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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的上班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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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银行的上班时间
  【上班时间】
  一般上班时间:9:00到下午5:00
  中国银行全称是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Bank of China Limited,简称BOC),总行(Head
Office)位于北京复兴门内大街1号,是五大国有商业银行之一。中国银行的业务范围涵盖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保险和航空租赁,旗下有中银香港、中银国际、中银保险等控股金融机构,在全球范围内为个人和公司客户提供金融服务。中国银行作为中国国际化和多元化程度最高的银行,在中国内地、香港、澳门、台湾及37个国家为客户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务。主要经营商业银行业务,包括公司金融业务、个人金融业务和金融市场业务等多项业务。2013年7月,《银行家》(The
Banker)杂志公布了2013年&全球1000家大银行&排名,位居第9位,与2012年排名一致。此外,世界品牌实验室发布2012年&中国500最具价值品牌&排名结果,中国银行以885.16亿元品牌价值排名第10位,较2011年排名上升1位,位居银行业第2位。
  日, 中国银行和第二大银行德国商业银行签署协议,以后可以直接从法兰克福为客户提供人民币支付。
  中国银行的发展战略,按照比较优势,合理配置资源,不断推出差别性的产品与服务;调整与改进内部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体系,使信贷决策更加科学与透明;按照审慎的原则处理业务,增加透明度;建立严格的目标责任制以及服务于这一的激励约束机制;加强和培训,培育中行文化。
  【拓展】
  中国银行贷款业务条件及办理流程
  中国银行作为中国银行业的百年品牌,已发展成为一个大型的金融集团,旗下有中银国际控股、中银集团保险和中银集团投资、中银基金等全资或控股公司。集合多元化的业务平台,广泛的人才、渠道、资源优势,愿意作为公司永恒的战略合作伙伴,个人客户最值得信赖的国有银行。
  为满足客户资金需求,结合业务具体情况,中国银行本着最大限度为公司客户及个人客户提供优惠、灵活、便捷的服务为原则,主要从以下产品来满足公司客户及个人客户融资需求。
  一、 企业融资 快速便捷
  公司金融特色产品介绍
  (一)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是为满足客户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短期资金需求,保证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而发放的贷款。按贷款期限可分为一年期以内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和一年至三年期的中期流动资金贷款;按贷款方式可分为担保贷款和信用贷款,其中担保贷款又分保证、抵押和质押等形式;按使用方式可分为逐笔申请、逐笔审贷的短期周转贷款,和在银行规定时间及限额内随借、随用、随还的短期循环贷款。
  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作为一种高效实用的融资手段,具有贷款期限短、手续简便、周转性较强、融资成本较低的特点,因此成为深受广大客户欢迎的银行业务。
  1.借款人应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事业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拥有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并通过;
  2.借款人须经我行信用评级,并达到一定级别要求。我行会根据评审的需要不定期调整确定准入级别,该级别应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3.借款的用途符合国家产业和有关法规;
  4.借款人具有健全的经营管理机构、合格的领导班子及严格的经营管理制度;企业经营、财务和信用状况良好,具有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有银行认可的担保单位提供保证或抵(质)押担保;
  6.借款人在中国银行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账户;
  7.符合中国银行其他有关贷款政策要求。
  ■提交资料
  1.借款;
  2.企业法人代表书或授权,董事会决议及公司章程;
  3.经年审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借款人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近期财务报表;
  5.贷款卡;
  6.中国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证明等。
  (二)固定资产贷款:指银行为解决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活动的资金需求而发放的贷款。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活动包括:基本建设、技术改造、开发并生产新产品等活动及相关的房屋购置、工程建设、技术设备购买与安装等。
  ■贷款种类
  固定资产贷款分为下列各项用途的长期贷款、临时周转性贷款和外汇转贷款:
  基本建设是指经国家有权部门批准的基础设施、市政工程、服务设施和新建或扩建生产性工程等活动。
  技术改造是现有企业以扩大再生产为主的技术改造项目。
  科技开发是指用于新技术和新产品的研制开发并将开发成果向生产领域转化或应用的活动。
  其他固定购置是指不自行建设,直接购置生产、仓储、办公等用房或设施的活动。
  ■产品特点
  1.一般贷款金额较大;
  2.一般期限较长,大都为中期(1&3年)或长期(3年以上)贷款且大部分采取分期偿还;
  3.在贷款保障方式上,除了要求提供必要的担保外,一般要求以项目新增固定资产作抵押;
  4.在贷款方法上,一般采用逐笔申请、逐笔审核。
  ■适用客户
  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
  ■申请条件
  1.持有经工商行政部门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持有法人资格证明文件;
  2.持有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贷款卡;
  3.借款申请人经济效益好,信用状况佳,偿债能力强,管理制度完善;
  4.落实中国银行认可的担保;
  5.在中国银行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存款户;
  6.固定资产贷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信贷政策;
  7.具有国家规定比例的资本金;
  8.项目经政府有关部门审批通过,配套条件齐备,进口设备、物资货源落实;
  9.申请外汇固定资产贷款的,须持有进口证明或登记文件。
  (三)进口信用证:是指银行应国内进口商的申请,向国外出口商出具的一种付款承诺,承诺在符合信用证所规定的各项条款时,向出口商履行付款责任。
  ■业务范围
  1.开立各种信用证,如即期、延期、承兑、议付、可转让信用证等;
  2.业务处理包括开证、修改、审单、付款/承兑或拒付等(其中开证有授信开证和凭保证金开证两种);叙做进口押汇、提货担保等融资业务;协助进口商对外进行出口商资信调查,备货和船情查询等。
  ■产品特点
  1.改善谈判地位&&开立信用证相当于为出口商提供了商业信用以外的有条件付款承诺,增强了您的信用,您可据此争取到比较合理的货物价位;
  2.货物有所保证&&变商业信用为银行信用,银行的介入可以使贸易本身更有保证,通过单据和条款,有效控制货权、装期以及货物质量;
  3.减少资金占压&&对于使用授信开证的进口商来讲,在开证后到付款前可减少自有资金的占用。
  注:进口商开立进口信用证需占用企业授信额度,其相关规定及要求同流动资金贷款。
  ■适用客户
  1.进出口双方希望对彼此的行为进行一定约定以提升贸易的可信度;
  2.进口商品处于卖方市场,且出口商坚持使用信用证方式进行结算;
  3.进出口双方流动资金不充裕,有使用贸易融资的打算。
  ■提交材料
  1.申请开证时须提交开证申请书、贸易、外贸进口批文(如进口配额许可类证明、机电产品进口登记证明等)、外管部门规定的有关文件(如购汇申请书、进口付汇核销单、进口付汇备案表等)。
  2.首次办理业务还须提供经营进出口业务的批文、工商营业执照等,办理保证金账户的开立手续。
  ■业务流程
  开立进口信用证,您将以承担较多银行为代价为出口商收款提供额外保证,因此建议您在合同签订时据此要求出口商给予价格方面的优惠或提供其他便利。
  (四)银行承兑汇票(含敞口承兑):指承兑申请人签发,委托承兑行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产品特点
  1.银行信用。银行承兑汇票是通过中国银行信用的介入,保障买卖双方确立和履行合约,促进资金周转;
  2.融资。银行承兑汇票付款期限最长可达6个月,通过部分保证金及担保或授信承兑的方式,可以实现短期融资,降低资金成本,提高资金效益。
  ■适用范围
  法人及其他组织在境内同城或异地办理真实贸易商品交易结算时,可使用银行承兑汇票。
  ■申请条件
  1.承兑申请人资信状况良好,具有支付承兑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在中国银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并有一定的结算业务往来和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
  2.承兑申请人与承兑汇票收款人之间具有真实的贸易背景,具有合法的商品交易和债权债务关系。
  ■温馨提示
  1.持票人如发现收受银行承兑汇票存有疑点应及时到开户行办理查询查复手续。
  2.银行承兑汇票丧失,失票人应向承兑行申请办理挂失止付手续。
  3.如客户对银行承兑汇票有保管和融资要求,可选择中国银行票据托管及附加产品。
  4. 在银行贷款规模管控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办理敞口承兑解决企业部分融资困难的问题。
  注:银行承兑汇票(敞口承兑)需占用企业授信额度,其相关规定及要求同流动资金贷款。
  (五)票据贴现:指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有条件性叙做)的持票人在汇票到期日前,为了取得资金贴付一定利息将票据权利转让给金融机构的融资行为,是金融机构向持票人融通资金的一种方式。
  票据贴现是收款人或持票人将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向银行申请贴现,银行按票面金额扣除贴现利息后将余款支付给收款人的一项银行授信业务。票据一经贴现便归贴现银行所有,贴现银行到期可凭票直接向承兑人收取票款。
  ■产品特点
  1.票据贴现是一种高效实用的融资手段;
  2.贴现业务能为客户快速变现手中未到期的商业票据,手续方便、融资成本低;
  3.客户可预先得到银行垫付的融资款项,加速公司资金周转,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期限
  最长期限6个月。
  ■适用客户
  在中国境内经依法注册经营并持有有效贷款卡,能证明其票据合法取得、具有真实贸易背景,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企业法人及其他组织。
  ■申请条件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和人民银行的《支付结算办法》规定签发的有效汇票,基本要素齐全。
  2.汇票的签发和取得必须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并以真实合法的交易关系和债务关系为基础。
  ■提交材料
  1.初次在中国银行申请贴现需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与原件对照),包括但不限于:
  (1)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企业贷款卡年审凭条(复印件);
  (4)年审合格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企业法人身份证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2.持票人与出票人(或直接前手)之间的商品交易或原件、贴现申请人与其直接前手之间根据税收制度有关规定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复印件。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及有关法规签发的、要素齐全、尚未到期、承兑期限不超过6个月的有效商业汇票。
  (六)黄金质押贷款:指借款人以黄金做质押,从银行取得一定金额人民币短期贷款,并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一种贷款业务。
  ■产品特点
  可以帮助客户实现黄金低囤高估,同时给予客户一定的融资,期限最长可达6个月。
  ■适用范围
  在中国境内经依法注册经营并持有有效贷款卡,并持有标金的客户,用于质押贷款的黄金应为中国银行承办交割库中托管的标准黄金(以下简称&标金&),&标金&应为国家认可的&标准黄金&精炼企业生产的99.99金和99.95金。且当年在中国银行质押的黄金总额不超过当地该品种黄金总产量的50%。
  ■贷款条件
  申请黄金质押贷款的借款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依法成立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客户需为当地黄金生产或经营企业,且为上海黄金交易所的综合类会员单位,生产经营正常,有一定实力,信誉较好,不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在贷款行开立结算账户,争取客户在中国银行开立基本账户,要求客户的存款、结算主要在中行办理,存款与结算的比例不低于中行贷款所占企业全部贷款比例,力争达到60%以上;
  3.持有中行承办交割库中托管的标金或中行承办交割库中的标金持有人同意为其贷款提供黄金质押;
  4.客户需与中行签订资金清算协议,保证自营和代理黄金交易资金全部通过中行清算,并需在中同意中行有权随时扣划客户资金以偿还中行贷款。有关协议、合同需经中行法律部门确认,以确保法律效力;
  5.我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黄金租赁:指客户从中国银行租赁黄金到期归还并以人民币交付黄金租赁费,承租方拥有黄金在租赁期间的处置权。
  ■产品优势
  黄金租赁产品具有以下功能:
  1.短期黄金面临波动,企业把短期内要生产的黄金提前销售。
  2.企业借入黄金,通过销售获得资金,用于经营和投资,用未来的黄金产量做归还。
  3.看空黄金市场,借入黄金卖空黄金价格,待市场回调后,再补回。
  黄金租赁业务可以满足客户的实体黄金流动性需要,并具有随时归还的优势:客户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随时归还黄金,终止黄金,但中国银行有权适当调节黄金租赁费率以弥补更改交易造成的损失;客户还可在租赁合同到期时申请展期。适用于用金企业所需黄金的融通,以及生产经销企业用于保值目的的提前销售。
  ■适用客户
  上海黄金交易所的会员或客户。
  ■交易币种
  人民币,金交所AU99.99、AU99.95黄金
  ■交易时间
  金交所开市的工作日
  ■客户申办条件
  1.客户须为黄金的生产、加工和使用企业,有实际黄金租赁需求为背景。
  2.客户在中国银行评级必须为B以上,在金融机构无不良授信和恶意逃废债记录。
  3.客户历史履约记录良好且在中国银行开立有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
  4.客户须提供110%的保证金或授信。
  ■客户需提供的资料
  1.提供经营证明、信用证明等审核所需材料。
  2.提供上海黄金交易所客户代码,若没有,则由中国银行分行协助办理。
  3.与中国银行签订《黄金租赁交易合同》,并签署扣减授信额度或缴纳保证金的证明。
  根据国家相关部门对各个行业规模划分标准,下面以工业企业为例:
  国家&四部委&对工业企业大、中、小、微型划分标准
从业人员数
  中银信贷工厂助推中小企业快速发展
  &中银信贷工厂&是以&量化的市场调研、简化的业务流程、多元化的产品服务和规范化的风险管理&为核心,紧扣&以客户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将客户开发、情景分析、信用审查、授信审批、放款审核、押品管理等职能集中起来,采用合理、简化、标准、端对端的工厂式&流水线&运作和专业化的分工,满足中小企业金融需求的全新业务模式,该模式在业务流程、组织架构、风险管理、产品组合、定价机制等各个环节都进行了创新。
  ■全面、多样的产品
  中行根据中小企业需求特点,在传统的公司贷款、票据融资业务外,充分发挥自身在国际结算、外汇资金等方面的优势,积极开展产品创新和组合,有效满足中小企业个性化需求,降低融资成本。针对中小企业担保难的问题,中行创新担保方式,因地制宜推出房产抵押、存货抵押、应收账款质押、专业担保公司担保等担保方式,提供&联宝通&、&质押通&、&融货通&、&互助通宝&等产品,充分满足各类中小企业客户的融资需求。
  ■标准、迅捷的服务
  制定标准作业程序(SOP),建立客户营销、授信审查、授后管理等方面的标准化操作流程,动态监控节点、业绩、效率和风险。通过标准作业程序,提高工厂对小企业的服务效率和水平,切实满足中小企业客户高频率、急切的融资需求。
  ■客户准入标准
  一般的,凡是企业法人客户和具有独立融资权的非法人企业客户均可在&中银信贷工厂&准入。具体准入标准请详询中国银行灵宝支行。
  ■业务所需基本申请资料
  1.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税务登记证;
  4.公司章程;
  5.验资;
  6.贷款卡;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8.企业连续两年的财务年度报表;最近一期的财务月报;
  9.企业主要建筑的房产所有权证;
  10.产品专利证书和商标权利证书(如有)。
  (一)个人无抵(质)押循环贷款
  中国银行为优质高端客户专属打造的个人无抵质押循环贷款,客户可尽享尊贵,畅享消费乐趣!只要符合中国银行优质高端自然人客户的条件,拥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信用状况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并能提供符合条件的保证人担保,是中行认可的优质高端客户,即可向中行申请个人无抵质押循环贷款。
  ■贷款限额
  一般不超过30万元(含),中国银行私人银行客户额度最高可达300万元。
  ■贷款期限
  额度期限最长为一年,额度内单笔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若用于购买个人消费汽车,最长不超过三年。
  ■申请资料
  1.借款申请书;
  2.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明材料;
  3.职业证明材料和材料;
  4.最高学历或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
  5.房产证、车辆行驶证等财产证明材料;
  6.其他个人资信证明材料
  (二)个人抵(质)押循环贷款:是指银行根据个人客户的信用状况和客户提供的银行认可的抵押、质押物情况,为其提供的一种融资便利产品,借款人在中国银行核定的额度内可循环周转使用贷款。
  ■贷款条件
  借款人应提供银行认可的抵(质)押物作为贷款担保;借款人应在中国银行开立存款账户。
  ■贷款期限
  个人抵(质)押循环贷款额度项下单笔用款的期限一般为1年,额度有效期一般不超过5年,最长不超过8年。
  ■贷款限额
  单一客户个人抵(质)押循环贷款额度最高限额为300万元-2000万元不等。
  ■贷款申请
  1.《个人抵(质)押循环贷款额度申请表》;
  2.有效身份证明材料;
  3.职业证明材料和收入证明材料;
  4.学历及技术等相关证明;
  5.抵质押物权属材料及估价文件;
  6.其他可以证明个人资信情况的材料;
  7.银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适用对象
  1.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3.具有固定住所和稳定收入,在中国银行及其他金融同业无不良信用记录,有按期偿还借款本息的能力。
  (三)工薪贷&&企事业员工的专享贷款
  &工薪贷&为具有稳定、持续工资收入的企事业员工(包括但不限于、国企员工、待遇与公务员基本一致的全额事业编制人员(如、医生)、武警与部队官兵等)提供的个人信用循环贷款,无需抵押、循环使用!
  &工薪贷&产品不仅可以通过员工个人进行申请,或由员工所在单位发起,中国银行上门办理相关申请手续,为企事业员工提供便利快捷的主动授信服务。
  ■贷款额度
  员工年收入的2-3倍,原则上不超过50万元。符合中国银行三级财富客户标准的,可相应提高贷款额度。
  ■贷款期限
  一般为一年,视贷款用途可延长至三年。
  ■贷款用途
  贷款可以用于家装、购车、教育、医疗等一切合法合规的消费支出,不得用于非声明用途和禁止的个人支出。
  ■使用方式
  循环使用,随用随提。
  ■担保方式
  信用贷款,无需抵质押担保。可根据单位和员工需要,采取单位担保、员工互保等灵活、简便的担保方式,最大限度地增加贷款额度。
  (四)个人存单质押贷款:是指以借款人未到期的定期本、外币储蓄存单做质押,从银行取得一定金额的人民币贷款,并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一种存贷结合业务。
  ■贷款期限
  个人存单质押贷款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质押存单的到期日,且最长不超过一年。若为多张个人存单质押,以距离到期日最近的时间确定贷款期限。办理自动转存的存单视自动转存期限长短确定。
  ■贷款用途
  借款人可将贷款用于购买住房、汽车、大额耐用消费品和用于家居装修、度假、教育助学等消费需求,以及用于正常经营的资金需求。
  ■贷款限额
  个人存单质押贷款额度起点为人民币1000元;贷款金额原则上以不超过存单面额90%的质押率计算;对于美元贷款质押率最高不超过存单面额的90%;对于其他币种的存单质押率最最高不得超过存单面额的85%,外币存款按当日公布的外汇(钞)买入价折成人民币计算。
  ■贷款担保
  客户向中国银行申请个人存单质押贷款,必须以中国银行开具的个人定期储蓄存单作质押担保。
  ■贷款申请
  申请个人存单质押贷款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个人存单质押贷款申请书;
  2.出示借款人、出质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指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它有效居留身份证件),并提供其复印件;
  3.中国银行有效个人定期储蓄存单(折)原件;
  4.借款人贷款用途的证明文件;
  5.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文件或资料。
  (五)商户贷
  ■贷款限额
  起点为3万元人民币,最高金额一般不超过30万元人民币,期限不超过1年。
  ■需提供以下资料
  1.资格证明文件,如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营业执照等;
  2.贷款用途证明文件,如等;
  3.经营企业的财务报表(或经营收入证明)、税单及其他还款能力证明等;
  4.担保所需的证明文件;
  5.具有固定职业和稳定收入的经济收入证明;
  6.借款申请书;
  7.不低于投资项目总投资额度的30%的自有资金或首付款证明。
  (六)理想之家&&留学贷
  客户出示在境外录取书、监护人稳定收入证明、自有资金20%等基础资料。
  ■贷款用途
  借款人只能将本贷款用于就读已获批准在境外就读大学本科及攻读硕士、博士等学位所需学杂费和生活费用。
  ■贷款期限
  贷款的期限一般为一至六年,最长不超过十年(含十年),具体期限根据借款人就读情况和担保性质确定。
  ■贷款币种
  美元、英镑、欧元、日元、港币。
  ■贷款最高额度
  贷款最高额原则上不得超过受教育人在校就读期间所需学杂费和生活费用总额的80%。
  (七)个人住房贷款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借款人,在购买、建造、大修自住住房时,以其所购(建)住房或其他具有所有权的财产作为抵押物或质押物,或由第三人为其贷款提供保证并承担偿还本息连带责任,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的以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的住房贷款。
  ■申请办理贷款时需提供的材料:
  1.借款申请表;
  2.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明材料;
  3.或意向书等有关证明文件;
  4.中国银行和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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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机构的历史沿革与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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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运办公室 于永健
中国银行是中国金融界历史最悠久的国有银行。她从日成立起,就被民国大总统孙中山先生赋予了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的特权;1928年,又被政府特许为国际汇兑银行;1942年,发展成为经营国际贸易的专业银行;1979年,被国务院指定为外汇专业银行……;现已变成为股份制银行。中国银行已由1912年成立时的不足200人、几家分行,发展到拥有20万员工和遍及全国30省市的15000多个分支机构,并且有遍及五大洲22个国家和地区的550多家海外机构,此外还与15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1400多家银行建立了代理行关系,并与他们的4000多家机构有良好的业务往来。卓越的信誉以及遍布全球的网络,铸造了中国银行宝贵的无形资产和品牌价值。为了使我行的新进行员工们了解中国银行的发展史,现对中国银行机构的历史沿革,概述如下。
翻阅90余年的中国银行史,中国银行的命运,与百年中国的三次巨变息息相关:1912年,民国大总统孙中山先生签署总统令,将大清银行改为中国银行,中国银行从此诞生;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银行获得了新生;1979年,沐浴着十一届三中全会改革开放的春风,中国银行机构的重大体制改革,焕发出中国银行蓬勃的生机;2006年中国银行挂牌上市,成为国有银行率先实行股改的银行之一。
一、辛亥革命诞生的中国银行
日,民国临时大总统孙中山下令,将大清银行改为中国银行,行使国家中央银行的职能。日,原大清银行股东召开大会宣布中国银行成立,2月5日,中国银行在上海大清银行旧址开业。此后又相继在南京、天津、汉口等地建立分行。8月1日,北京大清银行总行改为中国银行总行。日,中国银行总行改称总管理处。1928年11月,总管理处迁至上海。
1912年成立初期的中国银行处境艰难,首先是国家财政金融大权旁落外国银行,其次是政府财政拮据,国家经济落后,政府的巨额开支大部分压在中国银行身上。为了积蓄打破帝国主义金融桎梏的能量,还要注意保护和团结民族金融同业,以壮大民族金融业的实力,中国银行事事处处需与多方鼎力周旋,而此时各路军阀却又时时勒索敲诈中国银行,广州、汉口等地分行因此停业多年。可以说,中国银行当时是步履艰辛,集国难于己身,在夹缝中谋求发展。
二、解放前中国银行三次职能的变化(1912--1949)
中央银行(1912年——1928年)
&&在1912年至1928年的16年间,中国银行代理国库、承汇公款、发行钞票等,一直履行中央银行职能。期间历经磨励,孜孜以求,成为全国规模最大、实力最强、信誉最好、资本额最高、对中国政治经济有重要影响的股份制企业。
这一时期完成了三大任务:办成真正的中央银行,以较雄厚的实力和优良的信誉与外国银行抗衡;修改《中国银行则例》;把总裁、副总裁的产生由政府任命制改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制,为实现近代化打下了坚实基础。
国际汇兑银行(1928年——1942年)
1928年10月至1942年下半年,中国银行行使政府“特许的国际汇兑银行”职能。1927年4月蒋介石在南京另立国民政府后,为加强对财政经济的统治,试图另组中央银行。宋子文向蒋建议并与中国银行协商,拟把中国银行改组为新中央银行,但被力求自主经营的中国银行拒绝。
1935年,南京国民政府为了建立金融垄断体系,通过修改《中国银行则例》,任命宋子文为董事长,夺取了中国银行的领导权。1939年10月,南京国民政府又以成立战时金融体制为由,成立了由中央、中国、交通、农业四行总行组成的“四行联合总管理处”(简称“四联总处”),蒋介石亲任理事会主席,操纵了全国金融大权,中国银行也沦为官僚资本银行和金融垄断工具。
这一时期,中国银行仿照英美等国家近代化银行的先进管理模式进行了系统改革,积极拓展各项业务,成为全国实力最强的银行,打破了外国银行对中国金融的垄断,成为民族金融业发展的基石。
1939年,中国银行存款占中央、中国、交通、农业四行存款总额的57%,纸币发行量占仅次于中央银行占第二位,贷款余额占四行总额的38%,与中央银行比,现金多50%,存款多1倍,有价证券多150倍,资产多近3倍。
国际贸易专业银行(1942年——1949年)
这一时期中国银行行使国际贸易专业银行职能。
1942年下半年南京国民政府调整了四行分工,中国银行成为专事国际贸易结算的专业银行。这一时期业务范围受到限制,收益下降,实力削弱,
1945年存款只占四行总量的10%,普通贷款余额只占1%。但扶持国际贸易的贷款额不断增长,1945年比1942年增长了10%以上。
三、积极拓展外汇业务并致力于海外机构建设
&1915年,财政部批准中国银行北京、天津、上海、汉口、广东5处为试办外汇业务的分行。上海分行设立了国外汇兑股,经营进出口押汇、外币贷款、近远期调期等业务,1929年开始在海外设立分行,抗日战争前已有伦敦、大阪、新加坡、纽约4家海外机构,1930年底已有国外通汇行62家、特约代理行96家,代理行遍及43个国家,外汇业务得到顺利开展。1942年后又相继在悉尼、利物浦和哈瓦那等地设立了6个行处,使海外机构初具规模。
四、中国银行的新生与解放后的几次机构改革(1949--1952)
中国人民革命的胜利,使中国银行获得了新生。这是中国银行发展史上的最重要事件。中国银行的性质从此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即由过去旧中国政府控制下的官僚资本银行转变为新中国政务院特许的外汇专业银行。
(一)旧中国银行总管理处的接管和复业
上海是中国的金融中心,旧中国政府官僚资本金融机构四行、两局、一库的总行(总局、总处、总库)都设在上海。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华东军区司令部的部署,当时,对上海中国银行(包括旧中国银行总管理处和上海分行)的接管,均是在上海军事管制委员会统一领导下进行的。
上海解放的第二天,即日,上海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发布命令,任命龚饮冰、冀朝鼎、项克方、洒海秋为上海市军事管制委员会驻中国银行的军事代表,在军事管制时期,代表上海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在中国银行执行军事监督及办理一切接管事宜。军代表进驻上海中国银行时,受到职工群众的热烈欢迎……。接管后,中国银行的企业性质实现了根本的转变,成为归人民所有,为人民服务的企业。
在新中国成立后,随着国内政治经济形势的发展,中国人民银行一元化的领导体制的建立和逐步完善,中国银行的体制也进行了必要的改革。
(二)1950年的首次改革
日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决定:其总行国外业务处与中国银行总管理处联合办公。对国内外中国银行分支机构的领导,联合办公后仍维持原来的办法,即国内分支机构受中国银行总管理处和当地人民银行双重领导,国外分支机构由中国银行总管理处领导。以日中国银行国内机构为例,当时中国银行国内机构仅有39个:
总管理处,总管理处营业部;(2个)
分行(9个):天津、上海、南京、杭州、青岛、厦门、汉口、广州、重庆分行;
支行(12个):宁波、温州、福州、泉州、江门、汕头、梅县、湛江、海口、梧州、万县、昆明支行;
办事处(16个):上海南京西路、上海八仙桥、上海淮海中路、上海虹口、上海西康路、上海南市、上海北苏州路、烟台、涵江、石狮、长沙、深圳、台山、新昌、赤勘办事处。
(三)1952年的第二次改革
日,中国人民银行召开全国区行行长会议,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增产节约、精简机构的精神,各地中国银行改为各地人民银行的内部组成部门,由当地人民银行负责领导,对外保持中国银行的名义,而人行内部四大业务部门分立(货币发行、工商信贷、农村金融、外汇业务),但不强调专业系统。其它国有银行也一起并入人行,交通银行和保险公司移交财政部。
会议以后,国内各地中国银行分支机构即并入当地人民银行,成为当地人民银行内部的外汇工作部门。但原以中国银行名义与海外中国银行分支机构及代理行的往来帐户、单证函电、印件密押等仍以中国银行名义使用。中国银行总管理处则由初期与人民银行总行国外业务处的联合办公,改为与人民银行总行国外业务管理局的合署办公,但对外仍维持中国银行总管理处的名义。即一套机构,两块牌子。
保留中国银行名义的理由是:
1、&中国银行有私股和私股董事、监察人,还要定期召开董事会、监察人会和股东会议,定期分发股息,这些都仍要以中国银行的名义办理;
2、&中国银行的海外分支机构是以商业银行的身份在当地登记注册的,为维持商业银行的身份,避免海外分支机构的重新登记注册,引起不必要的烦琐手续,有必要保留中国银行的名义;
3、&中国银行每年要办理决算,计算盈亏,也要以中国银行的名义办理。
早在1951年期间,中国银行的部分机构就已经开始缩减和撤销,如当时的江苏、浙江等分行就因故撤销。至1957年,中国银行的组织机构,在国内尚有上海、天津、广州、汉口、青岛、厦门等六处分行和福州、泉州、汕头、海口、南宁、昆明、长沙等七处支行对外仍挂中国银行的牌子。而当时中国银行的员工,国内分支机构的均已列入当地人民银行的编制,且一直延续到1979年。
五、“文革”期间,中国银行的几次重大调整与改革(1967--1979)
&&1966年,正当我国胜利完成调整经济的任务,克服了国民经济中的严重困难,开始执行发展第三个五年计划的时候,发生了“文化大革命”。这期间,中国银行的工作,如同整个金融战线一样,曾受到不同程度的干扰和影响。
(一)1967年开始的调整
“军管将中行、保险合并办公”
在“文化大革命”的1967年5月,中央各部委相继实行军管或派驻军代表,成立“革命大联合委员会”组织。中国银行总管理处作为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各司局中一个较大的单位,在所难免的受到“文革”的批判与冲击,一些领导干部被打倒。1968年11月,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军代表根据“文革”的需要,对人总行机构进行了大调整,把全行划分为运动和业务两个班子。运动班子采取办学习班的办法,将原有16个司局合并成8个学习班;业务班子设5个组,即综合组、国内组、国外组、货币组、行政组。原来的中国银行总管理处同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业务工作一起并入国外组。
(二)1969年的二次调整
“财政、银行合署办公”
1969年国务院所属各部委、行、局再次实行精简合并,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与财政部于同年7月又合署办公。经过这次机构合并改组,中国银行总管理处机构已缩减为银行业务组下的一个国外业务组(还包括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全部工作)。此时,中国银行总管理处在“文化大革命”前的1965年还有员工269人,经过这次机构合并改组,尽管中国银行对外的名义还在,但编制人数仅26人,加上中国银行总管理处营业部的70人尚不足百人。
财政、银行的组织机构,从1969年7月合署办公,一直延续到“文化大革命”结束后的1978年1月才重新分开。在财政、银行合署办公期间,有关银行工作包括中国银行的工作,许多情况对外都是用财政部的名义,这是这个时期的一个特殊情况。
(三)1979年中国银行开始重大体制改革
“中国银行分设与升格”
1978年12月中共中央召开了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了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和实行改革开放的决策。据此,中国人民银行于1979年2月上报国务院审批中国银行体制改革的方案。同年3月国务院批准了上述报告,中国人民银行于4月发出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批转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改革中国银行体制的请示报告&&的通知。通知明确了中国银行的性质和任务:中国银行是国家指定的外汇专业银行,负责统一经营和集中管理全国的外汇业务。
中国银行此次改革后变化较大,一是总管理处改称总行并从中国人民银行中分设出来,成为经济实体。二是中国银行的性质为国家外汇专业银行,属社会主义国营企业;三是中国银行总行和国家外汇管理总局,对外挂两块牌子,内部一个机构,成为国务院直属机构,由中国人民银行代管;四是中国银行总行、国家外汇管理总局成立党组;五是中国银行内部机构,由原称处(室)改称局(部),适当调整增加了局(部)。如1979年10月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九个部(室),即:外汇管理部、国际业务部、外汇资金部、信贷部、财会部、营业部、国际金融研究所、办公室、人事部。六是根据国务院直属机构改革的要求,1982年8月国务院批准撤销国家外汇管理总局,在中国人民银行设立外汇管理局,中国银行不在挂两块牌子。1983年中国银行成为国务院直属局级经济实体。
七、中国银行分支机构的改革与发展
(1979--1986)
中国银行各级机构原已并入中国人民银行,只有沿海口岸和重要城市分行仍对外保留中国银行名义,对内是中国人民银行的外汇业务部门。中国银行从中国人民银行分设后,中国银行各地分支机构也根据经济区划、业务需要和力求精简的原则从中国人民银行分设出来或增设新的机构。
1979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分设的中国银行分行有12个,即业务量大的北京、上海、天津、广州、青岛、大连、福州、南宁、南京、杭州、汉口、石家庄分行为省、市自治区的厅级机构,挂中国银行分行、外汇管理分局两块牌子,受总行(总局)和省市、自治区革命委员会双重领导。业务工作以总行、总局为主,党务工作和政治工作,以地方领导为主。厦门、沈阳、秦皇岛、连云港4个分行,业务由省内厅局级分行领导。内地城市哈尔滨、长春、太原、合肥、郑州、南昌、长沙、成都、贵阳、昆明、西安、乌鲁木齐、兰州13个分行,以及后来成立的呼和浩特、拉萨、西宁、银川4个分行,开始均为处级分行,后来凡属省会(首府)城市分行逐渐调整为厅局级机构。根据对外开放和经济金融体制改革的发展,还相应建立了深圳等4个经济特区分行,以后又陆续明确和新建了重庆等一批计划单列城市分行;在经济较为发达、业务量较大的地市建立了一批二级分行。
如机构总数:1979年从中国人民银行分设出来时中国银行总、分、支行和办事处共有64个,1985年为344个;厅局级分行:1979年从中国人民银行分设出来时12个,1985年为29个;处级分行:1979年从中国人民银行分设出来时20个,1985年为36个。
1949年 至1986年 国内机构设置情况
合 代 办 所
比上年加减
在这一时期,中国银行机构布局设置上有以下几个特点:
1、&机构孤立。当时虽然中国银行已在各大城市及部分中小城市均设有机构,但都是孤立的一个机构,没有在同城形成机构网络。
2、&数量太少。机构少,且在地区分布上极不平衡,主要是集中在沿海及经济发达的大中城市里。
3、&组织结构单一。1986年以前只设有办事处以上机构,而且主要是服务于各外贸进出口公司,没有专门针对居民百姓设立其它储蓄网点,故基层营业机构组织结构单一,仅以办理一些对公结算业务为主。
4、&服务功能低下。因当时中行机构主要服务于外贸进出口公司和企业,故服务业务种类较少,且服务设施简陋,更不能服务于机构周边居民百姓。
中国银行海外分支机构设置情况 (表二)
分行代表处
支行办事处
支行办事处
支行办事处
八、中国银行山东省分行机构变迁的概况(1913--1999年)
1913年大清银行青岛分行改称中国银行青岛分行;
日,青岛市军管会接管中国银行青岛分行;
日中国银行青岛分行复业;
1957年1月中国银行青岛分行并入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分行,改称国外业务部;
日,青岛国外业务部改称中国银行青岛分行,并作为省人民银行派驻青岛的处级单位;
1975年5月从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分行分设出来,升格为市属处级单位;
日中国银行青岛分行升格正厅局级单位;
日省行营业部正式成立并从省行分设出去(独立核算,享受计划单列城市分行待遇);
1987年6月省行营业部改称中国银行黄海分行;
1992年7月更名中国银行山东省分行;
1992年7月中国银行黄海分行改称中国银行青岛市分行;
1999年5月中国银行山东省分行与青岛市分行合并。
中国银行山东省分行
1979年3月,国务院批准中国银行与中国人民银行分设,中国银行总管理处改称中国银行总行,成为国务院直属机构。日,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发22号文件指出,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设立中国农业银行山东省分行、中国银行青岛分行(并挂国家外汇管理总局山东分局牌子)、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山东省分行,均为厅局级单位。同年3月,中国银行青岛分行将涉外保险业务移交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青岛分公司。
1980年2月,中国银行青岛分行主要业务范围是为能源、交通等重点建设项目筹措融通海外资金,发放外汇贷款,转贷政府贷款、买方信贷和混合贷款,以及项目所需人民币配套资金;对出口商品的生产、收购发放人民币和外币流动资金贷款,对外贸直属企业的技术改造发放人民币中短期贷款,办理一切进出口业务及非贸易汇入汇出的国际结算;提供国际外汇市场行情,代客办理各种外汇买卖业务。中国银行青岛分行已发展成为多功能的外汇、外贸专业银行。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12月1日,正式成立了“中国银行青岛分行咨询信托部”,办公地点由中山路62号迁至大沽路2号。
日,中国银行总行函示,总行同意你行内部设置以下7个处室,为办公室、人事处、外汇管理处、国际结算处、信贷处、财务会计处、综合处。上半年,完成了潍坊、淄博、威海、枣庄四个支行的筹建工作,并先后对外营业;下半年,完成了临沂、菏泽、泰安、聊城和惠民五个地区支行的筹建工作,于年底前后分别对外营业。3月,中国银行总行批准烟台支行下设威海支行属县市局级单位,于9月1日正式开业。
1982年,上半年济宁支行建成并对外营业;到年底,除德州外,全省各地市都建立了支行,属市地局级单位。淄博支行下设周村办事处。10月,烟台、济南、潍坊、泰安4个分、支行建立了“国际信托咨询部”对外挂牌,对内属业务科,设专人负责。
日,经总行批准,中国银行德州支行成立并对外营业,完成了在全省12个市地设立支行的工作。
1984年1月,中国银行总行同意青岛分行内设10个处室,有办公室、人事处、政治处、国际业务处、财会处、信托咨询部、综合计划处、外汇管理处、信贷处、电脑处。4月,经总行批准,成立“中国银行青岛信托咨询公司”。5月9日,中国银行青岛信托咨询公司、青岛租赁公司、日本昭和租赁公司3方,举行成立“华和国际租赁有限公司”正式签字仪式。12月14日,华和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举行开业典礼。根据国务院批示精神,12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山东分局从中国银行青岛分行分设出来,归属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山东省分行合署办公,由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行长兼外管局局长。
1985年起,中国银行青岛分行开办城镇居民人民币储蓄和工贸企业、三资企业以及有关企业的存贷款业务。7月,经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批准烟台分行下设龙口办事处,为县局级单位,于9月25日正式开业。9月3日,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85)288号文,“经研究同意设立中国银行日照支行,并随函发去银字第40021号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是年,中国银行济宁支行成立信托部,烟台、济南两行成立信托公司,设置专门机构和人员,其他支行只在业务科或信托科中设置专职或兼职做信托业务。
日,(87)鲁中人字44号通知,同意中国银行济南分行改变内部机构建制名称,即由科改为处,机构规格仍为科级。6月28日,山东省人民银行鲁银函(1987)85号文批复,同意将中国银行潍坊支行、淄博支行、泰安支行、济宁支行更名为中国银行潍坊分行、淄博分行、泰安分行、济宁分行。将中国银行莱阳、龙口、石岛、莘县、兖州5个办事处更名为中国银行莱阳支行、龙口支行、石岛支行、莘县支行、兖州支行。10月19日,(87)鲁中会字第79号文批复,根据总行(87)中财字336号和省人行鲁银函(批复,同意将中国银行惠民支行改称为中国银行滨州支行。10月26日,(87)鲁中会字85号,同意中国银行威海支行升格为地市局级单位,改称中国银行威海分行。将中国银行石岛支行划归中国银行威海分行管辖。同年,批准设办事处的有中国银行枣庄支行设滕县办事处,中国银行淄博分行设博山办事处,中国银行潍坊分行设诸城办事处,中国银行烟台分行设掖县办事处,中国银行菏泽支行设定陶办事处,中国银行聊城支行设临清办事处,中国银行威海分行设文登办事处,中国银行龙口支行设黄城分理处,中国银行莱阳支行设莱阳火车站分理处,中国银行日照支行设日照市中区分理处。12月,中国银行总行(87)中财字第557号批复,总行同意将中国银行日照支行改为中国银行石臼支行。
1988年中国银行青岛分行(88)鲁中会字第27号批复,设立中国银行曲阜支行。3月23日,省人民银行鲁银函(88)24号批复,同意中国银行潍坊分行设立青州支行和安丘支行。3月,中国银行青岛分行(88)鲁中会字第28号文批复,同意中国银行菏泽支行设立中国银行曹县支行。8月,中国银行青岛分行(88)鲁中会字第82批复,同意中国银行临沂支行设立中国银行沂水支行。8月18日,中国银行青岛分行(88)鲁中会字第76号批复,同意中国银行济南分行设立中国银行章丘支行和历城办事处。9月,中国银行青岛分行(88)鲁中会字第91号文批复,同意中国银行淄博分行设立中国银行桓台支行。
1989年5月,中国银行青岛分行(89)鲁中人字第53号通知,中国银行黄海分行设立以下14个内部处室:办公室、人事处、党委办公室、监察室、保卫处、财会处、外汇信贷处、计划外贸信贷处、进出口结算处、储蓄处、存汇处、出纳处、信托咨询部、稽核处。以上处室的级别为正科级,职责范围按中国银行青岛分行(89)青中党人字第09号文提出的意见划定。
1990年3月,中国银行青岛分行(90)鲁中银人字第24号批复,研究决定成立中国银行威海培训中心,建制级别为科级,由威海分行作为下属机构进行管理。5月,中国银行青岛分行(90)鲁中银人字第57号文通知,撤销中国银行青岛分行调查研究室,成立中国银行青岛国际金融研究所。12月,中国银行青岛分行(90)鲁中银会字第145号通知,省人行90年12月21日,以鲁银函(号文批复,同意将中国银行临沂等7处地级支行改称为分行,分别为中国银行临沂分行、中国银行枣庄分行、中国银行东营分行、中国银行聊城分行、中国银行德州分行、中国银行菏泽分行、中国银行滨州分行。是年,中国银行青岛分行下属机构共有16个二级分行,62个县支行和市区办事处,368个自办和与企业合办的储蓄所。全辖有员工3983人。
1991年中国银行青岛分行行址设青岛市市南区中山路62号,为中国银行山东省一级分行。内设办公室、人事部、总务部、进出口结算部、外贸信贷部、外汇信贷部、信托部、财会部、出纳部、电脑部、存款部、信用卡部、综合计划部、国际金融研究所、教育部、稽核部、监察部、政工部、保卫部、机关党委、工会、基建办公室共22个职能部门。2月,中国银行青岛分行(91)鲁中银人字第45号文,《关于将中国银行青岛分行机关各部改称为处的通知》中称,根据中国银行总行关于管辖分行机关内部机构设置的名称要求,为使行内机关各部门与领导职务称谓一致,进而理顺工作关系,省中行党组研究决定,将中国银行青岛分行机关改称为处,并将进出口结算部改为国际业务处。4月,中国银行总行中银财(1991)73号批复,同意设立中国银行沂源、惠民、乐陵、阳谷支行。5月,中国银行总行中银财(1990)92号批复,同意将中国银行烟台山、福山、坊子、临西一路、日照、岚山、东岳大街7个股级分理处升格为科级办事处。10月10日,中国银行烟台福山支行开业;10月26日,中国银行菏泽郓城支行开业。
辖内设中国银行黄海分行、济南分行、烟台分行、潍坊分行、淄博分行、泰安分行、临沂分行、德州分行、东营分行、滨州分行、威海分行、日照分行、聊城分行、菏泽分行、枣庄分行、济宁分行共16个二级分行,55个县支行和29个办事处,32个分理处,256个储蓄所,489个联(代)办所;全辖干部职工达到4999人。中国银行青岛分行已发展成为多功能的外汇、外贸专业银行。主要业务是对能源交通重点建设项目筹措融通海外资金,发放外汇贷款,转贷政府贷款,买方信贷和混合贷款,以及项目所需人民币配套资金;对出口商品的生产收购发放人民币和外币流动资金贷款,对外贸直属企业的技术改造发放人民币中短期贷款;办理进出口业务及非贸易汇入汇出的国际结算;提供国际外汇市场行情,代客办理各种外汇买卖业务。
1992年随着全省外向型经济的迅速发展,对银行机构网点和服务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作为外贸外汇专业银行的中国银行青岛分行为适应对外经济贸易的发展,提出在全省范围内县县建立中国银行支行机构的目标。各市地分行抓紧县级支行的选点、报批,以扩大机构网点覆盖面。当年新建支行机构分别为,3月5日,中国银行潍坊昌乐支行开业;3月15日,中国银行滨州惠民支行开业;4月1日,中国银行枣庄薛城支行开业;4月8日,中国银行沂源支行开业;经鲁银函(92)22号文批复,同意中国银行烟台亚细亚分理处、芝罘屯分理处于5月5日开业。5月8日,中国银行乐陵支行开业;6月6日,中国银行阳谷支行开业;8月8日,中国银行高密支行开业,8月18日,中国银行烟台芝罘办事处升格为支行,并经省人行鲁银函(号批复,同意设立中国银行芝罘支行东部分理处;8月28日,中国银行临朐支行开业;同日,中国银行长岛支行开业;9月25日,中国银行峄城支行开业;9月26日,中国银行巨野支行开业;9月28日,中国银行东明支行开业;9月29日,中国银行泗水支行开业;9月30日,中国银行嘉祥支行开业;10月,(92)鲁中银会字第162号通知,明确中国银行石岛支行崖头办事处和莱州支行沙河办事处为副科级办事处。同月,(92)鲁中银会字第159号批复,同意中国银行聊城分行成立古楼分理处。10月5日,中国银行沂南支行开业;10月6日,中国银行郯城支行开业;11月,(92)鲁中银会字第175号批复,同意设立中国银行烟台分行西郊分理处;11月16日,中国银行长清支行开业;11月18日,中国银行平阴支行开业;12月6日,中国银行茌平支行开业;12月8日,中国银行宁阳支行开业;中国银行利津支行开业;12月26日,中国银行淄川支行开业;全年新建支行共计23个。&
1992年7月,中国银行青岛分行改称为中国银行山东省分行。同时,中国银行黄海分行改称为中国银行青岛市分行。
是年,全辖共有二级分行16个,县支行66个,办事处29个,分理处31个,自办、代办储蓄所等共计1273个,机构网点覆盖面由年初的54%扩大到73%。全辖总人数达到8131人。
1993年3月,鲁中银财(1993)26号批复,同意筹建中国银行潍坊开发区支行,于8月28日开业。3月15日,山东省人民银行鲁银函(1993)69号文,《关于同意撤销中国银行莱芜支行设立莱芜分行的批复》称,“你行鲁中银财(1993)7号文收悉,经研究,同意撤销中国银行莱芜支行,设立中国银行莱芜分行”。4月29日,省人民银行鲁银函(号批复,同意筹建中国银行莒南支行,于7月24日开业;中国银行无棣支行,于12月5日开业;中国银行阳信支行,于12月6日开业;中国银行五莲支行,于9月18日开业;中国银行齐河支行,于9月5日开业;中国银行鄄城支行,于9月15日开业;中国银行禹城支行,于9月6日开业;中国银行临沭支行,于11月9日开业;中国银行广饶支行、中国银行东平支行,于12月8日开业;中国银行东阿支行,于12月12日开业;中国银行费县支行,于11月8日开业;中国银行台儿庄支行,于10月22日开业;中国银行鱼台支行,于12月10日开业;中国银行莱芜钢城支行,于6月30日开业;中国银行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于9月14日开业。
4月,中国银行山东省分行迁址青岛市市南区湛流干路51号(1997年改为香港中路37号)新营业大楼。新大楼位于青岛东部新区繁华地段,楼高23层,地下2层,建筑面积16800平方米。
5月28日,中国银行青岛市高科技工业园支行开业。10月,山东省人民银行鲁银函(号批复,同意筹建中国银行金乡支行、武城支行、冠县支行、山亭支行、济阳支行、商河支行、夏津支行、垦利支行共8个支行,于12月15日开业。12月,鲁银函(号批复,同意筹建中国银行汶上支行、临邑支行、高青支行、苍山支行、高唐支行,全年共新建支行29个。
是年,全辖地市级分行达到17个,县级支行92个,办事处26个,分理处23个,储蓄所、代办所共有1086个。全辖总人数9547人。
1994年中国银行山东省分行在中国银行总行的领导下,坚持高效、协调、稳定发展的原则,严格执行总行机构管理的有关规定,机构建设得到较快发展,实现了全省各县有中国银行机构的既定目标。2月,山东省人民银行鲁中银函(批复,同意筹建中国银行平邑支行,于7月17日开业;中国银行成武支行,于11月18日开业;中国银行宁津支行,于12月15日开业;中国银行庆云支行,于12月15日开业;中国银行沾化支行,于12月26日开业;5月,总行中银财(号文批复,同意将中国银行济宁郊区支行更名为中国银行任城支行,于6月26日开业。当年,开业的支行还有中国银行金乡支行,于4月18日开业;中国银行武城支行,于4月20日开业;中国银行夏津支行,于4月21日开业;中国银行济阳支行,于4月23日开业;中国银行冠县支行,于5月18日开业;中国银行高唐支行,于5月19日开业;中国银行山亭支行,于5月28日开业;中国银行广饶支行,于6月16日开业;中国银行苍山支行,于7月16日开业;中国银行高青支行,于7月18日开业;中国银行商河支行,于8月18日开业;中国银行临邑支行,于12月17日开业;中国银行汶上支行,于12月18日开业;
7月,鲁中银人(1994)59文号通知,中国银行山东省分行驻济南代表处与中国银行济南分行合署办公,对外保留中国银行山东省分行驻济南代表处的牌子。
10月8日,中国银行济南市中办事处更名为中国银行济南市中支行,历下办事处更名为中国银行济南历下支行,槐荫办事处更名为中国银行济南槐荫支行,天桥办事处更名为中国银行济南天桥支行,历城办事处更名为中国银行济南历城支行;中国银行淄博周村办事处更名为中国银行淄博周村支行,博山办事处更名为中国银行淄博博山支行;中国银行潍坊坊子办事处更名为中国银行潍坊坊子支行;中国银行泰安泰山办事处更名为中国银行泰安泰山支行;中国银行威海环翠办事处更名为中国银行威海环翠支行;中国银行日照东港办事处更名为中国银行日照东港支行。12月7日,接总行通知,因青岛市更改行政区划,中国银行青岛市分行所辖6个全国联行机构,将于日起变更其行名和行址:中国银行青岛市市南办事处更名为中国银行青岛市南区支行;台东办事处更名为中国银行青岛市北区支行;四方办事处更名为中国银行青岛四方区支行;沧口办事处更名为中国银行青岛四流中路办事处;崂山办事处更名为中国银行青岛李沧区支行;市北区办事处更名为中国银行青岛市场二路办事处。上述6个全国联行机构全部于12月7日更名。
是年,全辖二级分行17个,县级支行125个,办事处12个,分理处46个,自办、联办储蓄所1330个,全辖总人数13750人。
1995年中国银行山东省分行在网点建设上坚持以效益为中心,新建网点集中在新建行和中心城市繁华地带以保持较高的吸存能力。1月3日,中国银行青岛城阳区支行开业;5月4日,中国银行临沂兰山办事处更名为中国银行临沂兰山支行;5月18日,中国银行潍坊潍城支行开业;8月1日,中国银行临沂罗庄办事处更名为中国银行临沂罗庄支行;全年共有4家更名和新建的支行。
是年,全辖市地级分行17个,县级支行128个,办事处11个,分理处89个,储蓄所、联(代)办所1183个,全辖总人数12432人。
1996年中国银行山东省分行就机构升格问题先后向总行发出鲁中银[1996]28号“关于1994年至1995年度批准中国银行曲阜支行静轩西路储蓄所等17个机构升格为分理处情况的报告”、鲁中银财[1996]45号“关于中国银行莱州支行中银商厦储蓄所升格为分理处的请示”、鲁中银财[1996]46号“关于中国银行莱州支行鼓楼储蓄所升格为文泉路分理处的请示”、鲁中银财[1996]47号“关于中国银行莱州支行府前西街储蓄所升格为分理处的请示”,经总行审核函复如下:一、年初,总行在中银财[1996]6号文中,明确规定机构的管理工作归口到各分行的会计部门。机构的新增、升格、更名有关事宜均应报总行审批。因此,你行上述文件中提到的机构升格问题,必须按照总行规定逐个报批,在总行未批准前,不得擅自将辖属机构升格。二、机构升格报文内容应包括机构所在地经济环境及发展状况、升格级别、名称、隶属关系、会计核算方式、经营业务范围、内部人员状况、升格前经营状况、其管辖行近三年的经营状况。请你行按上述两点要求重新审核,重新按规定上报总行审批。
根据国务院[95]11号文件精神,按照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总行有关信托公司脱钩的统一部署,决定中国银行山东信托投资公司归并省中行,并业经人民银行总行以银发[96]141号文批复同意。中国银行山东省分行鲁中银托[1996]24号文,《关于我行成立分业管理处的报告》中指出,从即日起省行成立分业管理处,对原信托公司的法人变更、债权、股权和债务转移等法律手续,按总行规定办理。业务范围:1、管理和经营原有的信托资产、负债;2、咨询业务;3资信及见证;4融资中介业务;5、担保业务;6、对已参与投资企业的本外币贷款业务;7、省行交办的或经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自日起,正式以中国银行山东省分行分业管理处名义办公。
是年,全辖机构总数为2133个,地市分行17个,县(市)支行116个,办事处32个,分理处80个,储蓄所724个,联(代)办所1164个,全辖总人数为12622人。
1997年中国银行山东省分行鲁中银人[1997]21号文,《关于撤销外汇信贷处、信贷处和成立信贷管理处、信贷业务处的请示》中提出,为适应商业银行转轨的要求,建立科学、统一的信贷管理体系,发挥整体优势,推动信贷业务相关业务的健康发展,经行党组研究,决定撤销中国银行山东省分行外汇信贷处、外贸信贷处,成立中国银行山东省分行信贷管理处,信贷业务处。
中国银行山东省分行鲁中银人[1997]37号文《关于将政工处、教育处合并为政教处的通知》中指出,为精减机构,经行党组研究决定,将中国银行山东省分行政工处、教育处合并为中国银行山东省分行政教处。
中国银行山东省分行鲁中银人[1997]53号文《关于省行机关内部科室设置的通知》中提出,为加强内部管理,理顺工作关系,省行党组研究决定,撤销省行机关处室内部行政组,恢复科建制。现将恢复后的科室设置公布如下:办公室,下设综合科、秘书科、文书科、档案科;人事处,下设综合科、机关干部科、系统干部科、劳资科(统筹办)、老干部科;政教处,下设政工科、培训科;综合计划处,下设综合业务科、资金计划科、统计科、对公存款科;财会处,下设财管科、制度科、外汇资金科、基建科、联行销帐科、综合营业科、清算科、联行印押科、综合帐务科、人民币结算科、外币结算科;国际贸易结算处,下设综合科、出口一科、出口二科、出口三科、出口四科、进口科、辖内业务科、电讯科、考核科、监管科;信贷管理处,下设综合科、资金保全科、生产企业科、外商投资企业科、进出口企业科、三贷管理科;信贷业务处,下设综合科、外贸信贷业务一科、外贸信贷业务二科、外汇信贷业务科、地方信贷业务科、资产风险管理科;存款处,下设综合科、制度科;信用卡处,下设综合科、网络清算科、授权科;外汇资金处,下设综合科、交易科;出纳处,下设综合科、业务一科、业务二科;分业管理处,下设综合科、咨询科、投资项目管理科、贷款业务管理科;稽核处,下设综合科、稽核一科、稽核二科;电脑处,下设综合科、规划科、运行科、系统网络科、软件一科、软件二科;工会办公室,下设综合科、财务科;保卫处,下设综合科、技术防范科、守库押运科;总务处,下设接待科、财务科、行政科、生活科;金融研究所,下设综合科、调研信息科;监察室,基建办公室内部不设科。
中国银行山东省分行鲁中银[1997]90号文,《关于我行成立业务发展处、撤销国际金融研究所的请示》中提出,为适应向商业银行转轨的要求,经行党组研究,决定成立中国银行山东省分行业务发展处。同时,撤销中国银行山东国际金融研究所,将其职责及有关业务并入办公室。业务发展处的主要职责:1、参与我行业务发展和整体战略的研究制订与组织协调;2、负责我行主要业务的综合研究和分析;3、负责国内金融市场调研、信息反馈及新业务的开发;4、负责对大客户和市场进行跟踪与服务。11月6日,中国银行烟台莱山支行开业;12月18日,中国银行潍坊寒亭支行开业。
是年,全辖市地级分行17个(其中青岛市分行、济南分行为单列行),县级支行132个,包括办事处39个,分理处135个,自办、代办储蓄所1899个,全辖机构共计2223个,人员达到14657人。根据中国银行总行《关于清理联办、代办储蓄机构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中国银行山东省分行将69家储蓄机构撤销。
1998年中国银行山东省分行根据中国银行总行《关于编报1998年机构发展规划的通知》和《关于转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商业银行设置分支行机构加强管理的通知&的通知》以及省人行《关于印发商业银行机构升格标准的通知》、《关于对商业银行设置分支机构加强管理的通知》的精神,下发了《关于对机构升格、设立等事宜加强管理的通知》通知要求:一、建立机构建设规划制度。自1998年起各行应于每年2月底前一次性报送当年的《中国银行机构发展规划表》,各行于每年3月15日前将规划机构的具体文件按一个机构一个文件上报省行。其他如撤并、降格、迁址、更名情况也要专文上报省行并由省行转报总行。二、各行要逐步将那些地理位置较佳、经营业绩好、周围环境优越、营业场所具有发展前景的机构升格,以拓展其业务领域,增强竞争实力,提高盈利水平。三、按照总行“不在县及县以下延伸机构”的原则,今后增设机构(主要是分理处)只在市区内发展。四、对一些地理位置较差、经济环境不佳、内部管理混乱、长期亏损且扭亏无望的机构,坚决进行撤、并、降、迁,以支持机构建设的总体发展。五、对机构行文实行总量控制,自1998年起各行每年行文应控制在5个以内;设立机构起点一定要高,要把增加经济效益摆在首要位置,成熟一个上报一个,文件由省行转报总行审批,一俟总行批准,省行在收到文后3日内予以转发,以满足各行向当地人民银行申报机构时效性的要求。六、自1998年起(含1997年上报机构)对各行上报的升格、设立机构,经省行转报总行批准升格、设立,并经人民银行批准开业,省行将实行跟踪监控,对其开业当年起3年内的财务收支予以考核,凡达不到预期目标效益的,将对有关行今后的升格、设立行文上报数酌情扣减。
是年,全辖市地分行17个,县级支行118个,办事处37个,分理处94个,自办、代办储蓄所1800个,全辖机构共计2066个,人员达到12557人。
日,中国银行潍坊城东支行开业;5月31日,中国银行青岛市南区第二支行开业。5月,中国银行山东省分行与中国银行青岛市分行进行了省市分行合并,中国银行青岛市分行的人员和开办的各项业务归并中国银行山东省分行。合并后,省行机构如下:行长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人事教育处(党委组织部)、资金计划处、财会处、机构管理处、风险管理处、公司业务处、零售业务处、银行卡中心、结算业务处、监察处、保卫处、稽核处、法律事务处、分业管理处、信息科技处、营业部、清算处、总务处、工会办公室
(与机关党委、党委宣传群工部合署办公)、资产保全处、调研室,全行共设22个部门。
同年,对全辖基层机构进行了清理整顿,县支行撤并工作做了大量工作,确定“撤、并、降”方案,拟将中国银行高青支行、长岛支行和威海经济开发区支行降格为分理处。在机构增设方面,根据各行上报的机构增设计划,从中选优,拟上报总行增设26家分理处,分别设在经济发达、市场环境好的大中城市。机构升格方面,各市地行上报141家储蓄所、3家分理处、7家办事处向总行报批。机构撤销方面,上报撤销的机构有3家分理处、43家储蓄所,被撤销的机构均系经济环境差、效益低下、无发展潜力。机构降格方面,根据人民银行对商业银行机构层次的要求,办事处机构要在二至三年内逐步取消,对大部分业务规模小的办事处可调整为分理处。中国银行菏泽分行将2家办事处降格为分理处。
2000年是中国银行“加强内部管理年”,中国银行山东省分行按照“内抓管理、外树形象”的基本思路,强调优化资源配置,对机构布局进行了战略性调整。根据中国银行总行的统一部署和业务发展需要,分三个层面对全辖金融机构进行较大幅度的压缩和撤并工作。一是撤消部分连年亏损、业务规模小,无发展潜力的机构网点。撤销的支行有中国银行济南商河支行,中国银行东营利津支行,中国银行菏泽单县支行、巨野支行,中国银行德州宁津支行、庆云支行,中国银行聊城莘县支行,中国银行滨州惠民支行,中国银行淄博高青支行,共9个支行。全年共撤销机构439个(包括216个代办所)。认真处理了撤消支行的员工上访问题,妥善解决撤消9个县支行的遗留问题;二是对部分业绩不佳的县支行降格为分理处,分别是中国银行济宁嘉祥支行、梁山支行、金乡支行,中国银行烟台长岛支行,中国银行泰安东平支行,中国银行淄博沂源支行、桓台支行,中国银行枣庄台儿庄支行、峄城支行,中国银行滨州沾化支行,中国银行临沂蒙阴支行、平邑支行、临沭支行,中国银行潍坊坊子支行、寒亭支行,中国银行德州夏津支行、乐陵支行,全辖共17家县支行降格为分理处。三是大力清理单产效益差的储蓄网点411个,其中,自办所195个,代办所216个,分理处(办事处)6个。省行下发鲁中银管[2000]21号文,《关于撤销代办储蓄所的紧急通知》中提出,截止1999年末,全辖尚有216家代办储蓄所分布在中国银行烟台、临沂、泰安、威海、滨州、日照、东营、莱芜等8个分行。根据人民银行提出2000年6月底前彻底清理代办储蓄所的要求,经省行党组研究决定,于5月底前将所辖代办储蓄所全部撤销完毕。2月1日,中国银行青岛市南区第二支行成立。
同年,省中行党组提出“不养懒人,不要闲人,不用庸人”的人事制度,出台了员工聘用和离岗管理办法,在全辖范围内开展了减员5%的工作,建立了灵活的用人制度。鲁中银人[2000]67文,《中国银行山东省分行所属分支机构内职能机构改革工作总结报告》中提出,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建立新型的国有商业银行组织结构和管理模式,根据总行《关于对二级分行及直属支行内设机构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于8月末完成了15个市地分行的内部机构改革、中层管理人员及员工竞争上岗工作。8月25日,对13个直属支行机构改革进行了部署,9月底完成了改革工作。9月30日,在市地分行内部组织机构磨合期过后,省中行下发了对县支行内设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在省中行有关职能部门的督导下,于11月中旬完成了全辖117个县支行内部机构的调整工作。在机构调整的同时,按照总行要求,在用人机制上进行了大胆改革,各分支机构实施了各部室正副主任竞争上岗,择优聘任,经省行核定,市地分行通过竞争上岗425人,平均年龄36.9岁,大专以上学历84%;直属支行竞争上岗179人,平均年龄34.8岁,大专以上学历80%,实现了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经审核,市地分行、直属支行本部定编总数为4042人,比98年末减少80人,在择优上岗过程中,有4027人竞争上岗,111人充实到基层机构网点。
是年,全辖机构总数达到970个,其中,市地级分行16个,县级支行105个,比上年压缩26个,分理处180个,储蓄所668个,比上年压缩426个。全行人数14244人,比上年减少员工393人。
2001年1月,中国银行枣庄山亭支行降格为分理处。年内,共有174家储蓄所升格为分理处,4家办事处更名为支行,撤销了2家分理处和40家储蓄所。
日,中国银行枣庄市中办事处升格为市中支行并开业;2月6日,中国银行烟台南大街办事处升格为南大街支行并开业;同日,中国银行菏泽市南办事处升格为市南支行并开业;2月11日,中国银行烟台出口加工区办事处升格为出口加工区支行并开业;8月18日,中国银行日照石臼办事处升格为石臼支行并开业;10月18日,中国银行烟台毓璜顶办事处升格为毓璜顶支行并开业;10月31日,中国银行烟台凤凰台办事处升格为凤凰台支行并开业;11月28日,中国银行日照开发区办事处升格为开发区支行并开业。全辖共有8家办事处升格为支行。
日,中国银行威海荣成办事处升格为支行并开业;3月28日,中国银行济南泉城办事处升格为支行并开业;4月26日,中国银行济南无影山办事处升格为支行并开业;同日,舜耕办事处升格为支行并开业;4月28日,中国银行聊城柳园办事处升格为支行并开业;同日,新区办事处升格为支行并开业、古楼办事处升格为支行并开业;6月1日,中国银行东营泰山路办事处升格为支行并开业;同日,西城办事处升格为支行并开业、东城办事处升格为支行并开业;6月18日,中国银行济南山大路办事处升格为支行并开业;6月28日,中国银行日照新市区办事处升格为支行并开业;同日,岚山办事处升格为支行并开业;7月8日,中国银行泰安东岳区办事处升格为支行并开业;同日,岱岳区办事处升格为支行并开业;7月18日,中国银行济南府东办事处升格为支行并开业;7月22日,和平路办事处升格为支行并开业;8月6日,中国银行东营市中办事处升格为支行并开业;同日,市南办事处升格为支行并开业;黄河口办事处升格为支行并开业;8月8日,中国银行济南中大槐树办事处升格为支行并开业;9月16日,中国银行临沂青年路办事处升格为支行并开业,同日,北园办事处升格为支行并开业,朝阳办事处升格为支行并开业,沂蒙办事处升格为支行并开业;10月8日,中国银行泰安岱宗办事处升格为支行并开业,同日,岱东办事处升格为支行并开业;11月9日,中国银行德州德城区办事处升格为支行并开业,同日,开发区办事处升格为支行并开业;12月18日,中国银行济南开元办事处升格为支行并开业。全年由办事处升格的支行共30家。
日,中国银行潍坊奎文办事处升格为支行并开业;4月29日,中国银行临沂解放路办事处升格为支行并开业,同日,金坛办事处升格为支行并开业,市中办事处升格为支行并开业,前园办事处升格为支行并开业,沂州办事处升格为支行并开业,银雀山办事处升格为支行并开业;5月18日,中国银行菏泽东城办事处升格为支行并开业,同日,市中办事处升格为支行并开业,牡丹办事处升格为支行并开业;8月16日,中国银行德州新湖办事处升格为支行并开业;8月16日,中国银行淄博开发区办事处升格为支行并开业,张店西城办事处升格为支行并开业;9月26日,中国银行泰安泰山大街办事处升格为支行并开业;9月28日,中国银行淄博张店办事处升格为支行并开业;9月29日,中国银行威海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商贸城办事处升格为支行并开业;10月15日,中国银行潍坊胜利东办事处升格为支行并开业,同日,十里堡办事处升格为支行并开业;11月8日,中国银行烟台龙口开发区办事处升格为支行并开业。全辖共有19家办事处升格为支行。
日,中国银行全面推行股份制改革,山东省分行进行相应改革,中国银行将整体上市。
中国银行山东省分行机构设置情况(1913年--2004年)(表三)
人数(正式工含省行)
2(烟、济)
2(烟、济)
九、中国银行国内机构的战略起步(1987年--1989年)
中国银行国内的机构大发展,是从1986年下半年开始。当时国务院决定各国有商业银行实行业务交叉,人民银行从此不在包中国银行人民币资金。为此,总行下达了关于迅速开展人民币储蓄业务的通知,全辖积极行动起来,到年底,全国已增设75个储蓄所和65个代办所,并增设211个储蓄窗口。中国银行国内机构网点增设工作从此拉开了序幕。
为适应改革形势发展的需要,总行党组及时作出了“建机构,抓存款”的战略决策,将1987年作为中国银行扩大人民币资金来源战略起步第一年,并提出第一步:当年建立储蓄网点800个;第二步:到1991年底,再增加网点2000个,实现战略起步。存款立行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驱动了全行上下,在人总行、财政部和国家人事部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多方努力,仅三年就新建机构网点5152个,提前完成总行“七五”建点任务,使全辖储蓄机构总数达5499个,是1986年底的14.88倍,另外,这三年中,我行代办储蓄网点也由1986年底的65个增加到1989年底的1851个,占各类储蓄网点的34%,上述机构的迅速成立,为提高我行信贷资金自给能力发挥了重要作用。
1987年--1989年全国储蓄网点建设情况 (表四)
以 上 专 柜
(含分理处)
自 办 网 点
十、中国银行国内机构的战略发展(1990年--1995年)
中国银行的机构网点建设伴随着储蓄事业三年战略起步的发展,已提前完成“七五”建点任务,但与金融体制深化改革及内部管理的需要还不相适应。尤其是各地经济发展上的不平衡以及在对网点建设认识上的差距,带来机构设置发展上的巨大差异。为此,总行适时提出了“边巩固,边发展”的方针,一方面要求各行积极稳妥的发展机构,提高网点单产效益,另一方面,强调加强内部管理,健全规章制度,提高存款队伍的思想业务素质。1991年在经济治理整顿环境下,人民银行对新增网点开始从严掌握,我总行再次提出“巩固、提高、适当发展”的指导原则,既不赞成盲目上机构网点,也不赞成坐失良机,停滞不前。
因此,在1990年和1991年,中国银行的机构网点建设经历了一个较为短暂的“巩固、提高、适当发展”的时期,这两年,中国银行的储蓄机构建设速度有所放缓,同时对部分代办所进行了撤并,所以,两年内分别新建机构179和658个,远远少于前三年。
随着小平同志南巡讲话和全国经济热潮的掀起,中国银行机构建设再次迈上新的台阶,从1992年到1995年,四年中新建机构7518个,共计1见资负部2002年度机构状况报告)个,是1991年的两倍多。
在战略发展阶段,中国银行的机构设置上除了在数量上的增长外,已开始着手加强内部管理,推动网点的电子化建设,并在地区机构布局上作了调整。如果说战略起步阶段是以数量的增长为特征的话,而战略发展阶段则体现出数量与质量齐头并进的强大势头。
1990年--1995年全国储蓄网点建设情况 (表五)
以 上 专 柜
(含分理处)
自 办 网 点
在战略起步阶段的建点热潮后,总行已发现全国各类机构网点良莠不齐,为了在机构建设战略发展阶段促使其持续、稳步、健康地发展,进一步加强对机构网点的管理势在必行。为此,在战略发展阶段及时提出:
(一)&加强对机构网点的管理
1、&加强对网点设置的管理;
2、&加强对机构网点的业务管理;
3、&加强对机构的效益管理。
(二)&加强机构网点的电子化建设
(三)&对机构网点的地区分布结构进行调整
十一、中国银行国内机构战略调整与整合(1996年-2002年)
中国银行机构网点战略发展阶段,不可避免地受到“八五”时期的变革和发展仍然是在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争规模、争速度是人们当时的主要经济意识和行为,在资源配置上,经济效益原则体现不明显;在发展模式上,也是粗放型的,即主要是依靠数量的扩张来促进业务的发展,在市场竞争中,拼机构增多,拼财力消耗的行为比较突出,成本和效益意识不强。
(一)中国银行首次提出对机构建设的战略调整(1996-1997)
随着1996年中央提出国民经济的两个根本转变,我行在机构建设上的粗放式经营已不在适应中行发展的基本原则。由此,在1996年,总行首次提出:转变在机构建设方面的粗放式经营作法,走集约化经营之路。这一指导思想的提出,标志着中国银行的机构网点的设置上由快速扩展的战略发展阶段转入战略调整阶段。为此,从1996年到1997年,中国银行的发展基本以内部调整、挖掘内部潜力为特点,机构新增数量不多。如1996年新增机构网点仅为193个,1997年新增机构网点81个,大大低于历年水平。
1996年--1997年全国储蓄网点建设情况(表六)
以 上 专 柜
(含分理处)
自 办 网 点
在此时期,中国银行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要求和中行总行党组制定的发展战略方针,在储蓄机构的建设上采取了多相措施:
1、&对现有机构的整改与重新布局;
2、&对合代办所进行清理整顿;
3、&实施精品网点战略;
为了促进储蓄网点的内涵式集约化发展,总行提出实施“精品网点战略”,仅1997年下半年,全国通过“争创亿元所”活动,就新增亿元所71个。
(二)中国银行国内外机构的重大改革举措(1998-2002)
根据国办发(号&&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分支机构改革方案&&的要求和部署,结合中国银行的实际情况,自1998年以来,中国银行先后出台并实施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如1998年上半年推出&&总行机关内部部室改革方案&&;&&中国银行分支机构改革方岸&&。2001年下半年,又推出&&中国银行海外机构重组与合并改革方案&&,上述改革方案的实施,使中国银行海内外的机构均发生了重大的变革。
1998年--2002年全国机构网点建设情况 (表六)
《一》、总行机关的内部改革
1998年上半年,总行机关在进行金融体制改革中,党委决定在原有23个部室的基础上,重新调整和组建了29个部室。而由原综合计划部和业务发展规划部合并新组建的资产负债管理部内,下设国内机构管理处。同年6月,总行正式下文要求各省市分行相应成立机构管理处,从此中国银行内部的机构管理工作才名正言顺的有了各级主管部门。
《二》、省市分行合并
1998年上半年,总行就有关省市分行合并问题出台了四个方案:
方案一:摘牌。凡省市分行同在一城市内,原市分行摘牌改称为省行营业部,其它隶属关系不变。
方案二:大省行,小市行。上收市行部分管理权限,并将其降格为一般城区支行,由其仍辖管原市行机构。
方案三:小省行、大市行。将省行变为纯管理机关,大大压缩机关人员机构,一切经营职能下放市行。
方案四:省市行合并。撤销原市分行,其辖属机构划归省行直接管理,并改称直属支行。
上述四方案几经反复推敲,最终决定并上报人总行,实施第四方案。
1999年5月,全国由过去32家省分行,15家计划单列行等合并为32家省辖行及5家直属分行。省市分行合并工作究竟如何落实的?全国到底有几种模式?其结果如何?2001年12月中下旬,总行资负部在对26家省行所在地城市的业务发展进行问卷普查的基础上,组织总分行的同志分成四组对青岛、大连、杭州、南京、福州、郑州、昆明和贵阳等八个城市的业务发展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
1、城区业务的组织架构
被调查的26家省分行对所在城市业务的组织架构大体分为三类:
&&& 一是“直管型”
即:撤销原市分行,原市分行下辖支行直接划归省行直管,支行主要职能是经营,其管理职能部分上收省行,这类行包括河北、内蒙、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山东、西藏、陕西、甘肃、贵州、青海、宁夏等14家分行。
二是“大带小型”,即:撤销原市分行后,将原市分行下辖机构网点按照管理跨度、经营规模或属地区域进行机构重组,产生几家“管辖支行”,省行对其直接管理,管辖支行再负责对无下辖机构的城区支行、分理处和县支行进行管理。这类行包括山西、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新疆、安徽等10家分行。
三是“拆分型”,这基本是市行的翻牌,即:原市分行分为2-3家直属支行,各支行行政级别和经营管理权限与原市分行等同,甚至高于原市行,同时,省行对其按照二级分行进行管理。这一类行有云南分行和福建分行,其中原昆明市分行分成2家直属支行、原福州市分行分成3家直属支行。
除上述三类外,还有一种情况是,省行不在省会城市,这包括辽宁和山东省分行,其中,辽宁省分行除对大连市的城区支行进行直管外,在大连市还有一家二级分行,即大连开发区分行。
2、1998-2001年城区业务发展状况
根据对八城市年的各项业务数据进行核实和分析,4年来,八城市的业务发展状况(请见表1、表2、表3和表4)主要有如下特征:
&&(1)、各项存款余额都逐年上升。1998年至2001年6月末,八城市的各项存款余额都是增长的,八城市合计的存款余额由935亿增加到1374亿元,增长了46.95%,其中,人民币存款余额由556亿增加到817亿,增长了46.87%。
(2)、人民币市场份额有升有降。1998年至2001年6月末,我行在昆明、杭州、南京和青岛的市场份额是上升的,其中,在南京地区,我行人民币存款的市场份额由9.75%升至11.75%,上升了2个百分点。同期,大连、郑州、贵阳和福州等城市的市场份额是下降的,其中,在福州地区,我行人民币存款市场份额由12.96%下降到9.50%,降低了3.46个百分点。郑州地区的人民币市场份额在下降的同时,还呈现出大幅波动的特点,1999年以来每年上下波动都在1个百分点以上。
(3)、贷款总体保持平稳增长。1998年至2001年6月末,我行八城市的贷款余额由1056亿元增至1269亿元,增幅只有20.17%。在此期间,昆明、贵阳、南京、郑州和杭州等城市的贷款余额是上升的。其中,郑州的贷款余额更是上升了73%。大连和青岛的贷款余额微降,福州的贷款余额则基本持平。
1998-2001年存款余额及人民币存款市场份额表
表1&&&&&&&&&&&&&&&&&&&&&&&&&&&&&&&&&&&&&&&&&&&&&&&&&&&
单位:亿元、%
&&& 人民币
人民币市场份额
&&& 人民币
人民币市场份额
&&& 人民币
人民币市场份额
&&& 人民币
人民币市场份额
1998-2001贷款余额变化情况表
表2&&&&&&&&&&&&&&&&&&&&&&&&&&&&
&&&&&&&&&&&&&&&&&单位:亿元
(3)、国际结算业务总量萎缩,市场份额总体呈下降趋势。从业务量上看,八城市的国际结算量严重下滑。大连、青岛、福州的结算量降幅甚至达45%以上。从市场份额上看,八城市国际结算业务的市场地位也在趋弱。大连今年上半年的市场份额甚至不及1998年的1/2。杭州和郑州的结算量虽然变化不大,但市场份额却分别下降了15和25个百分点。从数字上判断,这些城市的国际结算业务尚未有止滑势头,形势不容乐观。
&年国际结算量及市场份额变化表3&&&&&&&&&&&&&&&&&&&&&&&&&&&&&&&&&&&&&&&&&&&&&&&&&
单位:亿美元、%
(4)、业务盈利整体下滑。1998年,八城市的盈利总额为4.54亿元。1999年,盈利总额增长了12.33%,达到5.1亿元。但是此后,盈利急剧下滑。2000年末,八城市总计亏损2.85亿元。这种趋势在2001年上半年并未得到缓解,6月末,更是亏损2.94亿元。这其中的影响因素有2000年和2001年充分暴露了不良资产、745的核销和呆帐核销力度加大以及不良资产拨备政策的调整等。
利润情况表表4&&&&&&&&&&&&&&&&&&&&&&&&&&&&&&&&&&&&&&&&&&&&&&&&&&
单位:亿元
3、当时城区业务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统计看,省行所在城市的业务量在省行的业务总量中占有相当大的份额,各行都认识到了中心城市的战略地位和作用。但是,调研中也看到,一些行干部员工士气低落,积极性不高,严重影响我行的竞争力和战斗力,当前我行城区业务发展中仍然存在许多突出的问题。
(1)省市行机构调整后,配套措施没有全面跟进。
A、省分行对城区业务缺乏统一规划和统一营销,对城区业务缺乏一个强有力的、及时处理日常事务的协调机构,城区业务发展基本处于各自为战的状态。
B、城区支行定位不明确。
C、省分行职能处室对直属支行的管理多采取对二级分行的“文件管理”模式,许多行没有研究制订详细的城区业务管理办法。
D、与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没有建立顺畅的沟通机制,省行缺乏一个级别对应的沟通和联系部门。
(2)、省分行对城区业务的管理不到位。
省市行合并以后,省行如何直接管理城区业务,这是一个新的课题,可省分行在做好城区业务这篇文章上还存在许多管理上的不足。这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A、省行经营管理处室仍“酷爱”对二级分行的管理,没有将精力投入到对城区支行的经营管理和指导上。
省分行经营管理处室长期以来已经习惯于管理“二级分行”,省市行合并后,其主要精力仍然放在对二级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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