办理社会保险、不愿签订劳动合同等方式来规避法律,但这样以约定或者承诺来排除用人单位法定强制性义务的行为是无效的。如果劳动者诉至法院,可以说是事实清楚,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补偿金。
不仅不交社保,还没有补偿。说满一年后交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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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关系两年内可以要求原单位补缴社保
解除劳动关系两年内可以要求原单位补缴社保
发布时间: 14:13:00&&&&来源:
  91job导读:劳动者们注意了:若前单位没有按时为你缴纳社保金,你需要在辞职后两年内提出补交要求,延期后将无法得到劳动部门的受理。市政府出台关于用人单位不按规定进行社会保险登记,不如实申报参保人员和缴费工资的处理意见,其中还明确规定单位若拒缴欠缴社保金,将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
  解除劳动关系两年内可追讨
  据悉,社保是对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简称。意见规定,这五大险种用人单位都应按要求参加,并如实申报参保人员和缴费工资,不能故意降低缴费标准。
  按照新的要求,用人单位不按规定进行社会保险登记和缴费申报,任何人有权向劳动部门投诉。如应参保人员尚与该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或者在解除、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两年内,劳动部门将受理并责令用人单位补办投保手续和补缴社会保险费;如应参保人员与该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已超过两年,劳动部门将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理由。
  此外,若劳动者在投诉时,若该单位因破产、关闭、撤销等原因,主体已消亡,且没有法定的义务承担者的,劳动部门将同样不予受理。
  补缴金额需劳动者签字
  在法定期限内,劳动部门将劳动者的投诉进行稽核,参保单位若确未按规定申报参保人员和缴费工资的,应主动按规定补办、补缴。其中,补缴社会保险费的数额,应与劳动者共同核实,并经劳动者本人签字认可。
  意见强调,参保单位拒检,或伪造、毁灭有关资料的,将受到严惩。
  企业困难补缴可&按揭&
  据悉,按要求,补缴的社保费本应一次性缴清,考虑到部分经营困难的参保单位实际情况,意见中也有人性化条款:对于一次性补缴确有困难的,经与社保经办机构协商并征得同意后,可以分次按计划补缴。不过,经责令限期补缴社保费的参保单位,逾期仍不缴纳或补缴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将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以示惩罚。
补缴社保,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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