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贺丰电力线载波有限公司埋电线在可耕地挖毁麦子如何赔赏

河南省郑州市委书记连维良答复88条网友留言_网易新闻
河南省郑州市委书记连维良答复88条网友留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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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维良同志简历&|&给郑州市委书记留言  【网民留言】  赵市长你好:百忙中打扰你了!我是一名小公司的经理,每年给国家养几个人,还缴几万的税,可是我自己连一套房子都买不起!我要买经济适用房,说我原来在郑州矿区不是郑州市户口,而我从2000年在郑州办公司已快十年了,稅交了几十万了吧,但我还是没有立足之地!谁能帮我有个安家之所? &&回复意见:  随着经济适用住房社会需求量增大,自日《郑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办法》(政府令&第146号)公布施行后,我市经济适用住房采取了摇号销售的方式,体现了经济适用住房公开、公平、公正销售的原则。加快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步伐,增加社会供应量是解决矛盾的关键。&&&&近年来,为加快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市政府采取了积极有效措施。一是加大经济适用住房社会投放量,缓解供需矛盾;二是采取了货币化补贴的方式,多渠道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三是对四次摇号未中的家庭,已试行了优先解决的措施。该网民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可以选择继续参加摇号销售方式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也可以选择通过货币化补贴的方式购买商品住房解决自己的住房问题。  【网民留言】  尊敬的王书记:&&  您好,在河南登封市电业局依然是电管所的电工私自聘用社会上的闲散人员每月抄电表交电费,去年,因为收电费的人为翻新房子的某户拉电线,造成六户家庭全部正在使用的电器烧坏,所幸的是没有引起火灾。事后,他虽百般不承认,但有两户去找了电业局的局长和电业所长后承诺抵电费。您想想,抵电费!这就是说有些家庭要分担这一部分他们抵的这部分。今天电工又送了电费条,三口之家,除了冰箱,平常冬天虽有空调但都不经常开,取暖是用蜂窝煤,用电竟然高达660度,现在家庭用电每度是0.56元,此月虽是交40天的电费,但竟高达369.6元。12月16日380度,对于一个工薪家庭,一月仅有一千多元的收入,真是交不起。虽然都知道抄表要和上月的表底相符,但人人皆知,光表底相符那只是表面上没有问题,但实质上有没有问题只有电工或电工雇佣的抄表人清楚。我家二年换了三个电表,电工老是说电表有一个数字不会动。还曾听电工自豪地说,有个用户也以为自家电费多交了,投诉到某报社,结果不了了之。家里用的是节能灯,厨房用的是煤球和液化气。何时能用多少电,交多少电费?不再为那些不交电费的人付款?何时才能用卡买电,不用人工抄电表?对于一些不交电费的人,何时能让他们自己交电费?现在经济危机,钱不好赚,电工每月还要发给下面自已雇用人员的薪水,甚至某些电工富得流油,几年下来,车也买了,钱也拿了,就是从老百姓的身上揩油,日积月累,积少成多。俗语说,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国家整天制定法规政策遏制行政、企业等部门乱收费,那是明的牵制一些想多收都不能多收的单位,这种电工暗箱操作收费却在登封持续了快二十年了。前几年还有乱停电的现象,现在这几年没听说过。您说,有多少家庭会在意他们家的电表走了多少度,您说这不是国家的蛀虫吗?报社记者不是专业电业部门的人员,当然不会都具备电的知识,他们肯定查不出来,他们的暗箱操作,只要懂行的电工都知道,是行规,全都这样干。现在几乎没有乱收费的部门了,但电费一直雾里看花,电工都不是正式职工,&抄表的人就更别提了。这是普通老百姓关心的切身利益问题,希望能引起各方的注意。 &&回复意见:  网友你好,关于电管所电工私聘闲散人员抄表收费问题。经查,目前个别电工因管理范围较大,服务用户较多,自己无法在规定时间将管理范围内的用户全部抄表,可能私自聘用他人进行抄表收费。为了杜绝这种现象的发生,登封市电业公司已加强了对电工的考核管理,严禁电工私聘他人进行抄表收费,一经发现,将解除该电工的聘用合同。&&&&关于烧毁电器,解决办法是抵电费问题。经查,07-08年度登封市区烧毁电器共有3起,原因均为线路老化,负荷过大,造成线路零线烧断,导致电器烧坏。线路烧断后,所属台区的供电所立即组织人员对线路进行了抢修,及时恢复供电。其中2起用户的损失由保险公司赔偿解决,另一起是请专业维修人员上门维修用户烧坏的电器,共支付维修费3000多元。不存在以电费抵用户损失情况。&&&&关于电器少,交电费多问题。生活照明用户的产权分界点为电表,电表及以下为用户的产权。产生电器少、交电费多的原因大概有以下几种:家庭电器漏电,需要用户请专业技术人员对家庭用电情况进行检查是否有漏电现象;电表损坏,计量不准,需要用户对电表进行维修或校验;可能有抄表人员误抄或电费计算错误,用户如有疑问可查看电表核对票据与表上数据,如果确属误抄或电费计算错误,可告知供电所及时更正。&&&&关于希望能用卡买电,不用电工抄表问题。目前登封市绝大多数用户使用的是机械表或电子表,仍需电工抄表。使用电表卡买电现在仍处于试用初级阶段,仅部分大宗用户使用了这种方式。一般照明用户技术、条件不是很成熟,一旦技术、条件成熟我们会立即推广这种用电方式。&&&&关于有些人用电不交电费、电工暗箱操作收费,乱收费问题。针对这类问题,我们严格落实“三公开(电价、电费、电量)、四到户(收费、服务、销售、抄表)、五统一(电价、发票、抄表、核算、考核)”制度。用户还可以通过举报箱、投诉举报电话942直接反映给电业公司,问题一经查实,将严格追究和处理。&&&&今年电业公司重点加强行风建设的督查工作,成立了三个行风和优质服务工作督查队,实行定期与不定期对下属工作情况进行督察。对督察出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单,要求责任单位限期整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全局行风投诉工作,并纳入业绩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作为一票否决的内容之一。同时加强电工的整顿和培训力度,全方位提高电工素质和业务水平,增强和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让全市用户用上满意电、放心电。  【网民留言】  房价啥时候能降下来! &&回复意见:  影响房价的因素比较多,如土地成本,融资成本,建筑成本及新技术的应用、市场供应总量与结构、消费需求与心理、宏观调控、税费政策等等,任何一项因素变动,都可能引起商品房价格的变动。尤其是由于受土地资源的制约,地价上涨必然对房地产价格上涨产生较大影响,某种程度上,可以认为土地供应不足是房价上涨较快的主要诱因。&&&&目前,我市已初步建立了包括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为主体的多层次住房供应体系。各级城市人民政府保障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其他居民通过市场解决住房问题,区别对待,分类指导,把该由政府保障的保障好,把该由市场调节的交给市场解决,以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网民留言】  王书记:您好!&&&&给您反映个问题也是老问题但老没有解决的问题,就是郑州市市民养狗的问题,郑州养狗条例什么的也出台了,但执行的效果可不怎么样。狗是越养越多,而且是越来越大,奇怪的是小狗不领牌,不允许养的大狗却可以领来牌,吓人的大狗穿来穿去,对行人造成很大威胁,很破坏社会和谐环境,东风渠河堤上,鑫苑小区,中亨花园,人和花园,黄家庵附近周边小区狗可是已经威胁到人们的正常生活,而且据说养大狗者,大都有背景,让小老百姓恐惧的很。请书记管一管,问一问吧。 &&回复意见:  《郑州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于日施行,为落实好该《条例》,日,郑州市人民政府转发了《郑州市市政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郑州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文[号),明确了各部门的工作职责。今年以来主要抓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大力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形成文明养犬的良好社会氛围。发动各办事处、社区向辖区发放各种养犬宣传材料5000余份,各街道办事处专门组织有关人员深入辖区社区,逐门逐户调查登记,在社区、楼院张贴已办证犬只公示表;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加强队伍建设。各区执法局切实加强对犬只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各区市政局局长任组长的全职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了50人组成的犬只管理专业中队,具体负责对各辖区违规犬只的管理和查处;三是开展优质服务,赢得养犬人信任、理解和支持。实行定人定岗定责,在办证、年审工作中严格按照各项规章、制度工作,争取使养犬人少等一分钟、少走一步路,少一点程序,多一点方便;四是加强执法检查力度,保障办证人权益。2008年,市市政局与市执法局合并后养犬执法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各区执法局结合辖区特点,依法对违规犬只进行查处,逐渐消除了办证与不办证一样的情况,切实保障了办证人员的合法权益。&&&&截止到日各区执法局共查处收缴违规犬、流浪犬3983只,共办理养犬证19057个,参加2008年度年检7038只,约占总数的42%。随着执法力度的逐步加大,我市养犬问题将会得到解决。
  【网民留言】  王书记您好:  郑州的城市建设发展很快,越来越多的人愿意在这个城市和它一起前进。正因为城市人口的不断增加,交通也变得拥挤不堪,我们希望市政府在解决城市交通拥挤上再加一把劲儿! &&回复意见:  为全面提高我市交通管理水平,提升城市品位,创造良好的出行环境,建设平安和谐郑州,在我局交警部门的提议下,今年市政府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交通治理年”活动。&&&&根据交通治理年的总体工作目标,交警部门将在全年内有计划、有步骤的安排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内容包括:交通安全宣传、青年志愿者维护秩序、涉牌涉证违法整治、行人、非机动车、公交车、出租车、三轮车、军警车、公务车专项整治、违章占道清理整治、隐患排查等等。目前,我局交警支队正在对公交车、出租车、机动三轮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占压黄方格、以及违法安装使用警灯警报器等各类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整治。为切实起到效果,深化整治力度,交警支队每天都对各执勤大队的整治战果进行统计、汇总,并做出排名,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奖勤罚懒,充分调动广大民警工作积极性。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已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63979起,其中公交车交通违法3252起,出租车交通违法8604起,机动三轮车交通违法3086起,不按规定使用灯光行为841起,占压黄方格行为7310起,违法安装使用警灯警报器26套。通过整治行动,使公交车、出租车的遵章率明显提高,机动三轮车非法营运现象得到控制,各类交通违法现象明显减少,道路尤其是路口秩序明显好转。&&&&下一步,交警部门将按照“交通治理年”的工作安排,适时开展其它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相信通过“交通治理年”工作的持续推进,通过交警部门全体民警的不懈努力,一定能为全市人民营造一个更加有序、畅通、和谐的交通环境。  【网民留言】  尊敬的王书记,您好!近日来,郑州市为缓解道路堵塞问题,设置了16条单行道(具体多少,我不完全了解),这是一项关注民生的具体举措,系关郑州市每个市民切身利益,可以说是件好事。但是,走过这些单行道的人,不难发现,在方便的同时也带来了不便,增加了出行成本。归纳郑州市道路堵塞原因,据我个人观察,主要是占道的问题。走在郑州市每条街上,处处时时都可以发现,车辆乱停的现象十分突出,有的停在路边划定的车位上,有的停在人行道上,从而人和车、车和车抢道,交通秩序较乱。所以,建议郑州市相关部门,应加大乱停车处罚力度,解决这个问题。另外,设置单行道后,在道路两边再设置停车位,这个做法让人费解。设置单行的目的,我想应该是为了更好的疏通道路,而不是用来停车收费,增加政府部门收入。建设和谐社会,建设和谐郑州,离不开我们每个人,更离不开我们的政府。 &&回复意见:  为全面提高我市交通管理水平,提升城市品位,创造良好的出行环境,建设平安和谐郑州,在我局交警部门的提议下,今年市政府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交通治理年”活动。&&&&根据交通治理年的总体工作目标,交警部门将在全年内有计划、有步骤的安排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内容包括:交通安全宣传、青年志愿者维护秩序、涉牌涉证违法整治、行人、非机动车、公交车、出租车、三轮车、军警车、公务车专项整治、违章占道清理整治、隐患排查等等。目前,我局交警支队正在对公交车、出租车、机动三轮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占压黄方格、以及违法安装使用警灯警报器等各类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整治。为切实起到效果,深化整治力度,交警支队每天都对各执勤大队的整治战果进行统计、汇总,并做出排名,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奖勤罚懒,充分调动广大民警工作积极性。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已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63979起,其中公交车交通违法3252起,出租车交通违法8604起,机动三轮车交通违法3086起,不按规定使用灯光行为841起,占压黄方格行为7310起,违法安装使用警灯警报器26套。通过整治行动,使公交车、出租车的遵章率明显提高,机动三轮车非法营运现象得到控制,各类交通违法现象明显减少,道路尤其是路口秩序明显好转。&&&&下一步,交警部门将按照“交通治理年”的工作安排,适时开展其它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相信通过“交通治理年”工作的持续推进,通过交警部门全体民警的不懈努力,一定能为全市人民营造一个更加有序、畅通、和谐的交通环境。  【网民留言】  为什么总是搞市政建设,总是积水呢?我在郑州上班好几年了,为什么我还买不起房子呢? &&回复意见:  2004年以来,我市已投入近5亿元,先后对黄河路与文化路交口积水区、京广路与陇海路交口积水区、北环与中州大道交口积水区以及金水路等近200处积水点实施改造,完成排水改造工程282项,改造明沟7条,新建和改造排水泵站8座,铺设排水管涵232公里。同时,还先后对金水河、熊耳河,东风渠等主要排水河渠以及健康路明沟,姜寨明沟、二里岗明沟、姚寨明沟市区段等12条明沟进行了疏浚、护砌等大规模综合治理,取得了很大成效。但道路积水没有得到根治,一到汛期或强降雨时,市区仍有部分道路积水较严重,其原因是:一是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给城区排水设施容量提出的新的要求。二是市区明沟破坏严重,城区整体排水能力下降。三是城区外围出口不畅,积水难于出城。&&&&城市雨水排放是一个系统,改善这个系统,要从源头着手。因此,要彻底解决城市道路积水问题,单单靠加粗排水管线,增加收集雨水设施是不够的,还要解决外围河道、明沟的不畅。对于道路积水问题,将作为我局的一项重要工作来解决,特别是京广路与陇海路交口、北环与中州大道交口、黄河路与文化路交口以及金水路,丰产路,农业路八科门前等等常见的大面积积水现象,会同市规划部门及时作出排水控制规划,解决常见的、大面积的积水问题,方便市民出行。  【网民留言】  我叫陈国俊,男,汉族,日出生,河南省郑州新郑市新村镇梨园村一组农民。日,我与我市始祖山黄帝文化游览区管理处负责人刘宏战(当时任新郑市千户寨乡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签定合同:由我负责组织农民建筑队伍,承建始祖山“中华根脉”艺术根雕大门全部工程建筑项目,合同约定竣工日期为日。合同签定后,我积极行动起来,由于距我市2002年炎黄文化节大型寻根拜祖活动日期很近,工期紧,任务繁重。我于当年阴(农)历正月十六去看了工程地址,开工日期定为第二天。因为工程立项太仓促,前期准备不足,给我施工造成了很大麻烦,压力很大。开工后,更要命的是:一,工程项目没有施工图纸,根雕大门上顶主体跨度从3米、6米、9米,最后一直变更为13米,下面根基部分变更为68米。二&,因为工地接近山顶,道路陡峭,行进困难,缺乏水源,施工原材料很难到达施工现场。  为了能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施工任务,我在我家周围临近的村里招集了60名男劳动力,分成三个班组24小时施工,风雨无阻,吃住在工地。施工急缺的是用水难以就近解决问题;原材料上山问题;施工现场场地狭小,地质构造复杂人身安全保卫问题;连续高速施工建筑主体承受极限能力……等等问题。诸多的难点,技术上需要解决的困难程度可想而知。施工用水,从山下5、6公里远的山沟里向上拉,5元一桶。各种施工用原材料,重型车辆拉来后上不了山,只能就地卸下,再用小型农用机动三轮车向上搬运。浪费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经过60天的日夜奋战,终于在5月1日如期按时完工。考虑到工期紧,水泥混凝土凝固期长,炎黄文化节大型寻根拜祖活动举行的安全进行等等问题:我作出巨大利益牺牲,为确保活动安全无危险,整个的“中华根脉”根基跨山崖边基础部分的混凝土钢模全部永久掩埋。  为了我家乡的旅游事业,为了2002年阴(农)历三月三炎黄文化节大型寻根拜祖活动的圆满举行,我和我的农民工弟兄们贡献了我们农民能够作出的努力——万分心血,使始祖山又增添了庄重、大气、亮丽的美景。  施工进行中,始祖山黄帝文化游览区管理处以资金紧张为由,让我先行垫付工程所需全部资金。只因我法律意识淡薄,商业利益风险考虑不周全,也为我后来的农民工工资讨要埋下隐患。为了筹措工程资金,我向银行贷款,从亲朋好友处借钱。经我多方努力,付出巨大心血,背负巨额债务,工程款总算凑齐。工程竣工后,总计为32.6万元的合同工程款,始祖山黄帝文化游览区管理处,仅仅付给我14万元。后经我多次讨要他都说没钱,无奈之下,我只好先还了部分贷款,借款和小部分的农民工兄弟的工资。2003年年底要回500元,2004年年底7000元,2005年年底2000元,2006年年底7000元,2007年年底15000元,还有15.2万的工程款未结付。迄今已经7个年头了,大量农民工血汗钱没有着落。我有家不敢回,无颜面对众多农民工兄弟期盼工资的苦眼。  为了还60位农民工兄弟以公道,切实维护农民工工资这一劳动人民的血汗钱!贯彻履行国家确实保护农民工相关政策,恳请您百忙之中关照我们农民工的疾苦! &&回复意见:  经查:始祖山景区管委会于2008年底已将所欠陈国俊欠款还完。  【网民留言】  王书记:我是二七区袁河村的,现在我们村民已经没有耕地了,可是我们的身份还是农民,失了地的同时也就意味失业,既然现在把我们变成市民可是我们的待遇呢?失业证总该给我们办吧!(网民) &&回复意见:  袁河村现在已改为社区居民管理委员会,居民的户口薄是郑州市居民户口,但居民的身份未能确定,目前只能按失地农民的身份享受《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农民工工作的通知》(豫政明电【2009】1号)等文件所规定的技能培训、就业信息、政策指导、职业介绍等免费服务,其他方面的优惠政策尚无明确的配套实施细则或方法。&&&&对于袁河村失地农民要求办理《失业证》问题,二七区人劳局与市劳动局失业处联系后获悉,目前市劳动局正针对《失业证》相关问题研究制定新政策,另外,根据省文件要求,原有的《失业证》换发为《就失业登记》。区人劳局将在有关文件通知下发后,及时按文件要求具体执行。&&&&目前,二七区人劳局决定成立专门机构,负责处理失地农民问题的相关事宜。接下来,区人劳局将抽调骨干力量,深入侯寨乡、马寨镇等失地农民问题较为集中的地区展开摸底排查,根据调研中发现的问题,紧密结合政策规定提出工作方案,更好为失地农民服务。
  【网民留言】  秋收前农民工资一百多万到目前一分没发&王书记&你对此有何想法(漯河农民工) &&回复意见:  网友你好,你的问题请到漯河市有关部门进行反映。  【网民留言】  王书记您好:我是一名普通的打工者,身有体会感受着郑州日新月异的建设变化,但是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物价的上涨,我居住的出租房房价也是突飞猛进的涨,我的工资就是几百块钱,承担高价房租相当的紧张,不知道郑州的出租房价能降吗?期待着这一天。(张萍) &&回复意见:  影响房价的因素比较多,如土地成本,融资成本,建筑成本及新技术的应用、市场供应总量与结构、消费需求与心理、宏观调控、税费政策等等,任何一项因素变动,都可能引起商品房价格的变动。尤其是由于受土地资源的制约,地价上涨必然对房地产价格上涨产生较大影响,某种程度上,可以认为土地供应不足是房价上涨较快的主要诱因。&&&&目前,我市已初步建立了包括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为主体的多层次住房供应体系。各级城市人民政府保障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其他居民通过市场解决住房问题,区别对待,分类指导,把该由政府保障的保障好,把该由市场调节的交给市场解决,以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世界通行的做法和我国现有的住房保障政策,在保障性住房供应中主要是根据其家庭收入和住房困难程度,而根据年龄阶段分别给予优惠政策,不仅难以操作,也无法更好地体现社会公平。重要的是要确立合理的消费观念,根据自己的经济积累,通过“梯次消费”,即“租小房-租大房-买小房-买合适住房”,解决自己的住房困难问题。  【网民留言】  王书记您好,荥阳市高村乡宋村二组的一大片耕地至今无法种上麦子,将要误了农时。请您务必关注!(正义之士) &&回复意见:  经调查,2008年秋播时,荥阳市高村乡宋村二组群众宋某与该组宋某某因车粉碎玉米杆不净及犁地问题引起双方发生口角,当时村支部书记、材委委员及时到场进行了调解,经调解,矛盾当天就得到化解平息,麦子也及时种上了,根本不存在没种上麦子及大片耕地至今不能耕种问题。  【网民留言】  濮阳市台前县马楼乡武楼村南有一家非法制造农药的化工厂,每天向黄河滩区附近排放大量污水,向空气中排放大量毒气,污染方圆数十公里,当地百姓深受其害,许多人都患上了呼吸系统疾病,出现恶心呕吐,咳嗽不止,甚至晕厥现象,有关部门也不出面制止。当地老百姓希望王书记重视! &&回复意见:  网友你好,你的问题请到濮阳市有关部门进行反映。  【网民留言】  王书记,你好!我是一名普通的老百姓,购买了荥阳市的中原小商品城的商铺,现如今开发商停工了,政府又没有合适的解释,请你能关注一下此事,购买房子的业主都是散落在中原的广大百姓,相信了“政府挂帅,浙商领航”的政策才去投的资,现如今给河南的形象,荥阳的形象造成了恶劣的影响,做为一名河南人我不想看到这种事情发生,做为一名业主,我希望我的血汗钱能有个公道的说法!谢谢了。 &&回复意见:  经调查中原国际小商品城是荥阳市2005年招商引资项目,是2007年郑州市跨越式发展重点工程,完全由开发商河南中原商贸城开发有限公司市场运作,由于开发商自身实力不足和市场运作失误(开发商陈国平因虚假注册罪和挪用资金罪被追究刑事责任),造成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承诺没有及时兑现,业主一度情绪不稳定,荥阳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关注,在荥阳市委、市政府的关心支持下,河南中原商贸城开发有限公司经过改组,各项工作已很快走向了正规。目前,该公司的内部体制健全,七个标段已全面开工.  【网民留言】  王书记:我是郑州市第三批经济适用房北文雅二期的一名中签户,我们抽中都两年了,现在还是没有一点能住上房子的希望,当时的商品房价才两千多,本来想着能享受一下国家的福利,没想到现在是进退两难,欲哭无泪。你就给我们老百姓半点实事吧,我只想住上房子,安个家,北文雅二期经济适用房什么时候可以开工,什么时候交房?(盼青天) &&回复意见:  “北文雅”二期由河南姿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承建,市政府于年分别下达了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2005年该公司分别办理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2005)郑城规址字(0057)号]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005)郑城规规管许字(0222)号]。事后,柳林村村民委员会以多种原因,取消了与该公司签订的征地协议。&&&&“通源国际”由通源国际(河南)置业有限公司开发承建,市政府于2004年下达项目建设计划后。该公司也办理了《项目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相关手续。但是,2007年7月经沙门村村民代表会议研究,认定该公司同沙门村委会签订的征地协议属个人行为,取消了协议,并向社会进行了公告。&&&&上述原因是两个项目建设不能按期实施的主要原因。为落实项目建设用地,经多次沟通协调后,2007年底沙门村村民大会决议通过,将“通源国际”项目选址建设用地与河南姿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征地协议,此协议已经柳林镇政府确认。&&&&目前,河南姿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08年初进行了垃圾清理,6月份进行了地质、文物勘探,8月份完成了试桩工程,9月份进行了试桩检测,该项目将按照建筑规范要求建设。  【网民留言】  王书记,您好,我是郑州市北文雅二期经济适用房的一名中签户,等了那么久,还是不见房子的影子,呼吁了那么久,还是毫无结果,能否在百忙之中抽时间帮帮我们,落实一下北文雅二期经济适用房什么时候开工,还要让我们期盼多久?(盼望) &&回复意见:  “北文雅”二期由河南姿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承建,市政府于年分别下达了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2005年该公司分别办理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2005)郑城规址字(0057)号]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005)郑城规规管许字(0222)号]。事后,柳林村村民委员会以多种原因,取消了与该公司签订的征地协议。&&&&“通源国际”由通源国际(河南)置业有限公司开发承建,市政府于2004年下达项目建设计划后。该公司也办理了《项目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相关手续。但是,2007年7月经沙门村村民代表会议研究,认定该公司同沙门村委会签订的征地协议属个人行为,取消了协议,并向社会进行了公告。&&&&上述原因是两个项目建设不能按期实施的主要原因。为落实项目建设用地,经多次沟通协调后,2007年底沙门村村民大会决议通过,将“通源国际”项目选址建设用地与河南姿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征地协议,此协议已经柳林镇政府确认。&&&&目前,河南姿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08年初进行了垃圾清理,6月份进行了地质、文物勘探,8月份完成了试桩工程,9月份进行了试桩检测,该项目将按照建筑规范要求建设。
  【网民留言】  王书记:惠济区职工家属院交房几年了,至今用的还是临时电,而且线路老化,一到做饭时间,电磁炉就不能用,天然气也不给安装,这里几乎不能生活,买房时是看到你“特事特办”的签字才敢买的,希望能给解决一下。谢谢! &&回复意见:  为解决多年遗留问题,为干部职工提供良好居住环境,惠济区区委区政府认真研究,多方协调,并向市政府上报了《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政府关于解决惠济区机关干部职工家属院天然气遗留问题的请示》(惠政文〔2009〕79号),恳请市政府协调市相关部门,从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角度出发,按照原合同,安装区家属院剩余398户的天燃气管道,并尽快通气点火,满足干部职工正常生活需求。市政府协调郑州燃气股份有限公司拿出了有关处理报告。目前,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和有关负责人员正在与燃气公司和开发商就细节问题进行积极协调和解决,预计近期可开工建设,天然气接通后将切实解决居民生活问题。&&&&目前家属院居民使用的均是自来水公司的正常供水,并且是“一户一表”,正常收费,用水不存在问题。&&&&目前家属院架设的是临时用电线路,能基本满足当前已入驻居民的用电需求。为彻底解决居民的用电问题,惠济区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积极加强与市电业局的沟通协调。现市电业局已经批准了家属院的正式用电线路安装申请,工程设计图纸已完成,工程预算造价正在进行中,预计近期可开工建设,建成通电后将彻底解决居民用电遗留问题。  【网民留言】  尊敬的王书记:你好  我是大别山的儿女,请问河南省对森林承包权方面有没有特殊的优惠政策啊,每次回家探亲看到大片荒芜或低产量的树林都感觉心疼,其实对沿海实行产权改革后到处都是经济林真的很羡慕。如果有地方会出台什么样的优惠政策呢?(天边) &&回复意见:  网友你好,你的问题请到当地有关部门进行反映。  【网民留言】  王书记:你好!  我想向你反映一下我市经济适用房的问题:滨河花园到现在迟迟不让选房,价格也没有出来,向房管局咨询,房管局踢给物价局;向物价局咨询,物价局踢向房管局。作为一名守法市民无法面对这样的现实,请王书记为民作主。(普通市民) &&回复意见:  由于“北文雅、通源国际”两个项目因土地发生纠纷,导致小区建设不能按时开工。为妥善解决两个小区业主的住房房源问题,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中心采取有效措施,研究决定对下一步面向社会销售的住房,要优先解决“两个小区”业主的房源问题。于是在“滨河花园、湖光新苑&”两个项目建设即将完工期间,2008年4月以电话通知的方式,分别向各个业主说明了住房房源变更的原因,本着业主自愿的原则,先后有300余人入围业主进行了登记。登记结束后,又有部分业主要求申请变更登记,也有部分业主提出退出申请变更登记。因此,我们考虑到大部分群众的切身利益,充分尊重群众意见,根据前期报名人数和小区房源数量等实际情况,2008年9月以媒介公告的方式,进一步说明了房源变更相关事项,其目的再次征求业主的意见,妥善解决他们的住房房源问题。  【网民留言】  王书记,你好我向你反映一个问题,在南阳有一伙搞传销的,活动能力很强,他们在校的学生都骗过去了,地方政府相互推委,无人敢问,影响很坏,望你过问一下。(一个网友) &&回复意见:  网友你好,你的问题请到南阳市有关部门进行反映。  【网民留言】  王书记你好;登封市徐庄乡电视差转台安装了干扰器,不让老百姓看电视已经好些天了,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没人管,请你在百忙之中过问一下。 &&回复意见:  徐庄镇境内以山为主,无线电视接收困难,收视质量差,群众收听、收看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难度大,&并未安装电视干扰器。2007年起,镇政府与市广电局联合实施有线电视网络覆盖工程,力争使有线电视网络向各村延伸,群众自愿申请并交一定费用即可开通有线电视。豫政〔2008〕52号文件规定有线电视工料费(初装费)为240元/户,广电局结合我镇实际,收取160元工料费(镇政府补助110元,群众仅缴费50元)。市物价局规定,有线电视维护费为每年158元/户,镇政府与广电局协商,仅向群众收每年100元/户。目前,我镇有线电视传输41套电视节目,每个频道画质、声音流畅,用户达4700余户。为解决日常生活中出现信号质量差等问题,市广电局在我镇成立了维修服务队,公开报修电话号码,承诺小修不超过12小时,大修不超过24小时。  【网民留言】  王书记:您好!郑州市有70万辆电动车,的确存在管理问题.但是,怎么管是一个涉及70万个家庭240万人的大问题.最近,郑州市要对70万辆电动车收费上车牌,此举势必涉及乱收费问题,也引起对市委,市政府的反感.电动车收费上车牌真能改变丢车和交通安全问题吗!我想您也不会相信的,这完全是一些想乱收费的人的想法,郑州市的交通问题是马路边的停车位挤占了公路造成的.因此,建议您从对70万个家庭240万人的关爱出发,要求市政府出电动车上车牌费,解决问题.赢得老百姓的欢迎! &&回复意见:  当前,随着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市电动自行车数量急剧增长,目前我市市区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已达130余个品牌,60余万辆。但是,由于管理政策依据置后,电动自行车存在的问题十分突出:一是被盗案件多发。由于电动自行车未纳入登记管理,造成失控、漏管,车辆、电瓶被盗现象普遍,公安机关对此类案件侦破难度大。既给人民群众造成财产损失,也引发了诸多社会不安定因素。月全市被盗电动自行车4244辆。二是交通秩序乱、安全隐患多。目前,市区电动自行车约占非机动车实际保有量的30%,由于电动自行车未纳入正常的车辆管理,使电动自行车路口闯红灯、斜穿马路等违法现象普遍。加之电动自行车速度快,且行驶机动车道的较多,严重影响了道路的通行秩序,也带来了很大的交通安全隐患,造成了电动自行车轻微交通事故频发,重大事故时有发生。据统计,我市2007年发生与电动自行车相关的交通事故5万余起,约占全市交通事故总数的20&%。&&&&鉴于上述情况,强化对电动自行车综合管理,是非常必要的。为此,我局交警部门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制定管理办法。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与法制部门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河南省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目前,《郑州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已经郑州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河南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与之相配套的《郑州市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管理办法》已按照有关程序报上级有关部门,并完成向社会征集意见工作,估计,不久既可颁布实施。二是广泛宣传。在政府出台和实施管理办法前,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意义,营造浓厚的氛围。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向社会公布政府出台的管理办法,提高广大市民对电动自行车登记工作的认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也要深入机关、单位、企业、社区,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最大限度地争取群众的理解和配合。三是加大对道路上行驶的电动自行车管控力度,尤其是要加大对电动自行车骑行快车道、闯红灯、斜穿道路等违法行为查处力度,确保我市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四是出台、发布管理办法。建议以市长令的形式,出台《郑州市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管理办法》。五是按照法规进行管理。一旦《郑州市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管理办法》颁布实施,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照《郑州市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管理办法》,对电动自行车进行登记、入户、挂牌,并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一定的登记入户工本费。最后,感谢公众对公安工作的关心支持,我们将一如既往地继续做好电动自行车方面的各项工作,加大打击盗窃电动自行车犯罪的力度,强化纠正电动自行车违法行驶行为,下大力气做好电动自行车安全防范宣传工作,努力为广大市民创造一个和谐平安的社会环境。  【网民留言】  王书记:您好!我想问下郑州到荥阳公交什么时候开通?建议:郑州都市区规划内最好是市政公交,这样可以加快发展东西南北组团。在都市区外可开行绿城巴士公交! &&回复意见:  网友你好,目前,郑州和荥阳由于行政区域的划分,两地的公交车辆还不能跨区域经营。为方便乘客出行,12路公交车开往中原西路乔楼,乘客可以乘坐这条公交线路,换乘荥阳公交。当然作为城市发展的大趋势,从郑州到荥阳到上街的公交车的开通是大势所趋。  【网民留言】  王书记:思达置业挪用思达优典项目预售房款,致使工程停工。思达目前处于各种债务纠纷之中,上千名已购思达优典住房的业主将对面楼盘面临烂尾或其他未知的后果,每户数十万元的财产面临很大风险。请书记在百忙之中过问一下,保护普通百姓的财产安全。(思达优典) &&回复意见:  思达系地产公司由于资金链断裂等原因所开发的“蓝堡湾”、“数码国际公寓”、“思达优典”三个项目陆续停工现象,致使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如期交房,购房群众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鉴于思达系问题复杂、涉及面宽,为妥善解决问题,郑州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日,“郑州市人民政府处理‘蓝堡湾’等项目问题工作组”成立,下设综合、稳定、调查三个小组,相关市领导牵头负责。工作组由市公安局、市委稳定办、市法院、市建委、市房管局等15个部门80多名工作人员组成。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工作有了一定进展。&&&&(一)、盘活项目问题。自工作组成立以来,按照立足盘活项目,市场化运作的原则,积极支持企业引进战略合作者,目前,整个思达系重组出现了重大进展,将由阳光控股和河南正弘置业两家公司共同接盘。正弘置业接管“蓝堡湾”和“数码国际公寓”项目,在“思达优典”未找到战略合作方前,由正弘置业托管,待前期准备工作完成后,三个项目将进入全面正常施工。&&&&&(二)、项目施工问题。在各方努力下,“思达优典”和“数码国际公寓”两个项目于日恢复施工。三个月来,在工作组的监督督促下,开发商按照合同约定,新增工程量形成的工程款正常支付,施工有了一定进展,但由于开发商和施工企业对复工前拖欠的工程款数额尚未确定,加之部分原材料供应商由于担心不能拿到材料款,供货不及时或终断影响了施工的正常进行,工作组针对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多次协调开发商和施工单位,力争施工尽快进入正常状态。&&&&(三)、业主沟通问题。为及时了解购房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将项目施工情况和工作组工作情况向业主反馈,一是工作组要求开发商在项目销售中心设立专门接待地点,公布接待电话,安排专人接待来访业主;二是由购房群众选出10名临时业主代表,每周召开碰头会,沟通进展情况,到现场进行参观监督。&&&&正弘置业正式入驻金基不动产公司以后,会迅速做好与施工单位的对接工作,摸清情况,理顺关系之后,“蓝堡湾”、“数码国际公寓”、“思达优典”三个项目将会进入正常施工状态,企业会通过报纸公告、广告宣传、销售代表跟踪服务、恳谈会等不同方式充分做好与业主的沟通工作。  【网民留言】  王书记:我想向反映一下滨河花园经济适用房的问题。5月中旬已经选过房交了一万元定金,可到现在迟迟不让选房。咨询相关职能部门都说不知道。说实在话,政府盖的经济适用房确实是为老百姓谋福利的,老百姓打心眼里感谢政府。但是相关职能部门(物价、房管等)却置政府的好政策于不顾,时时处处做损害政府形象的事情,从而大大降低了政府的威信和形象。请王书记为我们作主,尽快选房。谢谢王书记(玩童) &&回复意见:  网友你好,“北文雅、通源国际”小区业主的住房房源变更登记结束后,考虑到“滨河花园”小区的房源还有剩余,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中心研究,决定用于照顾摇号四次未中签的申请购买群众,2008年9月消息公布后,先后200余名群众进行了申请登记。“滨河花园”小区竣工后,建设单位为了回收资金,不影响业主入住时间。2008年10月份向相关业主通知了选房有关事项,接到通知后。少数业主认为小区住房价格未确定不具备选房条件。同时,少数四次摇号未中签业主认为“北文雅、通源国际”小区业主优先选房不合理等原因,多次到相关部门反映情况。后因,部分业主强烈要求选房,经多次协调沟通,广泛征求意见后。于2009年5月份在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中心和市公证处的监督下,开发企业组织入围群众分期进行了选房,妥善解决了小区选房问题。  【网民留言】  王书记你好:郑州市规划局副局长向记者问了这样一个问题,他说:“你是准备替党说话,还是准备替老百姓说话?”你是怎么看的。我们的政府官员还有多少人不是这么认为的? &&回复意见:  首先感谢这位网民的留言!对于媒体报道“郑州市规划局副局长逯军在对待记者采访时发表“你是准备替党说话,还是准备替老百姓说话”一事,市委领导十分重视。日上午,根据市委领导指示,由市纪委监察局牵头,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规划局抽调人员组成联合调查组,对&“不当言论”问题进行了认真调查,认为没有足够的证据表明逯军说过此话。
  【网民留言】  王书记你好我向你反映一下郑州火车站的事,在郑州大酒店正门西边有一个EDF超市占用着小商品城的消防楼梯已经一年多了,前期还有消防部门去查最后也没人管了,后来还是这个老板再今年3月份又在超市西边肯德基门口私自搭建了一个亭子名字叫‘河南特产专卖店’,过了一段一看没人管告的不很又在大酒店西门又建了一个‘王记烩面拉面馆’,又在西门消防通道建了一溜亭子这两天刚刚建好是一个收费公厕,还有一个名优特产专卖,以上几个地方都是一个的建的。我们向管委会反映过几次一直不了了子最后我才打听出来他的后台就是管委会的一个副主任,他主抓的就是城市建设,所以他才这么肆无忌惮,望王书记百忙之中过问一下此事清除害群之马不要在给火车站添乱了 &&回复意见:  一、关于反映EDF超市(现为万客来超市)和“王记烩面拉面馆”占用消防通道和私搭乱建问题。经查,超市所占地点确属小商品城人行通道,烩面馆属郑州大酒店固定永久性建筑一部分,不存在占用消防通道和私搭乱建问题。&&&&二、关于反映肯德基门口西边“河南特产专卖店”私搭乱建问题和&“名优特产品总汇和公厕”私搭乱建问题。2008年7月,按照市政府《火车站地区综合整治方案》,火车站广场综合整治后,广场公厕等附属物全部拆除,广大旅客群众如厕十分困难,为缓解兴隆街一带广大旅客如厕难问题,管委会同意郑州大酒店意见临时搭建。&&&&三、关于反映管委会副主任在审批搭建临时建筑过程中谋取不当利益一事,查无实据。&&&&火车站管委会将按照《火车站地区综合整治方案》要求,对去年站区综合整治以后私搭乱建、影响站区整体形象的“名优特产总汇”和公厕等违章建筑物,在这次火车站地区“精品站区”综合整治改造中一并拆除。  【网民留言】  尊敬的王书记,郑州到开封公交7元钱,70公里。郑州到新乡公交12元钱,120公里。郑州到新密公交10元钱,才40公里。难道物价部门定价制度不一样,请郑州市物价部门做个解释。 &&回复意见:  经查,新密市客运中心站发往郑州线路全程46公里,该线路车辆为中级和高级车辆,根据省发改委下发的豫计价管〔号文件规定,新密至郑州高速高级车辆客运票价应为最高12.5元,低速中级车辆客运票价应为最高11.5元。目前,客运中心站执行新密到郑州客运票价高速为11元,低速为10元,因此,新密客运中心站执行票价严格按照上级有关部门规定标准,并无乱涨价现象。  【网民留言】  尊敬的王书记,您好!我反映郑州市园林局的有关问题。我是郑州市园林局所管碧沙岗公园的商户,几年前,我和其他十余家商户投资该公园的娱乐项目,其中我的飞机项目花费几十万元;今年合同到期,商户都要求续签合同,公园让等园林局通知,结果到6月份公园拿了一份园林局通知,说只有我和另外一家须重新招投标。我想问的是为何有的项目就不招投标,直接签了,而仅我们俩家需要招投标?我一个下岗职工,借的巨额投资还未收回,这样公平吗?就此我们多次反映,一直无果。恳请领导过问此事,主持公道,为民做主。(碧沙岗公园商户) &&回复意见:  关于碧沙岗公园商户留言反映有关游乐项目续签合同问题,市园林局高度重视,立即成立调查组,对此事进行深入调查,据调查,网上留言人为碧沙岗公园“自控飞机”经营商户李某,2003年4月,碧沙岗公园决定在游乐场内建设新型游乐设备,面向社会公开招标,经过竞标,李某竞得“自控飞机”项目,并与碧沙岗公园在2003年4月下旬签订了为期5年的经营合同,合同规定:由其投资建设并经营游乐设备,合同到期后,游乐设备归碧沙岗公园所有。后因“非典”疫情,双方签订了无偿延期一年的补充协议。&&&&日,双方合同及补充协议到期后,按照合同规定,碧沙岗公园与李某约定在7月1日上午8:00进行游乐设备移交。移交当天,李某拒不到场,且关闭通信工具,致使无法与其联系,7月2日亦是如此。7月3日,碧沙岗公园以电话和书面通知等形式反复催促李某履行合同进行交接,但其仍不理不睬,游乐设备至今未移交。而从7月初到现在近三个月时间内,李某又多次上访。&&&&8月12日,市信访局领导接待了李某。经过了解情况后决定:李某首先要认真履行合同,继续承包游乐项目的具体事宜与碧沙岗公园协商。  【网民留言】  王书记;  我们郑州市,中原区中原西路办事处,后牛庄村村委会去年换届时增加了两个委员,现共五个委员其中村委会主任刘某是个强奸13岁幼女服刑八年的劳改释放人员,副主任刘某是个服刑6年劳改释放人员,还有一个委员张某曾是无期徒刑,这样一帮人能给老百姓办好事吗,请领导调查处理..... &&回复意见:  中原西路街道后牛庄村委会第六届换届选举工作于2008年10月进行,该村严格按照换届选举程序依法进行了选举。选举结果为:主任刘某,副主任刘某某,委员3人。&&&&经查,刘某、刘某某、张某确曾被劳动教养,但在被当选为村委委员时均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上述三人在2008年10月的换届选举中,均享有选举和被选举权。&&&&三人在刑满出狱后,本着“浪子回头金不换”的精神不等不靠不要,在没有给政府增加任何负担的情况下,千方百计艰苦创业。三人以自己的行动赢得了绝大多数村民的信任,且在当选为村委委员之后,能积极带领全体村民搞实体、创福利,使后牛庄村的经济发展由欠款200余万元发展到现在的年利润上千万,村民待遇大幅度提高。其中,刘某因业绩突出,连续四届当选为后牛庄村民委员会主任至今,并当选为中原区政协委员。&&&&下一步,中原区将进一步完善基层基础工作,加强对村干部的监督管理,妥善处理村级矛盾纠纷,提高村干部的执政能力。同时,积极做好该村村民的思想工作,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网民留言】  你好,我是登封大金店一村民,大金店派出所位于街道中心,占地面积并不小,现在又占用大量农民耕地,劳民伤财兴建新址,偏离村镇,不知道他们此举是为了自己要静心修身养性么? &&回复意见:  网友你好,原大金店派出所始建于1986年,位于大金店镇转盘东200米的市场内,具体负责大金店辖区(120平方公里、6万人)的社会治安、民事刑事案件侦破、巡逻防范、户籍管理等多项工作。&&&&该所建筑面积350平方米,因房屋建设年代久远,办公条件较差,未达到标准化派出所的建设要求。按照《全省乡镇派出所建设规编制的实施意见》等规定,经我市申报,郑州市发改委于2008年8月将大金店派出所迁建纳入乡镇派出所建设规划,同意使用国债资金进行迁建。目前,投资180万元、建筑面积1900平方米的新所正在建设之中,预计2009年12月竣工投用。  【网民留言】  尊敬的王文超书记:&我们是郑州世纪-豫花园小区(地址在郑州市中原西路123号)9号楼的业主们,该幢住宅楼共6层,4个单元,每层4户,共80户现均已入住两年之多.当时购房期间开发商对小区所有业主承诺:9号楼是该小区内西排最南边的住宅楼,为方便业主,将把9号楼南邻原有的一座两层仓库改造为大型商场。但现在,豫花园小区开发商为获得高额利润,不顾9号和其相邻5幢楼近500多住户的利益,准备在9号楼南面原有两层仓库所在位置违约兴建4幢32层高层住宅楼。这样近的楼间距和这样高的楼高度将对9号楼的安全产生严重危害和影响:1,现有的采光,日照,通风,生活环境都会受到严重影响!2我们将永久生活在少光,阴暗环境当中,生活质量下降;生活空间和精神方面双重压抑,影响我们的机体健康!3,长期建筑施工造成的噪音,灰尘等污染对我们生活环境影响严重!&4,高楼间隙会产生强大的气流,将严重影响我们的正常生活!5,将导致电,气等生活开支大幅增加!6,正南方四幢32层的高层将对9号楼整体地基和建筑质量及墙体产生严重威胁!7,将使我们房屋的商业价值大幅贬值!目前该位置原有的两层仓库在两年前早已全部拆除完毕,而开发商正准备进入规划施工阶段。我们9号楼业主们已陆续在2009年5月下旬依法到郑州市规划局信访办表达了一致诉求:坚决反对违约变更小区整体规划,坚决反对建高层!市规划局信访办也给我们一一开具了《信访事项受理告知单》。但距今已过了3个月过去了,规划局信访办并没有给我们任何正面明确的答复。本人也曾在7月23号和24号向郑州“市长信箱”多次写信反映此事,可是距今也一个月过去了,仍旧是杳无音信!省会媒体也曾多次就此事刊载和报道过,但是至今开发商仍然我行我素!希望尊敬的王文超书记及政府有关部门能对该问题予以高度重视并妥善解决!还我们业主应有的阳光以构建和谐居住环境!.我们业主将万分感谢!再次重申我们9号楼的诉求:坚决反对违约变更小区整体规划,坚决反对建高层!世纪豫花园小区9号楼业主们&(气愤的房奴) &&回复意见:  郑州世纪-豫花园小区业主举报的拟建高层位于9号楼南侧。市规划局对网友反映的问题一直比较关注,执法人员多次到现场进行检查,至今未发现施工行为。&&&&&网友居住的位置,原规划为四层超市,后河南万隆方正置业有限公司提出变更规划申请,拟建设四栋高层,规划局进行了征求意见公示,因网民反映的问题,市规划局未批准变更规划。
  【网民留言】  王书记你好;航海路已成为我市一主要干道,是我市的门面,为迎接全国花卉展道路两侧人行道应该修补或维修。特别是航海广场四周护栏和围墙应该拆除充分透绿,以便于群众和来郑人员休闲,也显得广场亮丽。(李银海) &&回复意见:  网友你好,航海路BRT项目道路改造工程正在建设,部分路段快车道改造已经结束。据悉,快车道结束以后,BRT项目部将对路两侧的人行道进行升级改造。  【网民留言】  尊敬的王书记:你好!我是平顶山人,我想向您反映一下关于郑州市万客来附近的客车管理混乱的情况。长途客车在此长时间不按时间运行,让旅客等上三四个小时是常有的事,甚至有些人冒充工作人员强行拉旅客上车,他们再向客车上收取一定的费用。有的对妇女动手动脚的,都是外地人敢怒不敢言。路上客车,甩客,卖客是习惯,一些执法人员和黑客车勾结。万客来客运站没有用武之地。也许是他们没有执法权。他们的行为严重影响了省会郑州形象。 &&回复意见:  对网民反映的情况,郑州市高度重视,迅速责成市运管局调查处理此事。针对万客来地区客运市场长途客车兜圈拉客的违法现象,市运管局及时成立以主管稽查工作的副局长为组长的专项治理小组,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治理工作。一周来,每天出动两个稽查大队,十余人次,采用严防死守与集中力量重点治理的方法,先后查处了豫D32757、豫D33087等8台违法车辆。根据其违法事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给予元的经济处罚,同时给违法车辆所属公司发函,责成其对车主进行批评教育,加强内部管理。&&&&为维护客运市场秩序,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1、抽调稽查人员,对该地区采取定点守候与机动查处等方法,严厉打击兜圈拉客等违法行为。&&&&2、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引导旅客进站乘车,督促车主合法经营,自觉做维护郑州市良好形象的模范。&&&&3、加强与交警部门合作,共同打击违法现象。  【网民留言】  我的房屋位于郑州市二七区原五里堡车站行车室西侧,1994年在郑州市二七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办理《建筑许可证》。2005年9月,我的有证合法房屋被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政府铁路沿线综合整治指挥部(此部为临时机构,此机构既无拆迁资格,又无房屋拆迁许可证)拆除,只给了每平方米600元奖补。我要求郑州中院尽快立案。(王文超) &&回复意见:  网友你好,2005年郑州市“四成联创”期间,成立了铁路沿线综合指挥部,该指挥部为临时机构,现已不存在。对于网民反映的问题,二七区正积极与当时指挥部成员联系,但因个人无法代表指挥部,具体拆迁问题还需调查。二七区将继续寻找当时负责的同志了解情况,具体拆迁标准及补偿标准,在落实确定后及时上报。  【网民留言】  王书记,你好,我是惠济区宋庄村村民,我向你反映一个问题,我村多次叫停的小产权房,现在正在大规模疯狂的施工建设中。(大浪淘沙) &&回复意见:  对于网民反映的问题,郑州市高度重视,立即安排惠济区进行调查。经查,2006年,为响应惠济区委、区政府撤村并点建设社区的号召,宋庄村于同年5月与东林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村民安置房建设协议,同年6月30日经宋庄村两委会及党员、群众代表大会通过了村民安置房建设方案,并征得全村95%以上村民同意;后经市、区相关部门评审,同意宋庄村进行村民安置房建设。&&&&2007年3月,东林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始建设村民安置房;2008年4月,已开工建设的22栋安置楼大部分进展到主体三层,但因村两委不和,导致该项目停工。此后,区城乡一体化办公室和新城街道多次研究解决办法,但因国家土地政策调整需重新办理相关手续,并且存在大量资金债务无法协调,该问题一直未得到有效解决。&&&&2008年底,在西绕城公路建设中,宋庄村有20余户群众被拆迁,但因该村20年来无新增宅基地,致使安置工作未能有效解决。为解决西绕城公路拆迁户及群众的住房难问题,村两委成员及全体村民一致要求进行宋庄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改善群众居住环境。后经新城街道与区西绕城公路指挥部协调,并报请区政府审批后,批准宋庄村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形成开展城乡一体化新社区建设书面决议,完善安置区建设规划方案并办理完相关土地、规划、建设手续后,可组织实施新社区建设。&&&&2008年10月,新一届村两委会成立后,在融借资金的基础上,成立了以村委会为主导的村集体经济联合实体——河南惠东置业有限公司(性质为村集体经济),主要进行宋庄社区建设。2009年初,在手续尚未办理完毕,未接到任何相关部门开工通知的情况下,河南惠东置业有限公司私自开工建设楼房。对于宋庄社区未经批准私自开工建设的问题,街道办事处土地、规划等部门先后多次对宋庄社区违法开工建设情况予以制止。其中,土地部门下发违法占地停工通知书2次,规划部门下发停工通知书7次,先后组织土地、规划等部门对宋庄社区工地采取停电等强制措施4次,封印电力设施2次,但一直未能有效遏制其私自建设行为。街道办事处组织土地、规划、城市管理中心等多部门组成联合执法队,对宋庄社区私自开工建设进行查封,掐断宋庄社区输入高压电缆,并在主要电力设施上贴上封条,后又出动铲车4次将宋庄社区建设施工的临时道路予以封堵,并将宋庄社区私自开工建设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区国土、规划、执法、建设等部门。但是宋庄社区多次在执法人员走后,私自将道路修通、接通电源后继续施工。&&&&目前,宋庄新型社区所有楼宇主体已全部完工。新城街道对此有以下两种处理方法:&&&&一是按照区政府指示,要求宋庄村委会筹集资金解决与东林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债务问题,在完善相关土地、规划、建设手续后,进行自行建设。&&&&二是由开发商介入按照新征地招拍挂的形式进行开发。  【网民留言】  我的房屋位于郑州市二七区原五里堡车站行车室西侧,1994年在郑州市二七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办理《建筑许可证》。2005年9月,我的有证合法房屋由郑州市人民政府以搞四城联创为名,委托下属单位---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政府铁路沿线综合整治指挥部(此部为临时机构,此机构既无拆迁资格,又无房屋拆迁许可证)拆除,只给了每平方米600元奖补。此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地方性法规,我已投诉四年,现在区、市、省信访局都不管,法院不立案。(网民) &&回复意见:  网友你好,2005年郑州市“四成联创”期间,成立了铁路沿线综合指挥部,该指挥部为临时机构,现已不存在。对于网民反映的问题,二七区正积极与当时指挥部成员联系,但因个人无法代表指挥部,具体拆迁问题还需调查。二七区将继续寻找当时负责的同志了解情况,具体拆迁标准及补偿标准,在落实确定后及时上报。  【网民留言】  中原区冉屯村委强取豪夺!  损失五百多万何时讨公道!  王文超书记您好:  我是河南恒佳实业有限公司的负责人,现向您反映我公司被郑州市中原区冉屯村侵犯权利、经济损失达500多万元,郑州市有关部门不管不问的情况,请您在百忙之中能给予关注!谢谢!  2006年9月我公司与郑州市中原区冉屯村一组签订用地协议,我公司按协议向对方支付补偿款150万元,并报经郑州市人民政府批准。2007年初冉屯村委无视我公司的合同事实履行情况,在未通知我公司的情况下,又与河南益通置业有限公司签订协议。并向有关部门要求停止办理我公司项目建设手续,并扬言市里面有人撑腰,强行停止我公司的合法行为,像黑势力一样,我们敢怒不敢言,无奈我公司多次去找有关部门,却始终得不到解决。三年多来,给我们公司造成500万以上的财产损失,我们的经营受到严重影响。由于工程受阻导致纺织机械厂上千职工及家属不能按时入住,住房问题始终不能解决,很多家庭因此而破裂。为维护政府职能的公正、公民的合法权益,还有众多老百姓的利益,请省委责令冉屯村严格履行已生效的协议,归还属于我公司开发的土地,为我们弱势老百姓讨一个公道。河南恒佳实业有限公司(恒佳实业) &&回复意见:  网友你好,2006年9月,河南恒佳实业有限公司在中原西路街道和冉屯村委会不知情的情况下,与中原西路街道冉屯村第一村民组私下签订土地买卖合同,以150万元的价格买下冉屯村第一村民组40余亩土地。2006年11月,冉屯村村委会与河南益通公司签订冉屯村城中村改造协议,此时才得知恒佳公司与冉屯村第一村民组的买卖协议。由于冉屯村村委会是法人,因此第一村民组与恒佳实业有限公司所签订协议并无法律效力。随后,经中原西路街道和冉屯村委会多次协调,冉屯村委会答应归还恒佳公司当时购买土地费用150万元。  【网民留言】  王书记:&&&&我在新密市有一处门市房我交过房屋租赁税按政府要求交的钱有票据,现在新密市房管局要求我办理房屋租赁证。并且让我交每个月每平方3-5元的房屋租赁管理费一次性缴纳一年的费用和租金的1%,我想问下这个是不是合法,是不是重复收费。如果合法我就缴纳,要是不合法是不是能制止这种乱收费的项目,如果出租个房屋各种税和费就需要好几千元那房屋还怎么出租啊。& &&回复意见:  经查,新密市房管局(改为房管中心)对个人出租商业用房只收取租赁手续费,征收依据为《郑州市物价局关于降低住房以外房产交易手续费标准等问题的通知》(郑价公〔2005〕6号),收费许可证号为213202,对出租人按租金额的1%收取。&&&&因此,新密市房管局收取房屋租赁手续费是合法的。  【网民留言】  新密市新华路办事处高沟村有一家硫酸厂,每天傍晚就开始排放大量的刺鼻的化学气体,即使把窗户关紧,在屋内也能闻到这种有毒气体,这种情况有好多年了,有关部门也不管不问,使周边的广大居民的身心健康受到了极大的威胁,望王书记给与关注,还广大群众一片能呼吸的空间! &&回复意见:  经查,新密市新华路办事处高沟村硫酸厂全称为新密市丰源磷化有限公司,该硫酸厂已于2008年10月停产至今。  【网民留言】  王书记您好:  我是新密市曲梁乡的一名一线教师,迫切希望您能在百忙之中,关注一下农村寄宿制学校的教师疾苦。压力太大了,别人上班是朝9晚5,8小时工作制,而我们是朝5晚9,或者朝6晚10&,8小时休息制,可悲呀!上级一直强调规范办学行为,可是政策执行至到了地方却是困难重重,地方教育部门如此胡做非为,该有人管管了。不知什么时候才能让老师和学生睡醒了才去上课? &&回复意见:  经查,新密市曲梁乡中小学校的管理,严格按照《新密市教体局中小学管理规程》执行。小学走读生在校集中学习不得超过6小时,早晨上课不早于8:00,下午放学时间不晚于16:50,一律不安排晚自习;寄宿制小学由学校统一管理,早上起床时间不早于7:00,晚自习每天不超过2课时,结束时间不晚于20:00。初中学生每天在校集中学习时间不超过7小时,寄宿制学校早上起床时间不早于7:00,晚自习每天不超过2课时,结束时间不晚于21:00,学校晚自习由教师轮流值班。  【网民留言】  位于航海路北未来路西的未来名家小区,是由河南康利达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楼盘。  按照合同规定,房产应在日前交付业主。但情况并没有按计划理想发展,日已渐远去,但未来名家小区远未达到入住条件(地面未硬化,未绿化,可以通俗的说,连一根树毛都没有,临街围墙未清除,临街房外墙尚未刷白或贴砖,地面井盖横七竖八,业主房屋内墙情况尚存在很多问题),而开发商却早在2月7日就通知收房。康利达置业一反推销房产时的热情与不厌其烦,根本不理睬业主咨询与质疑,不按合同规定验房交房,单方面按照自己指定的交房流程交房,不但在未达到入住条件下交房,还要求业主先补款(而不是按合同规定,依照房管局最终出具的房产证上的面积额补差),先交物业费,然后才给用户钥匙,问题多多。  因开发商单方面违背合同,还扬言让业主走法律程序,并放言不同意收房的业主可以在3月1日后提出退房申请,房款按合同价格退还,截至目前,已引起很多知情业主愤慨,几造成不良事端。  鉴于目前的状况,我们希望得到书记关注,并给予支持。我们现在提出以下问题:  1、开发商在达不到条件的情况下强制交房,时间点选择在合同规定的截止日期,我们要追究其违约责任;  2、开发商采取各个击破的方式,让业主收房,而且不按照合同约定,先交补差,后给钥匙,把交补差作为交房的前提条件,我们对此要提出鲜明质疑,并要求按合同执行;  3、开发商伙同其同宗的所谓物业,把交物业费作为交钥匙的前提之一,并且从3月1日起计,这是我们不能接受的;  4、我们看不到交房的相关必备文件(譬如《竣工验收备案表》);  5、开发商出具的实测报告我们无法信从,希望开发商给出让人信服的证据。  我们的目的很明确,要求也不高:就是希望开发商能按照法律、按照合同验房交房,交房时能出具真实确凿的必备的文件,交房不能强加不合理的条件,如此而已。  因开发商交房违规,物业管理不善,目前,已发生多起事端(如封门事件等)。希望王书记为民生计、为社会稳定计,给予关注和支持。谢谢! &&回复意见:  对于网民反映的问题,郑州市高度重视,立即安排房管部门进行调查。经查,河南康利达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未来名家”项目位于航海路北、未来大道西,共计3幢高层住宅,建筑面积为62028m2。该项目已于日经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建设等单位验收合格,正在向相关部门申请竣工验收备案。另查,该项目在买卖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日期为日,公司于日通过报纸公告的形式通知业主进行交房,因当时该项目的绿化、路面等基础配套设施不甚完善,部分业主认为该项目还不具备交房条件,拒绝交房并要求公司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纠纷发生后,该公司积极与业主进行沟通,针对业主反映在交房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迅速制定了相应的解决方案。公司并于日以《致未来名家业主的公开信》的形式,在售楼部对全体业主进行公告,同意了业主提出的全部要求,承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保证在竣工验收备案手续不完备,配套工程不完善的情况下不予交房。目前该项目的绿化、路面等基础配套设施工程已基本完工。&&&&鉴于上述情况,市房管局监察队向该公司就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宣传,并要求公司做好项目交付前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的收尾工作,尽快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在该项目房屋不符合交付使用条件下,不得交付使用,切实保护购房人的合法权益。
  【网民留言】  王书记:您好!&&首先请您原谅我对您的冒昧打忧.我是南阳市邓州市腰店乡焦林村的.我代表我们整个村里所有的村民.向您说说我们的村的情况,我们村附近有一条俗称白河.由于那条河的污染,导致我们村里,最近5年来.村几乎是没有一位亲人不是死于癌症.(我们村里一直是很穷的,只是这几年大家都外出打工.生活才有所改善.)近三个月的时间我就得知我们村里有5个得了癌症的,虽说都不是我直系亲人,早上我听到村里人给我打电话听到这样的事情,我很难过,并且告诉我想带家人到别处生活,说这个地方水质不行.由于我们的年轻一代对生活对人生的价值观和前一代是不一样的.我虽不常回家,村里人会把一些事告诉我,我就想还是和您说说吧!希望您能去改善,去了解那儿的村民.让我们那些朴素老实的寸民活得踏实一些吧!注:我们那的村民虽然不是很有能力、虽然很穷,至少他们也是一条条会让您感动的生命,至少他们是顽强的. &&回复意见:  网友你好,你的问题请到南阳市有关部门进行反映。  【网民留言】  尊敬的王书记:&&&&您好!&&&&我抱着对您的信心,我的一件小事,希望您能安排督办,谢谢!&&&&我是2000年大学毕业来到郑州,在郑州一直也无房居住,长期靠租房蜗居生活,好不容易,终于申请到郑州的经济适用房,第五期的华瑞紫薇苑,心情真的高兴极了。从去年四月份就选好房了,确定是紫薇苑的1号楼,当时,由于1号楼是张家村村委会办公地方,选房时那里还是村委会办公楼,当时华瑞房地产公司说很快就会动工,年底就可以交定金了。然而,否极泰来,现在一号楼、二号楼的地方还是原样没动,办公楼依然屹立,我们很多选中一号楼、二号楼的房户多次找华瑞给个说法,他们总是推托,总说正在协商,找郑州市房管局,他叫找开发商,我们就像一个皮球推来推去。现在很多都是村庄都被拆迁了,我们没房的住户,就像游民一样搬来搬去!&&&&第六期的经济适用房的选中户房子都已竣工了,然而,选中华瑞紫薇苑的经济适用房的一号楼的我们,已经一年多时间过去了,华瑞紫薇苑1号楼、2号楼什么时间才能动工啊!&&&&我们恳请王书记,安排督办,哪怕是郑州市区其他可供我们选择的经济适用房也好!&&&&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谢谢书记! &&回复意见:  对于网民反映的问题,郑州市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房管部门进行调查。经查,“华瑞?紫薇花园”经济适用房项目由郑州华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建,2008年8月份开工建设,2009年1月份面向社会摇号销售。目前该小区其他12幢楼已基本完工,已预售即将交房入住,仅有位于小区西南角的1号楼因政府所建小游园未及时搬迁而迟迟不能开工。由此,1号楼业主曾多次到房管局及市委、市政府、市信访局上访。&&&&问题发生后,房管局非常重视,及时对该问题进行调查,将相关情况向业主说明,并于日向市政府做了《关于解决“华瑞?紫薇花园”经济适用住房小区1号楼用地问题的请示》的报告,市政府批示由市园林局抓紧提出处理意见。4月29日,市园林局同意由金水区政府负责在就近地段规划建设一处同等规模的游园,并按规定补偿后拆除现游园。5月31日,主管副市长批示同意园林局意见,要求规划局提出意见,需先规划征地建成投入使用后再改变该游园性质,同时要做好宣传工作。为尽快解决1号楼88户住房问题,避免不稳定因素因素的产生,日,市政府五处组织规划局、房管局、市园林局、金水区市政局绿化所及郑州华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部门单位参加的协调会议,会议要求相关部门做好新游园的选址工作,同时要求金水区市政局绿化所与郑州华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就该游园迁移赔偿问题三日之内达成协议。依据《郑州市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条例》,目前该游园正在办理绿地移栽手续,已进入公示阶段,1号楼用地问题正在协商解决中。  【网民留言】  还有整个文化路天天修路,修路,路况还是那查 &&回复意见:  东风路、文化路交口处每逢降雨,都会出现暂时性积水。随着管道下游水位的下降,这里的积水就能很快消除。该路口处的下穿立交2010年6月底主体刚刚竣工,在今年大的降雨中,出现过短时间积水断行。目前该下穿立交工程还在后期施工中。&&&&文化路(农业路—北环)路况较差,该路建设于2000年初,路面老化严重,存在较多病害,市市政工程管理处拟安排大修整治,以提升我市道路的整体设施水平。对目前存在的较严重的路面病害,市市政工程管理处会在最短时间内完成维护处置。  【网民留言】  感谢连书记:&&&&工农路上的路灯已经亮了,但路面恢复很勉强、粗糙,水泥厚度不够,太应付差事了。 &&回复意见:  网友你好,接到你上次留言反映工农路路面及路灯不亮问题后,市城管局迅速安排人员于8月11日晚突击修复,由于用水泥混凝土回填的过路沟槽未过保养期,再加上郑州近期雨水偏多,因此造成水泥层粗糙等现象。&&&&针对存在的问题,市城市照明灯饰管理处将安排施工人员,待天气好转后立即进行修复。  【网民留言】  连书记:你好!&&&&你到郑州时间不长,但深入民众为百姓解决了很多实际困难,看的出你是位亲民、爱民的好书记,是我们郑州市民的当家人。&&&&在这里我想反映的主要问题是困扰我们230余户业主,长达六年政府示能解决的民生问题:我们230余户业主2004年与郑州大宇房地产公司签订购房合同,购买了位于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宇颐园小区的商业住房,合同约定2004年、2005年交房。而郑州大宇公司具诈、拖、挪、赖的手法,就是恶意不收尾,不交房。挪用购房款投资生产项目,致使资金流失。房屋不能按期交工。为维权,业主们多年来一次次一层层地上访。先后到河南省信访局9次、到郑州市信访局等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无以计数,所反映的问题从未解决。迫不得已,于日到国家信访局上访,要求解决交房问题,近一年过去了没有一点音信。而我们的商品房却被建筑工程队长年霸占租给别人,还用来养鸡、开店,被糟蹋得不成样子。面对不法开发商的无赖行径,面对那么多老百姓长期重复的上访,政府和法律显得无力至极。&&&&连书记的到来让我们这些深受困扰的业主看到了希望,请书记在百忙之中关心过问一下我们反映的问题,安排人员解决我们的困难,答复我们的请求:&&&&1、请求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拿出具体解决方案,强制郑州大宇公司交房,安排所有业主入住,还业主生存、住房的权利。&&&&2、彻底解决已入住业主生活正式用水、用电、用气问题。&&&&3、按照郑州市房管局《国有土地上房屋权属登记中历史遗留问题的补充意见细则》相关规定为购房业主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回复意见:  关于大宇房产公司延期交房问题,2009年至今,郑州市经开区多次组织规划建设环保局、信访办公室、行政执法局、办事处等相关单位召开专题协调会,对颐园小区业主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认真调查分析。&&&&大宇颐园小区的问题已出现多年,大宇公司在郑州市有多处楼盘出现此种现象,市政府为此专门成立了问题楼盘整治办公室。经开区规划建设环保局日从郑州市问题楼盘整治办公室接手处理颐园小区问题一年来,在郑州市问题楼盘整治办的指导下,虽然做了大量工作,但离业主的要求相差甚远。&&&&颐园小区问题涉及土地、规划、房管、电力、银行、法院等多个部门。为避免事态的进一步扩大,经开区将在郑州市问题楼盘整治办公室的指导下彻底解决颐园小区的遗留问题,加快大宇颐园小区房屋所有权证的办理进程。  【网民留言】  庙李的王砦路,以北小区密集人口众多,以南庙李村的非常住人口更是十分多,这条路常年人多车多店铺多摊点多,但这条路的路面十分的坑洼不平,常年污水四溢、尘土飞扬、垃圾成堆,两边车辆、杂物胡乱停放。这么多年了,始终也不见有人关心下这条路的建设,希望书脊市长们有空了来这条路上走一走,体验体验走在这条路上究竟是什么滋味!&&&&另外,同庆路(又据说改名叫喜庆路了)修通快2年了,始终没有路牌、没有亮过路灯,尤其是国基路以南的同庆路,人多车多却是始终不开路灯,这究竟是咋回事儿啊?! &&回复意见:  网友你好,随着郑州市城区不断外延,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王砦路周边小区林立,并因其紧邻流动人口众多的庙李村,使得王砦路现有设施及路况已经跟不上区域整体发展需要,并给周边居民带来不便。金水区庙李镇已向郑州市政府及郑州建委反映王砦路实际情况,市政府已正式下文近期对王砦路进行整体翻修。目前,庙李镇组织人员已将地面附属物基本拆迁完毕,市市政雨污水管网管理处近期将进场铺设地下雨污水管网。&&&&同庆路道路建成后,金水区建设局与郑州市城市照明灯饰管理处协调,将路灯电源分别接入国基路、新柳路的低压路灯井内,并投入正常使用。由于这条路灯线路未列入照明管理处路灯管理计划,路灯电费无法解决,后电源被停,导致整条路灯线路无法正常使用。目前,金水区正积极协调郑州市城市照明灯饰管理处,争取早日解决该问题。  【网民留言】  1998年郑州市XX研究这个破产企业不安置职工竟敢说是假破产尊敬的王书记您好!敬请关注民生关注郑州市XX研究所假破产职工没活路的最大民生,郑州市XX行业自买自卖说成是自生自灭。1998年郑州市XX研究这个破产企业不安置职工竟敢说是假破产,暗箱操作把职工无故推出大门,我们因企业说是假破产从1998年至今失去了生活保障没有了身份,他们借破产改制之明实际是自买自卖将国有资产和职工安置费中饱私囊,把我们创业的国有资产独吞了.职工没了活路,希望能给郑州市XX研究所假破产企业职工给予政策安置。&&&&郑州市XX研究所在1998年企业破产时竞敢说是假破产,明目张胆不安置一个职工。而且企业领导明显涉嫌侵占职工破产安置费700多万元的犯罪行为,直接损害我们破产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损害国家利益,他们明知破产时没有安置职工,我们连活路都没有了,他们还竟敢编造谎言说全员安置,破产职工几年来东奔西跑,生活无着,无法生存,却换不来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领导的半点良知,给破产职工往死路上逼,采取温水煮青蛙的方式,继续伤害我们,推委扯皮胡弄我们,他们处处制造矛盾,激化矛盾的制造者就是郑州市经济委员会,(现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我们为了生存,就是依靠党的政策,我们就是为了国家的社会和谐,再次忠心的恳请党中央,人大,国务院,高度关注这个逐渐被边缘化的特殊最弱势群体,作为企业改革破产改制的牺牲品,跪拜请求中央领导和人大代表尽早解决让我们也能享受社会主义国家福利待遇!我们关注,全国人民期待着!!! &&回复意见:  经调查:门某以反映其问题为依托,实际反映其丈夫江某攀比郑州市政协委员、郑州丹妮服饰有限公司原董事长等7人按行政待遇退休问题。&&&&江某原为郑州市服饰鞋帽公司下属经理部一名司机。于1987年10月与服饰鞋帽公司签订了到1988年底的停薪留职协议;1991年8月又再次签订了到1994年底的停薪留职协议;1998年江某在郑州市服饰鞋帽公司下属单位郑州市罗兰服饰公司停薪留职,但未签停薪留职协议;1999年10月又与郑州服装鞋帽有限公司签订了到2004年10月底的劳动合同,期间,1999年10月和2000年4月该公司两次书面通知江某(其本人有亲笔签名)到企业上班,江某均未按企业要求到岗上班,最后企业以自动离职进行了处理。&&&&随后,江某以劳动纠纷为由把郑州市丹妮服饰有限公司(原郑州服装鞋帽公司等兼并、破产改制后企业)起诉到市劳动仲裁。劳动仲裁部门认为:日申诉人江某办理了企业营业执照,注册登记成立郑州亿通名车修理有限公司,本人为企业法定代表人经营至2003年4月,2003年4月变更企业法定代表人后,江某仍为该企业股东(实际上是日注册了郑州市驿通汽车修理有限公司,江某为该公司的股东)。申诉人江某没有提供与被诉人郑州市丹妮服饰有限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依据。据此,申诉人要求被诉人:补缴统筹、返还工资、安置工作、办理医保、赔偿损失等四条申诉请求,不予支持”。门某不服,随后又诉至法院。但是,在法院调查期间,门某又提出暂时终止,使法院一审至今没有判决。之后,门某就开始上访,并多次进京。&&&&市经委对其问题专门召开了协调会,门某提出三条要求:一是负责办理江某的退休手续,并要求江某比照秦某(原郑州市服装集团公司经理)等7人享受退休的有关待遇;二是退回1998年10月至2000年4月个人所缴的统筹;三是赔偿期间造成的有关损失。&&&&根据门某要求,市经委做了大量的调研和协调工作。一是与企业进行协调。协调郑州丹妮服饰有限公司负责人,在劳动仲裁部门已仲裁门某败诉的情况下,要求企业拿出一部分资金为江某办理统筹和医保。二是与企业、社区一起到劳动局、统筹办和医保中心了解为江某办理统筹和医保所需经费。经了解,江某是2000年12月停缴社保的,如果按企业目前情况缴纳,从2001年1月至今需补缴18076.48元(其中单位缴18076.48元,个人缴4678.48),滞纳金42790.99元;医保如按今年的工资标准计算需缴6906元(其中单位缴5524.8元,个人缴1381.2元)。经初步与企业协商,企业愿意把江某的统筹全部补缴到退休,并办理医保手续。&&&&门某要求对其丈夫江某按行政单位待遇退休问题,因要求过高、无政策解决,对多部门协调不服,多次赴京上访。鉴于门某多次赴京非正常上访情况,中原区公安分局对其依法处置是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及要求落实的,上访人反映此问题是个人认识不到自己错误,属无理诉求。
  【网民留言】  尊敬的市委书记王文超&&&&我们是破产企业郑州市办公机具技术公司的职工。管城区经委清算组负责人在我单位破产安置工作中滥用职权、严重侵害职工的合法权益。现将最突出的职工医疗保险问题反映如下。请为我们职工主持公道、使问题能得到公正、合理的解决。  一&&关于职工医疗保险的问题&&&&1994年单位实行承包经营后,职工的统筹都是在各分公司办理,以后由于大楼被非法拍卖,无法正常经营,单位拖欠了职工的统筹费用。因大部分困难职工无力替单位垫缴统筹费用,为了不影响其他愿替单位垫缴统筹费用的职工继续缴纳,单位将大部分职工转到了公司的帐户上,将少部分愿替单位垫缴统筹费用的职工转到了电子原件分公司帐户上。因当时郑州市实行的是单位拖欠统筹,职工不能办理医疗保险,因此造成了大分没有缴纳统筹费用的困难职工不能办理医保。只有部分替单位垫缴了养老统筹、医疗保险费用的职工办理了医疗保险。这就是单位在分公司产生统筹、医保帐户的原因。这件事实质是因单位拖欠职工的统筹而造成大部分职工无法办理医疗保险。单位不仅拖欠了职工的统筹,而且还拖欠了职工的医疗保险费用。&&&《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清算组应严格按照以上规定,不仅要清偿单位拖欠职工的养老统筹费用、而且也应清偿单位拖欠职工的医疗保险费用。但清算组只清偿了养老统筹费用,而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却被清算组以各种借口拒绝清偿。&&&&&&&&&&&&&&&&&&&&&&&&&&&&在安置职工方案的职代会上,清算组组长代表清算组承诺:在分公司医保帐户为职工办理医疗保险。也被清算组现负责人以没有证据为由拒绝办理。&&&&本着相信政府能依法办事,我们职工将2003年3月单位下发的“关于职工办理医疗保险的通知”、郑州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制作发放的{郑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手册}提供给区信访办。但管城区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委员会却置事实于不顾,袒护、放纵其错误做法,复查意见书中歪曲、否认事实。  1&&&明明是单位在破产前就已在电子原件分公司为全体职工开办了医疗保险帐户,并为部分替单位垫缴了养老统、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的职工办理了医疗保险(这由单位下发的“关于职工办理医疗保险的通知”、《郑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手册》为证,日期分别为日、日。管城区人民法院裁定我公司破产日期是日)。而答复意见书却硬说“办公机具技术公司破产前没有为职工办理医疗保险,不存在欠费问题”。原清算组组长代表清算组多次在职代会承诺:通过分公司医保帐户为大部分没有医保的职工办理医疗保险,也被清算组现负责人以没有证据为由拒绝办理。公权力被如此滥用,竟到了无视事实、颠倒事实、否定事实的地步。  2&&&部分职工为了退休后生活能有保障、将来生病特别是大病时不至于到倾家荡产的境地,省吃俭用而替单位在分公司垫缴的养老统筹、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竟被清算组负责人区主管负责人、区信访复查委歪曲为“借用{利用}分公司帐户办理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我们职工在公司指定的分公司帐户上替单位垫缴了养老统筹、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后,才办理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怎么竟成了“借用(利用)”?。并不是部分职工利用了什么,而是区信访复查委在执意袒护清算组在处理职工医疗险保问题上的错误做法,为其否定职工医疗保险,克扣职工的安置费寻找借口。  二&&关于滥用职权的问题&&&&安置明细表公布后,&不让职工反映意见、不经职工代表表决通过,采取拉拢个别人先行支付安置费的手段,强行进行安置。在对待职工安置问题上独断转行、滥用权力,剥夺职工的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表决权。具体事实如下;&&&&&&&&&&&&&&&  1&&&早已调离单位的11名职工,&调令都有,&但也发了足额安置费,&共计100多万出去了。  2&&&93年因殴打顾客被除名的一名职工,&也给发了7万的安置费。  3&&&有几名90年初就已离开单位的职工,&在没有出具任何证明(包括法院的判决书)的情况下也给发了安置费。  4&&&欠单位债务的承包人虽然法院判决其为单位职工,&但清算组不让其清还债务就予以发放足额的安置费。&&&&&  恳请上级政府为我们职工主持正义,督促清算组负责人按照《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中的规定,清偿拖欠职工的医疗保险费。兑现承诺,为大部分没有医疗保险的职工办理医疗保险。 &&回复意见:  接到网民留言后,郑州市高度重视。立即安排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回复。经调查,郑州市办公机具技术公司于日经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裁定破产(〔2004〕管经破字第1号)。该公司破产前没有为职工办理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部分职工利用电子原件分公司帐户办理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企业宣布破产后,由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对企业资产进行清算,2008年11月,职工领取了包括补偿金、医疗包干费、医疗补助费、补发工资、生活补贴、养老统筹、住房公积金等在内的一次性安置费用,档案自带。&&&&城镇职工的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负责办理,办公机具技术公司在宣告破产时已不具备法人资格,在破产前没有为职工办理医疗保险;部分职工依据郑办机字《2003》2号《关于职工办理医疗保险的通知》借用电子原件分公司的帐户办理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但经河南中允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豫中允〔2009〕文鉴字第185号),该文件印章与办公机具技术公司印章不一致。&&&&劳动部办公厅劳办函〔号《关于对破产企业职工安置问题的复函》第二条规定:破产企业职工在领取了一次性安置费自谋职业,即为在业人员,不再享受失业救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劳社厅函〔号《关于破产企业职工自谋职业领取一次性安置费后能否享受失业保险待遇问题的复函》第一条规定:按照《失业保险条例》的规定,在业人员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综合以上情况,关于医疗保险问题:办公机具技术公司破产前没有为职工办理医疗保险,不存在欠费问题,现已破产,不存在主体资格,不能再为职工办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部分职工借用分公司帐户办理医疗保险,因所依据文件印章与公司印章不一致,不能认可属公司行为;网友称清算组承诺为职工办理医疗保险,没有相应证据。关于补偿未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金所造成经济损失问题:依据以上复函的规定,领取一次性安置费自谋职业的,即为在业人员,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不再享受失业救济,因此不存在经济损失。&&&&目前该网民已到市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请求复核。如复核结果认定答复意见和复查意见存在错误和不当之处,管城区信访局将及时进行改进;如维持复查意见,区信访局也将做好对网民的解释和思想工作。  【网民留言】  王书记您好:今年我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全面实施,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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