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深圳个人社保明细查询2016谁知道里面的待遇和规则还有政策还有和别打城市待遇有什么区别5险每一项都有什么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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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最新政策 缴费标准及领取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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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提前实现了我国建立覆盖城镇居民的养老保险制度目标,对于逐步缩小城乡差距,缓和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公平意义重大。2016年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有所调整。参保范围不变,缴费标准与领取待遇发生了变化。
给谁投保:
出生年月:
2016缴费标准
缴费档次增1500元和2000元两个档
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
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12个档次,省(区、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最高缴费档次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当地的年缴费额。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财政部依据城镇民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标准。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
因为各地经济水平和政策不同,具体缴费档次需要询问当地社保局。咨询电话12333。
2016城镇居民领取待遇
领取条件:年满60周岁、缴费满15年
参加城镇居民社会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待遇。
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
月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总额÷139。
基础养老金=标准为55元(今后随国家政策调整)+缴费满15年后每多缴1年基础养老金增加1元;
个人账户总额=个人缴费+政府补贴+集体补助+社会和个人资助+上述金额产生的利息;
计算系数=139(与系数相同)。
假如你今年16岁,每年按2000元标准缴费,连续缴费45年,年满60周岁时的月养老金标准=[55元+30(缴费满15年后每多缴1年基础养老金增加1元)]+{[(2000+30)×45年+0(集体补助、社会及个人资助等)]+利息(本次测算是按银行最新利率3%的不变数计算的复滚利息)}÷139=
1439.11元。
沃保网小编提醒:为什么有社保养老金还需要?
绝大多数的消费者认为,拥有社会就足够了。其实严格来说,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原则是低水平、广覆盖,特别是对于那些在退休前享受较高
薪资和生活品质的人群而言,并不能满足他们的养老需求。社保的只是保障老年人的最基本的生活水平,只能满足养老需求的60%左右,这时就需要商业养
老保险提供剩下的40%左右的需求。
国务院前任朱镕基总理一语中的:“社保只是低水平的保而不是包,实际上我们是包不起的”。可见,养
老保险不是唯一养老途径,但保险以合同的形式受法律约束,确保了我们的有生之年,每年或者每月,一定会有一笔钱,象打开自来水龙头的水,源源不断。不受金
融海啸影响,不怕房子跌价,不怕股市波动。
总而言之,中国社会养老保险只能为个人养老提供一个最基本的保障,它无法满足个人对更高水平
的养老生活的需要,如果你想在你年老之后继续维持年轻时的生活水准,那么就应该在年轻时,有经济来源时为自己购买一份。购买应该是越早越好,以使我们在年老时能继续过上体面的晚年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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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北京棚户区改造政策有哪些?
提问者:闵丝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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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17条回答
| 被采纳数:0
以下是2016年北京棚户区改造政策的查询
你好,2016北京棚户区改造政策如下:
1.以建经济适用住房方式进行的危房棚户区开发改造
2.棚户区改造项目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产权调换。
3.棚户区改造工程规划由市规划部门遵照有关规定审批,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
二是建设方面优惠,棚户区改造免收各项行政事业性。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到你。
回答数:40983
| 被采纳数:17
①两孩政策: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②社保:将降低社会保险费,研究精简归并“五险一金”; ③“国家版”居住证1月1日起施行,持有人可享六大公共服务和七项便利。为鼓励棚户区居民按期拆迁,调动承接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积极性,凡列入全省棚户区改造计划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均可享受地方优惠政策。
| 被采纳数:0
拆迁安置原则
(一)政府主导、以人为本、保障优先、住有所居。
(二)依法拆迁、公开公正、统筹兼顾、合理补偿。
(三)房屋安置与货币补偿相结合。
被拆迁房屋原房建筑面积认定
(一)公房建筑面积的认定
按照被拆迁人与原产权单位订立的正式房屋租赁合同标明的使用面积的1.333倍认定。
(二)私房建筑面积的认定
1、私房建筑面积按照被拆迁人产权证或相关合法证明文件标明的建筑面积认定。
2、地面一层以外无合法证明文件的建筑物均不予认定。
(三)自建房的认定和补助标准按照《关于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助费有关规定的批复》(京政函[号)相关规定执行。
拆迁安置方式
被拆迁人只能选择房屋安置或货币补偿的其中一种拆迁安置方式,不能同时选择两种安置方式。
本次棚户区改造拆迁安置用房将进行公示,本着“先拆迁、先选房”的方式进行。
房屋安置标准
(一)房屋安置补偿标准
1、选择房屋安置的被拆迁人按原房建筑面积8500元/平方米获得补偿。
2、对私有住宅房屋的被拆迁人,另外按原房建筑面积的重置成新价格给予补偿。
(二)房屋安置面积标准
1、被拆迁人应安置建筑面积按照被拆迁人原房建筑面积的1.7倍认定,即应安置建筑面积=原房建筑面积?1.7。
2、被拆迁人可在应安置建筑面积内选择最相近建筑面积的户型作为安置房,选择两套(含)以上房屋安置的,不得大于应安置总建筑面积10平方米。
3、安置房档次划分标准为:一档35-45平方米左右一居室;二档60平方米左右二居室;三档70平方米左右二居室;四档80平方米左右三居室。
(三)购买安置房计价原则
按政府相关部门核定的经济适用住房价格购买安置房屋,原则上不高于人民币5000元/平方米。
(四)安置房屋的产权按照经济适用房产权管理。
(五)对于符合本细则规定条件的被拆迁人除可以购买安置房屋外,还可以获得本细则第九条规定的奖励及补助。
货币补偿标准
(一)货币补偿依据
1、《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05号);
2、《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87号);
3、《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城市房屋拆迁安置和补偿工作的若干意见》(京建拆[号);
4、《关于批转北京房地产估价师和土地估价师协会的通知》(京建拆〔号)等相关法规政策的规定;
5、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
(二)货币补偿标准
被拆迁房屋总补偿价=房屋拆迁补偿价+各项拆迁奖励费和补助
| 被采纳数:0
3月21日,国务院召开全国棚户区改造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张高丽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他指出,2016年全国实施棚户区改造600万套,各地各部门要早安排、早准备,确保早日开工;要落实棚改信贷支持政策;进一步提高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比例;严格资金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同时,要提前谋划2017年的棚改工作,积极开展好前期工作。
| 被采纳数:0
一、严格执行政策,确保突出重点
棚户区改造是国家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此次棚户区改造试点,要首先解决林场(所)中的住房特困户、低保户、五保户、优抚对象、因伤因病因灾致贫家庭的居住困难。各试点单位要按照
“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提高工作透明度,对棚户区改造建设方案和新建住宅分配方案实行公示制度,接受广大职工的监督,确保最困难、最急需的职工率先享受到棚户区改造的成果。如发现利用棚户区改造工作之际搞以权谋私、损害群众利益的,要坚决停止该单位的试点资格,收回国家投资,并提请有关部门依照党纪政纪严肃处理。
二、部门通力合作,形成工作合力
棚户区改造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试点省区林业(森工)、住房城乡建设和发展改革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沟通协调,共同研究制定搞好试点工作的要求和措施,强化部门间通力合作,并在此基础上各司其职,协同推进。
按照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试点省区林业(森工)部门是此次棚户区改造试点工作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各试点省区林业(森工)部门要按照“目标、任务、资金、责任四到省”的要求,对棚户区改造试点的资金使用、项目管理、建设进度、实施效果负总责。要会同本省区发展改革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编制报国家审批的实施方案,具体负责棚户区入户调查、拆迁、施工、检查竣工验收等相关实施管理工作等。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林业(森工)、发展改革部门将棚户区改造纳入全省区住房保障规划,切实加强对棚户区改造项目拆迁、规划设计、施工、监理、竣工验收备案等环节的监督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对纳入棚户区改造试点的项目,要优先予以受理,加快审批进度,确保计划按期完成。
发展改革部门负责会同林业(森工)、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审批棚户区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核年度计划建议方案,协调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分解下达明细计划,监督工程实施进展。
| 被采纳数:0
 一、总体要求
  到2017年底,全市完成棚户区改造15万户,基本完成四环路以内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任务,使居民住房条件和生活环境明显改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水平不断提高。
  二、工作范围
  本市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工作包括城市棚户区项目和国有工矿棚户区项目。其中,城市棚户区项目包括:平房区院落修缮项目、危旧房改造项目、城中村边角地整治项目、新增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项目。
  三、工作机制
  为加强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设立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指挥部及办公室。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统筹协调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工作,研究决策相关工作规划、政策措施及重大事项,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领导小组关于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的工作部署,组织制定工作计划,指挥协调重点改造整治事项。领导小组和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重大项目办。
  建立协调联动的市区两级指挥体系,统筹全市工作,落实属地负责制。各区县政府要按照市级工作机制模式,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四、职责分工
  市重大项目办承担领导小组和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要发挥好牵头作用,加强统筹协调,会同市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任务分工和职责要求,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要加强督促检查,及时汇总、分析并报告相关工作进展情况。
  市发展改革委要配合市重大项目办对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项目及拟纳入市级统贷平台的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项目进行审查;依权限办理项目立项审批手续,指导区县发展改革部门办理项目征收投资任务书及有关项目立项审批手续;研究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对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项目的支持政策。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要配合市重大项目办做好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项目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督促各区县政府编制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规划;加强协调指导,抓好建设进度、工程质量等工作;统筹协调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定向安置房建设;指导各区县做好房屋征收、直管公房管理、产权登记、房屋修缮等相关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研究制定财政对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项目的支持政策,并按照规定做好资金保障工作;配合做好承接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工作,统筹组织向市级统贷平台增信;指导区县财政部门开展工作;做好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财政资金监督检查工作。
  市国土局负责办理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项目的土地预审手续,优先安排棚户区改造安置房用地,积极推进各项用地手续办理。
  市规划委负责加快办理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项目的相关规划手续。
  市市政市容委负责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项目涉及的城乡环境建设综合协调、城市综合管理协调和相关市政公用事业、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市国资委配合市重大项目办及相关部门指导、督促所出资企业积极参与市属国有企业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相关问题。
  市文物局依法协助开展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项目涉及的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具有保护价值建筑、地下文物的保护工作。
  市环保局负责监督指导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项目涉及的环境保护工作。
  市金融局负责协助市重大项目办等相关单位,做好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项目融资对接工作;积极协调金融监管部门,给予政策支持,引导在京金融机构,参与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融资工作;负责对纳入统贷的项目进行初审。
  市审计局负责组织对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和使用程序进行审计监督。
  市公安局负责对阻碍执法、暴力抗法等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对相关实施主体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市地税局要按照棚户区改造项目名单,落实国家有关棚户区改造税收政策。
  市园林绿化局负责对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项目绿化美化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协助各区县做好绿化美化工作。
  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作为市级棚户区改造统贷平台,负责将指挥部批准纳入统贷平台贷款的项目向国家开发银行申报贷款,按照市政府确定的统贷统还模式统筹做好贷款资金的拨付、还本付息等工作。
  各区县政府是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的责任主体,要统筹安排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具体工作责任和措施,加强督查,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确保按时完成任务。各区县政府可通过公开招投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等公开方式确定具备相应资金实力、资信和资质等级的企业作为改造实施主体。在编制棚户区改造主体招标文件时,对项目实施主体的资质条件、资信等级及资金额度等进行明确,并向社会公布。招标文件不得设定歧视性条件,同时应要求投标企业缴纳与项目改造相适应的启动资本金,存入区县政府设立的资本金共管账户。
| 被采纳数:0
南昌棚户区改造要求有
  1、政策优惠,阳光操作。妥善处理棚户区中历史遗留的产权问题,对已经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依法赔偿。充分考虑棚户区居民的承受能力,做好与各项住房政策的衔接,妥善安置被拆迁居民。实行产权调换或者货币补偿。
  2、破解复杂问题,必须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统一,创新工作思路,用好、用活、用足政策;
  3、加强棚户区居民安置用房的建设质量管理。尽可能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有实力的单位参与建设,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确保回迁安置房屋的建设质量,防止因质量问题引发矛盾纠纷。
  4、要完善棚户区改造后的公共服务功能。
  5、要充分利用棚户区在历史上形成的优点,并挖掘其潜力。
回答数:96293
| 被采纳数:77
1、规定一定比例的置换,如旧新按1:1.5的面积置换等;
2、将房屋重置成新价格,就是把你房屋折算成价格,这个和房屋的新旧、装修、结构都有关系;
3、其他的搬迁奖励。
当地的房屋征收办法,对这个一定有一个明确规定。一般是按照某一年的土地分配额定的,就是有个上限。因为棚户区形成已久,加上历史遗留问题多,还有分户多等原因,每家的居住面积都是不够,这样一来就自然形成一些院内建筑。这种情况,面积怎么算,那就必须根据当地的具体政策而定了。
回答数:17657
| 被采纳数:7
(一)土地储备中心对危房棚户区土地实行收购,以净出让方式供地。净地出让后获得的出让收益,扣除按规定缴省的费用后,专项用于支付银行贷款本息和毛地收购资的周转以及危房棚户区安置房建设。
  (二)安置房住宅用地实行土地行政划拨,对改造后的房屋纳入产权产籍管理,办理商品房房照。商服用地实租赁供地。
  (三)安置房建设项目行政事业性收费(以费还贷项目除外)全免,经营、服务性收费按最低限下浮50%收取(项明细附后)。
  (四)安置房房屋拆迁补偿契税先缴后返;对安置房住宅上靠标准户型增加的建筑面积部分,营业税等税种由地方税务部门向省申请暂缓缴纳。
  (五)安置房建设项目用地红线以外没有配套管网的或达不到项目配套要求的,电业、热力、供水、排水、燃气等部门应按规划要求无偿同步建设至小区红线。对腾空用于商品房建设的地块,电业、热力、供水、排水、燃气等部门应按规划要求同步建设,所需费用由摘牌的商品房开发主体,按照国家、省、市所规定的正常标准结付;涉及配套管网施工中的破道、绿化等费用免缴。
  (六)对安置房建设项目,政府各职能部门要同步办理相关手续,保证项目的开竣工时间。
  (七)小区配套建设标准要满足居民基本生活和出行需要,区政府组织被安置居民以招标方式选择物业公司,对小区实行物业管理,物业费三年内减半收取,不足部分由区政府承担。
  (八)在进行安置房建筑设计时,应根据周边服务设施现状,建设一处或几处综合市场,用于提供公益性就业岗位,其产权归市政府所有,由区政府负贵日常管理。
回答数:86721
| 被采纳数:42
一般来说,棚户区是指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平房密度大、使用年限久、房屋质量差、人均建筑面积小、基础设施配套不齐全、交通不便利、治安和消防隐患大、环境卫生脏、乱、差的区域。但在北京的棚户区改造中,一些简易楼、旧危楼也被纳入棚改范围内,扩大了受惠市民的范围。
目前,全市各区和相关企业已经制订2016年、2017年棚户区改造计划,确保2017年年底前完成15万户改造任务,2020年前基本完成棚户区改造任务的总体目标。
从2013年到2015年,本市已经启动了210余个棚改项目,改善了8.6万户家庭住房条件。这意味着,未来两年时间虽然短了三分之一,但实际解决的居住困难家庭数量将比过去3年多了近一倍。
回答数:23771
| 被采纳数:10
你好,对于棚户区改造,中央政府在财政投入、建设用地、税费和信贷等方面给予支持。到2016年为止,中央政府共安排补助资金730亿元,其中,超过90%的补助资金投向了中西部财政困难地区。
棚户区改造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原则实施。政府除了鼓励地方实行财政补贴、税费减免、土地出让收益返还等优惠政策外,还允许在改造项目里,配套建设一定比例商业服务设施和商品住房,支持让渡部分政府收益,吸引开发企业参与棚户区改造,既使得原棚户区居民能享受到更好的公共服务,还可以缓解政府筹资压力,提高改造效率。
希望对您有帮助。
回答数:79417
| 被采纳数:27
2016年北京棚户区改造政策也是比较不错的,也是有比较多的变动,目前棚户区改造工作推进困难的核心问题为拆迁标准高、项目总成本高,造成平衡资金难,使得棚改项目不得不通过调整规划来实现“以地换钱”,形成的局面就是“拆少建多”,给地区带来更多的人口压力、公共服务设施压力等,形成恶性循环。
| 被采纳数:0
2016国家棚户区改造优惠政策有以下:
1、建立规划管理绿色通道,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控规调整按简易程序办理,调整论证与规划方案审查同步进行。规划审批时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项目容积率指标,争取实现项目总体收支平衡。
2、在棚户区改造项目内按规划需要砍伐树木,调整绿地,挖掘道路,拆除公厕、垃圾站,迁移电力、电信、广播电视杆线的,免收补偿费,由项目业主单位按规划要求重建或恢复。公厕、垃圾站拆除后规划没有重建恢复要求的,仍按规定给予补偿。
3、棚户区改造项目用地红线内配套的经营性设施,按照“谁经营,谁投资”的原则建设,其小区外大配套管网分别由邮政、电业、电信、广播电视、燃气、自来水等部门同步建设。小区内用电 、用气、用水容量的增容费只收缴新增部分。纳入棚户区改造范围的企业,不能重复提留水电分离改造费用。
棚改拆迁中对城市低收入家庭的棚户区改造优惠政策
4、享受城市最低社会生活保障待遇的私有房屋被拆迁人,在规定期限内签订拆迁补偿协议且他处无房的,由拆迁人对自愿选择产权调换方式的被拆迁人提供建筑面积不小于45平方米的房屋予以补偿安置。
5、私有房屋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并在规定期限内签订拆迁补偿协议且他处无房的,可以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享受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
6、私有房屋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并在规定期限内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并按期搬迁腾地的,按产权合法有效面积给予每平方米200元的支持重点项目拆迁建设奖励,每户最高不超过2万元。
回答数:83625
| 被采纳数:26
2016年北京棚户区改造政策需要危旧房改造的小区有很多,但是,目前进展很缓慢,由于种种原因,现在基本上处于停滞状态。棚户区是指人民群众居住条件差收入低的地区. 棚户区改造就是改造这样的地区,提高这个地区人民的生活水平,建设和谐社会.
回答数:54046
| 被采纳数:9
5月28日9时,东城区首个实行征收政策的平房区棚改项目——“出京第一棚户区”西忠实里环境整治项目二期预签协议工作启动。当日让所有老街坊们惊喜的是,首日预签比例已达91%,预签首日就突破了85%的预签生效比例。 希望可以帮到你
回答数:137333
| 被采纳数:54
1、2016年两会对棚户区改造只是提议(关注),具体的实施措施还没有公布。
2、关于加大对棚户区改造政策资金使用走向监管力度的建议提案中,建议,监察部、审计署及相关部委办把棚改专项资金的使用落实情况作为重点监审方向,发现、揭示并彻底解决问题。
3、对被挪用的资金应全数追收回来;对应支付未支付的资金应责令各地方政府限时支付到位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您
回答数:48433
| 被采纳数:10
(一)市财政筹措危房棚户区开发改造补贴资金(包括开发企业上缴的土地出让金,开发企业上缴的税费地方留用部分,向上争取政策和资金等),建立专户,专款专用。危房棚户区开发改造项目按应缴土地出让金的70%为基数,作为政府投入返还给开发企业。危房棚户区供地实行土地公开挂牌出让,在挂牌过程中出现竟标情况,可采取递减返还比例竞标办法出让土地使用权。成交价款一次性缴齐后,15个工作日内补贴到位。  
(二)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半收取,经营、服务性收费按最低限下浮30%收取(项目明细附后)。 (三)涉及危房棚户区开发改造项目的各项税种全额征收,扣除城市建设维护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留成部分的60%,按入库财政级次返给开发企业予以补贴,其余.40%由入库财政级次设立“危房棚户区开发改造补贴资金”专户,专款专用,定期审计。开发主体缴纳税金后,力争10个工作日内补贴到位。   (四)危房棚户区改造项目在不突破国家刚性标准及不率,土地摘牌后,规划设计不再做调整。   
(五)危房棚户区开发改造项目用地红线以外没有配套管网的或达不到项目配套要求的,电业、热力、供水、排水、燃气等部门应按规划要求同步建设至小区红线。所需建设资金,一部分从市财政收取的危房棚户区开发改造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中解决,定向用于热力、供水、排水管网建设,缺口部分由热力、供水、排水等企业自筹资金建设;电力外网改造费用,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0元交纳;燃气外网改造费用由开发企业按每户700元交纳。安置房住宅建筑面积(户)相关配套费用(含电力外网改造费和燃气外网改造费)免缴。   
(六)对确实难以实施的危房棚户区改造项目,市政府将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由市政府市长办公会议或市政府常务会议议定。   
(七)市政府已经明确优惠政策的危房棚户区开发改造项目,不执行此政策;对土地已摘牌的危房棚户区开发改造项目,未签订安置补偿协议的,执行此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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