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划入个人账户是不是夫妻俩一个账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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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俩买一份保险可以写两个人的名字吗
文章来源:时间:作者:晓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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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期间配送及运营公告
尊敬的平安保险商城客户: 2017年鸡年新春将至,为确保您的保单及发票准时到达,现将此期间配送及客服服务有关安排告知如下: 一、保单及发票配送:日至日暂停保单及发票配送,在此期间不影响您保险选购及保障生效。部分城市因物流原因会提前结束配送,加急单需投保前咨询客服。 二、客服工作时间调整: 1月26日:工作时间调整为9:00--18:30 1月27日(除夕)至2月2日(初六):暂停在线客服、电话客服服务。 2月3日(初七):恢复在线客服、电话咨询服务。 非常感谢您长期以来对于平安保险商城支持与厚爱,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平安保险商城祝您新春愉快,阖家欢乐,万事大吉! 平安保险商城 日太平洋保险集团旗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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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电咨询】本人于1966年出生,1989年登记结婚,1997年开始缴纳养老保险。2011年,我妻子刘某起诉离婚,并提出分割我的养老保险金。请问:养老保险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我妻子现在提出分割我的养老保险金能否得到法律的支持?(肖某)
; 【律师解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一条规定: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三条规定: 离婚时夫妻一方尚未退休、不符合领取养老保险金条件,另一方请求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养老保险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缴付养老保险费,离婚时一方主张将养老金账户中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实际缴付部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据此,养老保险金在性质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鉴于刘某起诉离婚时,肖某尚未退休、不符合领取养老保险金条件,因此刘某请求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肖某的养老保险金将得不到法律的支持。但是,肖某的养老保险账户的个人实际缴付部分可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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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微信号用身份证就可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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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但是容易造成日后产权的争夺,最好都写上去
(如果能帮到你,麻烦点好评,谢谢)
男的稍微软一下
女的要顺着台阶下
极有可能有外语,沉着面对,看看究竟怎么回事?如果想挽回,一定要借用孩子的力量。如果不想继续,怎么都行。看看你老公到底心变到什么程度。
大家还关注社会养老保险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连蕊律师 - 110法律咨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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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养老保险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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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想弄清社会养老保险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首先要确定它的性质。根据我国目前各种关于社会养老保险金的立法与制度可以看出,社会养老保险金是国家通过社会保险机构向退休职工发放的生活费,其养老保险金的取得以职工已向社会保险机构缴纳了养老保险费为前提条件,而养老保险费具有工资属性。根据婚姻法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应做为离婚财产予以分割:(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收入;(三)知识产权收益;(四)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也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实际生活中,个人的社会养老保险费大多也是用以工资作为基数缴纳。所以,无论是退休前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费,还是退休后开始领取的社会养保险金均具有工资属性,符合法律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在离婚财产分割时完全可以做为夫妻共同财产对待。  但是,根据婚姻律师多年办案经验的总结,法院在实际分割时,往往会根据以下三种不同情形区别对待:  1、双方均退休,并开始领取社会养老保险金。此类情况下,法院会按平均分割的方法进行处理,具体做法是由领取社会保险金多的一方按月给少的一方补足差额。  2、双方虽然缴纳了社会养老保险费,但都未退休,没有领取社会养老保险金,所以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将来能否领取社会养老保险金及领取多少都无法确定。此种情形下,法院仍然会根据平均分割原则,即以双方实际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费总数为标的,由社会养老保险费账户总额多的一方给少的一方补足差额。  3、第三种情况相信大家也猜出来了,即一方已退休,开始领取社会养老保险金,另一方尚未退休,无法领取社会养老保险金,针对这种情况,法院的做法尚不统一,但基本原则是参照上述两种分割方式,综合考虑,并结合具体案情,公平合理地分割。  本律师认为:无论何种情况出现,法院始终要遵循的分割原则就是公平合理。因此,在离婚诉讼时,只要能调查清楚对方的养老保险费或社会养老保险金的数额,公平分割就是自然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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