弋阳危房改造登陆系统。建房有什么规定吗?我的房子没有楼梯的。六十多个平方

农村盖房补助有什么规定 关于农村盖房子是否有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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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盖房补助有什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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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建房补且主要是从两个方面:一是按当前新农村建设的统一规划、设计建房的有一部分补助,具体补助多少,由当地基层政府根据财力而定。二是困难户、低保户的给予补助,我们这里好象是4000元,特别困难的给护处篙肺蕻镀戈僧恭吉予8000元的补助。如果你属于这种对象,你可以找当地乡镇分管民政的领导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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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昭通农村建房有补贴吗/
匿名 我有更好的答案 2条回答 云南昭通旧房改造补助标准费
李明凤孙...~~~
农村建房有什么规定吗?~~~
符合条件的,有补助。农村危房改造和农垦危房改造是国家保障性安居工程的组成部分。一、补助对象(一)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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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弋阳县2012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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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弋阳县2012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垦殖场、街道办,县直有关单位:
《弋阳县2012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 弋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st1:chsdate w:st="on" isrocdate="False" islunardate="False" day="19" month="9" year="年9月19日
弋阳县2012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县2012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做好2012年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的通知》(建村[2012]87号)以及《江西省2012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自力更生和政府扶持相结合,科学规划,精心组织,扎实稳妥推进,切实解决农村困难群众安居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目标任务。2012年我县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为1217户。由城建部门实施的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为1080户,其中重点污染区域农村危房改造任务6户、由残联实施的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30户;由民政部门实施的洪涝灾害民房恢复重建任务为42户;由扶贫移民部门实施任务为95户,其中地质灾害移民搬迁73户,深山库区移民及避灾移民搬迁22户。
我县2012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根据各乡(镇)、场农户数、危房数和上报的&农村危房改造&十二五&规划&等进行分配,并重点向有地质灾害威胁、重点污染和集中连片特殊困难的乡镇倾斜。城关镇规划建成区范围一律不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范围;建制镇和集镇规划区范围的农村,原则上不安排农村危房改造任务。风景名胜区要按照村镇规划建设管理职能及风景名镇区总体规划实施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国家和地方重大工程项目用地范围内的农村,不安排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三)基本原则
政府支持、农户自愿。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县政府会予以政策支持,充分整合可用资源加大推进力度。同时要充分尊重困难农户改造危房的意愿,调动群众自主建房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自力更生建设家园。
科学规划、节约用地。摸清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数量,区别轻重缓急,实行统筹规划,分批实施。新建农房要符合乡村规划和农房设计要求,尽量安排利用村内空闲用地、闲置宅基地和老宅基地进行建设,做到一户一宅、建新拆旧。
经济适用、确保安全。从农村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充分考虑农户的承受能力,严格控制建房面积和标准,引导和帮助农户建设安全经济、美观适用的房屋。
政策公开、阳光操作。规范操作程序,坚持政策公开、对象公开、补助标准公开,通过民主评议、张榜公示等方式,实行阳光操作,全过程接受农民群众和社会监督。
补助对象和补助标准
(二)补助标准。按照农村危房改造方式、补助对象自筹资金能力等不同情况,制定分类补助标准。第一类,新建房屋的困难农户:对属于分散供养五保户的对象,每户补助1.65-1.95万元;属于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每户补助1.45-1.65万元;属于贫困户的对象,每户补助1.15-1.25万元。另外,对自筹资金能力特别弱的特殊贫困农户,每户补助2.2-3万元,在政府支持帮助下改造建设最基本的安全住房。这类补助对象由县政府按照危房改造任务的5%左右掌握控制,并严格审批。第二类,维修加固房屋的困难农户,每户补助3000元。具体补助标准由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原则上不得低于规定的补助标准。今年维修加固房屋的比例控制在危房改造任务的15-20%以内,具体维修任务由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发文确定。历史文化名村和传统村落较多的乡镇,可以上报省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经省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可适当提高维修加固房屋的比例和补助标准。
三、危房改造的基本要求
(一)选择改造方式。拟改造农村危房经鉴定为整栋(D级)危房的要拆除重建,为局部(C级)危房的要维修加固。重建房屋坚持以分散分户改造和以农户自建为主;农户自建房屋确有困难并有代建意愿的,各乡、镇政府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农户选择技术可靠的施工队伍代建。
(二)控制建筑面积。农村危房改造在满足基本居住功能的前提下,要控制建筑面积和总造价,防止出现群众盲目攀比超标准建房现象。新建住房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40至60平方米以内,同时又便于农民富裕后向两边扩建或者向上加盖。农村危房改造集中建设点要积极编制村庄规划,统筹新农村建设、扶贫开发等方面的资金,协调道路、供水、沼气、环卫等设施建设,整体改善村庄人居环境。
(三)强化质量管理。我县要建立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试行)》(建村(号),积极探索抗震安全检查合格与补助资金拨付进度相挂钩的具体措施。要建立和完善质量管理网络,乡镇建设管理员要在农村危房改造的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楼面等关键施工阶段,及时到现场逐户进行技术指导和检查,发现不符合抗震安全要求的当即告知建房户,并提出处理建议和做好现场记录,填写《江西省农村危房改造建房质量检查表》(见赣建[2011]7号)。承揽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的农村建筑工匠或者单位要对质量安全负责,并对所建房屋承担保修和返修责任。要加强乡镇建设管理员和农村建筑工匠培训与管理,提高其农房建设抗震设防技术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要组织编印和发放农房抗震设防手册或挂图,向广大农民宣传和普及抗震设防常识。县建设部门要组织技术力量,对危房改造开展质量安全巡查与指导监督,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并做好农村危房改造竣工验收。要开设农村危房改造咨询窗口,为农民提供技术服务和工程纠纷调解服务。要健全和加强乡镇建设管理机构,提高服务和管理农村危房改造的能力。
四、资金筹集与发放
(一)资金筹集。2012年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按户均12500元标准筹集,其中中央配套资金每户7500元,共计912.75万元。江西省配套资金标准为每户5000元,配套资金由省、县财政共同负担。具体为:8:2比例。除国家和省配套补助资金外,要采取积极措施,通过政府补助、银行信贷、社会捐助和农户自筹等多渠道筹措农村危房改造资金配套资金不得低于2011年。县财政要把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顺利开展。
(二)资金发放。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要实行专款专用。建设部门要定期将核定的补助对象及发放金额报送同级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及时将核定资金拨付到补助对象一卡通账户。我县要按照《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社[2011]88号)和《江西省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管理办法》(赣财社[2011]58号)等有关规定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完善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发放管理办法,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补助资金,确保资金安全运行,并合理确定补助资金分阶段发放比例,及时拨付资金到户。保证项目动工时先按审批补助额度拨付50%的补助资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清全部余款。
(三)资金监管。县财政部门要会同监察、审计等部门加强对资金的监督管理,对补助资金的配套落实、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肃处理。问题严重的要公开曝光,并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加强农户补助资金兑现情况检查,坚决查处冒领、克扣、拖欠补助资金等行为。审计部门要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五、操作程序
(一)个人自愿提出申请。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户,由户主自愿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户籍、农村五保供养证、低保金领取证、贫困残疾人证明、贫困户证明和危房照片等材料。
(二)集体评议。村委会接到农户的申请后,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议定是否属补助对象,并予以公示;经评议认为符合补助对象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填写《江西省农村危房改造建房申请审批表》(附件1)或《江西省农村危房改造维修申请审批表》(附件2);确定为贫困户或无房户的,还要按照《关于做好农村危房改造贫困户和无房户认定工作的通知》(赣农房办字[2010]10号)要求,填写《江西省农村危房改造贫困户情况登记表》或《江西省农村危房改造无房户情况登记表》,并上报乡(镇)政府。对经评议或公示存在异议、经复核不符合补助对象条件的,要及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三)入户审核。乡(镇)政府接到村委会的申报材料后,要组织人员进行入户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乡(镇)政府签署意见报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不符合条件的,乡(镇)政府将材料退回所在村委会,并说明原因。乡(镇)政府审核结果要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四)审批和公示。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接到乡(镇)上报的材料后,进行实地复核,对符合补助对象条件的,予以审批,并根据专业技术人员对住房危险程度作出的鉴定意见,核定补助方式及标准。对不符合补助对象条件的,不予审批,并说明原因。审批结果要在村委会和村小组进行张榜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户主姓名、家庭人口、家庭收入情况、家庭住房情况。同时,要组织做好经批准的危房改造农户签订合同或协议工作。
(五)竣工验收。农村危房改造竣工后,县建设、民政、扶贫部门要会同发改、财政等相关部门,对各自负责实施的翻建新建、修缮加固房屋进行竣工验收。
(六)设置标识牌。翻建新建、修缮加固房屋经验收合格后,应在补助对象房屋的显著位置悬挂&政府资助援建&和&民心图案&标识牌。标识牌尺寸为28cm x 20cm,材料为铜质或钛金,字体为红色,在标识牌下方标注&二O一二年&。挂牌所需费用由县财政承担。
实施步骤和时间节点
(一)调查摸底、登记造册阶段。县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和乡(镇)人员深入村组,对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国家重点优抚对象和其他贫困户的住房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并登记造册,建立台账。调查摸底工作于8月底前完成。
(二)明确任务、分解落实阶段。县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要制定2012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将任务细化分解到各乡(镇)和村组,并于2012年8月30日前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扶贫和移民办备案。
(三)危房鉴定、组织实施阶段。计划任务下达后,县建设、民政、扶贫部门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按照《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国家重点优抚对象和其他贫困户的危险房屋进行技术鉴定,确定危房等级,填写《江西省农村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书》(附件3)。要摸清需新建、维修加固的危房数量,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定建房对象和改造方式。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各审查环节结果要进行&三榜公示&。危房鉴定和补助对象确定工作要在8月底以前完成。危房鉴定和补助对象确定工作完成后,要迅速组织开工建设。
(四)检查验收、总结工作阶段。在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完成后,要进行自查验收,并向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工作总结和总体验收申请。2012年年底,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对我县危房改造任务完成情况组织开展省级检查验收。
七、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办公室要配备工作人员与办公设备,落实工作经费。要强化乡(镇)政府和村级组织的责任,县、乡(镇)、村三级要层层签订责任状,采取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办法,落实责任制。乡(镇)政府和村级组织要通过组织邻里相帮、结对帮扶、投工投劳等措施帮助困难农户改造危房。
(二)落实管理措施。农村危房改造涉及到的收费项目,除国家明令不能减免的外,一律予以减免,并严格执行农村一户一宅政策。要组织好相关建筑材料的生产、供应调度,防止发生建材乱涨价现象,并为农民提供建筑材料质量检测服务,严把建材质量关。要按照《转发关于建设全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赣农房办字〔2009〕4号)要求,完善危房改造农户纸质档案,实行一户一档,批准一户、建档一户。档案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纸质档案表(附件4)、农户危房改造申请书、江西省农村危房改造建房审批表(附件1)或江西省农村危房改造房屋维修审批表(附件2)、农村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书(附件3)、农户(夫妻)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农村五保供养证或低保金领取证复印件、残疾人证书复印件、江西省农村危房改造贫困户(或无房户)情况登记表、拆除旧房协议、危房改造前、中、后对比照片及其他有关资料等。做到专人管理、资料齐全、制度规范。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农户纸质档案表信息化录入制度,确保农户档案及时、真实、完整、准确录入信息系统。实施地质灾害移民搬迁的扶贫部门、实施洪涝灾害倒房重建的民政部门,都要严格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的要求,做好农村危房改造档案资料的收录和整理,并及时录入国家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之后再移交建设部门。从今年起,国家将逐步向社会公开农户档案有关信息,加强对已录入农户档案信息的审核与抽验。
(三)健全信息报送。要严格执行工程进度月报制度,建设、民政、扶贫部门于每月底前将本月各自负责实施的农村危房改造进度情况,报送县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并上报设区市,各设区市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于次月3日前上报省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由省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于次月5日前上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和省政府。&
要按照农村危房改造时间节点要求,狠抓工程进度,省里将对我县任务完成与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根据工程进度月报情况和农户档案信息系统中的有关数据,对完成任务的情况进行排名,并向全省通报。
附件:1.江西省农村危房改造建房审批表
&&&&&&&&& 2.江西省农村危房改造房屋维修审批表
3.江西省农村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书
&&&&&&&&& 4.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纸质档案表
江西省农村危房改造建房审批表
县(市、区、风景名胜区)名称:
江西省农村危房改造房屋维修审批表
县(市、区、风景名胜区)名称:
是否为残疾人
□散居五保户& □低保户
□贫困残疾人家庭
□国家重点优抚对象
保障证号码
优抚对象类别及证书号码
家庭详细地址
□私房 □租房 □借住房 □其它
□砖混 □砖木 □土坯 □其它
□严重破损房&&&&& □部分严重破损房&&&&& □一般破损房
房屋面积(平方米)
需维修面积
(平方米)
一卡通账户名称
村委会评议意见
经调查和村委会评议,上述情况属实。根据其本人意愿和实际情况,建议资助其维修住房,如作为补助对象,我们将督促其按质按时完成施工任务。
&&&&&&&&&&&&&&&&&&&&&&&&&&&&&&&& &&&&&&&&&&&&&&&&&&&&单位(盖章 )&&&&&&&&&
调查人:&&&&&&&&&&&& 村主任:&&&&&&&&&&&&&&&&&&&&&&&& 年&& 月&& 日
乡镇审核意见
经调查和评审,上述情况属实,建议补助其维修住房。
&&&&&&&&&&&&&&&&&&&&&&&&&&&&&&&&&&&&&&&&&&&&&&&&&&&& 单位(盖章)&&&
调查人:&&&&&&&&&&& 乡镇领导:&&&&&&&&&&&&&&&&&&&&&&& 年&& 月&& 日
县级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审批意见
经调查、审核,上述情况属实。经研究同意其对房屋进行维修,共安排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元。
&&&&&&&&&&&&&&&&&&&&&&&&&&&&&&&&&&&&&&&&&&&&&&&&&&&& 单位(盖章)&&
调查人:&&&&&&&&&&&&& 县级领导:&&&&&&&&&&&&&&&&&&&&& 年&& 月&& 日
江西省农村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书
、风景名胜区&&&&&&&&&&&&&& &&&&&&&&&&&
&&&&&&&&&&&&&&&&&&&&&&&&&&&&&&&&&&
江西省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纸质档案表
地 址 情 况
县(市、区)
村民委员会
农 户 情 况
农户贫困类型
旧住房结构类型
农户联系电话
改 造 情 况
改造后房屋
资 金 情 况
各级政府补助&&&&&&& 资金合计
改造前照片
改造中照片
改造后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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