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个人房子卖给公司个人永久性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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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农村大队的房子没房产证只是签了永久性使用权的协议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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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零一个地方的 从个伙计手来买的
他是和大队签了一个协议 是一次性买断永久性使用 我和这个伙计签的协议是永久性使用 有大队的印章
山东 青岛 莱西市发表时间: 1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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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3808
农村房产只能在 本村村民间买卖,且有一定的限制。参考
1、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应认定无效:
  (1)城镇居民购买;
  (2)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
  (3)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
  (4)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
  (5)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
  2、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1]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
  (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
  (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4)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
  (5)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
回复时间: 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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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没有
房产证:复印件
房产证:办理
房产证:土地使用证
房产证:使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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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里人把农村的房子卖给城镇的人了,我能买回来吗?
夏日的明媚
| 悬赏:30 | 提问时间:日 16时45分31秒
问题已解决
我家在农村1984年建了一栋三间二层楼房,因为我出了点事情 ,家里人在2003年把房子低价卖给了城市居民。国家是规定城市居民不可以在城郊有的,在法律上我能买回来吗?
暂无得分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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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咱们先确定一下,城市居民不能购买城郊宅基地,那么当初为什么能够低价卖给他们?如果没有法律效力的话,那么他们敢冒风险购买你们的房子?按照法律规定确实城市居民无法购买城郊宅基地,当时的买卖合同虽然有法律效力,但基于大的法律效力“城市居民不能购买城郊宅基地”的原则,那么当初的买卖不合法,但有一定得法律效力···在这个大原则下,你能够从新购买回来,但价格上不会是03年的价格,应该会按照最新的房子估值进行赎回。
城市人口不能取得农村的房屋,买卖行为无效,但解除买卖行为应给对方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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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号:“小产权房”公开卖 “永久使用”成噱头
来源: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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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一些地区“小产权房”泛滥,违建违售问题突出,有的仍在大兴土木。气势恢宏不逊大楼盘的连片楼宇,原来是村民自建房?文/图&羊城晚报记者&王漫琪&赵映光在一片片或低矮或杂乱的民居村落之间,“鹤立鸡群”般矗立着一幢幢崭新气派的高楼。这些高尚住宅楼,有的仍在建,有的已建成并在“售楼处”公开销售,销售价格比当地市场均价要便宜一半以上。真有这么好的事?羊城晚报记者近期通过实地调查发现,其实这些都是不具备任何正规手续和产权证件、涉嫌违法建设和销售的“小产权房”,近年揭阳地区存在的“小产权房”现象不仅没有得到遏制,甚至在揭东、空港等新建成区有愈演愈烈之势。调查商住楼群竟是小产权房公开售卖称可永久使用7月下旬至8月初,记者实地调查了揭阳市揭东区和空港经济区多个乡镇,一探“小产权房”现状,摸查结果令人咋舌。在揭东区新亨镇硕联村,从206国道便可以清楚地看到一片由四幢高层建筑组成的现代商住楼群,已经竣工。刚拐入村道,路旁便有写着“瑞景园售楼处”字样的一座简易板房场所,一名20多岁的售楼小姐笑脸相迎,并热情地介绍楼盘情况。售楼处大厅里有“瑞景园”、“集昌商住楼”两座沙盘模型,售楼小姐称这两个楼盘从2013年开始建设,是同一个老板开发的,已卖了不少。记者看到,商住楼模型上明码标价地贴着房价,单价多在2300元/平米左右。当问及购买有什么手续时,上述售楼人员介绍,如果买房子,“只需和老板签约就可以交楼,村里再盖个公章作为见证就行了”。因为这是村集体用地、由村民集资合建房,不用向上级部门申报。“集体用地没有期限,可以永久使用。”售楼小姐强调。与硕联相隔不远的英花村,沿着村道一直往里走,远远便看到一座仍在施工中的高层住宅楼,工地门口挂着“英花村旧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牌子,并有另一块牌子注明“旧房改造集资办法”,根据该“办法”,住宅楼分A幢和B幢两期,A幢为回迁房,村民入住除了抵消原来旧房平均价外,每套房需集资约13万元。上述“办法”还提出:业主如有自建楼房居住充足或无力集资者,可把使用权转让给旧改办再做安排。“办法”中明确表示该小区土地所有权属村集体所有,套房分配落实后由村出具房屋证明。揭东城区的人民广场旁,近年已陆续建起一些高尚住宅楼群,其中广场正面的一座住宅楼格外引人瞩目,占地面积颇大,恢宏气势不逊于其他大楼盘,记者走访发现,这其实是当地寨一村集资建的“农民公寓”。附近居民对此心照不宣:“那些都是小产权房,基本都卖光了。”“外村人也可以来买”。而在隶属空港经济区的石牌村“风门古径”风景区附近,也有一片面积近万平方米、同样涉嫌没有任何正规手续和产权证件的“别墅群”。羊城晚报记者在现场看到,别墅群取名“风景花园”,四周用围墙封闭,目前已至少有35栋独栋别墅,但居住其中的只有零星一两户。据当地一名知情人介绍,别墅群的土地属下陇村所有,购买别墅只需和当地一位老板联系签约就好。根据走访调查,仅仅在揭阳揭东区和空港经济区,近几年便涌现出数十家“小产权房”,包括暗访中发现的新亨镇硕联村“瑞景园”、“集昌商住楼”,锡场镇锡西广场的“裕景雅居”、曲溪镇的“寨一农民公寓”等,小产权房现象突出。回应小产权房均无审批手续巡查发现也曾责令停工在商品住宅价格高企的今天,小产权房的大量涌现有客观需求,因成本和价格较低廉而受到欢迎,但其存在却违反了《土地管理法》。&记者查阅近年揭阳本地媒体的相关报道,发现当地政府曾明确表态要依法严查“小产权房”违规建设、销售等问题。然而几年来,“小产权房”违建、抢建和销售的现象却似有抬头的趋势。症结何在?据业内人士介绍,正规住宅小区、商住楼的开发建设,均需经过国土用地审批、规划设计、住建部门的监管等一系列流程,而“小产权房”根本得不到法律的承认,因此也无法走这些流程。8月4日下午,羊城晚报记者就实地调查走访掌握到的情况,先后到揭阳市国土资源局、揭阳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反映,但上述两个部门均以“属地管辖”为由,要求记者前往涉事建筑物所在的揭东区国土资源局以及揭东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反映。在揭东区国土资源局的土地利用股,一名陈姓主要负责人在记者提出采访请求时,一直以工作忙为由不愿正面回应。在记者三番五次追问下,该负责人才说,他们暂时没有收到记者所反映的所有涉事建筑物的土地报批手续,随后该负责人又补充说:“不知道这些会不会属于三旧改造的项目。”当记者追问涉事地块原来并无任何上盖物,何以有“三旧改造”一说时,该负责人没有回应。随后,记者前往揭东区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反映走访调查情况,该大队工作人员回复称,他们从未收到相关涉事建筑物的举报和投诉,因此也未进行过相关查处。接着,记者又走访了揭东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该局办公室一位沈姓负责人明确告诉记者称,记者反映的新亨镇“瑞景园”、英花村以及人民广场一侧村民自建房等建筑物均没有向该局申报建设,该局也没有审批其建设手续。据沈姓负责人称:揭东区中心城区属该局日常巡查辖区,而区下辖的乡镇则主要由各个镇自行负责巡查。揭东区人民广场一侧的建筑物为曲溪街道寨一村村民的联建房,属在农村集体土地上由当地村民联合建设的住宅,因其建设在揭东主城区规划区范围内且规模较大,住建局有关职能部门在巡查发现后,曾多次责令其停工并要求其办理相关手续,但该村不但没有前去办理相关证件,甚至继续施工,目前该住宅已经完工。住建局工作人员表示,如果没有任何报建手续,可以将上述建筑定性为“违法建筑”、“非法售房”。为何有这么多“小产权房”竟然可以“无中生有”般拔地而起,甚至公然销售?为何住建部门已责令停工的“违法建筑”却能顺利竣工?主管部门的监管职能、执法权威何在?记者在相关职能部门采访过程中,没有得到答案。链接禁令高悬:不得开发&不得购买近年来,国务院有关部门多次重申不得违法开发“小产权房”、不得购买“小产权房”。2012年8月,国土部、住建部曾专门下发《关于遏制违法建设“小产权房”问题的通知》,两部委还联合下发《关于坚决遏制违法建设、销售“小产权房”的紧急通知》。明确提出“小产权房”等违法用地不得予以确权登记,坚决查处在建、在售行为等要求。国务院早在2011年就成立了“小产权房”清理小组。名词小产权房所谓“小产权房”,是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这种房没有国家认可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的所谓“产权证”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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